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写痴迷的作文#】作文是一种反映你内心状态和情感的表现形式,作文是我们的人生文件。写作文时可以突破传统写作模式,大胆挑战创意写作,如何写出一篇好作文呢?以下是我在网络上选取的一篇“写痴迷的作文”的文章,仅供参考请您做好自我判断!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记忆的碎片一片片凋落,沉到谷底,一去不复返,而那份对钢琴的痴迷却似电影一幕,印刻在心底,始终不改,久久难忘。
进入初中,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放学路上,只有那瘦瘦的、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一直跟随着我。可当我回到家,依然会走到那台锃亮的钢琴旁,打开钢琴盖板,用手指轻轻抚摸一遍琴键,跟着脑海里的旋律,慢慢弹奏出最爱的钢琴曲片段。琴音时而平稳舒缓,时而巨浪卷起到高潮。四周寂静,我分明能够闻到指尖的音符所携带的春天的气息,眼前仿佛闪现出初春冰雪消融中的一抹暖阳。
学习和作业的间隙,我手指和琴键相遇的那一瞬间,心到底为什么会安静下来呢?仿佛有一种力量在整个空间氤氲开来,我没来由的一阵平静。我又沉迷于美妙的琴声之中。坐在琴凳上,感觉周围一切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心里回荡的都是琴音。这声音让我通体舒畅,心灵暖和而澄澈。因为这一份对钢琴的痴迷,即使碰到作业特别多的时候,也能生出一丝愉悦。
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时的我,一放学就会一路飞奔回家,啪的一下,掀开那层明媚的花布,迫不及待地抚摸我心心念念的钢琴。只见它乌黑发亮,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人光芒。我迅速掀起盖子,伸出手指,轻轻地按下一根根黑白相间、安静躺着的小面条。随着一个个音符在指尖流淌,我知道,我的心底已然播下了一颗稚嫩的种子。那时,我个子不高,脚下还踩着小板凳,可这却丝毫不影响我在琴声的海洋中畅游。盯着琴谱上一个个蝌蚪般大小的音符,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惊奇,身子也不知从何时起更加贴近琴键。这样子着实专注投入,生出不少趣味来。
痴迷地弹奏钢琴的画面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悟。如何能在漫长的时光中对一项兴趣爱好愈发热爱与沉迷?正似弹钢琴,在坐上琴凳,把手指放于琴键上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自己和钢琴在对话,异常美妙。
身心打开,任琴音自由穿过,余音袅绕。时光荏苒,从未改变的是那份痴迷,那是对钢琴的痴恋和对宁静状态的热望。
俗话说,书本是人类前进的阶梯,一本名著会让你的心看向更远的当地,一本名著会让你的思绪跟着书中的人物改变而改变,一本名著会让你的言谈举止变得高雅而不庸俗,一本名著会让你的心灵得到净化,读书会让你的感触变得更深。
在书的国际中咱们会感到欢喜,高兴哀痛,乐极生悲等等心情,而我也相同,乃至到了夜以继日的境地。
一天我早早起了床。敏捷的吃过早饭就来到了书店门口等着他开门,过了一瞬间门开了,我身先士卒先来到科幻书架前选了一本黑森林和一本死神永生,又来到了文学作品区,选了几本经典名著,付了钱就光速,回到了家里,招待都没来,及打了一声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翻开这些书开端看了起来,时刻飞快的消逝,转眼间现已到了正午,家人连喊几声都没有听到回应,就认为我出去了便没有再叫我吃饭,很快一个下午又过去了,我看完一本又一本书,当我的眼睛疼的要命时,我才闭上了双眼,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还打了一个嗝心想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呀不过黄金屋还有粮仓,我一看时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都9点多了,我小心谨慎的推开房门,看见家人如狼似虎的在客厅中,我一走出来,家人便把我骂了一顿。
过了几天,我抱着从同学那里借出来的书回家去,全然不知我现已迷了路,忽然前方呈现一棵树,我不小心撞了上去,差点没有分出哪边是南,哪边是北,我四处摸清了方向,好在书还在,我输了一口气立刻抱起来看了看,过了良久妈妈从定位上把我给找到了,把我领回了家,而且今后只要在周末才干看书了,其他的时分绝不能看,不然他见到一本收缴我一本,唉,这便是痴迷于书的海洋里支付的价值吧。
舒适我的精神食粮也是我的歇息场所,也是我高兴的当地,读书让我感觉到了高兴,让我感觉到了这世间的冷暖。
可能是受到家中老人的影响,我在6、7岁时就有幸接触到类似岳飞的《满江红》一类有豪情壮志的诗词。不知不觉与它们的羁绊已经长达八年了。
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与《满江红》的结识仅仅是外婆心血来潮地给我讲了岳飞抗金的故事。也仅仅是外婆顺嘴念叨了几句《满江红》的词句,我便把它深深地映到了自己大脑里。到了初中,对于《满江红》我早已熟能成颂。
三十功名尘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精神才能让人把自己三十多年建立的功业视为尘土一般,把自己南北转战八千里视作理所当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诗句被当做珍惜时间的名句,岳飞认为好男儿就应当抓紧时间为国效忠,而不是年老时才来叹息。其实在我看来这句话何尝不是在讲整个宋朝呢?莫等有一天金军打进帝都,才悔恨当他们在边境时未把他们驱逐。
不论吟诵《满江红》多少遍,我心中对岳飞、对他手下的兵将、对想收复失地的决心敬佩之心始终未减,甚至愈日浓厚。我敬佩于岳飞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豪情,佩服于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壮志。国土沦亡之际,真正说起又能有多少人精忠报国呢?
在这八年里,《满江红》引领我打开诗词界的大门,让我痴迷于他们的豪情壮志,痴迷于他们的忠义双全,痴迷于他们保家卫国的精神,痴迷于他们的一切……
欢迎来到小说圈—题记
我趴在桌上,扭头看向窗外,窗外梧桐叶渐落,去年夏天没有答案的试卷被埋在无人知晓的枯枝败叶下,回首曾经满目所有梦想与远方,显得有些苍白。
我闭上眼睛,不知不觉走进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有人,有爱,有一个又一个意难平的故事,是小说圈。
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融入小说圈的,如今即将中考,对小说的痴迷也只能暂放一旁。可我记得在那里,有干净幽默的段嘉许,有校霸沈倦,有迷途知返的池铮等等。在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少年应有的阳光。可能是自己的青春静的如一滩死水,所以总想看看波涛汹涌的大海。
记得初一那会总拉着同学讨论小说,讲述他们的故事时,我眼里总是带着光的,他们也曾不解地问:“那里是一次元,而我们是三次元,这些不都是假的吗?”我顿时哑口无言。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复旦大学的邯郸路上,旁边的弄堂里真的有一家“TATOO”的纹身店,附近也真的有711便利店和鲸字号书店,或许沈倦是真的存在,相信即存在,存在即合理。
可也有人问道:“既使你相信他们存在,可你也不曾见到,为何要如此痴迷?”我没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在我没有动力前进时,我会想到那些耀眼的少年,想到他们努力的模样,我便又充满了动力。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也会遇到属于我的少年,发着光的少年。
即使步入了紧张备战中考的阶段,可脑海中的故事挥之不去。在街上看到互怼的兄妹,我会想到桑稚和桑延;看到遗失在地上的皮筋,我会想起许星纯带了十年的皮筋;看到青苹果味的真知棒,我会想到谢辞跑遍全城就为一桶真知棒。好像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能证明他们的存在。
我好像做了一个短短的梦,梦中的我长大了,变高了,似乎一些都发生了改变,但唯一没变的是我对小说的痴迷。在梦中,我去到了南芜大学,还遇到了段嘉许和桑延,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可真正清醒后我才明白,南芜大学的风吹不到深圳,隔了两个次元的人也终究不会遇见。
在这令人阵痛的俗世,我找到了人生的信仰,我的信仰因你们而生。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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