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部抨击封建制度和文化的小说,讲述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但他在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一无所能穷困潦倒,成了人们取笑了材料,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些小偷小窃的事情,终于被打断了小腿,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
穿着旧长衬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的白色虎子,这就是鲁迅所描写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文受着也爱面子就是他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得一看乃至一提。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的去记他也不用刻意的去忘记他。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特别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如此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以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是那么自私,而人们关系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就是为了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么这也不怪他们,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时间,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们有怎么回去关心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别人了,但是去还是有一些人比以前的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应该要有人反省一下自己,科学带来的到底是福还是祸。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到,跟不希望漠视人性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与往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的《孔乙己》实在初一,那是对这边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现在,再次品味《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问题。
孔乙己的“善”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可否认。古语曰“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本就少有为恶之人,从孔乙己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良表露无疑,一个善良的老头。
孔乙己的“恶”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假紫,若是他在学问上有所作为也就罢了,可他一事无成,他不读书也不求上进,又不会营生,却还狡辩到:“窃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读书人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神圣的称号。
简单来说孔乙己是一个鲁迅笔下被封建的科举制度所迫害的读书人,他的一生都在追求科举的名利中渡过,可以说是一个十分具有悲剧色彩的人物。
都说人性本善,但是在制度封建的迫害下他干了读书人不该干的坏事,多年的读书生涯使得他已经基本丧失了劳动力,所以当他没有钱来吃饭和喝水的问题的时候,他就会做一些不光彩的事来维持生计。作为一个读书人,所以他又不得不天天把仁义道德放在他的口中,他就这样一直在矛盾中生活着。孔乙己他的生活是这样的颓废,可是这只是科举的错吗?
回答是当然不是这样,其实,在那个时代,孔乙己只是大部分当时在封建科举制度的迫害下的一个例子而已,不是只有科举才能够出人头地,只要孔乙己有一点自己的生活追求,在其他的方面也可以有所作为有所收获。很多读书人都把考取功名当作是他们一生的追求,而真正能考取功名的人只是好少好少。
读书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一个人只是为了功名利禄而去读书,那么结局必定是会不如意的。孔乙己的悲剧不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读书人的悲剧,他代表的那个时代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对于名利的渴求超过了对平常生活的关注。
鲁迅关于孔乙己的形象塑造十分成功传神,深刻的表现了那个时代读书人的麻木,讽刺的意味也是十分的浓厚。
赵明骏
小丑便是人们的笑柄,是人们所瞧不起的、可笑的一类人。按这个说法,孔乙己确实是鲁镇所有人眼中的小丑了。
他的身份可笑,他是个进不了学的落魄书生,是个穷酸的文人,是个不知廉耻的小偷,是咸亨酒店里穿长衫而站着喝酒的唯一的人。当时社会动荡,封建礼教和科举制度遭到严重冲击,无数年轻人都放弃了科举这条路,而选择了更广阔的道路,工业、商业、手工业,都在西方的引领下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了用双手创造财富。但在劳动者的光辉背后却仍有一群人,他们坚信读书是成功的唯一道路,读书是手段、是捷径,能高人一等。于是有的人成功了,他们是长衫客,爬上统治阶级地位,升官发财,骑到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尽享旧制度崩坏前的疯狂;有的人失败了,被“八股”这根锁链禁锢住头脑,束缚了思想,变成死读书,读死书,最后读书死,心甘情愿地充当统治阶级的俘虏。搭上了一生,成为别人眼中的笑柄,他们都是孔乙己,孔乙己的可笑在于他矛盾的身份。
他的举止可笑,明明都穷到了偷东西的地步,还要争辩到:“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仍免不了去酒馆喝酒,足可见他好吃懒做,他被人们嘲笑后也会脸红,叫人们不要说,硬着脖子反驳,这样看来他似乎是很有自尊的,但也只限于人前,他在没钱时总忍不住偷。这样一个矛盾体,让人忍不住要哭。他是有作为读书人的自豪的,他因这自豪去教我写字,他因这自豪去分孩子们茴香豆吃,他因这自豪去嘲笑他的人分辨,他因这自豪而对他人的质疑,不屑置辩,可是面对他的自豪,“我”扭头而去,孩子们笑着走开,旁人哄笑起来说道,“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他引以为豪的读书人身份,被人无情的践踏嘲讽。他目中无人的骄傲被人当做笑料与茶余饭后的谈资,他不过是个举止可笑的小丑罢了,谁在乎他?死了也要在尸体上踩一脚,再哄笑着离开。
结果他不负众望的留下了一个可笑的结局,他被打折了腿,他爬着到酒店喝酒被人们笑。喝完了酒,被人们笑;离开了,被人们笑;他不再出现,被人们笑;他仍不出现,掌柜怕他赊账;他仍不出现,人们忘了他。一个小丑的一生结束了,孔乙己是在别人的欢声笑语中走向灭亡的,他的自尊一点点的被笑声吸取,他的命运一点点的被笑声改变,人们的笑是他无声的哭。看到这里,我也哭了,我不仅哭孔乙己的迂腐虚荣和悲惨命运;我还哭掌柜的唯利是图、毫无人性、终遭报应;哭长衫客的自命不凡;哭短衣帮的麻木不仁,哭在这封建社会中扭曲的人性,哭这冷漠无情的残忍世道。
唉,孔乙己!我越看越从字里行间看出三个大字来:小丑们!是啊,岂止孔乙己一个人是小丑?!掌柜、长衫客、短衣帮,这些麻木不仁毫无人性的看客们,一个个全是小丑,全是命运多舛的小丑,全是封建社会在大手中把玩的珠子、提线的木偶,全是古今中外人们眼中最可笑最悲惨的小丑。如今,那些小丑们灭亡百年后,我坐在书桌旁,想着辉煌的现世,想着觉醒的前辈,望着如洗的蓝天,沐着金色的阳光,笑了,又想起让国人再无小丑的吾辈重任,笑,再次给了我力量。
我初读《孔乙己》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当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的情节,从这一细节我对孔乙己有了与我同学都不一样的看法,我那时就觉得他是善良且淳朴的。后来我不带有任何目的来细读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谈谈我认为的孔乙己的缺点吧。首先就是好吃懒做,这一缺点也导致了他被打断腿甚至可能被打死。他本来是可以凭借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来谋生的,但是他却不好好干,反而去偷窃,沦为了大家的饭后谈资。不会拖欠酒馆的钱,但是他却去偷书,被吊起来打也不知悔改。其次就是同样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也非常的好面子。在其他客人问他是否识字时他非常不屑于回答,即使并没有多少钱也要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别人说他偷盗时他一直狡辩,不希望别人不顾他的自尊心这样说他。最后就是有些迂腐,和别人交流时满口的之乎者也,迷恋当时的科举,非要教我“茴”字的多种写法,他的种种做法让“我们”不想跟他交流。
但仔细一想,这些缺点又真的可以代表孔乙己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身上的这些缺点真的是他的错吗。我个人认为,这些缺点正是那个时代对孔乙己的毒害的证明,我们不能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去评判孔乙己。孔乙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一直将“学而优则仕”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只知道读书却也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一直没有中举,但他一直是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应该为去做体力劳动,也瞧不起做体力劳动的人,低不成高不就,才显得“好吃懒做”。至于他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以及好面子只穿长衫,也是因为他受那个时代的影响,觉得自己应该做官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孔乙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和穿短衫的人一样,挤破了脑袋也想进入穿长衫一类人的圈子。孔乙己的迂腐也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了干系,当时所有的读书人基本都奔着科举考试去的,孔乙己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很多缺点其实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而且人无完人,这么一想其实我觉得孔乙己也并不像初中语文老师讲的那样不堪了。更何况他还有许多的闪光点。孔乙己是十分善良与单纯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老爷爷。自己十分贫穷,却也舍得跟小孩子分享一文钱一碟的茴香豆,这个真的有点了不起,设想一下:你好不容易得到了对于你来说十分珍贵很少可以吃到的食物,你会愿意把一部分分给素不相识甚至还会嘲笑你的人吗?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蛮佩服孔乙己的。在受到“我”的鄙夷与偏见后不生气,反而仍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认为“我”当上掌柜后用得着)想要教“我”茴香豆“茴”的不同写法。你会受到不屑之后仍然为一个陌生人考虑嘛?不管哪个时代,更多的人是选择旁观的,不会想要为别人考虑。孔乙己却会为一个嘲笑他的人考虑他的未来,真的令人很感动,用现在的话说,孔乙己是真正的英雄,自己经历的都是生活的黑暗带给别人的却都是光明。
笑
梁烜卿
我是个爱笑的人,倒不是因为我多么喜欢笑话段子,大多情况是朋友间的互相揭短,却不是所谓的嘲笑,心里互相不计较,也就无关紧要了。是以,在我印象中,“笑”是能让双方愉快的途径罢了。可细致读过《孔乙己》后,我才“领略”了各式各样的笑。
孔乙己是个“长衫客”,却也站着喝酒,于是变成了小店内的一处格格不入,一年到头都不怎么洗补的长衫,在他身上似乎格外般配:如他的内心一样,死要面子,却没什么真才实干。倒自许清高起来了,明明一个短衣帮换身皮囊,便摇身一变,成“长衫客”是也,来来往往的人都笑他。“短衣帮”看不上他,孔乙己干活甚至可能都不如他们,只穿一件破长衫便能高人一等吗?真正的“长衫客”瞧不起他,就他那穷酸样也敢装高雅不凡?我认为掌柜的有时候不笑孔乙己——能当面付钱的时候。然后掌柜的笑嘻嘻地收下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倘若没有当面结清,掌柜的就同凑热闹的人一样了:“孔乙己,你当真识字吗?”众人便各自笑着走散了。
无论是路人还是顾客还是掌柜,他们的笑不只是一层开心,深一层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后者或许早已习惯,以至于麻木了。人们的心灵都麻木,可悲的是社会大环境里,这恰好是最管用的催化剂,浇筑着人们与孔乙己之间的砖墙,熔炼着孔乙己内心自我禁锢的钢筋。
文中不止写了大人们的笑,也有小孩子的笑,大底分成两种的:一类是我小伙计的笑,一类是邻居孩子的笑。
关于我的笑文中没有直写,只有我“感到好笑”,却与笑出来别无两样,迂腐善良的孔乙己热心教我写字,我却极不耐烦:“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一个小孩对一个老读书人的态度如此不屑一顾,所以见当时社会的不公和冷漠,任何人都可以被冷眼相对,人与人之间没有温度可言,即使孔乙己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邻居孩子们的笑笔墨也不重,但淋漓尽致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不堪的形象:明明已经说过“不多了”,却又自作聪明、画蛇添足地说:“多乎哉?不多也。”不仅突出了孔乙己性格的迂腐,更有封建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和知识分子的毒害:扼杀思想、固化思维。
倒数第三段是全文的高潮,一共出现了三次笑:第一次是“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即使孔乙己被打断了腿,行动困难,处于死亡边缘,掌柜也没有丝毫变化,仍旧在取笑孔乙己,可见掌柜的毫无人情、麻木不仁的一面;第二次是几个人一起笑孔乙己,麻木不仁已是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在如此大环境下,弱小者被欺凌已是一种常见的情况,而且绝没有人去制止;第三次是文章最后一次写笑“还是旁人的说笑声”,可见,取笑决心的孔乙己已经是家常便饭,众人习以为常的事情,以众人的快乐来反衬孔乙己一人的不幸可悲,是文章着重的描写之处。
统观全文,“我”的所见所闻是线索,另一样贯穿全文的事物便是笑了:形形色色、七嘴八舌地笑,不仅一直在对比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麻木不仁、世态炎凉,和来往如麻的人的冷酷无情、虚伪势力。而后两者,恰是鲁迅一生所批判的朽木。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浅析“笑”
高梦晨
从古至今,无数文人墨客写过笑。笑,是李太白“我辈岂是蓬蒿人”的仰天大笑,李后主的“冷笑秦皇经略处”;笑,亦或是杜甫笔下杨太真百媚生的回眸一笑,苏东坡笔下墙里荡秋千的佳人笑。笑,更是鲁迅先生笔下旧社会众人的笑。
孔乙己的一生可以说是无比悲惨的一生。由于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孔乙己成为了一个极矛盾的人。且看他身材高大,却不愿做工赚钱,偏要靠“窃书”苟且偷生;他已不再是读书人,却偏偏穿着长衫,张口便是“之乎者也”之类;他穿着长衫,却是又脏又破,从不肯洗的干净些,还偏要同“短衣帮”那样站着喝酒。孔乙己就是这样,拮据穷酸、懒惰邋遢而又自命清高、爱慕虚荣、迂腐不堪。由此,他成了众人取笑的对象,他没中秀才、偷书被打成了众人的笑柄。
文章以“我”——咸亨酒店一位小伙计的视角展开。“我”由于“样子太傻”“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在外面做点事”,羼水又很为难,可无奈“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掌柜只得叫“我”做些专管温酒的无聊职务。职务的单调、无聊,加上掌柜一副凶脸孔、教人活泼不得,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来说,确乎是过于无趣了。所以“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而且在众人哄笑孔乙己时,也可以随声附和,掌柜绝不会责备。可见小伙计的笑,纯粹是消愁解闷,为自己乏味的生活增添些乐趣的笑。但反观孔乙己会发现,若是一个人已经沦落到连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也取笑的地步,那他又有何等尊严,何等地位,又身处于何等境遇!可没有尊严,没有地位,处境凄惨,引来的却不是同情、怜悯,只有众人的嘲笑,又折射出世态之炎凉。这一笑,来之不易又何等卑微!
掌柜的势利虚伪、媚富欺贫、唯利是图。一方面,他要靠耍点如在酒中羼水之类的小技俩蒙骗顾客来赚钱;另一方面,他又要靠一些独一无二的“经典招牌”如孔乙己来招徕顾客。因此调侃,取笑孔乙己就成为了掌柜撑场面的必备,孔乙己也便间接成为了掌柜招财进宝的“秘密武器”。每每孔乙己到店,店里就热闹起来,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并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孔乙己就仿佛是“笑话”般的存在,也都赶来凑热闹,这时掌柜也从不计较,“决不责备我”,因为金钱才是他所追求的。而他也同样对于孔乙己的悲惨遭遇没有丝毫同情,取笑时往往是直戳痛处,嘲笑孔乙己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只能靠偷书卖钱过活。当孔乙己被打折了腿,丧失了生活的能力,用手“走”到店里来,掌柜没有丝毫的同情与怜悯,仍同平时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这个笑,是毫无人性、冷漠无情、幸灾乐祸的嘲笑,是自性卑劣、狰狞可怖的贱笑。即便孔乙己无比恳切地求掌柜不要再取笑自己,掌柜却仍然是无所谓地笑。至于孔乙己是死是活,他从未放在心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句话从中秋念到年关,又从这个年关念到下一个年关,念到第二年端午。一个冷酷无情、自私势利的小市侩嘴脸就这样被刻画得淋漓尽致,亦折射出这个社会麻痹了人们的思想,让人们丧失了同情怜悯之心。这一笑,自私冷漠又何等卑劣!
短衣帮多是些做工的人,他们散了工,就来酒店吃点儿喝点儿,可又被掌柜往黄酒里羼水,他们本身就是值得被可怜的人,可他们却做着可恨的事——取笑比自己更弱小的人。他们总是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明知故问“你怎么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呢”,还说“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然后肆意地看着孔乙己窘迫不安的样子,哄笑起来。这种以别人的痛楚为乐趣的哄笑,是没有掺杂半点儿同情,只为取乐作弄的笑。本身也应被别人同情的人却又在取笑比他们自己更值得同情的人,可见这群人的麻木不仁、自私冷漠,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同孔乙己一样是被剥削的奴役,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样一个深受封建制度毒害的可怜人非但没有同情,反而只有无情的嘲笑,以求在闲暇之余获得片刻快乐。这一笑,麻木不仁又何等悲凉!
邻居孩子听到笑声也来凑热闹。他们纷纷围住孔乙己,孔乙己也没有感到厌烦,一人一颗地给孩子们分茴香豆吃,可见迂腐不堪的孔乙己本性中还是包含善良真诚的。天真幼稚的孩子们为孔乙己慌慌张张的举动与可笑的话语而高兴,他们的笑,是天真烂漫、不带任何阶级色彩的纯洁的笑。这一笑,天真烂漫又何等辛辣!
这个小小的咸亨酒店,浓缩了整个社会。孔乙己绝不仅是孔乙己,他是千千万万被封建科举制度所禁锢了思想、所毒害的读书人的缩影;小伙计绝不仅仅是小伙计,他是无数在封建社会沉重压迫下灵魂逐渐扭曲的人的掠影;而掌柜是那些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商人的代表;“短衣帮”则是被封建社会剥夺了同情怜悯之心的可怜又可笑的人......
在鲁迅先生笔下,“笑”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不同阶层人们的不同形态——或冷酷无情,或麻木不仁,或自私冷漠,或迂腐不堪;映射出那个社会的世态炎凉、黑暗冷酷麻痹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成为了麻木冷酷无情、丧失了同情怜悯之心的机器,可悲又可笑,可恨又可怜。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
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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