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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用心整理为大家呈现最新的“突发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减少自然灾害对公共设施的破坏而加强设施维护。应急预案是让我们保持高度警惕并采取行动的一种工具,对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更新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吗?愿这篇文章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和启示欢迎大家阅读和借鉴!此外,关于范文大全,您还可以浏览最新会计顶岗实习总结7篇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1)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XX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2)

 为了切实搞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各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发生地质灾害时,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的紧急行动方案。

       根据《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或者出现险情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二、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区政府主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国土耀州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人武部、国土耀州分局、财政局、民政局、城建局、水务局、交通局、公安耀州分局、农业局、卫生局、广电局、商贸办、供销社、耀州电力局、气象局、电信局、武警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分局。

       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任务:

       主 任:国土耀州分局局长(兼)

       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国土耀州分局副局长

       成 员:人武部、武警中队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联络员(国土耀州分局包括分局办公室、滑坡工作办公室的负责人)

        办公室设综合联络组、灾情信息和业务组。

       主要任务:

     (1)根据区政府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应急指挥部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

     (2)向各工作组传达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4)负责灾情和抢险工作信息发布。

     (5)及时掌握全区范围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编写有关信息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调查和抢险工作。

     (7)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国土耀州分局: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调查的编写、上报,申请、管理、分配应急款并监督使用,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紧急防治,参与指挥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经费,审查应急工作经费的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应急工作款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区民政局:负责受灾人口调查和受灾群众的救济安置,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区城建局:负责指导灾后城镇、乡村恢复重建的规划编制、选址和勘查设计工作,组织建筑施工、竣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提供汛情信息,协助指导灾、险情调查。

       区交通局:负责交通沿线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协助灾、险情调查,保障抢救救灾物资的优先运转和交通畅通。

       公安耀州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障应急调查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区商贸办、供销社: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应急使用。

       区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指导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病员工作;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监测水源,保证灾区饮用水安全,预防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区农业局:负责受灾面积、农业经济损失调查。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驻耀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

       耀州区电力局:负责重点区供电的恢复,确保供电畅通。

       区广电局:负责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视情况实行局部空中管制。

       区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区电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通讯畅通。

       武警中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及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驻耀各厂矿、单位、各村组(居委会)各自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1、各驻耀厂矿、单位、村民委员会(居委会)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质灾害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紧急抢险救援,迅速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收集和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内向乡镇政府、街道办报告,然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分别向区防滑办、区政府报告。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质灾害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紧急应急调查和抢险救援,迅速转移、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最大程度地减轻损失和人员伤亡。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收集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国土耀州分局。

       3、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质灾害时,区政府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进入紧急工作状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紧急投入应急调查和抢险救援;收集汇总灾情,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二)救助装备。区指挥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专用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援装备等。

     (三)资金、物资的准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驻耀各厂矿、单位、各村组(居委会)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应急费用,随时做好应急的准备,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应急与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地质灾害应急,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的抢险救援可以挽救生命与减轻灾害损失,特别是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机构的反应一定要快,采取的措施要有效、果断,要用事先充分的准备作保障,并严格速报制度,快速、准确地报告地质灾害信息。

       五、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一)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区政府成立以国土耀州分局为主要成员的应急调查队伍,配备一定的技术力量,承担应急调查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耀厂矿、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承担应急调查工作。

    (二)地质灾害的报告和处理程序。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进行。具体如下:

       1、地质灾害灾情速报。

     (1)速报原则: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区为基础,续报完整。

     (2)速报程序:国土耀州分局接到乡镇、街道办及相关单位的灾情报告后,区别类型,按以下程序上报:①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国土耀州分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②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国土耀州分局应于24小时内速报区委、区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③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国土耀州分局应于12小时内速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以后每24小时向上级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处置结束;④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国土耀州分局应于6小时内速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以后每12小时向上级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处置结束。

     (3)速报内容:①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应根据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②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政府及单位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a、抢险救灾工作;

       b、基本灾情;

       c、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d、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e、发展趋势;

       f、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对策;

       g、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2、严重地质灾害隐患速报。

       对于发现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主管部门接报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3、地质灾害月报制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区域内每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及成功预报的地质灾害实例进行统计汇总,认真填写“地质灾害灾情报告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报告表”和“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实例报告表”,于每月底前报国土耀州分局,国土耀州分局统计汇总后,将书面表格和电子文档报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是指直接受威胁的人数大于100人,或直接潜在的经济损失大于1000万元的隐患点,包括《速报制度》中规定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

       4、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全区各灾害点按照防灾预案中具体规定落实的信号为准,应急信号由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规定和发布,不得擅自使用。

应急通信保障,配备的卫星电话、对讲机,应设置专门的频率,也可设专用电话线及传真线路。

       5、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1)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

       区国土资源部门制定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方案,经应急指挥部审核批准实施。

    (2)医疗救治、疾病控制。

       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的具体方案应根据灾情或险情状况,由国土资源部门与卫生部门共同协商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卫生部门必须积极配合执行。

       六、附则

       1、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驻耀厂矿、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单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本预案由国土耀州分局负责解释。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3)

1.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白云小学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于xx

副组长:韦xx、姚xx

成员:xx小学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引导学生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校长于以佳负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由教务主任韦昌贵、安全管理员姚福洲和少先队辅导员沈定翠负责。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学生疏散组。由生管老师及各班班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并组织本班学生有秩序逃。

4)治安保卫组:由体育教研组吴炳云、数学教研组组长杨天寿、语文教研组组长吴蕾和门卫陈支书负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校园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校园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4)

(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

1、召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会议

会议由市国土资源局、xx县人民政府联合召集,县人民政府、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领导、xx镇和坡底村村委干部及生产队长等参加(会议时间暂定4月16日上午9时在xx县xx镇政府会堂召开)。

会议内容:

(1)市国土资源局及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通报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预案演练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等情况。

(2)座谈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实施的有关问题。

(3)演练工作分工:

A、指挥长(xx县县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主要负责:

a、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c、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B1、副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xx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主要负责:

a、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协调各部门工作;

c、负责调查、监测及工作的策划。

B2、副指挥长(xx县县委副书记田一泓、xx县人民政府xx副县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x主任)

主要负责:

a、传达联络各部门工作;

b、协助总指挥做好各项后勤会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c、负责新闻媒体报道工作。

(4)六个应急工作组演练职责:

A、综合联络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xx任组长,成员由县武装部、政府办公室、国土局、气象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地质专家及xx镇政府负责人组成。任务为: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送应急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负责联络应急抢险组、交通治安管理组、灾险情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后勤物资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工作。

B、交通治安管理组:由县公安局局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县交警大队、武警中队、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建交通治安管理队伍;维护灾害现场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对地质灾害区现场实施戒严封锁;组织灾区现场治安巡逻保护。负责疏散受灾区内无关人员,协助应急抢险组转移灾区人员及财产。完成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C、应急抢险组:由xx县武装部部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武装部、县教育局、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织部队、民兵预备人员赶赴灾区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负责组织、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和转移灾害现场的国家财产;完成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D、灾险情调查监测组: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xxx任组长,成员由县国土局、气象局、安监局、地质专家、市地质环境监测站、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地质灾害等级;设立专业监测网点,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再次发生地质灾害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再次发生灾害的措施;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的意见;完成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E、医疗卫生组:由县卫生局局长xx组长,成员由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xx镇医院、xx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系、指定、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认真搞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在灾情发生后不发生各种传染性疫病。

F、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县民政局局xx任组长,成员为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xx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负责抢险救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调运、储存和发放;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确保抢险救灾指挥通讯联络的优先畅通。

2、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准备

(1)综合联络组全面负责各项准备工作的协调与筹划。

(2)交通治安管理组应熟悉xx小禾村滑坡的灾害危险性及危险区内的相关情况,制订交通管制及灾区安全保卫的措施,解决有关问题,准备封锁公路、道路通行的禁牌及禁止进入危险区的警示标志。

(3)灾险情调查监测组应熟悉xx小禾村黄土滑坡的地理环境及滑坡情况,设立监测标志,全站仪监测安置地点和监测记录等。

(4)应急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应熟悉xx小禾村黄土滑坡的地理环境及滑坡情况,悉记群众撤离避让路线、灾民临时安置地点及卫生抢救所的临时设置地点的有关情况,做好抢险救灾及物资储备调运及有关设备装备与调运工作。

(5)医疗卫生组熟悉灾民临时安置地的有关情况,准备救护车及相关救护医疗器材等,确保抢险救灾或演练应急之用。

(6)xx镇政府组织应急抢险小分队,小分队由xx镇基层民兵组成,人员30人左右,统一着装,培训演练。

(7)县国土局、县教育局、xx镇政府及相关的xx派出所做好紧急撤离群众的训导工作,确定相关典型形象的演练。

3、应急预案演练预演工作。

4月16日上午召开演练预备会议,统一协调有关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工作任务,标准及要求,制订完善公布有关演练的方案、措施、办法等,县武装部、县国土局、教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等有关新闻媒体以及xx镇政府及相关的村委会、生产队分片召开参加演练区域内的全体群众会议,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训导,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确保各种形象人员落实及演练各种措施。4月20日上午9:00进行预演,正式演练时间由省国土资源厅确定。

(二)演练工作程序

1、演练工作预备会议

4月16日上午10:00―12:00:xx县xx镇政府会堂召开演练工作协调预备会议,参加人员:xx县政府、市国土局领导、x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演练指挥部成员、县政府有关部门及xx镇政府领导、有关村委干部、生产队长等。

(1)县政府领导讲话

(2)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作演练工作的安排;

a、布置演练工作(时间进程安排)。

b、观摩现场定点定位及车辆安排。

2、演练工作程序安排

(1)上午9:00时全体演练单位及观摩贵宾集中xx县xx小禾村委会待命。

9:10,接xx镇政府报告:“因昨夜连续大雨,xx小禾村黄土滑坡出现严重险情,简易监测资料表明滑坡后缘裂缝向两侧不断延伸,宽度已增大40cm左右,滑坡有明显下滑趋势(迹象),要求市、县国土局尽快派人调查处理。”

9:15,县国土局领导:

a、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b、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c、市、县国土局派出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进行险情评估及应急处理,设立全站仪监测点。

9:25:县国土局领导接应急小分队报告:“xx小禾村滑坡活动性增强,后缘裂缝程度达到300米,宽度已增大到0.4米,且裂缝之间出现多处落水洞,直径最大达0.8米,裂缝两侧发生明显垂直位移,前缘局部已渗出浑水,据测定裂缝以3厘米/小时左右速度发展,滑坡处于临滑状态。建议尽快报告县政府,启动市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9:30:县国土局领导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建议启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汇报,经市长同意,“启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通知“县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xx小禾村村委会集中待命。”

10:00:指挥部设在xx小禾村村委会,坡底村村委会为集合地点,各组长向指挥部报到,原地待命。

10:10:县国土局副局长同志向指挥部介绍该滑坡地质灾害有关情况。

县气象局副局长报告天气情况。

县国土局汇报灾情态势,发展趋势,提出防患对策及建议。

10:20:指挥部:下达命令。

命令:交通治安管理组,在坡底村南北村口封锁进入危险区xx镇―坡底村的县乡公路、坡底村南进入滑坡危险区的村道;同时设置警戒,除抢险救灾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该危险区域,对灾区实施治安巡逻,保证灾区安全。

应急抢险组:使用音响设备放警报信息或鸣锣紧急通知危险区域的人民群众按原定路线有序安全转移,应急抢险组,要组织30人的民兵预备役人员火速赶往灾区,按照原定的编制序列目标任务快速赶到灾区实施抢救,迅速组织灾区人员和物资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到各安置点。

灾情调查监测组:继续跟踪监测灾情,有情况及时报告。

医疗卫生组:组织医疗卫生紧急抢救队伍进入灾区,进行伤、病员的抢救及转移工作。

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转移到各临时安置点的灾民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各安置点灾民的宣传思想巩固工作,解决好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确保救灾抢险指挥的通讯与联络的畅通。

10:30:撤离开始。

11:00:撤离完毕。

11:00:应急抢险组报告:全线撤离完毕。已设好警界、切断电源水源。

交通治安管理组报告:通往危险区的公路、道路已封锁,警戒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后勤物资保障组报告:撤离群众基本安置妥当。

医疗卫生组报告:撤离过程中只有三人因摔跤受轻伤,已得到紧急处理,临时医疗点已建立,工作正常开展。

灾情调查监测组报告:据监测组监测,滑坡变化已趋稳定,降雨也已停止多日,建议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解除封锁警界事宜。

11:10:指挥部召开会议,下达命令:解除公路、道路封锁、警界。由灾情调查监测组继续监测,有情况及时报告;灾后重建组负责对危房进行鉴定,提出灾民回迁和重建方案,报政府批准实施。

11:15:省厅、市县领导及指挥部领导到各灾民转移临时安置点看望灾民撤离安置情况。

11:40:演练工作讲评会。总指挥作演练讲评;市领导讲,省国土资源厅领导讲话。

12:00:宣布演练结束。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5)

为了有效处置我省境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7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三)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4.小型地质灾害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应急指挥部。特大型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地市的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组成应急分队。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省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

3.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6.省水利厅: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汛情动态。

7.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8.省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9.省农业厅: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10.省卫生厅: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

11.省信息产业厅:负责保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的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

12.省广电局: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13.省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的收集,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降雨和天气状况,并及时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组织有关市、县(市)气象局为同级党委、政府提供气象服务。

14.省广电集团公司和省粤电集团公司:负责组织进行灾区电力设施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抢修和抢险情况。

15.广铁集团公司: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有关单位实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和救助工作,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畅通;其他地区救灾物资的铁路运输,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铁路运输状况。

16.南方航空公司:负责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航空运输。

17.省军区:负责组织协调驻粤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助工作。

18.省武警总队:积极参与抢险救助、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19.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四)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省的做法,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

三、监测和预警预报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省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各地在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应增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省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

连接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

(二)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属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还应直接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四)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五)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该区域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将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直至乡、镇和村庄以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人民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市、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省、市、县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并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

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灾害发生地市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应急工作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地市人民政府,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生活保障、安置保障、善后处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省、市、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省、市、县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还应及时续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控制地质灾害进一步发展,同时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地质灾害情况。

省国土资源厅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会同有关部门赶赴现场,与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抢险救助等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国土资源部。

(三)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市、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市、县两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组织市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发生地质灾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救助工作,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省有关部门视具体情况,派出督导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国土资源厅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国土资源部。

(四)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并视具体情况,派出督导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五)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

五、应急保障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一)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和升级换代,确保在地质灾害发生前、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信息畅通。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近三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各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以及生活必需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制度,确保货源供应,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

(四)加强公益性地质队伍建设,加大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减灾工程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储备和分析能力建设,满足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五)加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六)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六、附则

(一)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

(二)本预案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6)

1、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吴盛梨,手机:xx

副指挥:陈善千,手机:xx

成员:陈善千,夏赞文,夏绪朋,周玉珍,朱晓斌,龚良文,夏安然,代海涛,夏安儒,陈五川,夏图诗,刘飞强,李剑,刘东伟,程宗荣,夏韶山

抢险指挥办公室设在乡国土所,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情况,贯彻上级指示和部署,协调救灾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办公室主任:代海涛

成员:饶林(信息联络员)

2、抢险队

队长:陈善千

成员:夏安然,刘晓松,李磊,王众

主要职责:把好重要险口,组织进行抢险。

3、技术指导组

组长:陈科晖

副组长:谌琳

成员:朱逢春,刘东伟,蒋胜华

主要职责: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临时抢险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措施,并指导抢险。

4、物资器材组

组长:代海涛

成员:郭建兵,贺仁中,陈王川

主要职责:抢险物资供给,车辆调度。

5、群众转移组

组长:夏绪朋

成员:朱晓斌,夏选赞文,夏图诗

主要职责:组织灾区群众有计划转移到指定的至高点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玉珍

成员:王本华,周建伟,夏扬荐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保障通讯畅通,做好宣传、医疗和生活服务工作,保证抢险照明、临时用地工作。

7、现场保卫组

组长:龚良文

副组长:刘晓松

成员:李志华,夏飞,胡天然

主要职责:维护抢险现场秩序,保障抢险通道畅通,疏散现场围观人员。

8、灾后处理组

组长:夏绪朋

副组长:郭建斌

成员:张先潮,贺晓东,黄辉

主要职责:调查摸清确切受灾情况,组织灾民开展卫生防疫,重建家园,生产自救。

9、抢险备勤组

组长:陈善千

副组长:陈铁山

成员:刘飞强,程宗荣,周方清

主要职责:作为抢险队的第二梯队随时准备接应,做好抢险工作。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7)

为确保师生在遇到突发事件前后,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根据市教育局有关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林发森

成员:张传彪郑方君沙太斌刘明喜

1.组长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掌握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负责指挥、协调各班组人员按预案果断处置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 迅速了解情况,清点受伤人数,及时向教育办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为事件的快速评估做好准备。按照组织要求,及时封锁现场,疏散人员,安抚人员情绪,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 准备好医疗设备和药品,将伤员运送到指定的安全区域进行简单**,然后送往最近的医院**。

(3) 在现场统一指挥下,按计划和疏散路线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避免拥挤踩踏,确保全体师生迅速安全离开现场。

三、应急行动方案

突发事(故)件发生前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采取紧急措施。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8)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场镇、各中小学校、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XX为主的管理体制。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9)

会议由市国土资源局、xx县人民政府联合召集,县人民政府、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领导、xx镇和坡底村村委干部及生产队长等参加(会议时间暂定4月16日上午9时在xx县xx镇政府会堂召开)。

会议内容:

(1)市国土资源局及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通报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预案演练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等情况。

(2)座谈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实施的有关问题。

(3)演练工作分工:

A、指挥长(xx县县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主要负责:

a、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c、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B1、副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xx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主要负责:

a、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协调各部门工作;

c、负责调查、监测及工作的策划。

B2、副指挥长(xx县县委副书记田一泓、xx县人民政府xx副县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x主任)

主要负责:

a、传达联络各部门工作;

b、协助总指挥做好各项后勤会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c、负责新闻媒体报道工作。

(4)六个应急工作组演练职责:

A、综合联络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xx任组长,成员由县武装部、政府办公室、国土局、气象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地质专家及xx镇政府负责人组成。任务为: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送应急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负责联络应急抢险组、交通治安管理组、灾险情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后勤物资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工作。

B、交通治安管理组:由县公安局局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县交警大队、武警中队、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建交通治安管理队伍;维护灾害现场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对地质灾害区现场实施戒严封锁;组织灾区现场治安巡逻保护。负责疏散受灾区内无关人员,协助应急抢险组转移灾区人员及财产。完成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C、应急抢险组:由xx县武装部部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武装部、县教育局、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织部队、民兵预备人员赶赴灾区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负责组织、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和转移灾害现场的国家财产;完成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D、灾险情调查监测组: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xxx任组长,成员由县国土局、气象局、安监局、地质专家、市地质环境监测站、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地质灾害等级;设立专业监测网点,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再次发生地质灾害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再次发生灾害的措施;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的意见;完成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E、医疗卫生组:由县卫生局局长xx组长,成员由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xx镇医院、xx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系、指定、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认真搞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在灾情发生后不发生各种传染性疫病。

F、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县民政局局xx任组长,成员为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xx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负责抢险救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调运、储存和发放;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确保抢险救灾指挥通讯联络的优先畅通。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10)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广安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组织强行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突发灾害应急预案(篇11)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如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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