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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们即将要面临尾声。我们已经到了要写岗位述职报告的时候了,述职报告能够更好的帮助个人做好工作上的改进,提高工作效率。你确定自己真的会写岗位述职报告吗?栏目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法律顾问述职报告,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篇1

20xx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良渚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xx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义务,积极参加村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本村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

二、在本村内建立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针对村民的实际法律需求,普及宣传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免费为本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对村民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村民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20xx年本村共举办法制讲座(2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起),代书各类法律文书(5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工作内容:

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讨论如何实施普法宣传。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一、要加强村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可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要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农村干部的学法培训状况进行考试考核,把学法成绩作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要将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当前面向农民普法的突破口。使农民懂得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权利受到侵害后,救济的办法和保障在哪里?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结合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些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劳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讲座,提供咨询服务,把民事纠纷往依法解决的轨道上引导,使广大群众懂得如何依法维权。

三、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

工作内容: 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认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要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具体提出法制宣传的几点建议和方式:

一是充分利用村级党员活动中心这块阵地,对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先专项培训,再村级干部带领下面的组员进行培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村民法制学校,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进农家。要编印法制宣传资料,向农民免费赠送;创新法制宣传橱窗,结合本村实际,设立法制宣传园地,使广大村民抬头见法,随时学法。

三是开展法制文艺进农家。把抽象的法律法规编演为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节目;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解决农村日常生活中的涉法纠纷,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篇2

xx机械房地产有限公司:

受贵司的委托,我们有幸担任贵司二oo四年度的法律顾问。一年来,在贵我双方的真诚合作下,法律顾问工作得以有效、顺利地开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始终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地处理贵公司的各项法律事务,承担了审查、起草合同,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谈判,办理诉讼案件,定期到贵公司坐班,解答口头、电话法律咨询等工作。现将该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汇报如下,望贵司批评指正。

一、办理诉讼案件2件。

(一)贵司诉黄荣光物业管理纠纷一案。

贵司诉黄荣光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由市南区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黄荣光向贵司支付欠费800余元。此后,黄荣光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我律师继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地对待本案。同年10月30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山东鲁光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诉贵司拖欠工程款一案。

20xx年11月15日,鲁光公司向xx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贵司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49万余元。同年11月22日,市南法院作出(20xx)南民初字第21393号民事裁定书,准许了鲁光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贵司的银行存款55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贵司将上述材情况通知律师之后,律师对贵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研究,将材料汇总、分析,制作了本案的证据目录,做好了应诉的准备。此外,律师还根据贵司的要求,在做好应诉准备的同时,参与了贵司与鲁信公司的调解,并根据对方掌握证据情况、调解过程中透露的信息,分析对方的庭审思路、胜诉把握、调解意向, 及时提供法律意见供贵司参考。该案已调解结案。

二、协助处理非诉讼事务2件。

(一)协助处理“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事件”,并根据贵司的要求,就贵司从未收到过xx市规划局市南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一事,向xx市市南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二)协助处理“太平洋中心”交接事宜,并就接管后的“太平洋中心”存在的诸多问题起草、审查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1、参与“太平洋中心”的交接工作,并见证了“太平洋中心 ”零点交接仪式;

2、协助处理“太平洋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

3、就“太平洋中心小区”众多业主拖欠贵公司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供暖费问题,致函xx开源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其协助说服业主缴纳欠费,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4、审查、修改贵司与山东省通信公司xx分公司拟签订的《“太平洋中心”固定电话代装代维协议》;

5、审查、修改贵司与xx金港生服务有限公司之间拟签订的《太平洋中心物业保洁聘请协议》。

三、起草、审查、修改合同19件。

(一)起草、修改了《薛家岛旅游度假区整体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以及《xx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二)修改贵司与中铁十八局之间拟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三)就银都景园车位使用权销售事宜,起草《车位使用权销售协议书》、《车位签约通知书》、《车位催款通知书》;

(四)审查、修改《银都花园T-15户型拆迁改造的协议》;

(五)审查、修改《关于银都景园商场渗水有关事宜的函》;

(六)审查、修改《xx银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权投资(收购)协议书》;

(七)审查、修改《“银都中心”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八)审查、修改贵司与中联盛视(xx)广告公司的《合作协议书》;

(九)就山东国际投资管理公司、xx万策投资公司与贵司之间

的股权转让事宜,起草《终止合同协议书》。该协议解除了三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并就股权转让款的返还、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免除、争议的解决等问题作了明确的约定;

(十)就连云港顺安地产公司与贵司之间的物业顾问服务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提出物业顾问服务内容和方式,并起草了《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十一)就郑建武、温文华与贵司筹划在福建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事宜,审查相关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十二)就市南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物业保洁事宜,审查、修改贵司拟与xx金港生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xx市市南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物业保洁专项服务协议》;

(十三)就中国联通xx分公司租赁“银都花园”设备房做GSM基站、安装发射装置遭到部分业主投诉一事,多次致函联通公司,限其在制定期限内将发射装置移走,从而避免了业主与贵司之间物业管理矛盾的激化;

(十四)就银都花园T12-3业主李松群家保姆遭歹徒刺伤一事,审查、修改《关于保姆遭歹徒刺伤事件处理协议》;

(十五)修改贵司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xx分公司之间,就无线市话天线运行系统供电事宜,拟签订的《用电协议书》;

(十六)修改贵司与金玲置业(xx)有限公司之间拟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补充协议》;

(十七)审查、修改贵司与xx恒星职业技术学院拟签订的《实习协议书》;

(十八)修改《电子对讲门系统售后服务合同》;

(十九)修改《工程合同书》。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律师催告函5份。

(一)就办理“银都景园”会所、地下商场产权的可行性及风险预测进行了分析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一份;

(二)就贵司拆除“银都景园”会所屋顶新建花坛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一份;

(三)就银都景园工程款事宜,致函中建一局六公司;

(四)就梁玉女士拖欠物业管理费一事,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

(五)就姜俭女士拖欠物业管理费一事,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

(六)就宿明明拖欠贵司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事宜,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

(七)就北京首谊贸易公司拖欠贵司物业管理费一事,出具《律师催告函》一份,要求其及时缴纳欠款。

在对贵公司情况深入了解及对前段工作深入总结的基础上,我们明确了下一步顾问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下一步我们将先从加强与贵公司的交流着手,进一步增进了解,加深理解,加强合作。在提供法律服务上,一是要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的法律意识;二是逐步参与企业的管理,帮助企业制定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对外涉及法律事务的资料、文件予以审查。我们还将随时根据具体情况,对下步工作的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更好地提供满足贵公司要求的优质服务。

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是我们永远的追求。我们对贵司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我们也真诚地希望能继续与贵司携手合作,为贵司的发展继续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

律师:李鹏程、丛广林

二OO五年三月十日

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篇3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分公司各部门,尤其是风险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湖州茂兴化纤有限公司雷击案,原告茂兴化纤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本案在理赔过程中对于保险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接到委托后,我们分别向浙江省气象局和湖州气象局取证,得到证据表明,原告主张的时间没有发生雷雨天气。于是我们按照拒赔处理,后来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以明显有利于我们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进行了调解。

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肇事后逃逸,但是我公司在承保时未妥善尽到保险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一审按照近40万判决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经过努力,以23万元赔偿金额的方案进行了调解。

绍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在法律顾问的努力下,判决我公司商业险不承担保险责任。仅这一个案子,就为公司挽回了20万元的经济损失。

嵊州照相馆失窃案,原告诉讼请求8万元。我上网查询了照相器材的价格,结合承保情况,在法官的支持下,迫使原告答应了3万余元的调解方案。

诸暨吕建云保险合同纠纷案,争议标的4万元左右,由于我公司承保时吕建云的车辆就已经过了年检时限,我公司尽管已尽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但是不能改变我们承保不可保风险的事实。本案仍在调解中,为了减少损失,我们将以5千到1万的金额争取调解。

温州胡荣会案,贵州人胡荣会在交通事故后重伤一级伤残。该案一审由公司法务人员参与,一审判决中包含了56万元的护理费和23万元的后续治疗费。法律顾问了解到胡荣会死亡的事实后,要求温州公司上诉,但是因为法务人员超期没有缴纳上诉费被温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后来在温州公司的要求下,法律顾问亲赴贵州,取得了案件再审需要的关键性证据。本案面临执行,我们即将申请抗诉启动再审程序。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诉讼环境对保险公司并不有利。法官、仲裁员从弱者保护的角度出发,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一般都会倾向于被害人或者被保险人。比如杭州营业部王琪人身保险争议案,争议焦点是非医保用药应不应该理赔的问题,我公司一审二审都遭遇了败诉。但是本法律顾问准备为公司免费打再审官司,希望能够从法律的角度讨个说法。

三、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法律建议书,指导分公司及公司各部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就环峰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保险合同案,该案法律顾问是代理人,因为争议起源于机构与被保险人签订的统保协议,本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建议书,要求分公司严查类似协议。

(二)就湖州王梓勤劳动争议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案由其他代理人处理的,到本法律顾问处已到赔偿判决生效阶段。该案与王梓勤截留保险费案件相关联。本法律顾问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在湖州公司的配合下,得到了湖州法院的谅解,本案至今未被执行。

(三)就绍兴尉杏芳劳动争议案,出具法律意见书,还为公司人事部门草拟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通知等法律文书。

(四)妥善处理了杜亦东劳动争议案,劝说并迫使杜亦东撤回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由于杜亦东具备丰富的保险从业经验,有良好的业务资源,于是经过多次协商,起草了与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并协助谈判,最终和杜签订了协议。

(五)从丰富的应诉经验出发,给公司承保部门提出约定争议处理途径的法律建议。由于浙江杭州地区的法院对所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交强险都不分项处理,而杭州仲裁委在处理时就会考虑这一点。于是建议杭州地区的争议处理约定仲裁。而由于仲裁委的整体管理不如法院规范,那么建议杭州以外的机构的保险单上,约定法院诉讼作为争议处理途径。

(六)积极联系中国青年报记者,为山东潍坊法院违法执行案件讨说法。温州公司承保的车辆在山东昌乐县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害人把侵权人和温州公司都告上了法院。一审温州公司缺席被判决承担6万元的经济赔偿责任,因为不服温州公司提出了上诉,并缴纳了上诉费。但是在等待上诉开庭阶段,却等来了一审法院的执行法官,不仅执行了6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而且执行走了16万元的罚金。在分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向本顾问反映了这情况后,我十分重视,多方联系了中国青年报的主任记者,请他们介入采访。目前中国青年报的采访审查流程已经走完,本顾问也在准备前往了解情况的阶段。相信通过努力,事情会有良好进展。

三、为规范公司管理,审核理赔单证,加强培训,提供咨询,继续出谋划策。

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理赔服务工作,稍不留意,就有可能引发诉讼风险。在分公司风险管理部和车险管理部的要求下,本法律顾问对公司理赔单证逐单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意见,依法对其进行规范。

保险业务不仅具备经济属性,更具备法律属性。公司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都应该在保险法的框架内进行。在新保险法实施后,本法律顾问及时向分公司提交了《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影响》,同时与分公司各有关专业讨论研究,做好新法实施后的有关准备工作。

为了使公司适应新的保险法,让理赔人员知道并熟悉新保险法,在富阳本法律顾问分两次对分公司下属各机构的理赔负责人和理赔人员进行了法律培训,以提高其法律意识,用法律知识规范从业行为。

在平时工作中,本顾问并不因案件是否委托而作不同对待。比如在一起损失扩大案件中,尽管没有委托,公司法务询问处理思路,我把应诉技巧和对策悉数向他作了讲解。平时各机构理赔管理人员,在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也都会咨询,比如使用临时号牌驶出了规定区域发生了交通事故是否应该理赔的问题,比如和法官沟通出现困难的时候,比如财产险理赔的比例问题,比如诉讼案件程序问题等等,我向来是耐心解答,认真辅导,出谋划策。

四、审核业务员管理合同和保险业务合同,以杜绝不合规风险

(一)审核了《业务员管理规定》和《业务员劳动合同》,并就一部分营销人员的合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审核了永安临海支公司《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并提出了审核意见。

五、坐班顾问,参与业务谈判,协助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工作

一年来,每周至少一次在分公司坐班,处理法律咨询和顾问事宜,从未中断。而且只要各部门有需求,本顾问都会安排时间帮助解决。

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是绍嘉大桥事故案。我不仅参与了与投保人中铁大桥局的代表谈判,而且就具体案件本身被保险人的问题提出了意见,而且审核了发给中铁大桥局的相关协议文本和被保险人授权委托书文本等等。

以上是我们一年以来的顾问工作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有成绩,也有不足。比如在为公司献计献策上做得并不够。我们欣喜地看到,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公司的运行有序规范。这在客观上,与我们顾问律师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深表歉意,并真诚希望在xx年内,我们能通力合作,弥补不足尽心尽力地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市场经济当中运用法律知识这个武器,共同把贵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做得更好,确实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努力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篇4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的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的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湖州茂兴化纤有限公司雷击案,原告茂兴化纤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本案在理赔过程中对于保险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接到委托后,我们分别向浙江省气象局和湖州气象局取证,得到证据表明,原告主张的时间没有发生雷雨天气。于是我们按照拒赔处理,后来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以明显有利于我们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进行了调解。

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肇事后逃逸,但是我公司在承保时未妥善尽到保险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一审按照近40万判决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经过努力,以23万元赔偿金额的方案进行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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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述职报告【篇1】

本人于xx年xx月xx日通过法律顾问考核,有幸成为**市*****律师事务所的一员,现任****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将我这两年的思想工作,从事法律咨询、律文写作以及各项工作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1.参加了**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协助律师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

2.参加律师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积极开展工作

3、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的各项会议。每年的年会都在我们律师事务所举行并取得了较为优异的成绩,这是我的收获。

4、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各项会议,在会议中积极发言

5、参加律师协会的内部活动和会议。

四、不足和今后打算

6、在业务理论水平方面不够扎实,没有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导致有些工作不够细致,不够深入,对法律理论知识不够深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积极拓宽律师工作领域。

7、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业务的学习与研究,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民办事、为社会效益服务。

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年终总结范文二

今年以来,我市律师事务所在市委、市和律师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的大力支持与关心下,紧紧围绕全市律师行政和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全市律师行政执业许可和律师执业规划为主线,以创新律师事务所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律师业务新思路、新方式,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律师工作,我们认真总结了xx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人员的整体素质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律师法》、《律师管理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律师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加强律师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律师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不断完善律师业务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8、加强律师业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运作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律师业务工作,我们加强了律师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首先,我们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律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律师查帐制度》、《律师业务结算制度》等各种律师法规和业务培训资料及考评办法。其次,我们制订了律师工作流程,规范律师的办案程序,使律师的业务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专业化,使律师的办案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再次,我们制定了律师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力度。通过考核,使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

9、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今年我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加了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考核,通过考核使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其中,20**年我市律师协会参加了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全市律师业务技能测试;全市律师业务学习培训4次,共有250余人次取得了全市律师业务技能比赛和各类专业技术比武的优异成绩,为全市律师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0、认真总结律师业务工作。

xx年来,我们按照“规范化管理促进法律服务,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管理机制、推进管理创新为主线,加强律师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在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是律师工作业绩明显提高。

三是律师工作业绩明显突出。

四是律师业务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律师业务工作,不断提高律师业务工作水平

11、加强律师业务工作管理。

今年的律师业务工作中,我们以规范执业行为重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加强律师业务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一是加强了律师业务工作的检查与指导。根据全市律师行政和行业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律师的业务

企业法律顾问述职报告【篇2】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二0××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县××镇潘××拖欠货款案,二是廖××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县何××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向河南省××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员工人身权利,应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

20××年10月份,前公司员工孙××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李××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以追究孙××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两份关于孙××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为规范公司管理,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大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农药行业管理方面,我们依法向公司修改并提交了《对中国××行业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文,供公司参考。

企业法律顾问述职报告【篇3】

法律顾问工作关乎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孝南建设的重要助力。今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四位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下,xx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中选聘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参与区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咨询论证工作;根据需要,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区政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成效

一是积极参与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共计5次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二是积极为发展经济服务。对重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先后9次对政府重大活动、重要投资和重要合同进行集中讨论。参与起草章程复函4次,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30余次,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三是积极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在专业服务。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先后5次参与行政应诉,为行政复议案件的解决提供法律意见,在我区首次行政复议委员会上,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结合案情,深入剖析,最终促进了黄某行政复议案件的合法合理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潜力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受人员数量、时间、精力等因素的制约,政府法律顾问还未能全方位、多角度参与政府决策和日常涉法事务;同时缺乏激励机制,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起来。

二是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区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至今已有多年,虽然在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来看,从实现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的出发,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的范围应进一步扩大,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二是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综合素质。法律顾问在承办政府法律事务时,不是简单法律适用问题,更多的会涉及法律、政策、社会问题,作为政府法律顾问不仅需要丰富的诉讼经验,更需要的是较强的政治意识、专业意识、责任意识,对区情的正确把握以及对决策风险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因此,必须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更好的适应政府工作需求。

三是建立长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展,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企业法律顾问述职报告【篇4】

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又有一年了,在此,对于公司能给我提供这样的一个平台深表感谢。在我这一年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建筑工程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提高自己解决工程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实践能力,很大程度上增强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协助能力。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做好公司所涉案件的审理工作,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的损失

20xx年,公司共发生各类诉讼案件19起,其中劳动仲裁1起、强制执行1起、反诉1起,具体情况如下:

1、河南某某机械设备制造公司诉我公司、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已经审结,原被告调解解决;

2、唐某、丁某某诉我公司、李某某合伙协议纠纷案,此案已经过云南省某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唐某、丁某某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上诉正在审理阶段;

3、吕某某诉我公司、肖某某、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正在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4、河南某某建设公司诉我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此案涉及两个工程纠纷,分别为两个诉讼案件,该两起案件已审结,均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我公司诉河南某某学校工程合同纠纷案,此案正在审理阶段;

6、河南某某桥梁建设公司上诉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二审于20xx年11月17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现正在审理阶段;

7、刘某某劳动关系仲裁案,此案安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已作出《仲裁裁定》(裁定驳回),现某某又以健康权损害纠纷起诉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正在审理阶段;

8、徐某某诉我公司、罗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在20xx年11月21日经安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罗某某承担支付欠款责任,我公司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9、我公司诉某某学校返还工程质保金案,此案已经过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支持我方的诉请,且已向禹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正在执行阶段;

10、李某某诉我公司借款纠纷案,此案已经过人民法院审结;

11、王某某诉我公司借款纠纷案,此案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12、宋某某诉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请工人工资、误工费),我公司已于20xx年11月7日提起反诉请求,此案正在审理阶段;

13、我公司诉某某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请工程款、材料款),此案正在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14、河南某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调解结案,河南某某建筑材料公司提出撤诉;

15、河南某某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三方签订调解协议,河南某某公司提出撤诉。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积极主动的参与上述正在审理阶段的案件的审理工作,争取公司最大的利益;对于已经审结,正在执行的案件,应积极和法院及承办法官联系、沟通,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以便于更快执行,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对于未形成诉讼的工程纠纷,积极参与、谨慎处理,本着友好、解决问题、减少公司诉讼量和降低公司损失的心态与原则,进行工程纠纷的处理。

20xx年,我所参与解决的未形成诉讼的工程纠纷共5起,情况如下:

1、某某工程所涉及的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此事经过公司领导于工程发包人的多次协商,达成协议,圆满解决此事;

2、某某工程所涉及的工人工资问题,此事在20xx年初已得到初步解决,因该工程涉及到某劳务公司,所以在以后的时间里要对该工程加强关注,把风险和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

3、某某工程涉及的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经我和工程部领导与其他方多次协商,最终在20xx年5月30日得到圆满解决;

4、某某工程所涉及的劳资问题,20xx年初经工程部到项目现场处理,已得到圆满解决;

5、某某工程所涉及的工程问题,该工程问题经过我和工程部领导与发包方的多次会议协商,问题已得到解决,现工程基本完工。

三、积极、细致、全面对公司涉及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审核,有效的降低了法律风险,20xx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未引发一起法律诉讼纠纷。

截止到20xx年12月份,该年度共审核建筑工程合同140份,起草各类法律文书30余份,其中包括律师函、催告函、工程调解协议、合作协议、注销分公司协议及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比如###########等等;这些方面的工作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公司的损失,并且防范了纠纷的深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这些工作的真实体现。另外,积极参与多起商务谈判,特别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现场谈判,并结合实际和管理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商务谈判提供有力的支撑。

在合同审核过程中认真负责,从合同的方方面面周全地考虑,逐条地审查,提出相关有效而又操作性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尽管有时工作量很大,但也不得有一点马虎,审不完的合同,有时加班或带回家去审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把好合同关,为企业最大限度地消除风险和挽回可能发生的损失。

四、进一步深入公司各个方面,协助规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

因此,我认真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应公司领导安排积极、主动同公司其他部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

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公司公章和合同章使用方面,工程合同审查用章方面,我与工程部、办公室共同研究,形成了工程合同审核流程及用章审批的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管理制度,使公司事务办理程序化,可更好的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

公司法律顾问继续深入公司各方面工作,每周参加公司例会对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沟通。进一步深入公司管理,公司法律顾问与各个职能部门及分公司的领导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在今年进一步加深。直接致电或发送电子邮件给各分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涉法问题,省去中间环节,及时、迅速的解决有出现的问题,为各个分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驾护航。法律顾问全力协助公司各种工作,尽职尽责,配合做好危机处理工作、提供合理建议,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五、通过分析以往,特别是这一年来公司产生的工程纠纷和诉讼案件,在我处理过程中初步总结出纠纷和诉讼产生的原因,即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和工程施工过程中易发生法律风险的问题,现针对以下主要性问题进行总结概述。

1、为杜绝风险,遏制“黑白合同”。

在实践中,很多发包方为了少缴规费,或出于压级、压价、压缩工期以及将工程肢解发包的不正当需要,往往强迫施工企业签订“黑白合同”。由于以上行为在实践中均为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禁止,因此写入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将无法办理招标文件备案和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如此一来,发包方为规避法律的规定,在签订一份“规规矩矩”的备案合同(白合同)外,还会在私下和建设工程承包人重新签订一份不经备案的合同(黑合同),在该合同内体现其真实要求,如要求承包人垫资施工、降低工程价款,或者给予发包人其他优惠等。在工程完工后,双方往往会因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在法律规定情形下,“黑白合同”会产生以下三方面后果:⑴“黑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前,属于中标无效,“黑白合同”均无效。该情形属于串通投标,会触犯刑法。⑵“黑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后,“黑合同”对“白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的,变更的内容无效。⑶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为质量、工期和价款。我个人观点:除质量、工期和价款条款外,工程项目、工程量、安全生产、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也应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2、在建设工程分包、转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于20xx年10月1日生效执行。

⑴、违法分包的情形。①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施工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⑵、转包的情形。①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②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承包的;③承包方将主体结构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④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的。

违法分包或转包都属于法律禁止的范围,签订的合同无效。了解了不合法的分包和转包的情形,就不难对合法的分包和转包的情形作出界定了。

⑶、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工程分包除合同有约定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基础和主体不得分包。

⑷、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注意:劳务承包人要具备个条件:①应为企业组织;②应具备相应法定资质。根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劳务企业分为木工、抹灰、砌筑等13个类别,木工、砌筑等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抹灰、石制作等不分等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3、在合同的审核过程中更要注重合同有效性的审核。

⑴、合同无效的情形。

①、合同主体不合法导致的无效。具体为:a、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借用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建筑企业的名义的;b、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借用资质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的;c、不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借用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②、合同内容不合法导致的无效。具体为:a、招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b、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总承包人将基础或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其他分包人的(无论分包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也无论建设单位是否同意);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违法分包);c、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的(转包)。

⑵、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约定的条款对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便不再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再承担和享有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因履行该合同本可取得的利益不再受法律保护。法律后果如下:

①、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处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缔约过失处理,有过错一方赔偿另一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依照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已获财产一方应当返还给另一方。

②、工程已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的处理。a、合同应终止履行;b、恢复原状或折价补偿;c、赔偿损失。

③、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被确认无效的处理。按最高院冯小光法官观点,在本情形下,不区分过错,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或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就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包括利润在内的工程价款,参照的实质性含义可以理解为“按照”。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形,应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为前提,对于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根据新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承包人关于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

④、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该合同属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对非法所得收缴。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在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因其行为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对其已取得的非法所得(如合同中约定的利润、管理费等)应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收缴。

4、工程量变更宜产生法律纠纷。

施工企业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管理上的原因或者自信发包方不会赖账等原因,没有对变更的工程量进行签证,最后在结算工程款时引发双方意见的不一致时,没有证据支持自己要求付款的请求;另外,如施工方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来的其他证据文件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如若施工方上述证据材料都没有时,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上升到诉讼程序也很难得到支持。

承包人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施工。如果因此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可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但是,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主要是以工程签证的形式来体现,所谓“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工程变更而通过约定的程序对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损失赔偿等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从其性质上来看,应视为是原工程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工程款结算时的有效凭据。工程签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性的确认,即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确认的签证;另一类则是既定性又定量,不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确定,而且对变更的事实所需要的费用和延误的时间予以确认的签证。

从法律层面而言,工程变更签证,是一个经过要约与承诺的而对原施工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补充的过程。法律规定,承包人是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只有发包人可以进行设计变更,而发包人进行工程变更往往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单方式进行的,而承包人就该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工程价款往往以工程签证的形式要求发包人确认。这一切往往均与送达的概念连在一起。司法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向受送达人送交有关的文件的行为。法律规定的司法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邮寄、委托、留置、转交、公告六种送达方式。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应用比较多的送达方式主要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当事人在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时,应注意送达人不仅要取得曾经送过的证据,而且要取得曾经过对方收到过的证据。在应用邮寄送达中,严格说,必须采用挂号邮寄,最好采用双挂号。在采用挂号邮寄中必须写明邮寄的内容。对特别重要、特别敏感的文件可采用公证加挂号的办法进行邮寄送达。如果碰到拒绝签收的行为,可采用“电信发传真”、“快递送来回”、“挂号办公证”等方式。如果确实送达了,但相对人就是故意不作明确表示,这种情况在施工实际中经常会碰到。为此、要充分利用默示条款。

为了避免对方不作明确的表示,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不作为默示。而这种约定必须明确两点,一是期限,二是超过期限的默示所代表的意思表示。所以,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对施工承包合同通用条款中的默示条款有一个分类,对于施工方来说即“发包方默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式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第九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5、建设工程劳务宜引发的法律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方在施工中因劳务所产生的纠纷是很普遍的现象,比如拖欠工人工资,特别是发生安全事故时产生的赔偿等一系列的问题。对于这些法律问题的防范,主要在管理的规范性方面。

首先,对于没有劳务资质的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承包单位应该将劳务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禁止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且,从事规定技术工种的施工作业人员无《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相应的施工作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五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其次,禁止劳务“清包”。当前,建筑企业为了加强施工成本控制,防止施工作业人浪费建筑材料和建筑租赁器材,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承包方式,即将建筑材料和劳务,或者机械设备、模板架料捆绑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这种承包方式在建筑市场称之为劳务“清包”。我国立法并未对劳务“清包”的概念尚予以明确,此处所指的劳务“清包”,是指只包工以外的分包方式。虽然劳务“清包”对施工总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以及成本控制等较为有利,但是,有的地方部门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比如根据湖南省建设厅颁布的“湘建价[20xx]第88号”文件的规定,施工总包单位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模板、脚手架等架设设施的安装与拆卸分包给施工作业分包人。也就是说,劳务分包只允许分包劳务施工作业部分,而不允许分包其他承包内容。

最后,应完善相应的劳务用工手续。河南省建设厅在20xx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市场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通知中规定:至20xx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严禁将建筑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或私招滥雇劳务人员。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或分包协议等行为,均视为违法用工和违法分包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分包制度,规范工程施工管理,在发生安全工伤事故时,作为施工承包单位就可以有效避免承担不利后果。

6、针对被挂靠资质企业,如何降低法律风险的产生,本人认为,应从根本点上进行控制,即在签订合同和资金管理方面进行的操作。

首先,若有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挂靠有施工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施工的,作为被挂靠企业,在和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另行和挂靠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个人)签订协议,以规避法律风险;即可以和挂靠的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协议》(让挂靠的个人再另外找劳务公司)和《建筑材料采购承包、租赁协议》(把工程所需材料承包给挂靠的个人进行采购和租赁)。

其次,被挂靠企业在和挂靠的个人签订上述两份协议后,不能把协议原件交给挂靠的个人。若所挂靠资质的项目出现法律纠纷时,涉及到劳务工伤赔偿或者挂靠问题时,被挂靠企业可以单独出示上述两份合同的一份就可以(此两份合同不可同时出示)。

最后,规范所挂靠工程的资金管理,特别在和发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转入到专门的账户上;另外,对挂靠工程的出资也应用该专门账户。

现阶段,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检查、治理,这更要加强风险和管理的意识;通过以上方式,可以有效防范被挂靠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

六、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法律方面的讲座

“法律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不管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公司或者一个个人,从普通法律意义上来说从出生到死亡的各各方面都受到法律的规范。举办法律讲座,就是为了我们所生活的法律这张网中,不去触碰这张网的禁区,而可尽最大可能的用这张网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0xx年为公司举办一期法律讲座,主要讲解《侵权责任法》所包含的常见侵权行为,以增强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在参加社会活动及生活、工作中提高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个人能力的提高,从而让公司的整体实力得到提升。

七、公司法律业务档案的整理

20xx年对公司此年度中已经完结的法律诉讼档案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并归入电子档案登记表,以方便对档案的查询、审阅,对档案的规范性管理,是法律顾问最基本的工作之一,企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也对企业的管理和发展起到基垫的作用。

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在这一年的法律顾问工作中,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不足之处和问题还是有的,包括:

1、法律顾问工作的法律意识还需提高加强,特别要增强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知识及问题的处理能力,以更一步地防范法律风险;

2、对公司举办的法律讲座过少,下一年计划没季度举办一次法律讲座,并且内容倾向于建筑工程方面;

九、对现在工作的思考和对新一年的展望

首先,信任是第一位的。法律顾问和公司要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这是干好工作的前提。领导层要给予法律顾问相应的信任和待遇,法律顾问也要用自己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诚信去赢得管理层的信任和支持,建立不可分割的信任体。

其次,法律顾问需不断地学习与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不骄不躁,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和升华,让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得心应手,为企业做出更多、更大贡献。

最后,理清企业的经营战略和需求,把法律顾问工作和公司的经营战略融为一体。因为法律顾问就是为了更好地防范企业在法律方面风险,使企业更稳健、更好地发展。一般情况下,法律风险对企业有害无益,甚至是致命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坚决消灭这些风险点。而有些风险防范与企业经营目标或利润严重冲突,或者说企业追求的利润和前景远远超过风险本身时,风险就是机遇。这时候,我们就要追求这种风险,而不是去防范。总之,法律顾问在工作过程中,要有超前意识和犀利的眼光,该出手时不留情,该放手时得放手。

综上,我国现在正大力倡导“依法治国”,企业在法治国情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需要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企业经营与管理。作为公司的一名法律顾问,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仍需谦虚谨慎、认真负责、更加细致、更加深入、坚持原则而又不失灵活地做好法律顾问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做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当好公司高管的好助手,做好企业普法工作的宣传员,把好企业经营中的法律方向盘;与企业同甘共苦,荣誉与共,共同走向辉煌!

企业法律顾问述职报告【篇5】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分公司各部门,尤其是风险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湖州茂兴化纤有限公司雷击案,原告茂兴化纤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本案在理赔过程中对于保险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接到委托后,我们分别向浙江省气象局和湖州气象局取证,得到证据表明,原告主张的时间没有发生雷雨天气。于是我们按照拒赔处理,后来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以明显有利于我们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进行了调解。

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肇事后逃逸,但是我公司在承保时未妥善尽到保险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一审按照近40万判决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经过努力,以23万元赔偿金额的方案进行了调解。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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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1

今年已接近尾声,下一年即将到来。为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加以审视和小结,并对下年工作作出安排和布置,形成如下书面汇报材料。

一、xx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2

XX年年4月份我受聘于广元市总工会特聘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团律师以来,一直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现仅就xx年的工作做一小结。

其中主要工作:免费接待多名广元籍(主要是在京)务工人员咨询;为家庭贫困的家乡人提供个案免费服务。其中包括拖欠民工工资、务工人员工伤、务工人员非因工死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一些在京包工头、在京老板提供一些免费法律支持。

就本年度免费办理案例摘要:

一、川籍刘启举到天津某公司上班仅三天,晚上突发疾病,半小时内送到医院,在就医途中死亡;法医鉴定为病理性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的名义,按照天津赔偿标准,免费为其拟制非因工死亡赔偿方案,并制作法律意见书,指导谈判技巧。最终其家属从公司获得3万余元赔偿,公司并支付所有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圆满的处理了这件非因工死亡赔偿案。

二、广元苍溪籍在京务工人员李自凯在京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其妻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身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对方无固定住所,无财产线索的条件下,抓住对方要害,为其拟制了赔偿方案,成功获赔25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三、免费成功调解一起广元市苍溪籍民工与苍溪籍老板之间劳资纠纷,为同乡人化干戈为玉帛。

四、处理一起苍溪籍李怀诚亲属与苍溪籍老板史某之间因工伤死亡赔偿案,为死者家属计算出赔偿方案,根据法律依据评判赔偿方案是否合理。经过调解,避免一起没必要的诉讼。

五、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和其他同仁们组织在京老乡为广元受灾严重的青川等地组织捐款活动,为灾区组织捐款80余万元。

受聘为广元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团律师,我很骄傲也很有收获;本年度我已晋升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事情,我也很幸福!马华市长、王振会部长、程朝宝主席对我的勉励,广元总工会同仁们对我支持,激励我明年将干的更好!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3

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4

一、xx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1985人次,其中: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117件,老年人赡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案件27件,土地承包、流转、遗产继承等纠纷56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

1、聚焦民生领域,全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质量安全、土地承包、未成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今年2月结案的南充市第五医院因医患纠纷造成医生杨某、护士寇某人身损害的法律援助案件,援助律师为当事人获取了经济赔偿的同时,有效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事后多家网站进行了报道,广受群众好评。

2、根据我省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及两倍以上,实现法律援助覆盖人群由低保群体向低收入群体的扩展。对农民工申请索要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纠纷等法律援助事项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实行接待、受理、指派三优先,畅通绿色通道。xx年张某平在广安某工地修桥过程中肋骨受伤、索赔无果后服毒,留下一名6岁孤儿,经法援律师帮助获赔16万元,结案后当事人亲属为感谢援助律师送来了锦旗,四川工人日报对此事进行了积极报道。

3、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具体措施一是签订异地协作协议。积极与我区农民工外出和流入比较集中的地方法律援助机构沟通联系,建立异地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二是指定专人联络员,定期负责沟通协调在协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库,征集一些热心公益事业、熟悉农民工法律业务的律师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托重庆商坤律师事务所设立重庆市高坪籍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服务站,xx年成立至今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1700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6场,发放法律援助资料2000余份。

4、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适度扩大通知辩护的适用范围。与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监察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可代理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的五种情形,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就申诉行为的法律援助申请、审批、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了研究并制定出相关制度。

5、建立了95437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点,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同时也是我区双拥共建和法律拥军的延伸和拓展,对于妥善处理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维护驻地部队合法权益、提高官兵法律素质,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的氛围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注重渠道拓展,我区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优质便民高效。

1、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零门槛法律咨询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信息查询等服务需求,无需审查事项范围、经济条件,实现零门槛、全覆盖。主要做法是在政务大厅内设置便民法律服务专区,安排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定期值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民众既可以进行当面咨询、也可以通过拨打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登录法律服务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2、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应用,全面推广使用省司法厅OA系统,逐步实现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网络化。实时监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和咨询解答情况,案件录入率稳步提升。

3、与区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群工部联合印发了《南充市高坪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方案》(高司法〔20xx〕64号),全面推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县级领导干部接访日的安排部署,组织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诉代理、申请救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根据相关单位需求组织律师为其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参考意见,与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对信访人开展释法析理、化解矛盾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团队专业、中立优势,促进依法信访、息诉罢访,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化,实现诉访分离。

四、重视质量保障,全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我局创新法律援助工作与律师管理工作模式,把全区法律服务人员用家的观念、氛围、理念聚集在一起,建成了律师之家。依托律师之家为我区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五大平台,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律师之家已经开展各类主题活动12次,举办主题为在坚持讲政治、讲法治中推进依法行政、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培训等律师沙龙活动10次,开展读书会活动7次,参加活动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达200人次。

2、我局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与南充市高坪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签订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协议。该协会的加入充实了法律援助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帮扶力度,使援助案件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偏远地区的困难群众也能在一小时内找到法律援助机构或人员。

3、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评查活动,我局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的通知》(川司法发〔20xx〕40号)、《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四川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通知》(川司法发〔20xx〕41号)文件要求将检查范围覆盖案件受理、审批、办理和归档等4个环节,重点把案卷装订顺序、装卷材料的完整度、规范度、案件法律效果、办案效率、受援人的满意程度等方面细化为44个打分项目,对各个单位进行完全方位评价。为确保案件评查活动的公平性,我局采用了现场对受援人进行电话回访、涉及受援人满意度的项目由受援人自由打分的方式进行,评查结果总体良好,受援人满意度达到了97%,案卷装订合格率90%。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开展,加速了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化进程,有利于全面掌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引导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规范运用相关法律,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五、下步打算

进一步把严法律援助质量关,全力维护受援人合法权利。我们将形成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制度,采取不定期旁听庭审、电话回访受援人、案卷自查、集中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辐射面。过去法律援助的宣传形式、内容偏单一,无法完全满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需求。一些平常工作忙碌或者文化程度低、外界接触少的群众还对法律援助不了解,使得这部分群众在维权时走了弯路,增加了维权成本。我们将利用多种阵地宣传、节日重点宣传、主流媒体宣传、新兴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律援助阵地建设,提升群众知晓度。

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推进平安高坪、法治高坪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5

xxx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法援的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重视下,xx年上半年全面履行法律援助职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现将上半年工作做以下总结:

。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局领导要求要深入基层,尤其是偏远山区,向那里的群众宣传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山区人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的民心惠民工程,由国家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为此,我中心在主管局长石英的带领下,多次与县老龄委、老干部局联系沟通,了解我县老人法律需求情况,今年4月份在我县老年大学举办了“法律援助服务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的法律援助宣讲活动,与老年人面对面倾听他们的法律需求,进行法律服务对接活动。为了让全县老年人都了解此项活动,将活动的开展在县电视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播报。并且还制作了“xxx司法局法律服务联系卡”,公示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公证员个人及单位的电话号码,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进行法律方面的咨询和了解,做到了不出门就能解决法律困惑,得到了老年人的赞许。根据今年新颁布实施的尤其是与民生相关的如醉驾、飙车等法律法规,我中心及时制作了法律宣传单,精心挑选了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侵权责任法》、《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发放,让百姓知法、守法。到奇克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对全体社区干部、职工进行了《法律援助条例》通俗化的讲解,以案说法,提升法律援助制度的知晓率。

健全工作机构,积极加强与各分支机构的协调配合。为了更好的服务受援对象,与工会、妇联、残联、信访等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的长效协调配合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今年我中心,对这些部门又重新进行了人员信息的登记工作,了解他们各部门人事的变动,防止出现衔接断档情况。在与工会的联系过程中,了解到我县困难职工吴某,在其单位劳动过程中造成7级伤残,案件在劳动部门做了仲裁裁决,双方对裁决额度及项目发生争议。我中心多次接待了该职工和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领导,向他们讲解了法律有关工伤及赔偿的规定,提出了几项解决方案,与工会共同帮助该职工解决法律难题。为松树沟乡5级伤残军人辛某,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解决邻居占道影响生活、与其单位解除劳动无效及补偿问题,尤其是该受援对象,反应强烈要到省以上部门上访,我中心接待人员做疏导息访工作,使他感谢我中心能够耐心倾听,热情解答,激进的情绪得到了释然,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为车陆乡17岁郭某致人死亡的中院一审抢劫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全面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获得了中级法院法官的肯定。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我县9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内社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了使他们的工作达到规范化,县局统一制作了法律援助公示板。根据服务对象、范围的扩大,将对部分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示板重新制作,达到更加规范化。同时为了提高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局研究要求中心加强对各站点的业务指导,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将制定各站点法律援助目标分解,和年终公务员考核挂钩,提高办案补贴发放,提升办案的积极性。我中心设立了专人保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使用与维护。我中心三名工作人员,秉承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法律服务。上半年我中心共接待当事人200余人次,接待信访人32人次,代写协议、起诉书25份,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87份,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1件。下半年我中心要继续加强各法援工作站点、志愿者的办案水平的提升,并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鼓励大家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服务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6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自2009年5月份加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至今已逾一年多了。回想一年多的工作,我想用四个词来表达:繁重、负责、收获、成长。

繁重

大二下开始接触法律援助中心,那时候的我对于法律援助事业很矛盾,既无知,亦饱含热情。在大二下的两个月,虽然有师兄师姐帮助,但是还是感觉自己在虚晃,因为当时我未曾遇见过任何当事人。

9月份是我们工作的开始,一切靠自己,从头来过。这本正值学业忙碌、繁重的时候,每周基本都会有当事人来访。当场的解答未必是最佳的结果,所以我们在追求一种所谓完美的方案,其实那只是自己不希望出现错误罢了。加上诉讼部会议、例会、读书会,使这原本就不怎么宽裕的时间就变得更紧了。

现在回头想想那段时间,真是对我们意志的考验。但不论如何,我们最后还是走完自己选择的路,不但不后悔,甚至很欣喜。

负责

接待当事人可以马马虎虎,说个大概;也可以认认真真,弄个明白。但是很欣喜的是,我们整体、内部都能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可能基于我们工作的特殊性,也基于我们本性的责任感,我们会在课下寻找很细的法规,甚至地方政府规章;我们会在诉讼部会议、例会上大胆讨论,甚至面红耳赤。

在这里培养、锻炼负责任的心态,不仅是法援工作的要求,也是以后工作的要求,更是一个做人的要求。所以每个人很忙碌,但是很开心、很欣慰,与这样的伙伴一起工作,那是一种享受。

收获

所谓“有付出必有收获”这句格言在法援的工作中表现的十分彻底。法律实务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经验工作,没有经历过的,或许就不了解;但是经历过的,就能熟能生巧。

我们是幸运的,在进入法律工作之前能够接触案件、能够讨论案件、能够接触社会。这给我们以后的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可能就是“与其他人有那么一点点的不一样”。我自己更是幸运的,接待的案件覆盖了民事、劳动、行政、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同时参加3次代理开庭,有这些机会,让我对案件、对开庭都有比较深刻的了解。

一年的时间,一年的实践,一年的收获,我受益匪浅。成长

以前,碰到不平事的时候,总有大学生固有的那份正义气。虽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去改变这种不平的现象。

现在,再遇见不平事,少了以前的激动,多了一些淡定。可能是接待的当事人多了,倾听了别人痛苦的遭遇,使自己对社会了解更多,慢慢的,那些不平事似乎也就不那么令人激动了。我认为这样好,因为作为一个法科学子,要用法学的逻辑去看问题,用平静的心态去判断,不是人云亦云,否则可以说三年的法学算是白读了。

这要多感谢各位当事人,是他们让我明白这些道理,让我成长。或许自己学的还不够,但是我还是很庆幸,因为在法援大家一起收获,一起成长。

总结一年的工作,因为繁重、负责,我们才能有所收获,才能有所成长。法援的工作可能是我们大学实践活动的终点,但同时也是我们下一步就业的起点。虽然法援工作与以后的就业工作不在一个平行线上,但是法援的终点是工作的起点,它为工作奠定了基础。

我们永不言弃,因为我们相信天道酬勤。

翁德辉

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于南湖。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7

法律援助中心年工作总结

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实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执业律师援助向协调、指派、购买社会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转换。重点为妇女权益家庭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重点将围绕完善社会保障、劳动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问题、涉及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事项。我中心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8件,其中刑事45件,民事395件;代书30余份,认罪认罚168件。

二、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律师值班工作。

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资源,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xxx所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顾问团成员。顾问团内设12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应12个乡镇(街道),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各乡、镇、街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本级工作站的联系人,负责协调本工作站的相关事宜。通过微信、电话咨询,现场解答,法律文书审查等方式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持续发挥“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工作站”的作用。律师值班方式采取比较灵活的现场值班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从而更方便贫困、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相关服务,能够更及时的为贫困、弱势群体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法律代书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全年两个值班律师工作站共解答各类咨询50余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68件。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8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xx〕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9

法律援助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民生工程为契机,以提升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品质为重点,落实政府责任,深化便民服务,推进信息化应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构建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为我县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法律援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一个方案,一个目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案件任务数),积极启动部署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强化工作措施,将任务明确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我县全年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750件,截止12月18日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45件,完成率126%,其中刑事案件215件,占比22.8%,当年受理案件已办结880件。在经费管理上,参照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X县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XX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在经费投入上,根据年初的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数,中央、省已投入42.6万元,同级财政已投入42.6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截止12月18日,法律援助经费已使用86.55万元,经费使用率达101.6%,补贴占比93.6%。截止12月18日共解答法律咨询和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做法体会

(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方案,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第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方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困难群众需要,回应民生诉求,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县局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确定民生工程项目联系人,明确责任,加强对民生工程的领导和督查。二是召开会议,深入发动。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法律援助民生工作进行安排,明确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有关要求,部署落实项目操作程序,利用各种会议场合,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部署落实法律援助任务。三是出台方案,细化措施。出台实施方案,在局工作意见中明确了司法所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和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做到任务落实到单位,明确到个人,进一步量化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保障措施。四是强化保障,提高补贴。多方争取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着手适度提高我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保障进一步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第二,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一是全面落实市政府办通知〔六政办秘(201X)185号)〕及县政府《关于调整我县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合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保持案件稳定增长,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从中受益受惠;二是加强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切实加大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四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完善便残助残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深化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五是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

(二)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检查,提升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第一,对案件结构和承办人员结构进行适度调整。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及承办人员结构比例。第二,认真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意见》,全面加强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第三,建立工作站点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指导制度。各工作站做好所在辖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的指导宣传工作。第四,优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结构,鼓励律协理事、律所主任积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事项。第五,通过到看守所上法制课等途径,提高刑事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畅通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渠道,对于办案机关转交的申请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递交申请的,简化审查手续,及时进行审查决定。加大社会律师办案的指派力度,鼓励律协理事、律所主任承办重大疑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第六,加强对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案件的审查审批,指派具有资质的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综合采取旁听庭审、检查案卷、回访受援人、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加强对办案质量服务效果的考核评价。健全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和投诉处理反馈机制,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高。第七,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法律援助经费由局单设科目,专款专用,接受监督,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第八,11月份我局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自评工作,对2023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摸排,梳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逐一整改到位。

(三)继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树立法律援助窗口形象

一是完善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功能,按照省厅《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指导意见》规定标准,在新城区高标准建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投入使用,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功能完善等方面着力提升,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服务功能。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施标准化管理,完善管理措施,发挥便民服务效果。二是完善12348纳入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设置专席,安排专业人员值班,落实12348有关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实时监管,整合资源,坚持律师专线值班制,确保12348专线优质、高效、便捷、畅通。三是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深化网络便民服务。全面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和在线投诉,畅通网上服务渠道。推进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实现案件即办即录、谁办谁录、全流程应用。开展应用培训,指导各地分级培训,不断提高实际应用能力。四是深入推进残疾人、低保人群、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三项人群信息库建设。五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职责、制度等方面深化工作站点制度建设,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做好对站点工作人员的分类培训,发挥示范工作站、联系点示范作用,提升工作站点整体水平。六是借助共同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受理法律援助事项。

(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按照县民生办《关于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一是广场宣传。4月14日及10月22日,我局在XX县红军广场、体育馆开展以法律援助在您身边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明白纸3000余份,现场共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人次。二是入户宣传。我局组织人员走访农户,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将惠民政策及时传达至群众。三是媒体宣传。在县民生工程网、普法网公开法律援助法律政策、刊登群众话民生图片信息等。利用我局在县广播电视台法治之声专题栏目,在村村响广播这一平台,专题播放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识。四是案例宣传。组织群众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审理旁听活动,以案释法,生动易懂,利用媒体网络多途径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让更多受援人群众话民生、现身说法援这一有效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五是注重特色。利用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这一载体平台,深入宣传城乡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县电视台精心策划播出法律援助专题系列报道节目;接受解答网民在线咨询。六是抓住节点。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策划专项特色宣传,认真开展关心帮助残疾人法律援助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扩大影响。

三、存在问题

主要是法律援助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一是人员内部临时调济,稳定性不强,既有办案任务,又承担着管理职能,特别是纳入民生工程后管理任务加重;还要负责12348咨询等日常工作,随着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日显薄弱;二是办案补贴标准较低,办案人员积极性不高;三是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质量不高,普遍存在重办案、轻宣传现象。

四、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尤其是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人权,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深入推动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工作,巩固和扩大信息化运用成果;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做到经常性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开展一次农民工、老年人等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四是做强12348法律服务电话,配备热线平台设施设备,健全工作机制,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律师值班工作,按规定支付值班补贴,提升12348法律咨询电话的知名度和专业水平;五是着力抓好法律援助质量,提高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比重,开展旁听、回访、问卷调查等活动,实行质量动态监督检查,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法律援助;六是强化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站点作用,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10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15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以维护海口地区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保障受援对象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向前发展。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列为全省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之一,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我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要不低于800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不少于2.5万人次。截止到11月20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24件,为9024人次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1.8亿多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4079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112场次;举办培训班2期;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今年以来我中心(党支部)各项工作得到上级及社会的高度认可,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在实施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15年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过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2011-2013XX市文明单位”复查、被市司法局评为“三等功集体”等。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 以省委省政府将“为农民工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列为全省为民办实事事项为契机,不断加大案件办理审批力度,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一是4月召开为民办实事工作推进会,总结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部署2015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确保全年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二是5月印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的实施方案》,对今年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三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由2014年的1120元放宽至2015年的1270元,使法律援助对象扩大了13.4%。四是开通网上受理、在线咨询便利渠道,使偏远地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打造优质便民服务窗口

便民服务窗口是最直接联系群众、倾听民声民意的重要场所,我市法援中心高度重视服务大厅的各项建设,深刻践行“五心、四不、三积极”承诺,打造优质便民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是联合市残联,在便民服务窗口配置残疾人专用轮椅2部,双拐2副;二是完善工作细节,针对炎热天气,在便民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鹧鸪凉茶,以便于降温解暑,同时设置便民箱,配有老花镜、针线包、充电宝以及纱布、棉签、医用胶带、创可贴、风油精等医药品,服务来访群众;安排专人免费帮申请人复印案件材料,为不会写字的当事人代写相关表格等服务;三是明确划分岗位职责,将窗口岗位分为接待引导岗、法律援助咨询岗、咨询受理岗、案件受理岗、案件审批岗和案件监督岗,并实行“ab岗工作制”,确保不空岗;四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确保窗口服务更加规范。

(三)加强热线管理,打造优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为强化热线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专人管理热线平台,制定了2015年律师值班表,每天安排2名执业律师值班,进一步明确值班纪律,要求值班律师不得在上岗时间会见非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并做好来电登记,发现重大案件必须汇报,同时要正确引导当事人按法律程序办事,分流化解社会矛盾。通过热线积极引导符合援助条件的咨询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和对矛盾争议不大、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纠纷进行调解,积极将热线平台打造成XX市精神文明建设一张靓丽的名片。

(四)重点推进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

为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今年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市法援中心2014结案案件中选取22宗进行评查(其中刑事案件5宗,民事行政案件17宗),并于11月召开了工作总结会;形成案件质量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逐个监督,制作跟踪监督台账,采取回访当事人、询问承办人员、庭审旁听等方式,及时了解案情进展,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连续7年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播《侬家与法》直播栏目,每周四定期安排律师做客直播间,宣传法律援助,普及法律知识。在3月份举办“法律援助关爱妇女儿童”宣传月活动,全市举办宣传活动5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100多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90余份,成效显著。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关爱社区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基础较差的学生提供与法律有关的志愿服务。同时,积极参与了第一届“东坡剧场之普法大舞台”大学生法治文艺评比活动、“‘双创’我参与、学法我受益——做文明守法好市民”2015年XX市“双创”工作法治宣传活动、禁毒宣传、2015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海口主题活动、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等等,不断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六)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10月,海口警备区政治部、XX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对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作了明确要求。今年,市法援中心在13个团级以上驻市军警部队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四个区法援机构也在各区武装部成立了4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之前已经成立的4个,目前海口共有21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符合标准的军人军属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和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同时开展“绿岛法援——走进军营”活动,邀请律师为部队官兵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把法律知识送到官兵身边。

(七)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及能力。

今年来,我中心注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知识更新,不断强化学习培训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有了新的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5月,举办了刑事法律援助培训班,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市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共150余人参加培训。11月份,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案件质量,举办了民事法律援助培训班,对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处)全体工作人员、市直管律师事务律师、基层法律事务所共180人进行了培训。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11

一、XX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

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

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热线电话,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4、加强业务培训和考试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上半年我们结合年度注册,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执业律师进行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来亳讲授法律知识,使法律援助执业律师享受到了一顿精美的“法制大餐”,丰富了法律知识,开阔了眼界。年度注册前又进行了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知识测试,并采取严格的闭卷考试,考试成绩略高于社会执业律师。通

过培训和考试,法律援助机构执业律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得到了强化和提高,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以前有极个别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存在着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的情况,上半年我市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律师

法律顾问方案通用6篇


哈佛校训:机会永远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为了更轻松的工作。准备好一份工作方案是不错的选择,方案的文字表达要易于阅读,易于理解,简明扼要,我们该如何去写好方案?希望这份"法律顾问方案"能够对您的学习产生帮助,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够为您提供更多的战略规划和竞争优势!

法律顾问方案 篇1

东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三服务”活动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盘活资源,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示范先行,优化功能,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室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在公布本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的同时,公示法律服务目录、操作流程、政策规定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挖掘“法律明白人”,在村(社区)从退休政法干警、村(社区)两委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部分党员和村(社区)民代表中培养3至5名“法律明白人”,帮助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

信息革新,丰富内容,确保工作覆盖广泛

建立完善“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模式,用好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工作群,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基层群众、村(居)委会人员之间的工作联系,保证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让群众“看得见”又“听得到”,增强群众认同感。

2018年全年,法律顾问通过微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257人次,进行法治宣传2824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2030次,开展法治微课堂225次。

加大监管,落实责任,确保运行规范有序。

加强培训交流,每年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并组织专业知识考试不少于1次,将培训情况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制定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逐条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不定时开展群众对法律顾问的满意度调查,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法律顾问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实行补助差异化发放,切实推行法律顾问补助与考核挂钩机制,形成“补助看考核,考核看档案,档案看内容,内容看实效”的考核工作链,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真正惠及群众。

法律顾问方案 篇2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法律问题随处可见。特别是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于是,企业需要随时关注法律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

为了满足企业的法律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并将其纳入企业管理范畴。本文将详细解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的具体内容和作用。

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的概述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是企业雇佣一家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长期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合同形式。在此服务期间,律师将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并为企业提供各种法律意见和建议,同时经常性的更新、完善企业的法律文件。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通常是以一年或多年为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中将要明确的事项包括:

1.服务内容。

2.服务期限、服务对象以及服务地点。

3.费用计划和结算方式。

4.保密协议。

5.违约及解决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主要有:

1.法律问题解答

在企业经营中,可能随时遭遇种种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问题、雇佣关系纠纷等等。常年法律顾问可以给予及时、有效的解答意见,帮助企业在第一时间对法律问题作出解决方案。

2.风险评估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时刻关注潜在的风险,避免不利情况的出现。常年法律顾问可以协助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建议,以保障企业的权益。

3.法律文件的制定与审核

常年法律顾问会协助企业制定和审核各种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政策和规章等等。确保这些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利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4.法律培训和咨询

针对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企业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为员工提供法律教育和咨询服务,使员工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

三、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的作用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有以下作用:

1.减少企业风险

通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法律问题,预先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和消除风险。

2.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度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充分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合规,增强企业形象和信誉度。常年法律顾问可以为企业提供合规建议和解答,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度。

3.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常年法律顾问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协助企业制定和审核法律文件,解决法律问题,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4.获取最佳法律意见

企业经营活动中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然而不同的律师会根据不同的立场和看法给出不同的答案。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可以保证企业获取最佳的法律意见,以更好地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四、总结

在今天的商业环境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为企业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支持和建议,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法律变化和趋势。这些服务不仅有助于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更可以提高企业效率、降低风险、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因此,建议企业应充分利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及时获得法律意见,以谋求更好的发展。

法律顾问方案 篇3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尤其是商业法律已经成为商业活动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在这个背景下,像律师事务所等公司的法律顾问服务成为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这里,我们将介绍一个非常全面且强大的服务方案——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方案概述

为什么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很全面,因为它涵盖了企业所需要的所有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是指企业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由该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服务。这个协议是根据企业的情况量身制定的,它充分考虑企业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 合同法律咨询和纠纷处理:律师事务所将为企业提供合同法律事务咨询、合同审核、合同起草、合同谈判、合同执行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服务,以确保企业的合同行为和利益的安全;

2. 公司治理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将为企业提供公司治理咨询服务,例如有关公司注册、经营规划、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和经营处理方面的问题等;

3. 知识产权咨询和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的重要财产,律师事务所将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咨询服务,例如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交易和许可等方面的问题;

4. 劳动法律服务:对于一家公司而言,与员工的关系是极其重要的环节之一,律师事务所可以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的审核、起草、解决劳动争议和管理员工关系等服务;

5. 诉讼仲裁服务:在争议解决方面,律师事务所可以为企业提供民事诉讼、仲裁、执行和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服务,以确保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以上领域并不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可以涵盖的全部内容,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这些领域的服务也可以进一步细化和扩展,以满足企业在法律方面的需求。

二、方案特点

1. 个性化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的吸引力之一就是个性化的服务。与传统的律师服务不同的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和个人化的服务定制。律师事务所能够在长期协作中深入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预测和解决法律问题。这种服务是非常有针对性的,可以针对每个企业的不同法律需求进行个性化的咨询和服务。

2. 专业性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的律师都是专业的法律人员,他们拥有卓越的技能和知识,能够为企业提供全面的专业性服务,不仅能够解决企业现有的法律问题,还能够反馈和处理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这可以让企业更好地规划业务模式,并在底层法律支持上进行有效管理。

3. 成本节约

企业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签订合作协议后,相比不同的法律问题需要寻找各种不同律师的方法,可以用更少的资源和费用解决相关问题。这可以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提高企业效率,从而让企业更好地发展。

三、总结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是为企业量身定制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它不仅仅满足企业的各种法律需求,而且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很高的个性化和专业性。它的出现能够让企业从法律角度出发更好地规划业务模式,既能帮助企业处理现有的法律问题,还能为企业预测和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法律顾问方案 篇4

各镇街司法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苏司通[2015]98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现就全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居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

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海州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民政部门统筹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明确乡镇(街道)政府部门和村(社区)自治组织的责任,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村(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 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3、统一标准,规范运行。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标准、工作规范和评价机制,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运行。4、城乡统筹,全面实施。针对城市、农村实际情况,加强资源统筹,合理配置力量,全面组织实施,切实在全区范围内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用2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2、规范运行机制。 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职责明确,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和科学的动态管理机制,内部管理运作规范高效。

3、搭建网络平台。 充分发挥“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法律服务的基础保障作用,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12348”平台的顺利衔接,为居民群众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4、增强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普法职能,促进居民群众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教育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5、促进基层自治。 发挥法律顾问在村(社区)事务管理工作中法律保障功能,引导村居干部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服务居民群众的新格局,引导村(社区)居民群众依法自治,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和社区和谐稳定。

四、工作职责

1、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 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委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为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接受居民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接受村(居)委会或居民群众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

3、开展法治宣传。 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医患、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劳资、环境保护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意见

五、人员配置

1、遴选法律顾问人选。 我区范围内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可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区司法局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方案。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的原则,在法律服务机构自荐的基础上,对担任备选顾问人员进行遴选。对法律问题比较多、群体性敏感案件易发多发的村(社区),法律服务机构要优先指派大局意识较强、法律业务素质较高、善于做居民群众工作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此前已经聘请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可以续聘,也可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推荐名单另行聘请法律顾问,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

2、公开备选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区司法局在合适范围内公布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诚信操守等情况,以便双方互相了解。

3、村(社区)和法律服务机构双向选择。 实行区司法局推荐,镇街司法所具体协调,村(社区)与法律服务机构双向选择的模式。通过双向选择,由区司法局、村(社区)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三方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期限、费用支付等,确保服务质效。

4、统筹解决人选配置。 当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无法双向选择时,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公平合理和节约成本原则配置确定,各方再签聘用合同。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担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但原则上不超过5个。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规范。 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参与处置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和村(社区)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工作指引。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并将讲座提纲交所在街镇司法所备案。对村(居)委会和居民群众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委会、居民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入工作台账,各村(社区)要设置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

(二)合理配置资源。 区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完善法律服务对口支援、法律志愿服务制度。城区的法律服务资源要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欠缺的城郊和农村倾斜。鼓励市区律师事务所安排一定比例律师到法律服务资源偏少地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培育法律志愿服务组织。

(三)加大培训力度。 区司法行政、民政部门每年要通过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网络培训等不同形式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国家政策、社情民意及相关法律业务的培训,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

(四)强化工作评估。 每年由区司法行政、民政部门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居)委会和居民群众意见、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区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实施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民政办负责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村(居)委会积极配合,形成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力。

二要加强经费保障。 各镇街要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纳入社区公益创投和村(社区)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要加强评估检查。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建设考核内容。区司法行政、民政部门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民政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法律顾问方案 篇5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政府在日常运作过程中面临着繁杂的法律问题和挑战。为了更好地保障政府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应运而生。本文将详细介绍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的具体内容和重要作用。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是一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的专业服务,旨在帮助政府机构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制定和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政府政策。这项服务由专业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提供,他们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政府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所需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内容,以满足各项工作的要求。例如,政府法律顾问可以提供关于立法过程和决策制定的法律意见,协助政府机构制定符合法律要求的政府政策和规章制度。他们还可以参与起草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确保政府机构在与外部合作伙伴交往中合法合规。此外,政府法律顾问还可以代表政府机构出庭应诉,处理涉及政府机构的法律纠纷和诉讼事务。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对于保障政府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至关重要。首先,政府法律顾问能够为政府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意见,帮助政府机构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其次,政府法律顾问能够为政府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制度,保障政府机构的决策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政府法律顾问还能够代表政府机构处理涉及法律问题的诉讼事务,确保政府机构在法律纠纷中的权益。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的实施需要政府机构和专业法律顾问团队之间的紧密配合。政府机构应及时向法律顾问团队提供相关的文件、信息和材料,并与其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则需要全面了解政府机构的工作需求和目标,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并借助丰富的法律经验和知识为政府机构提供支持和指导。

总之,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是一项重要的专业服务,对于保障政府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持,政府机构能够更好地应对法律问题和挑战,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政府机构应认识到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的重要性,并与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政府机构的合法发展和良好运营。

法律顾问方案 篇6

为扎实推进敦化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年初以来,敦化市司法局继续以建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务站(点)为平台,律师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全面建设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律师担任“一村一顾问”的基础上,借力网格化建设资源,建设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

目前,敦化市实现了律师进村(社区)工作全覆盖,各律师分别与20个乡镇(街)、303个村、19个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发挥村、社区322个工作室作用

在敦化市303个村,19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选拔责任心强、有一定法律知识水平的村干部、居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担任工作室负责人。同时,每个乡镇街均配备了法律顾问,每个法律顾问负责对口乡镇街的各村、各社区的涉法事务,最大程度上满足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村、社区工作室在工作站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脱贫攻坚、土地拆迁、安置补偿、农民工问题、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建立3个公开透明的平台

开通6512348和6612348两部法律服务热线,服务热线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和法律服务投诉等功能为一体,热线平台接待员对每一件群众来电均要做登记记录,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建成343个市、乡、村(居)三级微信群,推行公共法律微信服务进万家。1个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群、2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32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群众维权、矛盾化解、服务指引等功能。律师、公证员、司法所长、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每村每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各群里与群内群众适时互动给予服务。群众加入微信群,遇到的涉法问题即可不出家门在线咨询。微信群运作中,定期推送法治信息,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努力打通服务群众,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村法律顾问通过微信群及时推送各类法律风险预警、重大风险防控、社会风险预测,及时向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告知进村开展活动等情况,并全天候受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微信群建立以来,共推送各类信息8000余条。

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

2021年年初以来,村法律顾问采用法治进乡村、法治进集市、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村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守护绿水青山、农村征地拆迁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入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余次,发放《农村常见法律问题70问》《百姓常见法律问题100问》等法律宣传手册1万余本,发放便民服务卡5000多张,促进了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引导村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人居环境整治等热点、难点问题。今年,截至目前,村法律顾问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20余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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