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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务合同四篇

栏目: 解除劳务合同

2023-11-18 08:53

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即使合同中的某些部分无效,也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合同的类型很多,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栏目小编在网络上找到了一篇名为“解除劳务合同”的文章,希望这些工具能帮助你更好地管理工作和生活!

解除劳务合同 篇1

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条款、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表现在劳动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主要包括:(1)自动离职。即劳动者以擅自离职、违约出走、不辞而别、跳槽等方式强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故意失踪。即长期不回用人单位工作或与用人单位失去联系。

2、违反保密条款。《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3、违反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即约定劳动者(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职期间和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时期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如若违反,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劳动者就下列情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2、劳动合同因劳动者的原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不得多头就业。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即劳动者必须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担责。

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之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用人单位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劳动者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因调查该劳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

一、用人单位损失额确定后,劳动者直接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二、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报酬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付清赔偿金。

不需要。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您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要注意保留这个通知证据!

公司辞退,需提前30天通知你,公司要按最后一个月标准多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你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公司同意后满一个月可离职,结清自己该有的帐款。没有那多出的一个月工资。

合同另有约定,约定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明确禁止的条款,违约按违约条款。

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是立即解除的情形的,但要提供有关证据证明;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方可解除,否则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以上为您解答的就是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劳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_签订为期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年_月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务合同 篇3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一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条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一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为期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见《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款物清偿一览表》)。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仍应遵守原协议的约定。

七、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党团关系、计划生育的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党团关系、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八、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

a)月份工资:共计¥元

b)相应比例年终奖:共计¥元

c)经济补偿金:共计¥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共计¥元;

e)其它:共计¥元;

f)其它扣款以员工离职交接表中所列资产移交情况为准。

3.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年月日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1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7.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以劳动合同中甲方名称填写并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延伸阅读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办哪些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者转为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移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失业后,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xxx》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解除劳务合同 篇4

(一)用人单位不具备《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之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二)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注:此处不一定是二倍)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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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解除劳动合同十篇


按照平时学习工作的要求,我们经常会需要使用到一些范文,范文往往会涉及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范文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2023解除劳动合同十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解除劳动合同【篇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哪怕这可能会给我们和对方都带来一定的损失。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

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解除合同的原因。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或个人与职工协商一致;

2、职工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或者考核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职工违反工作纪律,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加班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

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职工违法决策的;

7、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者破产的。

在上述情况之外,有些特殊的情况也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比如双方协商一致、个人原因、合同到期等。

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在解除合同之前,我们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有:

1、查看劳动合同

在解除合同之前,我们需要查看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内容。特别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看看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是否需要赔偿等。只有了解这些内容,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2、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我们还需要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态度和意见。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解除合同的过程会更加顺畅。

3、收集证据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我们还需要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合同、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等等。只有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下面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1、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我们需要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申请中需要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时间、方式等。

2、用人单位的回复

用人单位收到申请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回复可以是同意、不同意或者要求修改申请的内容。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对具体的解除方式和赔偿进行协商和制定协议。

4、解除劳动合同

在协商达成协议之后,就可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了。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遵守约定的时间、方式和赔偿内容。

四、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保证合法权益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需要尽可能地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赔偿的方面,我们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不能过于宽松或者过于苛刻。

2、合同约定的内容

在协商解除合同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只有遵守合同约定,双方才能够达成协商一致的目标。

3、避免情绪化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尽量避免情绪化。只有保持冷静和客观,我们才能更好地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

4、尽快办理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尽快办理。只有在尽快办理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够尽快摆脱不必要的麻烦影响。

综上所述,办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方面还是很多的。只有我们依照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顺利解除原本的劳动合同,继续我们的工作或生活。

解除劳动合同【篇2】

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劳动关系终止方式。当一家企业或组织决定解除某一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以免产生法律风险。本文将探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主题,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性和注意事项等。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程

无论企业或组织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在与员工沟通:在企业或组织决定解除某一员工的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与员工进行沟通,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尽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 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企业或组织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例如,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可能是员工违反了合同条款、劳动纪律等。

3. 通知员工:企业或组织必须书面通知员工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通知中明确指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具体时间、手续和应享受的权利等。

4. 履行义务: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企业或组织必须履行所有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例如缴纳社会保险、工资结算等。

5. 立即终止:在告知员工之后,企业或组织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否则一旦员工继续在企业或组织内保留劳动关系,就可能给企业或组织带来法律风险。

6. 履行清算义务: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或组织必须向员工支付工资、奖金、历年的工作报酬等费用,同时将所有应在员工人事档案中写明的信息进行记录,以备后续查询和留证。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企业或组织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条款。在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时,应有充分的证据和事实依据。同时,企业或组织应严格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如通知员工的时间和内容、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等,以避免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企业或组织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员工的合法权益。比如,企业或组织应确保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支付员工工资、福利等待遇,同时还应积极协助员工转移就业,帮助他们避免失业。

三、注意事项

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或组织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 避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或组织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条款,不能随意或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避免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严格履行程序: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不能任意或暴力解除,以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3. 遵守劳动合同条款:企业或组织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合同条款,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进行解除,否则可能给企业或组织带来法律风险。

4. 维护员工利益: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或组织必须尊重员工的利益,合理地安排员工待遇,以避免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程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企业或组织应该采取积极措施,为员工提供持久的职业发展和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篇3】

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是职场中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它涉及到了员工与雇主之间的权益关系,无论是员工还是雇主都需要对相关的规定了如指掌,才能做到合法合规地解除劳动合同。本文将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实践案例,深入探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主题。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进行了规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法合规的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2. 合同期满。若劳动合同到期,未达成续签协议,则合同自行解除。

3. 雇主依法解除。雇主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良,或者被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2)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工作规程的;

(3)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职工提前解除。职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1)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障的;

(2)单位安排工作违反职业道德或者医德的;

(3)单位或者单位负责人侵犯职工人身权、财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

(4)单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行为的。

5. 合同因不可抗力解除。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等。

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应当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或者验明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的日期,双方各自保留一份。

2. 雇主依法解除。雇主应当作出决定,并告知职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雇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生效。

3. 职工提前解除。职工应当提前通知雇主,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雇主应当办理解除手续,并将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4. 合同因不可抗力解除。在遭受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尽快协商解决方式,如无法协商,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1. 纪律处分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职工被纪律处分并不意味着解除劳动合同,但某些情况下,纪律处分同时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先决条件。

2.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极为严格,雇主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 关于行政辞退: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的辞退职工是指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因违反国家公务员法律法规等规定,在依法程序下采取行政辞退措施。因此,对于非公职人员,劳动合同的解除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

4. 关于经济补偿金: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存在,包括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障,单位安排工作违反职业道德或医德,单位或者单位负责人侵犯职工人身权、财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等。此外,在雇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职工服务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应支付不低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服务十年以上的,应支付不低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分析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小王和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然而,未满半年小王便觉得自己的岗位与合同规定不符,于是和公司商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认为小王的工作表现并不是特别出色,而且也认可小王的想法,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合同期满:某人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了一年后合同到期。到了合同到期的日期,由于双方无续签意愿,劳动合同自然解除。

3. 雇主依法解除:小李是某公司的仓库管理员,因将公司的产品私自调拨,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受到了警告处分。然而,不久之后,小李继续擅自调拨公司的产品,公司因此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

4. 职工提前解除:小张是一家大型手机生产厂商的一名员工,由于生产线需求减少,他的工作岗位也随之调整,但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在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后,小张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获得公司同意。

总之,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雇员和雇主应进行彼此信任,遵守法律,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个人应当保护自己的权益,积极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加强与雇主的沟通与协商。企业雇主应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员工的利益,确保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毕竟,对于绝大多数雇员来说,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权益和未来发展的法定合同,应当认真对待,加强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理解,以免发生损害自身权利的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篇4】

单方劳动合同解除范本是指雇主或雇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格式模板。在日常工作中,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情况,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此时单方解除合同成为一个选择。为了避免纠纷和争议,建议使用单方解除合同范本作为参考,以下为详细说明。

首先,单方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需要明确。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否则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不同的理由需要有不同的解除程序,例如因为合同期限到期而解除合同,此时需要遵守合同期限和解除通知的规定。另外,雇员或者雇主在合同期间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影响工作效果等情况都可以成为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

其次,需要确定解除合同的方式。单方解除合同的方式可以有多种,例如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等,但是为避免纠纷和争议,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在通知中详细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日期等信息。通知的方式应该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来确定,例如合同中规定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对方,或者需要采用特殊的通知方式等。

另外,在书面通知中需要注明解除合同的具体条款。例如,需要注明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解除原因、解除通知日期、最后工作日、遣散费等信息。在注明具体条款的同时,需要体现语言简明、表述清晰、具有法律效力等特点。

最后,需要注重解除后的事项处理。合同解除后,双方需要进行一些后续事项的处理,例如工资支付、社保处理、离职手续等,需要在解除通知中进行说明。同时,还需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确保解除过程合法、公正、公正。

总之,单方解除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但是需要注意解除的理由、方式和后续事项的处理,以避免引起法律纠纷和争议,建议在进行解除前,使用单方劳动合同解除范本作为参考。

解除劳动合同【篇5】

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终止方式,能够终止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办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将从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法律依据、解除事由、解除程序、解除方式和解除后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介绍,以期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期满或者事由发生后,依据法律或者协议协商一致,取消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是合同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的结果。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提出辞职并经用人单位同意;

2. 劳动者违反规定严重失职或者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经用人单位提出,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3.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1. 劳动者自愿离职:例如,劳动者找到工资更高或工作环境更好的工作,希望解除现有的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事宜。

2. 用人单位原因解除:由于用人单位的经济情况、组织调整、招聘原因等原因造成了对原有岗位的取消或调整,导致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

3. 劳动者原因解除:由于劳动者有关责任的变化,如因身体原因或家庭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原有工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期满: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无需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然地失效。

5. 合同违约解除: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其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 协商一致解除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解除合同。

2. 调解解除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工会申请调解,并提交书面材料,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解除合同。

3. 裁判解除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诉讼程序后,由法院裁判解除合同。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1. 终止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的解除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

2. 立即停止劳动: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应当立即停止劳动。

3. 结算工资和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结算工资、补贴和法定赔偿金等。

六、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处理

1. 工资结算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并按规定发放。

2.物归原主

劳动者应当返还用人单位提供的财物、资料、文件等,用人单位应当返还劳动者提供的财物、资料、文件等。

3. 业务转交

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劳动者将其所负责或参与的业务转交给其他人员,保证业务不受影响。

4. 社保处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为劳动者进行社保的相关处理。同时,劳动者也需自行在规定期限内为自己的社保做好相关处理。

七、常见问题

1.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哪些条款?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界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劳动标准、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终止等一系列问题。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并按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解除。

2. 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劳动者应当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沟通。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和合同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3. 用人单位可以在无事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过失解除、解除协议等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解除,将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篇6】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分析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并无太大变化,倒是在试用期的问题上加强了员工的通知义务,在《劳动法》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根据新法,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员工接替其工作。该条款用意在于遏制目前个别劳动者不讲诚信,滥用试用期条款情形的出现。

我们注意到对于37条对于试用期的通知没有强调书面形式,这种措辞导致我们在理解上产生了一点混乱。但是,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而言,应该说新法对于告知义务强调采用一种较为慎重的表达方式,无论是试用期还是非试用期,告知行为直接影响其三十天或三天预告期的起算问题,同时涉及劳动者工资等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即使37条第二句没有书面二字,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仍需提交书面申请。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条的变化是本次劳动合同法中的重点变化之一。相比较原《劳动法》,该条主要增加了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法、劳动合同无效等单方解除情形,以下我们逐条分解:

首先,该条所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那么不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是否就无须遵守了呢?显然不是。此处所谓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是基于本法第17条明确将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采用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措辞,事实上对于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即使没有约定在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仍须遵守,否则劳动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其次,是否提供了合法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由谁来确认?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该义务存在一定的法定标准,并非可以随意提高。对于是否提供了合法的`劳动保护需要经国家劳动部门、卫生部门等部门确认,劳资双方自身均无法单方做出判定。

因此用人单位应注意收集有关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证据。

本条与《劳动法》基本一致,所谓“及时足额”是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

社会保险费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未依法缴纳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虽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未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基数足额缴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否可以适用本条呢?

就本条款的措辞来看,未足额缴纳亦属未依法缴纳,但从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劳动合同法所作的解释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更为明确的答案。事实上,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在实践中大量存在,这种欠缴有些是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目的,而有些则出于政策、执法的不统一,并不能完全归咎于用人单位。同时,社保问题非常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对于以前发生的欠缴情况,是否可以适用本条款?目前仅仅根据该法我们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相信后续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定会给出答案。

该条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规章制度违法;第二,损害劳动者权益。而对于规章制度违法又分为了内容违法和制定程序违法两方面。

首先我们来看内容违法。所谓“法律、法规”,通常理解是指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这里法规应当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各地的地方性法规。那么,国务院各部委,如劳动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包括在内吗?总所周知,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在劳动法体系中占据着绝对主导的作用,没有了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劳动法》几乎没有操作性,因此我们认为,即使该条款未明确采用“规章”的措辞,但在理解时仍应当将部门规章囊括进“法律、法规”中,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其相冲突。

此外,我们在此次全国人大法工委对该条款的解释中还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根据法工委的解释,所谓规章制度的合法化,既不能违反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不得与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内容相冲突。立法者认为:规章制度属企业单方制定,而劳动合同为双方合意而成,前者的效力应当低于后者,因此凡涉及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之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均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工委的解释,一旦有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高于规章制度了,那么规章制度即已陷入违法境地,员工可以随时行使解除权。

事实上,考虑到一个企业不同员工的劳动合同千差万别,如何能保证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待遇高于每一份劳动合同?同时,员工的单方解除权是一种特别解除权,对特别解除权应当严加限制,如果将规章制度冲突于劳动合同认定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这种解除权将具有极大的随意性。

另外,依据该款可以提起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将是全部因规章制度违法而致权益受损的劳动者,这不同于37条其他款项,一旦出现甚至是一个企业的全体员工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将导致企业用工关系的极大不稳定性。

其次我们看程序违法。程序包括两方面内容: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应该说劳动合同法的一大立法特色正在于其对之前被忽视的程序问题给予了较大的关注,包括第4条在内的若干条款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而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提到了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但对于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以及公示程序并未进行具体的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均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此即所谓民主程序。而公示程序,可以以公告,通知、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对公示程序的举证,例如目前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常用的签收员工手册、针对新的规章制度举办培训班等方式。需要提醒的是,很多企业拥有自己的内部网络,对于企业在内部网络上进行公告虽亦属公示手段,但鉴于网络数据易于篡改的特性,该方式目前仍较难为法院所采信,作为用人单位应慎重使用。

最后,关于损害劳动者权益,并无太大的实质性意义,()但凡违法的规章制度,皆因损害劳动者权益而致,如果对劳动者权益没有任何侵害,那么这样的规章制度也很少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新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当劳动合同或其条款存在26条所述情形时自合同订立时无效,劳动者可以不予履行,对已经履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原则,所谓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存在,如果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单从理论而言,是不存在可以解除之说的。确切的说法应当是宣告该合同无效,而非解除。但考虑到劳动法的保护对象较少能掌握复杂的法律技巧,立法应更重视法律的实效性,因此,劳动合同法在此处突破了所谓民法原则,对无效合同和采用了解除之说,其用意在于将劳动合同无效情形纳入到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体系中来,使得劳动者能够更积极得运用解除方式保护自身权益。》

6.第38条第二款对用人单位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采用了强调式的条款,并规定可以不经告知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增加的主要有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

本法与《劳动法》还有一个细小的区别:第38条并未使用“随时”二字,但通过对全法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出本条仍属随时解除条款。

解除劳动合同【篇7】

一、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备案

各企业在一个月之内,将本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没有备案的应当到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二、程序和内容

(一)新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见附件

1);

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解除、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花名册》(见附件2)一式两份;

4、劳动关系双方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三)其他情况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到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的复印件;

3、宣布注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宣布破产或者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篇8】

1,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资___1+代通金(1个月)给补偿金你。

2,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员工该怎么办?如何维权呢?如果要求公司续签,而公司还是不愿意续签,怎么办?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员工如何维权的知识。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至于是否续签需要双方协商来确定,你们也可以问一下公司的意见,看是否是要与你们续签。

其次,该法同时规定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符合该情况,用人单位不与你们续签,那么你们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除劳动合同【篇9】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基于某些原因,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结束双方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解除劳动合同是常见的情况之一,无论是因为员工工作能力不足还是因为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都可能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此背景下,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并探讨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员工的不当行为、公司的改组与重组、合同期满、经济情况变化、员工工作能力不达标等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1. 企业组织重组或调整,或者是资产转让并导致就业岗位缩减;

2. 职工工作能力严重不符合入职要求,出现了严重的职业行为失范或者失职的情况;

3. 职工因涉嫌犯罪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被判刑、被驱逐出境的情况;

4.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支付工资的情况;

5. 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因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实现而终止。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如果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人事部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 首先,企业应当出具一份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中应当载明双方的信息,包括双方合同解除的原因、时间、解除后的条款等等。如果员工方同意解除,需要在协议上签字并盖章;

2. 如果员工方不同意解除,则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员工,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证据以免被误解。企业有责任维护员工的权益,但如果企业与员工之间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3. 如果职工方同意进行解约,协议双方应当进行严格的文书记录,并将记录存档;

4. 如果员工方不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但企业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则企业可以报请当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处理。劳动监察执法部门会进一步可口双方的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将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相关惩处。

三、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遇到的问题

尽管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1. 双方对于解除原因的理解不一致,导致协商持续时间较长;

2. 双方对于合同解除后赔偿条款的协定存在争议;

3.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享有的权利和保障没有得到允许,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对员工的生活产生影响,企业应该考虑到员工的情感和生活面对变化,以便双方通过理性对话有效达成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篇10】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系的一种结束方式,它不仅对本人的就业和收入产生影响,而且对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因此,正确处理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有利于促进劳动者就业、保障劳动合同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法定情况

1. 双方协商一致

双方自行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期满或完成合同目的

合同到期或者完成合同目的,不再具有继续执行的条件,劳动合同自然解除。

3. 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情况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如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发生变更等。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1.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2. 劳动者怀孕、生育、哺乳期间

3. 患职业病或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 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安全和卫生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

5. 用人单位重大变化

6. 劳动合同无效

7. 劳动者另行就业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 协商双方要保持互相尊重、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

2. 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3. 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到的经济权益应当在协商解决中得到妥善处理。

4.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保守商业秘密。

(二)行政与司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 劳动者投诉或者用人单位申请仲裁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调解或仲裁

3. 略按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接到劳动仲裁裁定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

三、 用人单位如何正确解除劳动合同

(一)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1. 不能擅自行使解除权利。

2. 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

3. 确认必要的解除事实。

4. 符合合同约定的程序与时限。

(二)保障法定的劳动合同权利

1. 通过合法手段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

2. 不侵犯劳动者的权利利益。

三、规范用人单位行为

1. 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法制建设。

2. 满足劳动者的正当要求。

3. 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的良好性质。

四、总结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它的正确处理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问题,而且关系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社会发展问题。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法制建设,使企业走向良性、合理、稳定的发展。劳动者要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做到“讲合法、讲公正、讲实效”,落实法定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双方的努力,共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解除劳动合同(通用13篇)


这个世界是在不断的进步和发展的,合同是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最重要的证据,如何找到标准的合同模版呢?完全不懂“解除劳动合同”编辑马上为您科普,感谢您的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现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方提出,乙方同意,双方于 xxxx年 xx 月xx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甲方依法应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乙方在职期间的工资、加班费、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全部福利等,共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以下简称“上述款项”)。

三、甲方于xxxx年 xx月xx 日前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应于xx月xx日前,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并办理完毕相关解除手续。如乙方截止xx月xx日未完成工作交接及解除手续,支付日期顺延至完毕之日。

四、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至xxxx年xx月xx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至xxxx年xx月。

五、乙方确认知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自愿的基础上,认可在双方签署本协议书后,双方结束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再无任何争议,乙方不再提出以甲方为相对方的仲裁或诉讼,亦承诺不会再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甲方主张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六、乙方保证不对外透露本协议所涉内容,否则,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七、乙方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后,其档案(含组织关系)移交其户籍所在地。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3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教育程度、实际工作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教育,或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应有的行政处分。如果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后,职工仍然不改正错误的,企业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主要指: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遭受损失;滥用职权,违反政策,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贪污、盗窃,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职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企业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国营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般给予3个月到1年的医疗期限。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根据不同病情适当延长,对于医疗期满以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至才可,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在《劳动法》规定四种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情形。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其劳动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里所讲的实际上就是“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构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形,同样可能发生在劳动者身上,当劳动者有这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已经不能再从事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分,但因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已经超过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三项情形,故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推荐专题:

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条件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适用该款要注意两点:

(一)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

(二)必须实在试用期内

解除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合同,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订立程序合法;

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中经过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经过公示。

(二)达到严重程度

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

(三)程序合法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劳动者的行为符合此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现行法律法规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力上必然会影响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解除伤残劳动关系职工合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并基于这种错误的认识而签订了劳动合同。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一方利用任何一种行为手段而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均违反了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当然允许利益受损者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

(一)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三)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篇4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违法法律规定以及解除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公司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除了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外,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更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了解。

解除劳动合同 篇5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_______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从事工作,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__年__月___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日

签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______期年的劳动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原因,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乙方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合计___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甲方将停交乙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同时甲方将中止乙方其他的相关福利。

4、乙方离职前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财务、综合行政、综合人力资源等)办理完离职移交手续,具体离职移交手续详见甲方《员工离职交接单》,移交后若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移交遗漏,虽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也需协助甲方解决。

5、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遵守已与甲方签署的《保密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经营模式、客户状况、产品价目表、人事档案、财务帐目、和其它相关信息)。

6、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7、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8、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应签订离职承诺书,离职承诺书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并严格履行承诺书的内容

9、此协议书一式二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因为电子商务对票务代售点冲击巨大,甲方面临经营困难。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自__ ____年____月__ 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 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完结。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总计人民币¥1200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200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职工档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收条

今收到 _支付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即《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协议约定的总金额)总计人民币¥__1200_____元(大写:_壹仟贰佰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确认: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 篇9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经 方提出,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劳动合同。 方同意与 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自愿辞去公司

三、甲方已结清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有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

四、乙方承诺:

1、乙方不再就有关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事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业务(包括不得使用甲方单位介绍信和名片等)。

3、乙方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遵守已与甲方签署的《保密与禁止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乙方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及早完成未完结工作;

2、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全面移交公司财物、资料档案和应该移交其它事宜;

3、清理收回经手的应收款项,保障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4、清理积欠公司的个人债务和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5、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1

6、乙方应为所其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按其在职期间签订的《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按《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协议条款索赔。

六、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认真履行有关义务,严格遵守约定条款,不得违约。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按以上条款索赔,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和对其它债务(费用)的追索权。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因乙方(自愿申请辞职/违反甲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试用不合格/无法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证/身份证过期/)(或因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从次日起原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失效,甲乙双方均不再为对方承担或履行任何责任义务。

二、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办理工作交接,并于交接完成后立即结清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三、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需交出宿舍甲方财物,并结清乙方承担的相关住宿费用(如水电费、卫生费等),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其工资福利待遇时代扣。

四、 乙方移交工作需写出明细清单,移交后若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移交遗漏,虽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也需协助甲方解决。

五、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若在原劳动合同期间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解决。

六、 在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双方须保证以下之一有效通讯方式能与之联系:

甲方办公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手机): ____________乙方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将停交乙方社保,同时甲方将中止乙方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甲方同时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10

一、劳动者对劳动关系的消灭主观上无法定过错。

如果因可归责于劳动者主观过错的原因而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例如辞职),劳动者本应对合同解除所可能带来的对自己生活不利后果负责。因此,劳动者对合同解除主观上无过错作为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之一是世界各国法律的普遍规定,我国也不例外。一般而言,劳动者辞职和劳动者因出现用人单位有权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而被辞退的,其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该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由此可明显看出,我国劳动法将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排除在可获得经济补偿的范围之外。

二、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消灭的事实。

总括我国法律的规定,基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关系消灭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

1、因用人单位的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劳动者的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不可归责于劳动合同双方 当事人的事由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 篇11

一、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有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而裁减人员的: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破产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1、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值得一提的是,本赔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不适用于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合同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25%的赔偿费用。

3、擅自扣发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25%的赔偿费用。

2)劳动行政机关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解除劳动合同 篇12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

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程度、实际工作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的。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教育,或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应有的行政处分。如果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后,职工仍然不改正错误的,企业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主要指: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遭受损失;滥用职权,违反,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贪污、盗窃,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职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企业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国营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般给予3个月到1年的医疗期限。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根据不同病情适当延长,对于医疗期满以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至才可,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无过错。劳动者无过错,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 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这样做,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经营者的权威,帮助企业行政方面更好地行使职权,也有利于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稳定职工情绪。

解除劳动合同 篇13

员工入职虚报生育状况

本报讯因担心遭遇就业歧视,已婚未育的王女士在求职时谎称自己已育。被录用后,培训中心发现王女士当初虚报个人资料遂将其解雇。王女士认为培训中心的做法存在用工歧视并违反法律规定,遂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合同关系。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培训中心与王女士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20xx年9月,王女士到一家培训中心应聘雅思英语老师。由于婚后未生育,王女士担心培训中心会在录用时对未生育的妇女差别对待,于是在填写求职登记表时,将婚育状态一栏填写为已婚已育,并虚报了子女信息。经过几轮面试,王女士顺利入职该培训中心,并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此后,王女士的工作表现一直不错。一直到去年2月经医院检查诊断为怀孕后,王女士将怀孕情况告知了培训中心。

不料,培训中心得知该情况后,以王女士入职时虚报个人资料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王女士认为其做法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此,王女士将培训中心告上法庭。

庭审中,培训中心辩称,王女士入职时填写和签收了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均要求员工提供真实的信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奖惩与处罚制度,员工提供虚假资料的公司可予以解雇。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依法与王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培训中心还特别强调,是否生育与王女士竞聘的岗位无关,但诚信问题就与岗位有直接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女士因担心就业歧视虚报个人生育状况不构成欺诈,培训中心以王女士在签订劳动合同、填写求职申请表及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时对生育状况做不实陈述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王女士现处于产假期内,对其要求与培训中心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请,应予支持。

■法官说法■

生育状况与劳动合同履行无必然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所负有的如实告知义务。那么,生育状况是否属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范围,劳动者未如实告知又将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对此,本案承办法官许慧作出了如下分析:

首先,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也就是与劳动合同履行存在有实质性意义事项,通常包括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资料,能一定程度反映劳动者工作能力、技术熟练程度的工作履历,原单位推荐函,特殊岗位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或健康资料等。而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关系,属个人隐私。

其次,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虚假陈述构成欺诈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雇权的依据。其中,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诉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但本案中,培训中心已明确表示王女士是否生育与录用与否无关,培训中心并非相信了已生育的虚假陈述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王女士的做法也就不应被认定为欺诈,培训中心也就无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现实生活中,不少企业为避免因女职工生育可能发生额外的费用,不愿意录取女职工,尤其是未生育的妇女,这实质上是一种就业歧视,不为法律所允许。但同时也应当指出,劳动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隐瞒生育状况的做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不应得到提倡。

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用人单λΥ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为了维护处于弱势地λ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请求经济赔偿金的权利。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的规定可知,用人单λΥ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支付的赔偿金相当于补偿金的二倍。用人单λ“Υ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但与此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λ在一定条件下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这就导致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λ滥用合同解除权。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λΥ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理项目重点注意事项

要求用人单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保留用人单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作为证据保留。同时应查明该依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或者满足第四十条的规定。

适用赔偿金条款时需注意的事项劳动者请求经济赔偿金,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基础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λ只有在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符合第四十条规定的条件下,才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不得有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经济赔偿金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标准二倍的计算方法予以计算;

3、用人单λ应对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提供充分的证据,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应认定为解除、终止合同不当,属于Υ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救济措施劳动者可以直接请求用人单λ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在用人单λ拒绝支付或者对赔偿金数额有异议时,可以采取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解除劳动关系不合法 被判支付赔偿金

遭退货后,公司发现问题出在操作工周先生身上,便依据劳动合同之约定将周先生开除。周先生申请仲裁后,获得公司支付Υ法解约赔偿金2880元。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称无需支付。因科技公司δ能提供充分有效之证据证明周先生存在严重忽视职责且给公司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之事实,故以此为由解约的行为尚有不当。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公司已补偿1个月工资的基础上,作出公司再支付周先生赔偿金差额20xx.19元的一审判决。

来自湖南东安的中年男子周先生于 20xx年7月21日进入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有效期为1年的劳动合同。周先生的工作内容为上午清洁工,下午操作工。去年7月31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员工严重忽视其职责,导致公司财产严重损失,劳动合同马上终止”等内容。20xx年8月,公司接到客户通知,说货物出现问题要求退货。经核实,发现该批货物为周先生操作。公司认为,因周先生工作的失误,造成了公司产品的退货,造成经济损失约1万元,并对公司声誉上造成了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于20xx年8月31日对周先生作出开除决定。公司在解雇周先生的同时,仍然支付了1个月的工资作为善意赔偿。

为此,周先生申请仲裁,裁决由公司支付周先生Υ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880元。科技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无需支付Υ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880元。周先生辩称,公司表示因对其工作不满意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并δ解释说是因为是本人工作过程中出错。现科技公司Υ法解除劳动合同,故不同意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20xx年8月31日,科技公司以周先生工作失误造成公司严重损失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δ能提供充分有效之证据证明周先生存在严重忽视职责且给公司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之事实,故科技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周先生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尚有不当,应支付相应赔偿金。在审理中,科技公司主张其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已支付补偿金应在计算时予以扣除之观点,尚属合理,予以准许。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解除劳动合同(通用3篇)


随着法律的进步与发展,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协调配合,这样才可以会有一个满意的合同,一份好的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本文内容仅供您的参考!

解除劳动合同(篇1)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律师提示】方便甲方顺利向乙方送达相关文书,避免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

年月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社保、公积金缴交至年月止。

第四条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条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篇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_________

第一、(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元(大写:_________人民币)。

第三、社保、公积金缴交至年月止。

第四、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篇3)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社会关系中,经常出现劳动合同当事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赋予企业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比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要小得多。立法上严格限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权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有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正常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证明不能胜任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一些企业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滥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随意或武断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以下案例:1996年9月某商场招聘营业员,其中要求女营业员身高165厘米以上(含165厘米)。李某虽然身高只有162厘米,但在笔试和面试表现都很出色,商场因担心开业在即怕招不满合适人选,决定录用李某并订立书面聘用合同,合同规定:“聘用期3年,其中试用期从1996年9月10日开始,试用期内工资为每月400元”。李某上岗后,工作表现不错,曾受到单位表扬。1997年6月5日商场又向社会公开招聘女营业员若干名。6月7日,商场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聘了几名女营业员,李某也接到了商场人事部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李某不服,向当地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原劳动合同。仲裁庭受理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李某的试用期在3月10日已届满,该商场在6月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查明该商场招聘录用的女营业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是600元/月。据此,仲裁庭做出如下裁决:

(1)商场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双方继续履行;

(2)商场补发李某工资差额,3个月共计600元。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问题在于李某和商场虽然约定了试用期,但没有约定试用期的时间到底有多长。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没有发生纠纷,没有约定具体的时间这个问题不会影响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就会为试用期的长短发生争执。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庭推定试用期为6个月,由于劳动合同已实际履行了9个月,因而超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以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无效的,不予支持,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样达到了保护李某的合法利益的目的。通过本案,作为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从中吸取一些经验教训,以使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1)试用期的约定,关系着劳动关系的存续问题,必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方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强迫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条款。

(2)约定试用期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的同时进行,而不应在合同已签订后再重新单方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后再要求约定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变更,不能单方进行。

产生用人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是:

1. 某些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或内部结构调整中,为了轻装上阵,压缩人工成本,而不顾劳动者的利益。采取非法的手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保护企业的利益。

2. 企业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加上一些企业领导的错误认识,无限的扩大了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他们错误的认为在改革开放后,企业有用工自主权。而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裁减职工是行使用工自主权的表现。

解除劳动合同(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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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篇1)

得出给予劳动者补偿的情形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妁经济补偿

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时,用人单位还应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或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观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一方,并且属于劳动者故意的主观故意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给予经济补偿。

2.由于劳动者自身非主观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

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尽管这类原因不属于劳动者的主观原因导致的,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

3.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

即《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由于劳动者是弱者,用人单位也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期满时的经济补偿

凡属国有企业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用人单位应落实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规定。除此之外,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无约定,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对于那些一会儿是国企,一会儿是合资性质的企业,应在企业改制时,按规定及时给予劳动者身份、经济上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篇2)

甲乙双方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签订的合同。给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特此同意赔偿金将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起分_ _ _期支付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验证机构验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 _ _份,双方各执_ _ _份,验证机构留存一份,发送_ _ _份。

甲方:_ _ _ _ _ _ _ _ _(盖章)乙方:_ _ _ _ _ _ _ _ _(盖章)验证机构:_ _ _ _ _ _ _ _ _(盖章)

代表:_ _ _ _ _ _ _ _ _(盖章)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盖章)证明人:_ _ _ _ _ _ _ _ _(盖章)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劳动合同终止协议21.根据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决定解除年月日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2.证明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4.乙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履行合同不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1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乙方提出辞职;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甲方做出如下经济补偿决定:

1.不支付经济补偿的;

2.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终止协议3签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协议各方:

甲方:_ _ _ _ _ _ _ _(雇主)

(用人单位)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签订的劳动合同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的工资将支付给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经协商, 双方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并在本协议签订后自愿放弃因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全部权利。并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争议和纠纷。(包括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和之后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财产、文件和资料,并按照甲方的人事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推迟包括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所有费用。

(4)未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雇主(盖章):_ _ _ _ _乙方(签字):_ _ _ _ _ _

甲方-雇主(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解除劳动合同(篇3)

XXXXXXXX公司:

因本人 身份证号: 在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至今,贵公司未给本人缴纳社保(五险)(贵公司要求写《承诺书》才能工作的情况);贵公司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一)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四)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力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条)、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六条),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故本人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通知贵公司于 年 月日正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请求支付本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

签收人: 通知人:

年月日

劳动合同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本通知一式两份(公司、个人各留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现乙方根据《本省劳动合同条例》第33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个人原因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_____年月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权利的要求,同时乙方也放弃向甲方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所有权利;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三、本协议即双方签章好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确认:_______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3

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参加工作,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_______(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_______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

2二、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终止日之前将工作移交给甲方和用人单位,结清所有财务手续,退还所有公司物品。

3、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___________付款后,甲乙双方无未付款项和未尽事宜。

4、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5、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到甲方办理备案、转移社会保险、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能按时办理档案移交、社会保险关系、领取离职证明或办理其他离职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协商,并充分预见了签署本协议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无论签署本协议后发生什么情况,都不会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权利和义务。本协议履行后,双方没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也没有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篇6)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二、甲方保证在办理交接手续时,须将属乙方个人财产资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由于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时遭受工伤,工伤等级为十级,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工伤赔偿金元(已支付)。

四、甲方为乙方缴纳五险一金至年月日止。

五、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六、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权利。

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自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即生效。

九、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篇8)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

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程度、实际工作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的。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教育,或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应有的行政处分。如果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后,职工仍然不改正错误的,企业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主要指: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遭受损失;滥用职权,违反,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贪污、盗窃,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职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企业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国营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般给予3个月到1年的医疗期限。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根据不同病情适当延长,对于医疗期满以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至才可,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无过错。劳动者无过错,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 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这样做,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经营者的权威,帮助企业行政方面更好地行使职权,也有利于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稳定职工情绪。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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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乙方应当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

3、乙方工资结算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_____年_______月止;

4、其他:

5、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6、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双方于月订的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3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签订解除此协议时,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这样,可以防止员工把协商解除说成是企业单方解除,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万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提出还是员工提出的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企业是否须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这主要包括:(1)工作交接;(2)工作终止;(3)财物返还;(4)债务清偿;(5)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6)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在解除的是也要一份解除协议来白纸黑字的结束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对一些问题多注意。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4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现因____________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原自年月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未发生的___________费元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3、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的_____元保证金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协议的约定于本协议生效时向___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6、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5

提要: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甲方额外支付乙方______个月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支付乙方(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加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任职。现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甲方额外支付乙方个______月工资;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个月工资月工资支付标准为税前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发放乙方在职期间作为兼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计划生育______年度达标奖金____________元。

三、具有和其他在职员工平等参与______年度奖金分配的权利。

双方同意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本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盖章)乙方: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由乙方提出,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劳动关系。

二、乙方薪资结算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合同约定发放薪资期内结算到乙方工资卡中。(工资卡号: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为: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经济补偿金会同月的工资一并打入工资卡内(工资卡号:__________________)。(如产生税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如发生法律争议,乙方需返还甲方支付的补偿金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权利义务即告终止。今后互不追讨或承担对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包括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及福利等)。任何一方不得仲裁或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完结。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双方协商的赔偿金以及相关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经济赔偿金支付至乙方的工资卡账户(开户行:,卡号:,户名:),乙方应于收到款项后1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条。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根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签订以及双方履行完相应的义务后,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如下:

一、 解除劳动合同:

1、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签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于20____年12月21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 乙方自签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承诺在签定协议书后的当天内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乙方于20____ 年 5 月29日入职,在公司工作0年6个月23天,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标准和具体金额为:

(1)依据相关法规定,支付给乙方 1 个月的工资,合计金额: 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于20____年12月24日前办理完毕一切离职手续,在12月24日公司发薪时,已经将补偿金和12月份的薪资一并结清。

(3)乙方离职甲方实际还应扣除乙方应承担20____ 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的个人部分、乙方个人所得税部分。

三、此经济补偿涉及工作期间的所有劳资权益含合同、工资、休息休假、补偿、加班等。双方费用已结清,无任何劳资纠纷。同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表明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的各项权利义务已经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事项。

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姓名):

__年__月_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编辑根据您的需求整理了一份详细资料,标题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社会逐渐增强法律意识的背景下,合同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生效是国家对合同效力进行价值评估和判断的体现,也反映了国家干预的原则。请您收藏这篇文章!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篇1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停工留薪期满后: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工伤职工中,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至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五级、六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主动解除与工伤人员的劳动合同或裁减工伤人员。

【知识点】临近退休人员两个一次性支付递减: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xx〕25号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反之,在其它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工伤人员的劳动合同。(不包括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如果工伤职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工伤职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篇2

1995年4月,李先生被分配到一家集体企业。10多年来,李先生服从单位安排,在数个部门从事清洁、保安、销售等工作。20xx年6月初,单位发了一个通知给李先生,里面写到,单位和李先生的劳动合同即将在20xx年6月30日到期,因为李先生在单位工作已满10年,单位愿意和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由于单位存在债务问题,可能面临倒闭,所以要求李先生和单位的另一家关联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李先生收到这份通知后,马上找单位人事部门,表示不能认同单位的处理方式,要求直接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单位人事并没有答应。20xx年6月25日,李先生以快递的方式寄给单位一份申请,再次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李先生并没有等到他所希望的单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而是在20xx年6月30日收到了单位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要求李先生在5天内到单位办好离职退工手续。

于是,李先生拿着终止通知书,来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双方观点: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时,李先生出具了寄给单位的申请书以及快递单,表明他已经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向单位申请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李先生也不想继续为单位工作了。所以李先生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要求单位直接赔付违法终止的赔偿金。

而单位答辩称,单位已经通知过李先生和另一家关联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李先生自己放弃签订的机会。所以单位在原劳动合同期满时,通知李先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

仲裁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在单位工作已经满10年,符合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李先生已经明确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李先生签订。而单位要求李先生与其他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现在单位拒绝和李先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为由,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

最后,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单位支付李先生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实案实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显然,本案中,李先生符合第一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既然李先生符合订立条件,单位就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就无法律依据了;如果单位仍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终止。

对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李先生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单位直接支付赔偿金。现在李先生主张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又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两个条款,明确了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所以,本案中,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总合计算,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支付李先生2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篇3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xx年 xx月 xx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4.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x签订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x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 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x年x月x日止。

5、 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

6、 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7、 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8、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9、 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三)

同志(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工种 )系我单位(单位法人代码:□□□□□□□□-□)劳动合同制工人,与我单位签订了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因

原因,从即日起解除(终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一式六份:职工本人、职工档案、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管理

科、社会保险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存一份。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实践中应注意: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需30日后方可解除,这30日内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而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二者之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两种解除劳动方式经济成本相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劳动合同30日届满后解除,这30日内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和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成本一样;

2,二者风险不一样:第一种情况下,30日可发生很多事情,劳动者在这30日内仍存在工伤、患病、怀孕、意外伤害的风险,有这些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方式下,用人单位支付了1个月工资后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不会再产生用工风险;

3,实践中三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均需遵循其程序,比如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不能直接解除,需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解除,违反该程序的,将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

单位解除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并不适用所有单位解除劳动者的情况,只有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单位才用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希望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能够帮到大家。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篇5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这些问题您读读下文就会清楚了。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2、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篇6

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害怕一觉醒来就被单位给解除了。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法律是否规定了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通过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单位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与此同时,法律对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是作出了条件限制的,用以保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篇7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教育程度、实际工作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教育,或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应有的行政处分。如果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后,职工仍然不改正错误的,企业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主要指: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遭受损失;滥用职权,违反政策,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贪污、盗窃,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职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企业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国营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般给予3个月到1年的医疗期限。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根据不同病情适当延长,对于医疗期满以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至才可,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在《劳动法》规定四种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情形。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其劳动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里所讲的实际上就是“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构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形,同样可能发生在劳动者身上,当劳动者有这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已经不能再从事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分,但因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已经超过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三项情形,故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推荐专题:

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条件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适用该款要注意两点:

(一)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

(二)必须实在试用期内

解除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合同,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订立程序合法;

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中经过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经过公示。

(二)达到严重程度

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

(三)程序合法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劳动者的行为符合此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现行法律法规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力上必然会影响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解除伤残劳动关系职工合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并基于这种错误的认识而签订了劳动合同。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一方利用任何一种行为手段而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均违反了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当然允许利益受损者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

(一)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三)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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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篇1】

裁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7、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8、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裁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

a)月份工资:共计¥______元

b)相应比例年终奖:共计¥______元

c)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共计¥______元;

e)其它:共计¥______元;

f)其它扣款以员工离职交接表中所列资产移交情况为准。

3、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1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7、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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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及情形

(一)协商一致解除

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可分为三种情形。即:提前通知解除、可以解除、可立即解除。

1、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通知样本见附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可以解除(无须提前通知)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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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可立即解除(无须通知)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企业。

(三)企业单方解除

企业单方解除可分为三种情形。即:可以解除、提前通知解除、经济性裁员。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1、可以解除(无须提前通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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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提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书面通知格式见附件)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 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裁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和实施步骤,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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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企业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依照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禁止解除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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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劳动合同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以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的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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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做的工作

1、企业提前30日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请劳动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2、企业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3、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还员工的有关证件,支付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解除后,企业应当及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5、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6、企业对已经解除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保存二年。

六、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纠正。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企业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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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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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篇3】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销售人员已成为各企业不可或缺的一员。但是由于销售人员工作性质特殊,压力大,经常会面临合同解除的风险。本文将从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益、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合同解除后的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益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重要协议,规定了雇员的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权益。销售人员也不例外,他们享有劳动合同解除的权益。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有两种情况:雇主解除和员工解除。

在雇主解除时,雇主需要有合法合理的解除理由,如员工经常无故缺勤、工作态度恶劣、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此时,雇主需要向员工出具解除通知书,注明解除原因、日期和补偿金额等详细内容。销售人员可以在接到解除通知后,向人力资源或法务部门咨询相关法律事项,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被维护。

在员工解除时,销售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解除方案。如果销售人员因公司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如公司长期未支付工资或未按时支付社保等情况,销售人员可以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要求主张权益或向人力资源或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甚至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

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1.条件

雇主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 销售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适合公司的岗位;

• 销售人员多次无故缺勤,影响正常工作进度;

• 销售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操作不当,造成公司的维权损失;

• 销售人员不能满足公司的工作要求,或者无法完成业绩目标。

员工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 销售人员的人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 此前雇佣方未能履行其约定的薪酬、安全保障、休假制度等方面的义务;

• 原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导致销售人员无法胜任新的工作要求;

• 销售人员出现了严重的身体或心理问题,无法继续从事销售工作。

2.程序

不管是雇主解除还是员工解除合同,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解除合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通知另一方:不管是雇主还是员工要解除合同,必须第一时间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清楚说明解除的原因和时间。

• 进行谈判:通知对方后,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和谈判。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经济赔偿等权益方面进行讨论。

• 出具解除通知书:在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需要出具一份解除通知书,注明解除的原因、时间、补偿金额等详细信息。

• 在公司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报:如果有争议的话,需要在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报,由仲裁员进行调解。

三、合同解除后的应对措施

一旦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他们需要及时制定合适的应对措施,以便在未来能够更好地面对求职压力。下面我们来看看销售人员在合同解除之后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1.寻求法律援助:销售人员可以咨询一些专业法律机构,以便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保护自己的基本权益。

2.重新评估自己的技能水平:销售人员要重新评估自己的技能水平,以便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制定相应的提升计划。

3.积极寻找工作:在合同解除之后,销售人员要积极寻找工作,以尽快重新进入工作状态。

4.维持良好的心态:销售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不断提升自己的自信心和求职信念。在求职中,销售人员要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和潜力,以便更好地获得工作机会。

总之,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需要及时得到解决,以保障其劳动权益。同时,销售人员也要时时关注自己的职业发展,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以便在竞争激烈的求职市场中脱颖而出。

解除劳动合同【篇4】

销售人员作为企业营销的重要力量,其对于企业业绩的贡献不可小觑。但是,由于销售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使得企业对销售人员的岗位调配和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变得相对较为复杂。那么,如何妥善处理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成为了企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销售人员在企业中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工作表现和绩效往往受到市场情况的影响。因此,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各种解除情况,如清退、调动、辞职、解雇等。而这些解除条件往往是由销售人员的工作表现、市场行情、企业发展方向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

1.权利力量发生重大变化

当一方的权利权力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担任该岗位的销售人员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内容时,用人单位可考虑解除劳动合同。例如,由于企业已经接手新的业务板块,导致原有的营销模式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在的发展需要,或者是业绩同比大幅下滑,就可能需要调整或者解除该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

2.因公违法而导致职务丧失

如果销售人员因为职责过错以及违法行为导致职务丧失或者是被开除,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例如,销售人员因为利用职务之便在客户间进行兜售非法产品,或者是在业绩过不去压力下不惜用弊手段进行营销,都可能会导致其职务丧失。

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

如果销售人员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如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使得企业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此外,如果销售人员在服务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导致客户投诉或者是被惩处,也同样有可能被解除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

当双方之间存在无法协调的问题,或者是双方达成一致不续签的决定时,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也可消除。例如,由于个人意愿或者是其它原因,销售人员申请辞职或者是企业方面觉得该销售人员工作表现不够满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案

销售人员的岗位性质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动,决定了该群体常常面临着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那么,企业又应该如何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解除方案呢?

1.科学合理地进行绩效评估

随着企业的迅速发展,要求销售人员快速高效地推出营销计划实现销售目标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科学合理地进行绩效评估,不仅可以对销售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工作评估,还可以帮助企业和销售人员共同掌握现有市场状况,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当出现业绩滑坡等问题时,可以通过评估销售人员的绩效表现,找出问题所在,为解除劳动合同提供科学依据。

2.公正地运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企业需要运用合理的渠道和程序进行审批。此外,企业还应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明确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前置条件,同时也要强化管理和监督,确保用人单位运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更加公正合法。

3.用合理合法手段处理劳动争议

在遇到销售人员与企业存在劳动纠纷时,企业应该及时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处理,可考虑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营,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员工的利益、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综上所述,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应该结合行业的特点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环境,制定出符合其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的解除条件和方案。同时,企业要规范自身的管理体系,通过公正合法的程序来解决劳动纠纷,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发展质量和竞争力。

解除劳动合同【篇5】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增多,销售人员的岗位需求也不断增加。因为销售人员的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拓展和客户维护,他们需要有一定的销售技巧和销售经验。由于销售岗位的特殊性,销售人员的工作性质与其他岗位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销售人员的合同解除问题上,也有比较特殊的考虑。

一、何时可以解除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

在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上,通常有进行合同解除的情况,一些常见的情况包括:

1、协商解除:如果企业与销售人员之间存在合同问题或者在工作中出现矛盾,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该尊重合同,尝试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损失。

2、不正当竞争:如果销售人员违约跳槽,或者在与企业有合作的客户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3、销售业绩不佳:由于销售业绩是销售人员岗位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如果在合同期内,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持续低于规定的标准,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在考虑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时,企业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考虑劳动法规定。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应该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保障销售人员的权益,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2、合同解除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3、在解除合同之前,企业应该仔细了解销售人员的工作情况、业绩表现等因素,以确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4、由于销售人员的工作需要,销售人员在合同签署之前,需要受到较为详细的培训,以便提升销售和服务能力及素质。企业应该在这方面做出充分的努力,并在销售人员被解除之前,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培训,以减少对双方的损伤。

5、如果销售人员在合同期满之前提出解约,企业应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合同解除的影响与建议

在解除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后,企业和销售人员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比如自身形象的损失、商誉的损失等等。另外也会对销售人员的生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面对这种情景,企业和销售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特别是对销售人员而言,要时刻注意劳动合同的履约义务,做好工作,保证业绩,提前了解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和绩效评估政策。

2、企业应该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法规,做好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为销售人员提供必要、有效的工作技能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也是减少解除劳动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的一个重要举措。

3、若双方不愿意继续合作,销售人员应该积极寻找新的岗位机会,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不仅是对销售人员和企业的考验,而是对社会公平、担当起维护合法权益的责任。双方应该以诚相待、尊重合同,达成真正的合作共赢。

解除劳动合同【篇6】

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流程:

一、负责部门:人事处。

二、参与部门:人事处、财务处。

三、具体程序:

(一)人事处提供本单位的经过工会讨论并且走完公示程序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规章制度,尤其是据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

(二)人事处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证据;

(三)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四)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五)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后,财务处应当结算并给付劳动者薪资;

(六)劳动合同解除:在薪资结算完毕后,劳动合同解除;

(七)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八)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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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回执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收到某某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签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此回执一式两份,公司人事处与员工双方各执一份)

延伸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流的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篇7】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证 明 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身份证号 ,

住址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因 ,根据《劳动法》第 条 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元人民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篇五: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我单位 同志,性别: ,年龄: , 年 月月工资 年 月 日因 终止、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该同志合同鉴证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均应填写本证明书。

2、本证明书一式五份。单位、个人各一份,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争议处理处、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保险办公室,各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篇8】

销售人员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业绩直接关系企业的盈利与发展。然而,在销售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销售人员的工作稳定性较差,一旦出现业绩下滑等问题,企业很有可能解除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那么,如何正确处理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不仅能保障企业的利益,也能有效维护员工的权益呢?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工作能力不能符合所需的从事工作的要求的;(三)因改变经济制度和组织结构,需要裁减人员的;(四)其他不能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客观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操作

在企业管理实践中,销售人员的业绩波动比较大,也是企业裁员的重点对象,那么,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应该如何具体操作呢?

1.协商解除

如果销售人员的业绩不佳,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一方面企业可以向销售人员提出业绩改进的要求,给予改进机会。如果销售人员经过改进仍未达到企业的要求,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减少企业的诉讼风险,也能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2.经济补偿

若是销售人员的业绩不佳,不能满足企业要求,企业又不想保留该人员,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减少诉讼风险,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并且能够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形象。

3.严格合同解除

如果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出现违法违约行为,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企业可以采取严格的合同解除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严格执法,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权益。

三、注意事项

1.认真制定劳动合同

企业应该认真制定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充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在销售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企业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避免违反国家法律,损害员工的利益。

3.妥善处理员工权益

在销售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企业应该妥善处理员工的权益,充分尊重员工的利益和尊严,避免损害员工的权益。

4.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

企业在解除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维护企业的形象,以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结论: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企业认真对待。企业应该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尊重员工权益,遵守国家法律,合理运用解除方式,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只有在正确处理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中,才能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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