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的句子 · 作文

许三观读后感【篇1】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是一部真实而朴素的电影。刚开始读的时候,我觉得情节很荒谬。但当我读到后面的部分时,我越来越感动。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但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人,用自己的血汗养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

何小勇出车祸时,许三观让一乐在何小勇家的屋顶上哭得魂飞魄散。战时,他的妻子许玉兰受到批评。每天,许三观都站在街上,不顾自己的脸色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

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和血缘之外的血缘关系。一次,许三观带着家人吃面条,只给他们一份快乐和五毛钱买红薯。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然而,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在街上找一乐时,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场快乐得肝炎,许三观今年50岁,为了筹集足够的医疗费用,他连续6次卖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

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担心许三观会死。最后,他活了下来。我无法想象许三观承受了多大的压力,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一个平凡如芥末的人,但他的生存观却非同寻常!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许三观读后感【篇2】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艰苦,如同地狱般生活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在这一个个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这样卖血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保持家中的经济条件,他不惜自己卖血赚钱,也要养活家里人。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每次他和朋友来到胜利饭店都叫了一盆炒猪肝,二两黄酒,还要温一温,这成了许三观卖血后最大的奢侈。

我感叹自己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还是体验过轻量级的苦难,如此更能理解在贫苦中人们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读小说的过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现在比较起来,可想而知,那时的条件有多么艰苦。

在这本书里面,不仅带领我们走进了过去的旧社会里,也同时体现出了一个父亲的重大责任,对儿子深沉的爱!

许三观读后感【篇3】

(一)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幸福的结局。大多数普通人都想有也会有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写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一次次的困难面前,依靠卖血来克服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证明自己身体健康。事实上,他住在城里。城里没有这样的说法,也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如果他真的足够纯洁,让他相信这一点,他就不会向别人证明这一点,而是发自内心底去实践。

第一次卖血得钱第一次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娶了他喜欢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他直截了当地说他想和别人结婚。我不知道那个时代的男孩是不是那么大胆和直接。不管怎样,我认为这种方式并不过时。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没结果。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

第三次卖血来自妻子婚前的不忠,但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不忠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

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俩的见面和交谈非常感人。

一乐和二乐第五次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入队。看到排队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回到城里,许三观和许玉兰非常担心。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

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很快,二乐队生产队队长来到许三观家吃饭。当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为了善待生产队长,让二乐尽快回到城市,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只有一个月,医院规定两次卖血的时间间隔应该在三个月以上。

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确诊为肝炎,被紧急送往上海治疗。许三观向邻居借了有限的钱,让妻子先带一乐去上海。他打算一路卖血筹款。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途四次卖血的情况。第三次,医院给他输血700毫升,因为他晕倒了。

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液送回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的生活越来越好,就像许多中国人一样。一天,他突然想炒猪肝和米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想卖血吃猪肝喝米酒,但多年卖血的惯性让他卖血吃猪肝喝米酒。

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活是卑微的,但不管他面临什么样的困难,他只想好好生活,希望他的家人好好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也站得很高,已经尽到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inspirational quotes 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读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很重,但却带着悲伤的笑声,因为语言仍然有幽默感,这使得故事有点轻喜剧。

许三观多次卖血,有时还非法经营血头。幸运的是,他身体健康,没有艾滋病。幸运的是,生活是公平和美丽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一直是35元,这可不可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二)《许三观卖血记》是篇发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

前者充满辛辣的讽刺,后者则倾向于同情和爱。悲剧的意义延申到一种痛苦,痛苦延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卖血的结尾比较随意,第三次卖血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三次卖血外,其余八次都是生活逼迫,都是顽强抗争,为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改善饥荒年的生活,为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为爱一乐,为一乐最后的病四次。

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面对伦理、自然、社会、家庭等因素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许三观表现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尽管他只能用自己得生命来赢得生存权,但他从未被打败过。

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位伟大的父亲,是他家族的顶梁柱。他总是想着他的家庭。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

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三)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艰苦,如同地狱般生活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在这一个个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这样卖血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保持家中的经济条件,他不惜自己卖血赚钱,也要养活家里人。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每次他和朋友来到胜利饭店都叫了“一盆炒猪肝,二两黄酒,还要温一温,这成了许三观卖血后最大的奢侈。

我感叹自己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还是体验过轻量级的苦难,如此更能理解在贫苦中人们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读小说的过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现在相比,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的情况有多艰难。

在这本书里面,不仅带领我们走进了过去的旧社会里,也同时体现出了一个父亲的重大责任,对儿子深沉的爱!

许三观读后感【篇4】

今天,我在《新语文读本》中看到了一篇令人心酸的故事,就是余华写的《许三观过生日》,这里面的主人公——许三观,让我恋恋不忘。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徐三观过生日的那天,那时生活十分艰苦,大家都只能喝些粥,许三观似乎都明白大家心里还想吃一些好东西,便用“嘴”给三位儿子、许玉兰和自己“做”了许多好吃的菜,三乐、二乐和一乐都“吃”的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许玉兰“吃”的是清香四溢的清炖鲫鱼,许三观自己“吃”的是鲜嫩可口的爆炒猪肝。

做菜的过程中更是别有风味:“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一样那么大……”这句话中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使得文章更加生动、有趣,也更形象的表明了当时生活的艰苦,什么也吃不起。许三观做红烧肉的过程中,绘声绘色的,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晾干,放油锅里一炸,放上酱油、五香、黄酒、水,然后再慢慢炖……”我们都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虚幻的,可许三观还表现的那么真实,令我佩服。

在幽默风趣的同时,我还感到了幸酸,原来以前的人生活的是那么的艰苦!爸爸妈妈们努力挣钱供我们读书,有些同学还挑三拣四的。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大家想玩就玩,想吃就吃,却从来都没有顾及到我们的爸爸妈妈们。

许三观读后感【篇5】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许三观多次卖血,且有时血头违规操作,但幸运的是他一直健康无事,没有染上艾滋病之类的,真是万幸,让人觉得生活还是公平美好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一直是35元,这可不可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许三观读后感【篇6】

合上《许三观卖血记》,我心里泛起了层层涟漪。作者余华是个医生世家出生的孩子,曾经在朗读者里自嘲说,自己的作品之所以没有那些华丽晦涩的文字与描写,是因为自己认识的字不多。这不由让我联想到了这本书的作者许三观,他也是这样一个没什么文化,不认识多少字的小人物,但是他却用他卖血的违法行径,创造了触及心灵的壮举。

许三观家里并不是很富裕。只是听四叔说强壮的人都是要去卖血,不卖血就讨不到老婆。听说后,许三观便去城里卖血。路上遇到了阿方和根龙,这两人是卖血的老手,毫不吝啬地告诉他一个内行经验:卖血前要多喝水,卖血后要吃猪肝、喝黄酒。

故事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描述了一位伟大的丈夫及父亲形象,他就是这样一个受苦受难,备受生活的折磨,却依然苟活的许三观。

为什么说他是一位伟大的丈夫?因为他的妻子徐玉兰被诽谤为妓女,说她是破鞋,要受批斗。当她街头示众时,他为妻子送饭,还在饭下面放了红烧肉只为避嫌,让大家以为他也在批斗她。

为什么说他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在灾荒时期,米价奇贵时,他见孩子们面黄肌瘦,便走进医院前去卖血。之后,他带着三个孩子和妻子一起去餐馆吃面条。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当一乐患上严重肝炎时,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他先后在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卖血。在百里卖完血后,许三观的身上已经少了800毫升的血,他觉得异常寒冷,因为他三个月以来第四次卖血。

当他在百里卖完血时,他晕了过去。医生赶紧抢救他,并给他输了700毫升的血,结果是许三观交掉了两次卖血所得的钱。在黄店,他结识了来顺、来喜两兄弟,许三观便像阿方、根龙一样教他们卖血。在七里堡,来喜卖给许三观一碗血,到了长宁,许三观把血当两碗卖了出去。终于筹齐了钱,许三观高兴极了,他也来到了上海,交了一乐的医药费。多少次,我们看不起小人物的聪明伎俩,多少回我们鄙视他们的小家子气,多少时我们看不上他们的穷酸相。可是,背后的艰辛,我始终坚信: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还记得,我们班曾经的图书拍卖会上,多少人慨叹挣钱不易,原来,卖血也难。现如今,可能我们中很多人已经不需要通过卖血来维持生计。可回头想想:多少人深夜里看着抖音里各种我太难了的小视频,默默沉着一口气,暗想:谁不是呢?

到了故事的结尾,许三观因为老了,不能卖血而哭泣,担心以后家里再出状况支撑不了怎么办。他的泪水很奇怪,也特复杂。可能是穷怕了,心里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缘故,又或许,年老色衰让他觉得自己成了个废人。全家依仗他而活的骄傲与自豪感,随着年华的流逝,被遗忘在岸边,再也捡不回来。此刻的他或许有点失望,以往需要的被需要,再也没人需要了。

许三观,一位伟大的丈夫与父亲,一个坚强不屈的可怜人。

许三观读后感【篇7】

《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 ,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许三观读后感【篇8】

有些时日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也有些时日没有静下来记录所想所感了。最近看了东野圭吾的《谁杀了她》、路遥的《人生》和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原谅我为负数的智商,看完了《谁杀了她》之后,居然还是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她。《人生》这本书,难道是因为我看完了矛盾文学奖的《平凡的世界》便显得它并没有令我惊喜万分吗? 里面每个人物我都能在《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原型,像润叶一样的巧珍,像田晓霞一般的黄亚萍,像少平一样的高加林……甚至我能预测到巧珍和润叶相似的命运。反倒是余华的这本书给我更多内心的震撼,就像看完《城南旧事》一般觉得眼睛涩涩的,心里酸酸的……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 ,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一直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尽心尽力的对待一乐。于情,他给予了一乐养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善良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批斗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观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后许玉兰被贴“破鞋”大字报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后,又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意面对自己内心的人。 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都快忘记多久没有和我爸一起去散步了,都快忘记多久没有和我妈聊聊生活琐事了,都快忘记多久没有给奶奶打一个问候电话了,都快忘记早些时候所得到的温情了,都快忘记多久不会轻易感动了……

被《许三观卖血记》而感动,不仅仅是他这个人,他对儿子们的爱和他为了讨好二乐队长拼了命地喝酒,还有文中末处他的固执和执拗。这么多年卖血所养成的习惯,卖完血,必定要吃猪肝和黄酒。而后日子蒸蒸日上,他们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了补丁,他们的生活就像许三观现在的身体,许三观逢人就说:我身体很好。最后的最后许三观走过许玉兰早晨炸油条的小吃店;走过了二乐工作的百货店;走过了电影院,就是从前的戏院;走过了城里的小学;走过了医院;走过了五星桥;走过了钟表店;走过了肉店; 走过了天宁寺;走过了一家新开张的服装店;走过了两辆停在一起的卡车;然后,他走 过了胜利饭店。 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从饭店厨房敞开的窗户里飘出 来,和油烟一起来到,这时许三观已经走过去了,炒猪肝的气息拉住了他的脚,他站在 那里,张开鼻孔吸着,他的嘴巴也和鼻孔一起张开来。许三观突然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 从前他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二乐的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 ,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而如今他只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而已年迈的他的血已经是无人接受。

他流下了委屈的眼泪,不仅仅是因为别人不再接受他的血,也为他这卖血的一生而流泪,又或许流下的不是眼泪,也是他多年卖出去的血汗。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他说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儿子们事业有成,自己身体尚康健,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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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弓读后感 06-12
  • 最新《三毛流浪记》读后感(系列7篇)

    有哪些优秀的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呢?每次读作品,我们都有新的收获。读后感中要着重写出那些深刻震撼你的情节与情感,值得一读的“《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文章励志的句子编辑强烈推荐给大家,希望您能喜欢本文并多多参阅! 在这个充满信息的时代,阅读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的享受。当我们拿起一本作品时,我们就像进入了一个全...

  • 八佰观后感(系列13篇)

    “八佰观后感”是一篇真正的好文章。它指出了养成喜欢看电影的好习惯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观后感的重要性。优秀的电影会让我们每个人产生不同的想法,因此写观后感时要充分联系实际情况,把自己的“感”写得深刻透彻。观后感可以揭示作品中的人物情节和构思,非常有助于我们理解电影的深层含义。如果你打算写观...

  • 最新天网观后感(系列五篇)

    阅读完一篇文章后,我们常常会对其产生一些感悟和情感,这就是观后感。想要写出有新意的观后感,我们首先要深入理解文章的内容,只有真正理解并感悟其中的情感,才能将自己的观点和感受融入其中。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篇有关“天网观后感”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会提供一些建议和理财技巧,相信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做好...

  • 孔庙观后感系列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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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风骨读后感(系列11篇)

    如果想要写好读后感,可以尝试用简洁的话概括出自己总的感受,完成阅读后,我们也会得到极大的放松。可以将内心的真实想法记录下来,写成读后感。如何写出更精彩的读后感?请收藏本页,栏目小编已经准备好了您需要的“风骨读后感”,方便随时访问!...

  • 最新心术观后感(系列四篇)

    我写了一篇观后感,分享了我对电影“心术观后感”的具体感受。这部电影的情节精彩纷呈,让我深深被吸引。看完后,我感受到了很多情绪的共鸣,内心也受到了触动。在这篇观后感中,我记录了电影中一些独特的情节和场景,以及它们给我带来的震撼和思考。我也分享了一些电影中的角色和演员表现出的精彩演技,他们真实和生动的演...

  • 最新毛毛读后感系列四篇

    随着人们的教育质量的提升,我们总是会需要用到许多范文,范文包含各种各样的文章,让我们来参考一些范文吧!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最新毛毛读后感系列四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今年暑假里,妈妈送我一本书,名字叫《毛毛虫的天空》。毛毛虫,在我的印象中他可没有别的动物可爱乖巧,样子丑丑的笨笨的,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