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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精彩的“公司应急预案”我们觉得决非一篇平淡无奇的文章,他积极倡导着防灾减灾的工作,致力于建设一个和谐平安的校园。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应急预案必须得严密执行。在制定应急预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和特殊情况。笔者相信,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您对于该领域会更加了解!

公司应急预案【篇1】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煤炭作为传统能源逐渐被其他清洁能源替代。但在短期内,煤炭仍然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能源之一。在煤炭生产过程中,洗煤工艺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生产安全风险,特别是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洗煤企业地震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地震对洗煤企业的影响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是地球内部大规模物理变化所引起的振动。在煤炭洗选生产过程中,地震可能会对洗煤设备的正常工作造成影响,如振动设备、输送设备等。地震还可能导致洗煤企业周边的建筑、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受到影响,特别是对于处于地震多发区的洗煤企业,必须重视地震对企业的影响,制定一份全面有效的地震应急预案,以防止因地震灾害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洗煤企业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点

1、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

一份完整的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明确预案组织机构,包括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部等。这些部门应当明确职责、权限,并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图,以便在发生地震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措施

应急预案还应当明确应急救援措施,包括:切断电源、封堵燃气、释放压缩空气、停工、撤离等。这些措施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地震对洗煤企业造成的影响,保障企业的运行和人员的安全。应急救援过程中,洗煤企业还应当开展现场救援和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3、灾害应对与恢复

一旦地震灾害发生,洗煤企业应当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恢复工作。应急预案还应当制定与实施恢复方案,如清理污水、更换损坏设备、修复设施和基础设施等,确保灾后生产得以顺利恢复。同时,预案制订过程中应当及时更新和完善,以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和效率。

三、应急预案的测试与演练

应急预案制定后,还应当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演练。通过演练,可以发现预案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漏洞,有利于预案的及时完善。演练还能够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在发生地震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保障应急救援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洗煤企业地震应急预案是保障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同时也是对法律法规的落实和规范经营的体现。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可以降低煤炭洗选过程中地震等自然灾害对企业的影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率,达到保障生产安全和稳定运行的目的。因此,洗煤企业应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时刻关注地震等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影响,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地震应急预案,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应急预案【篇2】

洗煤企业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虽然不可预测,但是可以预防。作为一个洗煤企业,地震也是我们需要面对和准备的一种灾害。因此,编制一份科学合理的地震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1. 洗煤企业地震应急组织机构

在地震应急预案中,首先需要制定一个清晰的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和任务。洗煤企业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应包括以下部门:领导小组、指挥部、信息中心、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组和志愿者队伍。

领导小组:企业领导任命。

指挥部:由企业领导负责,并设置指挥室。

信息中心:同时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分析。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专家组: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风险评估,协助指挥部实施应急预案。

志愿者队伍:可协助企业进行一些志愿者工作。

2. 洗煤企业的震害风险评估

对于洗煤企业的地震应急预案,首先需要对企业进行地震风险评估。这个评估可以通过地震确定性风险评估和地震随机性概率评估两种方式来完成。在评估过程中,可以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现状评估,包括工厂的现状和环境因素的评估。

(2)造成损失原因分析,识别潜在的和可能引起的损失来源。这些包括灾害,设备或物资破坏,供应链中断等。

(3)地震灾害评估,包括建筑结构和设备的抗震能力、地震余震率和地震强度等。

3. 紧急应对措施

一旦地震发生,洗煤企业应该根据不同的地震强度制定相应的紧急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 在地震发生后,尽快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针对性的救援工作。

(2) 在肯定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对公司资产进行迅速检查与评估,了解情况后及时处理。

(3) 根据所在地区的情况,安排人员撤离或前往安全区域。

(4) 再加强室内物品的固定措施,防止重物掉落。

(5) 对于一些可能会引起事故的设备或场地,应加强安全检查,确认其安全性。

4. 救援后的恢复

地震发生后,企业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应急预案,落实好恢复工作。恢复工作包括:

(1) 确定灾后的工程、设备、器材等故障和损失情况。

(2) 制定灾害恢复工作计划,包括各种机器的检查、修理、更换、故障排除工作和设备调整安装工作。

(3) 组织员工进行清理、维修和重组工作。

(4) 处理好与保险机构的索赔问题。

总之,地震是一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地震应急预案来预防灾害并且快速恢复。对于洗煤企业来说,地震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震害风险评估、紧急应对措施和恢复工作等几个方面,以最大化的避免灾害损失,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工作人员和企业设备的安全。

公司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规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序、妥善、科学、有效地应对博乐市范围内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政办发〔2014〕122号)、《关于印发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博州政办规〔2021〕7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博乐市行政辖区内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正常生产生活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民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博乐市住建部门具体负责。

1.4.3响应迅速、协同应对。充分发挥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专家的作用,建立博乐市协调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完善市住建系统应急平台体系,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1.4.5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城市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5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是指博乐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并按照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5.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造成3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30人以上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100人以上人员中毒(重伤);

⑷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⑸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⑹造成5万户以上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48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1.5.2重大事件(Ⅱ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⑷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⑸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⑹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⑺超出自治州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跨自治州行政区的同类突发事件;

⑻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予以应对的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

1.5.3较大事件(Ⅲ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员中毒(重伤);

⑷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⑸造成7000户以上、3万户以下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⑹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跨县级行政区的同类突发事件;

⑺自治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予以应对的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

1.5.4一般事件(Ⅳ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下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3人以下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下人员中毒(重伤);

⑷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⑸造成1000户以上、7000户以下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⑹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响应的燃气、供水、供热类重大事故灾难。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部及职责

2.1.1指挥部

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是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协调指挥机构,是博乐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领导下的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

成员: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网信办,市总工会,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国资委,市消防救援大队,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市气象局,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腾博热力有限公司、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城市燃气分公司、博州联合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市供电服务中心等单位(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

2.1.2指挥部职责

⑴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⑵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体系;

⑶负责下达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指令指挥、组织、协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和善后处理,根据相关专家建议,决定应急处置、救援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⑷组织工作组及时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⑸组织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咨询;

⑹指导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类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1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成员根据需要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派员组成。

2.2.2主要职责:

⑴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⑵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信息管理、通信联络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部署;

⑶组建专家组,开展综合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预防预警信息报告、隐患排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等体系建设;

⑷事故发生后,负责汇总、核查,及时报告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有关情况,事故应急处置信息上传下达、相关文件起草和会议会务等工作,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2.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2.3.1根据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当发生一般事故时,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当发生较大事故时,现场指挥部由博乐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自治州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当地相关部门及燃气、供水、供热单位(企业)有关人员组成,自治州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处置需要派员参加,当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现场指挥部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并接受自治区、国家的指令。

2.3.2主要职责:

⑴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所有应急处置和救援的队伍;

⑵研判事故现场情况,作出现场应急处置决定;

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4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党委宣传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现场记者管理,组织互联网舆情监控、网上舆论引导及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总工会: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参与并监督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危险区社会治安管理,交通管制、秩序维持、人员紧急疏散等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指挥抑爆、排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案件侦破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通行顺畅。

市民政局:负责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援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善后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协调落实工伤(亡)人员相关待遇。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体系和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等体系。事故发生后,组织调配本系统救援队伍、相关专家、救援物资设备,开展抢险救援行动。收集、分析、评估事件原因,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恢复重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人员疏散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调配救援车辆,保证道路畅通,为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运达、人员紧急疏散提供便利条件。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相关河流、水源及水利工程的基础资料。

市卫健委:组织事故医疗应急救护、伤员转运、现场防疾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急办报送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监督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组织、指导、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国资委:参与组织协调由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燃气、供水、供热企业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事故现场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查,组织或者参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并参与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中的火灾扑救工作,参与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排险。

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等环境监测,依据检测数据分析结果,提出污染源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事发单位(企业):事件涉及的燃气、供水、供热单位(企业),负责及时启动本单位(企业)应急抢险预案,在采取先期处置救援的同时,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事件处置时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并协助做好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所管辖通信设施的运转安全,并开展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2.5工作组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后,根据应急需要,由市指挥部组织成立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安全保卫、环境监测、善后处置、信息发布、事故调查等各工作组。由市人民政府牵头,成员由市住建局及相关部门、事发地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及燃气、供水、供热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组成(见附件2)。

2.6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职责:参与指挥部组织的应急处置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和有关情况,为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监测

3.1.1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重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建立安全隐患、危险源、风险点清单,明确安全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并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监测。

3.1.2市住建局应当建立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安全隐患数据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

3.1.2市住建局应当定期对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体系、隐患排查体系、监测体系建设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2预警

3.2.1市住建局应在汇总分析历年事故发生规律的基础上,确定各类事故发生的高风险期。并在进入高风险期前,及时向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重要使用单位下达加强预防和监测的预警指令。

3.2.2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重要使用单位,通过监测,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及险情,或因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原因可能引发的事故,应当立即组织排除和预防,并立即向市住建局报告。

3.2.3市住建局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研判,判明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状况、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报市指挥部同意后,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事态严重时,应及时向自治州指挥部报告并经同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2.4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5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组织人员通知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进行。

4.信息报告

4.1信息收集

4.1.1市住建局应建立连接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的应急信息报送体系。事故高风险期应当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1.2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应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报警电话,建立应急值守制度。

4.2信息报告

4.2.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事故时,均应第一时间向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报告。

4.2.2事故发生后,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应当立即向市住建局报告。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

4.2.3市住建局应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自治州住建局报告,并按规定时限上报书面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应当在事发1小时内向州应急管理局报告。

4.2.4相关主管部门要迅速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控制局面,尽可能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2.5市应急管理局应立即向市应急委主任、市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同时,立即组织起草相关信息,经同意后,在事发2小时内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报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续报。

4.3信息报告的内容

4.3.1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

4.3.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级别、部位、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3.3事故简要经过、原因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控制情况。

4.3.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置的有关事宜。

4.3.5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名称、单位负责人、经济类型、生产规模。

5.应急响应

燃气、供水、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企业)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燃气、供水、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保证安全情况下,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对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加强监测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疏散受威胁群众,必要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5.1Ⅳ级响应

应对一般事件,由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接受自治州指挥部的.指导。

5.1.1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并向自治州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置及进展情况。

5.1.2市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研判事故发展形势,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5.1.3组建技术支持、消防保卫、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各工作组,立即分工开展工作。

5.1.4建立应急通讯体系,开通与自治州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现场应急指挥部等的通讯联系。

5.1.5立即组织现场紧急处置:

⑴研究现场处置紧急措施,调集专业救援队伍,调拨应急处置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⑵划定事故危险区域和重点防护部位;

⑶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⑷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专家组建议,决定是否组织疏散。由现场指挥部发布群众疏散指令,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疏散安置,提供避难场所;

⑸实施灾民医疗救助、生活救助;

⑹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实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⑺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⑻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供排水、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⑼立即启动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措施;

⑽必要时,申请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

5.1.6应急人员防护:

⑴现场应急救援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⑵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⑶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事故调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

5.1.7社会力量动员:由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市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1.8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由市指挥部成立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后果与趋势。

5.1.9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按照《博乐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5.2Ⅲ级、Ⅱ级、I级响应

应对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市指挥部在自治州、自治区、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5.2.1市指挥部实施Ⅳ级响应措施,调集全市相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事态扩大。

5.2.2及时向自治州指挥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落实自治州、自治区指挥部相关指令。

5.2.3自治州、自治区相关工作组到达后,在自治州、自治区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3应急终止:

5.3.1当事故处置满足以下条件时,终止应急响应:

⑴人员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⑵危险区域群众已撤离、疏散;

⑶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⑷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⑸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⑹事故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⑺受影响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等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

⑻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得到了有效控制,对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的影响已降至最小程度。

5.3.2应急终止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提出申请,由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终止后,协调督促市相关成员单位实施以下措施:

6.1.1及时组织损毁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重建方案,实施恢复重建。

6.1.2制定并组织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妥善解决因事故造成的矛盾和纠纷。

6.1.3对因事故救援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助、补偿和抚恤。

6.1.4对因事故伤亡、财产受到财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赔偿。

6.1.5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返还。征用或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

6.1.6对因事故出现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救助。

6.1.7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2调查与评估

6.2.1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开展事故处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事故调查主体:一般事故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较大、重大、特大事故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配合。

6.2.2一般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在两周内完成事件处置整体评估,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上报市人民政府。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市指挥部配合自治州、自治区、国家指挥部完成评估。

整体评估的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过程、善后处理、信息发布、事件原因调查分析、经验总结、改进措施等。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专家组通讯录、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每年至少更新1次。

7.1.2市指挥部、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应购置必要的无线通讯设备和数字通讯集群,用于现场应急指挥通讯。

7.2应急队伍保障

7.2.1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应建立本企业专业应急抢险队,并配备必要的专业装备。

7.2.2市住建局应建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应急抢险队,配备必要的专业装备,定期进行专业技术训练。

7.2.3市住建局应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制定紧急情况下专业应急队伍调配梯次方案。

7.2.4市指挥部办公室应与公安、武警、消防、林业、卫生、环境监控等专业救援队伍加强日常联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7.3物资保障

7.3.1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7.3.2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对辖区可用于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物资装备、通信器材、生活必需品、工程机械等进行普查登记,与有关企业和单位签订应急物资保障协议。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以备紧急情况下的快速调运。

7.4经费保障

7.4.1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先行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无力承担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4.2处置突发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5宣传、培训与演练

7.5.1市住建局督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社会宣传,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7.5.2市住建局要有计划地对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人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增强预防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5.3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事故应急综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评估并提交书面总结评估报告。

7.6责任与奖惩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事故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8.1.1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事故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由市住建局及时修订本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报自治州住建局备案。

8.1.2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业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奖励

在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⑴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⑵处置突发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的;

⑶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⑷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责任追究

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⑵不按规定报告、通报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

⑶拒不执行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⑷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⑸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⑺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5年。20xx年博乐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公司应急预案【篇4】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电话:

职责:

副组长:

电话:

职责:

成员:

二、组织落实,宣传到位

1、加强宣传工作,要了解地震是怎样发生的,地震的前兆是那些,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水的变化:(天旱井冒水,无雨水变浑,喷气又发响)动物的变化:(骡马发惊不进圈,猪不吃食跳栏跑。猫儿躲得无踪影,鸡飞上树狗哀嚎。鱼儿浮头跃出水,鸭不下水岸上闹。冰天雪地蛇出动,老鼠搬家四处逃。摸清习性辨真假,发现异常要报告。综合分析作判断,群测群防很重要)上课期间,教学楼、办公楼内所有楼道通道和大门都不加锁,教室两门都不加锁,楼道内不堆放杂物,保证所有通道畅通。

2、地震发生时,各成员都要听从领导统一指挥,成员要按照规定的部署到指定的方位。

3、卫生院要建立一直思想过硬的抢险队伍,由园长统一指挥。地震发生时,各成员都要听从统一指挥,要按照规定的部署到指定的方位。加强安全预防教育。

4、各班要训练有素,能够随时以单、双列纵队有续快速地撤离危险区域,到达操场指定的地点集中并迅速清点人数报告到负责人。

5、值班人员发现地震紧急情况,立即发出紧急情况信号,并向110报警,报警后,应根据地震险情的情况和部位,向周围人员发出险情信号,并通知值班领导和有关部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接到险情的报警后,应迅速按紧急情况安全疏散应急预案,进入各自的工作部位,疏散人员。

三、制度健全,措施到位

1、制定一套完整的防震、防灾工作制度。

2、制定防震计划,要根据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防震要求准备食品和饮料。

3、及时检查并消除校内防震的隐患,该加固的要加固,该拆除的要拆除。

4、合理摆放物品,楼道要通畅,化学试验的易燃易暴和有毒物品要放在安全地方。

四、紧急疏散具体安排

(一)紧急避震

1、听到警报声,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应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逃离教室。

2、在大楼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俯卧或蹲下的方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异物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并可拿课本等物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交叉,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二)紧急疏散

1、听到警报后,由领导或组长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的紧急疏散线路快步、有续地撤离到操场指定集合地点。

2、撤离顺序:以小组为单位,小组长负责快速自然形成单列纵队,快速撤离教室(切莫惊慌失措、快速奔跑,造成秩序混乱)。

3、撤离线路及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

地点:卫生院

五、纪律要求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指挥部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园职工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校教职工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

4、本预案从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施行

公司应急预案【篇5】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直建筑施工企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708号令)已于20xx年4月1日施行,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快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建筑施工行业实际,现就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急预案的管理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实施等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二、应急预案的分类和编制

施工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储备的`基础上,针对本企业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及时编制各类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一)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由企业自行组织,必须配齐应急预案中所涉及的主要专业技术专家,专家不少于5人,可从全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和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中抽取,最终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和纪要,附专家名单并签字。

(二)应急预案经评审符合要求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自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县(市、区)住建部门备案;市直企业备案材料直接报市质安中心保障三科,电话:0534—2586115。住建部门批准后,企业还需将住建部门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不要纸质版)抄送所属应急管理部门(市应急局备案电话:0534—2615505)。外地进德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时向所在地住建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三)建筑施工企业因内部经营、外部环境及重要应急物资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预案应进行修订并重新报备。

(四)全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应于20xx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县(市、区)备案进展情况应及时报市质安中心保障三科。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加强宣传。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二)强化培训。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指挥机构、各工作组、关键环节和岗位、专兼职救援队伍的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信息报送要求、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现场从业人员应当熟记现场处置方案。

(三)组织演练。要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开展经常性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四)处置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住建部门。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保部门。

公司应急预案【篇6】

为使全市商务系统在破坏性地震突发事件后,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制订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破坏性地震事件来临时有效预防、及时应对,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秩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基本生活用品供给及灾后安置,把地震灾害降到最低点。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淮南市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和淮南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三)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实行防震工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紧急处置、资源(人力、物力)整合、信息共享、服从全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处理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成立淮南市商务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梁广贤(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纪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建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克勤(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瑞杰(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市商务局安委会成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后,立即启动预案,开展工作;

2、指挥和协调本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落实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和处置工作;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自救和互救;

5、负责市场监控,加强商品流通的预测和监测,确保全市商品供应;

6、完成市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地震应急工作任务。

(三)下设机构及其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朱克勤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李超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及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收集汇总上报救援进度情况,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应急疏散组

组长:朱建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祁玉怀市商务局公平贸易和安保科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遵照上级和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命令,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灾区,及时扑灭相关区域火源,切断电源,避免二次受灾。负责本单位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工作,保护和抢救有价票据和贵重物品,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和现场保护。

3、物资供应组(承担社会救灾任务)

组长:李纪元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李佑柱市商务局流通管理科科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本单位救援物资的供应,并承担全市相应的物资保障任务。按照上级命令,维护市场秩序,统一组织、调配救施所需的成品油、照明、衣服、食品、炊事用品、防寒防晒等生活必需品。

4、紧急抢救组

组长:王瑞杰市市商务局纪委书记

成员:段顺昌市商务局监察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现场伤员的抢救,以最快的时间把伤员送达医院急救,将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5、善后处理组

组长:昌继新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成员:刘宝市商务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主要职责: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灾后的伤员、财产、物资损失情况进行登记,和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善后救助及人员安抚工作。

三、地震灾害事件分级与事权划分

(一)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根据地震的强度及其灾害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作为地震应急分级负责和事权划分的依据: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市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M≥6.0),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市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5.0≤M

3、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市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4.0 ≤M

4、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市内发生3.5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3.5 ≤M

(二) 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分别启动Ⅰ级和Ⅱ级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领导和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根据需要,报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省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由灾区县(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视情对受灾县(区)进行支援,派出工作组赴灾区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临震应急响应

1、在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后,市商务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各组按分工开展工作。

2、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3、收集宏观异常情况并对口上报。

4、对办公楼、水、电等设施进行检查,随时准备抢修。

5、物资供应组立即协调有关企业准备救灾物资和运输车辆,24小时待命。

6、组织地震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7、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

(二)震后应急响应

1、震后30分钟内,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及下属企业负责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自的指挥位置,并进行集合应急队伍,了解各自的灾情,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震后60分钟内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具体分工,并通知相关部门。

3、震后3小时内,由领导小组紧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发布调动各抢险队伍指令。

五、应急保障措施

1、接到地震临震预警后,物资供应组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好食品、帐篷、防暑、防寒等物资,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到各科室和个人。

2、按市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和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协调商贸企业生活必需品的调配,指定重点企业承担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的供应任务,储备、调配方便食品和灾后生活用品。

3、组织对商贸企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受灾商贸企业进行生产自救,恢复灾区的市场秩序。

4、地震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利用手机、固定电话、互联网等设施进行联络。在通讯设备受损无法联络时,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联络。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商务系统地震突发事件后的应急工作。

各应急工作组应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修订、完善各自的应急预案。

市商务局机关要高度重视地震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健全抢险队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和玩忽职守。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予一定的奖赏。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应急预案【篇7】

冬季是气温低、降雪多的季节,对于工贸企业来说,灾害的发生往往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影响,因此建立工贸企业的冰雪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工贸企业冰雪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

一、制定应急预案应注意的事项

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对于工贸企业来说也不例外。在制定冰雪应急预案时,首先要明确的是该企业面临的雪灾情况,对常见雪灾情况进行充分分析,如雪片、风雪、冰雪、暴雪等,明确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应急预案应该有什么应对措施,能够针对预测中的多种天气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二、应急预案的主要措施

1. 突发事件管理

在应急预案中,应该设立突发事件管理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全面综合管理。

2. 紧急疏散措施

在发现冰雪灾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人员进行疏散。对于非必要人员,应立即离开现场,对必要人员,则应该妥善安排疏散的路线和方法,确保安全有序。

3. 预备物资储备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预备物资的储备应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应急燃料、非零下衣物、卫生洁具、防滑工具等,应该保证物资的充足性和质量,并且定期检查和更新。

4. 通讯系统保障

企业应装备现代化通讯与防范措施,建立可靠的通讯保障体系,确保防范措施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5. 清雪保障

在冰雪天气发生范围内,应该在现场配置机具、清雪车辆及配备足够的清障人员,在保护车道、人行道畅通的前提下,确保进出企业车辆的畅通。

6. 安全检查措施

尤其当大型车辆或重物物料需要装卸时,应加强安全检查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并督导施工方和物流方尽量避免在冰雪雨雪天气下进行作业。

三、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 严格按照程序勤勉作业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安全检查和整体协调,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勤勉作业,确保去除各种隐患和风险。

2. 监控天气变化

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及时监控天气变化,保持预警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给予全员培训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企业应给予全员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程序,并能够迅速有效地启动应急预案,提高企业的抗灾防范能力。

总之,随着冰雪天气频繁出现,制定工贸企业冰雪应急预案已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要遵循制定应急预案的事项,建立系统完善的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协调和监督,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在真正遇到雪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减少对企业的影响,确保工作、生产和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公司应急预案【篇8】

地震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巨大威胁。为了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发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二)本预案适用于在市行政办公中心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市行政办公中心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内紧外松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办公中心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加强宣传,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注意方法,果断处置,并向市地震局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积极做好市行政办公中心秩序恢复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市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由市管局局长任总指挥,市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市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市行政办公中心震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紧急组织防险抢险、抢修排障、医疗救护、防灾抗灾等工作;执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管局保卫科,保卫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管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市管局各职能科室对地震事件应急准备的落实工作;协调市行政办公中心各应急保障部门为应急处置提供通信、公共设施、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等保障工作;负责市行政办公中心地震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做好对地震事件的险情调查、监测和预防工作;做好信息报送、联络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其组成及主要职责:

1、能源断供紧急抢险组。由市管局牵头,局房管科、保卫科、房管分局维修中心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能源供应单位的技术人员对能源断供信息的正确判断,调查核实能源断供情况;及时提供各类能源或必要备供设备,保障市行政办公中心的正常运行;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能源断供的隐患进行及时的抢险排除,确保市行政办公中心运行万无一失。

2、设备故障紧急抢修组。由市管局牵头,局房管科、房管分局维修中心、水、电、气、空调、电梯等设备供应商、安装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立即启用相应设施设备的备用设备,确保市行政办公中心正常运行;及时组织水、电、气、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供应商、安装单位的技术人员与市管局技术攻关小组成员对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的原因分析、诊断及抢修排障,尽快恢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医疗卫生紧急抢救组。由市管局牵头,局综合科、机关医务室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配备相应的医疗急救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接到求援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紧急抢救病人;定期检查、监测市行政办公中心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做到防患于未然。

4、消防安保紧急抢险抢救组。由市管局牵头,局保卫科、万都物业、房管分局维修中心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人员采取紧急防灾抢险行动;转移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和物资,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人员。

三、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每年年初制定抗震救灾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组织机关干部对抗震救灾的普及和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后,局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预警期,布置防震工作,局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将工作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畅通,提出救援请示,并向上级部门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警、警报,在所辖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救援队伍必须在震后半小时内在本单位集合待命。

2、局指挥部在上级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撤离。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办公楼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灯除外),防止震后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施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机关院内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发生。

3、积极做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工作秩序,全力维护机关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市行政办公中心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局地震应急指挥部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附则

(一)本预案与市行政办公中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联动实施。

(二)本预案由市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市管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应急预案【篇9】

为建立健全降雪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降雪天气对城市道路交通和市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城市道路、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门前“三包”责任区、街巷、居民小区等区域的扫雪铲冰保障。本预案实施的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其它时段出现降雪天气且产生较大影响的也适用本预案。

二、事件分级

依据雪天可能对道路交通、生产生活等造成的影响程度,本市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小雪,Ⅳ级)、较大(中雪,Ⅲ级)、重大(大雪,Ⅱ级)、特别重大(暴雪,Ⅰ级)四个级别。

(一)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达到0.1到2.4㎜/天时为小雪,即IV级蓝色雪情预警。

(二)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达到2.5到4.9㎜/天时为中雪,即Ⅲ级黄色雪情预警。

(三)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达到5.0到9.9㎜/天时为大雪,即Ⅱ级橙色雪情预警。

(四)当24小时内的降雪厚度大于等于10㎜/天时为暴雪,即Ⅰ级红色雪情预警。

(五)发生连续降雪天气时,根据累积降雪量确定事件等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中卫市扫雪铲冰指挥部,负责全市扫雪铲冰组织协调工作。

总指挥:马世军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杨和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吉文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对扫雪铲冰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扫雪铲冰保障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扫雪铲冰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媒体信息的管理。

(二)市监察局。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在雪天应急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编制全市扫雪铲冰应急预案,划定全市融雪剂使用区域,协调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周边道路、责任街道的扫雪铲冰工作;老城区各沿街商户按门前“三包”责任负责所属区域内扫雪铲冰工作;老城区快车道、慢车道,新老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扫雪铲冰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全面负责。

(四)市公安交通警察局。负责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快速清理事故车辆,保障交通畅通;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重要区域、重点路口、主干道的管理控制和指挥疏导,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除雪作业车辆正常通行。

(五)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长期、中期天气变化趋势预测和每日天气预报,遇有突发异常天气,及时提供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同时,采取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降雪预测的准确性,并在降雪过程中加强监测,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在每年10月底—11月上旬进行该年度降雪预测分析,指导年度扫雪铲冰工作;负责向全社会发布雪天预警。

(六)市林业生态建设局。负责加强绿化带、路树的巡视看管工作,及时维护遮挡措施,减少使用融雪剂路段对植物生长造成的影响。

(七)中卫供电局。负责做好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特巡工作,保障市民、单位、企业正常用电,特别是要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用电。

(八)市财政局。负责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协调落实雪天应急保障的单位用于应急设备、物资等各项保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九)市水务局。负责协调确定有关除雪保障单位积雪倾倒点,及时消融积雪残冰。

(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雪天保障工作中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会同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安置,统筹协调基本生活类款物的调拨和发放,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十二)沙坡头区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支路、街巷、门前“三包”责任区和社区扫雪铲冰工作。

(十三)社区(物业公司)。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的社区内的街巷和小区的扫雪铲冰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扫雪铲冰工作。

(十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自觉开展扫雪铲冰工作,做好本单位办公区域、周边道路及责任街道的扫雪铲冰工作。

四、预报预警

(一)降雪预报。中卫市扫雪铲冰指挥部负责降雪预报工作,将已确定的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快速通知各成员单位。

(二)雪情预警。根据中卫市扫雪铲冰指挥部雪情预警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雪情预警级别,分别对应小雪、中雪、大雪、暴雪四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三)预警响应。当市气象部门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后,扫雪铲冰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铲冰扫雪的各项准备工作。

1、蓝色雪情预警响应(小雪)

(1)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市监察局检查各扫雪铲冰作业单位人员到位情况。

(2)扫雪铲冰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

(3)做好市政各项生活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2、黄色雪情预警响应(中雪)

(1)在蓝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2)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市监察局检查相关成员单位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询问实时雪情和相关工作情况。

(3)加强社会宣传,对扫雪铲冰工作动态及时发布。

(4)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3、橙色雪情预警响应(大雪)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或联络员到市扫雪铲冰指挥部参加扫雪铲冰保障应急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铲冰的准备工作,保障雪天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4、红色雪情预警响应(暴雪)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市扫雪铲冰指挥部调动相关资源全力应对,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五、应急响应

(一)基本响应。中卫市扫雪铲冰指挥部根据市扫雪铲冰事件级别进行响应,各成员单位根据扫雪铲冰事件等级,按照基本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应急能力,保障城市雪天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二)分级响应

1、当一般扫雪铲冰事件(小雪)发生时,各成员单位自行开展扫雪铲冰工作。新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周边道路、责任街道的扫雪铲冰工作;老城区各沿街商户按门前“三包”责任负责所属区域内扫雪铲冰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出动全部环卫工于早晨6:00对老城区开展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快车道、慢车道,后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工作程序进行。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2、当较大扫雪铲冰事件(中雪)发生时,由市扫雪铲冰指挥部下达扫雪铲冰命令,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本单位人员于早晨7:30开展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责任街道,后周边道路、办公区域的程序进行;由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督促老城区各沿街商户于7:00按门前“三包”责任负责所属区域内扫雪铲冰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局出动全部环卫工于早晨5:00对老城区开展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快车道、慢车道,后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工作程序进行。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3、当重大扫雪铲冰事件(大雪)发生时,由市扫雪铲冰指挥部下达扫雪铲冰命令,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本单位人员于早晨7:00开展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责任街道,后周边道路、办公区域的程序进行;由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督促老城区各沿街商户于6:00按门前“三包”责任负责所属区域内扫雪铲冰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局出动全部环卫工全天候对老城区开展扫雪铲冰工作,强力保障老城区快车道、慢车道交通畅通。出动6台城市道路铲雪车(老城区4台,新城区2台)全天候进行扫雪铲冰作业。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4、当特别重大扫雪铲冰事件(暴雪)发生时,市主要领导指挥全市开展抗冰雪灾害和扫雪铲冰工作,并迅速向xx发布抗冰雪灾害请示,组织宣传、民政、卫生、供电、气象、财政、交通、公安、水务、住建、监察、林业等单位深入全市各乡镇、社区指挥群众进行抗冰雪灾害。

(三)响应结束。扫雪铲冰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市扫雪铲冰指挥部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扫雪铲冰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坚持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二)各成员单位进行除雪作业时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市区主要街道以“人工和机械扫雪为主、融雪剂融雪为辅”的原则开展作业。

(三)白天降雪时,各成员单位要努力做到“4小时融通,8小时打透”。夜间降雪时,各成员单位应于次日下午5时前完成全部除雪作业,恢复机动车道交通通行条件。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清除的冰雪堆积和抛洒到车行道上。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冰雪,堆放于绿地、树池或其融化后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区域内。清扫的冰雪应堆放在路边或便道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便道上的积雪应堆放在靠近路牙的便道上;道路上的积雪应堆放在靠近便道的马路边上,要及时将积雪和雪堆运到指定的消纳场地。

(五)城市绿地、公园和绿化隔离带严禁使用融雪剂,相关企事业单位院内和物业管理居民区内道路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扫雪铲冰工作由其管理单位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自行清除。

(六)各成员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项责任要落实到人。市扫雪铲冰指挥部工作启动后,各单位负责同志要确保通信畅通,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七)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影响扫雪铲冰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七、善后恢复

(一)做好积雪残冰清除,迅速恢复交通环境。降雪结束后,除雪单位要及时行动,将路边积雪、残冰及时拉运至指定倾卸消融点,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二)在雪后交通恢复工作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为作业单位提供通行保障,并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

(三)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应急机制。每次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应急预案【篇10】

物管公司应急预案是一项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物业安全和业主权益,确保正常的物业服务进行。下文将详细介绍物管公司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实施过程。

一、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

物业应急预案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综合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络组、救援队和后勤保障组,以及各种专业技术队伍。这些机构和队伍分别承担着指挥协调、信息收集和发布、救护救助、灭火消防、供电供水、物资调配等任务。

2.应急流程

应急流程包括警告、响应、处置和恢复四个环节。在警告环节中,应该及时收集、分析与处理信息,确定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形成初步的预案。在响应环节中,应根据危害等级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防范和减轻事故的危害。在处置环节中,应采取措施快、效果好、成本低、适应性强的方法进行救援和灭火消防等工作。在恢复环节中,应按照恢复工作计划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对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3.应急设施

物业应急预案需要配备一系列应急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医疗器材、通讯设备、电力发电设备、安全检查设备等。这些设施和器材需要及时检修和更新,保证正常运转。

4.业主参与方式

业主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与应急预案。通过物业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最新应急预案内容,或通过通知、公告等方式向业主宣传应急知识知识,提高业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素质。

二、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

1.应急预案的启动

在应急事件发生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各部门和队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2.应急任务的分派

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将任务分派给各部门和队伍,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3.应急措施的落实

各部门和队伍在分派的任务和指挥的指示下,迅速行动,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应急救援,保障物业安全和业主权益。

4.应急效果的评估

应急救援任务结束后,根据救援效果进行评估,并进行总结和反思。

三、应急预案的意义和价值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无疑是物管公司保障物业安全和业主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具有以下几方面意义和价值:

1.防患于未然,消除事故隐患

应急预案能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降低物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快速反应,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各部门、队伍和业主组织起来,迅速响应,采取很好措施,处理突发事件。

3.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感

应急预案能够推动物管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公司和员工的社会责任感,树立优秀的企业形象。

4.保护物业安全,维护业主利益

应急预案能够保障物业安全,维护业主权益,提升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度。

综上所述,物管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需要各部门和队伍积极配合,业主全力支持,才能够取得预期效果。通过不断完善和推进应急预案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物管公司才能够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公司应急预案【篇11】

小企业应急预案是指在小企业经营过程中,针对突发事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而制定的一项应对措施。小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对企业自身的一种保护,可以保障企业在突发事件中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迅速恢复生产和营业,减轻损失。

制定小企业应急预案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灾害类型分析与评估。对企业所处地区常见的灾害类型进行分析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比如,火灾、水灾、地震、风暴等。

二、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及时提醒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注意突发事件发生,并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制定应急预案时,需要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应急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等。

四、应急物资与设备准备。在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需要对应急物资、设备等进行充分准备,比如消防器材、应急灯具、急救药品等。

五、应急演练机制。对应急预案需要进行定期演练和训练,以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和能力,提高应对能力,应急演练的目的是检验与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各级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处置技能和协作能力。

六、应急沟通机制。在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需要建立应急沟通机制,保障应急通信的顺畅,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同行、客户、员工等各方面沟通。

小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小企业保护自身和员工安全的重要环节。这需要小企业充分意识到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应对措施的重要性,并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践。同时,小企业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更新也需要在一定的周期内不断认真审视,确保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公司应急预案【篇12】

小企业应急预案,指的是针对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对企业进行的预先制定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案。小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护企业资产和员工安全,而且有助于企业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更加有效地应对。

小企业应急预案制定的基础是对企业风险进行认真评估和分析。企业风险包含人员、财产、技术、物流、生产安全等方面,针对不同风险可以制定不同的预案。在制定应急预案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同时要考虑应急预案是否能够灵活使用和及时更新。

小企业应急预案中应包括以下方面:

1. 应急组织机构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组织机构,并明确各职责人的具体职责和行动计划。应急组织机构应该包括领导层、应急管理人员、安全部门等人员,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组织起来,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预警和监测

企业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监测可能的突发事件。例如,对于部分可能被盗的财产,可以安装视频监控等设备,对于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应该通过媒体进行及时监测和预警。

3. 应急处理指南

企业应制定清晰的应急处理指南,涵盖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包括人员疏散、资产保护、伤员救治等方面。此外,应急处理指南还应具有实用性,能够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4. 应急物资储备

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例如,急救箱、发电机、应急通讯设备等,以防万一。在储备应急物资时,企业需要考虑其使用寿命与保质期,以保证应急物资在需要时可以顺利使用。

5. 应急演练和培训

企业应该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练可以帮助员工熟悉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意识,对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理能力进行提升。

总之,制定小企业应急预案是保障企业安全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企业需要充分认识于关注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更新预案,提高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应急预案制定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每年都需要进行审查、调整和修订,以应对不断变化和新的风险。

公司应急预案【篇13】

门窗企业消防应急预案

门窗企业是一种可能存在火灾的行业,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必须有一份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这篇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门窗企业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门窗企业火灾的危害

门窗企业主要使用木材、钢材、铝材、塑料等易燃材料,一旦起火,火势往往会迅速蔓延,并且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对人员造成严重危害,同时还会对企业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门窗企业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

1.门窗企业应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火灾风险评估,消防器材调查和管理,员工安全培训,预见性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和火灾处理。

3.防火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应急灭火措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制定员工的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员工的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使员工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

三、门窗企业消防应急预案的实施

1.门窗企业应制定火灾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建立预警和联络机制,并明确指挥系统和疏散路线。

2.企业应定期进行火灾预案及应急演习,检查设施的有效性及完整性,并在演练情况下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3.从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提升入手,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培训,加强员工对火灾的防范和应急措施的理解和掌握。

4.在设施和装置方面,应加强管理和检查,并将防火设施的使用情况记录到专门的管理台账中,定期进行维修和联港检查。

门窗企业要想实现安全生产和预防火灾发生,关键在于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和加强员工应急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和协助宣传。同时企业还要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从而减少火灾的发生,为生产和生活带来更多的安全和利益。

公司应急预案【篇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机械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开展企业自救,实施应急救援,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机械加工企业可能发生的以下事故灾难:

(1)机械设备伤害事故;

(2)电气事故;

(3)火灾、爆炸事故;

(4)氧气瓶氧气泄露或爆炸事故;

(5)起重设备伤害事故;

(6)厂房设施倒塌伤人事故。

(7)放射性、中暑、窒息、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性质较为严重、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机械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综合应急预案一个:《机械加工企业厂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三个:

(1)《机械加工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起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火灾专项事故应专项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十一个:

(1)《热加工车间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氧气罐泄露、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厂房设施倒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4)《电气设备漏电及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5)《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6)《危险(油或化工)库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7)《安全生产事故医疗救护现场处置方案》。

机械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示意图(略)。

1.5工作基本原则

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疏散或采取其他措施,有效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员工的人身安全。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迅速控制事态,减少和消除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的组织协调下,各职能部门、各应急工作小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事故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完善、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企业应对各类事故的整体能力。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单位地址:xx省xx市xxx区

从业人数:xx人

隶属关系:xxxxx

主要原材料:钢材、铁板、管材

主要产品:xxxx机械(或设备)

产量等内容:xxx台/每年

企业周边重大危险源或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布局情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通过对企业各生产场所危险分析和识别,初步辨识出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以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机械加工企业集机械冷加工、机械热加工、表面处理、热处理、锻铸造、木加工、橡胶塑料加工等综合加工能力及水、电、气、暖供应的动力运行为一体,存在生产环节多、工艺复杂等特点,涉及喷漆、油封、铸造、热处理、电炉、油库、空气压缩站、锅炉房、压力容器、变配电站等十余类危险源。这些危险源蕴含着相当大的能量,一旦失控,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将是巨大的。某机械加工企业所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可能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如表所示(略)。

2.3事故的类型

机械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类型通常分为如下几种:

2.3.1机械设备伤害事故;

因机械加工企业使用的机械加工设备较多,包括各生产车间使用的车床、铣床、镗床、刨床、磨床、剪板机、砂轮机、锯床等机床设备,如操作使用不当很可能对操作者本人或其他人造成伤害事故。例如工件飞出、跌落造成人员伤害;刀具、刃具、磨床砂轮、锯床、剪板机、砂轮机砂轮伤人事故等。

2.3.2起重设备伤害事故

机械加工企业经常使用起重设备(行车或吊车,)起吊机器设备或较大的材料、工件,由于行车作业的特殊性,常常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未及时维修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例如,若行车控制失灵造成的大车运行不能停车,则行车承载的物件可能撞击伤人,若小车控制失灵运行不能停车也可能造成行车承载的物件撞击伤人事故;大车运行超越(或撞坏)终端限位或滑轮脱轨造成行车停车事故;行车运行过程吊起的物件坠落伤人或撞击伤人事故;行车操作人员或设备维修人员高空作业时不慎坠落事故等。

2.3.3电气事故

机械加工企业常常发生电工人员或操作工因操作不当可能发生触电、电弧灼伤、电气短路、电气线路起火等事故;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失修造成的电器设备绝缘破坏、漏电、电气短路、电气线路起火、等事故;配电室变配电设备由于操作不当或遭雷电袭击造成的设备损坏等事故。

2.3.4氧气瓶爆炸或氧气泄露事故

机械加工企业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常常要使用氧气或乙炔气等,而氧气瓶、乙炔气瓶因存储、运输、使用不当造成的氧气泄漏或爆炸事故。电焊工作业时使用电焊机、氧气罐、乙炔气罐及焊枪等设备,因操作不当,可能发生的烫伤、氧气罐、乙炔气罐爆炸或泄露事故。

2.3.5火灾事故

机械加工企业生产加工车间或办公场所使用的取暖设备(火炉或电炉)失火,或热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及电炉等设备因由有高温使用不当发生火事故等。

2.3.6厂房设施倒塌伤人事故

机械加工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厂房设施因使用年久老化失修造成坍塌伤人事故等。

2.3.7其他事故

机械加工企业在产品及其部件生产、加工、包装、搬运过程中不慎倒塌或跌落造成人员伤害以及叉车作业发生伤人事故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机械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略)。

3.2指挥机构职责

3.2.1企业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工作,职责如下:

(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

(2)审定并签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

(4)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5)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指导方案。

(6)确定现场指挥部人员名单和专家组名单,并下达派出指令。

(7)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3.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简称应急办)是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职责分工如下:

(1)依据协议,统一协调社会救援力量。

(2)审定并签发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3)指定新闻发言人,审定新闻发布材料。

(4)组织本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5)审定应急工作的考核结果。

(6)审批本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费用。

3.2.3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jr作。

(2)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抢险方案。

(3)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4)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和地方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5)协调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

(6)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现场新闻发布工作。

(7)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有关资料。

(8)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终止。

(9)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3.2.4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在企业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职责如下:

(1)为现场应急工作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建议和技术支持。

(2)参与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3.3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职责

3.3.1保卫科的应急职责

(1)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指挥和救援人员调配;

(2)在工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及厂安委会领导报告;

(3)指挥各部门救援人员紧急救护受伤人员;

(4)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5)负责与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急救机关的联系;

(6)必要时,对处于危险区域的员工进行疏散;

(7)加强全厂范围(含家属区和外租的临街门面房)用电、用火安全的检查。

(8)负责定期对全厂各单位、各库房、各办公场所配备的先刚昂消防设备进行逐一检查和测试,定期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3.3.2生产车间应急职责

(1)指挥本车间人员抢修机械设备和厂房设施。

(2)负责氧气罐、乙炔气罐的清查管理,严格控制氧气罐、乙炔气罐的运输和入、出库管理制度;

(3)加强对特殊工种岗位资格的年度考核和定期培训,对于厂内从事行车操作、电焊、氧气焊的人员严格执行上岗证制度;

(4)编制计划对起重设备、运输设施、叉车、砂轮机等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防止事故的发生。

(5)加强对各热加工车间高温设备和用火设施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3.3.3动力科的应急职责

(1)负责全厂动力设备事故的紧急抢修;

(2)在配电室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

(3)为厂部广播站配备备用电源;

(4)编制计划对配电设备、动力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

(5)加强对电器设备、机床线路、照明设施及线路的检查和更新改造,减少电器事故的发生;

(6)加强对本科所属各班取软火炉和电炉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购置或做制作用用于应急救援的设备和工具。

3.3.4医务室的应急职责

(1)在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中伤病人员实施紧急救护;

(2)与当地120急救站和附近医院保持密切联系,保证以最快的速度把伤病人员送到医院救治;

(3)负责组织员工参加自救、互救的培训;

(4)医务室应购置和储备应急救护需要的医疗器材和药品。

3.3.5技术科的职责

1)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2)配合各部门、各科室、各车间制订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动力设备、氧气罐、乙炔气罐、砂轮机等的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对本部门用电、用火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3.6其他部门的应急职责

(1)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2)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小组作好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应急队伍保障、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善后处置等工作;

(3)本部门管辖区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立即向厂领导和厂应急办报告;

(4)发生事故后首先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自救和互救,控制事态的发展,保护事故现场,事故严重时应迅速组织员工疏散;

(5)加强对本部门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2.7事故发生单位职责

事故发生单位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其职责如下:

(1)负责先期的事故应急响应,并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向相关单位通报。

(2)负责事故有关现场检测和分析。

(3)本单位应急物资的准备以及事故先期应急力量的调动。

(4)在本预案启动后必须听从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和命令。

(5)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应指派本部门人员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3应急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在企业应急指挥部之下组织应急救援小组、紧急疏散小组、警戒治安小组、物资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和善后处置小组等6个应急工作小组,由保卫科、动力科、生产车间、技术科、供应科、后勤科、检验科、医务所、工会、劳动人事科、财务科等部门人员参加:

3.3.1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1)由厂内经过培训的兼职抢险人员组成,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从事工厂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抢险作业,力争在第一时间控制或消除危险或事故。如果事故情况严重,则须立即请求当地专业救援队伍支援。

2)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等项工作。

3.3.2紧急疏散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和紧急疏散人员;及时将危险区域内聚集的人群疏散到紧急避难所或安全区域;疏散引导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疏散路线和相关要求进行;

2)负责对事故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迅速转移;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将工厂贵重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3.3.3警戒治安小组的职责

1)负责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对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2)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交警队搞好警戒和治安保卫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3.3.4医疗救护小组的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与本厂签署过救援协议的医疗点(医院)救治;

2)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3.3.5物资保障小组的职责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工器具和后勤生活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

3.3.6善后处置小组的职责

1)负责现场处置、伤亡善后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应急行动结束后的清除和恢复工作。负责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2)负责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员工情绪稳定,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企业下属各单位要按照企业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源网络管理体系,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评价与监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特大事敝隐患和霞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分析有关监控信息,跟踪整改情况,对可能引发一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信息要及时上报企业。

企业下属各单位要建立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台账,并上报企业。对危险源发生变化,特别是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情况,各级组织和人员要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综合管理部负责各单位上报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接受,并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必要时上报应急指挥中心。

4.2预警行动

企业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研究确定解决方案,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采取防范措施或启动相应预案。

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企业相关职能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做好事故的预测与预警工作。

4.3事故信息报告及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负责人。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l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问、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1.1企业三级应急响应

本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实施三级应急响应。

(1)i级应急响应:

适用于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ooo万元以上,或社会危害及影响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ⅱ级应急响应:

适用于一次造成2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或危及2人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紧急状态,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公共危害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3)ⅲ级应急响应:

适用于事故危害有扩大趋势,可能出现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影响公众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或临界状态。

5.1.2启动应急预案

i、ⅱ级应急响应,事发单位针对事故性质、类型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当难以控制紧急事态时,果断报请当地应急救援机构实施外部紧急应急救援。ⅲ级应急响应,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或专项应急预案;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由事发单位根据现场控制情况决定应急响应状态。

5.1.3现场应急救援要点

事发单位应按照先控制后消除,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的要求,迅速展开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重视第一时间的发现报警、紧急处置、疏散人员、应急救援。

5.1.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以现场为主,所有应急队伍和人员都必须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协同实施抢险和紧急处置行动;成员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后,应在安全位置迅速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判明情况,调集应急队伍、装备器材,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抢险。

5.2响应程序

企业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导各类生产事故应急响应。

各类型生产事故(如火灾爆炸、天然气泄漏、物体打击等)应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在专项预案中应明确应对次生事故的相关内容。当生产事故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5.3应急结束

经过应急处置后,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应急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6、信息发布

6.1新闻发言人

(1)企业对外信息发布人由企业宣传科担任。

(2)现场对外信息发布人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定。

6.2信息发布原则

发布的信息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

6.3信息发布形式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接受记者采访、举行信息发布会、向媒体提供信息稿件等。

7、后期处置

7.1现场后期处置

现场应急终结后,事发单位要实施现场保护,为事故调查、善后恢复做好准备。

企业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尽快做好各项后期处置工作。

7.2情况报告

事发单位在现场应急终结后2天内向本企业应急指挥部提交事故和现场应急工作书面报告;企业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事故和应急工作情况。

7.3应急总结

应急终止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编写的应急总结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初步原因;应急处置过程;处置过程中动用的应急资源;处置过程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8、保障措施

8.1组织保障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和应急工作责任制,形成简明有效的指挥和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按“平战结合”要求。组织、训练好专兼职应急队伍。

8.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应根据应急预案,配置并完备应急抢险所需的通信工具、设施器材、物料、急救设备等应急资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应急行动需要(有关应急物资装备以附表形式列出)。

8.3经费保障

成员单位每年度须对应急体系建设、应急费用、维护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和器材装备等予以必要的预算资金保证。

8.4通信保障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通信录,明确企业应急工作上下通信方式、联系部门和联系人;应急通信以电话联系为主,书面报告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传递,并用电话确认对方接收情况;现场应急通信方式由成员单位在其应急预案中明确(有关通信联系方式以附表形式列出)。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劳动人事科负责制定企业应急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问;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方式等。

9.2演练

企业应急指挥中心每两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应急演练。

应急响应中心应做好演练方案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起止时间;演练项目和内容;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演练动用设备、物资;演练效果;持续改进的建议;演练过程记录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10、奖励与处罚

10.1奖励在企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2处罚

在企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安全生产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没有履行职责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11、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发布后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11.2预案修订

(1)当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出现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有联系时,应修订预案;

(2)当出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装置时,应修订预案;

(3)当出现不可预见的安全生产事故,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属于新衍生出的不可预见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修订预案。

11.3预案制定与解释

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解释。

11.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附件

12.1专项应急预案

(1)《机械加工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起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火灾专项事故应专项急预案》。

12.2现场处置方案

(1)《热加工车间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氧气罐泄露、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厂房设施倒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4)《电气设备漏电及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5)《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6)《危险(油或化工)库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7)《安全生产事故医疗救护现场处置方案》。

12.3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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