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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职场上和别人进行交易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会撰写合同。签订合同可以起到束缚遵守的作用,我们拟制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即便是有用的建议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供参考。

劳务雇佣合同【篇1】

劳动合同书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双方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实全面的告知乙方。

乙方承诺:其与其他任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实体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保证其所提供的与本人有关的所有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证明等真实无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限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_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

工作。具体内容是: 。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3、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3、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 每天工作 ;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7、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四、劳务报酬

1、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劳务报酬由基本工资 元、绩效考核 元、社保 元等,合计组成)。

2、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动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 乙方因非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被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起仲裁、诉讼。

八、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已认真阅读并保证遵守。

附件一 《员工规章制度》;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雇佣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聘船员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签订。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雇佣,担任 职务。甲乙双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履行下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并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元/月,从乙方登船之日起计算。在试用期7天内,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应聘的岗位工作或主动向甲方提出离职,或在试用期内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则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报酬,且乙方的一切费用自理。试用期间,甲方经考核认定乙方不合格,则按乙方实际工作时间付给报酬,甲方给乙方报销居住地至工作地的单次路费。如试用期合格,则按实际工资标准计算。如甲方船舶出售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合同,并不追究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作业区域: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施工区域内。

三、工资津贴的发放:

1.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每月 人民币,由乙方领取或乙方指定的人员代领。但是,由乙方指定的人员代领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方对此不负责。不足一个月时,按月标准工资除以当月天数均乘计算。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一个月后,其当月工资由甲方在次月20号前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后工资依次类推(注:工资支付方式是:a、工资报表现金领取 b、代领 c、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上述工资标准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加班津贴,以及双方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从乙方上船交接日第二天起到交班下船当日为止(包括下船之日)。

2.乙方第一个整月的工资作为行为保证金留在甲方,行为保证金在乙方离船后,一个月内甲方与乙方结清。如乙方有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乙方所余工资:乙方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合同规定期限而要求休假的;因非工伤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因个人业务素质低下不称职造成损失的;有违纪违法的行为被甲方遣返的;责任心或服从性差,因此被甲方领导建议遣返的;造成责任事故,因此被船舶遣返的以及其他非正常调动而没有完成合同期限的情况。乙方被遣返时,被遣返时的交通费以及接班人员交通住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按船舶管理规定及时发放给乙方奖金。

4.假期:甲方安排乙方三个月内休假一次,休息时间为15天(包括在途时间),因工作需要,若不能安排休息,补偿给乙方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月工资/30天平均均乘计算。

5.乙方在船期间的伙食费为15元/天(按实际上班时间结算)。伙食费不得均分,船长应管好伙食,以免影响员工的健康。

四、证书

1.乙方雇佣期间内必须出具真实有效包括有等级和数量均满足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船员证、船员服务薄、健康证及其他一切必备的有效证书,同时乙方保证能够胜任其本职工作。

2.雇佣期间内甲方根据乙方表现,为乙方办理培训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甲方为乙方培训技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合同期满,该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合同期未满,该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3.如因船员证书不齐导致船舶被港口主管单位处罚以及船舶被滞留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五、工作职责与义务

1.乙方保证能够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保证严格履行甲方有关船员职务的条款。

2.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必须服从船长和公司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船舶和船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船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私拿变卖船舶任何物品,船员离船时需将劳动保护用品留船。

3.乙方在船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斗殴,聚众闹事;不得开赌和聚赌;不得吸毒和贩毒;不得旷工;不得盗卖船舶物品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

如乙方因违反上述第五条有关规定时:

1.导致乙方伤亡、残疾、失踪等情况,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安排接班船员的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导致甲方蒙受经济损失,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余工资作为赔偿,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赔偿相关损失和追究乙方民事责任,并有权将当事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劳动保护与保险

1.甲方将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护具,乙方必须将所领取的劳动护具如数携带登船使用。劳动护具属船上财产,乙方离船时必须交给接替人员,若乙方不带或少带所发劳动护具登船,或将劳动护具遗失或贩卖,甲方将根据情况作价扣罚其保证金。

2.船员自登船接班之日起交班离职之日止,甲方为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船员合同期间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工伤)险,甲方依照保险条款支付抚恤金,之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和义务。

3.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内,因公发生病、伤、残、亡等事故的有关索赔,一律按甲方的投保标准执行,甲方不重复支付医疗费用。乙方和乙方法定继承人不得私自对外联系

索赔事宜。

4.乙方在派往船前故意隐瞒曾患心脏病、高血压、肺病、糖尿病、肾病、精神病、胃病、癌症等慢性疾病,体检时未被发现,但在外派后因此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旧病复发导致提前遣返,或引起其他严重后果均由本人负责。遣返、交通、诊治、误工等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果因非工伤致残或死亡情况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若在本合同期间出现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八、船员上船及遣返与费用承担

1.甲方负责乙方从乙方居住地到上船地点及返回乙方居住地的差旅费用。乙方正常下船后,如果不返回乙方居住地,其差旅费自理。乙方上下船差旅费在乙方正常下船后一个月内甲方照上述规定与乙方结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行程安排,乘坐由甲方指定的交通工具上船及遣返。

2.乙方在上船或遣返途中,其携带的个人行李不得超过飞机、火车、轮船所限定的免费携带行李的重量限额。如有超重,费用由乙方自理。

3.船员合同未满,所产生的上下船遣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4.船员因违约行为、违法行为以及任何不当行为而遭到遣返,所产生的上下船遣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果船员直系亲属死亡或发生非常特殊情况,船员要求离船时,甲方应派人替换,由此产生的船员更换费用由双方均摊。

6.如船员在船期间因公伤,经医生证明不适于继续留船工作,由此产生的替换船员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保守商业机密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船舶动态、经营收入、客户情况等构成商业机密的,船员不得泄密,乙方如有泄漏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在船上不服从部门主管和船长调度指挥或违法乱纪,经船长劝告无效,船长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建议甲方辞退。乙方如有异议,不得对抗或取闹,但可以申报甲方复议。

2.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可以顺延再签。

3.乙方离任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并经船上部门负责人和船长签字确认方可离船。

十一、仲裁及其他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否则从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海事法院提出。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至乙方交班离任时止。

甲方: 乙方:

签章: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指定工资代领取人:

工资领取人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

账 号:

年 月

劳务雇佣合同【篇3】

劳务雇佣合同模板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家属意见: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劳务雇佣合同模板二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遗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务雇佣合同模板三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第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民法典》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半年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劳务雇佣合同【篇4】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5)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则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但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

(7)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

(8)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及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9)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10)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路 号 。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劳务雇佣合同【篇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

住所:______

性别:______

(主要负责人)号码:______

联系人: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

现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

住所:______

性别:______

(主要负责人)号码:______

联系人: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

现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4、试用期为: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

2、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_______元;

2、双方约定以确定乙方工资。

五、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甲方按照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务雇佣合同【篇6】

雇佣劳务承包合同是一种劳动服务合同,由雇主与承包人签订。该合同规定了承包人提供劳务的内容、表现形式、时限以及报酬等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合同主体

雇佣劳务承包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承包人”。雇主是需要购买劳务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承包人是出售劳务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二、服务内容

雇佣劳务承包合同规定了承包人提供劳务的具体内容和方式。例如,在建筑行业中,承包人可以提供砌墙、安装木工、绘画等服务,而在IT服务行业中,承包人则可以提供软件开发、网络维护、数据分析等服务。

三、报酬和支付方式

雇佣劳务承包合同规定了承包人提供劳务服务后所能获得的报酬。报酬可以是固定的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固定的定期支付。此外,还可以根据服务质量和工作量等因素来确定报酬。

四、服务时间

雇佣劳务承包合同规定了承包人提供劳务服务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根据劳务服务的服务性质和工作量,合同的服务时间可以是短暂的数小时,也可以是长达数月或数年的长期服务。

五、协议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变更。这些变更可能包括扩大或缩小服务内容、改变服务时间、调整报酬等。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必须协商并达成共识,并在合同中记录任何变更。

六、保密条款

在某些情况下,承包人可能必须保守雇主提供的商业机密或保护个人隐私。因此,雇佣劳务承包合同可能包含一个保密条款,该条款规定了承包人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义务和处理方式。

总之,雇佣劳务承包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合同,它为双方定义了劳务服务的所有细节和计划。任何涉及劳动力的领域,都需要明确的雇佣劳务承包合同来规范双方关系。通过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签署协议,使得承包人和雇主的权益得以充分地保障,维护了企业和个人之间的良好关系,对于输出和承接的大型项目和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务雇佣合同【篇7】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在实践中较易混淆。笔者以多年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践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试总结劳动合同与其他两种合同的区别,为正确处理相关案件提供思路。

案例: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及其家人能否向劳动仲裁委主张权利,涉及某乙与某甲之间以及他们与商店之间的法律关系。此案例中,某乙与某甲是雇佣关系,某甲与饭店是劳务关系,他们与商店之间都不具有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以及劳务合同关系有什么具体区别呢?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但细分析其法律特征则仍可看出其不同之处。

二、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而且雇用合同的雇主只能是自然人。接受劳动一方的不同是构成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所在。

2、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雇佣合同的劳动报酬则主要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法律不过分干预。其他诸如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方面,现行法律也只针对劳动合同做出规定。由上可见,法律对劳动合同的干预程度要高于雇用合同。

3、法律渊源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雇佣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4、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雇用合同是民事合同,审理机关是人民法院,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从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5、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

了解了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及劳务合同的区别,让我们再分析本文开始时的案例。某甲以个人名义要求某乙代其送货并支付劳动报酬,与某乙具有雇佣合同关系,根据相关规定,雇主应承担受雇人在执行受雇事务时造成的自身损害的后果,因此某甲应承担某乙死亡给其家人造成的损失;商店让某甲为其送货并支付报酬,某甲并未成为商店一员,不受商店管理和约束,因此商店和某甲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根据劳务合同风险由提供劳务方自负的原则,商店不承担某乙死亡的责任。由于此案中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某乙家人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是不对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雇佣合同【篇8】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

甲乙双方就甲方雇佣乙方之事宜,按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

1、甲方雇佣乙方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在华强电子世界从事_________劳务,每天从______点至______点,一日共_____小时。并履行以下职责。

2、乙方在合同期间需听从甲方指示安排做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务。

二、报酬

甲方同意就乙方的劳务提供以下报酬:

1、每日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每次发薪时,从乙方报酬中扣除应缴之个人所得税金额,由甲方代扣代缴。

三、报酬结算方式

按算账户,乙方保证提供银行账号的真实性,并同意甲方一旦将款项转入下述银行账户,即视为乙方已经全部收到,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主要劳务地

乙方主要劳务地为______________,但根据甲方业务性质所需,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___地以内其他地区履行职责。

五、保险和医疗费

雇佣期间,乙方自行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如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发生伤亡疾病等情况,所有费用均由其自行或其家属、亲属等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食宿、交通及其他

1、乙方食宿、交通自理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紧急情况的通知

乙方在出现重病、死亡或其它紧急情况时,紧急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造成甲方不能及时联系到相关人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责任

1、因乙方之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2、因乙方之过错,造成他人损失或损伤的,甲方若因此被追究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终止合同

1、由甲、乙任何一方提前3天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合同。

2、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合同终止理由,任一方可在通知对方后随时解除或终止合同。

A乙方3次无故旷工超过6小时或连续迟到5次。

B乙方行为疏忽鲁莽,不遵守纪律或有其它恶劣情况

C乙方在服务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D乙方放弃工作职责

E不称职或在资格、技术、身体和精神方面与所填报情况不符,无法履行雇佣规定的职责或甲方指定的任务

F因乙方之过失导致甲方遭受较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等

G乙方在物质或其他方面受到甲方特别虐待

H其他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乙方若单方解除、终止合同且不及时或不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报酬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劳务期满,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雇佣合同【篇9】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期限为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全部结束。

二、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xx混凝土浇筑工程。

2、工程地址:xx风景小区。

3、承包范围:完成本工程结构图纸及建设单位所有主体结构变更混凝土工程,包括后浇带、施工缝的打凿和清理。

三、工程质量要求:

1、在浇筑混凝土时,乙方违规操作所产生的损失及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2、对结构缺陷(如蜂窝、麻面、振捣不均匀等)修被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复。

3、作业区内做到工完场清(包括地泵周边、结构地面上的落地灰)。

4、及时做好墙根部凿毛及楼梯半梁并清理干净。

5、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楼层养生工作,浇筑混凝土前及时做好模板下方堵石膏工作,拆模板后及时铲除根部石膏。

6、喝酒、打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工程的工程款按工作作业的混凝土的立数结算,每立混凝土为21元/立,工程款结算每月按所完成的工程的70%结算。全部工程完工半月内将结算全部工程款。

8、因人为或施工不当被建筑单位逐出工地,乙方所有的工程款将全部扣除。

9、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雇佣合同【篇10】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姜颖)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是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又有区别的三种不同的合同。但在理论上还缺少对这三种不同合同的界定和认识 , 立法只在劳动法中对劳动合同进行了规定 , 而对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却没有任何法律加以规定 , 导致实践中三种合同的混淆。因此 , 正确认识三种合同的不同特点及其本质 , 对于厘清理论上的认识和指导实践都有重要的意义。(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 , 我们前面已有论述 , 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规定在劳动法中。对于劳务合同及其定义 , 目前我国很少有教科书和著作述及 , 立法中也没有规定 , 但在实践中劳务合同的运用及争议却十分普遍。由于在立法中没有对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特性作明确的界定 , 导致实践中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界限难以划分,出现很多劳动合同纠纷却按照劳务合同处理的现象 , 使适用的法律、处理的程序以及处理的结果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 , 明确两种合同的界限并加以区别 , 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问题。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 , 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达成的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给付的标的 , 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 : 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劳务给付为标的的合同 , 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第三类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合同,如合伙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的分类 , 第二类以劳动为标的合同类型为劳务合同 , 具体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①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相似之处在于 ,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都是以劳动体现合同的内容 , 接受劳动的一方应向提供劳动的一方支付劳动报酬。但这两种在很多方面仍存在诸多的不同 , 主要表现在:

1.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 劳务合同建立的是民事关系。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在性质、适用法律、调整模式以及立法宗旨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2.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 , 即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年满16 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成为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 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劳动关系中 , 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中成为其成员并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双方当事人之间是隶属和从属关系 ,“ 反映的一种生产要素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 ”。②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则没有上述限制。劳务提供方既可以是自然人 , 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劳务接受方一般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 但范围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 要宽于劳动合同的范围。劳务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 , 劳务提供者不是劳务接受方的内部成员。双方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 也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 反映的是一次性使用劳动力的商品交换关系。3.合同目的不同。劳动合同以实现劳动过程 , 取得非物化的劳动成果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创造价值的过程 , 但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多样 , 有的形式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创造价值 , 而有的形式并不创造价值 , 如劳动者被派往国外学习;女职工在产假期对用人单位并没有提供劳动 , 没有创造价值 , 但在这一特定阶段 , 女职工的待遇仍与其未脱离劳动岗位一样 , 在产假期视其履行了劳动义务。而劳务合同则不同 , 它不关注劳务提供方的劳动过程 , 而是最大限度地追求约定的劳动成果之取得。

4.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 , 劳动者必须亲自履行劳动义务 , 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 并且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和待遇;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不仅要提供相应的劳动工具、防护用品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 并且要遵守劳动法的规定 , 在工资、工时、社会保险等方面承担义务。劳务合同中 , 劳务提供者和劳务需求者之间是纯粹的财产关系 , 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自由约定 , 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 , 劳务合同的订立者可以替代履行 , 而不必亲自履行。同时 , 劳务提供方大多利用的是自己的生产资料 , 可以自由支配劳动力 , 自行组织、安排劳务活动 , 不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

5.劳动报酬的性质和给付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的工资分配形式须遵循 “ 按劳分配 ” 的原则 , 应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持续、定期支付 , 工资支付以劳动合同还在履行为条件;劳务合同的劳务报酬数额之确定须遵循商品交换规则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其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6.承担的劳动风险不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 享有劳动支配权 , 因而对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劳动风险有义务承担 ,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 , 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享有工伤的待遇。劳务合同中 , 劳务提供者自行安排和组织劳动 , 因而由其自己承担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劳动风险。7.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律规范调整 , 劳动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 , 其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弱者的合法权益。因此 , 在法律制度设计和安排上 , 突出对劳动者的保护 , 如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等均与民事合同有很大的不同。而劳务合同则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 民法属于私法范畴 , 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予以平等地保护 , 受此影响 , 劳动合同中的许多条款在劳务合同中不可能出现。8.处理争议的程序不同。由于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 为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 我国规定了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定程序 , 即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 , 对于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 , 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提起诉讼。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解决方式适用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而劳务合同的解决方式适用于民事争议的处理方式 ,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9.国家干预不同。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劳动法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和调整劳动关系的需要 , 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等制度均有明确的规定 , 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和履行。如有违反 , 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给予用人单位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 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干预。而劳务合同完全适用双方意思自治的原则 , 国家对此不加以干涉 , 当事人如违反合同 , 只采取私法救济之途径即可 , 不允许行政干预。

以上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在这些区别中 , 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和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应当是界定两者之间区别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否具有管理关系 , 可以从劳动者是否成为用工组织中的成员、劳动者是否要遵守用工组织的劳动纪律、服从用工组织的指挥与调配、用工组织对劳动者有无处理和处罚权限等方面进行判断。

总之 ,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重大区别 , 由于两种合同体现的法律关系不同 , 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同 , 最终的结果反映在对劳动者的保护程度不同。因此 , 从理论上阐明二者的关系 , 有利于在实践中辨别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关系和基于劳务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 有利于劳动行政部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和处理争议 , 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 , 劳务合同主要存在于建筑业、加工承揽等行业。近年来 , 各地出现了很多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 , 被认为是劳务合同的一种类型。因为劳务派遣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 , 我们在后面的章节中将专门进行探讨。(二)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雇佣(employment)的概念 , 从不同的学科出发 , 有不同的理解。

经济学对雇佣的理解是 “ 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 ”, 民法学对雇佣的理解 , 往往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混合称为 “ 雇用 ”。① 对雇佣的表述有以下几种 :(1)“ 雇佣 , 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间内 , 为他方服劳务 , 他方给付报酬之契约 ”;②

(2)“ 雇佣关系是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示、监督下 , 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的劳动关系 ”;③

(3)“ 所谓雇佣关系 , 就是一方于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内为另一方进行劳动 , 无论劳动成果如何 , 对方均给付相应劳动报酬的社会经济关系 ”。④从以上的表述看 , 虽然对雇佣的表述有所不同但对雇佣的特性有着比较一致的认识 , 即雇佣是一方付出劳动 , 接受劳动的另一方给付劳动报酬形成的一种交换关系。雇佣关系具有双务有偿性、诺成性和非要式性的特点 , 并且 , 雇佣关系不以劳动结果作为支付劳动报酬为条件 , 而是以劳动给付为要件 , 即只要一方付出劳动 , 不论结果如何 , 另一方就应该支付劳动报酬。这一点与劳务合同建立的劳务关系有明显的区别。

1.对 “ 雇佣关系 ” 与 “ 劳动关系 ” 之关系的不同观点对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 , 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以下不同的观点 : ①

(1)并列说。此种观点将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互相并列 , 认为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虽然都是有关劳动形成的法律关系 , 但雇佣关系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动关系体现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这两个不平等主体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两种关系在性质上的不同 , 因此应分别由不同的法律调整 , 雇佣关系属于私法范畴 , 应由民事法律调整 , 而劳动关系属社会法范畴 , 应由劳动法调整。(2)包容说 , 即雇佣关系包容了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中具有从属性质的雇佣关系。此种观点认为 , 雇佣关系是一方给付劳动 , 另一方给付报酬 , 劳动关系也是体现这一性质 , 只不过是雇佣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 , 与劳动关系不是并列关系 , 雇佣关系包含了劳动关系。民法学者一般持有此观点 , 作为一种特殊雇佣关系 , 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 劳动法有规定的从劳动法规定 , 劳动法没有规定的 , 则适用民法的规定。

(3)重合说 , 即认为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在内涵和外延完全一致 , 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社会化发展的结果。雇佣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原始状态 , 随着雇佣关系社会化发展的进程 , 雇佣关系将逐渐被劳动关系所取代。

而对于雇佣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在制定统一的合同法时,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学者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议草案》中 , 曾专设了雇佣合同一章,但是 , 在最终通过的合同法中却将这一章取消 , 没有雇佣合同的规定。但是,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明确规定 , 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我国台湾地区的 “ 民法典 ”, 另外 , 英美法系国家中的英国也有成文法对雇佣合同进行规定。出于对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关系的不同认识 , 各国在立法上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实践的做法 , 我国基本采取的是并列说 , 将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分别由民法和劳动法调整。劳动法第 2 条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界定在 “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之间 , 排除了建立在民事关系中的雇佣关系 , 如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4 条就明确将家庭保姆排除在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之外。

国外的立法对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采取重合说的较多。例如 1804 年《法国民法典》第 1711 条规定 :“ 雇佣 , 是指劳动与服务的租赁 ”, 第 1710 条规定 :“ 劳动力的租赁是指,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 为他人完成某种事务并由该方向其支付经双方约定之报酬的契约。” 《瑞典债法典》第 319 条规定 :“ 雇员负有为雇主在确定的或者不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的义务 , 雇主应当依照时间(计时工资)或者完成的工作(计件工资)支付工作的合同。” 从国外的立法规定看 , 雇佣关系即包括我们说的劳动关系 , 也包括除劳动关系之外的其他雇佣关系。

笔者认为 , 对雇佣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雇佣关系指所有建立在一方给付劳动 , 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基础上形成的关系 , 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 也包括不特定主体之间的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实质上也是一种雇佣关系。狭义的雇佣关系仅指后一种关系 , 即不特定主体之间的雇佣关系。我国对雇佣关系的认识还有一个较特殊的背景。受历史和政治因素的影响 , 我国对雇佣一词一直持比较排斥的态度。雇佣关系的性质 , 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一种剥削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 虽然对雇佣关系不再予以政治上的排斥 , 但认识仍受到一定的局限。因此 , 对雇佣关系需要从客观及本质上加以判断。2.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从我国现行的规定看 , 对雇佣合同是从狭义上认识的。持狭义观点的人认为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存在以下不同点:

(1)当事人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 雇佣合同当事人的范围是指除劳动法规定的特定主体之外的受雇人和雇佣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是隶属和从属关系 ,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指挥、管理权 ,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在人身、财产和组织上都具有从属性。雇佣合同一般被认为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 , 双方地位平等 , 彼此之间不具有隶属性。

(2)劳动的属性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是指劳动者加入到用人单位中从事集体性的社会劳动 , 其具有组织从属性。劳动关系实质是雇佣劳动社会化的结果。雇佣关系中的劳动一般属私人劳动 , 如家庭保姆、小时工等 , 不具有组织性和社会化是雇佣合同中劳动的特点。社会劳动通常具有以下四个特点:①利他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组织、参加社会劳动 , 制造产品、提供服务 , 都是为了满足他人的需求或社会的需求 , 而不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②有偿性。有偿性体现了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的目的 , 在社会劳动中 , 劳动者为他人提供劳动是为了获得劳动力使用者给予的相应的利益回报。这种利益回报通常为以一定金额的货币形式表现的劳动报酬 , 但有偿性并非必须以现金劳动报酬的支付为必要。例如 , 劳动者一方为清偿自身或家庭债务或为了获得其他利益而为劳动力使用者提供劳动 , 也不妨视为社会劳动。当然,如果这种劳动关系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劳动与债务或其他利益的折抵方法就必须公平、合理。但这本质上属于劳动关系的合法性问题 ,即使其不合法,也不能就此否认其社会劳动的性质。作为社会劳动,总是以劳动与一定的其他利益对流为成立条件 , 完全无偿的劳动不属于社会劳动。如 , 公民为履行植树义务而进行的劳动 , 朋友之间互相帮助而彼此提供的劳动 , 父母抚养子女而进行的劳动等等 , 皆不属于社会劳动的范围。③目的的社会性。现代社会劳动的另一个比较普遍的属性是其目的的社会性。劳动力使用者在通常情况下不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生活需要 , 而是为了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在古代社会就已经普遍存在着某人利用他人劳动的现象 , 但是 , 这种劳动的利用通常是为劳动力使用者或其家庭提供各种生产和服务。也许正因为如此 , 在许多国家的立法中 , 将这种劳动力使用关系归人家庭关系的范畴。不少学者认为 , 现代劳动法产生于家庭法或亲属法 , 其依据也在于此。然而 , 现代劳动力的更为普遍的使用形式已经不再是这种家庭劳动 , 而更多的是为了社会需要而进行的劳动 , 劳动力使用者使用劳动在通常情况下是为了向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尽管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在具体劳动关系中都有自身的利益追求 , 但是 , 在客观上 , 都以社会或一般的社会成员为对象而进行生产或提供其他服务。当然 , 在现代社会中仍然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劳动者为个人或家庭生活而提供劳动的现象 , 但以此目的而进行的劳动力使用已经不再是劳动力使用的主流形式。至于这种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范围 , 理论上和实务上均有不同的见解。我们并不否认这种关系的劳动关系性质 , 但在现代社会 , 只能将它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对待 , 立法者也应考虑其特殊性 , 对其做出特别的规范。④实现方式的社会性。在社会劳动中 , 劳动过程是以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生产资料、其他生产条件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相结合而实现的。在通常情况下 , 社会劳动的内容根据劳动力使用者单方的意志而决定 , 主要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条件均由劳动力使用者一方提供。如果一方既提供劳动力 , 同时又提供主要的生产资料或其他劳动条件 , 那么 , 这种关系便可能不是一种劳动关系 , 而可能是承揽性质的服务提供关系。例如 , 建筑工程承包人与工程发包人之间的关系、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旅客之间的关系等等 , 虽然一方也为他方提供劳动 , 但这种劳动是在自我控制下 , 以自己的生产资料为他人提供劳动的 , 因此 , 不具有典型劳动关系的性质。(3)法律关系的性质及适用的法律不同。由于两种合同所规范的劳动属性不同 , 法律关系的性质也就不同。劳动合同属劳动关系 , 受劳动法调整 , 国家干预程度较高 , 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立法宗旨。雇佣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 受民法的调整 , 国家基本不加以干预 , 法律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4)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国家为保护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 , 通过劳动法确定了用人单位很多法定义务 , 如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等 , 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这些法定义务 , 不允许通过劳动合同予以免除或变更。雇佣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由双方约定 , 国家未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特别是对雇主的义务进行规范 , 雇主没有义务为雇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争议处理的程序不同。因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 按照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 当事人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但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 对仲裁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因雇佣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 , 因此适用民事争议的处理程序 ,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基于上述对雇佣关系的认识 , 我国实务界目前一般将家庭雇佣的保姆、退休后被其他单位聘用的退休职工、无营业执照单位雇佣的劳动者与用工者建立的关系认定为雇佣关系 , 他们签订的合同为雇佣合同。

但上述区别是从狭义上认识雇佣关系的。实质上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反映的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又有很多相同点和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劳动关系符合雇佣的本质。雇佣的本质是以劳动为交换 , 劳动者给付劳动 , 接受劳动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 , 劳动者参加劳动是以获得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支付劳动报酬 , 这一特征符合雇佣的本质 , 即使在公有制企业中 , 实质上也反映了雇佣以劳动为交换的特征。同时 ,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一样 , 均以劳动为目的 , 而不以劳动结果为目的。只要劳动者付出劳动 , 不论劳动成果如何 , 用人单位和雇主均应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因此 ,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一样 , 是一种继续性、诺成性合同。基于上述的认识 , 笔者认为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2)从法律特征上说 , 两者均体现了劳动的从属性。劳动的从属性主要体现在劳动者和用工者之间在人身、经济以及组织上的从属关系。通常我们认为劳动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存在劳动从属关系。因为在组织上 , 劳动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中成为其中的一员;在人身属性上 , 劳动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 , 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在经济上 , 劳动者付出劳动 , 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以维持生活。但实际上 , 雇佣合同同样具有劳动从属性的特点。例如家庭保姆的劳动 , 在人身和经济上同样体现出依附的关系 , 保姆要接受雇主的指挥、管理 , 需靠雇主支付报酬以维持基本生活 , 只是在组织上不存在生产组织的问题 , 但这是由其劳动的特点决定的 , 事实上家庭保姆的劳动是参与到家庭之中的 , 不能以此判断双方之间是平等主体 , 而否定劳动从属的特点。因此 , 无论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 都具有劳动从属性的特点。

(3)从历史看 , 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的发展和进化。从历史的角度观察 ,“ 劳动关系的前身就是雇佣关系 , 雇佣关系只不过是进化到以社会为出发点而对劳动关系调整的原形 ”。①在 19 世纪 , 雇佣合同被视为 “ 全然自由的对等的人格者间之契约关系 ” ②受民法的调整 , 严格按照契约自由、平等协商及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 特别是工业革命带来的经济的迅速发展 , 使这种观念受到动摇和挑战。资本家占据着资本与经济绝对强势地位 , 劳动者则处于完全的弱势地位 , 两者的地位差距越来越大。资本家为获得更多的利益 , 以其占据的强势地位压迫劳动者,劳动者为生存的需要只能不得已、被动地接受资本家单方制定的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 基本没有能力与资本家讨价还价 , 雇佣合同已由原来意义的平等性转变为由资本家控制的附和化合同。而旨在保护平等主体之间的民法显然难以调整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实质不平等的关系。在工人运动的压力下 , 西方国家陆续颁布了一些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劳动法规 , 以协调两者之间不平等的关系 , 劳动法便应运而生。而受劳动法调整的这部分雇佣关系 , 被称为劳动关系。因此 , 劳动关系是由雇佣关系发展和演变而来,两者在性质上是同质的关系。

劳务雇佣合同【篇11】

1、雇主聘请员工到:______________

2、工资和支付方式

(1)工资:雇员支付给雇员的基本月薪为:______________

(2)加班工资:雇员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加班工资由双方讨论。

3、就业期限、工作时间和假期

(1)就业期为:______________

(2)工作时间:按照______________

(3)假期:员工享受所在国的法定假日。

(4)病假:员工每年可享受带薪病假15天。

(5)事假:当员工因家庭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返回中国时,雇主应方便休假,并协助员工办理手续。事假期间,雇主应根据情况支付或停止支付工资,往返旅费由雇员自行承担。

4、住宿、饮食、医疗、保险和税收

(1)住宿:用人单位提供有水、电、卫生设施的免费住所,或支付租金。

(2)膳食:雇员提供全月膳食或支付膳食费,其标准相当于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水平。

(3)医疗:雇主向雇员支付医疗费用,或向保险公司投保医疗保险。

(4)保险:雇主为雇员投保当地劳动法规定的各种保险。

(5)税收:雇主为雇员缴纳所有地方法定税。

5、员工进出中国和______________

(1)雇主负责办理签证、居住、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并支付员工出入______________

(2)雇主承担从中国到工作点的往返旅费。

(3)员工承担进出中国境的各种手续费。

6、由于特殊原因,一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提出方应支付相当于员工三个月工资的补偿费,并承担员工返回中国的旅费。

7、员工应遵守工作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遵守雇主的有关规定。

8、雇主应尊重雇员的生活和习俗。

9、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雇主和雇员友好协商解决。

10、雇员满后,如果雇主需要续聘,应提前三个月通知雇员并征得雇员同意,续聘手续另行确定。

11、本合同以中文(英文)书写,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本合同由雇主和雇员签字后正式生效。

雇佣人:______________

雇佣员: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劳务雇佣合同【篇12】

一、概述

雇佣劳务承包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协议中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务人员,用人单位支付若干劳务费用。该合同是中国劳动合同法关注的劳动关系形式之一。

二、合同主体和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佣劳务承包合同需要具备以下三个主体: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人员。其中,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为雇佣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

雇佣劳务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务派遣公司的责任:劳务派遣公司承诺向用人单位提供合格的劳务人员,如因劳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导致用人单位受到经济损失,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负责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劳务费用,并向劳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3. 劳务人员的权益:劳务人员享有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待遇和保障,如因用人单位违反约定导致劳务人员受到伤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合同签署及注意事项

在签署雇佣劳务承包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双方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工作性质、工期、劳务费用等具体内容。

2. 对转移和终止合同应当约定明确的条款,以免产生纠纷。

3. 在合同签署前,应当查看劳务派遣公司的信誉记录、资质证书等信息。建议选择有资质的、口碑较好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

4. 对合同中涉及的条款应当逐一核对并签字,以确保双方明确合同约定。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协作机制。同时,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务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劳务雇佣合同【篇13】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

甲乙双方就甲方雇佣乙方之事宜,按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

1、甲方雇佣乙方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在华强电子世界从事_________劳务,每天从______点至______点,一日共_____小时。并履行以下职责。

2、乙方在合同期间需听从甲方指示安排做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务。

三、报酬

甲方同意就乙方的劳务提供以下报酬:

1、每日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每次发薪时,从乙方报酬中扣除应缴之个人所得税金额,由甲方代扣代缴。

四、报酬结算方式

五、主要劳务地

乙方主要劳务地为______________,但根据甲方业务性质所需,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___地以内其他地区履行职责。

六、保险和医疗费

雇佣期间,乙方自行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如乙

七、食宿、交通及其他

1、乙方食宿、交通自理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紧急情况的通知

劳务雇佣合同【篇14】

咀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绝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承担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看完先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甲方只为连续工作满半年的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什么形式买,具体买什么要标明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在哪里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18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报酬,基准为_______元/天。

咀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

1.劳务报酬按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绩效考核制度核准发放。

2.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乙方签订本合同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绩效考核条例,员工手册等。全勤奖不奖钱,提成怎么说,怎么个给法,分次还是一次。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简历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修改需要经过乙方同意。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协商,要在岗位劳务报酬差别不大的情况下。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缺少关于乙方要辞职的薪资计算的方法,时间等等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广州市华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咀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劳务雇佣合同范文三

咀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疽庭联系地址:

绝于甲方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年,

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要求:

1.宁城725台打更(全天24小时)。

2.每天打扫宁城725台大院、楼道及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

3、每晚睡前应检查台内门窗是否关好。

4、要高度警惕,对行迹可疑者,要坚决阻拦,不让入内,把好第一关。

5、负责接收邮件、报纸杂志等外来物品。

第三条:甲方每月3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元/月。

第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所导致的生病、死亡,甲方不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咀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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