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的句子 · 作文

【#作文#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17篇#】作文的好坏是评价语文能力的重要标准,写作能够培养我们的审美观和审美能力。优秀的作文,字迹工整和语言流畅是关键,值得参考借鉴的优秀作文有哪些呢?请仔细品味本文希望你会喜欢。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1】

父亲的爱,一点一滴都是记忆间最美的花。

父亲极爱花,院子里、阳台上,全是他亲手栽种的花。闲暇无事时,他总在花丛里转悠,侍弄着他的宝贝,逐逐地,仿佛自己也活成了朵花。

鸦青色的天空尽头布满铅灰的云,毫不怜惜地吞噬最后一丝微弱的日光,豆粒大的雨砸落地上,溅起层层水花。我急切地拉拉身上的棉衣,在校门口踱来踱去。‘‘这么大的雨,父亲可怎么来?’’我懊恼地蜷在角落。夏天的雨是粗犷的,久未停歇杂乱的雨声中,传来一串清脆的铃响,一个模糊的身影闯入视线,是父亲!他踏着那破烂的自行车,用力蹬着车,在风雨中穿行。单薄的雨衣抵不过这猛烈的雨,一击即溃。父亲的身上湿透了。我坐在后座上,撑高了伞,想要挡住父亲头上,他厚厚地回头笑笑:‘‘没事,不怕。’’我脑海中渐浮现出那雨中蓬叶倾过来,遮在红莲前的情景,不禁热泪盈眶……

父亲似莲叶,那为我遮风挡雨的爱和莲般开于我心间,成为难以忘怀的记忆。

太阳毫不留情地放射着光芒,连天边的云彩也被灼伤,躲得无影无踪。父亲倚着行李柜,抹着额角的汗。‘‘七楼是吧?’’我弱弱地点着头视线徘徊在父亲瘦削的肩和地上沉甸甸的柜子。他抓住两端,涨红着脸用力往上抬,一把扛在肩头。一步,两步,一层,两层,父亲的脚步愈来愈缓,喘息地愈发粗重。‘‘我来帮你吧……’’我抬手扶住将滑下的席子。‘‘没事,我在。’’父亲露着憨厚的笑,提了提肩上的柜子,轻松地哼着小调。可我分明看见他颤巍巍的双腿和颈上如雨般的汗。我心绪中忽见出那风中桂树摇晃着,挡在桂花上的一幕,不禁泪湿眼眶……

父亲似桂叶,那为我历尽艰辛的爱如桂般开于我心中,成为无法忘却的记忆。

明月别枝,街上熙熙攘攘,尽是来赏花之人。我在五光十色中东窜西窜,父亲只是一路慢慢随在后面。那兰花很美,却终不及父亲院中的那般清秀灵气。他冷不得问道:“还认识路吗?”我摆弄着眼前的兰花,不以为然。“都一年没来了。”“一年很长吗?”“365天呢,多长啊!”父亲沉吟许久,地说:“我看了你十四年,怎么一点也不觉得长……我的手停了下来,整个人愣在那儿,内心却如江涛翻涌。我眼前闪现过父亲与我一同栽下的每一株兰花的摸样,不禁泪如泉涌……父亲似兰花,那淡淡却温暖的爱如兰般开于我心头,成为挥之不去的记忆。

父亲似兰叶,永远守护着我;他亦如花,永远开在我的记忆间。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2】

当白皙的指尖触到那因时间长而风干的桃花时,仿佛从远方飘来了一股幽香氤氲在我的周身。我轻轻扬起嘴角,在旖旎的花香中捡拾那年的桃花。

“妈妈!妈妈!”稚嫩的童声响起。

前方长发飘飘的女人转过身来,露出母亲独有的笑容:“怎么了?”

“我们去看花吧!”水汪汪的大眼睛骨碌碌地转着。

妈妈拉起我小小的手,慈爱的笑容在脸上漾开。

走在乡间小路上,春意便立刻涌了上来:绿油油的麦田覆盖了土地,细细碎碎的野花绽开笑容,柔和的微风没收了寂静。

一株矮小的桃树耸立在路旁,那娇嫩的粉色在绿叶的衬托下愈发动人。

我松开了妈妈温暖的手掌,跑到桃树前目不转睛地盯着桃花,踮起脚尖企图摘一朵赏玩。

妈妈快步走来拦住了我不怀好意的手。

“如果你现在摘花,别人也摘花。那么桃树是不是只剩下绿色,也无法结桃子了?!”妈妈语气强调。

我机械般点了点头,站在桃树旁等待判决。

“我不是想打你!只是告诉你一些做人的基本品德。你现在认为花好看就去摘,那以后别人有更好看的东西,你就去抢吗?!”妈妈抚摸着我的头发,语重心长。

“孩子记住面对好东西不是占有,而是保护好它们!少妈妈仰望蔚蓝的天空。

细碎的时光从指尖悄然滑过,往事离我们越来越远,可那朵桃花的幽香却永存记忆。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3】

人间无爱,瞬间成为永恒,永恒的惆怅与忧伤。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你还不来,我怎敢老去。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那么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有些人一直没有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

有些事一直没有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再做了。

有些爱一直没有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原因

把彼此分开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

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道,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4】

Dear J:

问候你。很抱歉写信给你。今天我才发现,我原来害怕很多事情。

因为剖了两颗智齿,我四天几乎不敢张嘴,只吃软的食物,谁知道医生太敬业缝合太好,血流不出来,全渗在肌肉里,结果导致咬肌粘连,想张嘴就只能硬掰。我自己当然下不去手,医生掰的时候,我才知道疼是钻心的。

原来我这么怕疼。

我妈被我的尖叫吓哭了,我很意外,于是我又知道了,原来我怕她的眼泪。

还有,还有,酒桌上那个文雅的大叔,他后来醉醺醺地拍着我说:“以后你有什么都要说,你就是,太文静了。”真可怕,局外人的评价太清晰客观了,有时直接得让我都怀疑我是不是自我忖度定位错了。这种好心让我难过,不知道为什么。

我眼泪决堤,我犹疑不决,可我只敢在厕所照着镜子看这样的自己,我连粗气都不敢喘,我用冷水浸湿毛巾捂着口鼻,我害怕门外的人们察觉到我的情绪。

夜深了,我缩进被子,我害怕感冒,于是又穿了外衣躺进去。一关灯我就陷入一种情绪,好像很享受这种流泪的感觉。我疑心自己PTSD或者躁郁,好像这样就有了借口接受这样的自己一样,可是查了又查,也不是。浏览定义的过程中我逐渐平静下来,好像那些激动的情绪突然又离我好远去了。

哭到激烈时我特别想去谈一场恋爱,可是细细问自己,不是的,我只是,渴望占有一个人,他有义务听我24小时无论什么时候的`倾诉,把我的疯狂告诉他,把我的冲动告诉他,把我的悲伤告诉他,而他不会随意到处告诉任何人。我太了解女性,这样的事她们做不来。

真遗憾,我原来一点也不坚强,我原来像大多数女孩儿一样,是个极其爱哭的胆小鬼。

很抱歉写给你这些,原来我才刚刚开始接受,我也是个普通的、娇弱的女孩子的事实。

或许是我该多出去走走。太阳初升时一切又都会又好起来,而我也是时候接受这个普普通通的我自己了。

最后祝你一切都好,希望你快乐。

Night night.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5】

初冬时分,小雨顺应着季节的变迁迎合着,带给人们微微的寒意,偶尔飘落的树叶也失去了昔日绿的色彩,再次证实了季节的轮回。

也许人们并不喜欢这个季节,我却对冬季情有独钟。在这悄无声息的冬季里,我可以让狂噪不安的心平静下来,回想着春日里那百花盛开,夏日里那绿郁丛丛与蛙蝉和鸣;秋日里那硕果累累,冬日里那白雪皑皑,红梅初放的迷人景象 ......

有人说冬季是个安逸享受的季节,我很赞同。难得的清闲时间,坐在桌前,轻声地诵读着文友们的美文,品尝着今春新采摘的金银花茶,顿觉神清气爽。兴奋时写上自己的浅识拙见,尝试着吟诗作赋,多了些和家人一起聊天的时间,谈生活,谈趣事,其乐融融。

冬日的暖阳轻洒在人们的身上,人们贪婪地享受着,依偎着,仿佛在聆听着彼此的心声,时尔轻语,时尔微笑......在楚河汉界里平分江山,在王子和皇后间调解奔波,亦至于唇枪舌剑,面红耳赤,亦至于拍手跺足,哈哈大笑......

冬日里,漫天的雪花轻轻洒洒,满山遍野。你看那山川河流,你看那禾田房屋...银装素裹,玉树琼花。此时,整个世界洁净如冼,少了肮脏,少了丑恶,多了神圣,多了美丽。雪儿净化了环境,净化了空气,净化了心灵。

冬日里,我享受着少有的安静,述写着特殊的.季节情怀。内心充满着来年的希望。这个冬季里,也许少了遥池之花,少了寒冷......少了华丽的词汇来装饰它,我依然想把我对冬日独有的情怀分享给大家,让你不畏寒冷,不拒寂寞,让我们在洁净且安静的冬日里,尽情地享受这安逸的时光。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6】

面对一盆黄腻腻的面糊,我原本激动的心情立马变得有些沉重,用筷子搅一搅,我的心立刻悬了起来。说好浓稠的面糊怎么变得清汤寡水了呢?这样的面糊怎么烙得成饼呢?

油锅已经烧辣了,油花“滋啦、滋啦”的在油锅中碰撞着,滚烫的青烟徐徐地向厨房上空飘去,我的心忐忑不安,我真想把面糊倒掉,但是,还来得及吗?

我挠着头发,我突然想到了一个点子!我直接把一整碗小葱倒进面糊,飞快地搅拌两下,待葱花一浮上来,上面就均匀地抹了一层面糊。

接着,我一只手捂着脸,然后一下子把葱花碎倒入油锅之中,油烟一瞬间就将整个灶台笼罩起来,油花肆无忌惮地灼烧着葱花,还时不时发出“砰”的一生巨响,把被炸得面目全非的葱花弹到灶台和地板上……

油烟散去,战场上一片狼籍,我战战兢兢地夹起一块葱花,刚放进嘴里,我立马愁了,又苦又咸,还刚好赶上口水涨潮,一瞬间,直接充满了口腔的每个角落。一咬,上面那层被打得深黑的盔甲已经硬得不使劲是咬不动的了,而下面那层又被油泡久了,软唧唧得。难吃!真难吃!又有一些残余的面糊,十分不均匀地裹在葱花上,成了一个大圆球。

难吃!真难吃!

我受宠若惊,忽然感到眼前这份油炸葱花中散发出异样的芬芳。

这芬芳总是难以忘怀,不停地在我煽动的鼻翼间穿梭;这芬芳挥之不去,渐渐地弥漫在空气之中;这芬芳永不磨灭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7】

闻着花香,厌倦了鸡汤,真正的香味在哪里?哦,在记忆里!

父亲是香味的代名词,因为他总能散发出淡淡的香味,交织着我浓浓的回味。这真是一种独特的香味,清新淡雅,悠远幽静,没有甜腻的感觉。啊,是的,这就是我苦苦追寻的记忆中的芬芳。

在我的世界里,爸爸似乎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三头六臂的人,仿佛自己刀枪不入,但为了陪女儿,爸爸可以像孩子一样陪着她玩,给她不一样的惊喜和快乐。

作为独生女,从小就被父亲宠着。小学三年级转学时,父亲肩负着照顾好我的重任。早上为了不让我上学迟到,他会用强大的意志力支撑,和我一起起床。我刷牙的时候,他站在后面给我梳头。这是我父亲几十年来第一次为一个女孩扎头发,但效果并不理想。凌乱的头发就像一把破扫帚。这是什么扼杀马特的非主流风格,来自埋没爱情的家庭?我嘟囔了一句小嘴,生气地说。父亲见我不满意,瞬间慌了,马上放下头发,又打理了一遍,梳理了N遍,终于总算看到了。然后,他送我上学。即使学校离家不到五分钟,他也一直坚持每天送我到学校门口,直到他看着我进学校大门。

为了扎头发,爸爸每天都不厌其烦地练习。慢慢地,他对它越来越熟悉了。不管是马尾辫还是猪尾巴,他都能轻松拿着。原来粗线条的男人也和女人一样细心。这是对自己宝宝的改变。

我总有起床的感觉。这时,父亲变成了一个温柔的构图,骑士,把我所有的温柔和宠溺都给了我,直到我放声大哭大笑!

冬天的第一场雪,我要踩上去,爸爸会和我一起踩上去;节假日,爸爸经常带我去河边,吹着夜风,欣赏大自然的美景。他一直保护我,校霸和床下的怪物都不能碰我,所以我可以在爸爸的保护下安静的睡觉。他的胸永远是我温柔的梦,温暖舒适。我是他掌中之宝,我坚实的肩膀是我的皇家坐骑,从而向我展示了全世界。不管我有多忙,爸爸都会抽出时间和我聊天,耐心的回答我奇怪的想法。能放下所有工作陪我的人,也能陪我玩无聊的游戏,哪怕两个人一起安安静静的下棋。你可以随时收拾行李,只是带着女儿去短途旅行。愿意和我一起放纵自己的想象力,会引导我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我甚至给我的玩具洗澡。我的童年是如此的芬芳,有父亲陪伴。

爸爸告诉我,即使是女孩子也要懂得责任这个词,对自己的行为和承诺负责,不要轻易伤害一个人的心。这不仅是男生,女生也是。作为一个女孩,她必须学会独立,经济独立,思想独立,人格独立。谁让我不开心,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爸爸不会让我女儿受到任何伤害的!他坚定地说。

我忠诚的骑士,你的公主不会让你失望的。你一生都在照顾守护着我,一路上散发着芬芳,让我永远忘不了家的方向,忘不了迷失路上的爱的滋味。

爸爸,你和我一起长大,我和你一起变老,你的芬芳永远在我的收藏里。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8】

上帝让我们在那六年前的金秋相遇,如今又将我们分开。虽然我们很讨厌上帝将我们分开,但上帝并不是无情的将我们分开,他留给了我们一份珍贵的礼物——回忆。让我们从心里拿出这份礼物我们会尝到那无限甜美。

刚入学时我的学习情况并不是那么理想但同学们都愿意帮助我,和我交流,和我玩耍。这使我很感动,我要感谢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同学们。

记得有一次,我上课发言,那时我总是很胆小,上课不经常发言,那一次,不知为什么我终于按奈不住了,我的手颤颤抖抖的举了起来但很又放下了,我又再一次的将手举起但又准备入下时,安老师您发现了我。您将我叫起,我双腿抖了两下站了起来。安老师您发现了我。您看出了我的紧张,您让全班同学为我鼓掌,这使我很感动。就这样我抖着声音读完了那首诗。安老师您也许忘了那件事,但我却深深的记到了心时。是您让我今天有在那么胆小。我要感谢您。

这六年里发生了许多事,这里面有高兴,有生气,有哭泣,有伤心……这份回忆是烙在心上的,它是我精神上的食粮,它会伴着我上完初中,上完高中直到逝世。因为我有了这份回忆我会勤勤恳恳的学习,会认认真真的做事,会……因为我有了这份回忆我的生活才会光彩,才会光明,这份礼物是珍贵的,愿这份礼物能在天地之间得到永存,愿这师生的情感,这同学的友谊日久天长。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9】

太阳高悬,一扫连日的阴霾,随天气变得灰暗的心情也放了晴,轻松愉悦着。不如收拾过去的行装带着好心情重新出发吧。

还剩下一个抽屉,我就把整个屋子都收拾完了。已是有些气息微喘了,拉开最后一个抽屉,却突然感觉心如沉水,钟表的指针停止转动,然后逆时针回转了一格又一格——那是我所遗忘了的吗?

抽屉里因为拉开时力气过大有些乱了,却不难看出原本的码放整齐——都是我曾珍视着的吧。我坐在地上,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细细地看。

贺卡。有厚厚的一摞,拿在手上是有分量的,用密封袋细致封存着,并未染上尘埃。从上至下,日期由远及近,最下面一张,印染着可爱的粉色小兔子,看看日期,竟是六年前的——原来已过了这么久。一张一张打开,图案从可爱的小兔子变成了清雅开放着的花朵;笔迹从一笔一划的稚嫩变得龙飞凤舞……我好像又看见了那一张张阳光下冲我笑着的脸,像盛放的花朵。最近的一封是两年前,后来的都要去电子邮箱里找了。

书。《新华字典》和《格林童话》。《新华字典》是爸爸送给我的,在我即将踏入小学校园的时候。他在第一页写上了我的名字——还是那样熟悉的字迹。他教会了我用字典,后来我的名字都是自己写的。《格林童话》,装帧精美墨迹清晰,这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小时候我极讨厌安徒生童话而偏爱格林童话,至于原因现在却记不清了。我曾以为这本书遗失了,没想到封面上的烫金字体却依然闪耀。倒是《安徒生童话》现在成了我的案头书,闲来无事就要翻上两页。

作文和日记与诗。语言简单,文字稚嫩——那是曾经的我所写下的,一笔一划都显示着我对文字的认真与郑重。我细细读着,一字一句,眼眶却有些湿润了,我再也写不出那样的东西了——我能用华丽的辞藻堆砌出一个句子一篇作文却再不能怀着虔诚写字。当初写下它们的心情我已淡忘了,伴随着记忆模糊我是否丢失了更多?除了那些大小不一的纸张,还有两个本子,是极精致的,一本是日记,另一本上写着几首小诗——或许称不上是诗,只是几个琐碎的句子罢了。日记记得零零散散,最久的一次间隔甚至接近一年,记的事情也不过是稀松平常不值一提的流水账,却让人很是怀念那时的简单快乐。还有诗,后来也不再写了。再没有了为本子的漂亮而“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心思,和勇气。

姐姐送我的洋娃娃穿着她漂亮的衣服静静躺在那里;花花绿绿的糖纸褪去了曾经的鲜艳;求妈妈买来却没用几次的二十四色蜡笔;上课时偷传的小纸条……这些都是我曾珍藏在记忆里的宝贝啊。

阳光透过纱窗细碎地洒到屋里,空气中漂浮着的尘埃也放着微光的样子。我记忆里的宝贝,明媚如斯。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10】

跟一位朋友聊起今年的计划,我的计划简单到只有写作这一项,她的计划抛过来,华丽丽地砸得我晕头转向。她有正式工作,不像我,无业游民一个。但是,她的计划都是工作之外的,我数了数,有四项之多。读书,健身,学英语,写作,每一样都足以让人忙乱不堪了。

看着她的计划,我阴恻恻地想,你就装吧,看到时不忙死你,看你能坚持多久!那之后,我就爱上了翻看她的朋友圈,想看看她被生活拖得筋疲力尽的嘴脸,想看看她到底什么时候放弃。

结果很让人意外。从她不时发出的健身照片,以及不停更新的文章中,我知道她一直在坚持。更关键的是,她没有如我想象中那么忙乱到一地鸡毛——人家有时间旅行,有时间做一顿精细的美食,有时间梳妆打扮买新衣,甚至,还有时间在网上跟人瞎聊。

我想知道,你工作那么忙,还做了那么多事,学了那么多东西,你都是怎么做到的呀?朋友耐心解答了我的疑惑。她说,其实很简单啊,我每天花半小时健身,健身的同时学英语,花半小时读书,再花一小时写作,总共也就两个小时。其他的时间,都可以自由活动。有人随便翻翻朋友圈不是也得好几个小时?

我的下一个问题是:每天花这么少的时间,你怎么保证效果?朋友答:很简单啊,每天都做,养成习惯,从不间断,坚持下去,就会有惊人的效果。

什么在她嘴里都简单,这让我很不爽,但不得不承认,她的话很有道理。我们很多人要学一样东西,总是巴不得一个月就有奇效,因此加班加点,把生活弄得兵荒马乱,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我们都羡慕别人能够过得从容轻松,但是有太多的理由让我们没有办法轻松。真相却是,我们太急功近利,不擅长放长线钓大鱼。

我们总想一夜暴富,用最短的时间成功,用最短的时间减肥,用最短的时间变漂亮,用最短的时间学会一门技能,用最短的时间练出肌肉。我们总是等不及,我们总是试图用最少的时间、最少的努力,得到最好的结果。结果就是,要么我们累得鸡飞狗跳,忙得连顿饭都没时间吃;要么我们实在坚持不下去,中途放弃了。

认识一位作家朋友,每次看她的朋友圈,都觉得这家伙完全不务正业。她会在别人工作的时间跑到咖啡馆,会邀朋唤友去参加展览,还会在堵车的天儿跑半个城市吃顿美食,还有很多的时间在网上闲聊瞎逛玩游戏。当然,也有干正事儿的时候,比如出个差,谈个作品版权什么的,比如弄个签售会,跟读者见见面什么的,比如上个访谈,增加一点影响力什么的。

感觉她每天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吃喝玩乐兼各种杂事上了。可实际上,人家出版了几十本书,有网络小说在连载,有剧本在写,每年都有几百万字的写作量。很多人加班加点,经常伏案到凌晨,周末也不休息,恐怕写的还不到人家十分之一。

这么多的字,她是怎么写完的?答案很简单,一个字一个字地敲键盘敲出来的啊。只不过,她敲得很有规律,她从不睡懒觉,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准时开始工作,到九点结束,剩下的时间,就可以从容轻松地吃喝玩乐了。

每天两三个小时,好像很少,关键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她从未间断。因为每天写成了习惯,往电脑前坐的那一刻不会觉得痛苦,而不间断地写作,让她的速度越来越快,所以,每天两三个小时,十年坚持下来,完全可以创造奇迹。

童话大王郑渊洁每天早上四点半开始写作,六点半结束,然后一整天的时间都可以轻松从容,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他一个人支撑一本杂志,书一本接一本地出,是名副其实的高产作家。我一直以为,他肯定忙得没时间吃饭,可是他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清闲的人。如果说有秘诀,那就是每天写作两个小时,从不间断。

为什么我们那么忙,却又什么都做不好?

想想我们从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到认识那么多的字,掌握那么多的生活技巧,学会那么多的知识,感觉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啊。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从来没有觉得这有什么艰难,因为从幼儿园开始,我们一直都在不间断地学习这些东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以,虽然我们一边上学一边谈情说爱,一边上学一边各种捣蛋,我们还是慢慢学会了那么多的东西。

你一天做了多少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每天做了多少事。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你偏要一个月减肥成功,偏要一个月背诵一万个单词,偏要一个月写一百万字,你肯定会忙得脚不沾地,肯定没有办法轻松从容。而如果你把任务切成无数个小块,每天都去做一点,你就会过得从容而轻松。这样,当然也更有利于你长久地坚持下去。只有长久的坚持,才是真正有意义的。

所以,现在你应该明白了,想要努力上进,又想要过得轻松从容,最好的办法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慌不忙,每天进步一点点。

一次假期后刚上班的第一天,我和雀子聊天。她说,我很不开心,感到前所未有的不安和孤独。我特别不喜欢这样的状态。

我问,你怎么啦,得了假期综合征了吗?

不是,老邓明天又要出海了,这次是太平洋航线,大约十个月的时间。她郁郁寡欢。

雀子是我的闺蜜,我俩可以分享各种小秘密。她是一个乐观、独立、果敢的姑娘。老邓是她的男朋友,理论上讲应该是未婚夫。老邓是一名海员,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差不多二百多天都漂在茫茫大海上。

去年夏天,老邓休了长假,说想休息一段时间,好好陪陪雀子。雀子开心了很多天。俩人在天气晴朗时去湖边晒太阳、钓鱼,然后喝野菊花冲的大杯水;手拉手看电影,去花卉市场买一盆一盆的绿萝、吊兰,摆在冬暖夏凉的阳台上;去超市买食材,做老邓喜欢吃的韭菜鸡蛋馅儿饼和栗子蛋挞……

老邓在的时候,雀子通常是不出来陪我喝茶聊天逛街的。她全心全意地陪着他。她习惯了他的存在,但是他又一次要离开了。人是群居动物,都会害怕突如其来的孤独。雀子说,等老邓走后,她要养一只小猫或小狗,陪着自己。

末了,雀子说,其实被留下来的人才是最孤独的,还要站在原地安静地等待。然后,硬生生地给我挤出了一枚笑容,那笑容像躲在寒冬雾霾里的那一抹朦胧的太阳。我突然很心疼眼前这个身形单薄的姑娘,是得有多大的勇气才可以一次又一次面对长久的别离,而且是连三天一通电话都没有保障的异国爱情。还要在等待的日子里,保持优雅向上的姿态。

有一个周末中午,我做了个梦,梦中妈妈在厨房做饭,妹妹在庭院里和爸爸聊着她期末考试的成绩,只听到有敲门的声音,妈妈喊我,墨儿,小王同志到了,赶紧起床吧。我寻索着浓浓的香甜味儿,在想我到底是该穿黑色的长裙子,还是穿米色的棉布衬衫和牛仔裤呢?然后就醒了。阳光穿过玻璃窗打在白色花朵的床单上,打在散落在床边的红色毛衣上。我呆呆地躺了好久,才恍然醒悟,哦,家里哪有人啊,在这个房子里,这个城市里,只有我自己。也许这就是孤独吧,突然惊醒的午后,发现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老实讲,每一年我最讨厌的,就是春节假期过完刚来上班的这段日子。因为我是一个长时间独处的人,除了上班时间,几乎都是一个人。但是一个人时,我会努力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我可以看电影、看书、写字、运动、画画…….找各种事情去做。所以,孤独并不经常来我家串门儿。但春节假期打破了我的生活节奏,我每天跟家人、朋友在一起,热热闹闹的,不觉孤独。一到了上班时,我就开始感觉很失落,心里空荡荡的。

许久以来积攒的强大勇气,就像一只气球一样,经历了热闹喧哗的美丽时光后,砰地一声爆炸了。孤独无声无息地把我淹没,然后又需要吸气呼气,重新积攒力量去充满另一只气球。像我这种内向、慢热、不习惯用语言表达自己内心情感的人,往往需要躲在自己安全空间内调整几天,才能整理好心情再出发。

昨天在QQ上,雀子跟我讲,她找了一份兼职。她有一个朋友去了佛罗伦萨,半工半读,没时间照看网店,于是她接手帮忙打理网店。那是一家布艺窗帘的网站。雀子说,店里有安装师傅,也有客服,她就负责平时主页面的更换、配色和设计排版。我说,你拍照技术很赞,但是网页设计你可以么?她说,没关系,Photoshop我还能做,一直以来,只要与设计相关的元素我都非常感兴趣,所以我已经决定跟着视频学习Dreamweave和Flash,我想让自己的生活多一些乐趣和色彩。

上一次老邓出海后,雀子跟着大卫学习摄影,她聪明好学,心思细腻,常常捕捉一些感人心扉的镜头,后来还参加了公司举行的摄影展。那次,她参赛的作品是《停留》,是她去海边写生拍下的照片。一望无际的大海与浅蓝的天空接连一片,海浪开心地拍打着沧桑的礁石,一枚红蓝条纹的小船系着岸边,小船静静地望着汹涌的大海,不知疲倦,船身上的漆脱落得斑斑驳驳。照片获得了二等奖。从这张照片里,我读出了小船的孤独和雀子的思念。

上上次老邓出海后,雀子报了舞蹈班,跟着老师学习恰恰和拉丁舞。半年下来,瘦了五公斤。看着她纤细的腰身,我又一次咬牙切齿地决心要减肥。期间,她还报了广告设计的成人选修课,熟悉掌握了PS和AI。并且从一家传媒公司的文员成功跳槽到一家上市房产公司做策划师,主要负责广告推广工作,年薪翻了两倍不止。

雀子说过,像我种不思进取的人,每次下决心改变自己时,总是在我最孤独的时候。我痛恨这种孤独的状态,孤独伴随着不安刺痛我的内心,所以就迫切的渴望通过自己身的强大去改变这样的状态。老邓每一次出海后,没人陪我时,我就赶紧找点事情做,不至于太冷清。我想把自己的生活塞得满满当当的,这样每天都是多姿多彩的。

我呢,一个懒癌晚期患者。王先生陪着我时,我只需要每天上班,其他一切不用操心。我不学做菜,反正有人做;我不学开车,反正有人送;我不整理房间,反正有人整理;我不搬重物,反正有人来搬;我不缴物业费、水费、电费,反正有人缴;我不去取快递,反正有人取……

可是,王先生在另一个城市工作,每年至少两百天的日子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日子嘛,总是得自己过。所以,每当下班后自己又不愿意在外边随便吃点晚饭时,那就自己做点吧,自己最了解自己的胃嘛。吃完饭,也没人跟我聊天贫嘴时,就找些自己喜欢的书读读。人丑就要多读书,人笨要多读书,人懒要多读书。那么,我又丑又笨又懒,更没有理由不多读书。

我还有个兴趣,就是写字。从去年五月份在网上写文字以来,陆续收到一些好评和喜欢,我很快乐。我发现写字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继而发现孤独感渐渐远去了,独处也可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今年是王先生去另一个城市工作的第三年。渐渐地,我发现我学会了自己做菜、自己养植物、自己开车去陌生的地方度假,学会了管理时间,也在逐步治疗自己的懒癌。这样想想,我也是有收获和成长的。

有人说陪伴是最好的礼物,可是我们这些没有礼物的人,也得学者自己送给自己礼物呀,我感谢每一段孤独的时光,感谢在这些时光中蹒跚的自己。

孤独,是给我们思考自己的时间,在一个人的日子里,我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这几天,好些朋友来和我交流写文章的经验。我从两个月前开始在网上写文,第二篇文章就有幸上了微博热搜,转发破十万,后来陆陆续续写过一些转发很广的文章,前几天一篇文章仅在一个公众号上就已经点击破百万。我算蛮幸运的。于是不少人来问我,有什么心得吗?

我真的说不出什么来。讲来讲去,也就是“内容为王”和“很幸运”这两句话了。

其实,还有未曾说过的。比如,别人看到我是写了短短两个月,就攒到了两万关注,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写了岂止两个月。我收到第一本样刊在20xx年。到现在,满打满算快十年了。这些年里,我收过的样刊摞满了书架。今年过年回家,我试图把新的样刊放进去,发现已经塞不下了。

可是,就像我会把样刊封存在角落里的书架一样,我一直讳谈自己是个写作者。如果有亲戚朋友问起,我都只推说自己是写了玩玩的。其实我写得很认真,却不愿提及这份认真。因为我害怕,怕被问起笔名,对方得知后茫然地摇摇头,说没听说过。十年之间,我陆陆续续换了几个笔名,躲在无人知晓的一隅,写着无人问津的文字。

得知我在写文的朋友们,最经常问的是:“你出过书吗?”抱歉,没有。我想写长篇,编辑A对我说:“你没有名气,所以你如果想写,我们只能让你替有名气的作者代笔。”我拒绝了。

后来在一家杂志连续发表了一些文章,编辑B跟我约长篇。我每天想梗想到凌晨,几易其稿,好不容易折腾出详尽的人物设计和大纲给她,她却再也没跟我提过。这件事就此被搁置了。

我想出一本自己的短篇小说,把十几篇文章发给编辑C,C对我说:“你粉丝不够多,我们要慎重考虑。”一考虑,就是大半年毫无音信。过了很久后我再问她,这才得知,她一直晾着我的稿子,还没有送审。

有一个因为写作而认识的朋友,走红了。有一天,我突然想起,之前每天都在朋友圈发自拍的他,似乎销声匿迹了。我好奇地点进他的头像,发现里面什么消息都没有,只有一条浅灰色的横线,休止符一样。我这才知道,原来他已经屏蔽了我,或者删除了好友。

遭到冷遇的经历,三言两语难以言尽。可是说真的,即使时时碰壁,我也从没有想过要停笔。

其实,我是一个挺务实的人,甚至有点功利。但是对文字,我却秉着超乎寻常的耐心。我不敢说“十年如一日”,但过去的这些年里,哪怕我知道可能再怎么写都摆脱不了小透明的命运,哪怕我知道自己可以拿写文的时间去做性价比更高的事情,我也从来没想过要放弃。

印象最深刻的高中时代,我租住在学校附近,学业压力繁重,自然没有人支持我写东西,于是我就偷偷地写。那时候我还没有笔记本电脑,便跟闺蜜借电脑,顶着冬日刺骨的寒风,骑车去附近大学的自习室,一个人一写就是一整天。听着键盘被敲击时发出的微弱响声,我会有一种莫名的满足感。

我随时随地将生活中的故事记录下来,即使最后大部分没能成为素材,现在看着那些生活记录,会有一种“噢!我原来还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奇妙感慨。

寂寂无闻的漫长岁月里,我靠着一份愚钝的热爱,一直坚持到现在。如果说两个月攒到两万关注是幸运的,那如果把战线拉长到十年,或许就没多少人会羡慕我了吧。

去年在台湾,我遇到一个身障者。他在人烟稀少的山上开了一家餐饮店,从当初的无人问津,做到如今风生水起,很多文人雅士慕名来访。记者的长枪短炮架在他的面前,问他是如何做出这个传奇品牌的。他说了这样一句话:做就对了,做久了就对了。

人人羡慕他的幸运,才开餐厅没几年就备受关注。谁曾知晓,起步阶段,所有事情都要他一个行动不便的身障者亲力亲为,甚至连抽水马桶都要亲自打扫。他特地用手机拍下被自己打扫得光洁如新的坐便器,投影到屏幕上,在分享会时,乐呵呵地说:“辛苦,但心不苦!”我竟然听得鼻子泛酸。

还遇到一个即将退休的导演,他说的两句话,让我印象极深。他说:“喜欢什么,就把它玩下去,玩一辈子,就对了。”他还说:“要有耐心,恒心。”每当想起这话时,我心中总是涌起一阵感动。他的话,对每一个追梦的人来说,是慰藉,亦是鼓舞。

我的云盘里,有个文件夹,叫“英雄梦想”。里面存放着我曾经写过的所有文字,有被录用的,有被拒稿的,林林总总,许许多多。

杜拉斯有这样一句话——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我把文字当做我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它曾经是藏在书柜里、无人看见的小小梦想,如今是被小小的一撮人订阅着的小小梦想。即使只是这样小小的成绩,我也深感自己非常幸运。因为这世上一定还有很多比我还努力的人,获得的关注却寥寥无几。

我有一个好朋友,十九岁就出第一本书,可以说是幸运儿。可是鲜有人知,她是在实习上下班的地铁上,写完了一本书。

我有一个喜欢的作者,几年前,她的主职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工作忙碌,但她一直坚持写作,甚至有时候地铁上挤得连座位都没有,她就站着拿着电脑打字。

这样的人,受到命运的青睐,也在意料之中。

我看过一个朋友的采访,当时他在的团队拿了一个全国性比赛的金奖,采访者问他们为什么能取得这样的好成绩,他们归结于“幸运”。于是,采访者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幸运,从来都是强者的谦辞。每个幸运者的背后,都有着与幸运无关的故事。

我非常钦佩那些靠努力付出得来成绩,却愿意归功于走运的人。他们很少在朋友圈发一些自怜求安慰的内容,心无怨尤,往往默默地把事给做了,却从不居功自傲。他们没有人定胜天的骄横,对生活永远抱着一种感激的、谦卑的心情。就算有天生幸运,也只有这样的人,当得起此等幸运吧。

有句话说,你只有足够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而我想说,你只有足够努力,才有机会拥有好运气。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11】

自从有了微信等社交软件,人们交友变得更方便更快捷。一群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聚在一起,聊过几句之后,掏出手机,互加联系方式,自此就多了一个好友。

我也是这样,在工作中或者在朋友聚会上,结识了很多仅有一面之缘的朋友。看着通讯录上那一个个多起来的人数,心里莫名地有种成就感,说不定以后有事能帮得上忙呢!

直到有一天,同事李姐问我:“加那么多人干什么呀?”“多个朋友多条路嘛!”我笑着回答。李姐冷静地反问:“那些在聚会场合上添加的人真的是朋友吗?你们平日里还有后续联系的有几个?”李姐一下子把我问住了。我木然地翻着微信通信录,里面有一大部分人自从加上后,就没再联系过。

“大家只是很偶然聚在一起,以后未必有机会再见面,即使再见面,也不一定会有深交,而留下了联系方式,也不一定会联络,联络了也未必有话说,成为真正的朋友更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李姐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想着李姐的话,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其实,每个人在心里都把好友分成了三类。一类是通讯录上所有人的名字,一类是曾经有过交情的朋友,一类是自己的至亲好友。第一类可能都是点头之交,谈不上有何交情,第二类可能是曾经的同学、朋友、同事,偶尔还会联系、相聚,有困难时可能会互相帮一把。第三类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小部分人,无论是否常联系,但在有需要时一定会竭尽全力去帮助。

所以,你不需要那么多好友。很多你忙着添加的`所谓好友,不过是可能永远不再联系的点头之交,这于我们于对方有何意义呢?不如用这些时间和精力,用心去对待存于你内心的那些朋友。你们志趣相投,互相了解,你懂得我的欢喜,我也明白你的悲伤,在彼此的生活中互相陪伴,互相帮助,这才是朋友的意义。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12】

每个人的记

忆深处,都有过开心的事儿,有过难过的事儿,但是这件事儿在我记忆深处,让我觉得这是最幸福的事儿!

还记得那是一个深秋的下午,我补完课回来,因为姥姥家离补课班很近,爸爸、妈妈平时也都很忙,所以我每次补完课都去姥姥家写作业,顺便解决一下我的温饱问题。

可是那一天,天突然阴了起来,乌云密布,还不时的伴随着一阵大风,然后就下起了雨。从补课班出来,我就打了一个冷战,头一缩,手插进了衣兜里,快速的向姥姥家走去。

到了姥姥家,我一开门,姥姥看见我身上的雨点儿关心地说:是不是你爸和***没告诉今天有雨呀?***也是,都降温了,还给你穿这么薄!一边说一边给我找了一件厚的衣服穿上,然后放好了饭桌,拿好了座垫放在了凳子上。这是等我回来吃饭呢!突然,我想起了学校的作业还有很多没写完,还是先写会儿作业吧。当我打开书包的时候傻眼了,学校作业我一样没带都落家里了。这可怎么办?我偷偷的看了一眼姥姥和姥爷,他俩正准备要吃饭呢!我抬头看看外面,雨越下越大,想着明天周一了,作业要是写不完,还得挨批评!于是我走向姥姥,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她,低着头张不开嘴,姥姥看出了我有心思,于是问我怎么了?我从嘴里挤出几个字姥姥,我学校的作业落我家了,今天必须写完姥姥二话没说放下碗筷问我:你的作业放哪了?我去帮你取!我小声的告诉姥姥:作业在我卧室的书桌上。姥姥转身就拿了一件厚衣服,打了一把伞出了家门。我看着姥姥的背影,慢慢的消失在深秋的小雨里。

姥爷这时候叫我吃饭,看着姥姥做的红烧排骨,我再也忍不住了,于是坐下来拿起筷子吃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姥姥回来了,只见姥姥额头上的几缕刘海粘在了额头上,顺着脸颊还不时的流着冰凉的雨水,手里的那把雨伞也只剩骨架了,而且还折了好几根,衣服也湿了。我看着姥姥的狼狈样,问姥姥这是怎么了?姥姥告诉我,她在回来的路上,由于风大,把雨伞挂(刮)坏了,她怕雨把我的作业和书浇湿,于是用坏了的伞布把我的书包起来,然后放在了怀里。看着姥姥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拿出了我作业,顿时我的脸上凉凉的,痒痒的,好像有什么东西悄然划过。

有的人觉得父亲的爱像大山,有的人觉得母亲的爱像清泉,而我觉得姥姥的爱像一股暖流,永远保留(改为:珍藏)在我的记忆深处!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13】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常抽出空来,看一些短篇励志文章,总会有所感悟的,那么短篇励志文章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是挫折使骨头变硬,是挫折使骨头发挥威力,是挫折使人们变得不可征服。——比彻

很久以前有一位著名的驯马师,他驯马的技术非常高超,经他驯出来的马力量超群,战无不胜,被人们称为神马。

熟悉驯马师的人都知道,每天早上,驯马师都会指挥着一群马绕圈跑,这其中有雄健的成年马,也有很小的幼马。驯马师的助手则一边呵斥着马,一边抓着马鞍左右跳跃,看起来活像马戏团的特技表演。到了中午,草原上的太阳很毒,驯马师和他的助手趁着这个机会骑马向沙漠深处驰去。黄昏时分,当他们返回时,人们发现他们每人手上都拿着一把弯刀,仿佛出征归来的样子。这样,一批优良的马就被训练出来了。

驯马师说:“因为我要教会那些幼马跟在大马身后,学习听我的口令。没有成年马的带领,小马是很难教会的。如果我是老师,那么成年马就是家长,我在学校教导,父母在家中带领,任何一方都不能少。”

“那你的助手为什么要抓着马鞍左右跳跃呢?”

“抓着马鞍左右跳跃,就会使马的负重不均衡,进行这样的训练,是要教马学会平衡,保持稳定。

“至于在中午酷暑时分骑马到草原上去,是因为中午天气最为炎热,让马在一望无际、烈日炎炎的草原里奔跑,这是一种磨炼。只有经得起这样的磨炼,才能成为千里马。而手中的弯刀,是我们特意舞给马看的,刀光闪烁刺激马的眼睛,并发出战斗的声响。经历这种场面,还能镇定自若,就会成为最好的战马。”

力量超群、战无不胜的千里马其实也是经过无数次艰苦的历练才驯出来的。没有风雨的磨砺,必不能成才。人也是如此,没有经过挫折和磨难,就不会懂得欣赏雨后彩虹的绚丽,就不会有走过荆棘后昂起头来的那份坦然。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那种遇到难办的事只知道说“我不行”而不努力实干的人,怎么会取得成功?如果胸中怀着一个不倒的信念:事在人为,只要努力就会成功,努力,再努力,艰辛的劳动总有一天会结出硕果,每个人都可以浇开幸福的成功之花,在花开的那一刻,你会发现喜悦和笑容比花儿更加辉煌灿烂!正所谓:“年难过,年难过,年年难过年年过;事难成,事难成,事事难成事事成。”

事情的难与不难,其实都是相对而言,并不是绝对的,就看你是如何对待它们的。

有些人之所以不成功,就是因为失败过一次或几次,便丧失了原有的士气,觉得想要获得成功实在太难了,自己这一生根本不可能会事业有成。却忘记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至理名言。人生的精彩在于积极地态度,人生的可贵在于永不言败。只要你用积极的态度处理一些消极的事情,不惧怕失败,那么你就会发现世上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只要有心,难事也就不存在了。

人生的路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别人的路不是自己的路,只有自己去走了,才会有了自己的路。面对一些坎坷时不要退缩,不要气馁,一次不行,可以两次,两次不行也不要灰心,要记得,大不了,我们从头再来,从零开始。

人的一生是一个漫长的路程,不要因为成功或失败而放弃从头再来的勇气。殊不知一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殊不知,一次的成功也成就不了整个人生,成功的背后也许隐藏着巨大的陷阱。宠辱不惊,笑看云淡风情是生活对每个人的要求;从头再来,正确面对人生,是每个人对自己的渴求。不要放弃,从头再来将带你踏上成功的旅程!

我们都见过一种叫做“不倒翁”的玩具,“不倒翁”的重心在下面,所以无论你怎么推它、捅它,只要一松手,它立刻又会直立起来,因此,它永远都不会趴下。人生正是这样,由于不断地经受磨难,人才能变得更坚强。你从失败中学到的东西,远比你从成功的经验中学到的东西要多得多。

但是,没有人喜欢失败。因为,失败大多是一些令人痛苦的经验,甚至是让你的人生受到重创的体验。然而,无论是什么人,一生顺利且从未尝过失败滋味的人,是不存在的。不管你有多伟大,有多么的不同凡响,只要你是一个人,只要你是一步一步地走着你的人生之路,那么你就或多或少地经历过失败,只不过是轻重程度不同而已。

当然,你也可以不承认这一点,你完全可以说自己从未失败过,因为你的人生之路非常顺畅,你从未遭受过任何打击与一点点的失败。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你的人生毫无意义,你所谓的成功也是一种虚幻,因为,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生是枯燥的,是缺乏真实意义的,甚至说是不可能存在的。

其实,失败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不承认自己有过失败经历的人。因为在人生旅途中,失败是正常的,不失败才是不正常的,重要的是你面对失败的态度是什么,是否能够反败为胜。如果你因为一时的失败就一蹶不振,那么,不是失败打垮了你,而是你那颗失败的心把你自己打倒了。所以我们要豪迈地从头再来,战胜失败。

对于害怕失败的人,即使再容易办到的事情,对他来说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而对于勇于向前,敢于挑战极限的人来说,世上根本不存在办不成的事情。“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亦;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真正的难事,而取决于创建一个基于你自己技能和热情的领域。然而,你也必须知道你的局限。如果能够做到,那么,就不会存在办不成的事情。

每一次旅游之前,我们都会精心策划一番:去南方还是去北方?去几天?和谁去?找旅行社还是“驴行”?策划周全后我们才会上路,不然心里肯定会不踏实。

但面对人生这趟最重要的旅行,很少有人会做出规划后再上路,常常是摸着石头过河,走到哪里算哪里。待多年过后,眼看着当年与自己站在同一起跑线的人已远远把自己抛在脑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事情,在现实世界中是不会发生的,时间与空间,不会因为你的喜怒哀乐而产生任何扭曲。

罗斯福总统的夫人在本宁顿学院念书时,要在电讯业找一份工作,她的父亲为她约好了当时担任美国无线电公司董事长的萨尔洛夫将军。罗斯福夫人回忆说,将军问我想找哪种工作,我说:“随便吧。”将军对我说:“没有一种工作叫随便,成功的道路是目标铺成的。”

没有愿望,人生就没有动力;没有方向和目标,动力就无所释放;没有目标的实现,我们就永远体会不到成功的喜悦。目标就是方向,有了目标,我们才明白自己要到哪里去,我们才不会走错漫漫人生路。

有这样一个关于目标对人生影响的经典事例:

哈佛大学曾对一群智力、学历、环境等条件差不多的年轻人做了一个跟踪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百分之二十七的人没有目标,百分之六十的人目标模糊,百分之十的人有清晰但比较短期的目标,百分之三的人有清晰且长期的目标。

经过长达二十五年的跟踪研究,结果发现他们的生活状况及分布现象十分有意思。那些占百分之三有清晰长期目标的人,二十五年来几乎不曾更改过自己的人生目标,二十五年来他们都朝着同一个方向不懈努力。二十五年后,他们几乎都成了社会各界的顶尖成功人士,他们中不乏白手创业者、行业领袖、社会精英。

那些占百分之十有清晰短期目标的人,大都生活在社会的中上层。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那些短期目标不断被达成,生活状态稳步上升,成为各行各业不可缺的专业人士,如医生、律师、工程师、高级主管等等。

占百分之六十的目标模糊者,几乎都生活在社会的中下层,他们能安稳地生活与工作,但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成就。

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七是那些二十五年来都没有目标的人,他们几乎都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的生活都过得不如意,常常失业,靠社会救济,并且常常都在抱怨他人,抱怨这个社会、这个世界。

从这个经典案例当中,我们可以认识到目标对走向成功的巨大作用。人们常说“知足常乐”,殊不知正是由于安于现状,我们才会不思进取,与一个个擦肩而过的机会错失交臂。

目标是一盏灯,它可以照亮我们的人生道路,有了灯的指引,我们才不会迷失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目标就是目的地,没有目的地,我们永远也无法到达终点。

有一句话说:一心向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给他让路。说得很有道理,有什么样的目标就有什么样的人生。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往往找不到自己的目标。因为有太多人告诉我们该做什么,这很容易使我们感到困惑。人生漫漫,人海茫茫,我们要如何找准自己的方向呢?

古人讲“安身立命”,即是指生活有着落,精神有所寄托。要使生活有着落,就要找到一份工作,并且最好这份工作是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又接着来了,如何找到自己的兴趣点呢?

第一,我们应该把兴趣和才华区别开来。做自己有才华的事容易出成果,但不要因为自己做得好就认为那是你的兴趣所在。为了找到真正的兴趣和激情,你可以问自己:对于某件事,你是否十分渴望重复它,是否能愉快地、成功地完成它?你过去是不是一直向往它?你人生中最快乐的事是不是和它有关?

第二,我们要客观地做自我分析。当我们问自己上面这些问题时,不能把父母的期望、社会的价值观和朋友的影响加进来,不能把社会、家人、朋友认可和看重的事当作自己的兴趣,更不能把看着有趣但没亲身体验过的事当作自己的兴趣。

第三,如果在做了以上两点之后仍没结果,最好找更多的机会去尝试其他选择,接触其他领域。唯有接触才能尝试,唯有尝试才能找到心中的最爱。那些敢于去尝试的人是聪明人,他们不会输,因为即使不成功,也能从中学到教训、开拓视野。

第四,找到自己的志向。人生很长,可以同时拥有很多兴趣。在发展兴趣之外,更重要的是找寻终身不变的志向。有一本书的作者访问了几百个成功者,询问他们有什么是他们年轻时不明白,而今天终于明白的事。他得到最多的回答是“希望有前辈告诉我,鼓励我去追寻自己的理想和志向”。最后,要接受现实,脚踏实地,发掘出自己独到的才智。兴趣不一定就能当作职业,喜欢玩网络游戏不代表你会喜欢或有天赋来开发网络游戏。华盛顿起初也不过是个验货员,毛姆提笔写作前读的是医学,他们最终都找到了能充分发挥自已才能的事业,从而走向成功。

找到兴趣,确定目标,即意味着为了达到目标必然要把自己逼进艰难困苦的境地中去;但如果一个人不能确定自己的目标,他必定是个没有勇气的人。

我们不能因为外在的原因而随波逐流,更不能因为暂时不知道自己的长处而犹疑不决。对于勇敢的人来说,人生就是一场实验。勇敢地尝试、开拓,这是我们找到人生目标的最好方法。这样,就算我们还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路,却已经是“在路上”了。

暂时的迷失、彷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未曾出发!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14】

“哎哟哟,小侄孙儿又回来啦!”“大奶奶,我来帮您烧火吧!”大奶奶沟壑丛生的手停下了,说:“城里的娃儿,锅膛这儿热呢!”“没事儿,我不怕。”

记忆中下乡常常会上演这样的一幕。实际上,我如此积极地帮忙烧火并不仅仅是为了给长辈帮忙,忙还是有点顽皮的小心思的。

坐在暖烘烘的土灶前,看着火苗舔着锅底,又忽然幻化出一片松林、一坐山峰、一个跳舞的人。那火甚至会和水一样,会流淌,恍如在梦中一般,倒映着灶膛外的世界,着实有趣。

更妙的是灶膛内,放入麦杆,有噗啦噗啦的声音,有时稻草里有没打掉的米,会“啪”一声,然后传来炒米的香气。不用看,就能知道麦杆在火中红光一闪,变黑,变灰,最后回到黑色,没入下面小小的炉底,大豆杆更神奇,着火时象放鞭炮一般,会发出“噼哩啪啦”一阵脆响。

对于一个小吃货来说,灶膛是有无尽的利用价值的。过年家家晒的的小方年糕,用水泡一会,放在灶膛内部最边缘的地方,炕一会,拿出来,有时是金黄,有时边上有些焦黑,在灶上敲一敲,黑的就没有了。丢在嘴里,米糕外面脆,里面粘,让人有一种新的味觉体验。炕红薯,炕玉米都是很不错的。炕的时候忘了也没事,拿出来还是温的,如果火灭了也没事儿,再塞把草就行了,火苗立刻似乎被释放般的愉快地蹿了出来,这样说火也是很顽强的。

用灶膛烧的菜似乎也可口些,灶台上的灶神爷笑容可掬,和蔼可亲,似乎会骑着他的公鸡去玉帝爷爷那儿报告人们的安居乐业。

去年回老家下乡,泥地改成了水泥地,吃饭时发现味道也不对了,我才发现,家家都改用煤气炉了………

心中不由怅然若失,漫步田间,乍然风起,渐渐步入回忆,蓝灰色调,炊烟袅袅。

这既是现实中的一隅,也是记忆中的留恋。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15】

又是一年盛夏,又是一个滚雨缠绵的夜晚,我和母亲走着,挽着夜晚的冷风,心里却勾起,一缕善良的芬芳。

日过,早已到了傍晚。冷风刺着我,瑟瑟发抖,母亲却让我一起和她到外面走走。

我们在大街上走着,她牵着我的小手,小心翼翼地走着。顷刻,天空翻起滚滚大雨,迎面扑来。雨水扑打着我的脸庞,有那微微的痛楚。不过走过一间超市,母亲就抱起我飞过去了,又忽然说:“去买些东西吧。”

乘上电梯。忽然,几道电视的光芒,惑住了我,便陶醉在其中了。不知过了多久,我才霎然回过神来。母亲不见了!我心里的海水真是惊涛拍岸,波浪滚滚。

刹那,空气已经凝固,冷洌将我萦绕,有想抱头大哭。“孩子,你是不是丢了妈妈”,一曲妙音,抚醒了我的心灵,把希望中的一丝曙光照亮了!我抬眼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位高挑的姐姐,一头长发披在双肩,善良的姐姐!——“对,快点帮我找找妈妈吧”,我颤抖地说道,却有那“五音不全”。姐姐听着我的话,微微一笑:蹲下来,仰起头,握住我的小手,摸摸我的头:“你的声音都沙哑了……那就起来,让我抱着你,去找妈妈。”那声音真的像歌曲一样动听,像河流一般清脆……我抑制了哭声。姐姐抱住我,我的脸紧贴着他的脸,瞬间变得炽热。依偎在他的怀里,看着来去匆匆的行人,淡淡的,慢慢的,就要睡着了。

“您的儿子正在找您”,又再次浮现她那美妙的歌声。我醒了,又见到她那美丽的面容,她又安抚我:“你的妈妈肯定也在找你,您乖乖在这,别着急,我去看看。”“嗯”,我轻轻地答应着——躺在姐姐的怀里,真舒服。

我忽然从怀忆回到了现实,我余光一闪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位姐姐的背影,余见了那善良的芬芳。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16】

青梅煮酒,时光抚乱了年华;桂花新酿,时间挽留着年华。可那扰乱不了,挽留不来的是匆匆离开的时光啊。在记忆丰厚的土壤里,孕育着记忆的种子,在时光与年华碰撞的一刹那,你瞧,花开了。

清晨,第一滴露水缓缓离开人间,带着笑颜像朵绽开的花。早锻,一个多么令人难受的词!我想。每次早锻时,八百米,像漫长无尽头的索命桥,直叫我头晕。操场上黑压压的,一堆又一堆乌黑的头,铿锵有力的喊声,把我从昏昏欲睡的爱丽丝仙境中拉出。

微风和煦,露水芬芳。在临近早锻时,我跟旁边的小朝逗乐似的说了一句:小朝,你怎么做到跑八百米不带大喘气呀?不像我,连四百米都坚持不下!我像受困的小兽一般哀嚎了两声,他转过头看着满脸苦恼的我,嘴角露出一丝不宜察觉的浅笑:慢慢来。

我还没听全,跑步的号角震耳欲聋,我慌张地起跑,斜眼看见了路边一朵小小的红花,一百米,两百米越来越粗重频繁的呼吸,脚底像灌了铅似的,无力,我没有再继续前进的动力了。刺骨的风和似有似无的细沙拍打在我脸上,我越来越慢,想放弃。

别停,跟紧我。

一句响亮的话语惊醒了我,小朝放慢步伐,紧跟在我身后,鼓励着我,鞭策着我。太阳逐渐升起,微暖的阳光在轻轻拍打我的背,激励着我。在汗水模糊双眼的瞬间,我看到我与小朝的背影双双映在红色的塑胶跑道上。那么清晰。终于,在小朝的不断鼓励下,我跑完了。

缓缓停下的并肩背影,那朵红色的小花也渐渐映入我眼帘。它虽小,却也像个可爱的成功者一般望着我。

那是一周前,现在的我每天都能跑完八百米,因为有了那朵小红花和小朝的陪伴。小朝带着我拼搏努力,那点点滴滴化作记忆中的花朵,使我感动,也化作点点露水,灌溉着花朵。

开在记忆中的花,是成长的一抹最亮眼的花朵,一朵朵汇聚,成了一道发散着光亮的彩虹,是啊,那记忆中的花,在记忆与年华相互碰撞的那一刹那,花开了。

开在记忆里的花朵作文5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它来匆匆,去也匆匆,从童年到青年,从幼稚到成熟,我们在渐渐长大,而以前那些快乐、哀伤、感动、深刻的日子都已成了美好的回忆,保留在我们的记忆中,而它,就是我记忆里的花朵,陪我长大。

四年前,它来到了我们的大家庭,那时候的它可爱、胆小、安静、老实。才出生了三个多月的他就离开了妈妈,被我的妈妈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了我。以前养过许多狗,是流浪狗,这是第一次养宠物狗,我总想着把它训练成像电视机里一样乖的狗狗,但是看着简单,做起来就难了。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带它去小公园里玩,那里大部分都是小孩,也有许多熟人,我抱着他走了过去,许多人也朝我走来,她们的目的都是来看狗的,我似乎成为了广场上的焦点,他们都来询问关于狗狗的问题。它多大了?他叫啥名啊?它会咬人吗?你啥时候养的啊?我一一回答了他们的问题,虽然问题很多,但让我回答的也很快乐。

等它六个多月的时候,我就带他去打疫苗了,妈妈给它取名叫跳跳,估计就是因为一天天的跳跳跳跳的叫它,导致它特别喜欢跳,还跳的很高,家里只要一来客人它就会往人身上跳,这好像就是它迎接客人的一种方式。

他在渐渐长大,我也在渐渐长大,它是我的玩伴,更是我的朋友。它很贪吃,却不贪睡,我都还没起床呢,它就起了,有时候还来叫我起床。每当我放学回家一听到有动静,它就会跑到门口来迎接我,又往我身上跳又舔我的。一到吃饭的时候它就会坐到我旁边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看见它那可怜的小眼神儿,我就忍不住想给它肉吃,狗粮和肉,他还是更喜欢肉。

但上了初中后,妈妈就把它送人了,为此我难过了很久,和它在一起的时光很开心,也很有趣,它是我童年记忆中最美好的回忆。

在风的记忆里作文【篇17】

记得之前,我们班举行了运动会,我报了500米跑。

那天,我们班所有人都穿上了运动装,一件黑色外套,和一条短裤。那样子,有踩着滑板起飞的气派。我激动极了。

我在那和姜铭轩一起讨论着谁能得第一,过了一会儿比赛即将开始,我默默地做着赛前准备,在即将起跑时,我的耳朵竖得像根天线,枪声一响,我冲了出去,我用耳朵听着两边人的动静,左边的人跑得比较慢,已经背甩了,而又边的人跟我差不多。后来100过去了,右边的人突然发力,冲到了我的前面,我并不慌张,因为500米跑的是耐力,后来冲着冲着,他没劲了,我跟了上去冲到了他的前面。突然,左边的空气被划破,从左边飞出一个人,我没精力去管他。后来左边的人发出了声音,我一听,是姜铭轩的声音,真是伤害不大,侮辱性较强。一个非参赛人员跑得比参赛人员还快。而且还边跑边笑,扎心了。

还剩最后100米,后面的人使出浑身解数冲了过来,我也不甘示弱,奋力地向前方冲去,还有50米、40米、20米……。突然口哨声再次响起,我十分疲劳地走到了一旁,我盯着屏幕上看,比赛结果出来了。

我看着同学们,说了一句:“有我在,没意外。”说完,一阵欢呼响起。

记忆中,那激动人心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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