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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猫之人写了一座没有猫的猫城。
一座封闭孤绝的城曾试图通过打通隧道与外界相连。辛老头曾试图通过逃离来摆脱伤痛。石明亮曾试图通过寻找来让真相大白。可这一切最终是湮没于时光的暗流。辛老头当年带着石明亮离去,如今,石明亮带着圆圆离去,这是时光的一个轮回,这是记忆的一场延续。就如辛老头所说:“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它们会回来。”
作者一改将小镇描写为恬静宜人的传统手法,而是通过层层推理的推理式创作手法来描写猫城的腐败,以及人性的扭曲。德高望重的医院郑院长被迫隐姓埋名生活在草寨中,善良的苏医生死在了不知何人出手的板砖之下。老辜利欲熏心,谋财害命而被庸众视若神灵。名为猫城之城却老鼠猖獗。这是一座城所出演的闹剧。
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庸众总是自私且残酷的。故乡,落败、凋敝,人吃人。辛老头选择了离开,逃离,是一种消极的抵抗,而同时也是一出悲凉的隐退和一种清醒的彻悟。似是加缪笔下的荒谬式英雄,似是一种以荒谬直面荒谬的大无畏。“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了,但其实它会回来。”“带我回苏毕宇那儿去。”辛老头的记忆回来了,它无法忘却,因为它热爱,它热爱世界但于污秽无可奈何,它无法与庸者同流合污。
借石明亮之眼描绘了辛老头死后的猫城,石明亮身为猫城之人,却被作者描绘地如一局外人,深入真相后,毫无留恋地离开,这似是希望的开始,因为不再有痛苦,而是带着一份曾经的痛苦回忆,继续坚强的活下去。这种创作手法一改乡愁类文艺创作,而是通过反乡愁这一独辟蹊径的手法刻画了下一代人面对抉择时的果断。事实上,辛老头和石明亮身上的记忆组成了他们的世界,由他们在猫城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们最后的离去,看起来是要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他们仍然会不可避免地回到他们记忆中所承载的世界中去。这便是记忆的轮回。
这是一部隐喻现实的小说,如乔治.奥威尔笔下反乌托邦式创作,通过大量的环境描写对比再现了猫城的变化,宁静之下的腐败和欲望层层涌现。通过第三人称的视角还原了一座虚构小城的历史,用第三人视角的回忆和追寻串起了整个故事的脉络,简易的文字之下蕴藏了丰富的思想内涵。
记忆是一场轮回,历史是记忆的再现。
文学创作,便是去解构与诠释。留下一片空白,容读者去体悟与品味。
这是一本很奇特的科幻小说,在初读时,我曾经一度很难进入状态,呈现在我眼前的画面,是几个高中女生——萨姆、琳赛、艾米、艾拉迪混乱而挥霍的青春,她们虚荣、自负、胆怯、盲目……在丘比特日无聊地攀比着谁收到的玫瑰最多,谁是最受欢迎的女孩,她们的思想很肤浅:将爱情当做可有可无的装饰,对亲情熟视无睹漠然置之,至于友情,不过是参加派对时互相取乐的一种工具。她们的生活中充斥着肮脏的咒骂、迷幻的音乐,以及没有灵魂的性爱……直到一场车祸,一道白光,将所有混乱的生活推入时间的怪圈,在彻头彻尾的寂静之后,开始一场新的轮回,所有的时光都回到起点,所有曾经真实地发生过的事情,都淹没在时间的旋涡中,倒退回那一天的起点……
尽管我很不喜欢书的第一部分,即使在读第二部分时,也依然有种无法专注的无力感,但我依然要求自己努力地读下去,以寻求最终的答案。那是一种渐渐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豁然开朗,伴随着自己的阅读,似乎有很多束来自天堂的光线渐渐地透过厚重的云层投在我的身上,温暖而明亮,日子依然在2月12日那一天不断地开始和终结,萨米却在时间的旋涡里发生着缓慢而美好的转变,有一些曾经被她忽视的东西渐渐开始被珍惜,有一些曾经不敢做的事情也开始勇敢地面对,如果说她曾经的生命象一张巨大的网将她束缚在网的中央动弹不得,那么现在,她开始努力地挣扎着与命运对抗,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去左右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而不是被命运所控制。我欣喜地看着这种微小的变化在萨米身上一日日地呈现出来:她开始愿意陪八岁的小妹妹伊奇散步,她开始试着温柔地回答妈妈的问题,她开始停止与朋友之间的讥讽嘲笑,她开始放弃炫耀丘比特日收到的玫瑰……
到了书的第七部分,萨姆宛若新生,她的思想里充填着洁净芳香而温暖的情感,她懂得爱和被爱,擅于感知生命中所有美好的事物,牢记自己人生中那些最精彩的时刻:午夜时和伊奇溜到海边的奇妙经历;和朋友一起做舒芙蕾蛋奶酥的快乐时光;炎热的八月躺在阳台上闻青草味道时的小小幸福;下雪的圣诞夜和爸爸妈妈一起品尝苹果酒的平静欢愉……
即使死亡终将来临,也不再畏惧,因为生命中充满着动人的回忆,这些回忆令人感觉充实和幸福,在不断轮回的七日之内,生命中所有的可能一一呈现,而萨姆,她在一次又一次的体验中,引领自己迈向最完美的人生。
我不知道,人生是否真的能拥有有这么多的机会。不过我想这本书真正要告诉读者的,并不是一次又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而是每一种可能性所寓示的不同人生态度。作者用一场寻常的车祸,一群年青的生命,引出一个个成长和蜕变的故事,情节的架构堪称奇特,背后的寓意则更为深刻。它让我在看书的时候突然想到《阿凡达》,或许是因为它的构思彻底颠覆了传统小说的写作方式,就象《阿凡达》彻底颠覆了传统电影的拍摄方式吧!
合上书后,开始思索:假如我的生命只剩下一天,我会选择以怎样的方式度过呢?能否象萨姆一样,尽情地敞开心扉,用温情和关爱去拥抱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当死亡真的来临的那一天,会是一次黑暗中的痛苦下坠,还是光亮中的自由飞翔?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成为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劳伦奥利弗
每一天,我们从床上醒来,睁开眼睛,开始新的一天。
积极者期待新的一天,会觉得每天都是不一样的,只要活着,就能够持续完成理想,持续创造。
也有人是消极逃避者。厌恶了这样每天醒来,虽然每天都是日历上新的一页,但他提不起精神面对,晨起总是满满的压力和劳累,他甚至期待自己在梦中永远不醒来。
有多少人是期待自己能够完好从枕上醒来的?
有多少人是期待自己永远在梦中不醒来的?
有多少人是渴望自己醒来是在另一个更完美世界里的?
有多少人是不管自己会去了哪里,都根本不想醒来的?
又有多少人是无论自己何时间醒来,都是满满的平静、内心毫不起波澜的?
看起来一个简单的醒来,也可以有这么多心态这么多种情况。
不过,有本书给我们提供了另一种奇特的戏剧性的醒来:每天醒来都要面对的是曾经过去的那一天,时间永远停留在某个时间线上直到
也许对你来说,还有明天,还有一千或三千天或一万天, 那么多时间可供你享受,那么多时间可供你浪费, 但对有些人来说,只有今天。你今天所做的事很重要,不光在这一刻,甚至可能留下永远的影响。可在我死前,这些我都不知道,问题在于,你生前是不会知道的。你不会醒来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或者看到移动的阴影。如果你像我一样,在你的闺蜜来接你之前的24分47秒之前醒来, 如果你像我一样,最后一天是这么开始。
这是主人公萨米的独白。
小说表面上看起来在描摹青春期,虚荣和心理暗黑的向欲望和物质世界靠拢的时期,但我觉得其实是在写大部分人无知无觉的生命状态,只是套用了高中女生的生命样本。
若非一些事情发生,也许那个向强权的、表面风光的人物靠拢的人,向流行享乐与盛行的物质主义靠拢的人,正是你与我。
当整个社会都孤立虐待某人,造出某个价值观来逼疯他的时候,你我也许一样会踏一只脚在他们身上。
其实不是某个人是疯子,而是整个社会都疯了。
当人在昏昧中,迷于幻相中时,人并非真正的人,人会变成某种连野兽都不像的东西,而唯有一些重大事件特殊事件的发生,才会给人停顿下来思考的机会,就如萨米,终于一点一点醒过来,开始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我以为萨米的七日轮回非常生动地描写了灵魂的晋级状态:
1.人为世间幻梦所迷。
2.特殊事件引发思考和觉醒。
3.开始尝试改变,渴望结局立刻起变化,而没有用到智慧。
4.尝试过了多种的幻相中的努力,而并不得其法。放弃努力后开始新的思考。
5.放弃曾经的尝试,也不再为所欲为,开始珍惜每一刻光阴,真正开启心灵的觉醒。
6.能够安静下来感知当下,能够感受到生命万物之大美,能够看到更多幻相背后的真相,能够更加没有分别心地爱所有人。
7.透过自我的牺牲,终于达成无我,知晓付出即是获得的真理完美灵魂收梢。
妈妈,你觉得我是个好人吗?萨米问。在妈妈眼里,你一直是个善良的女孩。可那是小时候,现在不是了。善良是不会改变的。永远都不会。
和妈妈的交谈之后,萨米开始确信自己要在这重复的每一天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从不相信她能改变什么,她开始相信自己能够成为蝴蝶效应中的那只蝴蝶。
这不断轮回的2月12日,使得萨米可以在不同的选择中去看每一个细节,虽然同样都是2月12日,虽然每天有些相似的情节,但只要萨米有所选择,她可以把每天都过得十分不一样。
是的。生命是有所选择的,尽管我们不像萨米,有着重复的七日,但我们的日期并不相同的每一天,其实也可以有着各种不一样的选择。生命的选择权,就在我们自己手中,至少,你可以选择应对某事时是欢笑还是愤怒,是忧伤还是哭泣,你的情绪你的应对完全操之在你自己。
|人生的重点在哪里?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一夜之间改换自己的生命状态的。萨米也是经历了七日的轮回,才渐渐开始思考生命和人生本身,才开始尝试去做些她生命中真正想做又能够做到的事。
生命最伟大之处并不在于外表的光鲜,表面的坚强和自信,写在脸上的酷更不算什么,生命最重要之处在于:你以怎样的一颗心在活着,你是否真正看见了他人,你在他人的生命中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这些,比名利、权利、金钱所有物质的象征都更为重要。
生命是以我们的心灵递交的一份答卷我们曾付出的任何,都会记载在灵魂的潜意识中,带着一世的印记,又开始下一度轮回假如你还未曾获得解脱的话
看这本书我没有哭但并不说明它没有打动我。
窃以为你若真心看懂了它,它会是红尘舵手的一叶心灵解尘药帮你寻觅幻相中真相的导航船:当然,你的心要在那航线上。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我们自己的一生。
但萨曼莎女主是他去世的前一秒,但只是觉得一个长期被遗忘的童年玩伴的笑容和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同时也没有进行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能够迎合学生自己的'好友,为了我们能在一个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网络暴力的深渊一步发展一步就是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教育之际,她在深渊中看起来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太阳报》中疑惑的问道,“有坏人吗? “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发展一直长期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不断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世界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对她来说,最初的行为只不过是朋友之间的”玩笑”但渐渐地,校园里的每个人都开始把朱丽叶看成”怪物”迫使她从一个聪明,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成为一个长发驼背的怪物。从那时起,如果萨曼莎向朱丽叶伸出援手,就好像他是个外星人,是个装模作样的人。为了证明他是个正常人,他只能对朱丽叶说些刺耳的话,主观地认为如果他不和怪物一起走,他就不是”不坏的人”我甚至都没有想到,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就是暴力。事实上,是施虐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就是所说我们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教育终于发展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已经再也无力进行反抗甚至上千个恶魔时,自杀问题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实现拯救。
最后,是朱丽叶的死唤醒自私报警肇事者,在深渊中呼喊“无关,与我!”事实上,最终由学校暴力的深渊,在本崩溃丢失被吞噬。在这本书中,萨曼莎已被赋予了使命,拯救朱丽叶,和挽救他们的任务,节省朱丽叶冲到路的最后一天,在车祸中丧生,但是,在这最后的车祸,“她我感到温暖“。
“又不完全属于一个坏蛋的人吗?”是否可以沉默行为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实现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之间并非都是平等时,选择网络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国家一方的暴行。”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我喜欢看美国青春校园题材的电影,像是《女孩》之类的,总是觉得那样的青春才是真实的,才是一个女孩在最美的花季雨季应该做的事。我想每个人,在十七八岁的时候,都想做些疯狂的事吧,都想成为所有人的焦点、所做的事想惹人注意、喜欢被人吹捧、自己的朋友是自己一个人得,不喜欢被人孤立,不喜欢朋友欺骗自己,不喜欢背叛与寂寞···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1、我终于明白,上帝给我重生的机会,是让我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2、谣言是怎么产生的?是因为很多人认为它有可能发生。
3、人一旦改变起来,是很奇怪的。比如,我小时候喜欢的东西――比如马、快餐和鹅头角――一旦时过境迁,我就对他们失去兴趣,他们在我心中的位置被朋友、聊天软件、男生和衣服所取代。想来有点悲哀。似乎人是没有长性的物种。似乎当你到了十二岁或者十三岁,或者任何不再是小孩,成为“年轻的承认”的年龄,就和过去一刀两断。也许,你的快乐会少很多,甚至更糟。
4、当你真的在看的时候,那么多的东西都变得美丽了。
5、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成为生命中的错与伤。
6、希望使你活下去,即使当你死去的时候,希望也是唯一能让你活着的东西。
7、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 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8、我一直在努力寻找答案,虽然我也不相信自己会重生,但我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我也不得不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
9、我只看到了自己人生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这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
10、人生最大的希望,就是知道自己还有那么多的事等着我们去做。很多遗憾的事,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但这是好事,如果知道的话,几乎不可能心甘情愿的放手的。
11、所有的经历都跟记忆里一模一样,可这种幻觉只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我仿佛身处迷雾之中,被无边的孤独所包围。只有一个人,他在乎我的感受,可这个人,我在有生之年,从没正眼瞧过他。
12、没有安全就没有爱。
13、就像那条古老的谜语,森林里倒了一棵树,如果没人听到的话,那它倒下时究竟有没有发出声音呢? 你不停地画线,每次都越过刚画的线,然后再画一条,()再越过,这就是人们最终走到世界尽头的原因。
14、你只能做你能做的。
15、当我们在不停地想要寻找真实的情感的同时,我们就在被身旁所有平凡但却并不符合我们愿望的人与事物所同化,与此同时,那些错过的陷入轮回再也无法重来。
16、我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一些事,我以前从不曾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就像我一直都忽略了肯特的存在,而他仍然像小时候那样,一直守护在我身边。
17、总有一些人在笑, 另一些人被笑, 这种事情发生在每一天,每个学校, 美国的每一个城镇里――据我所知, 也许在全世界都发生过, ”成长”的关键在于, 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19、我猜说再见时一定会有跳下悬崖的感觉,最坏的部分是你下决心去做的时候,一旦你来到半空中,你就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任由自己坠落。
20、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这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人生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21、死亡到来的一瞬间,我感觉自己被撕成了两半。或许,曾经的我有些任性狂妄,可我想不通,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坏事,以至于该死?又究竟是坏到了怎样的程度,该这样死去?
22、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他们就是一切,他们无处不在。他们就是意义。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我的身体,吸走我的灵魂:一条光的隧道通向远方,一直向上、向上、向上,如果歌唱是一种感觉,那么,就是这种感觉,就是这道光,这种升腾,宛如微笑。
23、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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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部耐人寻味的书;那是一部令人着迷的书;那是一部不可不读的书;那是一部给心灵无限震撼的书……这就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它讲述了一个名叫查理的小男孩的故事。查理的家里并不富裕,甚至连饭都吃不饱。
但他住在一个小镇上,那里有世界上最大的巧克力工厂。这已经是很多人所向往的了。这家工厂的老板威利·旺卡先生没有妻子,没有儿子和女儿。
在很久以前,他就禁止人们出入他的工厂。为了找到工厂里的**人,他在报纸上宣布**他在全世界拥有五枚不同口味和品种的巧克力金牌。获得金牌的幸运儿将能够参观工厂,并可能获得最终奖。但是,他没有说这是为了选出一个**人。
这一消息,无疑震惊了世界,旺卡巧克力的销量也一路飙升。前后四张金奖券,在短短几天内,都被富商贵妇们找到。而最后一张金奖券,一直没有着落。
小查理也是参与者之一。幸运的是,他在自助餐中获得了最后一枚金牌。获得金奖券,查理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
但他能在巧克力工厂赢得终极奖吗?参观工厂是一种奇怪的经历。每个来访者都被迷住了,欣喜若狂,好奇,惊讶和困惑。
在每个房间里,富商的孩子们都很任性
垃圾堆,或被压扁,或长得像个紫果,或变得只有手指那么长。查理成了唯一一个没有被淘汰的幸运儿。这时,没人想到威利·旺卡真的提议把整个巧克力工厂都送给查理。
这是终极奖!查理最终同意了大家的劝说。读这本书,有些人可能一口气读完,有些人可能慢慢品味。
一口气读完后,我只知道故事的结局,但我不知道一系列淘汰的意图,也不知道罗兰·达尔想告诉我们什么。另一种人,会慢慢去品尝,感受文字的奇妙和字里行间的句子之美。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
可是,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第一遍,我可能读的是故事。第二遍,我可能读的是人物细节。
第三遍,我可能会体味其中的情境。第四遍,我可能会品读其中的人生境界。那就是,对人生,抱有无限的希望,而不是被贫穷、失败、挫折所打倒;对人生,抱有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而不是从此一事无成;对人生,抱有渴望明天的美好,而不是让理屈、恩怨掩埋、沉沦自己。
对于生活,有毅力和害怕摔跤的精神,胜利一定属于我自己!这是我对中国梦的想象,也就是我的梦。
乍一看过《雷雨》这部名著,似乎这是一个悲剧不能再悲剧的一部小说了。似乎所有人的情感都是那么纠结,这是不可想象的。总之,三十年的岁月,使得这个家庭不堪一击。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即空…
悲剧的开始,并不是一个动人心弦的错误。富家少爷——周朴园在空虚寂寞的生活中与女仆——鲁侍萍堕入爱河,对于那个时代的背景,这种事情的发生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身为大家门户的“一把手”是公然反对这种交往的,认为这种交往等级过分悬殊,封建思想都是要找门当户对的。所以,在大年三十的夜晚活生生地将侍萍以及那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赶出了周家,但是他们却留下了第一个儿子,即悲剧开始的原由形成了。
年轻时的周朴园爱上侍萍,或许可以说他的感情还有一丝纯洁。可自年三十晚,他在听任家中长辈将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久别三十年后,当他又重新认出侍萍时,那无情的表情,分明不是久别后的喜悦,而是怀疑与恐惧;那虚伪的做法,口口声声说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保留她的习惯,珍藏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衫,分明不是对她的爱,是虚伪支配了他的理性,都是要彰显他那已经不存在的良心,哪里还有什么感情可言,即便是有,也已经在三十年前早已灰飞烟灭了。对于他那些种种做法,补偿给她的支票,承担她所有的开支,却是为了让她永远不要再踏进周家的大门,这是多么的冷酷,无情。为了树立自己虚伪的形象,不惜花费大量金钱去维护;为了金钱,又开枪打死多少小工。那是多么的残忍,昧着良心赚黑心钱啊。这个资本家的代表,已经在商界的“熏陶”下,变得血肉模糊,心狠手辣。
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一生都是坎坷的,自己曾经是周家的女仆,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做着和自己以前相同的事情——在周家做女仆,这是多么的令她伤心,难过啊。但是她却把这一切归咎于命运和无形的生命,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虽然一切的罪过并不是她造成的,但是却不愿放手,非要暴露自己的身份,这又是何苦呢?
想起了蘩漪,《雷雨》中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她不悔改,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
周萍和四凤的爱情是纯洁的,但却沾上了亲情这种不该有的关系。两人身陷爱河,但最终却没有好结果。这对本应该是一对幸福的鸳鸯,却被抹杀了。可怜周冲,单纯的少年,却也被封建思想埋葬了。面对现实,四凤不幸被电死,周冲拉了一把也不幸死去,周萍听到这个晴空霹雳的消息,也随之而去——用枪自杀。徒留下身为长辈的三人。
然而这仅仅是个故事,但却反映了一个社会制度,读了《雷雨》这部小说,我似乎读懂了作者,读懂了当时的时代面貌。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这个冬天我有一本好书,不厚实,却温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活着》。作者悄悄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冷冰冰的风格,见证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令人不安的故事中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首先,我为福贵的失败感到愤怒,然后我为福贵的悲惨命运感到悲伤。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次被深深地打动。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但你想想,他还有其他人所没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此文与作者的前半生或者就是一生的经历近似;札记概是心底自己对自己的解读。莫名奇妙被时代打压地无法抬头做人,太宰治也会将生在富豪家里作为富二代而造成极大的心理负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人间失格》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高一学生《人间失格》读后感心得篇1这不是那种可以一气呵成看完的流量小说,这是需要细细品的那种书,要周围安静,月色如水。很好玩的一本书,大多书里都是女人出示色相,这里偏偏男人出示色相,有点镜花缘的味道,却又不尽相同。食色性也的世界里,在写者笔下,都是假来假去的一时相互利用,无论身体还是精神上。虽然笔下冷酷,现实也正是如此。只是,写者对男人偏爱,粉饰得太好,对女人不但少几分笔墨,还会刻意让其格外“生动”,似乎不如此不尽意,倒也的确有奇特的味道和效果。其中一篇,似乎终于让女人美了起来,却又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也许写者眼中,女人不是在天堂,就是在垃圾场,可能是写者的理想吧,或者如柏杨所说,女人,比了解上帝都难。原以为是应该抱着严肃认真地面孔去面对字码的,读书的过程中却是其乐无穷。因此,不得不感叹写者的精神之高,如此丑陋的世间,能写出漫画的效果,如此的少。叶藏的搞笑,也许就是写者对自己的无奈,自己笑对生活做不到,不如看他人欢笑。很有趣的人,一边流泪,一边笑,也许是笑着走的。非常值得阅读的一本书,很棒!高一学生《人间失格》读后感心得篇2最近读完了太宰的《人间失格》。叶藏本人真的太卑微了,能感到他本性善良,但是太过于在意别人的看法,也许是缺爱导致的,我觉得有点讨好型人格。又因为他心思的敏锐和对人性的洞察,使得他又更多看到人性的恶,尽管良子代表了人性的善,可是这个善竟然也会被恶利用,经受本不该她来承担的痛苦。这本书应该是从头丧到尾,我也没看到什么对于生的希望,只能说如果最差的不过如此,那么我的生活似乎还有救,就是以这样的心态来看待生活,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本身,因为本来生活就很难,我们不能一步一步丧失做人的资格,当然他并没有丧失做人的资格,只是他一步步就这样走向了这个结局,对生活的失望还有羞耻感,对人性的要求太高了,所以惶恐不安。再看了一下太宰治的生平,只想感叹作家总是与众不同,跟俗世格格不入,我竟然还生出一点羡慕来,他肯定是有才华的,所以才写出那么多的作品,可是又为他的英年早逝感到悲哀,以为他过于良善和敏感,但若非如此,又无法写出人间失格这类悲观到极致的作品,很矛盾。高一学生《人间失格》读后感心得篇3一周的时间,读完太宰治的这本书很多人说这是一本阅读体验不太好的书,很多人说这是一本充满抑郁的书但我却从中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而直到读完也明白了那句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的真正含义。先说三章手札,作者不管是在童年还是青年亦或是中年。一直都在为了别人活着,不管是小时候为了博得父亲一笑,把想要的礼物从书换成狮子舞面具,还是长大,成人,懂得世故以后那种完全没有自我活着的状态。所谓我很抱歉,是自己像这个世界妥协像自己的道歉,是一种对如同木偶人生的嘲笑。手札之后的内容,作者从多个不同的角度去加以论证这件事人是应该活出自己还是成为别人眼中最好的自己。另外,很多人说,作者对这个世间充满了绝望,但这句话应该还有下句:同时也充满了希望。只不过,那种留于文字表面的绝望太过浓重掩盖了在深处沉寂的希望。当你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就是在写自己,比如作者本人的种种表现,比如那个出名以后堕落的画家,比如最后这个故事的父亲。没有人可以做到活出真正的自己,如果你还想悠然的活着,势必要对自己做一些改变,一天天一点点。最终,你成了所有人都喜欢却唯独被自己讨厌的人。高一学生《人间失格》读后感心得篇4有点丧的书,但不得说不是一本值得读的书,虽然我读的没有很细致,也很断断续续,摘抄了两段喜欢的话,第一段像坠入人间的魔鬼,一种满满的失意;第二段像坠入地狱的天使,一种满满的温暖。01哭的对于我来说,如今已不再有什么幸福与不幸了。只是一切都将逝去。在我一直过着地狱般生活的这个所谓“人”的世界里,这或许是唯一可以视为真理的一句话。只是一切都将逝去。02.天使隐去翅膀,宛如降落伞一般,飘落在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我飘落在北国的雪原上,你飘落在南国的柑橘地里。而这群少年飘落在了上野公园。差别仅此而已。少年们啊,从今以后,无论你们如何长大,都不要太在意自己的容貌,不要抽烟,也不要喝酒,除非逢年过节,而且,要持之以恒地去爱一个姑娘,一个腼腆而又有点臭美的姑娘。其实说真的,这本书,断断续续读,懵懵懂懂中窥视太宰治描述的那个失去“人”的资格的这个世界,我感觉自己始终并没有真正走进那个世界。或许如果真正走进去了,如果出不来,应该会很痛苦吧!真正领悟了,才能向死而生。光明的背后也会有阴影,可是我们还是选择向阳生长!高一学生《人间失格》读后感心得篇5在图书馆借的实体书,看了大概有3个多小时,总的来说就是很悲很丧很现实整本书由很多的故事组成,但是……没有一点联系,作者让我有一种突然想到啥就写啥的感觉……虽然貌似是个畅销书,但是好像并无太大的惊喜,倒也就是能明白某些世间的道理一旦别人问到自己想要什么,那一刹那反倒什么都不想要了。其实这周很倒霉,丢了点东西,受了点伤,生了点病,学业不顺,心态不平,过的很累很累,他们说“一切都会过去的”,嗯嗯,一切都会过去的。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一切都会过去的。在所谓“人世间”摸爬滚打至今,我唯一愿意视作真理的就是这句话,一切都会过去的。好啦,这本书整体真的很丧,但我不想呈现出太过悲伤的句子,因为光明快乐总会到来啦!高一学生《人间失格》读后感心得篇6从小像个小丑一样舍去自己、用怪诞的行为与言语向他人献媚一般地搞笑、在他们的笑声中綦切地找到自己的价值一样,重复着无意义行为的叶藏。十分自卑,同时又十分自大;他自卑到以为自己一旦揭开丑角的面具就会被这世界抛弃,却又自大到对那随时可能抛弃自己的世界嗤之以鼻。一个人从充满希望到绝望再到捡回希望最后回归绝望的一生叶藏的悲剧来源于他过于感性敏感的性格和那个讨厌的时代,即便在世界的恶意与身为异类的压力交织出的悲剧中,叶藏也努力地尝试过融入这个世界,他的的确确想过好好地活着。我们在某种时段都当过叶藏。所以要学会保护自己呀,可以看透,但是不要亲身经历,不要对人有太多期待,就算深处地狱,也要自己走出一条道。至于手中的牌,自己去争取。不要丧失自我,时刻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不是成为别人的附庸,也不要对人有期待高一学生《人间失格》读后感心得篇7人生该如何度过,荒芜还是励志,人总是在失意与理想中漫漫度过,生而为人,真的就到这了吗?太宰治,我最欣赏的日本作家,与其他的日本作家不同,太宰治总是以一种期望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没有人会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就像《人间失格》的叶藏一样,本是一个努力向上的求学者,可是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面前,光也会被黑暗吞没,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会改变着你,如果你不加谨慎,很有可能会沉沦。叶藏的.一生如飘零之落叶。一个人在孤独中生活,结交了不雅之友,也从光明的道路慢慢走上了不归路,人生而脆弱,所以更要自重。何为人生的正途,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也没有人会明白下一步该做什么。或许身在大学中的我们还在迷茫,但是我们就该失意了吗?正因为迷茫,所以我们还有无限的可能,正因为如此,我们还可以做很多的事情,一切皆有可能,做好现在的自己,学会自重。人生说不定还是光明一片。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红楼梦》。
四大名著中我钟爱的就是它,因为其它三本都是打打杀杀,只有《红楼梦》是最富有文艺气息,最独特的一篇小说,主要写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描写了一群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
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林黛玉是本书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有许多人讨厌林黛玉的哭哭啼啼,但他们不知,那是绛珠草对神瑛侍者的报恩,她确实是流了一辈子的泪,耗尽了心神最后郁郁而终。第九十七回黛玉烧诗稿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回,那时的黛玉已万念俱灰,她就是诗魂,她焚诗,就相当于自焚,情是她一生的追求,她把宝玉送她的手帕也一起烧掉,等于把她最重要的信仰焚掉,此时的她不再是弱柳扶风的女子,而是一个刚烈的烈女!读到这里,你不禁会恢然泪下,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跃然于纸上。
有学者认为《红楼梦》有曹雪芹自传的成分在里面,他在晚年写《红楼梦》时已经十分潦倒了,他追忆过去的繁荣,通过自己切身的感受写下了这本书,贾宝玉看破红尘,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同时也是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宝黛钗都有他们绝世的才情,可惜在腐朽且日渐衰落的大观园的禁锢下,他们人生走向了遗憾,走向了生死离别的结局......
我仿若能听见黛玉那委婉哀怨的葬花吟;能看见宝玉与众姐妹玩闹时的愉悦;能体会到宝钗她半生孤寂的心境......
红楼似清茶,淡淡品,似有余韵......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读者》,里面的故事很精彩,其中有一篇让我至今难忘。
故事大概是,在美国加州的一个大草原上,生活着两种不同的动物,一种是温顺的长颈鹿,另一种是凶猛的美洲豹。长颈鹿天生就是教育家,它教它的孩子任何生存技巧,而美洲豹却不怎么管刚出生的小豹,甚至丢弃它们。就算有别的动物吃小豹,母豹有时也不会管,小豹只能靠自己。可是,长颈鹿用千百次的告诫换来的仅仅只是基本生存,而美洲豹因为拥有痛苦的经验,成为了强者之中的强者。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想成为强者,就必须经过一番磨难。像音乐家贝多芬,他的`一生就像是为了演绎生命的悲剧。他从小就被他的的父亲逼迫去学习音乐,长大后,他的耳朵也聋了。可他却没有向命运妥协,而是向命运抗争,创作了惊世之曲--《命运交响曲》。
现实生活中不也如此吗?一个农民的孩子,天生就是口吃,可他却立志当一名主持人。因此,他被所有的人耻笑,可他却没有认输,而是以坚强的意志,向命运发出挑战。他将小石子放到嘴里含着,不停地练习发音。他的舌头不知被磨破了多少次,最终,他成功了。他就是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
每一个成功的人,在成功前都会有许多困难在等着他们。所以命运是很公平的,他不会同情弱者,它使你悲痛,让你受挫折。是为了让你战胜命运,成为强者。困难固然可以打击我们,让我们内心受挫,可困难也可以锻炼我们,让我们变得坚强。
刚刚拿到这本书时,觉得没什么新奇。毕竟在很小的时候,西游记的故事可谓是家喻户晓。但在细细品读时,却发现了其中的不同。
书中的人物性格各异。我很佩服孙悟空的机智灵敏,有勇有谋。经过高老庄时,他能巧化为高家小姐,不仅帮了他们,也让猪八戒成功拜师。在智斗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之时,他能想出妙招,制服妖怪。猪八戒对我来说,是个双重性格的人物。他时而表现得憨厚可爱,时而又咄咄逼人。就拿三打白骨精来说吧,孙悟空打死的明明是妖怪,猪八戒却不分青红皂白说他滥杀无辜,让唐僧将他赶出师门。孙悟空甚至让尸体现出了原形但由于猪八戒的教唆,孙悟空还是离开了他们。不得不说猪八戒真是个矛盾人物,让人又爱又恨。沙僧就不同了,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人,当孙悟空与猪八戒发生矛盾时,沙僧都会上前劝阻。并且对唐僧忠心耿耿,武功不高,却吃苦耐劳。对于唐僧,就我个人而言,不太喜欢他。妖怪把他抓走时,他很少反抗,大都是徒儿们相救。但他却忠于佛门,不追求荣华富贵,无论面对多大的诱惑,那颗执着的心都不曾动摇。
精神诚可贵,在他们身上反映出来的种种现象,让我觉得他们到达西天取经是必然的。而从他们的故事中,我也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神界无道德无底线的纵容。在妖怪当中,只要和神界沾上关系的,无论他们犯下了多大的错误,只要神仙随便找个理由,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可恶的是,在唐僧师徒四人到达天竺的时候,守卫的还要交过门费。明明是佛门清净之地,却这等腌臜。但我也领悟到了一些人生的真谛:面对挫折时,我们不能退缩,不能放弃,只要迎面而上,就一定能战胜他们。而当我们面对诱惑时,要经得起诱惑,坚持善的本性。
面对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我不由得感叹。书中的人物比电视剧中的更加精彩。人物的语言,神态,尤其是心理描写,更加细致。他们一路上历尽艰险,斩妖除魔。唐僧一心向善,冷静执着。孙悟空嫉恶如仇,技艺高超。猪八戒有点好色却又不失爱心。沙僧为人厚道,脚踏实地。
再看看自己,不觉让我惭愧。我总是半途而废,喜欢偷懒。大人们常说:你简直就是猪八戒的附体。面对学习上的难题,总是会放一边,到开始写时,又失去了耐心。所以到最后白费了力气又浪费了时间。
但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真的发现了好多。他们身上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学习的。以后,我要以他们为榜样,好好学习,不偷懒。学习就好像取真经,在学校里有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是猪八戒,有的人是孙悟空,而我就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孙悟空。面对高中生活,我想我会有必胜的信念。
这便是吴承恩教给我的吧!
我喜欢《读者》是因为它似乎包罗万象,展现了许多“别人的生活”。我坚信人类交流的意义是一个世界和另一个世界的碰撞。当两个世界发生碰撞和融合时,新的材料和思想就会出现。
最近的很多问题都是关于环保和科技的,毕竟是热门话题,大家都敢对我敢兴趣。在很多篇文章里,我都感受到这样一个词“变化”。就拿乡村来说,十年前的乡村是那样的欣欣向荣、诗情画意,而十年后的乡村,有的作者把它比作“吞噬人心的地方”“充满迷雾的世界”。
我仿佛能感受到作者内心的悲哀。是怎样的深情与愤怒才能写下“祖国大好河山岂敢欺”这样的激昂之语?我不禁想问,十年有多长,有多——可怕?
那湛蓝的天空竟然变成了阴沉的雾霾!那一天真正无知的青年竟成了阴谋的奸商!那野百合竟然变成了拔地而起的工厂!
虽然科学技术的进步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但究竟是人类的进步还是倒退?如果机器在100年内取代了人类的劳动,我们还需要什么?是不是所有人都不必努力工作,也没有等待死亡的目标?
也许有人说我偏激愤青,但当你看见作者笔下那千疮百孔的“家”与“乡”,你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有他的那种“扑面而来的空寂感”?也许还会有人说我不知好歹,拿着手机发着短信还在吐槽手机多不好!
ladies and gentleman,我和作者一样,我们并没有否定科技,我们是想说,当人类在为科技凯旋高歌的时候不要忽视了那些被某些阴谋家所淡化的负能量。《读者》上说“发展是一个永远不会停止的机器,那么操作它的人就是试试呆呆的人类”所以我想说,人类也是发展的一个牺牲品,为未来而牺牲,为后代而牺牲,伟人总是带有悲剧色彩的不是么?
我觉得我一个17岁的中学生在这里大谈科技,大谈人类的意义也是很靠谱,我们的状态是正在缓冲,缓冲的动力就是听说读写,最重要的是思考,毕竟纸上谈兵人人都会,听你吹的天花乱坠,**仅供参考,生活需要大脑。很喜欢《读者》上的一句话“是人就要活出自己,让你的名字不要只是一个代号而成为一种标志”。
而我想说的是“亲爱的,不管你是秋香还是如花你就是你,你是一个单独的完整的个体,也许你不能改变世界,但凭着自己的力量你一定可以改变自己!
最后的最后我想发自肺腑的说一段话:“你能言善辩不能沉默寡言,你心向往之不能望而却步,你能说能读能写,就不要给青春留下空白与残缺,翻开书页读一读写一写,今天你们听我说,明天我想听你说。”
读《读者》有感王洁
读后感如何写的更有趣?读后感书名让所有人都印象深刻,它使所有人都明白了曾经不知道的知识。 阅读之后,读后感是展现您对书籍感知和思考的平台,小编非常喜欢这篇“城南旧事读书笔记”文章觉得非常值得我们一读。
这个暑假,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在台词中,我感受到了作者对童年的记忆
文章中的小英子因家庭原因随家人搬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小巷里。在这儿,她阅历了种种酸甜苦辣的进程。时常挨养父打的妞儿、会馆前的疯女子、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最敬爱的父亲……他们都曾和小英子聊过,和她谈笑过,他们的音容笑容深深的刻在了小英子的心里,却又悄悄地离她而去……而在这一篇有一篇记叙着酸甜苦辣的故事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我们看海去》。
我来说一说《我们看海去》吧。一次偶然的机会,林英子在街角遇到一个大海捞针的男人,和他成了好朋友。因为一篇英子学的课文,让他俩有了一个“我们看海去”的约定,而当时英子所在的胡同中发生了好几次盗窃案,而让英子万万没想到的是,和她那个有约定的人尽是小偷。
妈妈和她说让写一本关于坏人的书,而英子却哭泣的说:“不,我将来要写一本书,叫《我们看海去》!”
我想《我们看海去》是《城南旧事》感情最丰富的一篇了吧,这篇包含着林英子童年中的快乐、伤心、好奇……,那份与“野孩子”踢球的快乐,发现油布包裹的好奇,得知罪犯是那位大哥哥的伤心……这就是里所有的情感,因为我们都有感情,也都是忘不了的。
林英子就是林海音,而这一篇《城南旧事》就是记叙了林海音小时候在北京老胡同里发生的一个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我想:虽然她的童年充满曲折和困难,但她总是以乐观的心情面对。不管她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不怕。正是因为她的精神,她周围的人每天都很快乐。
我一定要学***种乐观向上,无所畏惧的精神!
《城南旧事》中的每一个故事里,都有不同的主人公、不同的经历,但是最后无一例外的离开了英子。甚至连慈祥的父亲也走远了。英子不会掩饰自己的情感,她将自己的小世界敞开邀请你细细品味。她的每一个故事都很曲折,但却又那么普通。林海音的故事能使你思绪起伏,心中既感到温馨又有说不出的苦涩。“惠安馆”“骆驼队”“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每一个故事都那么感人肺腑。当你捧起书的时候,便好像着了这书的魔,会情不自禁地将感情代入其中,随着书中的故事又哭又笑。
《城南旧事》便是以“纯粹”的记录而感动人心的,纯粹的主人公英子,稚嫩的心不带一丝心机;纯粹的感情,每一次的同伴、每一次的离开,小小的英子开始适应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纯粹的记录,朴素的语言中流露出深奥的道理。
老北京过去的故事那么精彩又那么普通,每个人都在过着平常又不普通的日子。林海音即是将最寻常的日子当做了不平凡的每一天,所以读者才可以从她的书中找到共鸣,随着她的感情变迁。
那样淡淡的忧愁,来自林海音对老北京城南那条胡同的思念和眷恋;那暖暖的情谊,来自英子对平凡每一天的重视和珍惜。
如果我们也能带着像林海音的那种不平凡的心情度过平凡的每一天,那么我们也可以在琐碎的生活中找到不寻常的暖暖的感觉。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p它描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p“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
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这本书是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所为题材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写了20世纪20年代,英子一家的故事。它从英子那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书中。那一件件趣事,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所有办法,希望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她的善良、淳朴、富有同情心的本质,都已在我的心中伸根发芽;《我们看海去》中,蹲在草丛中与小偷的约定,又展现了小英子的质朴童真;《兰姨娘》中,聪明机智的小英子又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带给了她们母女快乐,减少了她们的烦恼;《驴打滚儿》中,宋妈的顽强精神与她重男轻女的思想,也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得肺病而去世了,小英子也就从此告别了童年生活,走向社会,走向生活。
书中,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花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永远的美好回忆。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渐渐消逝了,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童年的回忆,也就此慢慢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无忧无虑,最值得珍惜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人一样,充满了喜怒哀乐又似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尝到了人生的“第一步。”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第一步”,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充满着无限怀念。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了,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
书本对付人类原有很庞大的意义 ,但,册本不但对那些不会读书的人是毫无用处,便是对那些机器地读完了书还不会从去世的笔墨中引申活的头脑的人也是无用的。在读书的时间养成记条记和读后感的良好风俗对读书劳绩是很大的。出国留学网范文频道给亲们带来一篇城南旧事读后感范文,须要的小搭档从速收藏吧!
一本好书,会让你冲动,会让你有一种飘渺的感觉,会让你永远看不厌,会让你发笑
《城南往事》诉说了灵活可爱的小英子那童话般的幼事,让小英子现实的童年已往,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让一朵满盈幼气的小花永久在花圃里怒放,把小英子在草地上踩得小脚迹永久留住,把小英子在结业仪式上那几滴眼泪永存下来,把那一首首高兴的童谣永久记在心中。
这本书里有许多故事有《冬日童年骆驼队》另有《惠安楼》,《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花儿落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我先从《冬日童年骆驼队》讲起吧,说的是:每年冬天,骆驼队都市来小英子住的胡同,他是来买炭的,小英子的爸爸在和他讲钱,而小英子跑到骆驼身边学骆驼吃草,由于老师说过要学骆驼这种沉得住气的动物。
第二篇《惠安楼》是如许的:小英子了解一个住在惠安楼的女孩,各人叫她疯子原来这个女孩生过一个孩子,但是谁人孩子被疯子的妈妈送走了。小英子还了解一个女孩叫妞儿,她是一个被别人领养的女孩,有一天,谁人叫疯子的女孩报告小英子她的孩子叫小桂儿,由于她是在优美的秋日,生出来的,随处都散发着木樨的味道,以是取名叫小桂儿,她六岁,头发背面青色的胎记,她拜脱小英子找一找,有一次,妞儿跑来对小英子说要找回本身的母亲,这是,小桂儿发明妞儿很像小桂儿,他叫妞儿把脖子伸出来看一看,于是,小英子惊讶的发明便是疯子所说的的小桂儿,她立刻带妞儿去找疯子,于是疯子和小桂儿走了。
第三个故事是《我们一起去看海》故事是如许的:(读后感 )有一天小英子和同伴们在玩球,忽然球飞了,找不到了,同伴们不把这个当回事,而小英子心想肯定要把谁人球找到,有一天,小英子出来找球,遇到一小我私家,他捡到了谁人球,,小英子以为他是一个好人,入夜了,他和谁人人性别,有一天又遇见他了,,他说他的弟弟学***,有一天,老师说六年级的年老哥大姐姐要结业了,他们要开结业仪式了,老师让小英子演出小麻雀,演出的那天,小英子演出完,就和妈妈坐在一起,小英子忽然瞥见谁人帮她拿到球的人,老师发结业证书了,,有测验第一的人去领,小英子以为哪个去领结业证书的人是谁人帮他拿到球的人的弟弟,有一天,他在谁人帮他捡到球的人的布包里拿了两个铜佛,小英子送给了一个男子,有一天,有人说抓盗贼了,,小英子一看,一下子惊呆了,原来,谁人贼便是谁人帮小英子捡到球的人,而谁人逮住贼的人正是谁人要铜佛人,那男子还说: 是一个小密斯给他引的路。
第四篇文章是《兰姨娘》,是如许的:小英子了解一位叔叔,他叫德先叔,爸爸把他带抵家里,让他住在这里,有一天,小哥来小英子家,说兰姨娘被施老爷赶出去了,不让她住小英子家。但是,兰姨娘照旧住了进去,有一天,兰姨娘正在用饭,忽然,德先叔进来了,回到房间里,小英子问兰姨娘,你以为德先叔怎么样,兰姨娘说他像四眼狗,于是,小英子报告了德先叔,德先叔没说什么,小英子回到房间跟兰姨娘说,德先叔说你长得不错,兰姨娘很高兴,用饭时,兰姨娘和德先叔说了很多几多话,有一天,灯笼节时,兰姨娘和德先叔在一起,不久,他们在一起了,坐进马车,走了。
第五篇是《驴打滚儿》,有一天,宋妈的侄儿来了,说归去看看丫头儿和小栓子,一天晚上,黄板牙来了,宋妈问: 孩子呢? 黄板牙支支吾吾地说:
上上他大妈家去了! 小英子出去玩了,又回家了,她发明各人都很伤心,于是,小英子问妈妈这是怎么了,妈妈说: 小栓子去世了,丫头儿被人领养了。
小英子和宋妈去寻找那个女孩被领养的地方,但是他们找不到。小英子的妈妈说她想让宋妈回家生孩子,于是宋妈回家了。
第六篇是《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讲的是:小英子上六年级了,小英子的爸爸病倒了,在结业仪式上,老师让小英子代表六年级的同砚领取结业证书一年级的小朋侪唱起那首小英子曾经唱过的那首歌,当时小英子哭了,全部的结业生都哭了,小英子回抵家中,发明石榴盆底下有几粒没长成的小石榴,问: 是谁把石榴摘了!
妹妹说这是她自己的损失。突然,保丁老高说,她妈妈来了,她爸爸已经来了。于是小英子走出院子,看着夹竹桃。小英子自言自语道:“爸爸的花掉了。我不再是个孩子了。
小桂儿,疯子,德先叔阿姨,宋妈,他们向我报告说,他们很抱歉失去了同样的工具。
一名伶俐可爱的小女孩,就是主人公英子。她用那纯真的眼光,看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
英子家有帮佣的宋大妈,以及四个妹妹、二个弟弟……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回味无穷。宋大妈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她女儿出生时连名字都没有,就被送人了,所以在英子家宋妈常常讲她儿子的故事。每年都给他送去自己做的鞋子,吧深深地母爱融入其中。事到如今,宋妈丈夫又来的时候,终于说出了家中瞒不住的真相-----她儿子早已在河里淹死了。宋妈知道后,走街串巷寻找她的女儿,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好像就和女儿儿子没有缘分。
英子爸爸也在她毕业的那天去世了,没能赶上英子的毕业典礼。临走前说:“英子,你不是小孩了,你要有勇气去做每一件事情。”英子这才知道,她即将告别童年,踏上人生之路,更要负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她再也得不到爸爸对她的关心和爱……
童年,童年,它不像落日的太阳能再升起;她就像一缕清风,一去无踪;她就像一只小鸟,从你的头上飞过,再也飞不回来……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名著,叫《城南旧事》。
这本书分为很多个小故事,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都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忙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我幼儿园的时候,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此刻的样貌?童年总是一生中最完美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头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简便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章心怡我从图书馆借来一本《城南旧事》,封面看起来很普通,可仔细阅读起来却能领悟出很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林海音早年的童年趣事,书的故事纯朴、真实。最后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更是让我领悟出许多。面对病逝的父亲,如果你是你自己,你会怎么想?
虽然这本书没有描写失去父亲的痛苦,但它使我的心感到痛苦。是呀,童年是美好的,就像一道光,一下子就过去了。但是,经过了童年,我们又能学会什么呢?
书中就告诉了我答案。我们经历了童年,就要学会独立。童年就像一颗弱小的树苗。它在经历风雨之后可以长成大树。当将来有成就时,这棵树就会结出果实。
我们现在是一棵小树苗,一次又一次地经历失败和挫折,从中我们可以学到生活的真谛,长高。所以当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不能承认挫折的失败。我们应该勇敢地站起来。像我们现在的学生一样,如果一次考试不及格,我们就不应该害怕未来,更加努力地学习。高尔基说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好好读书,就能进步!努力吧,孩子们,让自己的读书之路更有价值吧!
人的生命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厚度!人生之路是美丽的。我们会得到很多,失去很多。热爱学习吧!热爱生活吧!你会发现生命是美丽的,然后你会发现生命的真谛!读后感》
当今的日常生活离不开交流,你一定会和别人分享经典的句子,平凡的句子包含了丰富的情感,有没有值得参考的句子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4篇,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今天,我学完了一篇课文《大自然的启示》。这篇课文是由两篇科普小短文组成。《“打扫”森林》讲述了德国林务官异想天开的命令把森林“打扫”干净,从而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好心办了坏事,把森林渐渐毁灭了。教育了我们不能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要了解与爱护大自然。《人类的老师》介绍了科学家从蜻蜓、蝙蝠和鲸等动物身上得到启示,有所发明和创造,告诉我们要更好地利用大自然的规律。
人类自古以来就想象鸟儿一样飞上蓝天,终于在1903年发明了飞机。可是,在飞行速度不断提高经常会发生机翼因剧烈抖动而破碎,造成机毁人亡的惨祸。科学家最终发现,其实蜻蜓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原来,每只蜻蜓的翅膀末端都有一块比周围略重一点的关键。春秋战国时期,鲁国人鲁班因为被带锯齿的小草划伤而发明了锯子。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从苹果落地得到启示,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这些都是大自然给人类的启示。
春天的鸟语花香,夏天的炎炎烈日,秋天的金色小麦,冬天的鹅毛大雪,欢迎你走进自然的课堂。
《自然笔记》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名副其实的昆虫迷法布尔。他是一位著名的生物学家,他带着我们走近大自然的怀抱,让我们不禁感慨大自然的美丽与神奇。他带着我们聆听生命的交响,让我们对生命充满敬畏与好奇。
读了这本书,我恍然大悟,真的发现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你瞧,大雁排成人字形飞到空中,成群结队地迁徙。你瞧,雪山上的冰柱,就像水晶吊坠一样光亮无比,突然“噗”的一声掉在了雪地里,和玻璃一样脆弱。果然,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寒冷的冰霜,温暖的春风,落日的余晖,夏夜的虫鸣。
春天时,动物们打着哈欠,从窝里摇摇晃晃地爬出洞,看着生机勃勃的春天,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夏天时,鸟儿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熊在捕捉可口的小鱼,树在晒太阳,花儿在成长。
秋天时,红的橙的黄的绿的,各种各样的树叶飘了下来,铺满整个水泥道,就像一个个金色的小巴掌,美丽无比。
冬天,鹅毛大雪,纷纷离开广阔的天空,散落人间。动物们纷纷回到自己的家里,不久,冬眠便开始了。原来,美真的就在我们身边。
爱书人看到好书,总不免有“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之念,想把它推荐给别人,与人分享心里的小雀跃。
前阵子,也记不清哪看到一个文,说人们的阅读趣味发生了一些变化,即越来越多人倾向于阅读关于哲学,心理学,或是历史方面的书籍。这个趋势,不能说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是用于解释随着阅读量或层次的不断提升而自动内化对知识深度或者说对真理和智慧的追求,是很恰当的。当然不是说阅读世界经典名著(文学类)就比较low,只是小说能够给我们带来的视野是稍逊一筹的,如果还是痴迷于情节,那就更局限了。
初读《感觉的自然史》时,颇惊讶于作者的博学多闻,无论天文地理、历史渊源或是文学用典,都能信手拈来,看似毫不费力。更难得的是,作者用来串联这一切的,是无所不包的爱心,让人在喧嚣吵嚷的地球上重新发现美丽神奇的万物,更让人原已漠然灰冷的心海中,重新掀起激动的波涛,并得以重新审视和探索充满奥秘的人体宇宙。
能够以博学而纯真的笔触,去描绘大自然,去了解动物,以及了解人类自身。不能不让人对作者感兴趣,一了解才知道,作者戴安娜-阿克曼热爱科学的同时拥有文学博士学位,并在多所世界知名大学任教,此外她还有各种身份,诗人、飞行员、探险家、自然学者以及潜水专家。这就不难理解其作品的非凡趣味和视野。
感觉,即感官的知觉。包括嗅觉、触觉、味觉、听觉、视觉以及共感觉,更谨慎地说,只要我们愿意探索,还有更多的官能存在。
嗅觉,是无所不能的魔法师,能带我们跨越千里,回到往昔时光。气味就像威力强大的地雷,隐藏在岁月和经验之下,在我们的记忆中安静地爆炸。只要触及气味的引线,回忆就同时爆发,而复杂是幻影也由深处浮现。或是某湖畔或田野的童年夏日回忆,萦绕着酷暑难耐下的酣畅淋漓和微风吹拂过后的畅快;或是全家团聚时的丰盛晚餐,红烧肉、白切鸡,水煮鱼...热气腾腾,温馨而熟悉;又或是转瞬即逝而难忘的气味。
触觉,厘清眼睛所做的速记并添加资料,告知我们生活在三维的世界中。它们是极端暖热的手,不断地希望冷却,它们不情愿置于任何冷的物体之上,手指伸张,空气从指间向着手指,血液涌上,一如冲上人脑,紧握之时,它们就像疯子的头脑,充满了幻象。
味觉,是亲密的知觉,我们不能远距离品尝食物,而我们品味的方式和唾液的组成方式,可能正像指纹一样各不相同。我们并不是只为了味道或者营养而吃东西,有时我们也为了食物给予的感觉而进食。
听觉,声音使得我们生活中的感官世界浓郁,我们也依赖声音协助我们阐释、沟通和表达我们的周遭世界。虽然英国浪漫诗人济慈曾歌颂:“听得到的旋律是甜美的,但听不到的旋律更甜美”,但是,我们依然宁愿听到世上的歌曲、噪声和话语声,并沉迷于声音的滚滚洪流中。
视觉,人体70%的感官接收器集中在眼部,我们主要透过眼睛观察世界,从而评鉴和了解。我们以为眼睛是明智的观察者,其实它所做的不过是收集光线而已。此外我们的语言充满了视觉意象,每当我们拿两样东西相互比较时,就依赖视觉来捕捉当时的动作和心情,并且顽固地认定眼见为实。当然,现在这个充满相对论、魔术和感觉的骗局时代,我们不能完全相信自己肉眼所见的事物,即视觉谎言。
共感觉,即日常生活总给人的感官提供不断的冲击,而每个人多少能体验到感官知觉的混合。虽然共感觉会使人分心,却也能使人集中精神。对于不想让感官超载是人而言,共感觉是小小的烦恼,但它却颇能激发充满创意的人。
在官能的范畴内,我们可能墨守成规,但也像监狱中的囚犯一般,抓着自身的肋骨摇撼,要求获得释放,以探寻更多可能的存在。
始于神秘,亦将于神秘中结束。不论我们如何探索,解读和熟记生命中的大原则或小细节,仍有浩瀚的未知领域诱惑着我们。因为没有风险之处,感情的领域就平淡无奇,生命中种种层面,山坡,尖峰和迂回的道路...仿佛也都不存在,只剩下长度,而没有了厚度。
其实,笔者真正的在对哲学有概念上正确的认知,已经是很晚的时候了。并且相信我身边的很多同龄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哲学就和宗教一般“虚无缥缈”和“不知所云”,虽然事实并非如此。在初次意识到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于当今自然科学的发展有着深远意义的时候,我决定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建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做进一步了解,所以我找到了恩格斯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所攥写的《自然辩证法》,打开这本书后,我阅读了其中的第一篇论文,也是整本《自然辩证法》的导言。这篇文章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涵盖众多学科,其资料涉及领域浩繁广阔。同时,也令我从新认识了这位对当今世界影响深远的德国大思想家——弗里德里希·冯·恩格斯。
总体而言,《自然辩证法》是想要揭示自然界的内在规律和联系,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毕竟,这本书中的资料是建立在百年间无数自然科学家对自然界的观察,探索,研究和实验过后所得出的一系列结论之上的。正如恩格斯在书中写到,“自然界本身的辩证法是经过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日益被揭示出来的,两个方面的研究密切相联,不可分割的”,这在“导言”里就表现得淋漓尽致了,博学的恩格斯给读者展示了众多学科领域的巨大发现,涉及了天文学、生物学、地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以及一些宗教文化领域;星云假说,牛顿的三大力学定律,也有被称之为“十九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的细胞理论、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就是在这样繁杂的学科发现成果里,恩格斯用联系与发展的眼光将之整合为一个整体,建立了一套自然哲学理论体系。经过自然辩证法理论中的对立与统一,一般与特殊,联系与发展等关系,指导科学工作者们地横向思考问题,将自然哲学当作从“自然科学”通向“大自然”之间的灯塔航标。
从星云假说到能量守恒,再到生物进化论,恩格斯看到了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的有力佐证。文中反复提到的太阳系和所谓的“宇宙岛”——也就是今日我们所说的恒星系,其产生与消亡的始终,也让恩格斯更进一步理解了什么是永恒的运动。
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中了解人类与猿的区别,即直立行走、有准确音节的语言、手的特定分化和工具使用与制造等等,阐明了人对自然界的具有改造作用的反作用,即道出了生产的终极意义;并且指出了仅有人类能够利用自我的大脑与双手在自然界打下自我的印记。这一切其实都揭露了一个问题,事物的普遍联系,自然科学的发展虽然是在不断的往精细化的方向进发,可是其相互间的固有联系是永远也抹杀不了的。这一辩证的思维正是指导一切自然科学研究的法宝。正如恩格斯在“导言”中说到的,“用思想的彻底性去补救有缺陷的知识”。
在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后,自然科学领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这得益于人类所制造的工具在不断地革新改善,而结果就是,人类所获得的知识也是呈现爆炸式增长。而一个个惊人的发现与理论成果正不断地检验着自然辩证法,证明着后者的科学性。
也许我们现今的普通学生所掌握的知识量都远超两个世纪前的科学家们,可是因为我们所欠缺的是拥有站在哲学高度的辩证统一的思维,所以科学发现的灵光总与我们失之交臂。而一些诸如诺贝尔奖得主一样的科学家,他们往往也是优秀的哲学家、思想家。他们拥有着卓越的思辨本事,以及运用自然辩证法理论来审视整个自然界的普遍联系,能够把握永恒运动的真谛所在。
人类社会因分工得以提高繁荣,自然科学也因不断分支细化的深入研究而高速发展,然而当一切走向瓶颈的时候,我们应当在此时停下埋头摸索的脚步,直起腰杆,抬起头展望一下整个大自然,领略感悟她的伟大与非凡,跳出自我熟悉的小领域,拨云见日,一览众山小!也许就会闪现出柳暗花明的感悟。这就是自然哲学的价值所在,就是哲学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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