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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篇1)

近年来,国内对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进行了很多研究,也提出了许多方法,但高性能混凝土组分复杂,诸多因素相互影响,往往表现为特定的`非线性规律,使得以往的配合比设计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基于此,本文对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法.

作 者:徐进勋  作者单位:中铁七局武汉公司 刊 名:广东科技 英文刊名:GUANGDONG SCIENCE & TECHNOLOGY 年,卷(期): “”(4) 分类号:U4 关键词:高性能混凝土   配合比设计   参数选择   外加剂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篇2)

我市的公路网中沥青路面在公路面中占居主导地位,沥青砼路面在外界环境、超载等周多因素的影响下,沥青混凝土面层产生很多病害.笔者认为沥青混凝土面层上面层主要是要稳定、要抗疲劳、要防水、要抗滑、要粗糙.下面层主要是抗车辙和疲劳的问题.在不增加路面厚度,不采用改性沥青,SMA等新材料新工艺,不额外增加经济投入的'前提下.在设计中要注意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从而改善沥青混凝土路面的使用性能.

作 者:梁建国  作者单位:廊坊市第一公路工程处 刊 名:交通世界(建养机械) 英文刊名:TRANSPO WORLD 年,卷(期):2009 “”(2) 分类号:U4 关键词: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篇3)

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填写要求有哪些?

使用砌筑砂浆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砌筑施工前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做砂浆配合比试验,出具配合比通知单后方可进行砌筑施工,

委托单位应依据设计强度等级,技术要求,施工部位,原材料情况等,向试验部门提出配合比申请单,试验部门依据配合比申请单,按照《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及《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的规定签发配合比通知单,

特殊情况,必须在配合比通知单出具前砌筑,可由试验部门出具临时配合比通知单。待正式配合比签发后,使用正式配合比。临时配合比应附在正式配合比通知单后进资料。

砌筑砂浆应采用重量配合比,施工中应严格按配合比计量施工,不得随意变更。

如砂浆的组成材料(水泥、骨料、外加剂等)有变化,其配合比应重新试配选定。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篇4)

混凝土施工记录填写要求有哪些?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抽查粗、细骨料的含水率、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坍落度,并应重点检查施工缝的留置及处理情况、混凝土的养护方法及养护时间、混凝土试块的留置组数等,形成混凝土施工记录。

混凝土生产前,应由有资质的试验室出具配合比试验报告。施工中应以试验室配合比为依据,检查施工所使用材料是否与配合比试验指定材料相一致,

但施工中不应直接使用试验室配合比,因施工现场砂石均含水,而试验室砂石不含水,故应测定现场骨料含水率,将试验室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砂石含水率应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掺外加剂的预拌混凝土可不受此表限制。但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混凝土施工缝不应随意留置,其位置应事先在施工技术方案中确定。确定施工缝位置的原则为:尽可能留置在受剪力较小的部位;留置部位应便于施工。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原则上不应留置施工缝;当必须留置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因停电等原因造成混凝土已初凝时,则应在继续浇筑混凝土前,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对混凝土接槎的要求进行处理,使新旧混凝土结合紧密,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

延伸阅读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通用


以下“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由励志的句子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如今大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有更多的的事情都会需要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者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某某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

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某某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某某市预拌混凝土普通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2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 。

3、工程名称: 。

4、工程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3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范文一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xx)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范文二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日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范文三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4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购货单位)

乙方:________(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检验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代办人:________

代办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6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20xx年6月发布

使用说明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范围:凡在辽宁省境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中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均应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

二、本合同所称预拌(商品)混凝土,是指由具有预拌混凝土资质等级企业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之间供应混凝土的买卖关系标的物。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使用说明、十一项条款和1个附件组成,文本共11页,每页右上角盖有“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示范文本监制”章。

三、签订合同前买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甲方)和卖方(预拌混凝土企业、乙方)的要互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不具备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单位,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本合同第二条以合同附件表达,在技术质量要求栏目列出常规混凝土的技术质量项目,留有空白栏,在对混凝土技术有其他要求时填写(如抗渗、防冻、早强等);在结算单价栏目留有空白栏目,为增加技术质量要求带来的费用项目。

五、本合同条款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预拌(商品)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甲方应出示法人单位的有效证件,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施工合法手续。

法人单位代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出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工商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交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运距:____层数:____结构形式: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混凝土总数量及总价款、供货期限

1.混凝土总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2.混凝土供应总量(M3):________________

3.混凝土供应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4.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l、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部位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该部位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当次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异常现象,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若确认无法解决时,甲方有权退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共同确认质量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施工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混凝土强度质量的最终认定以施工方、买方、现场监理共同见证取样的试件检验报告为评定依据,若评定合格,乙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7.甲方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超高、超厚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元备料款。

2.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3.甲乙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六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内容验收确认。

(5)应遵守国家、省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现场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乙方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调动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供货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在甲方结清全部混凝土价款后,乙方必须在______日向甲方出具全部的混凝土质量证明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利息。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标的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合同标的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在合同约定内不得在同一工程部位使用除乙方以外其他来源的混凝土,否则,混凝土质量、数量出现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工程名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二00五年一月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运距:。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现场联系人:现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附件编号: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浇筑部位

项目

混凝土强度等级

计划数量(立方米)

浇筑方式

供货时间

技术混凝土坍落度

质量要求

水泥品种

外加剂品种

结算单价混凝土单价

(元/m3(含运费)

汽车泵泵费

地泵泵费

外加剂费

冬施期冬施费

合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附件编号: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工单位:

浇筑部位

项目

混凝土强度等级

计划数量(立方米)

浇筑方式

供货时间

技术混凝土坍落度

质量要求

水泥品种

外加剂品种

结算单价混凝土单价

(元/m3(含运费)

汽车泵泵费

地泵泵费

外加剂费

冬施期冬施费

合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附件编号: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浇筑部位

项目

混凝土强度等级

计划数量(立方米)

浇筑方式

供货时间

技术混凝土坍落度

质量要求

水泥品种

外加剂品种

结算单价混凝土单价

(元/m3(含运费)

汽车泵泵费

地泵泵费

外加剂费

冬施期冬施费

合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8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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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m3)

单价(元/m3)

合计金额(元)

汽车输送泵

拖泵

小计

砼: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规格

产地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验收方式:_________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 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第六条付款方式与期限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订货人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_________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_________(时间)内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_________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 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

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3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

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_________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

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

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8.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

(二)供货人责任

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车辆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最新混凝土方案


【方案的重要性】方案是一份书面计划,可适用于日常生活、工作或学习。各种活动都需要提前做好方案准备工作。那么,怎样写好一个方案呢?让我们一起来探究一下“混凝土方案”的内涵和意义,读完后,不妨与朋友分享一下!

混凝土方案 篇1

混凝土施工方案

混凝土作为建筑工程常用的主要材料之一,其施工方案对于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本文将对混凝土施工方案进行详细地介绍,并重点介绍混凝土的质量控制方案、施工工艺以及安全措施。

一、混凝土质量控制方案

1.原材料控制

混凝土的质量直接受到原材料的影响,因此在混凝土施工中,原材料的质量控制非常重要。对于水泥、石子、砂子、膨胀剂等原材料,应该严格按照配合比要求选用,并留取一定比例的备料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2.混凝土配合比控制

混凝土的配合比直接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在混凝土施工中,应该严格按照设计配合比进行投料,同时对于每批混凝土,必须进行配合比检测。

3.搅拌质量控制

混凝土搅拌质量直接影响混凝土坍落度、强度等性能指标。在混凝土施工中,应该根据施工需要选用搅拌机具体类型和规格,并监控搅拌时间、速度和搅拌顺序等因素,以确保混凝土搅拌的质量。

4.浇筑质量控制

混凝土浇筑作业必须在均匀、紧凑的基础上进行,使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充分填实,在投料后必须立即进行自然沉降,除非有特殊要求。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使用专业的混凝土输送泵,这样可以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和质量。

二、混凝土施工工艺

1.基础处理

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基础处理极为重要。混凝土基础应当处理平整,并应具有足够的承压能力,以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和质量。

2.交通运输

在混凝土施工时,搅拌车运输混凝土时应避免混凝土流失和凝固。在交通过程中,应避免混凝土不均匀流动、堆积和泄漏,以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和质量。

3.施工

在混凝土施工中,应该合理控制施工速度,确保每层混凝土的强度。同时,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混凝土的坍落度,以确保浇筑的稳定性。

4.养护

混凝土养护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步骤。在施工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养护操作,并保证水的充分供应和自然淋浴,以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三、安全措施

1.场地安全措施

在混凝土施工场地的周边应设置围挡,并且应预留足够的空间,以保证施工的安全性。同时,防止工程现场通行的人员空间狭窄,应做好道路保护工作,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施工安全措施

在混凝土施工中,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工作。同时,应严格遵守混凝土搅拌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可能涉及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和防范。

3.人员配备

在混凝土施工中,应根据不同施工环境和工艺要求合理配置人员。对于现场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总之,混凝土施工方案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注重控制质量,合理设计工艺并采取安全措施,以确保混凝土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混凝土方案 篇2

混凝土施工方案

作为建筑领域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混凝土由水泥、砂子、石子等材料经混合、浇注、养护等多个阶段构成,其施工方案必须经过周密的设计和实施。本文将详细介绍混凝土施工方案的几个重要方面,旨在为读者提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

一、施工前准备

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之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周全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

1. 施工现场清理:清理和清扫施工现场以确保没有任何妨碍施工的杂物和障碍,如石头、垃圾车、泥浆等。

2. 水电道管道铺设:在要浇筑的地方安装水管和电线,因为在混凝土养护期间,这些地方都将被封闭起来。

3. 模板安装:根据设计要求,安装木质或金属模板,以固定混凝土的形状和轮廓。

4. 钢筋和配件安装:在模板上固定和连接钢筋和支架,以便支撑和加强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和刚度。

5. 混凝土搅拌机和输送设备的配置:选择高质量的搅拌器和输送系统,以确保混凝土质量和连续性。

二、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

这是施工方案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它确定了混凝土使用的具体比例和配比。正确的配合比可以直接影响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和工作性能等各种方面。为了增强混凝土工作性能,下面介绍几个特殊配合比:

1. 抗渗混凝土:采用低水灰比和少量的细沙,能够针对某些地方的高水位和潮湿环境,提高混凝土的密实性和抗渗性能。

2. 抗裂混凝土:配合比中应当加入适量的纤维素,干掉掺杂的沙子和石头,从而增强混凝土的韧性和耐久性。

3. 弱碱混凝土:由于某些药品和氯化物等化学物质的腐蚀作用,混凝土很容易受到损害。采用高水灰比、少用碱性材料。增用防腐剂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减缓混凝土的化学腐蚀。

三、混凝土浇注

1. 浇筑时间:当混凝土完成混合后,要保证它能尽快浇注到模板中,从而防止混凝土的早期凝固。大多数混凝土只有在浇注以后才会获得最高的耐久能力和强度。

2. 浇筑顺序:混凝土浇注的顺序要求以下几个方面:从低处开始浇注,避免过早地加以耙平,要确保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

3. 收尾工作:在混凝土浇筑后,用锤子或其它工具轻敲、振动模板,让混凝土表面更加均匀平整;然后,用钢丝刷清新浇筑混凝土表面,排除事件梨空气和水气。

四、养护期和施工结束后

1. 养护期:即在混凝土浇筑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养护,使其达到理想的强度和稳定性。养护的一般措施包括: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增强混凝土的韧性、提高混凝土的致密度、控制混凝土的温度、避免太阳直射。

2. 施工结束后:在浇筑混凝土之后,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的清理和整理,并使用专业的去污、整形和抛光工具进行处理。这将有助于确保混凝土能够保持优良的质量和良好的外观,长期使用。

以上是混凝土施工方案的几个主要方面,混凝土施工的工艺和方法需要严格的执行,如果不按规定操作,可能会导致施工失败和损失。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的技能和经验,才能够成功地完成混凝土施工任务。

混凝土方案 篇3

混凝土浇筑方案是针对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之一,要求在保障质量基础上提高建设效率,缩短建设周期。在浇筑混凝土时,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考虑施工现场的状况、浇筑区域的特点以及混凝土的性质等多个方面,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性,保证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一、预处理

首先需要进行预处理,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施工前应对场地进行清理和平整,防止铁钩、钢筋等工具混杂在混凝土中,对混凝土的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在浇筑前还需进行勘察和测量,确定其坡度和梯级尺寸,拟定合理的混凝土使用量。

二、选择混凝土配比

混凝土浇筑中,混凝土的配比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一般情况下,按照标准比例进行配合混凝土,混凝土的强度可达到最高点。事实上,具体的混凝土配比方案应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拟定,包括施工环节、混凝土强度、设计强度、使用目的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配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了混凝土的质量和施工效率。

三、选择合适工具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该是合适的,这不仅可以保证施工的效率,同时也可以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还应保证混凝土的密实程度和表面质量,以便于后续施工的进行。

四、控制浇筑速度

混凝土浇筑中,需要严格控制浇筑速度,无论是混凝土的浇注、排水、密实程度的测量等多个工作环节,都应该在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施工效率。

五、密实混凝土

混凝土的密实程度也是浇筑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混凝土浇筑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混凝土的密实程度,保证混凝土内部和表面的密度相匹配。在密实过程中,可以采用振动器进行振动,使混凝土可以完全填补砼件的缝隙,减少混凝土中可能出现的气泡和水泡,以确保混凝土内部的结实程度。振动的质量应该符合标准,不能过轻或过重。

六、检查施工

混凝土浇筑完成之后,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混凝土内部没有出现裂缝、起壳、表面平整度达到要求,施工效果达到预期要求。

总之,混凝土浇筑方案是施工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分步骤进行,全力以赴保证施工的质量和效率,才能够顺利完成施工,达到预期效果。

混凝土方案 篇4

本项目从红地村至梅口乡长为5000m,面积为4.11万平方。

1、15cm填隙碎石底基层:

2、15cm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4、22cm水泥混凝土面层:

按期开工,合理安排本项目各分项工程工期,优化各工序作业方案,确保工程按计划完工,争取提前完成任务。

(1)路面开工前,应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

(2)根据总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和人员、设备、材料准备情况,确定混凝土路面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并及时提出开工报告。

(3)混凝土拌和站应设置在摊铺路段的一侧位置,内部布置应满足原材料储运、混凝土运输、供水、供电、钢筋加工等使用要求,并尽量紧凑,减少占地。

1、水泥混凝土的拌和,应按本规定中的混凝土拌合场规定拌和。上料顺序依次为碎石、水泥、砂。混凝土搅拌时间应按配合比要求经试拌确定最佳搅拌时间。

2、自卸汽车运送混凝土拌和物,不得超载和超速行驶,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车停稳后方准顶升卸料。车厢尚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清除残料。

1、水泥混凝土人工摊铺。

2、三辊轴整平机整平时,作业时严禁驾驶员擅自离开驾驶台。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停留或上下整平机。电缆要有专人收放,确保不打结,不砸压,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3、整平机停放在通车道路时,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以红灯示警,其能见度不得小于150m。

混凝土施工尽量避开雨天作业,遇雨时已摊铺的混凝土应有防雨棚措施完成后续未后工序,保证新浇混凝土免受雨水淋洗。超过初凝时间的混凝土混合料严禁继续使用,严禁分散铺于混凝土底层,做废弃处理。每100m3混凝土制作一组试块,每组六块,作为混凝土28d强度的依据。

振捣完成后砼面层过多的砂浆必须刮掉,要求原浆抹面。要求凹凸不超过5mm,不合格立即返工。采用长45cm、宽20cm、厚2.5cm的长柄木抹上面装3.5m长的竹杆,另一端离地高度为1m。使用时将大木抹在混凝土表面进行来回抹平,操作人员站在水泥板的侧边上操作,顺横坡方向拖抹一遍,来回抹面重叠1/2,最后拉毛。做面时严禁在混凝土面板上洒水、撒水泥粉。抹面结束后用木抹子搓平,用布条拉毛并吸去表面泌水。混凝土终凝3小时后,当表面已有相当的`硬度,用手指轻压不出现痕迹时即可开始养护。因春季雨水多,空气湿度大,养护采用湿水养护,板面出现发干发白现象时洒水湿润,养护不少于7天,切缝工作宜在混凝土终凝12小时后及时进行。

切缝机锯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紧固,各联接部位和安全防护罩应完好正常。切缝前应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时刀片要缓缓切入,并注意割切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先将刀片提离板面后才可停止运转。切割深度不小于5cm。缝应与原板对齐。填缝前,首先将缝隙内泥沙杂物清除干净,然后浇灌沥青玛蒂脂。

1、施工现场交通组织与安全管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XX6―95)的规定。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道路畅通,如需要封闭交通的,必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占用半幅道路施工,需要交替通行的,施工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24小时不间断负责疏导、指挥车辆通行,或者设置移动式的红绿灯,指挥车辆轮流、交替通行。

4、占用半幅道路施工,需要绕道通行的,应在绕行路口提前设置提示牌、导向牌和绕行路线示意图。

5、施工路段必须开展正常的养护工作,及时处理坑槽、软弹和跳车路段。

6、施工路段两端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和限速标志;基坑两端、挖填方路段除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和限速标志外,还需要设置防护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置夜间照明设施,无夜间照明条件的必须设置符合安全规范的反光标志。

7、施工便道必须满足基本的车辆通行要求,并在两端设置明显的警示、限速和限载标志。

8、施工人员要穿戴统一的安全标志服;作业车辆、机械应有明显的标识,行驶和作业时均应开启黄色示警灯。

9、项目经理是处置本辖区道路交通堵塞的第一责任人。发生交通堵塞,经理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

1、各个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XX6―95)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对未按规定穿戴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3、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方可独立操作。

5、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具与安全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严禁使用。

6、施工现场的洞、坑沟、进出口、升降、填挖交界处、高边坡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安全标志;坑、洞、边坡边沿不得摆放材料、机械设备等。

7、基坑、边坡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异常,人员要迅速撤离,并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8、调整机械、电气时,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程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9、从事高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宜该项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童工及老弱病残劳务工。

10、高空作业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11、进出施工现场要走安全通道,禁止在危险区域站立、通行。

12、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_级以上、大雨、雾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与起重作业;洪水或山洪暴发禁止水下作业、边坡作业等。

13、施工现场及驻地用火必须满足防火安全要求;使用爆炸物品必须满足公安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14、开挖路基、碾压作业区有民房时,应提前做好防护工作;做好路床排水、降尘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15、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和不交待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指令。

1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者和酒后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7、各个专兼职安全员要坚持落实日巡检制,对违章违纪的现象要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应鲜明、醒目。并留有保证机动车安全行驶的路面宽度。

2、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

3、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行车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和禁止通行标志。

4、晚间要在施工路段前后各30―50米设置施工警示灯,无夜间照明条件的必须设置符合安全规范的反光标志。半幅施工区与行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的隔离栅,并用醒目的施工警戒绳相连。

5、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米为宜。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路段设置会车道;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如造成严重堵车应及时与交警联系。

6、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护栏及搭设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7、在本工程施工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和雨天泥浆路滑影响行车安全。

8、半幅预制管涵或预制盖板涵施工的涵洞,其前后各30―50米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半幅施工完成后并保养7天,应及时回填,开放交通。

9、在改建工程中,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第二条规定外,还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2、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3、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不允许拉设地上电线。

4、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5、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在规定的安全距离操作,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6、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及定期检修记录、责任人姓名和联系人电话。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7、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并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不得任意操作。

8、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9、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专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使用过程出现故障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检查。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10、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11、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不得小于0.5米。

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的人员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机械设备在施工期间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该车制动阀。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混凝土方案 篇5

质量通病整改措施

1、常见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

1.1、蜂窝

混凝土结构局部出现酥松、砂浆少、石子多、石子之间形成空隙类似蜂窝状的窟窿。产生的原因:

(1)混凝土配合比不当或砂、石、水泥材料加水量计量不准,造成砂浆少、石子多。

(2)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够,未拌合均匀,和易性差,振捣不密实。

(3)下料不当或下料高度过高,使混凝土离析,造成石子集中。

(4)混凝土未分层下料,振捣不实,或漏振,或振捣时间不够。

(5)模板缝隙未堵严,水泥浆流失。

(6)钢筋较密,使用的石子粒径过大或坍落度过小。

(7)基础、柱、墙根部未稍加间歇就继续灌上层混凝土。

1.2、麻面

混凝土局部表面出现缺浆和许多小凹坑、麻点,形成粗糙面,但无钢筋外露现象。产生的原因:

(1)模板表面粗糙或粘附水泥浆渣等杂物未清理于净,拆模时混凝土表面被粘坏。

(2)模板未浇水湿润或湿润不够,构件表面混凝土的水分被吸去,使混凝土失水过多出现麻面。

(3)摸板拼缝不严,局部漏浆。

(4)模扳隔离剂涂刷不匀,或局部漏刷或失效。混凝土表面与模板粘结造成麻面。

(5)混凝土振捣不实,气泡未排出,停在模板表面形成麻点。

1.3、孔洞

混凝土结构内部有尺寸较大的空隙,局部没有混凝土或蜂窝特别大,钢筋局部或全部裸露。产生的原因:(1)在钢筋较密的部位或预留孔洞和埋件处,混凝上下料被搁住,未振捣就继续浇筑上层混凝土。

(2)混凝上离析,砂浆分离,石子成堆,严重跑浆,又未进行振捣。

(3)混凝土一次下料过多、过厚,下料高度过高,振捣器振动不到,形成松散孔洞。

(4)混凝土内掉入木块、泥块等杂物,混凝土被卡住。

1.4、露筋

混凝土内部主筋、负筋或箍筋局部裸露在结构构件表面。产生的原因:

(1)在灌筑混凝土时,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移或垫块太少或漏放,致使钢筋紧贴模板外露。

(2)结构构件截面小,钢筋过密,石子卡在钢筋上,使水泥砂浆不能充满钢筋周围,造成露筋。

(3)混凝土配合比不当,产生离折,靠模板部位缺浆或模板漏浆。

(4)混凝土保护层太小,保护层处混凝土振捣不实,或振捣棒撞击钢筋或踩踏钢筋,使钢筋位移,造成露筋。

(5)木模扳未浇水湿润,吸水粘结或脱模过早,拆模时缺棱、掉角,导致露筋。

1.5、缝隙和夹层

混凝土内存在水平或垂直的松散混凝土夹层。产生的原因:

(1)施工缝或变形缝未经接缝处理、清除表面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未除去软弱混凝土层,未充分湿润就灌筑混凝土。

(2)施工缝处锯屑、泥土、砖块等杂物未清除或未清除干净。

(3)混凝土浇灌高度过高,未设串简、溜槽,造成混凝土离析。

(4)底层交接处未灌接缝砂浆层,接缝处混凝土未很好振捣。

1.6、缺棱掉角

结构或构件边角处混凝土局部掉落,不规则,棱角有缺陷。产生的原因:

(1)木模板未充分浇水湿润或湿润不够,混凝土浇筑后养护不好,造成脱水,强度低,或模板吸水膨胀将边角拉裂,在拆模时棱角被粘掉。

(2)低温施工过早拆除侧面非承重模板。

(3)在拆模时,边角受外力或重物撞击,或保护不好,棱角被碰掉。

(4)模板未涂刷隔离剂,或涂刷不均。

1.7、强度不足,均质性差

同批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平均值低于设计要求强度等级。产生的原因:

(1)水泥过期或受潮,活性降低;砂石集料级配不好,空隙大,含泥量大,杂物多;外加剂使用不当,掺量不准确。

(2)混凝土配合比不当,计量不准,施工中随意加水,使水灰比增大。

(3)混凝土加料顺序颠倒,搅拌时间不够,拌合不匀。

(4)冬期施工拆模过早,或早期受陈。

(5)混凝土试块制作未振捣密实,养护管理不善,或养护条件不符合要求,在同条件养护时,早期脱水,或受外力砸坏。

2、防治的措施

2.1、蜂窝的防治措施

(1)认真设计、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经常检查,做到计量准确,混凝土拌合均匀,坍落度适合;混凝土下料高度超过 2m 应设串筒或溜槽;浇灌应分层下料,分层振捣,防止漏振;模板缝应堵塞严密,浇灌中,应随时检查模板支撑情况防止漏浆;基础、柱、墙根部应在下部浇完间歇 1~1.5h,沉实后再浇上部混凝土,避免出现“烂脖子”。

(2)小蜂窝洗刷干净后,用 1:2 或 1:2.5 水泥砂浆抹平压实;对较大蜂窝,凿去蜂窝处薄弱松散颗粒,刷洗净后,支模用高一级细石混凝土仔细填塞捣实。对较深蜂窝,如清除困难,可埋压浆管、排气管,表面抹砂浆或灌筑混凝土封闭后,进行水泥压浆处理。

2.2、麻面的防治措施

(1)模板表面清理干净,不得粘有干硬水泥砂浆等杂物,浇灌混凝土前,模板应浇水充分湿润,模板缝隙,应用油毡纸、腻子等堵严,模扳隔离剂应选用长效的,涂刷均匀,不得漏刷;混凝土应分层均匀振捣密实,至排除气泡为止。

(2)表面作粉刷的,可不处理,表面无粉刷的,应在麻面部位浇水充分湿润后,用原混凝土配合比去石子砂浆,将麻面抹平压光。

2.3、孔洞的防治措施

(1)在钢筋密集处及复杂部位,采用细石混凝土浇灌,在模扳内充满,认真分层振捣密实,预留孔洞,应两侧同时下料,侧面加开浇灌门,严防漏振,砂石中混有粘土块、模板工具等杂物掉入混凝土内,应及时清除干净。

(2)将孔洞周围的松散混凝土和软弱浆膜凿除,用压力水冲洗,湿润后用高强度等级细石混凝土仔细浇灌、捣实。

2.4、露筋的防治措施

(1)浇灌混凝土,应保证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正确,并加强检验查,当钢筋密集时,应选用适当粒径的石子,保证混凝土配合比准确和良好的和易性;浇灌高度超过 2m,应用串筒、或溜槽进行下料,以防止离析;模板应充分湿润并认真堵好缝隙;混凝土振捣严禁撞

击钢筋,操作时,避免踩踏钢筋,如有踩弯或脱扣等及时调整直正;保护层混凝土要振捣密实;正确掌握脱模时间,防止过早拆模,碰坏棱角。

(2)表面露筋刷洗净后,在表面抹 1:2 或 1:2.5 水泥砂浆,将露筋部位抹平;露筋较深的凿去薄弱混凝上和突出颗粒,洗刷干净后,用比原来高一等级的细石混凝土填塞压实。

2.5、缝隙和夹层的防治措施

(1)认真按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处理施工缝及变形缝表面;接缝处锯屑、泥土砖块等杂物应清理干净并洗净;混凝土浇灌高度大于 2m 应设串筒或溜槽,接缝处浇灌前应先浇 50~100mm 厚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以利结合良好,并加强接缝处混凝土的振捣密实。

(2)当缝隙夹层不深时,可将松散混凝土凿去,洗刷干净后用 1:2 或 1:2.5 水泥砂浆填密实;缝隙夹层较深时,应清除松散部分和内部夹杂物,用压力水冲洗干净后支模,灌细石混凝土或将表面封闭后进行压浆处理。

2.6、缺棱掉角的防治措施

(1)木模板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充分湿润,混凝土浇筑后应认真浇水养护,拆除侧面非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应具有 1.2N/mm2 以上强度;拆模时注意保护棱角,避免用力过猛过急;吊运模板,防止撞击棱角。

(2)将缺棱掉角处松散颗粒凿除,冲洗充分湿润后,用 1:2 或 1:2.5 水泥砂浆抹补齐整,或用比原来高一等级混凝土捣实补好,认真养护。

2.7、混凝土强度不足的防治措施

(1)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新鲜无结块,过期水泥经试验合格才用;砂、石子粒径、级配、含泥量等应符合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保证计量准确,混凝土应按顺序拌制,保证搅拌时间和拌匀;防止混凝土早期受冻,按施工规范要求认真制作混凝上试块,并加强对试块的管理和养护。

(2)当混凝土强度偏低,可用非破损方法(如回弹仪法,超声波法)来测定结构混凝土实际强度,如仍不能满足要求,可按实际强度校核结构的安全度,研究处理方案,采取相应加固或补强措施。

混凝土方案 篇6

混凝土施工方案

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应用广泛的一种材料,它具有强度高、耐久性好、施工方便等优点,已经成为现代建筑的主流材料之一。在混凝土施工中,施工方案的制定非常重要,它关系到混凝土的质量、强度、耐久性等方面。下面详细介绍混凝土施工方案的制定过程。

1. 现场勘测

在混凝土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测,包括地形地貌、地基土壤、环境等因素。以及设计图纸中混凝土结构的具体形式、尺寸、要求等信息。只有对施工现场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准确制定施工方案。

2. 设计计算

混凝土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经过设计计算,这一步非常重要。设计计算包括混凝土的配合比计算、强度等级取值、施工工艺、混凝土保养等方面。配合比的计算需要根据材料的特性、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强度等级是根据混凝土实际使用条件和要求进行确定,一般可以根据国家规范或者项目建议书进行选择。

3. 策略制定

混凝土施工方案的制定涉及到很多细节,需要有详细的策略制定。包括施工工艺的选择、施工程序、混凝土浇筑、养护等方面的策略。其中,施工工艺是决定混凝土质量的关键,必须根据具体的技术参数以及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施工程序是整个混凝土施工的时间计划,必须考虑到每个程序之间的关系、工期等因素进行安排。混凝土的浇筑必须保证连续性、均匀性、充实性等要求。混凝土浇筑后必须进行养护,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等方面的要求。

4. 检查验收

在混凝土施工的过程中,必须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对混凝土质量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必须对配合比、浇筑方式、强度等级、保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只有确保混凝土质量的符合要求,才能保障工程的质量。

5. 衡量评估

在混凝土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衡量评估。衡量评估包括混凝土强度、耐久性、抗风压、抗震等方面的评估。只有对混凝土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评估,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

综上所述,混凝土施工方案是混凝土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耐久性等方面。混凝土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经过现场勘测、设计计算、策略制定、检查验收、衡量评估等多个环节,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的符合要求。在实际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方案,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混凝土方案 篇7

混凝土施工方案

混凝土是工程建设中常用的一种材料,它具有强度高、可塑性强、耐久性好等优点,因此在建筑工程、桥梁工程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但是,混凝土施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混凝土施工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前期准备

在施工之前,我们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土质、环境等因素对施工的影响,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合理的处理措施。此外,还需要选择合适的原材料,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然后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可塑性等方面符合要求。

二、混凝土搅拌

混凝土搅拌是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在搅拌过程中,为了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强度,需要严格控制原材料的投料量、比例和顺序。由于每批的混凝土的质量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需要进行混凝土取样,并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以确保混凝土质量稳定可靠。

三、浇筑

混凝土的浇筑需要掌握一定技巧,以确保浇筑成型后表面平整、筋头密实,尽量避免出现缺陷,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和稳定性。浇筑时需要根据环境温度、强度等要求确定浇筑时间以及养护时间,确保混凝土的强度能得到很好的保证。

四、养护

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需要进行及时的养护工作,保持养护环境的稳定、卫生和湿度,使混凝土能够充分固结。在冬季低温季节,需要设置加热保温设备,以保证混凝土在低温环境下能够正常固结。

五、质量检验

在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建设标准。检验内容包括强度试验、表面平整度测试等,在检验结果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方才进入下一道工序。

六、安全保障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是必须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工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操作安全秩序。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工作围栏等,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总之,混凝土施工方案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制定,以确保混凝土施工过程中质量的稳定和工期的有效控制。作为专业人士,我们需要贯彻科学施工原则,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风险和施工质量问题,充分发挥混凝土的优势,切实为工程建设安全、高效、可持续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混凝土供货合同(必备6篇)


当我们希望在职场上有所提升时,说说而已还不够,必须对合同进行修改,并在相应的地方加盖章。如果没有这样做,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原有的内容仍然有效。你对于这方面的了解有多少呢?本文精心整理了一些有关“混凝土供货合同”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1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坍落度(cm)数量(m3)单价(元/m3)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__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期由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三、甲方委托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如下:

四、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混凝土方量为准,甲方应指定其授权人人签认乙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五、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______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______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5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每月______号结算上月的______%,余款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七、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先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授权人:___________委托授权人:___________

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特订立以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__至 _________。

二、甲方向乙方供应混凝土外加剂、中效外加剂掺量1.8%,减水达到16%,高效外加剂掺量1.8%,减水达到18%,符合现行GB8076—20xx检验标准。

三、中效外加剂价格为1950元/吨,高效外加剂价格为2400元/吨,两种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四、乙方要提前告知甲方所需产品数量,甲方负责按时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五、乙方对甲方每批产品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打入乙方储料罐,因乙方使用保管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向乙方索要货款,以打混凝土充减货款,合同结束,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剩余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给付甲方货款,自应付货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货款利息。

2、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及时供应乙方外加剂,而影响乙方生产,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双方约定在肥西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货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标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商品混凝土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规格,价格,方式:

1、工程名称: 交货地址:总方量、总价(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供货方式:搅拌车送货到需方使用现场。

3、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调整,调整幅度在±20元/方(含20元/方)之内的,不予以调整,调整幅度超出±20元/方的,只增减±20元/方之外的部分,价格调整双方需提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价格调整幅度、时间以及工程量。

二、 技术标准:

1、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2、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混凝土泵送符合HGJ/T10-95《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章》。

三、 订货、交货及验收方式:

1、甲方每次要货时,提前一天指定专人通知乙方并说明工程部位、建筑时间、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要求,且甲方指定专人要货前两个小时再次与供货方电话确认。

2、甲方必须指定专职收料人并书面形式做备案;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有甲方指定的专职收料人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3、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如因施工图纸发生变更,现场混凝土施工跑模等,甲方以电话联系供方,乙方应立即安排调整,保质保量供货。

4、混凝土到现场后必须进行交货验收,并按标准留置混凝土试块。现场制作的试块甲方应进行标准养护并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龄期检验程度合格表明混凝土满足质量要求。

四、 供货量的确认:

1、按甲方指定收料人签字的送货单上的混凝土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每次甲方所需混凝土方量如与实送方量有误差,甲方有权要求进行过磅,过磅如有误差,双方当场协商处理,由乙方负责误差方量数。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实际数量,作为价款结算有效依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核算价款的依据,审计费用由甲乙共同承担。钢筋所占体积不扣除。

五、 付款方式 :

1.商混的供货方式为乙方先垫资1000M3后再按每浇灌完 M3,支付混凝土款,以后如此类推。封顶后30天付前期垫资1000M3货款的 %,60天付款 %,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五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2.货款结算时按甲方指定人员在收料单的签字为准。(甲方 有权所供数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3.上述款项以转账为支付方式,根据甲方需求所定价格注明含税价或不含税价,详情见价格表。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2、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商品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4、甲方取样、养护、试验、检验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相关的试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支付甲方工程款,甲乙双方及时对账后,乙方执甲方工程款收款收据,甲方可直接在应付甲方工程款限额内拨付商品混凝土材料款给乙方。

6、甲方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7.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迟延支付式不付,按合同价的 %支付违约金。

8.甲方所需商混的数量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送货到场,否则乙方按总合同价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七、乙方责任:

1、供方必须按合同和订单数量及时向需方供货,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

2、如所供混凝土商品不合格,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担保方、监理方、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及有关专家参与,经鉴定查明原因,若属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属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派调度人员到工地施工现场与甲方保持协调联系。

4.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关规定,在施工、运输过程中,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事故及财产损失、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混凝土,保证商混的质量,如混凝土质量未达到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如乙方延误或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协议,如有违约,所产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货款金额全部结清为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5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订货

第三条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 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第六条付款方式与期限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订货人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_________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_________(时间)内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_________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 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

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3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

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_________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

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

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8.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

(二)供货人责任

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车辆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 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

(一)订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出现的工程停建、缓建或所提供的技术错误、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供货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订货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供货人计付违约金。对供货人已完成的供货货款于_________日内付清。

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人有权向订货人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要求。超过_________天未能付款的,订货人应按未付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供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订货人造成损失的,供货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订货人计付违约金。

2.如果供货人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订货人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订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供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6

供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需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东莞市岭南电生产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xxxxxx科技园

第三条供应总量约30000 m3(结算时按实际供应数量计算)。

第四条供货期限:由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等如下表:

第六条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供方选用符合国家建筑行业规范标准的原材料制作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标准。

(3)现场抽样检验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该检验委托东莞市质检站负责。

(4)浇筑混凝土前,供方须按需方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质量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须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供方须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尚未支付给供方的款项不予支付。

第七条供砼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由指定联系人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 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订单中应注明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及所用部位等。遇有临时变更时,需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供方,

(2)需用特殊原材料生产的特种混凝土的计划预约时间,应由双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订货时间确定提前预约的天数。

(3)需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于订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通知供方。

(4)供方送货单应准确填写车号、司机姓名、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使用部位等相关有效信息。

(5)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混凝土每天(每批次)只能有一车不足5 m3,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每车支付100元的运输补偿费给供方。用斗车打柱子、桩芯、构造柱、圈梁、女儿墙等特殊部位时按公司合同单空载费加收方法执行。

第八条签收

1、供方须将混凝土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跟踪,并负责装卸。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组织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坍落度抽样检验:此后将整车混凝土卸清。需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数量计算。签收人为:1、联系电话:,2、联系电话:。

2、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需方按国家规范和标准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送检的试件经东莞市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混凝土的质量依据。检测不合格,检验费由供方负责,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对该批次混凝土不予签收和结算,供方还须赔偿需方的损失。

3、需方对供方所供混凝土方量有异议,可以采取过磅形式随时抽验(三车平均值)。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误差在±2%以内,双方不予追究;如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负差在2%以上时,则当日各车均可按此实际负差比例计算。(标准:C10 2350kg/ m3;Cxx 2350 kg / m3;C20 2350 kg / m3;C25 2355 kg / m3;C30 2360 kg / m3;C35 2365 kg / m3;C40 2370 kg / m3;C45 2375 kg / m3;C50 2380 kg / m3 )

4、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需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经核实后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需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需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供方除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需方做出如下赔偿:

第九条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双方凭签认的送货单,核对各种类等级的砼供应量并依本合同第五条所列的单价结算货款额。 1.结算方式:现金结算预付款:首期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之后每期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需方须付款至供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供方指定的账户为供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帐户。 (1)若本合同所订混凝土供应完成之后需方尚需供应混凝土,则采用预付款方式或双方另行

商定。

(2)在货品质量合格且双方结算确认后,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需方索还所欠货款,同时按所欠货款总额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违约金,直到收回全部货款为止。

(3)此工地若因需方原因导致停供,需方必须在最后一次供应砼之日起xx天内将余款全部第十条供方责任:

(1)供方应在浇筑混凝土同时供方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向需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包括混凝土浇注、保养操作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和技术人员施工现场指导,导致混凝土质量缺陷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2)供方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前把所有分析材料检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报告单等资料送交需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3)若需方需要质检站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的,供方提供材料,但检验费用需方自理。

(4)供方的质量保证止于现场取样,如因供方送料错误造成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5)因现场抽样检验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若需方同意再次鉴定,则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供方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供货中断,供方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

(7)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无故终止混凝土供货。如违反此规定,供方应按合同混凝土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需方。

第十一条需方责任:

(1)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需方如果提供虚假信息给供方,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负责。

(2)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如因计算欠准而造成供方送料超出实际需要时,需方应对此负责,并签认供方送货单给予结算。

(3)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尽量精确计算施工时间,遇有时间变更超过4个小时,供方可视需方变更订货时间,重新安排生产送货,需方应为此引起的供货混乱负责。

(4)混凝土搅拌车到达现场后,需方应在有监理人员见证以及供方技术人员指导的条件下,按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在20分钟内派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抽样检验,时间应在每车卸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并在搅拌车到达现场后40分钟内完成制作。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顺、安全,并对混凝土搅拌车在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混凝土司机必须听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需方应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及有专人指挥车辆。若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负责,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由需方负责赔偿供方损失。如出现意外事件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则供方人员及财产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6)因需方不遵循有关标准规范,不参照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现场运送、浇注、养护混凝土而造成质量问题事故时,有关损失由需方负责。

(7)需方在混凝土浇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

(8)混凝土送到工地后,由于需方单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钟内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需方负责,需方应签认供方送货单并给予结算。

(9)需方须向供方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0)需方指定联系人须配合供方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供方送货单上应填写的项目。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供需双方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供应混凝土或需方工程对供方造成重大损失,供需双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义务及其它责任。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六级以上的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非供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国家政策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等等。

(2)上述不可抗力出现,供需双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对方通报情况,协商与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供货起至所订混凝土供货结果结束并需方向供方付清全部货款时止。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地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须在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需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工地施工现场联系单》供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xxxxxxxxxx有限公司通讯录》。

(2)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地址为各方的指定送达地址,须向该地址送达相关文件。变更地址须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不得变更送达地址,各方向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即视为送达。

(3)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补充时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签订前按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更改合同内容。本合同没有约定或者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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