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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提高中国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对加油站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员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公司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把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中国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

加油站经理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第一责任人,加油站建立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小组成员为当加油站全体员工,具体分为指挥组、抢险组、通讯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障组,按照工作时间确定具体分工,做到岗岗有人,人人有岗,24小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纳入应急范围。

抢险组:负责在事故发生时启动紧急应急程序,在具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负责采取有效的措施,抢险救灾,降低人员财产损失,控制危害范围扩大。

医疗救护组:负责寻找、营救、保护、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加油站一旦发生油气泄露、燃烧爆炸、废气污染等环境污染事故要迅速调集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1抢险组负责切断总电源,停止营业。通讯组报告指挥人员,安全保障组负责疏散站内人员、车辆,维持秩序,避免接近事故现场。

2联系公安部消防部门,临时封闭附近交通道路,清查事故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3如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污染调查、检测、评估。加油站配合环保部门对污染展开治理工作。

4事故处理完毕后,清理现场,清点损失,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恢复营业。同时分析、总结事故原因,上报公司领导。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怎样写应急紧急预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应急紧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应急紧急预案 篇1

我市地处山西地震带南端,地质构造复杂,地震环境恶劣,多年来一直被国家列为地震重点防御区和可能发生中强度地震值得注意的危险区。为做好地震的防预工作,保护我校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害,结合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确定的主题“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教育学生有序上下楼、文明把路行。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坚决避免侥幸心理,开展疏散演练活动。特制定(实验小学地震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

一、地震应急领导机构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吕钦平

副组长:张水莲米惠珍

成员:全体教师

地震应急速报小组:

(1)指挥组与向上级汇报组:校长及校委会

(2)疏散组:教导处

二、紧急疏散原则

指挥得力、谨慎从容、全体动员、保护师生、减少损失。

三、地震临震应急反应

(一)紧急避震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教室。

2、在教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听到第一声钟响,要迅速在课桌下抱头或顶书包躲避。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或床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学,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口边。

6、在教室外的同学,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7、老师要按预先的分工,迅速到每个教室检查避震的情况,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要及时纠正。

(二)紧急疏散:根据学校各年级所处位置及学生年龄特点,紧急疏散的具体要求是:

1、听到哨声后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本班级学生立即蹲在桌子下面,如果在2分钟后没有大反应,学校再次吹响哨声,各班级应马上按照学校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教学楼。

2、撤离顺序:前后楼各按预设好的路线撤离。

在撤离时给学生讲清楚,地震时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一窝蜂似地往外挤,应在老师的带领下,全班同学一齐行动,把桌椅摆放得有利于避震;与外墙和窗户操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外墙倒塌或玻璃破碎时伤人;避开室内的悬挂物;留一定的通道,便于震时紧急撤离;把年小体弱或残疾的同学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离的地方。震后有秩序的撤离。

要求:

1、做到不惊慌、采取就近避险。

2、必须按疏散线路疏散,下楼时各班成两路纵队下楼,以免碰撞、拥挤、踩伤。疏散时要按指定路线,不要拥挤。

3、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

4、当堂教师负责指挥学生疏散,不得擅离岗位,有秩序将学生撤离到操常

5、楼梯口要有教师指挥。

楼梯口具体负责疏散教师:后勤组教师各班班主任、数学教师——负责自己班级。

6、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书本护头,以防被砸。

7、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要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

8、疏散途中不能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9、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等到地震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合,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校长报告。

到达集中地后,要蹲下,清点人数

(三)自救互救

疏散后,各工作小组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震后的自救工作。

(一)灾情速报

灾情速报对象:灾情内容向学区主要领导汇报。震后,每天要进行零汇报。

(二)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震感、人口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

(三)速报程序:

1、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在20分钟内向教育局领导报告。

2、学校应急疏散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在1小时内了解下列情况:

(1)影响范围:指地震造成有感程度和破坏范围。

(2)人口影响:指人员伤亡情况。

(3)经济影响:指地震对建(构)筑物、重要设施、设备的损坏与破坏等情况,对学校财产的损失等。

3、地震灾情的速报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专人负责和按程序速报的原则。

四、本实施细则依据于(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自预案启动时同时实行,望各涉及人员及全体教师认真履行。

应急紧急预案 篇2

(一)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二)先期处置

(1)冰冻雪灾发生后,相关科室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雪灾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四)指挥与协调

根据冰冻雪灾处置救助需要,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职责是迅速落实上级关于冰冻雪灾处置救助的各项指示,现场统一组织指挥冰冻雪灾的处置和救助。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灾情信息、灾区天气状况和救助情况;协调组织各科室落实救灾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冰冻雪灾处置救助中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快速运输救灾人员、救灾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冰冻雪灾的处置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国家对冰冻雪灾处置的有关规定,根据冰冻雪灾处置和救助工作需要,适时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对冰冻雪灾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处置救助方案;根据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灾情调查、灾情损失评估,做好处置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灾区一线,对各行政村、各单位和人员在冰冻雪灾处置和救助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

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置

(1)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对冰冻雪灾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二)社会救助

(1)民政班会同有关科室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办要建立健全冰冻雪灾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三)调查与评估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科室及人员成立冰冻雪灾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由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四)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复后再行实施。

四、责任与奖惩

4.1冰冻雪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实施。乡政府应对突发雪灾,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4.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4.3乡党委、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5.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湫山乡人民政府制定,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乡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各单位、各村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5.2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乡党政班子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实施。

5.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__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应急紧急预案 篇3

交房工作是物业公司前期介入阶段一项最重要的环节,是一项先行性、基础性的工作。为了高效、有效地处理交房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解决各种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房阻碍,保证交房顺利完成。结合望湖城交房实际情况,在交房过程当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争议,我们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以下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预案小组

组长:

副组长:组员:

二、具体职责和处理措施:

1、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瑕疵问题,提出暂不领房的业主。

〖应对措施①一般的业主,进行耐心劝说,确定整改期限和验房时间②对于挑剔的、比较粗鲁不愿意领房的业主,提出无法整改的设计问题,积极诱导业主,劝导其领房③坚决不领房的.业主,应及时联系相关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通知业主再次验房办理领房手续;

2、在交房过程中,提出现场不满足交房等条件拒绝收房的、企图扩大事态的业主、反应比较强烈的业主。

〖应对措施小组人员迅速将其引至应急小组办公室,由应急小组成员进行逐个沟通,说明原因,劝导其领房,并根据购房合同承诺进行解释和安抚,尽量避免现场出现群起现象;

3、坚持要先验房再交款的部分业主。

〖应对措施组员应多沟通、劝说,尽力说服业主先交费。例如:“先生/女士您好,交房流程是这样安排的,请按流程卡程序办理,如果房屋存在问题我们会联系工程部及时整改”。

沟通过程中要察言观色,尽最大可能让业主先交费后验房,对于坚决表示先验房后交费的业主,注意不要扩大影响,及时安排给予先验房,由引领小组迅速带至交房现场交物业验房小组;

4、竣工验收备案表未拿到的情况下导致部分业主不领房。

〖应对措施所有参加交房组员口径应统一,不要直接回答竣工验收备案表拿到与否,应联系现场应急小组组员把业主带到应急小组办公室,耐心沟通,先稳定业主情绪,尽力说服业主领房;

5、注意事项

①对一些不能当时解决的问题不可自作主张,验房人员应与业主多沟通,对于可以整改的质量瑕疵,详细记录,承诺将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修复、并回访告之,尽力劝导业主领房;

②相关工作人员如遇各类不领房情况时,应严密观察事态发展,随机应变,尽力不要让业主相互之间串联起哄,尽力控制好局面,避免造成局面失控。

备注:本预案主要适用于交房阶段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希望各位员工,在交房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参照本预案实施。

应急紧急预案 篇4

一、项目事故应急的目的基本原则与方针

项目事故应急的目的预防和杜绝因工死亡、重伤事故以及触电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因事故对人员生命造成的威胁及财产损失,减少事故救援过程中的伤亡和损失。

项目事故应急的目的基本原则与方针是: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积极救援,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制定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触电、漏电引发大意外事故、在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所处地理位置:

工程结构及占地面积:

项目工程由佛山市顺德区创新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佛山市顺德区顺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该地块用地面积为3769、78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4482、28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九层,地下层数:一层。

工程场地位于顺德区大良近良河东片A07-1号地块,交通便利,大型车辆和机械设备可以随时进场施工。拟建场地内地下无管线埋藏,建场上空无高压线通过。

四、事故应急准备:

(一)、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1、有关事项的说明: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紧急处理。以发生事故的班组人员为主,其他班组的人员协助。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以及下属各工作组组长必须全天24小时打开手机,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事故应急处理时,领导小组组长就是现场的总指挥长,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他的指挥。当项目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应急小组开始启动。

1、认真组织向全员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2、积极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3、由项目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项目安全应急工作,全员应服从指挥。

4、依照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加强日常监督,进行日常管理,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5、项目经理部必须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

6、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应急小组进行扑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7、疏散员工,抢救伤员,转移贵重财物;

8、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扑救各类事故;

9、划定警戒范围,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10、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11、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三)、应急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职责

①全面负责应急小组领导工作;

②组织指挥应急小组扑救各类事故;

③向公司领导、工程部、公司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各类事故情况;

④参加公司、工程部、有关主管部门召集的抢险工作会;

⑤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扑救各类事故;

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2、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组长组织指挥应急小组扑救各类事故;

②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各类事故原因。

3、兼职保卫工作管理员职责

①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和化学危险物品泄漏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②组织应急队员疏散员工,抢救伤员,转移贵重财物和化学危险物品;

③组织应急队员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4、质安员职责

①负责触电等各类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②事故原因调查完毕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

5、电工班长职责

①负责触电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6、饮事班长职责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对厨房用电做好工作。

7、资料员岗职责

①负责项目应急小组与上级有关部门、公司领导、工程部、公司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

②协调应急小组成员之间应急工作。

8、各工种班组长职责

参加项目各类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五、应急服务信息

火警电话:119 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电话:122 保险公司电话:__

市职业病监督科电话:

六、现场应急处理所需的条件

1)、保证消防通道的通风和照明,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2)、合理配备灭火器和临时消防水源。

3)、向项目全体员工传达本应急计划。

4)、项目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组织项目人员进行1次应急演习,并组织职工群众参观,应急演练后,应对效果进行评价,及时修订安全应急计划。

5)、各种应急器材

A、消防应急器材

1、干粉灭火器皿 2、二氧化碳灭火器 3、机械泡沫灭火器 4、消防水带

B、防触电应急器材

1、绝缘棒 2、绝缘鞋 3、绝缘手套

C、急救药物及器材

1、防中毒药物 2、防外伤药物 3、担架 4、消毒药物及喷洒工具

6)其它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光线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等设备。在应急处理时需要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警告指令或提示标志牌也必须配备。

七、应急响应计划

(一)触电事故的隐患主要来源于电气机具漏电、电气设备的接地(重复接地),接零(TN—S系统),等保护问题,以及由于水源,火源腐蚀变质引起开关、设备出问题。随时作好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

1、工前检查供、用电设备是否正常,用电机具不允许“带病”工作,若发现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2、在施工前应检查供、用电是否做好接地、接零、防雷避电保护措施,施工机具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非专业施工人员不准随便触摸施工用电机具,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3、在施工过程中,电工班组必须定期组织检查开关电器的装设,维护、检修,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4、配电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围要有足够的操作场地。

5、供电线路应、配电箱由专业电工定期巡视检查,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6、合理配置,整理,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接地保护

7、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电气防火责任制、易燃易爆物品和防腐蚀介质管理制度,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可使用同一个防雷接地体,所有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Ω。

9、电线、电器设备的架设安装要符合技术规范,并由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架设和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10、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装遮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若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二)当发生由电引发的事故时,要立即报告项目质量安全部人员或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信息以后迅速做出判断并发出应急响应指令,立即通知保卫,控制人员出入(发生重大火灾及大面积垮塌事故除外),同时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伤员救护组按照各自分工进行应急响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三)通讯联络组,发生事故应立即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报告事故情况和详细地址,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必要时,电话报告上级单位,并请求车辆和人员的援助。

在现场确实解决不了,必须向社会求助时,在征求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拨打求助电话:救护电话“120”、火警报警电话“119”,拨打电话时须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说明现场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好让救护人员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讲清楚伤者(事故)具体在什么地方,附近有什么特征等。

说明报救单位、(事故地)联系人的电话以便救护者找不到地方时,随时用电话联系。打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救护者。

(四)疏散引导组,当听到指令,立即组织引导事故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沿着安全通道有序地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头脑保持清醒,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五)安全防护组,接到事故指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的险情进行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贵重物品及时转移到安全可靠地带,并指派专人看守,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进行拍照或录象,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安排人员看守事故现场,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事故现场的破坏。清理现场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取证完毕,并完整记录在案后方可进行。在此之前,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六)伤员救护组,接到指令,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自救,必要时,应及时用本单位的车辆送顺德碧桂园医院或通过“120”呼救。

八、内、外部报告制度

(一)内部报告制度

当项目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事发项目除马上组织应急小组扑救外,必须同时报公司领导、工程部。如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时,必须报质安部。如发生中暑、中毒事故时除报质安部外,必须报办公室。如发生疫情时,必须报办公室。如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危险物品泄漏事故时,必须报政治工作部保卫科。

(二)外部报告制度

当项目现场发生各类事故时,事发项目现场无法控制或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打电话向市有关部门求助。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拨打119火警电话求助。如发生触电等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送伤员到医院救治或拔打市急救中心电话120求助。

九、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触电、电气引起的火灾爆炸、电气附近的易爆、易燃危险物品、破旧的电线、电缆、电器设备等。

十、触电、漏电引发事故预防措施

(一)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方案,编制有安全用电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平时注意按如下要求检查:

1、电工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乱接电线,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3、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装遮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开关”,三级漏电保护;

5、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的措施;

6、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不得超过十二伏特;

7、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朵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8、施工现场每天由电工对用电情况进行维护和安全用电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用电。

(二)由漏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部、省、市消防安全管理法规。

2、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和公司各项防火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标准搭建临时建筑。

4、落实项目现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组建、培训义务消防队,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的防火措施,方准动火。

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经公司政治工作部保卫科审批同意后方准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7、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高层建筑、重点工程必须按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安装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并与施工同步。

8、电线、电器设备的架设安装要符合技术规范,并由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架设和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9、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9、施工现场要设立吸烟区,禁止在吸烟区外随处流动吸烟和乱丢烟头。

(三)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大型设备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作业人员经过培训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3、机械设备安装后应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使用;

4、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6、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十一、发生由电引发各种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一)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1、触电者的抢救

(1)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人触电后,可能由于疼或失去知觉(昏迷)等原因而紧抓导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这时,应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切断通过人体的电流。据电压等级不同,应采用不同的办法:

①低压触电解脱法

a)附近有开关,应尽快拉开开关。

b)离电源开关较远,不能立即断开时,救护人可以使用干燥的绝缘物品(如干燥的衣服、手套、绳子、木棒、竹杆或其他不导电物体)作为工具,使触电者与电源分开。

c)如果触电者因抽筋紧握导电物时,可以使用干燥的木柄斧头、木把锄头或胶柄钢丝钳等绝缘工具砍断带电导体。

d)用上述方法解救时,救护人宜站在干燥的木板、绝缘垫上或穿绝缘鞋进行抢救,而且宜用一只手进行操作,防止自己触电。此外,还要注意防止断电后触电人从高处坠落或摔倒造成电击二次伤害。

②高压触电解救法

a)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2)、对症施救,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争分夺秒紧急救护,在送医院抢救的途中还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救护方法:

①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尚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严密观察,并尽快送医院治疗。

②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尚存的。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保持空气流通,并迅速送医院治疗。在送院途中要随时注意观察,如发现触电者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工作。

③如果触电者伤势特别严重,呼吸、脉搏及心脏跳动都停止,出现假死现象。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紧急救护。否则触电人将失去得到救治的可能。在医生未来到现场救护之前或将伤者送医院的途中也不可中断人工呼吸。

(3)、常用的二种触电急救方法

①口对口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触电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对于尚有心跳而呼吸停止或呼吸不正常的触电者宜用此法: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服领口,紧身衣服、裤带等解开,并将口腔内的食物、假牙、血块、粘液等取出,使呼吸道畅通。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②胸外心脏按压法,对于尚有心跳而呼吸不正常的触电者宜用此法:将触电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触电者一侧,面对触电者,将右手掌置于触电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

③如果触电者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上述两种方法须同时进行。只有一人救护时,可以先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交替进行。并适当提高挤压和吹气的速度。若有二人救护,则一人侧跪作人工呼吸,另一人跨跪作胸外心脏挤压。

2、现场应急措施

(1)消除不安全因素,将出事的电源开关拉掉,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更大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2)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触电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3)事故发生后应急小组在抢救触电者、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立即报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和质安部。质安部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质安部得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上述应急措施,注意检查事故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

(5)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用电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项目现场应尽快抢救伤员,以最快的方式、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2、消除不安全因素,如机械处于危险状态,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稳定,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更大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3、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切断机械的电源。

4、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5、事故发生后项目现场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质安部报告。

6、质安部得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落实上述应急措施,注意检查事故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用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1、施工现场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火灾发现人应立即示警和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并立即使用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扑灭初起之火,项目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组织项目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并安排人员疏散,转移贵重财物到安全地方,拨119电话报警、接警,同时通知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和政治工作保卫科。

2、在灭火时要根据燃烧物质、燃烧特点、火场的具体情况,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①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绝大多数都是由于烧焊作业或遗留火种引燃竹木等固体可燃物而引起的。对于这类火灾,可用冷却灭火方法,将水或泡沫灭火剂或干粉灭火剂(ABC型)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燃烧物的温度降低至燃点以下或与空气隔绝,使燃烧中断,达到灭火的效果。

②如遇电器设备火灾,应立即关闭电源,用窒息灭火法。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ABC型或BC型均可,下同)等,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电器设备上,阻止与空气接触,中断燃烧,达到灭火效果。

③如遇油类火灾,同样可用窒息灭火方法,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物体上,阻止与空气接触,中断燃烧,达到灭火的效果。严禁用水扑救。

④如遇贵重仪器设备、档案、文件着火,可用窒息灭火方法,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器直接喷射在燃烧物上,或用毛毡、衣服、干麻袋等覆盖,中断燃烧,达到灭火的效果,严禁用水、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进行扑救。

3、扑救火灾爆炸事故,应遵循如下原则:

从上向下、从外向内,从上风处向下风处。

十二、事故善后工作

(一)触电事故善后工作

1、事故发生后,要划定警戒围,保护事故现场。由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依法依纪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2、项目现场负责人组织电工、机管员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

3、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改进管理工作;

4、教育全体员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用电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善后工作

1、火灾爆炸事故扑灭后,要划定警戒范围,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由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爆炸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确定火灾爆炸事故原因,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2、对施工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排栅进行全面的检修。

3、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4、吸取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通过火灾爆炸事例,教育全体员工,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十三、培训计划

1、公司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项目经理、保卫工作管理员、电工班长、仓管员每四年必须参加市消防局举办的消防培训班学习,并领取消防安全合格证;

2、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各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包括用电安全教育,并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消防用电等安全教育;

3、每半年由项目保卫工作管理员对项目义务消防队进行一次消防用电安全教育。

4、公司、项目部举办应急救援演练,对员工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应急紧急预案 篇5

为了防止和减少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救援、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制定本以下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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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急步骤:

1、火灾爆炸一旦发生,抢救小组马上进行现场抢救,立即组织利用现有灭火器灭火,争取将火势控制在初期阶段。

2、通讯组迅速启动,及时将火情发生部位、扩展情况向总指挥汇报,根据火势情况是否向上级单位汇报,由总指挥全权指挥并下达指令,并要求尽快增加人手,视火情大小同时向“119”报警求救。

3、疏散引导组立即引导各类人员不要惊慌,向安全疏散地(口)疏散,并援之正确自救逃生常识,迅速撤离火场。

4、抢救组在火情发生后,立即组织救护人员对现场伤员进行抢救和必要的急救处置,并对现场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进行抢救。

5、值班人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6、由运输组组长及时准备车辆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抢救。

7、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起火的原因,根据不同的起因,采取不同的措施。如电起火,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灭火小组成员,用窒息灭火、抑制灭火等方法。如油库化学品起火,应采取隔离灭火的方法灭火。

8、当消防队到来后,各部门积极配合消防队员控制火情,消除火灾。

9、火灾消灭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原因,以防类似事件发生并由善后处理组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10、由总指挥带领各小组现场指挥。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由副总指挥全权指挥,事故调查组开绐图文资料收集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__〕50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污染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程度。属地管理,区域防控。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制。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加强预警,积极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科学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联防联动和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积极倡导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应急处置专项实施预案以及市级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共同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监测预警组、应急督导组、事件评估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图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框架图。

2.2应急领导机构

2.2.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

市 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市 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 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知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保险业协会、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土资源局。

2.2.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2)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3)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4)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5)向省 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7)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发布。

2.2.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由市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有关领导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1)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做好上传下达和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指导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协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2)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组织督查督办我市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3)组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4)组织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以及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7)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监测预警组

监测预警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向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2.2.5应急督导组

应急督导组由市政府目标督查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监管。

2.2.6事件评估组

事件评估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影响、危害以及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开展评估,对各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和市级有关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性、联动性和工作力度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教训,规范和加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

2.2.7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2.8应急专家组

应急专家组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聘请有关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主要涉及环境监测、气象气候、大气环境、应急管理、环境评估、危险化学品、城市规划、能源、建设、机动车、农业、卫生等相关专业,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3.1.1日常监测

环境保护、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信息共享、通报、会商制度,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当地 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1.2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按预警级别要求,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污染控制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

按重污染天气的严重性、发展趋势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四级,分别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3.2.1Ⅳ级预警

经监测预测,全市将发生连续三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0500时,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启动Ⅰ级预警(红色)。

3.3预警的发布

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预警。其中,Ⅳ级(蓝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发布;Ⅲ级(黄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报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后发布;Ⅱ级(橙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发布,Ⅰ级(红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发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以下方式发布预警信息:一是由应急指挥办公室通过 网站向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发布预警信息。二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

3.4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

经监测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经批准后,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经监测预测,预警低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且预计24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应急预案规定的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或Ⅰ级(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1)当发布Ⅳ级(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2)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3)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4)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当单个县级辖区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属地管辖地 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或监测到全市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经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影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等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启动Ⅳ级、Ⅲ级、Ⅱ级或Ⅰ级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后,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

4.3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在收到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各自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按照保障预案、实施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应急指挥部督导组将在预警信息发布24小时后对各成员单位、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响应措施

4.4.1Ⅳ级响应措施

4.4.1.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留在室内,确需外出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②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的采取适当防护措施。③减少露天比赛等大型户外活动,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2)教育体育局组织督导各地教育部门,协调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尽可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各地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加强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

4.4.1.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1.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应急督导组要督促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当地的产业结构、城镇布局、行业特点,梳理出重污染行业和领域,列出本行政区域内水泥、钢铁、石化、燃煤电厂、有色、焦化等行业的重污染企业名录,并及时进行更新调整;要督促检查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名录中的重点排污企业根据不同预警等级签订限产应急承诺书的落实情况。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督促重点排污工业企业按应急承诺书采取限产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各地应急承诺书Ⅳ级响应比例要求;加强对限排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限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实行限行、限区域通行,强化“黄标车”限行;适当扩大公交车路权。(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市主城区原则上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要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1次;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进行一次冲洗除尘。要强化对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要求工业企业各类煤、渣、沙石等物料堆堆放必须有防尘措施或进行覆盖处理。(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露天焚烧。在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根据情况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1.4其他措施

强化天气预报,适当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每12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2Ⅲ级响应措施

4.4.2.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③建议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组织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增加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医护人员。

4.4.2.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尽量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尽量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产品的使用。

4.4.2.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Ⅲ级响应比例要求。要督促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要求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增加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强化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限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适当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进一步强化“黄标车”限行;适当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市主城区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在Ⅳ级响应基础上,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进行一次冲洗除尘。要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企业环境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要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沥青熔化作业;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要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在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要适当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2.4其他措施

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逐6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3Ⅱ级响应措施

4.4.3.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督导各级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应尽量减少户外运动,户外活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③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加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医护人员。

4.4.3.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进一步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3)尽量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进一步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3.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力度,必要时停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Ⅱ级响应比例要求。要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加强控制,强化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要求排污单位加大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进一步增加对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进一步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强化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限产或停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进一步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进一步强化“黄标车”限行;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止城市主城区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冲洗除尘。要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企业环境监管,进一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融化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执法力度,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进一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3.4其他措施

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重污染天气时,每6小时通报未来3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4Ⅰ级响应措施

4.4.4.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督导各级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信息: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③取消或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临时停课。(3)卫生计生委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加强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有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4.4.4.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进一步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3)进一步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取消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4.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停产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Ⅰ级响应比例要求。要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控制力度,要求排污单位进一步控制污染工序生产,进一步强化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区域内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派驻驻厂督导员,确保响应措施得到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在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基础上,可实行限时、限区域禁行;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城市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停止城市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进一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进一步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熔化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执法力度,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4.4.4.4其他措施

(1)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重污染天气时,逐6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2)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强化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监管。未按照《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期限完成油气回收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暂停营业和使用。

4.5应急响应报告及通报

4.5.1报告责任单位

重污染天气事件报告的责任单位为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5.2报告时限

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重污染天气事件启动预警后1小时内,将预警启动上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4.5.3事件通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等工作进展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通报事件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加强与云南、凉山州等毗邻地区 政府的情况沟通。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地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视情况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到的县级 政府通报情况。重污染天气事件中如果被困、失踪、伤亡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或者事件可能有境外影响的,由市 政府新闻办通报。

4.6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市级有关部门对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指导、督促。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加大应急行动期间各类应急措施执行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予以追究问责。

4.7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

重污染天气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根据监测预警组对未来24小时空气环境质量及气象条件的分析评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在市 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及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5新闻发布

重污染天气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宣传报道组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6总结评价

应急终止后,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行动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本预案的应急响应过程评价,进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过程,对重污染天气可能造成的后续影响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响应的改进措施建议。

7应急保障

7.1人力资源保障

全市各级 政府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培养常备不懈、充分掌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的应急预备力量,确保能迅速开展并完成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应急监测、污染控制、处理处置等应急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设备物资储备,提高装备科技水平;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与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荐技术人员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有计划地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人力保障。

7.2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环境保护部门要优化调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扩大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监测点位覆盖面,加快建设污染物传输监测网络、污染物实时溯源监测子站和工业园区、郊区、农村地区自动监测,建设和管理重污染天气预案处置指挥平台。所有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应当按照环境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增设pm2.5(细颗粒物)和臭氧等监测项目,并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气象部门要以气象部门现有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平台为基础,建立和完善能见度、湿度、风向、风速等气象条件的自动监测站网,做好空气污染气象保障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环境保护和气象部门要以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信息平台和市气象预报发布平台为技术支撑,利用已有的网络设备和数据库、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系统等资源,本着“节约高效、优化配置”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市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平台”。建立空气环境质量、气象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和业务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机理研究以及重污染天气形成过程研究。充分运用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模型,对空气污染发展进行动态仿真模拟,实现监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全面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能力。

7.3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和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配备视频指挥调度系统、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便携式移动通信终端等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联络畅通;建立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人员以及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信息库,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应急时期通信畅通。

7.4经费保障

全市各级 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重污染天气应急中的人力资源培养、监测与预警、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大气污染应急保障和日常运作资金在相关部门综合预算中予以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监测与预警能力的应急保障建设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市、县(区)财政要保障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气象观测网络运行经费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经费。

7.5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重污染天气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7.6应急培训

全市各级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污染控制等专门人才。

7.7应急演练

全市各级 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演练,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整体联动能力。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奖惩

8.1表彰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1)出色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在防治重污染天气事件中,作出突出或重大贡献的,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3)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际效果显著的;(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后果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或处罚。其中: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罚暂行规定》等规定,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予以问责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不正确履行大气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2)不按照规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拒绝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义务的;(3)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响应时有意设置障碍的,以及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4)阻碍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5)不按规定报告、通报重污染天气事件真实情况的;(6)挤占、挪用、贪 污、盗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其它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统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56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济政〔2018〕29号)等。

1.3定义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根本底线,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着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切实发挥减排效应,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1.5.2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1.5.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工作,准确把握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5.4分级管控,精准减排。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落实差别化管控措施,细化企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6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XX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方案(含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相关企业、单位的应急操作方案。

2.组织指挥体系

2.1组织机构

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主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贯彻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各有关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职责分工,组建市级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组,指导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并对发生在我市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信息,以及发生在我市区域外、可能造成我市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期间,每日对气象要素与污染成分聚合态势和AQI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日均值>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3.2.2预警条件

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2)接到国家或省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时,应当根据预警提示信息,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3.2.3预警发布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指令或我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会商研判意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黄色预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批准;橙色预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红色预警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保障应急响应措施提前有效落实。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将未来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及平均值、AQI范围及平均值予以说明。同时,明确预警启动和预计解除的时间、发布机关、应急响应措施级别等内容。

3.2.4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当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调整到相应级别的预警。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当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

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发布相同。

4.应急响应

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1.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1.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1.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当省级发布预警时,我市应当启动不低于省级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已启动红色预警时,仍执行Ⅰ级应急响应。

4.2响应措施

4.2.1总体要求

(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级别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可根据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2)我市区域内重点行业所有涉气企业应当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其他行业企业视情纳入,确保减排措施全覆盖。对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当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减排需要,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采取统一应急减排措施。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和保障民生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对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涉及居民供暖等民生保障类企业,在保障任务完成的同时,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每年定期开展清单修订工作。

(3)在制定减排措施时,应当在满足减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所处区域、行业类型特点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对达不到总体减排比例要求的,应当加大应急减排力度;确实无法达到的,应当尽最大能力减排,在提供详细的测算说明和清单的基础上,可酌情降低减排比例。

(4)对我市较集中、成规模的特色支柱产业企业涉气工序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在难以满足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按需对小微涉气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应当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我市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停产。应急减排措施应包括停止使用高排放车辆、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5)当预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可提前指导我市钢铁、焦化、炭素、铜冶炼、陶瓷、耐火材料、玻璃、石油化工、制药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通过预先调整生产计划,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6)生态环境部门应指导纳入我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应急准备时间,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其中,对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企业实施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报备,市属企业操作方案报工业和科技创新和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市属以下企业操作方案报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4.2.2Ⅲ级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减排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宣传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新闻传媒、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宣传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新闻传媒、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各有关部门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工业和科技创新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清单,严格督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部门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督促露天矿山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领导审批负责制。应急处置期间,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移动源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依照重污染天气限行通告,对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车等闯禁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城市建成区行驶。

其他减排措施。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露天焚烧措施,加大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落实全域烟花爆竹禁放措施;工业和科技创新部门严格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供电公司严格管控企业电力调度;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气环节停止作业。

4.2.3Ⅱ级响应措施

在落实I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发展改革和统计部门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

移动源减排措施。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根据实际可利用政府购买公交企业服务方式减免公交乘车费用。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企业(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料为燃气的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其他减排措施。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4.2.4 I级响应措施

在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污染浓度(AQI日均值达到500时)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各有关部门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按照重污染天气限产、停产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移动源减排措施。在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

4.3信息公开

4.3.1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应当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4.3.2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4.3.3信息公开组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4.4信息报告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通过网络或传真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内容包括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启动时间、级别、主要污染物、采取的应急措施、预警信息发布、督导检查情况等内容。

4.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指令,结合我市重污染天气实际下达本级响应终止指令。

5.总结评估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重点管控企业应当及时对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5日内组织开展对Ⅲ级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预警发布及响应、措施落实以及应对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点管控企业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落实、应对效果等情况于2日内报主管部门;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将本单位及监管对象措施落实、应对效果等情况于3日内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上一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等。评估结果于5月底前报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6.应急保障

我市将加大资金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按照国家要求和规范,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和预报预警平台,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同时建立专家队伍,为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专项实施方案,组织不同类型的演练,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水平;以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提高公众自救能力为目标,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宣传、教育等工作。

7.监督问责

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关单位及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企业法人法律责任。对按照要求已经列为A级、B级的工业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或未达到相应绩效分级要求的,立即降为C级。对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或超标排放的保障类企业,不符合施工相关要求的保障类工程,移出民生保障类清单。

8.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2019〕2号)同时废止。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

副组长:质监站站长

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三、应急准备

1.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且限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

2.按照职责,开展针对施工企业废气排放、建筑扬尘、等工作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3.根据各施工企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组织各污染源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

4.组织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未来一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500)。

(二)监测预报

建立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平台。向环保部门采集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与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和市气象部门建立专线网络连接,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

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环保所与市气象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咨询组,构建交流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达到预警等级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为预警发布提供决策依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适当增加联合预报频率。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1.预警发布

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应急通知发出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预警调整与解除

经市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测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急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施工规模。

2.Ⅲ级响应措施。Ⅲ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Ⅱ级响应措施。Ⅱ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停止所有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4.Ⅰ级响应措施。Ⅰ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在现有基础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增加一倍。

(四)响应终止

指挥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评估

指挥部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除Ⅳ级响应外,其他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六、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广播、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

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公开,宣传办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七、监督问责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2.重污染天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AirQualityIndex,空气质量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数据由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监测指标计算得出,每小时更新一次。

(二)管理与更新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潍坊市及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3年5月31日

第三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程度,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于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公司统一领导本公司内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防控工作;铆焊、机加、组装、铸造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信息公开,全员参与。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员工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

4.依法防控,严格执行。严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的部门和个人,对各相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任副总指挥,主管环保工作的综管部部长任执行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铆焊车间、机加车间、组装车间、铸造车间主任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执行副总指挥兼任。办公室下设现场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二个专项工作组。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全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2)向路南区环保局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对超出本公司应对能力的极重污染天气,主动向上级请求支援;

(3)研究制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上报,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2)制定(修订)《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组的职责。

(1)现场督导组: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2)新闻宣传组: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宣传报道。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各车间。负责编制本车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车间内的重点排污工序落实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动员车间内员工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各种防范措施。

三、预警

(一)进入预警期及调整和解除

接区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报指挥部相应领导批准后即进入预警期,启动本预案,按预警等级实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根据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通知,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和解除。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和分级

预警信息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按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响应措施分三种: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Ⅳ级响应措施

Ⅳ级响应主要为提示性措施,提醒员工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员工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老年员工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生产。(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员工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序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②增加公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③排污工序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2.Ⅲ级响应措施

(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发布信息,提醒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生产;一般员工减少户外生产和室外作业时间。(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私家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③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④排污工序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③增加公司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公司主次干道增加洒水抑尘作业频次。3.Ⅱ级响应措施

(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老年员工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员工应避免户外作业。(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8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②支持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③加强餐饮业油烟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④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生产性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4.Ⅰ级响应措施

继续落实II级响应措施。当极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进一步采取如下应急措施:(1)公司各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2)停止所有户外大型作业。

(3)公司涉VOC排放工序全部暂时停产。

在国家、省、市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期间,按照上级指示要求,采取重点工序临时停产等更进一步的应急措施。

(三)响应终止

接区应急办下达终止通知后,响应终止。蓝色预警可自动解除。

五、监督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现场督导组及时对车间和相关部门和重点排污工序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口检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公司综管部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问责、执行绩效考核。

六、应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

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确保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督导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财力保障

财物部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重污染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交通车辆、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

(三)通讯与信息保障

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各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

(四)制度保障

公司各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生产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各部门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公司宣传栏、公司官网、手机等形式向员工宣传预警内容,解读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健康防护知识等,引导员工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公开应急措施采取情况,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应急响应期间的大气污染行为。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培训

为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能力,“指挥部”应组织应急培训,各车间针对公司应急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以及操作方案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落实等。

(二)预案演练

演练由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预案修订

《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修订,至少每3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指挥部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2.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3.指挥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八、附则

本预案由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预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预案规定为准。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市容园林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

﹙二﹚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三、组织落实

﹙一﹚成立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

总指挥:张建平局长

副总指挥:耿文利副局长

成员:张波市容科科长、张亚利保洁队队长﹑张喜顺环卫车队队长、刘柏廷绿化队队长郭忠渣土所所长﹑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各单位职责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负责落实区治污减霾办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指示;拟定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相关科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好各科室间协调工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或解除)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科室在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后,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本部门预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市容科:协调各街办做好道路的清扫保洁,适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督促各街办配合道路的冲洒水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大冲洗活动。

保洁队:做好新城广场的道路清扫保洁。

环卫车队:加大冲、洒水频次,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洒水车每天做好对主干道和垃圾站点的冲洗,坚持对“三带”进行冲洗,对人行道进行冲洗;适时开展主要区域大冲洗活动;在遇有渣土抛洒等应急任务时,能够及时做好应急清理冲洗。

喷雾抑尘车主要在城内地区的新城广场、解放路、东五路进行定点喷雾,在城外主要对华清路、环东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金华北路进行喷雾作业,有力抑制扬尘污染。

绿化队:加大对辖区重点路段的绿化带、隔车带、行道树、小广场、小绿地的喷雾冲洗,有效降低扬尘。

渣土所: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并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对违规清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对对人们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做到相互配合,积极开展降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内空气质量有效提升。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预防预警信息

收集整理常州市近几年来水污染事故的有关资料并对发生原因进行分析;收集整理佳木斯市近几年各类水源水质监测数据资料,并进行分析。

根据《常州市肠道传染暴发疫情疫区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将饮水污染事故划分为三级暴发疫情(详见工作规范),当发生疫情时,实施相应等级的预警。

二、分级管理

饮水污染引起的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事故的疫区处理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由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负责本辖区暴发疫情的疫区处理,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适时参加或负责处理,并对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疫区处理工作予以技术指导和质量抽查。

(一)三级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以所在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为主体负责全面调查处理,并及时将暴发疫情处理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总结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二)二级暴发疫情以所在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为主体负责全面调查处理,区疾控中心参加调查处理,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抽查。两级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暴发疫情处理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总结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三)一级暴发疫情发生在县(市)的,同二级暴发疫情的分工;一级暴发疫情发生在市区的,以市疾控中心为主体负责全面调查处理,疫情所在地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负责实施具体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暴发疫情处理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总结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持续恶化,昨晚22时,我省紧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全省未按规定停工停业企业情况,部署重污染天气集中防治工作。

【部署】

管控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我省启动48小时行动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许甘露在会议上说,从这几天的情况看,气象条件十分恶劣,明后两天将依然持续。针对严峻的污染形势,他强调说,我省的应急管控没有执行到位,最重要的是2998家应该停产的企业用电量与停产前变化不大,900家要限产的企业变化量也不大。这说明管控出现了问题,该停产的没停产,该限产的没限产。会后,全省将对部分管控企业、违规工地、有些单双号限行的城市,将实行日报制。

“要改变无所作为的思想,真正负起责任来。”他说,各地应针对出现的问题,思想上重视起来。全省各地要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切实落实责任,停产限产的企业必须落实到位。总体的原则是保生活、停生产、缓生产。即使不在管控名单,该停下来的,也需缓一缓。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扬尘目前占比6-10%,我省将采取措施,尽量降低占比。施工扬尘绝对不能有,道路扬尘需要继续努力。另外,劣质燃煤替代,也需抓紧推进。

下一步,我省将对重污染天气采取应急管控。12月20日0点到22日0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48小时统一集中行动”。主要采取六项措施:一抓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二抓工地停工措施落实,三抓机动车违规上路,四抓企业违法排污,五抓大气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连续曝光,六抓僵尸企业滥竽充数。

【曝光】

12月下旬以来 这些地市这些地方仍存在污染

12月16日以来,我省组织多个层面的督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发现各地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迅速加以解决。

省环保厅副厅长焦飞在昨晚会议上做了通报。省长办在12月18日下午对郑州的暗查中发现,郑州经开区第十五大街与经南八路交汇处的`中建观湖国际项目未按要求停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东四环与南三环交叉口西北角、京港澳高速675公里处西侧,有大量黄土露天堆放,覆盖措施不到位;中原区陇海路华山路东200米路南的华龙公馆项目未停工;中原区秦岭路与汝河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的郑州丝绸厂改造项目未停工;郑州热力总公司经开供热分公司未按要求停产;郑州泰祥热电管分有限公司2号机组未验收投入使用;郑煤集团龙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列入管控名单的僵尸企业;京港澳南三环收费站口的露天汽车拆解厂8月18日至今仍未按要求完成搬迁;郑州东四环和新密市区仍有不少黄标车在违规行驶。

开封市也发现不少问题。十六大街恒大未来城大面积裸土及土堆未覆盖,部分施工工地未硬化;运粮河轻轨站和香樟公馆工地旁轻轨施工工地道路未硬化,浮土层较厚,土堆未覆盖。

新乡市问题也较多。孟电集团热力有限公司2台机组实际运行负荷率为77.8%,未达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的降低50%机组负荷的要求;平原新区丹江路附近桥下因倾倒未燃尽蜂窝煤引燃垃圾冒烟;原阳县韩董庄镇任庄村焚烧垃圾,冒黑烟;府庄附近田地内发现2处焚烧点冒烟;夹河村夹河学校墙外因倾倒未燃尽蜂窝煤引燃垃圾及荒草,冒出大量黑烟;亢村镇立交桥东侧焚烧垃圾冒烟。

许昌市也有问题存在。中铁四局河南标段第二分部实施的郑万高铁长葛段项目沿途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且施工区域和施工道路未硬化,浮土较厚,未采取湿法作业,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河南青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达到重污染天气限产50%管控要求。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参照京津冀及周边有关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街道实际,对《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

(一)成立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办事处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宣传部: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政办(应急办):负责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牵头工作,第一时间下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令,召集、指挥、调度各成员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及限产减排企业,并会商、分析、总结。

3.办事处督查室:接到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负责组成督导组,对各成员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教委: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指导和督促本辖区教育机构做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直至停课等健康防护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派出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全街道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并组织执行;按照红色预警要求,通过媒体及时告知公众采取的措施,并达到预案要求的限行范围;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黄标车的查处力度;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对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做好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建委: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监督和落实XX区职权范围内拆迁工地、市政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工作,列出具体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名单,建立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负责监督和落实在重污染天气下施工工地防尘、缩减施工量直至停工等措施;负责监督和落实建筑工地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下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控制措施;参与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环卫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城市道路保洁、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加强对渣土、垃圾运输等车辆的管理,杜绝扬撒遗漏现象。

9.行政执法队: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对餐饮服务业油烟的污染治理;负责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露天喷漆、喷涂、喷绘、原煤散烧等行为的查处。

10.卫计办: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开展重污染天气防病知识宣传,提供重污染天气健康咨询;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编制、修订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辖区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落实街道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设立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武装部,环保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是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三、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

当接到区大气污染指挥部下发的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的上述预警条件时,预警信息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若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紧急发布预警信息。

2.发布程序和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预警等级、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趋势定性分析。

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发布。

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全省或全区预警通知时,按照上级指令执行。

3.区域预警

当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或全省预测多个连片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环境保护部、省、市、区应急工作小组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街道应急指挥部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四)预警解除与调整。

预警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时,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按照发布程序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解除预警消息。

预警调整。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

按街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令指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按照街道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和企业操作方案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当启动Ⅱ级、Ⅰ级响应时,街道应急指挥部将派出现场工作组对各行政村(社区)落实应急减排情况进行督查。

(三)应急响应措施。

1.总体要求

(1)各行政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预案管理实施流程,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确保预案措施可操作,企业减排措施具体可行。

(2)应急预案必须含有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具体的减排措施和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并将应急减排的措施和目标落实到具体企业、企业生产线、工艺环节。

(3)应急减排措施设置的基本原则:①应急减排措施应有效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包括物料运输、堆存、原料准备、生产、成品运输等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减少整个重污染天气高发季节应急措施对生产活动的扰动频次;②应急减排措施应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企业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③应急管控对象企业应尽可能采取停产、限产(整条生产线)或轮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

(4)减排措施清单中应剔除以下6类企业或行为:①僵尸企业;②已纳入常规性管理的黄标车;③虚假企业;④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⑤已取缔或计划取缔“小散乱污”企业;⑥已淘汰或计划淘汰燃煤锅炉。

减排措施清单中应保留以下3类企业或行为:①已完成超低排放的企业;②已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③因市场不景气或者环保限制等原因而出现限产、停产、不饱和生产的企业。

(5)应急减排基数是在基础排放量中扣除当年常规治理措施减排量,得到的全年减排基数,基础排放量按照2016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进行计算。

(6)减排措施应急减排量计算方法: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且燃煤机组(锅炉)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不计算应急减排量;②季节实施错峰生产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污染物减排量时按1.2倍核算;③因市场不景气或环境质量改善提标等原因出现生产负荷不饱和的企业,其污染减排按实际生产负荷计算。

(7)各行政村(社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适当调整,但污染物减排比例必须达到应急响应期间相应级别的减排目标要求。

2.工业企业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运输

(1)砖瓦窑(不含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停止生产。

(2)水泥粉磨站在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0日实施错峰生产;除此期间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2)碳素企业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及省相关标准的,全部停产;能够满足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采取轮流错峰方式。

(3)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经市政府请示省政府批准同意。

(4)焦化企业采取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以上,位于城区建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小时以上。

(5)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经区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5)要做好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Ⅳ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5%以上。

措施:

(1)非冰冻期辖区主干道保洁增加洒水降尘作业次。

(2)工业企业采取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物料运输措施;木板加工等产业集群一律停止生产。(3)除应急抢险外,城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强化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3)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

4.Ⅲ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

措施:Ⅲ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每日对辖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2次洒水抑尘作业。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3)除应急抢险外,辖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建筑工地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教委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5)卫生院加强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6)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Ⅱ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

措施:Ⅱ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施工作业。

(4)教委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Ⅰ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

措施:Ⅰ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对城区主次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2)在教委指导下,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3)卫生院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中,工业企业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压减负荷、停止生产来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各企业要制定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方案,明确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流程;对于为确保停产状态下生产安全,需保持一定生产负荷的企业,要明确确保维持停产状态生产安全的最低负荷,并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或专家意见。

当紧急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停课措施。

其中,健康提示性信息重点包括:

(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3)减少或暂停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

(4)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建议性减排措施重点包括:

(1)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

(3)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放。

(四)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五)总结评估。

街道应急指挥都、各行政村(社区)要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由各行政村(社区)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Ⅱ级及以上响应时,街道应急指挥部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街道应急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正。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应急工作“削峰降频”作用,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逐步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投入力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预算,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以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物资保障。

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配备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三)预报能力保障。

积极参加上级监测、预报技术培训,努力提高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能力;强化与区预报预警平台的信息沟通,加强与区级预警预报平台的交流与合作。

(四)通讯与信息保障。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制定应急信息通讯系统及维护方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五)医疗卫生保障。

组织医疗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疾病突发患者的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物资等及时到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相关医疗物资储备和应急调配机制。

六、宣传保障

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

七、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护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

应急指挥部负责当地重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置。

(三)信息公开的时间

重污染天气预警经区应急工作组或街道应急指挥部确认发布后,宣传部门立即通过网络平台将预警信息进行发布。在重污染应急启动期间,实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各种媒体平台不断进行发布。

八、应急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区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各自所需落实应急措施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

九、应急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依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企业操作方案组织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视情组织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十、责任追究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的专项实施方案中要逐级细化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事项,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等减排措施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督察力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预案修订。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准备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1、及时关好各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控制室门窗。

2、检查应急电源是否正常、充足。

3、检查避雷器是否正常投入运行。

4、检查防洪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水泵接线有无破皮、接地线是否可靠等安全隐患,备用防洪器材是否能及时投入运行。

5、禁止在室外高压设备及室内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

6、雷电天气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

7、如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指令即行断开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及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

8、遇有六级以上大风以及雷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

9、因雷电致使上级及下线线路停电时按紧急停电应急预案处理。

10、打雷闪电时尽量减少单独巡视高低压电气设备,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检修维护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

11、打雷闪电时,不准在钢构建筑、高大树木下躲避,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2、打雷闪电时,不准在空旷室外拨打接听通讯设备。

1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人员应距离故障点4m以外,室外人员应距离故障点8m以外。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14、遇到雷雨天气时,计算机使用人员应立即切断计算机电源,并拔掉电源插头及接入网络设备的网线插头。并拔掉外接设备的连接线。

15、密切关注雷雨天气后的计算机以及网络系统运行情况,如发生电源跳闸等供电故障,影响网络设备、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应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对电力、网络设备进行修复,全力确保网络、通讯安全畅通。

二、异常雷雨天气应急处理预案

1、异常雷雨概念:是指局部或大部分地区突降大雾、暴雨,严重危机生产安全运行,有重大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的可能。

2、厂区危害程度分析:异常大雾、大雨、打雷的天气,造成部分线路跳闸,高低压进水、冷却棚、成品仓进水燃烧爆炸事故。

2.1冷却棚:暴雨时因水位突增,排水不畅,水流人冷却棚造成着火爆炸。

2.2成品仓:严防在暴雨期间,水流入成品仓,造成设备损坏和着火爆炸。

2.3电缆沟:在暴雨时有可能进水,造成电缆短路、设备跳闸。

2.4室外端子箱、控制箱:容易造成误动、拒动或短路。

2.5气柜:暴雨时可能造成保护误动作,炉气泄露。

2.6通讯系统中断。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1为及时、有效、迅速的处理因暴雨造成内涝、外涝等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损失,减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3.2本预案是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3组织机构与职责

3.3.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彭江伟

成员:王金山 何忠 李金任 历国庆 陈红强 周江明 李 超 李 雨 宋秀鹤 张 鉴 王艳芹 李仲玉 韩忠胜 王 炜 滕永跃 黄晓燕 杨建平 柴 富 杨得永 张耀新 李 磊 王 峰 黄 奎 李 猛 郑瑞莲 朱爱华 王玉成 薛鹏涛 常新荣 韩向君 任金合 拦继龙 王建新 马文龙 尹鹏鹏 焦 斌

3.3.2公司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接受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就公司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6)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7)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8)发布相关信息。

3.4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3.4.1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全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

3.4.2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属的各项任务;

(2)监督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5突发事件应急专业工作组

3.5.1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下设警戒疏散引导小组、技术咨询组、现场抢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灾害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指挥专业

3.5.2下设各小组职责:

3.5.2.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5.2.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5.2.3现场抢救小组:负责开展现场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积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5.2.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5.2.5灾害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灾害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异常雷雨天气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异常雷雨天气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异常天气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异常天气灾害准备工作、防异常天气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异常天气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异常天气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异常天气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异常天气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异常天气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 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2预警行动

4.2.1公司应根据其当地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异常雾雨雪天气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异常天气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2大雾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 200米 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 200米 、大于等于 5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4.2.1.3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2预警命令由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向所属部门发布。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5信息报告程序

5.1即时报告

5.1.1 异常天气灾害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应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灾害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5.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现场负责人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

(2)公司安全部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5.2异常雷雨天气灾害事件快报

异常天气灾害事件发生后,受灾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30分钟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向集团公司上报气象灾害事件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常天气灾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异常天气灾害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统计;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异常天气灾害造成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级别,本厂因异常天气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三级响应:因异常天气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本厂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6.2 响应程序

公司安全部在接到气象部门异常天气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应急小组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应急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异常天气灾害应急工作在公司异常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各专业小组施救。

6.3 处置措施

当发生异常雷雨天气灾害时,应急小组组长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各专业小组实施抢险救灾。

6.3.1冷却棚、成品仓安全:

(1)下雨前将成品仓内电石放空,开始下雨时电石破碎设备全部停机断电,检查成品仓四楼通风风机为正常开启状态,成品仓四楼窗户为紧固关闭状态。

(2)下雨前在冷却棚、成品仓各入口堆磊沙袋(高度50cm及以上),防止雨水不进入冷却棚、成品仓。

(3)下雨前将破碎线入口处防雨帘拉下,并在下方堆磊沙袋(高度50cm及以上)。

(4)下雨时冷却棚、成品仓值班人员不间断巡视现场,在冷却棚、成品仓各入口地势较低点必须安排专人看护;渗漏点及时使用桶接、围堵、遮盖等方式进行处理,并上报,作好记录;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保持畅通,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若有雨水进入冷却棚、成品仓,发现人员立即启动《电石库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首先立即汇报车间领导,切断水源物质,可就近使用干粉灭火器材对电石库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其次用大量干砂、土对着火处的电石进行掩埋,控制火灾扩大;当乙炔气体产生源无法消除时,不应灭火,只能控制火灾对周围设施、设备的危害。着火时需对电石库周围的人员进行疏散,特别是电石库下风口作业人员的疏散;

6.3.2高低压室、UPS机柜间等主要部位安全:暴雨期间,厂内积水短时间排不掉,应急小组立即对高低压室、主厂房及各泵房,空气压缩机房等周围做好防雨水倒灌措施(堆磊沙袋,疏通排水),电气设施屋顶漏水的,采取塑料布遮盖,严重情况,需及时断电。

电缆沟进水时,不得随意进行处理,禁止人员进入电缆沟。需按下述要求进行处置:

(1)排查渗(进)水点,使用沙袋或泥土进行封堵,防止水大量进入电缆沟;

(2)少量渗水时(水位15cm以下),由专业电工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在电缆沟盖板上检查,测量水位时必须使用绝缘材质物品,并密切观察电缆沟内水位,大量进水(水位15cm以上)时,及时使用潜水泵将电缆沟内水排出,使用潜水泵排水前,电工必须检验电缆沟内未漏电,确认放置潜水泵处无电缆线,若不能满足此条件,必须断电后使用潜水泵抽水。

(3)大量进水无法控制时,先断电在进行排水处理,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验电,符合送电要求方可送电。

室外设备(端子箱、控制箱)进水,能造成保护、自动装置误动、拒动等,严重时能造成停机、跳闸。电气专业人员应加强室外设备的检查,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检察室外端子箱、控制箱柜门,检查是否漏雨,并做好防雨水措施。室外端子箱、控制箱进水,岗位人员发现后,及时报车间值班领导,联系电工对其进行断电,断电后由电工检查,对其进行烘干处理。

不论什么时间,厂区员工发现厂区电缆线有打火、拉弧等异常现象时,必须逐级汇报处理。

6.3.3电石炉净化系统、炉气输送系统安全:雷雨天气造成电石炉净化系统及炉气输送系统紧急制动、联锁失灵的,必须紧急停车处理;造成CO泄漏的,立即启动《CO泄漏应急预案》。

6.3.4雷雨天气造成厂区停水、停电的,需立即启动《厂区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6.3.5原料车间碳材、石灰场地相关人员要保证排水设施完好,防止露天碳材被雨水冲刷,使焦炭流失或大面积坍塌;并当心被已浸水石灰灼伤。

6.3.6暴雨期间,各车间、部门应立即抽出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组织抢险,保证正常运行,室外应禁止一切除危急处理之外的一切工作,及时检查室外设备,检查建筑设施渗漏水状况,并及时安排处理。

6.3.7电气专业人员在暴雨过后应巡视所有电气设备及高低压室、变压器室设备运行情况。

6.3.8雷雨天气,禁止人员穿戴湿衣、湿鞋、潮湿手套进行电气作业,出炉岗位人员涮眼时必须确保长皮手套及劳保鞋干燥,防止发生人员触电事故。

6.3.9通讯系统中断:员工发现厂区通讯系统(电话、网络)中断,及时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将此异常情况逐级汇报,并联系上下关联岗位,防止因通讯中断,沟通联系不及时,发生事故。

发生监控视频中断,中控室人员立即汇报,并联系班组长到现场查看情况,车间联系智能化部人员处理,并安排专人增加岗位巡检次数。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应急资源的储备各车间、部门准备组成。储备以下物资:编织袋、潜水泵、输水管、电缆、雨鞋、雨衣、塑料布、铁锹、药品、医疗器械等并准备应急车辆和应急通讯装备。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维护我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要把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我镇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我镇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认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步仙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为:镇党委书记高兴球任组长;镇长黄海任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区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定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三、明确工作职责

各村(居)委会做好本村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安排相关人员到岗值守,加强对片区的动态管理和监管力度;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片区道路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维护交通运输秩序,负责协调道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安全畅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应对恶劣天气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出行,关系到我镇综合管理的正常秩序。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人员落实到位、物资调配到位、行动迅速到位。抗灾工具、融雪防冻物资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急时之用,把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明确责任,反应迅速。

各村、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人,要确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迅速到指定地点就位,并及时开展清扫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害,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三)提高要求,讲究方法。

应对恶劣天气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在扫雪除冰时,以人工清扫为主。除雪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雪中路通,雪停路清。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面见底的标准。要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告知校车司机在恶劣天气做好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保证校车安全。各部门要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车辆及人员意外伤害事故。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预警应急信息发布

(一)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级别时,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通过相关网站、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途径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

(二)根据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各国控空气质量检测子站空气质量和天气情况日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

(三)接到区政府或区教育局发布的有关信息,必要情况下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可利用校园网、校讯通、电子屏、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应急信息及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一)新城区辖区范围内出现或可能出现空气重污染时的应急处置。

(二)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市直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原则,依照区教育局发布的预警应急信息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空气重污染分级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分级方法,当日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包括由沙尘暴造成的污染),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具体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

(一)空气中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151—200范围内。

(二)空气重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内。

(三)空气严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301—499范围内。

(四)空气极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达到或超过500。

四、空气重污染分级预警应急措施

(一)空气中度污染预警措施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脏病、肺病、过敏性疾病等易感师生减少户外活动;其他师生适量减少户外活动。

2、教学调整措施:建议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适量减少户外活动。

通知所有教育机构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户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改为室内举行;课外运动场地开放时间减半。

3、其他措施:加强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积极倡导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空气重度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避免户外活动;其他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2、教学调整措施:建议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减少学生体育课,停止课间操、运动会等大型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加强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空气严重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校园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特异体质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停止户外活动,避免体力消耗;其他师生应避免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停止学生户外集体活动。

督导全区所有教育机构停止学生一切户外运动,暂停课外学习、实习;关闭运动场地。

组织检查组进行巡回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单位并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其他措施:加强对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停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教师尽量减少机动车出行,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空气极重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校园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特异体质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停止室外活动,避免体力消耗;其他师生停止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加强对学生生态环境教育、应对空气重污染防御措施教育,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相关信息;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采取一切必要的治污减霾措施,做好师生相应的防护工作;校园内开展大冲洗活动,加大保洁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教师尽可能减少机动车出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师生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保障措施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重空气污染应急防控工作,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的查收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预警应急措施的,将通过相关程序,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各校园要建立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网络、短信平台,及时公布市治污减霾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发布教育系统应急措施,向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向区教育局反馈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情况。

(三)各校园要立即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专设一名联络人。并于7月9日前,各校将应急预案和联络人(姓名、电话)报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雾霾危害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降低因空气重污染对学生学习和身体的不利影响,确保学校课程计划的落实完成。

(四)各校园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确保主管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专职联络人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准备充分,信息通畅。

1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

成员:体卫艺办、行办、基教科、职教科、安保办、电教中心、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xx),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办,工作人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2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一、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2、研究制定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指挥、协调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校园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织落实市、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决定,协调成员科室和各校园应对空气重污染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及时公布市教育局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及级别响应,及时发布教育系统预警应急措施;

3、负责各校园空气重污染联络员的日常联络与培训;

4、开展应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

5、负责联络、协调市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工作。

二、成员科室职责分工

(一)电教中心

负责建立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网络、短信发布平台,做好对各校园的信息发送、接收等工作。

(二)基教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中、小学、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三)职教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职业学校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四)体卫艺办

负责督促指导各幼儿园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四)行政办公室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信息公开。

(五)安保办

加强安全教育,负责督促指导各校园落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期间的安全措施。

(六)监察室

负责对各校园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察、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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