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反复确认励志的句子编辑决定推荐一篇题目为“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文章,请将此页面加入收藏以便下次来访。未雨绸缪是大家都懂的道理,为了让活动能够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事务制定方案,方案最起码的特点就是要做到谨慎。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但中国仍面临贫困和不平等问题。为了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中国政府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战略目标。通过大力推动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中国的同时,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确定帮扶对象,实施精准扶贫;加强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加大扶贫力度,解决深度贫困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可持续发展。
首先,确定帮扶对象,实施精准扶贫是脱贫攻坚的关键。在贫困问题严重的地区,政府要制定科学的扶贫标准和识别方法,以确保政府资源的更为准确和有效地分配。为此,政府应通过地方政府、村级机构及社区居委会等渠道全面了解贫困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来源、人口数量、健康状况,以便更好地制定有效的扶贫计划。
其次,加强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是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不可或缺的一环。各级领导必须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明确脱贫攻坚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工作标准,从而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高效地进行。政府还应制定完善脱贫攻坚的绩效考核制度,以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始终保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并为贫困群众带来真正的实惠。
第三,加大扶贫力度,解决深度贫困问题。深度贫困是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也是脱贫攻坚的难点和重点。政府应制定具体的脱贫措施,如发展特色产业、补充农村劳动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以改善深度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水平,并尽力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发展差距。
最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可持续发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长期坚持,持续巩固和完善脱贫攻坚成果。政府应制定合理的扶贫产业计划,鼓励贫困地区居民通过学习技能、就业创业等除贫增收的方式减缓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脱贫攻坚工作是实现中国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步骤。全国各级政府应积极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针,通过适合贫困地区实际的一系列措施,全力以赴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二、抓好产业、就业、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三、落实各类保障性政策,减少支出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四、提升扶志扶智实效,增强稳定脱贫后劲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五、加大基础设施管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强化稳定脱贫支撑条件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六、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有效防范返贫风险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17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全面保障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州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省、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文件要求,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五大发展行动为总抓手,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培育典型、打造精品,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镇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建设目标
实现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振兴
1、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积极培育增收致富的规模产业。大力发展林下菌药产业。紧扣产业革命“八要素”,围绕“123111”发展思路,以福尧为核心区,拓展大伟线和板用线,实施“稻耳模式”“林菌(药)模式”,实现“五统一”(统一规划种植、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保底回收、利润分成)目标。2020—2025年规划发展2万亩林下菌药产业,其中7000亩灵芝、黑木耳6000亩、5000亩红托竹荪,其他食用菌类2000亩;2021年6月30日前,在福尧村、者术村、XX村、昂涛村、板用村持续发展林下食用菌种植产业项目,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XX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厂房建设项目。深入推进秋冬种工作。完成小麦411亩、油菜6234亩、蔬菜4908亩、马铃薯26亩。扎实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全镇有5家农用物资经营门市,杂稻备种8。8吨;杂交玉米备种4。4吨;农药到位0。81吨、农膜0。43吨、地膜0。68吨;肥料中复合肥到位13。3吨、尿素9。1吨、磷肥2。2吨;各种农机具喷雾器、机耕等齐备齐全,做到春耕备耕物质早准备、早到位、早供运,满足于农业生产需求。2021年计划完成水稻种植8950亩,玉米种植4510亩。培育油茶产业工业化。激活油茶烘干厂发挥作用,提升产、加工经济发展水平。2021年规划完成油茶种植300亩,每亩补助农户500元。推进杉木精深加工建设。深挖林木资源利润,实现林木种、产、销产业链。加大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争取实现农业机械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决确保粮食安全。
2、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牢牢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新格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福尧景区提级改造建设。依托生态农林业优势,拓展宜游、宜居旅游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绿色生态康养旅游小镇。发掘“杉海XX,森林氧吧”品牌,打造康养宜居宜游生态型美丽乡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围绕乡风文明,推动文化振兴
3、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高质量筹办规格更高、品牌更亮、体验更丰富的布依文化等节庆活动,做足“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文章。通过举办歌舞活动、民族节庆、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影像再现等多种方式,留住文化标志的乡愁。
4、推动乡村移风易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并切实发挥其作用,更好的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及“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身边人”榜样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遏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不正之风,祛除讲排场、比阔气等陈规陋习。
(三)以人才培训为抓手,推动人才振兴。以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素质、储备后备干部为目标,着重培养传统手艺人、回村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殖能手、退伍军人等人才,以发展林下菌药产业为基础,通过课堂理论集中授课与林(田)地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养农业技术人员队伍,提升乡村振兴人才储备以满足建设需求。同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养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农村实用人才,提升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培育农村专门人才,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技专业人才到新型经营主体、村级集体企业兼职,鼓励知识产权入股,参与企业效益分红。
(四)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振兴
5、农村环境“净化”行动。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工作目标,以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坚持“四个导向”,实施清单管理,因地制宜开展整“五脏”、治“六乱”示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6、村庄“美化”行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突出乡土特色,发展民宿,今年重点发展福尧村、板用村、大伟村的民宿,先行先发展;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实时更新破旧、不合时宜的宣传广告;扎实开展评比最美生态庭院活动,最美生态庭院覆盖率达到25%以上,每个村民组要评出1-2户最美生态庭院。
7、村庄“绿化”行动。以庭院绿化、靓化、文化为重点,推进美丽庭院创建。适当留出位置建设家庭绿化空间,通过修建花坛栽种花草、堆山叠石建喷水池、摆放盆栽盆景、搭建瓜果架等方式,推动庭院成为微菜园、微花园、微果园“三微园”,增加庭院绿化面积,建设庭院生态。在庭院内张贴和悬挂对联、家训、字画、蜡染画、刺绣图等,彰显庭院文化。合理利用庭院空间,积极发展家庭农场、手工作坊、锦绣坊、农家乐、民宿客栈、乡村酒馆等,发展庭院经济。注重庭院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改善庭院卫生。
8、村庄“亮化”行动。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四好公路”的总目标,推进美丽公路创建。积极开展村庄公路亮化工程,在村庄出入口、公路主干道开展绿化修复、定期保洁和亮化建设,在公路两旁栽种不同种类的植物,安装照明设施,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0%,保持良好的道路风貌,村庄道路硬化率达100%,严禁在公路旁乱倒垃圾,严禁在公路边违建房屋,严禁在公路上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严禁在道路两旁滥开乱采,将农村公路打造成无违建、无占道、无滥采、无垃圾的绿色廓道、畅达通道、观光游道。
(五)以基层党建为抓手,凝聚干群合力,推动组织振兴。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培养,按照“五个一批”工作要求,选优配强11个村“两委”班子,完成7个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目标任务,从回村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殖能手、退伍军人中储备了127名村级后备干部。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工作模式,成立了林下菌药产业联合党支部,组建120名党员和32名村级“五老”为党员先锋队,深入推进“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XX林下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9、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XXX、镇长XXX为组长,分管乡村振兴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工作调度和研究等会议制度。各村(社区)要落实工作机制,村(居、社区)书记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结合本村的特点和特色,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0、突出项目带动。以项目为抓手,各村(居、社区)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乡风文明、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方面入手,策划生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项目。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做到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切实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确保示范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1、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卫生户”“平安家庭”“最美庭院”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及乡村讲师团,大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政策、好措施,为推动乡村振兴凝聚正能量,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加强考核督导。建立镇和村(居、社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镇纪委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乡村振兴规范有序实施。各村(居、社区)每半年要做好总结工作,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结合《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发〔2021〕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业农村现代的“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X办发〔2021〕2号)的文件精神,实现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聚焦脱贫村、农村低收入人口,聚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三大任务,按照“一防两业五衔接”工作思路(一防:防返贫;两业:兴产业、高就业;五衔接: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我县打造全省乡村全面振兴引领区不断添色增彩。
(二)目标任务。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按照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人口民生福祉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得到大力弘扬,农村基层组织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到2035年,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防返贫固成果,健全完善动态监测和分类帮扶机制
健全监测帮扶机制,依托“线上”的城市大脑“扶贫不落一人”应用场景加强防返贫动态实时监测,以及“线下”基层干部的精准摸排,对“两类人群”及农村因突发灾难事故遇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状况进行重点监测,并建立快速发现和及时扶助机制。持续优化防贫保险政策,坚决防止返贫、致贫。坚持志智双扶,持续增强“立志爱心超市”功能,开展“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
(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把好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第一道关”。
1、明确监测对象。将全县农村脱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重度残疾户等对象统筹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并纳入监测范围;重点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2、完善监测方式。实行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干部定期排查相结合的监测方式。一是基层主动发现。继续以开展走亲连心“1号大调研”等多形式县乡干部走访、驻村干部排查、农户主动申请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核查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识别监测。二是部门筛查比对。依托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衔接国家和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接全县各部门各领域信息系统,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定期筛查易返贫致贫人口信息,实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快速反应监测。
3、增强监测力度。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分类监测。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每月至少监测一次,对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每季度或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组织各级行业部门和相关单位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早发现和早帮扶,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应急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残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省银监局XX办事处、县金融办、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县相关保险公司等,各乡镇〕
(二)健全分类帮扶和救助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帮扶相结合,坚持“一户一策”,继续精准施策,分层分类帮扶,实行动态清零。
1、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发展产业、稳定就业、信贷支持、消费帮扶等帮扶措施,引导他们勤劳致富。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以兜底保障为主,强化农村低保、特困、残疾、养老、救助等社会综合性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2、社会救助。继续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过渡期内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健全农村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低保标准制定省级统筹政策标准。(2)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3)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4)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5)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6)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残联,各乡镇〕
三、兴产业高就业,接续推进“十四大专项行动”
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期“十四大专项行动”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工作政策不断档,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
(一)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持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优先加大具有带贫益贫功能的主体扶持发展力度,密切与低收入人口的利益联结。培育构建农业产业体系。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统筹谋划区域农业全产业链构建和培育到乡到村到户产业体系。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大力推进“4+2+N”种植水果产业发展。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优化发展优质稻、果业、蔬菜、畜禽、水产等传统产业。支持打造产业品牌。大力支持农村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强化农业产业发展支撑。加强产业投入保障。每年巩固拓展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农业产业资金占比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县级财政每年按一定比例配套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同时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奖补资金。深化培育致富带头人,继续加大技能培训,落实政策鼓励支持。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加快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加大科技服务力度,建立产业技术帮扶机制。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提升产业带动增收效果。鼓励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建好产业基地,支持围绕种养、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形成利益共同体。持续强化“五个一”产业扶持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方式,把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镶嵌在产业链上,推动产业与低收入人口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科技工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二)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建立完善脱贫劳动力动态监测机制,采取精准就业帮扶,拓宽稳定就业渠道。规范扶贫车间和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实现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就业。稳定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完善送岗下乡、“春风行动”等线上线下现场招聘、点对点对接服务等服务体系,确保脱贫人口就业、务工、转岗信息畅通,失业后及时就业。拓宽本地就业渠道,充分发挥江西XX工业园区、中国(南昌)现代职教城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就业稳岗作用,大力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就业带动作用,支持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统筹公益性岗位就业。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持续加强就业监测。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双线监测机制,全面提升就业信息准确率。全面提升就业技能。用好江西XX工业园区平台、门窗产业及全产业链发展机遇,大力实施普工转技工培训计划,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完善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育XX劳务就业品牌。积极整合各类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等培训资源,充分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等培训主体,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就业技能、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创业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各乡镇〕
(三)巩固拓展党建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坚持和完善选派第一书记制度。全面推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选优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注重吸引在外创业能人、致富能手等群体进入村“两委”班子,强化基层力量。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三化”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坚强堡垒。实施“三年强村计划”,持续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坚持走亲连心“1号大调研”XX品牌,密切干群关系,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四)巩固拓展基础设施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接续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质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实现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全覆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长效治理,因地制宜对村点进行分类建设管理。加强农村交通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统筹全域旅游、产业链发展需要,推进一批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持续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品质。推进农村水、电、物流、通讯网络建设。推进XX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万长灌区配套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保障粮食安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覆盖质量。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加强农村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业服务、公益墓地、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教体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供销社、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
(五)巩固拓展保障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大力发展社区养老、互助养老服务,推进“颐养之家”建设。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群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继续落实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政策,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作文吧、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保费,过渡期内进行逐步优化调整。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为60周岁以上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群体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残联,各乡镇〕
(六)巩固拓展教育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坚持“双负责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强化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持。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助力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
(七)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支持力度,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多渠道扩充家庭医生队伍。规范村级卫生室建设管理。继续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各乡镇)
(八)巩固拓展安居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测机制,继续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以“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为原则,继续实施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人群的危房改造工程、抗震改造工程、节能改造工程,以改善其住房条件和宜居环境。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风险点为依据,配合相关部门、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达到消除风险点的目的。建立安居工程实施、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以达到工作的持续性。(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
(九)巩固拓展饮水安全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巩固已建农村饮水工程,推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更大范围、惠及更多人口,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巩固现有农村饮水安全成果,确保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到基本合格以上。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定期对现有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期、安全、可持续运行。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促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县自来水公司,各乡镇)
(十)巩固拓展财政金融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严格落实省市财扶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县级财政投入保持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扶资金投入规模,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对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的基础上继续实施。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拓展期内保持不变。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按照国家要求调整实施范围、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防范逾期风险。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对农业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长期信贷服务。引导相关银行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来源。鼓励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监管机制分类摸清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管,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公益性资产要明确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省银监局XX办事处、县农发行、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十一)巩固拓展社会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继续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特点,开展有特色的帮困、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继续动员社会乡贤、民间商会等组织开展村企共建活动。大力开展“乡村行”等公益志愿服务,共促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各乡镇)
(十二)巩固拓展“百企帮百村”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按照村企对接安排,引导和鼓励企业广泛开展捐赠帮扶、就业帮扶、助学帮扶、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帮扶等多种措施,发挥企业在资金、技术、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优势,充分结合乡村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促进村集体和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江西XX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十三)巩固拓展生态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重点抓好油茶产业,增加脱贫户等相对贫困对象“一长两员”就业比例。重点帮扶脱贫户承包经营荒山荒地及有林地,优先安排适宜的项目给予脱贫户对荒山荒地、有林地经营管理资金投入支持。重点帮扶脱贫户栽种油茶,优先安排国家、省、市油茶项目计划,并在苗木采购、栽培技术指导方面给予定向服务。确保脱贫户种植的油茶全部纳入项目扶持,并免费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安排有一定能力,身体条件尚可的贫困人员加入护林员队伍,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优先纳入生态护林员队伍中。(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
(十四)巩固拓展光伏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完善全县光伏台账,对台账资料适时进行更新。加强村级光伏电站运维,健全光伏运维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光伏运维公司做好全县光伏电站运维工作,统筹资金对光伏组件破损的电站及时进行材料更换和维修,严防闲置、毁损,确保电站稳定运行。加强村级电站收益管理,确保收益分配规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四、重衔接稳推进,确保平稳有序
(一)推进领导体制衔接。坚持“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稳定构筑党政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贯彻“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各乡镇〕
(二)推进工作体系衔接。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新时代“三农”工作,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平稳有序做好县乡两级扶贫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乡村扶贫工作站(室)转为乡村振兴工作站(室),各乡镇村及各部门的业务员队伍保持稳定,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委农办,各乡镇〕
(三)推进发展规划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四)推进政策举措衔接。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在上级安排下,抓紧优化完善各项具体政策举措,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做好现有帮扶政策的延续、优化、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在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帮扶政策不退出,增强脱贫稳定性。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统筹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资源力量重点帮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人民银行,各乡镇〕
(五)推进考核机制衔接。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考核测评范围。加强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衔接。注重考核工作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委农办、县统计局,各乡镇〕
五、强保障增投入,提供坚实支撑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大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培养锻炼,分级分类加强干部培训,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要优先重用。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反馈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问题和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措施,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二)强化财政金融保障。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拓展期内保持不变。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长期信贷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省银监局XX办事处、县农发行,各乡镇〕
(三)强化土地支持保障。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投入比例,优先统筹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高标准农田和乡镇、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等。〔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强化人才支撑保障。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落实南昌“人才10条”及其配套政策,积极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乡村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用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实施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基层卫生人才计划。探索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新机制。在公务员、事业编招考中继续向乡镇倾斜,适当放宽要求,在待遇职称方面也予以倾斜。积极引进各类人才,鼓励人才向农村涌动,鼓励企业家、务工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或任职。大力培养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积极推广“田教授”“农秀才”等经验做法,建强一支扎根基层、根植群众“不走的工作队”。〔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科技工信局,各乡镇〕
为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快全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实现20xx年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与全县人民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力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现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致富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两富两美”新,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xx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县扶贫农发、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市既定的人均收入2500元(20xx年不变价)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到20xx年,全县1.12万户、4.88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全部跨越2500元(20xx年不变价)贫困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20xx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490户14800人;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800户17000人;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910户17000人。
四、 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一是核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核准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机制,做到“责任清”。(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办、社区)
——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时限。(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二)多措并举,精准化脱贫。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1.乡村建设脱贫。对建档立卡的67个重点贫困村中2097户9353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加强水、电、路、两委会阵地、卫生室、老年人幸福互助院、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对建档立卡中有危漏房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通过实施危房改造、高崖滑坡治理等项目,促使贫困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新农办,相关镇办、社区)
2.产业扶持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1153户5085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开发、低收入户产业扶持、产业化扶贫等项目,鼓励发展猕猴桃、核桃、苗木花卉、御石榴、手工布艺、土鸡养殖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商贸旅游产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商务办,各镇办、社区)
3.岗位开发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经营能力的178户621名贫困人口,设立保洁员、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劳动服务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
4.搭帮联营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
220户764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社区)
5.土地流转脱贫。对建档立卡中经营不了承包地或经营承包地效率低的409户1702名贫困人口,由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承包地,并优先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各镇办、社区;参与单位:县国土局、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扶贫农发办)
6.教育保障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926户4832名贫困人口,支持其完成从学前到大学学龄的学业教育,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代际遗传。对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继续用足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实行免除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xx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每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团县委、总工会、残联、妇联)
7.技能提升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职业技术技能的1086户5265名贫困人口,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经营和就业技能本领,有效增加其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科技局、人社局、农林局、农业园区办、畜牧局)
8.电商创业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一定文化水平、富有创业愿望的317户1413名贫困人口,发挥我县“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作用,通过淘宝大学电商培训,鼓励和扶持其开办淘宝网店、开发电商产品、参与物流配送等,实现创业就业,增加收入。(牵头部门:县电商办、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商务办、供销联社,各镇办、社区)
9.劳务输出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的1603户7115名贫困人口,发挥“全国劳务输出示范县”、“人力资源大县”等优势,定期组织外地企业来武举办现场招聘会,积极实施“春风行动”,力促更多贫困户外出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10.金融服务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经营能力但缺少资金的941户3877名贫困人口,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提供5万元以下、3年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扶贫资金全额贴息,以及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运行互助资金、小额贷款等项目,帮助贫困人口发展小微企业、商贸、旅游等特色经营产业。同时,县财政设立2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贷款担保基金,对需要扩大经营规模的贫困人口,由扶贫办和商业银行联手协作发放适度规模贷款,满足贫困人口创新经营资金需求。(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劳动服务局,各金融机构)
11.部门帮扶脱贫。对建档立卡中除扶贫整村推进村之外的贫困村1614户6107名贫困人口,参照市县两级“两联一包”驻村联户帮扶模式,由县级部门派驻工作队驻村包扶,每年投入帮扶和脱贫资金不低于3万元,连续实施三年,使其全部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其他扶贫对象,通过实施“十联百包千帮”、“4411”扶贫帮困等工程,针对性地帮助贫困户有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实现“一对一”脱贫。(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农发办、民政局;参与单位:各相关部门)
12.政府供养脱贫。对建档立卡中656户2666名特殊贫困群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由政府兜底脱贫。对贫困老年人,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高龄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专项补贴;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两癌”妇女,用好新合疗等医保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予以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孤寡老人等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范围。(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县残联、卫生局、合疗办)
(三)严格督查,精细化考核。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精准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减少贫困人口,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户生产生活水平”作为考核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适当增加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权重,严格奖惩。二是细化责任。把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到包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帮扶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严肃问效。通过随机抽查、抽样调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精准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牵头部门:县考核办;参与部门:县联合督查室、扶贫农发办)
五、 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精准脱贫,是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也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扶贫农发办、农林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和各镇办、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农发办,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落实等相关工作。各镇办、社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领导主抓,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县上负总责,部门搞帮扶,镇办(社区)抓落实,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创新推行县级领导包镇办(社区)、党政部门包村、科级干部包户精准脱贫工作责任制,使每个包抓人员身上有担子、心里有压力、手里有办法、措施有实招。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成效上。
三要强化资金投入。除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脱贫资金外,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助力贫困户脱贫。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集中财力、物力,集中攻坚脱贫。鼓励社会各界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引导群众自筹资金,为脱贫项目供强资金保障。同时,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依靠内外力量发展经济,努力使脱贫攻坚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由“给钱给物”型向“帮助上项目、帮助建项目”型转变。
四要强化服务指导。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镇村干部和群众按要求实施项目、发展产业,力促早日脱贫致富。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群众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增强农民群众整体素质。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为贫困户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市场信息、农业信息和项目信息,促使更多贫困户走向产业致富道路。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统筹使用各种资源,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五要强化氛围营造。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打好“整体战”、“攻坚战”,确保各项脱贫措施掷地有声、落地开花。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要及时总结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大张旗鼓进行表彰,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县新一轮扶贫攻坚,依据《燕山—太行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扶贫攻坚的意义
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我县地处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地带,是一个典型的高寒干旱水资源严重匮乏区,也是全市贫困程度最深、贫困面最大、面临困难最多的旗县之一。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就是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头号民生工程,通过集中攻坚,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生活。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发展纲要(20xx—20xx年)实施意见》,把改善人居环境、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持以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发展农业、以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以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全面实施“三增三减”战略, 按照“532”扶贫人口分流规划(即:全县50%的农村人口转移进城、30%从事农牧业产业化开发和高效种养业生产、20%就地集中养老),夯实“三农”基础,强化惠农措施,增强科技支撑,推进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方式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保持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1、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xx年,人均纯收入翻一番,达到5200元以上;
2、建设38个中心村,撤并整合空心村、老龄村144个;
3、建设扶贫移民楼6800套,转移贫困人口2万人;
4、建设村级养老互助幸福院55所,集中养老6648户、1.1万人;
5、培育种养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建设高效种植基地28.6万亩、高效养殖企业20-50个,全面提升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产业吸附1万人;
6、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22%以上,草场植被覆盖率保持在53%以上。
四、扶贫现状及分区规划原则和重点区域规划
依据自治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600元的新扶贫标准,全县现有贫困人口5.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6.6%。为统筹做好扶贫攻坚工作,按照分区规划的原则,将全县农村分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两大重点区域。
(一)分区规划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围绕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全面发展,综合考虑发展现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和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自然、气候因素(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生产力分布状况、人文发展现状及生态屏障功能体现),编制重点区域规划。
1、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三化”互动的原则。
3、坚持加快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
5、坚持“收缩转移,流转集中,集约发展”的原则。
6、坚持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
(二)重点区域规划
1、限制开发区:即西起长顺镇向阳村,沿省际大通道,东至七号安业村一线以北风蚀沙化地区和西起*村,沿、,东至七号一线以南荒漠化丘陵地区。该限制区域内水资源缺乏,生态环境差,不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主要包括*乡、*乡、*镇大部分风蚀沙化地区,区域面积15.8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2万公顷,三荒草场面积7.4万公顷。包括51个行政村、274个自然村,涉及10665户、2.9万人。
2、优化开发区:即为限制开发区两条线之间立地条件优越的地区,主要以间宽谷区、盆地、河谷一带以及省际大通道路边村庄为主。区域面积9.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3万公顷,三荒草场面积5.9万公顷。包括34个行政村、84个自然村,涉及9723户、2.7万人。
五、扶贫攻坚的主要方式
(一)转移式扶贫。在限制开发区,通过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扶贫,将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民转移进城,依托重化工、服装产业以及城镇服务业,变为产业工人。“”期间,全县计划在长顺镇规划建设占地20万平方米的移民小区,分四期建设移民楼6800套,有组织地就地转移贫困人口2万人。20xx年,计划新建扶贫移民楼22栋,转移贫困人口1300户、4290人。通过限制区人口收缩转移,有计划地实施撤点并村,及时对撤并村落进行生态恢复,发展草原旅游业和限量性高效畜牧业,达到“迁出区绿起来、迁入区富起来”的目标。20xx-20xx年全县撤并自然村144个,其中20xx年撤并“空心村”、老龄村40个。
(二)开发式扶贫。在优化开发区,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整合扶贫、农牧业等项目资金,培育主导产业,完善基础建设,全力打造中心村,推动人口和产业向生产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集中。一是抓好中心村产业支撑。重点抓好以盆地、河谷、丘间宽谷区为主的高效种养产业基地建设,涉及、等24个行政村48个自然村。围绕发展马铃薯、冷凉蔬菜和高效畜牧业几大主导产业,吸附周边劳动技能和种养积极性高的人员,到农牧业生产条件好的区域,从事高效农牧业生产。大力发展以省际大通道为平台的路域经济,涉及长、等15个自然村。二是加强中心村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林、水、电、路、气、文化、教育、卫生、通讯等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依据集中连片扶贫规划,在优化开发区坚持以现代的物质条件装备农牧业,以现代的科学技术改造农牧业,以现代的产业体系提升农牧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农牧业,以现代的发展理念引领农业,以培养创新型农民发展农牧业的理念,按照“扶贫开发带动产业发展,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工商企业领军农牧业发展,”整合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入,连片实施,组装配套,整体推进。20xx-20xx年全县扶贫开发涉及整村推进项目的中心村有33个,其中20xx年重点建设等中心村9个。
(三)保障式养老。继续把幸福互助院建设与调整优化村镇布局、建设新农村、盘活闲臵集体资产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按照“四三三”发展思路,争取利用三年时间让全县60周岁以上、伤病残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全部入住幸福院,并纳入低保、新农保、扶贫直补等社会保障体系范围。20xx年重点在、朝阳、等村建设幸福院22所,保障贫困人口1584户、3600人就地集中养老。
六、政策支撑
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群众主动、乡村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帮扶的“大扶贫”格局。
(一)严格兑现各项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把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无论是转移进城,还是进入中心村,就地保障养老,原先在农村享受的各类权益和各项惠农政策保留不变。
(二)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明确所有权、流转经营权,确保收益权,流转形成规模化经营,提升产业化水平,促使农村土地、林草地资源成为固定资产,增加农民的资本性“租金”收益。
(三)加快林草确权到户,夯实流转基础工作。积极推进林草权制度改革,确立林权、草权,落实草牧场奖补资金,建立政策引导、补偿治约机制,激发农民主体的积极性。鼓励草牧场、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实施高效产业化经营,奠定清晰的产权基础。
(四)加大扶贫直补力度。将60岁以上、未享受低保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一次性纳入直补范围,从20xx年开始每人给予定额生活补助,以后逐年增加,到20xx年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0xx元。
(五)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xx年,要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使农村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每年人均领取养老金900元。对已享受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加大提标幅度,保持逐年递增。同时,对五保、优抚、“三民”等其他保障对象,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每年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政府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把扶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几大班子领导全力抓,各部门承担任务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扶贫工作格局。
(二)整合资金、确保投入。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扶贫攻坚投入体制,大幅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捕捉信息,千方百计争资金、跑项目。20xx年,全县争取上级相关资金不低于1亿元。二是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今后县财政将逐年增加扶贫和各项惠农资金投入。同时,将涉及扶贫工作的全部项目进行组装配套,坚持扶贫项目集中,项目资金集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组装配套、整村推进、各司其责、各计其功”的做法,合理整合农牧业、交通、水利、民政、建设、文广、卫生等各类专项资金,并将资金捆绑起来,集中投向重点贫困乡村,努力实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三是扩大社会筹资渠道。建立健全“企业带、群众投、社会筹、单位帮、银行贷”的多元投资机制,多方式、多渠道聚集资金。金融部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完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制度,适当放宽扶贫贴息贷款条件,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为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提供资金需求,确保扶贫攻坚资金足额投入。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使用,确保资金规范运作,使用透明,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一是各部门各负其责,形成立体大扶贫格局。农牧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涉农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水利、电业、交通、通讯等部门尽最大努力帮助贫困村解决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滞后问题。二是动员引导企业、团体组织、爱心人士、机关干部等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活动,建立扶贫资助专帐、专户,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要建立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结对子帮扶机制。整村推进的中心村要实现“四有三带动”(即:每个中心村有一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有一个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有一名驻村干部包扶,有一名大学生村官,通过企业带动、能人带动、党员带动的方式), 扶持贫困村整体脱贫,确保整村推进工程取得实效。
(四)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关注民生的高度来认识新时期扶贫攻坚的重要性,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扶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报》和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扶贫攻坚政策方针,充分展示扶贫攻坚成就和经验,及时报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攻坚的情况,全面反映我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奋发有为、创新发展的精神面貌,加强对扶贫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全县广大干部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创业热情,为我县的扶贫攻坚建功立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兴安盟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一)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脱贫攻坚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分类优化调整,研制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政策,确保政策连续性,增强脱贫稳定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救助类政策继续保持稳定。接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情况给予适度倾斜。持续优化产业扶贫、就业扶持等发展类政策。统筹整合安排与过渡期内工作任务相匹配的衔接资金,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科局、人社局、财政局)
(二)健全落实防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围绕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发现和核查机制,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测准确性。加强各乡镇、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对接,建立行业部门定期联席会商制度,逐户分析研判致贫返贫预警信息,制定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精准落实产业、就业、综合保障、临时救助、扶贫扶智及其他帮扶措施,做到风险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加大推进防贫保险力度,加快建立防贫基金,探索有效的易贫群体划定机制及具体的防贫作用机制,全面加强防贫保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民政局、住建局、农科局、水利局、卫健委、医保局、教育局、金融办、人社局、林草局、交通局、工信局、残联、公安局、市监局、税务局、红十字会、供电公司)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进一步压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凝聚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合力。强化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定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实施精准控辍保学台账管理,确保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加大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配强乡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等化。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参保工作,继续执行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继续采取危房改造、集体公租房、幸福院等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谋划建设一批规模化、规范化农村供水工程与管网,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医保局、卫健委、住建局、水利局)
(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区、盟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和以工代赈等相关资金,进一步提升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推进后续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完善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安置区管理模式,形成完善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政策,真正让搬迁群众融入到安置区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农科局、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党群服务中心)
(五)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扎实开展扶贫资金、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分级分类确权登记,健全规范公益类、经营类和到户类“三本台账”,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健全扶贫资金资产经营使用、收益分配和监督处置机制,扶贫资产收益除帮扶老弱病残、奖励补助、设立公益岗位、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外,重点用于支持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人口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严格按照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量化确权、科学分配县乡统筹的扶贫资产。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监督指导其依法依规自主管理和运营。(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科局,县委组织部)
(六)建立健全扶贫扶志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文化统领、人才引领、文化扶心、道德育人、志智双扶长效机制,加强文化振兴,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保障。建设网上网下“学习讲堂”,充分利用县级融媒体中心、“村村响”、新媒体、讲师团、宣讲队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的宣传宣讲。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法律援助、政策咨询、文化科技服务、产业指导等志愿服务。发展农民文艺队、艺术团,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探索推进文明镇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好家风故事巡讲活动。深入开展“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活动,试行开展“红灰黑榜”评议活动。注重发挥积分争星活动在引领文明乡风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大力选树身边好人和先进模范典型,激发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妇联、融媒体中心)
二、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七)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科学谋划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乡村产业布局结构。加快推动牛产业成为农牧业支柱产业,深入实施“牧业再造XX”工程,加大资金、技术和配套服务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牛产业入户覆盖率、品种改良率。持续推行“龙头引领、散户跟进”发展模式,重点扶持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养殖,培育一批规模养殖户和专业合作社。健全牛产业链条,强化肉牛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包装销售等关键链条衔接。推动农牧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大力引进产业链缺失项目、升级项目,延伸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农产品加工、物流、冷链、信息等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牧业、光伏、旅游、电商、生态、庭院经济、民族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继续实施农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积极培育打造本土企业品牌和特色产品品牌。深入实施种植业良种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推进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开展扶贫产品“五进”活动,促进农畜产品产销对接。强化农牧业综合执法,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农科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发改委、工信局、市监局、林草局、供销社)
(八)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建立依托国家信息系统和自治区大数据平台的脱贫劳动力需求数据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劳务协作,多方位、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就业。谋划实施一批农村人居环境、交通、小型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以工代赈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继续巩固和完善发达地区的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脱贫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鼓励灵活就业、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合理开发使用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规范岗位聘任程序,明确岗位补贴标准。过渡期内保持生态护林员队伍总体稳定,履职尽责能力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农科局、水利局、文旅局、林草局)
(九)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20户以上自然村、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谋划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联网路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村容村貌提升。加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推动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站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并形成现代寄递物流网,推进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做好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维护工作,到2025年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促进邮政快递业与现代农牧业、乡村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大力推广“寄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模式,减少网购农畜产品的快递包装污染,倡导使用具有农畜产品特点的绿色包装,发展农村绿色快递。加强农村光纤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实现信息通信网络深度覆盖。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因地制宜推广乡村电气化应用。(责任单位:县农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工信局、发改委、中国邮政、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县委宣传部)
(十)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先建后撤原则,保留必要的教学点、中心校,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公费师范生计划,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巩固返贫致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机制。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改善县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局)
三、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一)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对存在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发现预警、及时排查核实。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模式,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参与产业发展,就地就近就业;对无劳动能力人口,加强兜底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常态化帮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卫健委)
(十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水平,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对补助对象及时足额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过渡期内自治区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等特殊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创业,落实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在计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及扶持政策,逐步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稳定残疾人兜底救助政策,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支持乡镇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和社会工作站、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和社会工作站(室),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严格落实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制度,简化发放程序,提高资金发放效率,确保能够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残联、卫健委、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
(十三)合理提高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统筹发挥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分担机制,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继续进行大病保险倾斜支付,逐步提升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能力。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分别给予全额资助、定额资助。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通过明确诊疗方案、规范转诊、控制目录外费用等措施,将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控制在合理水平。建立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和标准,合理设定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医疗救助费用筹资机制,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结合我县实际,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的保障政策,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将自行开展的各类补充保障措施所涉资金划入医疗救助基金;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做好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卫健委、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十四)加强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继续全面落实好城乡居民困难群体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调待政策,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县级农村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基本形成县、乡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保障资金,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养、治、教、康配套设施及服务功能,全力做好孤残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福康工程”和“助康工程”筛查工作,加强残疾人托养照顾及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十五)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农村丧失劳动能力人口,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委、医保局、教育局、住建局、人社局)
四、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十六)坚持和完善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深化京蒙协作,加强与北京市房山区全面对接,建立健全“双向协作、多方共赢”机制,加大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等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共建产业园区,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争取北京市房山区财政援助资金保持稳定,干部人才继续压茬选派。接续做好中央机关、自治区厅局和盟直单位定点帮扶衔接工作,研究制定新一轮帮扶计划。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投身脱贫地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支持民营企业稳岗促就业,鼓励企业和商会组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创新。(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县工商联、京蒙协作办)
五、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十七)分类分批梯次推进农村乡村振兴。按照“规划先行、示范引领、分类推进、全面振兴”工作思路,探索符合XX本地特点的乡村振兴机制、路径和方法。综合考量区位优势、基础设施建设、村“两委”班子建设情况、自然屯数量、产业发展潜力、人文环境等要素,利用中央衔接资金、京蒙协作资金、中央定点帮扶资金,分类分梯次推进农村乡村振兴。确定全县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21个,其中2021年重点建设8个村,以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聘请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制定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策划生成一批高质量乡村振兴项目,确保8个示范村2021年底建设成型。对于巩固提升“十个全覆盖”和脱贫攻坚期间建设成果较好的村,在巩固脱贫成果、产业发展、庭院经济、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和文化扶心、民主管理等各方面继续提升水平。其他村逐步推进,未做规划前,重点做好脱贫成果巩固、防致贫返贫、产业发展和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科局、京蒙协作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其他有关部门)
(十八)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科学安排财政整合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严格落实生态脆弱地区移民专项资金,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有关工作。过渡期前3年继续开展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工作,3年后按照中央、自治区要求做好调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做好项目绩效申报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探索创新以工代赈资金折股量化分红、公益性岗位设置、以工代训等多种赈济方式,精准谋划以工代赈项目,明确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及比例、带动低收入人口就业规模等,依法依规放宽以工代赈项目招投标限制。继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鼓励预算单位采购农村农副产品。过渡期内继续全面落实涉农涉牧、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脱贫攻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十九)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作用,增强政策支持普惠性,加大金融机构对涉农涉牧、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加大金融机构对农村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创新贷款服务方式,合理简化贷款审批手续。辖区法人银行机构总体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两增”工作目标。落实脱贫户、边缘户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确保扶贫小额贷款发放规范、使用规范。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加大“三保障”项目信贷投入,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活体牲畜质押贷款和农村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落实好保费补贴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各类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额补充型商业保险、收入保险、价格保险等新产品,为奶业、肉牛、肉羊等优势农牧业产业发展提供保险保障。丰富财政保费补贴品种,逐步提高保险覆盖面。按照区盟要求,推广“期货+保险”业务,引导农民和涉农涉牧企业积极参与,积极引入期货经营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办、人社局、农科局、金融机构)
(十九)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农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需求。过渡期内,落实区盟每年6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划要求,如无法满足用地需求,上报自治区统筹解决。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区内流转交易政策,统筹耕地保护、村镇治理、产业聚集、生态修复、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按照国家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相关要求,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十)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鼓励引导各类人才扎根基层。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组织开展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等培养培训项目。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提供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补充。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基层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团县委、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
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十二)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县、乡、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建立统一高效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农科局、乡村振兴局)
(二十三)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平稳有序做好县乡扶贫机构和职能职责调整优化,保持机构队伍总体稳定,健全完善衔接工作体系,将工作对象从农村贫困人口拓展到所有农村居民,将工作内容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拓展到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坚持“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持续加强村党组织建设,结合村“两委”换届选好用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加强乡土人才孵化中心建设,培养农村后备力量。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路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强化村网格化管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坚持“因村制宜、因村选派”原则,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农科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直属机关工委,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
(二十四)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根据自治区关于“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统筹、合理谋划,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将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全县“十四五”总体规划,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乡村振兴局、农科局,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五)做好考核机制衔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成绩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持续加强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县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科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X发〔2021〕13号),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有很大提升,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举措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根据统一安排部署,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上级部门指导和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
(1)巩固拓展“两不愁”成果。持续拓宽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渠道,提高收入水平,保障有能力通过自产或自购满足口粮需求,并补充一定的肉、蛋、豆制品,有能力通过自购做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有换洗衣服,做到生活有保障。
(2)巩固拓展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以“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为原则,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方式,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做到应改尽改、应补尽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城建中心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信息库,由镇包村干部牵头,组织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每季度排查一次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状况,即时消除安全隐患。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遵照《XX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南危改文〔2021〕1号)执行。
(3)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一是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坚持教育资助“应助尽助”,强化双线控辍保学责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试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积极发挥防贫保险作用,防止因学返贫致贫情况发生。三是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加大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打造升级版的“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推进乡村振兴育人工作。四是延续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
(4)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根据《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一是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享受一定期限的定额资助政策;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二是按照县直单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补齐门诊保障短板,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三是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落实县政策文件所规定标准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和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实施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合理提高。四是落实医疗救助制度。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明确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比例。加大门诊慢特病救助保障,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持续推进镇(区)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合上级部门推动村医参与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
(5)巩固拓展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继续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提标升级工程的实施力度,不断提高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对城区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强化后续运行维护。制定和完善集中工程供水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水费收取制度,按照事权划分制定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工程维护经费,确保工程长效安全运行。完善饮水安全应急保障机制,对饮水不稳定或季节性缺水问题做到快速响应、及时解决。
(6)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识别认定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两补”、临时救助等对象,依法落实各类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完善养老保障和孤寡关爱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三留守”人员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关爱服务。
3、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根据《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鄂发改振兴〔2021〕154号)要求,持续实施“五基”工程,发展基本产业,解决基本就业,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1)发展基本产业。全面核查掌握2016年以来已建扶贫产业项目实施状态,纠偏补弊,增强易迁安置点配套产业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安置点产业发展纳入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有劳动能力户达到3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要配套特色产业基地或龙头企业,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搬迁群众承包地。
(2)解决基本就业。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就业车间、扶贫车间建设,有序精准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个长效增收的主业或1个劳动力稳定就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的经营主体,在场地租金、经营费用等方面可给予一定优惠或奖补。积极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就业。
(3)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基本公共服务。将农村安置点水、电、路、气、网、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纳入镇(区)、村(社区)建设行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对安置点已建成的配套基础设施纳入迁入地统一管理,多渠道落实维护管理经费,完善日常管理维护机制,实现持续、安全、有效使用。
(4)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安置点属地管理,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就近纳入农村社会化网格管理,选优配强小组长、网格员等。充分发挥各类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探索搬迁群众独立自主生活与集体互助服务双轨并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为安置区提供社区居家服务。引导广大干部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重点提高法治能力素养,综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社会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员关爱等服务能力。
(5)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红色头雁”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安置点党支部,强化安置点服务管理组织领导。选优配强安置点的点长、红白理事长、安全员、保洁员、绿化工、沼气站站长、水电管理员、政策和生活常识宣讲员、人民调解员等服务管理人员,健全安置点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4、持续推进产业就业帮扶。坚持以农民增收为基点,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出发点,持续推进产业就业帮扶。要把农产品加工留在农村,把就业岗位留给农民。支持市场主体在产业基地建设农产品车间,在易迁安置点建设扶贫车间,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确保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1)强化产业帮扶。根据《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鄂办发〔2021〕10号)、《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21〕12号)要求,立足XX县实际,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农村产业链建设,强化产业带贫和务工就业增收。聚焦10个重点农业产业链,围绕茶叶、道地药材、优质稻米、油料、食用菌、桑蚕、林果、生猪、淡水产品、高山蔬菜等区域性特色种养业,创建有本地特色、有市场认可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品牌XX”建设,抓实“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将“一村一品”打造成龙头企业的第一车间和原料基地,加快形成一批产业强村,形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辐射带动更多农户受益增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强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本地,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加大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加大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继续采取生产奖补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和“三类”低收入户发展产业。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动承贷银行用好用足扶贫小额信贷,通过新增信贷、延期展期、分类施策等举措,为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解危纾困。继续实施消费帮扶,建立供求信息发布平台,搞好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机关、学校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地务工、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模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共同发展。
(2)强化就业帮扶。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加大对“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继续对符合条件对象实施学费减免政策。动态监测重点人口就业情况,实时掌握其就业需求、就业轨迹、务工收入等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搭建用工信息平台,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增加就业。实施送岗下乡、现场招聘、镇村流动招聘、点对点对接服务。通过线上短信、微信、政府门户网站及线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方式,建立招聘“绿色通道”。摸清就业培训需求,完善培训政策,按需分类开展培训,做好后续就业帮扶,帮助参训人员有效就业。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集中开发一批保洁、护路、护林、绿化、护河、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倾斜,建立按需设岗、以岗聘岗、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林业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地就业。延续支持扶贫车间优惠政策,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5、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按照《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5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1)摸清资产底细。按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到户类资产三类,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分类清理,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县、镇(区)、村(社区)三级台账,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防范经营性资产流失和被侵占。
(2)健全监管体系。压紧压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继续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四权”(所有权、经营权、受益权和监督权)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项目资产。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资产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对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公益性资产,按照“谁用资金、谁建项目、谁负主责”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细化管护标准,落实管护经费。对特色产业基地、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等经营性资产,采取印发确权文件、颁发确权证书的形式,依法实施确权。涉及合作合伙的,要依法明晰产权关系,规范合同权利义务、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明确债权、股权等退出方法和处置方式等。抓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和收益管理工作,保障光伏扶贫电站长期稳定发电。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各相关单位在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中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完善规范工作程序。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具体负责扶贫资产清理核查、会计核算、动态管理、经济合同审查、财务处理、年度审计及离任审计等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及时做好扶贫政策解读、项目资金数据统计,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绩效监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中共湖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鄂农组发〔2021〕2号)要求,在过渡期内,要迅速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建立健全监测识别体系。一是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有保障情况、收入支出状况等主要指标,面向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2021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收入测算周期为纳入前一个月往前倒推一年)低于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为参考范围。过渡期内,每年根据全省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年度监测范围。二是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细化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民政、公安、教育、人社、住建、医保、应急、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原则上各行业部门每个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综合研判汇总返贫致贫风险,及时将风险点交办至镇(区)。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按照“承诺授权、入户核查、村级评议、镇(区)审核、县级确定、录入系统”的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坚持集中排查与常态化预警相结合,对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变化、帮扶措施、家庭成员变更等信息要及时更新。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继续给予帮扶,确认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进行“风险消除”标注。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在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对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按照“村级评议、镇(区)审核、县级确定”的程序分类开展风险消除认定。
2、完善帮扶措施。对纳入帮扶范围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结合其家庭实际,建立帮扶措施清单,实施精准帮扶,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帮助发展产业、实现就业,确保每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稳定就业或1个以上致富产业项目,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依法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对积极就业、创业的低保家庭实施低保渐退,根据其收入变化情况明确延续保障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启动防贫保险;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全部或部分保费;鼓励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加强对农村“三留守”、残疾人等群体的关爱服务。
3、强化监测帮扶责任。强化镇、村直接责任,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对辖区内帮扶对象遍访一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每季度要遍访一次村内困难群体,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建立帮扶措施、责任和风险清零时限清单,跟踪帮扶成效;镇统筹驻村工作队和镇、村干部力量,对帮扶对象开展全覆盖“一对一”帮扶,驻村单位原则上只安排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结对包保,每名干部包保对象不超过5户,每季度至少入户一次,推动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做好体制机制改革衔接工作。按照县委农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指挥,由镇政府牵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的工作落实。镇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分工。纪委要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各驻村帮扶单位要严格落实驻村帮扶责任和措施。
2、选优建强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村委班子,深化村党组织书记“红色头雁”工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强基层战斗堡垒。继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发展年轻党员,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持续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村级重大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规范村务运行,深化自治实践,完善村规民约,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积极发展壮大村党组织领导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探索建立群众利益联结机制,并优先在脱贫村中开展试点工作。多措并举化解村级债务,尽快实现债务清零。
3、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补齐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切实改进村容村貌,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1)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域推进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建设,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由点连线成面,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基本健全乡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分年度分批次补齐农村道路建设短板,积极谋划山区旅游公路网,大力建设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与资源开发、旅游康养等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以镇(区)对外双通道、镇(区)内部双循环、行政村通双车道为主要内容的“三双工程”。加强对边远山区和季节性缺水地区中小型水库、小型蓄水塘坝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力度。加大对现有水厂的提标升级(制水工艺改造、供水能力提升等)建设力度,重点实施一批小型引、调、提水工程,缓解部分干旱死角区、季节性缺水地区的用水困难。合理调配农业生产和村民生活饮用水矛盾。制定和完善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营管护机制。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提高脱贫地区建设标准和质量。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乡村建设用电需求。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积极开展脱贫地区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互联网等建设。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确保每个村建设5个以上视频监控探头。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行政村快递“村村通”。持续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2)加快脱贫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打造“一业一品”,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聚集,做大做强经济产业。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平等交换,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加快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基础设施从城镇向乡村延伸,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把镇(区)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快“擦亮小城镇”建设,到2022年底,达到省级美丽城镇标准。壮大龙头企业,培育支柱产业,以工促农,搭建农产品初深加工、包装平台,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吞吐能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引导进城农民将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保障其合法收入。
4、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工作,按照“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加快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的精准对接。打造有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支持发展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5、抓实人才培育工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要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要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要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加强乡村教师队伍、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培育计划;要加快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培养,特别是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县、镇、村三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格局不变,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行业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主要精力用在“三农”工作上。建立乡村振兴联系制度,每月调研一次,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二)强化财政投入。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持续发挥财政支持作用。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21〕12号)文件规定,中央财政下拨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补助资金,要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从2021年开始,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且不得低于上一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并逐年递增。省级财政下拨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市级财政下拨的主要采取贷款担保(不作为资本金注入担保公司)、财政贴息、资金奖补等方式,集中支持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过渡期内,要配合县政府和县直部门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及财力情况,做好衔接资金预算,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
(三)落实驻村帮扶。围绕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任务,与驻村工作队一同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在为驻村工作队提供完善后勤保障的同时,也要对驻村工作队工作状况监督记录,随时协调,确保其全力协助投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
(四)鼓励社会参与。加强与定点帮扶单位沟通衔接,争取更大力度支持。注重发挥市场主体的带贫和社会团体的帮扶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等活动。
(五)实行考核评估。根据中央将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精神,根据省委所传达文件精神,县委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对巩固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水平,落实“两类户”监测帮扶责任和措施,推动各级各类反馈问题一体整改等后评估重点工作设置了成果考核指标,对镇(区)开展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同时县委将坚持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常态化暗访、督办、检查和考评,并采取通报、约谈、追责等方式,压实各方面工作责任。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模板精选2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贫困问题逐渐受到关注。国家提出了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全方位的措施解决贫困问题,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本文将对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概述
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是国家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和“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面向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而制定的纲领性文件。该方案提出实现扶贫干部下沉到村、坊、组的全覆盖,实行分类施策,为贫困地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
方案实施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所有贫困地区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贫困程度的不同,完成相应的脱贫攻坚任务,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程度较重的地区贫困人口实现动态管理,建立贫困地区巩固脱贫长效机制。
方案重点任务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发展产业扶贫,加强技能培训、就业扶持、创业引导等方面的工作;加强社会保障,特别是健康保障、教育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落实,确保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二、相关建议
为了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为贫困地区的群众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保障。政府应该加大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跟进。
2.发展产业扶贫
要实现贫困地区的发展,必须依靠产业的发展。政府应该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发展适合本地的产业,通过技能培训、就业扶持、创业引导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从而脱贫致富。
3.加强社会保障
为贫困地区的群众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另一重要保障。政府应该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针对不同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确保贫困群众能够享受到健康保障、教育保障等方面的政策。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是脱贫攻坚的关键力量。政府应该加强对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扶贫干部能够为贫困地区的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总之,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是国家的一项重大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为贫困地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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