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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宝葫芦的秘密有感【篇一】

今天,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叫《宝葫芦的秘密》,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学生在无意中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替王葆做了所有费劲的事,还让王葆参加了游泳比赛。可是后来,宝葫芦却开始帮倒忙,王葆一气之下,把宝葫芦丢入了河中,宝葫芦见主人不要它了,十分的伤心,也很担心王葆不能完成那件游泳比赛的事情。因此,宝葫芦就暗地里跟踪王葆。每一天,王葆在大操场上跑步,在游泳馆里拼命地游泳。王葆经过了不懈的努力,获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宝葫芦知道了一个道理: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什么事情只要通过不懈的努力,再大的困难都会被克服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画画,画得十分难看,虽然我已经改了十几次,可是一次比一次难看。后来,老师告诉我,把自己以前那种认真的劲拿出来,就一定能画好。经过我的努力,五个栩栩如生的福娃就在我的画笔下“诞生”了。

我想:以后我不能让别人帮我做事,要自己做事,这样才能做的更好!

观宝葫芦的秘密有感(篇二)

前几天,我又读了一遍《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目的就是为了加深印象。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名叫王葆的小男孩小时候经常听他的妈妈讲宝葫芦的故事。后来,这个小男孩去湖边钓鱼,就钓到了宝葫芦。然后,王葆想要什么就和宝葫芦要,再然后,他才知道他向宝葫芦要的所有东西,不管是粮食、植物、生活用品、体育用品、书本、玩具等等全都是宝葫芦从别人那儿“偷”来的。于是,王葆就努力克制自己不在向宝葫芦要东西,而是在心里想,可谁又知道王葆心里在想什么宝葫芦都知道,所以,宝葫芦只要知道王葆想要的东西是什么就会给他“偷”过来。到后来,王葆实在受不了了,就想方设法的想把宝葫芦给毁掉。可无论是用什么方法就是不能把宝葫芦给毁掉,他也只好放弃了。结果,他向宝葫芦要的所有东西都被大家误以为是他偷的,所以他只好把和宝葫芦之间的所有秘密告诉了同学,家长和老师们了。之后,他醒了,其时这些都是一个梦而以,做了这个梦以后,王葆就再也不想拥有一个宝葫芦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什么都得自己去争取”,不能一味的向别人索取”。(吴雨桐)

观宝葫芦的秘密有感【篇三】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令我难忘的书《宝葫芦的秘密》。书里的故事不仅生动有趣 还蕴含了深刻的寓意

书中有个小男孩叫王葆,当他在学习上碰到困难的时候,或在课余生活中遇到不顺利的时候,就幻想有一个神奇的宝贝来帮他轻松地实现目标。一天,王葆在钓鱼时偶遇传说中能实现任何愿望的宝葫芦,他想要什么宝葫芦都能信手拈来。宝葫芦帮王葆钓到鱼、做成高级的模型、完成回家作业,真是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就成什么。可是后来王葆发现宝葫芦不动脑筋,生搬硬套,干的事常常让他在同学面前出丑,还使他成为了小偷。王葆终于丢掉了害人的宝葫芦,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游泳冠军,为班级、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看了《宝葫芦的秘密》,使我懂得做任何事情都要脚踏实地 勤奋刻苦,不能异想天开 好逸恶劳。世界上没有笨孩子,只有懒孩子。所以我们作为学生更要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认证学习,刻苦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优秀的成绩 实现自己的理想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一点一滴地不懈努力,才能收获最美最甜的果实。

观宝葫芦的秘密有感【篇四】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宝葫芦的秘密》。

这本书的大体意思是:有个叫王葆的孩子,他有一个奶奶,经常给他讲故事,讲的都是宝葫芦的故事。王葆有很多事不想干,一有不想干的事情,王葆就让奶奶给他讲故事,奶奶讲的故事每次都不一样。这次是张三和宝葫芦发生的故事,下次是李四,再下次是王五

一天,王葆去钓鱼,竟然钓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告诉王葆:千万不要把我说出去,家人也不可以,要不然我可惨了。这个宝葫芦让王葆实现了很多很多的愿望,但也做了几件不该做的事。王葆离开宝葫芦的一段时间才知道,有些事情不用宝葫芦自己也能做好,因此离开了宝葫芦。

有些事我们自己做不到,需要别人的帮助,然而,有些事情只要你再努力一些,一定可以做到的。做事必须要有信心,勇敢地去面对困难,最终一定能达到你想要的结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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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参考:读《文化苦旅》有感读后通用版4篇


读《文化苦旅》有感读后【篇一】

读余秋雨的书,最好在飘着秋雨的日子,在湿漉漉的心情中感受那浸润肌肤的冷丽;读余秋雨的书,最好在一豆油灯之下,借着那淡淡飘忽的,阴阴凉凉的灯影,感受那凄艳的古朴。读余秋雨的书总能想起一句很苍凉的词:“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总是看到一个多情的文人,换一身远行的装束,单身孤旅,漂泊在文化与自然景观之中,在凄艳的晚霞中投下一个天涯人的背影。宋代的范仲淹有“酒入愁肠”化作的相思泪,李白有“酒入豪肠”啸成的剑气,偏偏读余秋雨,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感到的就是断肠,偏偏这断肠的心酸溶在一片凄美艳丽的文字中,让你甘愿断肠。秋雨在天涯,你的心也随他到了天涯,天涯没有酒,只有大漠的风声响起的羌笛,胡笳,只有阳关雪飘处烽火台上的苇草,只有洞庭烟波上缭绕的香烟和钟声。

读余秋雨感觉到的不是悲壮,那太沉重,却有屈原投身汨罗搅起的三峡波涛,有昭君远嫁时塞外的朔风;读余秋雨感觉到的不是苍凉,那太萧条,却有废墟的残立石柱,有老屋的半壁苍苔,有大漠的疏星残月。读余秋雨感觉到的是冷艳,是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长毛飘飘的骆驼背上,橹声嘎嘎的吴江船上,乡村旅店飘雨的窗前,老屋的冷月下,大漠的孤烟下,余秋雨走过了唐朝的烟尘宋朝的风,静听着千百年的风声鸟声,在脚印所到之处吞吐千年,飘泊天涯,写尽天涯。秋雨在天涯,秋雨的文字在天涯,读秋雨的文字,清泪与箫声洒天涯。

“劲厉的寒风在时断时续的颓壁残垣间呼啸,淡淡的夕阳,荒凉的旷野溶成一片,让人全身心地投入对历史,对岁月,对民族的巨大惊悸。”——这是孟姜女哭倒的长城旁,秋雨的沉思;“庐山没有了文人也不太要紧,却少了一种韵味,少了一种风情,就像一所庙宇没有晨钟暮鼓,就像一位少女没有流盼的眼神,没有文人,山水也在,却不会有山水的诗情画意,不会有山水的人文意义。”——这是在寄予了陶渊明,谢灵运的归隐行迹,山水诗情和千古诗句的庐山上秋雨的感悟。余秋雨带着一双锐眼,一腔诗情,一颗多情的心在山水间周旋,与大地结亲,把一掬清泪沉淀成凄艳的文字,蒸馏出冷丽的美,令人唏嘘不已,浮想联翩。烟雨渺渺处,心在远处飘忽,朔风猎猎处,脚印向大漠延伸,波涛浩淼处,余秋雨看到了屈原的长剑,李白的轻舟,感慨出西施姑娘、白蛇娘娘洒在西子湖畔的泪,荒凉的古堡中他看到了秦关,大漠的炊烟中他望见了汉月。

读着余秋雨,追随着余秋雨的“苦旅”,让你看到道士塔上空凄艳的晚霞下,一个民族的伤口如何在滴血,让你看到沙漠的冷月下,莫高窟壁画的流彩在60华里展现的飞天后人的兴衰,让你在不住的猿鸣中,看到白帝城的诗情与战火,让你在飘忽瑰艳的神话中,看到洞庭烟波上娥皇、女英飞动的裙裾和柳毅井下的龙宫,让你看到六朝金粉所凝的秦淮河映照出的一段文化,让你在夜航船上和多情的文人在欸乃的橹声中划出一条晶亮的水路……

余秋雨的文字中不仅仅是自然景观,更是一段历史,一段文化,余秋雨叫它“人文山水”。他把他的足迹洒遍天涯,把他的文字洒遍天涯,秋雨在天涯,你的心也被带到天涯……

驿路断桥边,乌衣紫巷里,凄艳的晚霞映照出一个天涯人的背影……

读《文化苦旅》有感读后【篇二】

竟是自己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文字于我的定义开始有了不同。它从之前的一粒沙石、一片落叶、一阵芬芳和一支清萧中踱步,身姿优雅的走了出来,它的字符变成了家国的千年历史,它的音韵转化为笔者身为炎黄子孙所抒发的内心无限崇敬与热爱。

到今时我仔细想来,答案也算得上简单,或是因为它,或是因为他罢。

《文化苦旅》这本书,应该是在初中的语文学习中所第一次听到的名字,起先是因为这铿锵的四个大字感染了我,于是在闲暇时光开始断断续续的阅读,也曾在第一遍通读后就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对这沉淀深远的文字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席间也不过是对广大山河的赞美和对其作者由衷的敬佩。那时的读后感虽然是酣畅淋漓,但也终归要有个句点,但这股神秘的力量却始终驱使着自己在或是明媚的午后或是阴郁的清晨去再次阅读,一次又一次。

记不得有多少个深夜,辗转梦乡中也能透过他的笔触勾勒一幅山水,那里有李白的狂傲不羁,有苏东坡的放浪形骸,有千年之前的文人骚客在山水间起舞翩翩,他们衣袂下流传的是不朽的歌谣,他们眉眼间表达的是永恒的盼望。他说那是一段“苦旅”,可也曾在心上小小否定,我这样说

——苦旅,左不过是苦了躯体。却充盈了内心,却强壮了精神。

然而我必须要承认的是,时至今天再翻开那书页都带着和第一日丝毫不减的敬畏。我说不清那究竟是今人对亘长历史回味时所特有的凝重还是笔者所书写之一花一草都带了快餐文化少有的洗练,终归是觉得读不懂、读不透,就算是今天跃跃欲试还想要一展自己的见解,却要也诚然内心的惶恐,就像其中的一篇题目所说,这是三十年的重量,而于我,这册书恐怕是更长的历史叠加、更厚的文字传承、更重的精神分量。

无疑,余秋雨老师是当代中国文学的领军人物,更是今天我们少年报效祖国的标杆楷模。人的一生,或长或短,看其价值;人的一生,奉献多少,看其晚年回眸时的作为。而这位长者,这位智者,抛却了功名利禄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走上山水寻根之路的“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且不提身为读者的自己还资历尚浅根本没有立场去评论他的行迹,单是这一份浩然,这一份对祖国文化的热忱,便足以令人内心呐喊,手中摇旗。

文化,本就是一段漫长的旅程,而其中璀璨夺目从未中断的中华文明,却也不曾躲过历史的阴霾和晦涩,读罢我心上竟有那么清晰的庆幸——这文化苦旅,还好有这样优秀的笔者记录,还好有这样睿智的笔者鼓舞。

一次关于寻根的阅读,一次关于历史的叩问,它终将继续,它永不褪色。

读《文化苦旅》有感读后(篇三)

日本的敦煌学研究家用沉重的语调在敦煌石窟门前说:“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经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而在场的听到了这句话的中国学者们并没有太大的激动,而是默默的退了出去,在王道士的圆寂塔前,相对无言。——题记

余秋雨对文化总是有着别样的情感,他用自己的足迹来向世人阐释着那不朽的,穿越了千年的文化情结。他用近几年的心血浇铸着《文化苦旅》,用铿锵的文字表达了华夏民族文化历经的的沧桑。经历了多少的苦难,那民族的瑰宝传至今天,完好无损的又有几个?那西子湖畔的一代名妓苏小小,那拥有通天本领却想成人的白娘娘,那充满了传奇色彩的雷峰塔,那宁波月湖西岸拥有浓厚文化色彩的天一阁······他们无一不为世人传颂。

似乎是被这寓意深刻的书名所恸,所以便时时翻阅,哪怕年幼的我对里面的涵义十分懵懂,但并不影响我从那简单的字词中读出那由内心喷射出的怒火,那对文化深沉的爱恋。记忆中感触最深刻的是里面的《道士塔》一文。或许是因为心生哀戚,对那来自远方,夹杂着血与泪的哭泣感同身受。余秋雨化身为愤怒的河涛,控诉着那败坏了莫高窟文化传承的无知道士王圆箓,控诉着他仅仅为了几枚银元,便将无价的文明卖给了外国人的无知行径。

王道士原本是一个知识匮乏的农民,当上道士后便掌管了敦煌石窟。他因为嫌弃壁洞太过昏暗,竟用石灰将那自远古流传下的笔画逐一掩盖,将大能的著作永远埋在了惨白的石灰里,再不得重见天日。他讲那一个个形态逼真的少女飞天雕塑凿毁,想要改成佛像,最后变得不伦不类。记得最深的一句话是:“我好恨!”这是余秋雨有心而生的呐喊。他恨自己生不逢时,没有在那时阻止王圆箓愚蠢的行为,恨那时的官吏有眼无珠,错把珍珠当鱼目,再把文献押运归京时,随意糟蹋,以至于最后只留下稀稀落落几本孤本。

犹记得初看到余秋雨老师的愤慨时,我不以为然,觉得不就是几本书么,丢了就丢了,反倒是那些飞天雕塑,实在是让人遗憾!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明白了文化传承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文明积淀文化传承是一个民族的根本,是一个民族发展壮大的基本。《文化苦旅》中所记载的,只是世界在变迁中所经历的岁月中几个遗憾的缩影。谁又能保证能正确的面对古物?甲骨文出土前,那些刻有信息的甲鱼壳不也照样被村民当作药材卖给了药铺?为了卖一个好价钱,他们便将那些个刻文一点一点的剔除,最后终是再也不见踪迹。

其实,在当代社会,像王圆箻一样的人有很多,那个在埃及已有3500年历史的金字塔上刻下的“丁锦昊到此一游”无疑给世界敲响了警钟。在这个人类自以为进步的时代,毁坏文物,断送文化的行为终究是令人心寒。那个刻字的孩子,留下的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7个字,他也葬送了我华夏泱泱大国,文明之都,礼仪之邦的形象,而丁锦昊的事例也引起了国人对我国现状的思考。值得一提的是,这类事,并非个例!

重温《文化苦旅》我彷徨了,那从古至今都未消逝的文化缺陷,是在向华夏的脸上抹黑。我想,作为新中国的一份子,华夏未来的骄傲,我们应该尊重文物,尊重我们的文化传承!自先秦时期的焚书坑儒,我国就流失了大量的典籍,将千年的文化积淀付之一炬,如今的我们,更该对那走过了艰辛大道的文化致敬。

读《文化苦旅》有感读后(篇四)

《文化苦旅》,优美,典雅,确切,兼具哲思和文献价值。是余秋雨先生手下的一部名作,余秋雨先生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功不可没,是引领读者泛舟世界文明长河的引路人。

书中讲述了作者的履行世界。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从那矮小的四角天空看到海阔天空,坐着见证了一种种文明的起源,兴起以及衰亡,增长了人生见识,也拓宽了人生的高度,理解了文化的深一层含义: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方式。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作者以一个浪子的身份,讲述了他所经历的沧桑。从“如梦起点”到“人生之旅”含丰富的文化色彩及哲学思想,全文围绕“苦”字展开,经历的苦,人生的苦,文化的苦,显然易见。语言优雅、生动、形象、优美,情节详略得当,一环扣一环,塑造了一个个鲜明的形象,介绍了世界各地的风俗习惯。

本书值得我们为之赞叹的,不仅有丰富的书写内容,更有诗意般的语言,读起来婉转动人,像细水流长般敲进我的心门。看到书上的一行行文字,在脑中想象着揣测着,似懂又非懂,一不小心就踏进了另一个世界。书中能深切的感受到作者的深情,四壁的文字间可以感知到怎样的咆哮狂风在我指尖游走,怎样的绵长细雨带给旅人无限的乡愁。

余秋雨笔下的文字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年轻,冥思后的放松。在山水历史间跋涉的时候,回忆深入了笔墨中。

编辑精选: 观功夫熊猫有感范例4篇


观功夫熊猫有感【篇一】

星期四的上午,我们六年级六个班到柯北大讲堂看电影,电影的题目是《功夫熊猫2》。我相信大多数人都看过吧,让我们也来看一遍,过过瘾。

故事讲了在中原的凤凰城里有两只凤凰在那里守护,因为他们的儿子——沈王爷不孝,所以沈王爷被赶出了凤凰城,他一心想报复,他要制造一个强大的武器,但缺少许多金属,他让野狼部队去音乐村抢金属。正在这时,阿宝他们已经来到音乐村,跟野狼部队战斗,阿宝一打,一踢,踢到了一个,接着把那个人举起在连环转,可厉害了,不一会儿野狼部队就成了残兵败将,他们急忙开溜,他们把金属交给沈王爷,沈王爷马上造了一件武器,他发誓一定夺回凤凰城,他率领大军到了城门口,八个守城门的全都被杀死了,沈王爷来到城里,看到流星鳄大侠和暴风牛大师在比赛,只见沈王爷闯进来,他们马上做好准备,准备跟沈王爷战斗。但沈王爷自己没有出击。而是直接让大炮来打死他们,雷犀牛大侠被他们给打死了,还有两位大侠被关进监狱里,沈王爷占领了凤凰城,阿宝他们知道消息后马上出发,阿宝他们不畏严寒,终日步行,终于到了凤凰城,阿宝他们故意被抓,然后把那大炮击破,到了最后,沈王爷还有许许多多、不计其数的大炮,阿宝静下心来想,知道了怎样才能把大炮,接住再反弹,他打出太极,只听见“嗖”的一声,一个炮弹向他打来,阿宝不但没有受伤,还把沈王爷给打败了,最终阿宝他们取得胜利。

这部电影让我懂得,我们要静心思考,诸葛亮曾经说过:“非学无以广才,非静无以成学。”这句话说,不学就没有广阔的知识,不静不能学习。我们必须要静下心来,因为静心可以让一个人忘记一切烦恼的事,如果你静下心来看书的话,你会觉得这本书很有趣,电影中的阿宝也不是静下心来,才打败沈王爷,所以我们也要静下心来读书,才能取得好成绩。

观功夫熊猫有感【篇二】

今天,爸爸、妈妈带着我和妹妹去保利电影城看《功夫熊猫》。

一进电影院大门,我就闻到了一股爆米花的香味,我们就买了一大筒爆米花,边吃边看。

这部电影讲的是:胖胖的熊猫“阿宝”在“和平谷”的一个面馆里做服务员,但是他总是幻想自己是“功夫大侠”。一天,他听说一只叫“泰龙”的雪豹要到和平谷复仇,大家为了和平谷的安全,准备选出武功最好的人当“神龙大侠”,去打败泰龙。当然,熊猫阿宝也不会错过这次比赛,但是阿宝走得太慢了,到了比赛的地方,比赛开始了,大门关上了,阿宝进不去,他就用烟花把自己发射了进去,当他从天上落下来(从天而降)时,正好落在乌龟大师的面前,阿宝就被选为“神龙大侠”了。从此浣熊老师就认真地教阿宝学武功,最后阿宝终于学会了武功,浣熊老师才把神龙秘笈交给了阿宝。阿宝打开一看,里面什么都没有,都是空白的。阿宝很失望,回到家,阿宝通过(从)鸭子爸爸做面条的秘方里明白了:根本没有什么秘笈,只要自己有信心,就能打败敌人。最后,他终于打败了泰龙,和平谷又恢复到了以前的平静。

这部影片里,熊猫阿宝开始的时候,什么功夫都不会,但是他不怕吃苦,终于学会了一身本领,最后变成了真正的“神龙大侠”。我觉得这种(不怕吃苦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看这部电影,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心,相信自己是最棒的,才能取得(最后)胜利!

观功夫熊猫有感【篇三】

今天,我去电影院观看了《功夫熊猫3》这部电影。他的情节波澜曲折,使人仿佛身临其境,十分好看。

功夫熊猫的前几季电影我没有看过,对它的故事情节也一概不知。可就单单这一部,就引人入胜,使我深有感触。

在这部电影里,与阿宝失散已久的生父突然现身,重逢的父子二人一起来到了一片不为人知的熊猫乐土。在这里,阿宝遇到了很多可爱有趣的熊猫同类。当拥有神秘力量的大反派“绿眼牛”企图横扫神州大地,残害所有功夫高手时,阿宝必须迎难而上,把那些热衷享乐、笨手笨脚的熊猫村民训练成一班所向披靡的功夫熊猫!最终,阿宝成功了!它用它自己的实力,从“徒弟”变成了“师傅”!

看完了电影,我不禁思绪万千。阿宝为了自己的使命,为了无数牺牲的英雄,为了自己的朋友与师傅,一步一步吃力地往前走着。它用它坚韧不拔的非凡的毅力证明了自己,打败了邪恶,也帮助了他人。最后,它终于得到了乌龟大师的认可,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神龙大侠”。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切实际”的梦想。这个梦想,也许遥不可及。但是,只要我们脚踏实地,知难而进,一鼓作气,就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努力拼搏,定能梦想成真!这也许就是这个动画片的宗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观功夫熊猫有感【篇四】

《功夫熊猫3》是一部值得一看的电影。主角为熊猫阿宝。他在大家的帮助下拯救了世界。

阿宝的师傅就给了阿宝很大的帮助。他多年琢磨出来的一句话是:如果只做能力范围内的事,就永远不会进步。我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可是,我认为阿宝和对手用武力来解决双方的仇恨,不太合适。我希望他们能和平相处。可是敌方过于霸道,要阿宝他们的性命,把它们变成“气”。而熊猫阿宝,对把他的战友乌龟变成气表示反对。师傅告诉他乌龟给他留下的话。这时阿宝的亲爸爸来到了这里。是乌龟转发的消息。它来这里找到了儿子,还破了阿宝吃包子的记录。仙鹤在阿宝小的时候就收养了他,他是阿宝的养父。他和阿宝感情深厚,舍不得离开他,于是藏在阿宝的篓子里,和食物呆在一起。阿宝和他的两个爸爸来到了神秘熊猫村,那里有最后遗留下来的熊猫。阿宝也是在这里出生的。他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因此他没有学会气功。他的祖先都会气功。敌人要收了他们所有人的“气”,因此修炼了五百年,有很大的长进。可阿宝也是闻名遐迩的“神龙大侠”,怎么能放过他?他在所有功夫熊猫的帮助下,拥有了强大的气,救了所有的朋友,打败了敌人,获得了大家的'敬佩、乌龟的喜爱。

功夫熊猫阿宝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也是我心目中的“大侠”!

推荐参考:亡羊补牢读后感简单 4篇


亡羊补牢读后感(篇一)

寒假里,我又细细的看了一篇成语故事——《亡羊补牢》。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从前,有个人养了一圈羊。一天早上他准备出去放羊,发现少了一只。原来羊圈破了个窟窿。夜间狼从窟窿里钻进来,把羊叼走了。邻居劝告他说:”赶快把羊圈修一修,堵上那个窟窿吧!“他说:”羊已经丢了,还修羊圈干什么呢?“没有接受邻居的劝告。第二天早上,他准备出去放羊,到羊圈里一看,发现又少了一只羊。原来狼又从窟窿里钻进来,把羊叼走了。他很后悔,不该不接受邻居的劝告,就赶快堵上那个窟窿,把羊圈修补得结结实实。从此,他的羊再也没有被狼叼走的了。

羊丢了,把羊圈修补起来,剩下的羊就不会再丢。犯了错误,立即改正,就能减少错误。遭到失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则可以避免继续出现的损失。文中这个人,一开始就应该听取劝告,不然就不会造成这样的损失。许多人干什么事情都是”亡羊补牢,犹为晚已“他们一开始不听别人的劝告,一意孤行,只有通过惨痛的教训,才会改正自己的错误。我以后不要做”亡羊补牢,犹为晚已“的事情,要多听别人的劝告,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不能一拖再拖。

做人要知错就改,不能像这个人一样一错再错,等到有了损失后,才知道去改正。

亡羊补牢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这篇寓言。看完感受很深。

这则寓言写了从前有一个放羊的人,他家的羊圈坏了,狼从那叼走了一只羊。邻居劝他修一修羊圈,但是主人却没当一回事。第二天,狼又叼走了一只羊。主人非常后悔,赶紧把羊圈修好了。从此,他的羊再也没少过。

《亡羊补牢》这篇寓言使我想到我们的生活和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会犯一些小错误,但我们常常忽视了它,不能及时地纠正过来。比如,在一次考完试后,老师在课堂给我们讲试卷中出现的错题,我只顾说话,不认真听课,下课后,我的同桌提醒我重视上课时老师讲的内容,下次可能还会出现这类题。但我不以为然,以为再也不考了。但下次月考这类型又出现了,我这才恨自己没好好听课,总是不懂得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

《亡羊补牢》这篇寓言告诉我们:即使做了错事,也要及时改正,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亡羊补牢读后感(篇三)

《亡羊补牢》是一个成语故事,它是说的一个牧羊人的羊圈破了个窟窿,一直不把洞补好,结果丢了好多羊。在突然之间,他醒物了,赶紧把那个洞补好了,还把羊圈重新围了一圈,羊圈就更加结实了。从此他的羊在也没丢过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错了事,及时纠正还是不晚的。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件往事:那是我读一年级的事了,我那时做作业总是拖拖拉拉的,一边玩一边做,每天都要做到很晚才能睡觉,爷爷急起来就要打我,可是我还是不急不慢的做,字也写得不好。老师经常在作业本上批上不工整几个字。开始考试成绩也不理想。后来爷爷告诉我学习时上课时都要认真,回家要及时认真做作业,有时间可以自由活动,想玩什么也要认真的玩,不要拖拉。这样什么事情都能做好。从此我努力按爷爷说的去做,作业完成得又快又好,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成绩也慢慢的提高了。

不过还有很多小毛病,我也会改掉的。我和那个牧羊人一样,有毛病及时改正,还是不迟的。作文

亡羊补牢读后感【篇四】

大家一定听过亡羊补牢的故事吧?讲的是古时候有一个人养了一圈羊,一天早晨,他出去放养,一数,少了一只羊,他发现羊圈里有一个洞,他心想,羊可能是被狼叼走了,邻居知道他的羊丢了,就劝他说补上这个洞,他说羊已经被叼走了,还修羊圈干什么?后来他就一而再再而三的丢羊,他后悔不该不听邻居的苦劝。

学习也是这样的,在学校里学英语也一样,开始的时候学英语我都不背单词,到四年级了单词还是不会背,在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学习了亡羊补牢的故事,我把所有的单词都背会了,以后我的英语再也不会因为不会背单词而丢分了。

读了亡羊补牢的故事,我得到了一个道理:发现自己的错误就要及时的总结教训,改正错误,这样才可以避免以后重犯同样的错误。

推荐参考: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汇总5篇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一】

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

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

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二】

同学们:

上午好!

我工作后的梦想就是在享受生命成长的同时能开一场个人励志演唱会,前者正在进行,后者与其说没时间还不如说没这个勇气,直到20xx年3月我为搜集班会资料找到两个励志微视频,>讲的是中国达人秀上来自一个小山村自学街舞成就梦想的街舞达人卓君的成长故事,以及>中同一个人在不同时空中完全不同的命运下如何找到自己心中最亮的那颗星成就自己的过程,让我很有感触。加上我的咽炎已经比较严重,再不去做,恐怕就没机会了,所以下定决心开始策划。

我难忘3月初到6月底100多个日夜,工作很忙,除了三个班的教学还有年级工作,时间很紧张。中午物理实验室的一个小时,晚上九点后的地下车库,我坚持着,从选曲策划练声到现场灯光舞美主持以及其他工作的布置,都需要我安排,几度失声,2院跑了n次,演唱会前一天还在医院喷雾治疗,那段日子非常辛苦,但是开心,从来没有过的能量,因为这是我的梦,能给我认识以及认识我的人带去正能量,我必须坚持。“益分享-谁的青春不迷茫”演讲稿。

演唱会当天,开始前半个小时会场差不多就已经坐满,说实话,我一点也不紧张,咽喉再痛我也要坚持到最后,因为我十分清楚,观众此行主要不是来听我唱歌,主要是来感受过程中体现的正能量,何况我用真心真情演绎,毫无压力。中间一次因为互动忘词而略显尴尬,中间也有跑调,这又算什么呢。演唱会我不知道大家能获得多少,但是现场观众给我带来的震撼和感动我此生铭记。

最后,我想用中一段话作为结束:

也许身体在不断老去,但是人心态不能老,追梦的步伐不能停。人生在世几十年,不要在永远闭上眼睛的时刻眼睛里充满的是因一世未逐梦而后悔的泪水,让自己在每晚合上眼睛时能感到充实、平静,让自己每天睁开眼睛时都能抱着一天的美好等着创造的心态而微笑。改变在于内心,梦想你也可以拥有。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三】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我也不例外。读完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看着他的北漂十年,竟在不自觉中对成功之道有了些粗浅的想法。虽然稍显稚嫩,但我相信,这将会是我重要的财富。

养成好习惯。好的习惯等于成功的一半。十年,足以让我们忘记很多东西。那为什么刘同不但没有忘记,反而能在十年后将其生活经历清晰的展现在读者面前?因为他习惯记录。这十年间,他不断记录着自己跋涉的脚步,记录着点点滴滴的感悟。而这些记录不仅仅是让他记下了这些,更重要的是,这记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总结、提炼的过程。我想没有什么人能比一个善于总结、善于思考的人成长的更快了吧。这优于常人的成长速度就是好习惯带给他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对于一个成功者,好习惯是不可或缺的。

有出色的行动力。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骨子里都有一股原始的对成功的冲动,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可现实告诉我们,自古就不缺有想法的人,但在这些人中成功者又有几许?我想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将想法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能力吧(这里姑且称之为行动力)。大家都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那成功的爸爸是谁呢?是尝试。试想一下如果爱迪生只停步于思考,而不去经历那数千次的尝试、数千次的失败,恐怕我们现在还活在黑暗中吧。所以说,有想法,就要勇于去做,去尝试。慎重没有错,可是如果慎重变成了畏首畏尾那就不应该了。

正确的定位。术业有专攻,我们不是全能王,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光芒万丈。刘同喜欢文字、喜欢电视,并且有这方面的才能,所以它可以出书,可以在电视路上走这么远。试想一下,如果让他去搞大飞机,估计他早就撂挑子不干了。上帝把我们带到这个世间,就一定为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位置,找到它,不但可以让我们充满激情、事半功倍,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懂得感恩。对于那些帮助我们的人和事自不必说,对于那些伤害我们、阻碍我们的也不应将其打入万丈深渊。我们这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磕磕绊绊,总要在一次次跌倒与爬起的过程中,才学会了成长。有些事,既然发生,就得接受。因为它们的存在,过去才显得有意义。

尊重对手。从某个角度来说,对手其实就是另一个自己。他和我们一样有梦想,肯努力,有令人心酸的坎坷,有让人欣慰的成绩。正是他的存在,才会不断的提醒我们,我们还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完美,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善待批评。他批评我们是因为他重视我们,他对我们还有所希冀。看看他声严色厉时眼神中的期待,还有什么理由让我们不感激他?他宁愿扮作一个坏人,即使遭到我们的`记恨,也要指出我们的不足,帮助我们成长,他才是我们最大的礼物。

看轻自己。在人之下要把自己当人,在人之上要把人当人。不要高高在上,更不要目中无人。做人就像读书一样,读书时不可有自己,读完后不可无自己。我们只有把自己的杯子倒空,才能装下新的水。看轻自己了,才能看到别人的优点,才能更好的学习别人的优点。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四)

最近读刘同的书,这本书读了比较长的时间,一直断断续续,从六月到七月。一个以日记的形式展开的十年的回顾,每一篇的结尾都有作者现在再回顾的感触。

第一次打开阅读的时候,恰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确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说什么?表达的又是什么?关于刘同的书褒贬也不一,不过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人是不受争议的。第一遍之所以看了那么长的时间,是因为中途有很多次觉得看不下去了,拿起放下,放下拿起,几经周折终于像完成任务一样的扫完了一遍。我看书就有一个怪癖,就算这本书我觉得不好看,看不懂我都强迫自己去看完,变态的强迫症。所以第一遍最大的感触就是终于看完了。

既然有一就有二。

第二遍读这本书是因为最近练习阅读流畅度,就是朗读,一时之间找不到好的素材,就重拾起了这本书,随便选了一章读。你对一件事物的第一印象是枯燥无味的时候,你后面就怎么看都是枯燥无味提不起兴趣的,但是,你将它放置一段时间,时间或长或短,当你在不经意间拿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它也不是你最初认为的那般枯燥无味,甚至细细品味中惊现阵阵共鸣。

再读刘同的这本书就让我有这样的感觉。

以前觉得不知所云的情感,现在看来竟有引发内心的高度契合,突然间就开始佩服作者竟能这般直抒胸臆。

以前觉得可有可无的句子,现在看来都是经得起细细推敲,慢慢琢磨的。渐渐明白了这些用来表达情感的词句都是作者这些年岁月的沉淀。

前不久参加了一个读书会,说到是应该感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还是理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立马就想到了刘同的那句:我是一个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在感性的时候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有时候你看到了一本书,你不一定当时就立即懂作者要表达的情感,但是岁月慢慢的会让你懂,所以永远不要急着去下结论。

作者十年成长回顾,自己与自己的对话,也是用自身的成长告诉我们:人生的任何时刻都会存在迷茫,但是请不要害怕迷茫,大胆的向前走,向着目标前进,总有拨开云雾见天日的那一刻。

我在最开始看《职来职往》的时候也并不认识刘同,后来没有看了就更加不认识了。只是听不少人说过《职来职往》的刘同、陈默。刚刚开始还以为是那种很有能力很有故事的去求职的人,后来经人科普才知道是有能力有故事的招聘者。今年夏天毕业,工作清闲觉得要充实一下自己,就开始了看书,也不知道怎么就买了几本刘同的书,《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看的第一本刘同的书,也是让我真的认识刘同的第一本书,不在仅仅局限于“听人说”的那种认识。

书中多次提到了哭,欣喜的、悲伤的、感动的、委屈的、难过的、兴奋的。总之作者就是情感丰富,感情细腻,就是爱哭。总觉得男孩子哭一件很娘的事情,但是看到书中作者哭的时候却觉得很真实,一种感同身受的真实,你看原来他也曾经因为这样的委屈哭过。原来人与人之间真的没有多大的差别,即使现在或许他已经是光线的高层,你只是个职场新人。

一个为了梦想能够努力十多年永不言败的人,一个为了写字能够坚持写了十多年永不放弃的人,他今日所得到的也就不足为奇了。人生最难的就是坚持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付出。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五)

今天看完后。我真的长出了一口气,特别想第一时间告诉所有人,真的还蛮好看的。虽然青春片经历了重重轰炸,很难再想出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但是这部片子,想所有那些真正能打动我们的电影一样,将心比心。是那么的真实。我们的中学,为了高考,无数次的梦魇甚至都重回高中的课桌,脑子里盘算的都是如果考不上大学,我该咋办?

因为更多的朋友还没有看,所以不讲电影的太多剧情,只说我被其中感动的种种关系。里面有同学之间的友谊,有老师和同学的平衡,有孩子和家长的亲情,还有姐弟的亲情,还有父母之间的感情。在这些关系里我也看到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角色。

这些关系,最终都直指人心,人性。

于是电影里的人在关系里,变成了你,变成了我,变成了我高三一起背后骂班主任的同桌林磊,变成了上地理课写历史作业,变成了周杰伦把他的新专辑,通过耳机穿过袖子送到我的耳边,变成了西安音乐广播931的方言每晚9点到10点的《年轻无极限》。

那会儿老师家长总说,现在你恨我,讨厌我,以后你就会感谢我了。至少现在回过头看,电影里那句“你们学的好不好,我又不多拿学校100元工资”真的很对。学生时代,觉得什么都要个性,什么都要成就自我,还总有老师家长盯着你,随时帮你补窟窿。以前你想自由,现在发现真的自由了。你连自己想做什么都不知道。

看完电影,好多尘封的感觉又熟悉起来,就好像之前一直很反感青春电影的主旋律在聊早恋,那会儿上学,更多的应该是分不清喜欢和爱吧,同学之间那种朦胧的好感,总是容易被捅破窗户纸误以为是爱之后,徒增少年维特之烦恼。所谓青春期的爱情,大抵都是如此吧。

当然电影还有很多不足,例如我觉得结尾有点凑合,慢镜头有点略多,演员没能更好的诠释导演和编剧的全部初衷。但这些不足,都不会影响你安安静静的坐在电影院,享受或者回忆自己那个时候发生过的类似的事情。

看到结尾上台的同哥,略带憔悴,但又挺起胸膛聆听大家意见。真的为他高兴,想想当初来北京的源动力就是希望能够和他这样的人一起工作,现在他从《职来职往》的职场导师,到青年畅销书作家,再到现在的电影制片人,一直在越来越好,我们也只能追随着他,成为那个更好的自己。

常说回忆从前,不如珍惜现在。20xx年,我来北京,进光线,结识了一群同样来自各个地方的大四毕业生,他们都是各自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同样一无所有,义无反顾来北京成为一名北漂。我们这一群人,一起合租距离公司步行不超过10分钟的老式住宅楼,一起去地沟油一条街吃5元一小碗的牛肉面,一起被主编骂,一起坐在冰冷的机房帮主力导演找历史素材,一起坐在后期熬夜通宵剪片子,然后去楼下航星园超市给拍字幕无法离开的小伙伴带一包小浣熊干脆面。这应该就是是革命友谊吧。

陆陆续续,有人离开,也有人走,更多的人都坚持在这座城市努力奋斗,并且越来越好,大琪琪背起了行囊,几乎独自一人踏遍了整个东南亚,薇总和可乐去年都已经大婚,并且集全家之力在北京买房落了根,常常抱怨自己是剩女的乐乐和龙珑也都纷纷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大家也慢慢成熟成为各自领域的中坚力量,虽然还在路上,离很好还差很远,但是大家还是时不时会聚在一起,彼此鼓励更加努力。我们每年都会根据星座和月份,集中给相应的寿星小伙伴过生日,今年大家也都更加忙碌,已然错过了双鱼月。看到同哥的电影还挺好的,我就可以放心的包场请各位小伙伴都来看电影啦。

范文推荐: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范文1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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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一】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玛丽,原来是一个脾气很犟,长相丑陋的印度土著女孩,但是在一场瘟疫风暴扫遍了印度之后,我们的小玛丽不得不来到遥远的米塞尔威斯特庄园。在这里她认识了仆人女孩玛莎,园丁老头本威瑟斯塔夫,阳光男孩狄肯,庄园少爷柯林。她在庄园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许多变化。她知道了宽容忍让,知道了犟脾气不好,并加以改正。她学到了更多,拥有了童真的心灵,学会了自立自强。

在历史上也有很多人知错就改。比如:战国时期,廉颇和蔺相如同在赵国做官,廉颇因为蔺相如官职比他高,就看不起他,蔺相如则处处让着廉颇,后来,廉颇知道了,很惭愧,便背着荆条向蔺相如请罪。只有将相和,国家才能强盛起来。《冰雪奇缘》中埃尔莎拥有制造冰雪的魔力,而她因为不能控制这种魔力而逃避,最后她在大家的帮助下学会了控制魔力,并为人们造福。我发现了,有了错误逃避不是应对方法,只有勇敢面对并改正才是最好的方法。我有几次偷偷地玩电脑游戏,欺骗了家人,我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心里忐忑不安,便主动向爸爸妈妈承认错误,从那以后我就没干过那种欺骗人的事情。我得到了爸爸妈妈的原谅,也得到了他们的信任。

总之,我们要学玛丽改变后的好性格。古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承认错误,并不是自卑,也不是自弃,而是一种诚实的态度,一种锐意的智慧,一种心灵的成长。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二)

秘密的花园是地方非常隐秘,还是花园中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带着疑问,一口气读完了这篇文章。

文章进的是由于一位叫卡罗琳的朋友给作者打电话说:"山上有人种了水仙,"于是作者和卡罗琳走了很长的一段山路,去看个究竟。终于到了,作者一看见山顶的水仙惊呆了,各种花草在花园一展风采。作者产生了许多疑问:是谁修建这个美丽的花园?为什么会选择慌无人烟的地方?这个花园是怎么建成的?作者看见花园中间的大理石板上刻着这样的字:一位妇女,两只手,两只脚,一点点的想法和一点点时间,始于1958年。

我被创造这个美丽的花园的妇女震惊了。她和、几乎在50年前就开始了。这些年来她每天做一点点不懈的努力,这个世界变得更美丽了。她持之以恒,一天只用一点点的时间,日积月累就成就了这座美丽的秘密花园这好比我们的学习,假如每天背一个英语单词,那一年就365个单词小学就背2190个单词,这就相当与三分之一的字典了。只要每天用一点点时间,坚持做一点事情,就可以创造美好的世界。我们要从小树立一个远大的目标,每天向目标前进一小步,这样就会离目标越来越近。

我们不论干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我有时就没能做到。有一次我妈妈给我买了个大拼图。头一天,我想:我一定把拼图拼好,挂在墙头。前几天我还感兴趣,每天拼一点,后来我根本就不拼了,拼图被我丢在遗忘的角落。

我想我们要向文中创造花园的妇女学习,干什么都要有耐心,有恒心,不能半途而废。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三)

前几天,我读了“少年版传世经典必读书库”中的一本书——《秘密花园》。它的作者是英国的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骄纵任性的小姑娘玛丽的故事。她在印度的一次霍乱中失去了父母,她被送回英国,到舅舅克莱文勋爵的大庄园中寄养。这儿有一个神秘的花园,十年了,从没有人进去过。但玛丽很好奇,想进去,这时,她认识了一只知更鸟,她找到花园的钥匙,并开了大门。她还在这座深宅大院里发现了克莱文先生的儿子柯林,他们让花园重新恢复了生机。

写的好的语句有:又下了一个礼拜的雨后,蓝色的天空重新出现了,阳光洒落下来还真有点热呢。就在天空恢复晴朗碧蓝的那天早晨,玛丽起了个大早。太阳光斜斜地透过百叶窗照射进来,这景象看着就令人高兴,玛丽不禁从床上跳下来来到窗前……

我觉得玛丽拥有和常人不同的东西,也许是勇气,也许是善良,也许是她对生活的理解。更多的也许是值得我们关注和学习的某一种精神吧!

读《秘密花园》有感作文【篇四】

迪肯是个十二岁左右,脸红得像花,鼻子翘翘的,眼睛圆圆的,很蓝很蓝的男孩。

他在荒野中长大,精通所有动物的语言,和大自然的万物都能互相包容、互相交流,甚至互相尊重。他的眼中闪烁着阳光的色彩和大自然的奥妙;他的笛声里透露着春天的讯息,隐藏着神奇的魔力;他的`身上散发着泥土的芬芳与花的香气。

他几乎就是一个大自然的精灵,就是动物们的守护神。大自然母亲通过他来把爱、力量和笑声传递给玛丽、克林和所有“朋友们”。让他们变成了健康的、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让“朋友们”变成了充满活力、与人亲近的动物。

迪肯让我知道了:春天是美好的,春天的一切也都是美好的、全新的,千万不要错过每一个春天!也千万不要错过每一个世界的瞬间!

推荐!《文化苦旅》有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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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苦旅》有感【篇一】

一直以来,很向往做个自由无拘的行者,像余老师那样,将对文化的追问与探索打进简单的行囊,徒步而行,慢慢欣赏,寻找浩瀚历史与泱泱文化的铿锵足音,浏览内心深处绝美恬静的风景。读余老师的《文化苦旅》,给自己的心灵营设一处小桥流水人家的静谧与水村山郭的悠然。你会陶醉其中,仿佛沿着风景名胜的足迹倾听到了遥远浩淼的回想。珍藏这样一本书,绝对物超所值……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其独特的观察力和洞悉力去深思这古老民族的深层文化,用心思细腻的笔触,为这趟巡视华夏文化的「苦旅」,写本书!它不甘甜,因为里头有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苦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滋味。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而作者运其妙笔,以干净漂亮的散文,组合,使它们成了一篇篇让炎黄子孙惊醒的文章。

通读完了这部“文化苦旅”,才真的有些了解到其中的一些文化渊源,关键词也就落在了这个“苦”字上,用余秋雨自己的话说:“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和古代文化和人文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的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住我的全身,使我无端地感动、无端的喟叹,常常像傻瓜一样木然伫立,一会儿满脑章句,一会儿满脑空白”,这种文化内涵的奔泻便有了“写文章的冲动”,只是“没料到的是我本为追回自身的青春活力而出游,而一落笔却比过去写的任何文章都显得苍老”,“我就是这样边走边想,走得又黑又瘦,让唐朝的烟尘宋朝的风洗去了最后一点少年英气,疲惫地伏在旅舍的小桌子涂涂抹抹……”

从余秋雨的书我们能够读出他的人,他的文笔、睿智和探求人文的足迹都让我望尘莫及。苦旅,不仅仅在人文。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处处都要有这种勇于探求的精神,我们行走在苦旅中。

《文化苦旅》有感【篇二】

人生就像一场旅途、旅行的终点,我们可能什么都无法拥有,可是我们在乎的不是目的地而是沿途的风景。初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就能感受到其身后的文化功底,是什么使得作者笔下的文章能够吞吐千年,博通古今而显得游刃有余是一种阅历,一种修养。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无处不在见证着他那沧桑而深邃的足迹。

“浅渚波光云彩,小桥流水江村。”这副楹联道尽了江南小镇的魅力。当你坐的船缓缓地行驶在流水间,左右两侧的房屋,依稀升起几处炊烟,依托在岸边的石踏延展到了门前,水中的杨柳,炊烟的倒影随着风儿摆动的弯弯曲曲,给人一种很宁静的视觉享受。眼帘的事物,一切都是那么静谧,似乎只能听到缓缓地流水声。江南的小镇没有雀桥、乌衣巷的沧桑感,仅有的是那一份淡泊。江南的小镇也不屑于荣华,所以没有磅礴的气势,有的只是幽幽的山林,悠悠的水流,自古以来都是这样,不曾有过升沉荣辱,只默默滋养一方土地,养活一方百姓。在现代,这样的地方很少了,似乎这已经成为了每个人所追求的一抹宁静。

把笔触指向文化人格和文化良知,展示出中国文人艰难心路历程的“青云谱随想”。优美的文字在脑海中荡漾,仿佛眼前就是他笔下的山水之间。八大山人那高雅精美却不沉沦于世的笔墨趣味画作,那些燃烧着画家身心的画作,向人们展示着一个个坦诚的生命,才使得以传世,成为历史的永恒。一个和尚留下了一个最根本的身份:杰出的画家。他的名字叫朱耷,又叫八大山人,他是朱元璋的后代。随着王朝的腐败,其只能只身躲在冷僻的地方,来逃避改朝换代后的政治风雨,用画笔来营造一个孤独的精神。朽木,衰草,寒江,无一不成为其笔下的神作。这就是一个艺术的人生,用自我来绘画文化的人格和文化的良知。

一个个古老的物像,大漠荒荒黄河礼貌的盛衰,历史深邃苍老之感见于笔端的“阳关雪”。“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时,“劝”的不再是“君”,是淡忘中华文化的人。中华文化,中华废墟,正如阳关。曾几何时,中国是何等的辉煌,圆明园,阿房宫,莫高窟,这些哪个不是我国的璀璨明珠,究竟是什么把这些都带走了?是贪婪,是人们无止境的贪婪,是封建思想的懦弱,是他们的畏惧。还好,中国从一断断苦难岁月中走了出来,可是谁记得我们曾有多少画,比蒙娜莉莎早不知多少年的绚烂;我们曾有多少书,流传千古却又毁于苦难的哲思;我们曾有多少楼,留下亘古墨客鸿篇巨制的史诗;我们曾有多少人,鞠躬尽瘁又挥墨洒血的美丽。

都说人生像一场旅行,文化何尝又不是呢?里头夹杂着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苦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滋味。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一种从未有过的穿越历史感油然而生,许多历史的文化绽放开来,不免让人去接触,让人去感慨,在跋山涉水中寻求文化的足迹,去感受中华伟大而又急剧吸引力的文化,深成的脚步在文化大道上发出脚步声,远处传来扣响中华文化的大门。让我们一齐去感受文化,追寻文化,就如同旅行一样,一路上的风景就是文化的收获。

《文化苦旅》有感【篇三】

日本的敦煌学研究家用沉重的语调在敦煌石窟门前说:“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经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而在场的听到了这句话的中国学者们并没有太大的激动,而是默默的退了出去,在王道士的圆寂塔前,相对无言。——题记

余秋雨对文化总是有着别样的情感,他用自己的足迹来向世人阐释着那不朽的,穿越了千年的文化情结。他用近几年的心血浇铸着《文化苦旅》,用铿锵的文字表达了华夏民族文化历经的的沧桑。经历了多少的苦难,那民族的瑰宝传至今天,完好无损的又有几个?那西子湖畔的一代名妓苏小小,那拥有通天本领却想成人的白娘娘,那充满了传奇色彩的雷峰塔,那宁波月湖西岸拥有浓厚文化色彩的天一阁······他们无一不为世人传颂。

似乎是被这寓意深刻的书名所恸,所以便时时翻阅,哪怕年幼的我对里面的涵义十分懵懂,但并不影响我从那简单的字词中读出那由内心喷射出的怒火,那对文化深沉的爱恋。记忆中感触最深刻的是里面的《道士塔》一文。或许是因为心生哀戚,对那来自远方,夹杂着血与泪的哭泣感同身受。余秋雨化身为愤怒的河涛,控诉着那败坏了莫高窟文化传承的无知道士王圆箓,控诉着他仅仅为了几枚银元,便将无价的文明卖给了外国人的无知行径。

王道士原本是一个知识匮乏的农民,当上道士后便掌管了敦煌石窟。他因为嫌弃壁洞太过昏暗,竟用石灰将那自远古流传下的笔画逐一掩盖,将大能的著作永远埋在了惨白的石灰里,再不得重见天日。他讲那一个个形态逼真的少女飞天雕塑凿毁,想要改成佛像,最后变得不伦不类。记得最深的一句话是:“我好恨!”这是余秋雨有心而生的呐喊。他恨自己生不逢时,没有在那时阻止王圆箓愚蠢的行为,恨那时的官吏有眼无珠,错把珍珠当鱼目,再把文献押运归京时,随意糟蹋,以至于最后只留下稀稀落落几本孤本。

犹记得初看到余秋雨老师的愤慨时,我不以为然,觉得不就是几本书么,丢了就丢了,反倒是那些飞天雕塑,实在是让人遗憾!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明白了文化传承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文明积淀文化传承是一个民族的根本,是一个民族发展壮大的基本。《文化苦旅》中所记载的,只是世界在变迁中所经历的岁月中几个遗憾的缩影。谁又能保证能正确的面对古物?甲骨文出土前,那些刻有信息的甲鱼壳不也照样被村民当作药材卖给了药铺?为了卖一个好价钱,他们便将那些个刻文一点一点的剔除,最后终是再也不见踪迹。

其实,在当代社会,像王圆箻一样的人有很多,那个在埃及已有3500年历史的金字塔上刻下的“丁锦昊到此一游”无疑给世界敲响了警钟。在这个人类自以为进步的时代,毁坏文物,断送文化的行为终究是令人心寒。那个刻字的孩子,留下的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7个字,他也葬送了我华夏泱泱大国,文明之都,礼仪之邦的形象,而丁锦昊的事例也引起了国人对我国现状的思考。值得一提的是,这类事,并非个例!

重温《文化苦旅》我彷徨了,那从古至今都未消逝的文化缺陷,是在向华夏的脸上抹黑。我想,作为新中国的一份子,华夏未来的骄傲,我们应该尊重文物,尊重我们的文化传承!自先秦时期的焚书坑儒,我国就流失了大量的典籍,将千年的文化积淀付之一炬,如今的我们,更该对那走过了艰辛大道的文化致敬。

《文化苦旅》有感【篇四】

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文化苦旅》

从风卷黄沙,大漠孤烟的黄河之源,余秋雨为我们讲述了《道士塔》塔下的秘密与哀怨,为我们构架了《莫高窟》断壁残垣,带我们欣赏了《阳关雪》。再到水秀江南,温婉柔美的烟雨之乡,余秋雨带我们游览了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的《白发苏州》、清新婉约的《江南小镇》……,以南国特有的柔肠百转为背景,把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得形神俱佳。

从《风雨天一阁》、《青云谱随想》等直接把笔触指向文化人格和文化良知,表现人与文化相知相伴的历程,再到《上海人》、《笔墨祭》以及读者熟知的充满文化感慨的回忆散文《牌坊》、《庙宇》、《家住龙华》等,于细微之处,用通俗之法,揭示中国文化的内涵与魅力。作者用笔丈量中国的文化大地,用脚走在深邃苍凉的历史路上。

读《文化苦旅》,恰似翻开了中国的地图,地图上标注的,不止是山川、河流,更承载着厚重渊博的文化之情。

走进书中,深觉这趟巡视华夏的“旅途”,不是高唱欢歌的赞颂,所以它不甜,里头有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那是一种苦涩的味道,每一座城池,宫殿,庙宇……,在它们背后有着刺痛人心的故事,那是身的“苦旅”,更是心的。

它逼迫着我们正视,正视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逼使我们不得不在历史的牵引下,走向前去,终于我们看到了荒漠。黄沙卷不平那道道沟壑,曾经,那有着艳光四色,盛开在石壁上的古画,静静地看守敦煌千年的变迁。当“土匪”的第一刀划下,它便连同由它守护的卷卷佛经,死在了遥远大洋彼岸,他人的玻璃罩中。

“浅渚波光云彩,小桥流水江村”,那是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云的江南;那是一阵杜鹃啼可以急红一城杜鹃花的江南;那是一阵风起可以哄开一个季节的柳絮的江南。江南是水做的,它的水,如轻纱薄雾,随风起舞,变幻无穷;它的人也一如水一般,温婉细腻,秀美轻灵,那波光水影之中,充溢着无边的风月。它的水也时有“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之势,这坚韧与顽强的性情,涵养了江南风物和江南人的英豪之气,正是“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余秋雨从西北领我们走到了江南,他教我们常伫立前人伫立过之处,观察自然与人文环境中去思考前人的情感。

合上书卷,道士塔,莫高窟,阳关寄托着他悠远的凭吊;寂寞天柱山,风雨天一阁,承载着他浓重的感喟;白发苏州,江南小镇,蕴涵着他深沉的思考。贞节牌坊令人感慨,,贵池傩事令人反思。余秋雨的散文,追索文化生成的奥秘,感受文化历史的兴衰,有对文化缔造者的由衷的礼赞,又有对文化人命运的深切关注。

我们不由自主向外望去,流动的车潮及人潮正自我宣示另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正呼唤我们去倾听,去感知。让我们读过书后,背起满满对中国文化的疑虑,亲自去辽阔的土地,沉重而苦苦的步伐,缓慢的行走在上面,只有理解,认识了过去,才能谈及未来。

《文化苦旅》有感(篇五)

回望过往的时光,总会发现如此多的极好的诗文都是在文人墨客的足迹中诞生的。他们总会以自己的独特感受写出壮美的山河,而同时也会令一个个不为人知的美景跃入人们眼中。虽说如今有无数大学,图书馆讲授着人文或古代文化,但那种就只是“纸上谈兵”而已,真正的文化却是这天地间的山山水水。

初读《文化苦旅》,只觉作者的细腻的笔触将我带入了那些各异的景色之中:敦煌莫高窟,三峡,洞庭湖,天柱山,西湖……但他又不只是单单记录景色这么简单而已,内里有着许多对过往人们故事的描写,使得旅程中似乎又融入了一丝丝的沉重与思索。

也许是人生的经历让作者深感苍老,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说:“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感引发人生沧桑感。”坐着的心思或许正是古时文人的心思,都会在如画的景色面前大发感慨。当自己的回忆与经历与某地的自然、文化、人情相融合式便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思想。

如今的我们早失了那种与万物融为一体的美妙感觉了。每天都为生计而打拼着,没了欣赏和善河山的闲情逸致,更没了关注文化生活的心。我们都惧怕于闯荡那些人烟罕至的'地方,即使那里有着非尘的美景,却还是宁愿身居嘈杂的都市,假惺惺地与别人相处,却不愿远行,感受真性情。这是进步,亦是倒退?

而同时,国庆长假的各个景点令人望而兴叹的拥挤,一片片山林因旅游开发而失了自己本真模样,尽管有许多的人前去游玩,但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我们游历的似乎并不是自然的潇洒,而是人潮的壮观了。真正的欣赏不是这样的。

古时文人墨客的游历总是伴随着诗词文化的欣赏,他们只微微伫立,便有了联贯千年的力量。这力量只由少少的方块字组成,却能穿透时光,使人文的力量注入大地之中。这种微妙的力量是只有在远离尘嚣的宁和境地中才能真切感受到的。山水千万年间不曾改变过,如今的我们也应只用与古人同样的眼光打量世界,而非改变它们的面貌。

听自然之声,感受古风古韵。

赏美景如画,回味人文悠长。

《文化苦旅》凭借山水风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真谛。余秋雨那伸张有力的笔法和豪迈中略带凄苦的哲语,让我们阅读后留下了丝丝挥之不去的回味――对历史的感悟,对文化的理解,对人生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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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读后感【篇一】

读完了狼国女王这本书,我禁不住为一位狼国女王的自强不息而赞叹。

《狼国女王》这本书主要写了狼王盔盔为了不让自己的小女儿白燕燕在寒风中饿死倒下,虎口夺食最终不幸遇难。而王后紫葡萄为了不使自己的狼群惨死于斗争之中,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的命运从而改写。而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两点:一、首先,我觉得这本书蕴含有最珍贵的两种爱情——浓浓的父爱和母爱,而这正是所有动物难以做到的,能够做到的动物极少的。而这本书中,有着为了孩子不饿死,自己冒着虎口夺食的危险的狼王盔盔,还有为了孩子不被血瘤虎叼走,英勇与虎拼搏斗争的平凡狼夫妻黑三和羊踢踢……他们都是狼群的英雄。第二、女狼王紫葡萄也是历经千辛万苦才得到狼王的威信、成为人人敬佩的好狼王。在这其间,有过灾难和痛苦: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大家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脚下……;有过无奈和坎坷:狼王的威信受到严重的挑衅,大公狼歪歪脖上演苦肉之计,才使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也有过危险和挣扎:在北斗沼泽追赶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取义,却身陷沼泽之中,紫葡萄拼了命才把它救了上来……:也有过柔情和关爱:在对另一个狼群报仇时,紫葡萄也为对手留下了一条生路……最后,两狼群与断牙血瘤虎展开了一场决战,两狼群和好了!

也许,就是紫葡萄的仁慈、胆量,谱写了一位狼国女王的传奇。

《狼国女王》读后感【篇二】

我看了一本叫《狼国女王》的书,因为我奇怪,狼国怎么可能由女王呢?而且这本书讲的故事都令人心惊胆战,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一般狼群的大王是雄狼,但是《狼国女王》里的狼群可不一样,一只叫紫葡萄的母狼幸运的和一只雄狼盔盔结了婚,后来盔盔当上了大王,统治着狼群。不幸的是,它被老虎咬死了。从此紫葡萄当上了女王。

我觉得紫葡萄特别勇敢,她觉得作为女王,一定要让大家支持。所以爬上悬崖,追逐着一只雄鹿,再跟着它跳下悬崖,不怕雪崩打到她(那是是在冬天),直到把那只鹿杀死。

紫葡萄还是一匹很有智慧的母狼。当捕杀猎物时,她会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尽力把猎物捕捉成功,尽量让大家“大饱口福”。

盔盔的祖母朵朵菊会动脑筋,也很为人着想,当盔盔死了之后,他们的孩子也被饿死了,紫葡萄日夜守着父女的尸体,防止被乌鸦吃了。朵朵菊看到紫葡萄这样的悲惨遭遇来帮忙一起守护。朵朵菊把紫葡萄推向女王的座椅,并让大家一致赞同。

有顺从的当然也有顽固的,歪歪脖和斜斜眼就是这样的狼。当朵朵菊推荐紫葡萄当狼王时,斜斜眼经过一番斗争后才同意的,可是歪歪脖狠了心也不同意,甚至退出了这个狼群,独自远走高飞去了。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勇敢,坚强,即使有困难也一定向前进;智慧,会动脑筋也是做一名首领的必备条件,绝不能当像歪歪脖那样顽固的人。

《狼国女王》读后感【篇三】

读了《狼国女王》这本书,我仿佛看见了帕雅丁狼群,齐心协力,大战狼群;看见了它们跟死神“接吻”;看到了它们一起外出捕食,遇到了种种困难;看见了与它们仇敌——断牙血瘤虎决一死战,可是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

一次虎口抢食,狼王盔盔丧身虎口,紫葡萄被迫当上了狼王,几个月后,由于紫葡萄出师不利,失去了一只大公狼,紫葡萄和它的狼群几次捕食,差一点全军覆没,更有一次,与要死狼王盔盔的老虎相遇,双方打了起来,最后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紫葡萄谱写了一荡气回肠的女王传奇!

紫葡萄是一只勇敢的母狼。又一次,帕雅丁狼群已经连着几天没吃东西了,各各瘦的皮包骨头。忽然,狼群看见山崖下有有一只梅花鹿,狼群正在议论谁跳崖捕捉梅花鹿时,狼群中跃出一匹狼,它毫不犹豫地扑向崖下的幼鹿,众狼定睛一看,原来是紫葡萄,一会儿的工夫,幼鹿已被杀死,狼群饱餐了一顿。

《狼国女王》读后感(篇四)

昨晚,我刚刚看完了一本名叫《狼国女王》的一本书,里面狼女王的母爱是多么伟大,母爱的仁爱慈祥,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一种伟大力量,狼女王的坚持不懈和勇气更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主要讲了狼女王紫葡萄在当上狼王后的各种困难。它既要喂养五个孩子,又要带狼群狩猎。特别是在冬天,食物短缺,狼群又没精神,在冬天里,紫葡萄膝下五只幼崽已经饿死了四只,它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了它最后一只幼崽身上。

它的狼群日夜衰落,大公狼小嚏惨死在了耗牛脚下,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也死在了孟加拉虎的口下,那只孟加拉虎曾经也把紫葡萄的丈夫盔盔给咬死了,所以大家都对它狠之如骨。同时,那只老虎也是另一个狼群的头等敌人。最后,它们两个狼群联手把那头老虎给战胜了。

最后紫葡萄成了这两个狼群的狼女王,同时,它膝下的那只狼崽在也成了一头强壮的大公狼。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坚持不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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