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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根据美国少年的真实生活写成的一部文学著作。这本书以其独特的视角、美国式的幽默以及对人物精心的塑造,成为了一部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他和夏克逃到了荒岛上,人们却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竟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为我们所效仿但是,汤姆最终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夫彼得,他的正义感是令人钦佩的。同时在顽皮之余,他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当然这些经历是他勇气与智慧的结晶,我想只要我们向汤姆学习,生活一样可以如此精彩。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值得大家去仔细阅读的一本书,我相信它能在你烦闷的时候让你一笑解千愁。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他一直跟着波莉姨妈生活。有一次,他因为揍了一个男孩、对姨妈撒谎,而被姨妈惩罚去粉刷栅栏。但他很不情愿,希望村里的一些孩子能替自己刷,他的这个计谋得逞了,最后,他不但没有刷栏杆,还让自己的腰包鼓鼓的。在上主日学校的时候,他用许多东西和同学们换了蓝票、红票、黄票,最后竟然得到了校长奖励的一本《圣经》,但却在大家面前出了丑。还有一次由于他觉得姨妈不喜欢自己,竟然和乔·哈帕、哈克一起离家出走,戏弄了大人一回,结果大人们十分担心,村民们也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他们,觉得他们可能死了,还为他们举行了葬礼,结果在他们的葬礼上,他们又"死"而复生了,让大人们十分生气。

虽然汤姆十分调皮,但是他还十分善良,不愿意看到无辜的人被冤枉。一次,他和哈克在坟地里看见医生被杀了,本来是印第安·乔杀的,可是却说成了是波特杀的。在公开审判那一天,他证明了波特是无辜的,不然,波特就会被实行绞刑。

汤姆是一个活泼调皮、不喜欢受约束、聪明、善良、富有正义感的孩子,我们应该学习汤姆善良、勇敢的精神。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今日,我念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心很长时间不能忘怀。

这本书关键叙述了顽皮的汤母讨厌念书、讨厌干活儿,每日和朋友们一起玩乐、搞捉弄,但他是个有责任感的人。他亲眼看到了印第安乔干掉了范霍恩医师,但乔却将这事嫁祸于珀特,在法庭上汤母为可怜的珀特回应了客观事实,拯救了珀特;之后迷了路的汤母在岩洞里又碰到了乔,最后汤母取得成功地逃离岩洞,而乔却被饿死了在岩洞里。

这个故事表明汤母公平正义、英勇、坚定不移、善解人意。他使我懂得了,不管大家遇到一切艰难,都学会坚强、开朗地去应对,不可以胆怯;当他人有艰难时,协助身旁的每一个人。汤母有一颗真心实意、公平正义的心,它告知大家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可以昧良心讲话,不可以做错事,仅有勤奋努力,助人为乐,才可以取得成功。大家有着公平正义和善解人意的天性,仅有用一颗真心实意的心去看待他人,才可以让这个世界更为幸福!

念完这本书,我禁不住对这一公平正义、英勇的小伙儿赞叹不已!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最近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从中我有了佷深的感受!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汤姆是一个天真,顽皮活泼的美国男孩,他和伙伴们干出了佷多妙事,总是那么神不知鬼不觉的,虽然他们有时做的事,不能给带来好的模范,但是,他的正义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从中我知道了,我们也会长大,思想也和小时候不一样了,但我们做人一定要善良,千万不要像卓伊一样心里总想着做坏事人见人憎,但是他的结局却是死亡,是的,有句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这本书有很多乐趣,也有很多伤心的事,让我知道了人会变,但是,我们的心一定要善良,永远不变,同时也要有正义,不做坏事,让我们的心充满正义!

要相信这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在这个六天小长假里,我又重温了《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美国著名讽刺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一本关于民间小镇故事的叙事小说。字数大约三十万字。

汤姆索亚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从小就由他的波丽姨妈抚养。

那天,汤姆又在储藏室里偷吃果酱,被姨妈抓了个正着,于是,他被罚了星期六那一天粉刷墙壁。但是,聪明的汤姆并没有自己去粉刷,而是用了几个小把戏让几个小孩帮他刷,并且还得到了几个小玩意。

然后,汤姆由于朋友和姨妈的不理解,而与和自己一样的铁哥们乔及哈克贝利一起离家出走,过上了海盗的生活。但是,他们三人还是因为过度思念家乡而返了回去。

之后,汤姆和他的好朋友蓓琪一起去山洞探险,因为被蝙蝠追击,他们一路连一个记号都没留下就进入了山洞深处。他们迷路了。

在山洞深处,汤姆和蓓琪一起忍受着饥饿和疲劳。但是,汤姆不想一直这样,便鼓起勇气去寻找出口。在经过无数的努力后,他们终于逃出了山洞。

汤姆,这本书里的主角,既淘气,又聪明,总是能干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他的勇敢是无人能比的,要不然他怎能在山洞里找到出口呢?他的聪明也是无人能比的,要不他怎能让那么多的小孩帮他刷墙呢?

最后,我也知道了真正的勇敢和智慧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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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作文范例1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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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作文(篇一)

俗话说:开卷有益。最近,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获益匪浅,倍受启迪。作者用生动的笔墨,传神的笔触,为我们展示了这个少年。

人物鲜活,令人难以忘怀。著名作家马克·吐温为我们刻画了一个性别鲜明、调皮可爱的野性男孩——汤姆·索亚。他血肉丰满,既有敢于冒险、正义感强的优点,又有不愿学习的缺点,给我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的确让我获益匪浅,倍受启迪!

故事曲折,妙趣横生。马克·吐温生动风趣的语言,轻快自如地讲述故事。《汤姆·索亚历险记》,其实就是一个个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的故事,例如:汤姆粉刷墙壁,他却让别人心甘情愿地帮他刷,还自动献上了谢礼;他与朋友去荒岛探险,别人以为他们都淹死了,就去钟楼举办丧礼,结果,汤姆竟然躲在一旁偷看……虽然这些不能作为我们的榜样可是他在调皮之余还破了一桩谋杀案,并能挺身而出作证人……他舍生忘死,救了被困住的人质,被人们成为小英雄。这些方面还是值得学习的。

铭记启迪,愉悦成长。我们在品读有趣故事的同时,更应学习他身上的优秀品质和无畏精神。我始终为儿童表现出的调皮不该批评,因为这样才更能体现出儿童的天真、很有趣。而这本书也给我们带来了快乐,也给了我们启迪:调皮不是错,与善良、勇敢、机智、正义、冒险交上朋友,你将会收获更多喜悦!

动人的故事,快乐的童年。读完了这本书,我仍久久地回味着,无限地憧憬着。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像汤姆那样,机智而果敢,经历冒险,玩得开心,有所收获……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作文【篇二】

在这夏日炎炎,热浪滚滚的季节里,我们五(7)班却刮起一股《寻好书、读好书、评好书》“清风”,为这个夏天带来了一丝凉意。

好几位同学向我推荐了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那本书富有童真,又有深刻的理想指向,真的值得一读”

“还有书的内容新颖,大胆的奇幻冒险......否则,不看就错过了心灵借机冒险的机会......”

几个同学你一言我一语的在这儿介绍起这本书的内容,把我这颗本来就充满好奇的心,说的直痒痒,便暗自打算一定要买到这本书。

可能是这本书真的太好了呀!去了几次新华书店抱着满满的期望而去,都失望而归,这是第四次来试试运气,一进书店,一眼就发现了那本书,心里涌起一阵喜悦之情,捧起那本书擦了又擦就买了下来。一进家门,就小心翼翼的翻开那本书,扑鼻而来的淡淡笔墨油香让人心旷神怡,睁眼看着那一个个黑色小字,仿佛像灵动小精灵在跳舞。一头载入书海,享受着文字的乐趣。随着主人公汤姆一起喜怒哀乐,破涕为笑,一起历险、发现、成长。当汤姆正在思考时,我也会眉头紧锁,开始思考;当汤姆伤心无助时,我也会暗暗痛心 ;当汤姆开心时,我也舒心的开怀大笑......

那几天,我都不放过一分一秒的时间用来遨游书海,在书中我能真正的开阔视野,淘冶情操,磨练意志,吸取甘霖!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我不知道读了多少遍,但我永远都读不倦,仍把它放在床头,当作宝贝。

这本书读完后,我也有许多心德;汤姆-索亚,一个在大人眼中不折不扣的坏孩子;调皮捣蛋,恶作剧,逃学......这些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事情了。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无恶不作”的顽童,身上却有几处闪光的优点。一次他与“野孩子”哈克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跑到幕地中去,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次恐怖的杀人案。但凶手却嫁祸给波特,于是,愤怒的居民把波特抓了起来。审判波特的日子一天一天的逼近了。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杀人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最后,汤姆决定在法庭上告明一切。这是杀人案,况且,当时的杀人犯乔也在场,他有着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的救波特,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这样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其实,行为就像一面镜子,只有没有污染的镜子才能找出最美的自己,时刻照顾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前尘的喧嚣和不安,从而抚平心灵的浮躁。

汤姆索亚是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希望。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能自由发挥,创造出人生的一片晴空。

这本书至今放在我的床头,虽然封面已破,但仍是我的“精神食粮”。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作文【篇三】

假期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读完全书,对我的感受很深,收获很大。在作家马克?吐温的笔下,展现了一个孩子们的世界,一个孩子们的生活,塑造了汤姆?索亚这个孩子顽皮,淘气;爱惹祸;爱恶作剧;逞英雄;同时又心地善良,勇敢聪明;天性健康活泼的栩栩如生形象,牢牢地铭记在我的脑海。

其中汤姆?索亚的正义,勇敢,爱探险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汤姆和知心朋友哈克意外地亲眼目睹了一场凶杀案,在审判时勇敢地检举出真正的杀人犯,出庭为逼的作证,为当地人们处去一害。他还和哈克在山洞中找到了宝藏,从一个原本人人讨厌的"野孩子"成为了一个人人称道的大英雄。

整个故事的叙述十分自然;精彩;情节紧奏;含义深刻,是我最喜欢阅读的一本好书。我会用汤姆的优秀品质激励着我成长的榜样,做一个正义;勇敢的好孩子。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作文(篇四)

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感觉汤姆是个顽皮、大胆、勇敢、爱冒险、喜爱自由的人。其中汤姆的勇敢和正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去坟地试胆量是很少人能做到的。在那里汤姆和哈克目睹了一场杀人案,印第安人乔杀了一个医生。汤姆的冒险之心一直都没有消失过。

蓓姬和汤姆是同桌,蓓姬的爸爸是镇上的大法官,她恳求父母邀请同学去野餐。孩子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大山洞,汤姆和蓓姬在山里迷了路,他们又遇到了大坏蛋乔。幸运的是乔听到汤姆的动静就吓跑了,最后他们走出了山洞和家人团聚了。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作文(篇五)

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它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令我百读不厌,思绪万千。

故事的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和波莉姨妈、弟弟希德生活在一起。他顽皮、好斗,经常惹波莉姨妈生气。为了不去上学,他想尽办法假装生病,结果被姨妈拔下了一颗摇摇欲坠的牙齿;半夜里,他和小流浪汉哈克去坟场玩,亲眼目睹了一场凶杀案,由于害怕杀人犯乔埃,他们立誓不告密。后来,汤姆带着他的两个小伙伴住到了一个荒岛上,镇上的人以为他们淹死了,就在人们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突然出现在教堂门口,并且揭发了乔埃。接着在一次野营活动中,汤姆遇见了乔埃并把他困在了山洞里,帮助人们抓住了这个恶魔,成了个“小英雄”。汤姆。索亚这个人虽然淘气,但是非常机灵。

其中一个故事尤其典型。有一次,姨妈让汤姆刷墙,汤姆虽然百般不情愿,但也只能忍气吞声地去干,正当他愁眉苦脸时,他的朋友贝恩手里拿着苹果悠闲地走了过来。汤姆立刻装出一副十分快乐的样子,一边刷墙一边哼着小曲,似乎他不在干苦活,而是在享受一样。贝恩一开始对汤姆不屑一顾,可看汤姆这么快乐,便动了心:“汤姆,刷墙真的这么有趣吗?”“你没干过不知道,刷墙简直就是极品游戏呀!”“那让我刷刷吧。”“不!难得一次机会,怎么能让给你呢?”贝恩提出用苹果交换,汤姆才假装极不情愿地把刷子给贝恩,自己则到树下啃苹果。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我脾气倔强,常常认死理。每次和妹妹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俩个这也争,那也争,经常吵得面红耳赤。可每次我俩互不相让时,她因为有爸爸的偏袒总是必胜无疑,我只能拿玩具,家具撒气,弄得大家都不开心。其实,我若能像汤姆那样聪明,也许每次我和她争时,都能虽败尤胜,换个角度思考问题,,这是处理疑难问题的妙方。有些事情看起来吃亏了,如果你不能自己开导自己,不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反而一味地埋怨人,不仅容易失去朋友,而且还很难避免继续吃亏。如果换个角度看问题,那么在学习或生活上,就能把看似痛苦的事变成快乐的事。有了这样的心境,什么事能难倒我呢?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它让我一生受用。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作文【篇六】

今年寒假,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我一直都喜欢看冒险之类的书,便毫不犹豫地翻开了书页。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淘气的小男孩汤姆·索亚的五次历险:第一次是和哈克半夜到墓地检验胆量;第二次是和哈克,乔奇一起到杰克逊岛当“海盗”;第三次是和哈克到鬼屋去寻宝;第四次是和贝琪在魔克托尔山洞迷了路;随后一次历险是和哈克再到山洞中寻宝。整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在魔克托尔山洞中,汤姆与贝琪迷了路时,汤姆鼓励贝琪要振作起来,并利用风筝线,探索了前两条通道。在探索最后一条通道的时候,汤姆发现了一小块太阳光,外面是密西西比河时,回到了贝琪身边,劝说着她一起出去的片段。

汤姆真是机智勇敢!在面对死亡的威胁时,还能临危不惧,想到带着风筝线探路的好方法!如果是我,早就被吓得手足无措了。记得有一次,我独自一人在家,好像听见了敲门声。我问是谁,对方说是装门铃的。我以为是坏蛋,吓得不知所措,想赶对方走。因为老是听到谁谁谁为陌生人开门,然后家里被洗劫一空的新闻。后来才知道,那人真的是装门铃的,而且当时敲的还是邻居家的门。我顿时尴尬得想找条地缝钻进去。所以,我明白了,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弄清楚情况在做出决定。

同时,汤姆也是一个关心他人的孩子。在山洞中迷路时,他并没有因为贝琪拖了他的后腿而对她弃之不理,而是鼓励她,让她找回活下去的勇气。再找到出口的时候,汤姆虽然兴奋,但也没有兴奋到把自己的那位小伙伴也给忘了,而是回到她的身边,劝说她向前走。

汤姆·索亚真是一个乐观,勇敢,足智多谋,关心他人的好孩子!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范文参考:《项链》读书笔记汇编5篇


《项链》读书笔记(篇一)

文章讲叙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天资华美、漂亮动人的姑娘由于家境不佳,嫁给了教育部的一个小科员,在出席一次盛大晚宴的时,遗失了一串向朋友借来的金钢钻石项链,她选择了倾尽所有,举债还上了项链。于是她收敛骄傲与自责,埋头当起了她曾经最鄙夷的小妇人,最终还上了赔偿的债务。多年以后重逢友人,却惊讶地得知那串项链是假的。故事至此嘎然而止,没有人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可也留给了读者们无穷的想象空间与思考。

她在得知这个惊人的真相后会作何反应:是已然成为贤妻的释然?亦或是忆起自己多少年来的苦难,崩溃失心?有时看来,命运就是这样地无情,它并不在乎你内心仍是个孩子,稍一疏忽,它就帮你决定了一生的结局,茫然回首得知真相,也毫无可能挽回,只得谓然长叹。

然而故事也没有那么简单,假使当初那串项链没有弄丢,事态会作何发展?依我看,结局未必比原来幸福:她还回了项链,可内心的虚荣日渐攀升,她越发地厌恶这贫困的生活,寄希望能够一次次地获得那天一样“高贵和光环”,对自己丈夫也越发地嫌恶、争吵不断……最终会“各奔前途”?读后感·她自己也许会落得个流落街头,即使有幸贵人相助,待到年华老去,最后化为一场幻梦。

顺着这个思路想想,丢失了项链未必不是好事,似乎项链在这里象征着心底的“虚荣”,丢掉了“项链”也就是丢掉了心底的虚荣。这倒有点像我们青春期旅程中的一段缩影,我们会在一段时间里自负、骄傲,不满足于现状,渴望更大的世界,然而眼高手低、不求实际却还怨天尤人、祈望能够“天上掉馅饼”,然而最终在受挫之后认清楚现实,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知道“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继而迫于种种原因,或是升学的压力、或是父母的期望,收敛暴躁,压下心头“浮躁之火”,做一个认真负责的自己。“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倚。”

短短一篇小说,也带给了我无穷的想法与感悟,收获良多。

《项链》读书笔记【篇二】

“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既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这是莫泊桑在其《项链》中对女主人公命运的感慨。

《项链》,是法国被称为“短篇小说之王”的著名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女主角玛蒂尔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子,为了在一次晚会上能艳压群芳,向朋友借了一条名贵的项链,却不幸丢失。接下来,她用十年的青春,十载的苦熬去偿还。她脖颈上曾经悬挂的项链,却成为了一条绳索,紧紧勒缚了她的人生。而所有这一切悲剧的根源便是玛蒂尔德的虚荣。

小说以十九世纪的法国为背景。那是个金钱至上、等级森严的'拜金社会。主人公马蒂尔德尽管姿容过人,有着得天独厚的美貌,但由于出身低微,无法扣动上层社会的门板。社会的污浊习气同样腐蚀了她的内心,越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她越是无法忍受底层社会的潦倒与肮脏。愿望与现实的巨大反差却使得痛苦与她如影相随。那埋藏在灵魂深处的不甘也萌发出悲剧的种子,最后发芽,如野草般肆虐蔓延。

她没有像样的服装,没有珠宝首饰,什么都没有,这样的美貌怎么能没有饰品的烘托呢?她希望自己能够取悦于人,被人羡慕,让男人们迷醉,成为她疯狂的追求者。孤芳自赏之后是自惭形秽,使她连比自己富有的同学也不去看了。面对丈夫得意洋洋带回来的舞会请柬,内心郁结已久的渴望被释放了。她将有机会进入上层社会,而她绝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不成……世上最教人丢脸的,就是在许多有钱的女人堆里露穷相。”为了参加这次晚会,在丈夫倾其积蓄为她新买了裙袍之后,又为没有像样的首饰愁眉不展、焦躁不安。但她不知足,从朋友处借来的项链使她得意忘形。舞会上,她陶醉于虚荣的欢乐里,满足于容貌的胜利,而对地位卑微、衣着寒伧的丈夫却视若不见,不管不顾,如同陌生人一般。她嫌弃自己的丈夫,嫌弃他的身份低微,嫌弃他不能满足她的渴望,即使现在她所拥有的这一切都是丈夫带给她的。

就连寻找出租马车,也嫌披着家里带来的简朴衣裳与舞会上的豪华气氛不相称而匆匆而逃。在舞会的纸醉金迷中马蒂尔德陶醉了,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她觉得自己变得高贵了。可是我却觉得她变得低贱了。

在项链丢失后,马蒂尔德为赔偿朋友的项链欠下了巨额债务。生活再度跌入了低谷。为早日还清债务,她不辞辛苦,拼命劳作,经历了十年令人难以想象的煎熬。当她再次见到佛莱士洁夫人,她已不再是十年之前那个美貌的少妇,可是一个失去了容颜和气质的老珠黄的中年妇女。

文章的结果却让人瞠目结舌、啼笑皆非。朋友告诉她“那挂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法。”

读到这里,我惊叹于小说情节之曲折,更为主人公马蒂尔德因为虚荣而付出的代价扼腕叹息:假如当初告诉朋友真相后,结果又将如何呢?

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倘若当时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在会走到什么样的境界?谁知道?谁知道?人生真是古怪,真是变化无常啊。无论是害您或者救您,只消一点点小事。”

项链是假的,虚荣是假的,但代价却无比真实和冰冷。

《项链》读书笔记【篇三】

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心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欺骗等手背来表现自己,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时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经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己强的人,有意无意的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溜须拍马的“小人”本文的主人公蒂尔德则是一个爱慕虚荣想入非非,不安于现状的人,她羡慕社会的奢侈生活,她希望在夜会上以自己的美艳和富丽来感染在场的所有人。那天的夜会她的美貌征服了所有的人,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是好景不长,命运总是如此的捉弄于人,她的美丽因“项链”的丢失而不复存在,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赁一个小阁楼住下,她开始做一切粗笨活儿和讨厌的杂事,她用十年的艰苦。

终于还清了那一笔巨款,此时的她已容颜早衰,风采不在,面容憔悴。是的“人生是多么的奇怪,多么的变幻无常,极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一个人,也可以成全一个人”试想如果玛蒂尔德十年前说出真相,那么也许她不会负出十年的代价,她依旧美丽依旧动人,可是这一切都是她的虚荣心在作怪,她没有说出真相,突然的一件事可以使一个睡于幻想的人坦然走向真实,玛蒂尔德因丢项链而走向了真实,是如此的弥足珍贵。任何一个人都会有虚荣心,只是强与弱的区别,玛蒂尔德如此的爱幕虚荣这是她的必然结果,爱慕虚荣的人总有一天会自食其果。在19世纪80年代的法国,资本主义不恶性发展,资产阶级当权,政府负责成行社会道德沦丧,资产阶级骄奢淫逸的縻烂生活和维利是图的道德观念影响了整个社会,追求享乐,追求虚荣,成为一种恶性的社会风气,小资产阶级羡慕上流社会,想极力跻身于资产阶级的行列,他们为此做出了各种各样的努力,而小说的主人公玛蒂尔德就是最好的代表,她爱慕虚荣,贪图富贵,最后只能沦落到时容颜早衰,风采不在的局面。爱慕虚荣只会让人自讨苦吃,自食其果。

《项链》读书笔记【篇四】

《项链》是法国19世纪作家莫泊桑的代表。文章讲述了家境并不富裕的身为教育部职员妻子的马蒂尔德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的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然而,当她回到家中忽然发现,项链竟然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他们找遍了所有他们所能想到的地方都没有结果,又不敢告诉朋友,只好选择赔偿,他们四处借债,然后到首饰店里选择了一条和原来的一摸一样的项链还给了女友。而为了还债,这对夫妻整整花了十年功夫省吃俭用,起早贪黑地过着穷困潦倒的日子。而当他们终于还清债务的时候,有一天,马蒂尔德偶然碰上了多年不见的好友,现在,她终于有勇气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而好友的话却更在读者意料之外,原来那条项链是假的,它最多只值五百法郎。

小说的故事情节曲折多变,结尾更是出人意料,却极具讽刺意味。主人公马蒂尔德正是因为虚荣心才会想在晚会上出众,才会去管女友借项链,也才会有后面丢项链,赔项链等一系列情节,可见虚荣心真的害死人。马蒂尔德这十年还的不只是项链,是外债,还是她十年的青春年华。十年后,她已满目苍夷,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妇人,然而她仍然会回想起十年前的那个舞会,在那里,她当时是那样美貌,那样快活。。。。。。

其实,也许每个人都是有虚荣心的,或大或小,有谁不喜欢美貌,有谁不喜欢被关注,成为焦点,只是有些人表现出来,而有些人却把它深深地埋在心里。而项链深刻的揭露这个事实,虚荣心是非常可怕的,当一个人有了虚荣心,他会干出许多让人吃惊的事情,就像马蒂尔德,用了10年来还清这笔本不该他来偿还的债务,人生就是如此奇怪,如此变幻无常,有的人一夜暴富,有的人则一夜破产。。。。。。

但是,在我看来,马蒂尔德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她将项链丢失以后可以选择逃避,远走高飞,她也可以选择去买一个假的还给好友,然而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毅然地选择了偿还一条价值不菲的一模一样的,这也体现了她自尊,真诚的一面。另一方面,她在偿还债务的十年间不辞劳苦,放弃外在的美貌,也变现出她自强,吃苦耐劳的美德。

《项链》这篇小说告诫了很多整日生活在幻想里而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想借他人之光赢得一点虚荣的人们:要么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要么安贫乐道。想入非非,不切实际只能付出惨重的代价。但是在另一方面,马蒂尔德在偿还项链时的诚实守信和偿还债务时的脚踏实地也是值得肯定的。

《项链》读书笔记【篇五】

昨天关于《项链》的读书会,给了我很多的思考,每个人都面对着不同的现实。而玛蒂尔德面临的现实是:她没有一个好父亲,没有一个好身份,没有一笔陪嫁金,因此就无法找到有身份有地位的好丈夫,只好委委屈屈地嫁给了与她门当户对的小职员路瓦栽。如果她是高老头的千金,定能成为高贵的男爵夫人或伯爵夫人;如果她是守财奴的女儿,拜倒在石榴裙下的亦定难计其数。

年轻的玛蒂尔德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日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正如冰心在她的小诗《繁星》里说到的那样:“梦儿是最瞒不过的啊/清清楚楚的/诚诚实实的/告诉了/你自己灵魂里的蜜意与隐忧。”

她的梦境不是太虚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富贵之家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的思想如汹涌的浪潮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灵魂、生活、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

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她变了!十年贫穷生活的磨练,不仅改变了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艰苦的生活,把她从不切实际的幻想的云端拉回到切切实实的地面。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在对玛蒂尔德肃然起敬的同时,我联想起另一个不幸的女子——包法利夫人。她与玛蒂尔德一样,在平庸的生活与令人窒息的社会环境里寻找梦想的幸福。但玛蒂尔德一夜狂欢后,选择了一条新的人生之路;而她在尽情享受了浪漫的爱情与奢侈的生活,财产荡尽,债务累累之后,没有勇气重新生活,而选择了死亡。两相比较,我不禁为玛蒂尔德喝彩。

参考范文--余华《活着》读书笔记(5篇)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篇一】

半天时间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情压抑万分,胸口沉闷,张大了嘴却还是觉得出气困难,久久不能恢复如常。文中有三处感触颇深。第一处,当看到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心中愤恨难平,不敢相信这世间竟有那等为巴结领导而草菅人命、藐视生命的无良医生?生命同价,本无贵贱之分,但往往在有些人眼里,县长夫人的生命却重于一个普通人家少年的生命,此刻天使成了魔鬼,救死扶伤的医院成了人间地狱,活着就是忍受!第二处,万喜被吊起的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万喜只闷吼了一声“苦根”,那一声吼,震惊了很多人,万喜是有多少不舍,多少愤恨,多少痛苦……仿佛夹住的不是万喜,是自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即使大张着嘴,也喘不出气来。第三处,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生命真的太过脆弱,没有经历过饥饿的人不会懂,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也不会懂,富贵抱着苦根的尸体,欲哭无泪,怪那一地棉花,怪那没有下的倾盆大雨,最后也只能怪自己,他太愧疚了,最后的一个亲人走了,走的悄无声息。富贵的亲人一个个相继离开,只剩下了孤独的富贵和老黄牛相依为伴,老黄牛也叫富贵,富贵即是黄牛,黄牛即是富贵,黄牛至死都在犁那片田地,富贵至死也在犁他那苦难的生活。记得叔本华说过,奋斗无法消除苦难本身。其实,活着,就是忍受的过程。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篇二)

活着,真好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x被x、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x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篇三)

故事从田间惊扰“我”睡梦的老人的吆喝声开始,他正在开导一头老牛:“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只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而牛听到老人的吆喝声后,竟然“仿佛知错般地抬起了头,拉着犁往前走去。”仿佛人与牛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生命之间可以自在地交流。而老人再一次的吆喝更令人惊讶:“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而在看到老人的解释后,我不禁笑了——“我怕它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这哪里是在和牛说话呢,老人分明把牛当成一个孩子,需要人讲道理,需要人哄着去干活,而不是通过鞭打。为什么老人与牛会如此亲近?他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初读到此只觉得老人可爱,而回过头来看才醒悟老人的这种天真憨厚背后所沉淀的是什么。用来骗老牛的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竟都是老人死去的亲人的名字,而老牛的名字,便是老人自己的名字,福贵。

“我”醒来上前搭话后,老人便讲起了自己的故事。此后,“牛”又多次在文中出现,贯穿了整部小说。除了出现在老人的故事里作为自己生平的一部分来讲述,它还出现在老人讲述的间隙,“我”跳出来和老人面对面时。而这种时刻,往往就是读者被悲伤袭击得忍不住要落泪的时候。第一次是老人讲到自己年轻时一夜之间输光家产,爹被气死,妻子也被丈人接走的时候。老牛以“蹲在池塘泛黄的水中,只露出脑袋和一条长长的脊梁”的姿态出现了,池水正拍击着它的脊梁。这让人不禁想到彼时几为苦痛所淹没的一夜落魄的旧日公子哥,痛苦时时撞击着他如水拍打着牛。所幸他没有沉沦,牛那条露出水面的脊梁似乎预示了他后日的站起来。

第二次是老人讲到自己被抓壮丁抓走,从战场的生死线上捡回自己的命回到家却发现娘已去世,而赢去了自己家产的龙二也因其财富被枪毙的时候。此刻牛正在悠然的啃着青草。跟着福贵一路走过死亡地带的读者,在突然看到这样一幅宁静的画面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仿佛久久笼罩的阴霾悄然散去,我们发现阳光是那么温煦,眼前的池塘、柳枝、青草都是那样的生机勃勃,饱经风霜的老牛是那么宁静安然,恰如老人的生存状态。我顿有一种被生命紧紧拥住的暖然与踏实,而眼前的一切都那么来之不易,值得珍惜。那些伤痛已经无所谓了,重要的是,他还活着,我们也都还活着。老人给牛套上了犁,生活还将继续。

第三次出现是老人讲述到有庆被抽血过度而死,自己背着重病的妻子家珍来到儿子坟前的时候。这一次没有对牛的正面描写,牛正在犁地,它周围是浑身散发着生命力的在田间劳作或休息的人们。福贵在向人们讲说“做人的道理”的当儿向牛吆喝了一声,他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就是他朴素却深邃的人生哲学。与周围热闹的人群相比,牛显得安分而踏实,浪子回头后的福贵也正是如此,他没有被困难压垮,更没有在自己遭不幸后向社会报复,他不偷不抢不怨天不尤人,他只是默默地承当生命所赋予他的一切,负重前行。

最后一次是在文章的末尾,亲人一一离他而去,最后他剩下的唯一的亲人,他的孙子,那个一心等着买牛的苦根,也死了。老人讲述自己怀揣着钱,买下了一头即将被宰的流着眼泪老牛。这不就再仅仅是生活的需要,也不仅仅是对死去的孙儿的承诺,更不是对“把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大了又变成牛”的家族复兴的执着。牛的眼泪让他看到了对生之眷恋,在死亡面前再无所求,只想简简单单地活着,无论那需要承担的是什么。我想正是这与自己毫无二致的生命意志,深深触动了他,让他把它牵回了家,并取名福贵。至此,故事结束,老人的讲述与现实合而为一。而从故事中走出来读者,将以新的眼光审视眼前的世界和我们的生存状态。

我们不难看到,作为一个贯穿全文的意象,“牛”一方面在结构上起了结构全文的作用,每一次出现都是一定阶段的结束,新一阶段的开始,新的故事又即将展开;另一方面,从叙事上说,作者安排将镜头从故事中切换到有着安静悠然的姿态的牛身上,能暂时切断读者的悲伤心绪,让我们得以舒缓一口气,而不至于在故事中沉湎太深而陷入绝望,将我们拉回现实,让我们更加感受到现实生活真实的美好;此外,我觉得最重要的是,“牛”有着它深刻的象征意义,每一次出现,都是这种象征意味的凸显。“牛”的意象在中国本身就有着深刻的内涵,比如勤勤恳恳,比如踏踏实实,比如默默无闻,比如忍辱负重。

这些都是中华民族传统精神的一部分。老牛第一次出现时暗示的生命的坚韧,以及后来让我们感受到的对苦难的忍受与超脱,对生命的珍视,都在主人公身上得以体现,向我们传达一种生命哲学。牛还与泥土紧密相连。福贵对牛的感情也暗含了对这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地的感情。比如文章开头福贵赶着牛用粗哑的嗓音唱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这里头的自鸣得意,对荣华富贵最质朴的轻蔑,对当下生活的真诚的欢喜,与酸腐文人的自命清高是那么不同,把中国人自古以来浓浓的乡土情结仅以一个浅薄的“路远迢迢”来解释,这种朴实憨厚、生命的张力,让人忍俊不禁却又深深感动。福贵如此爱着生命本身,我想也一定是由于这广阔的温柔的土地的召唤。

有批评者认为,福贵的活着只是一种麻木的存在,没有幸福,也没有尊严,他让老牛与自己同名正是将自己物化,将自己的生命状态等同与动物的表现。作者的意图在于“企盼自己乃至中国人皆能像福贵那样‘温情地受难’” 。这种说法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意的。且不说那些被他点点滴滴铭刻在心的人间温情,不说他对春生出于对来之不易的生命的珍重而选择的不责怪,单就他对一头垂死老牛的态度就能说明一切。如若麻木他又怎么会救回一头老牛呢?历经苦难悲伤而依旧善待生命,这难道不是一种悲悯吗?

他不是麻木,不是感觉不到痛苦与幸福,他只是把一切都沉淀,故而有了厚重的生命底色。我以为,活着本身即是对生命尊严的捍卫,因为不抛弃、不轻视、不虐待,而是拼尽全力去维护,去爱。而没有幸福一说,只能是旁观者置身事外,自视甚高的妄加揣度。余华在小说前写道:“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也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啊。而以自己的名字给牛命名,我以为恰恰体现了他对自己生命意识的自觉,他从牛身上看到了某种相似。古人说“万物有灵”,为什么偏偏是福贵将自己物化而非将老牛人化?米兰昆德拉说:“没有人能给其他人一种牧歌式的礼赠,只有动物能这样做。动物不是从天堂里放逐出来的。狗和人之间的爱是牧歌式的。”

福贵与牛之间,也可以说是这种牧歌式的感情。他与牛的充满情趣的对话,是两种不同的生命个体在以平等的方式进行纯粹的生命对话,这正源于福贵对不仅仅是人类生命的尊重。而他以亲人的名字呼唤并不存在的牛,正是他对那些已逝的幸福的怀念,也是他而今生命的寄托之所在。而企图让人温情的受难一说,余华早已作出解释:“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我想我们没有资格去对这一形象作出道德评判,因为我们对他的苦难并不能感同身受,我们谁也不能说自己面对如他所承受的苦难时能作出多么“有价值”的抗争,我们谁也不能肯定自己会不会堕入绝望的深渊甚至去伤害生命。

“死也要活着”是战场上几乎处于绝境的老全对大家,也对自己说的话,这句话伴随着他一次又一次走过了枪林弹雨。看似悖论的五个字里,生命的信念与坚韧,对“活着”的留恋与执着,却散发出动人的光彩。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活法,这些活法并不一定就有高下之别。而当我们能以同情的目光去触摸、去感受、去理解这个世界时,相信一切都会那么不同。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篇四】

最近读余华的小说《活着》,蓦然间如沐浴了神奇的佛光般,混沌的心顿时开窍了。

还记得曾经年少时,初入社会,茫然无知,带着几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忧郁,我如作茧自缚般,不停地追问自己:人为什么而活着?是为了快乐吗?可是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是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吗?但怎样的人生才算是有价值的?一遍遍地追问自己,一遍遍地获得答案,可转眼间又一遍遍地否定,然后,又开始了追问、寻找答案、否定的循环。我就如同无头的苍蝇般,在思维的怪圈里找不出合理的出口。于是,烦恼便在心中郁结,痛苦也随之缠绕。

尔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阅历的加深,繁琐的工作、平淡的生活让我习惯,也似乎让我麻木了。我渐渐地淡漠了对生命的思考,不再追问自己“人为什么而活着”了。不知不觉间,我终于走出了思维的烦恼,走出了少女的忧伤。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个让我曾经为之烦恼,甚至为之疯狂的问题,不再缠绕着我的心灵,原来是被我深深地埋藏了。这次阅读《活着》,被埋藏在心底已久的困惑被再次翻新出来。可喜的是,尽管困惑被翻新出来,却没有将往日那种被缠绕、被折磨的心灵之痛一同带出。

我彻底地醒悟了。其实,人活着,不是为了追求快乐,也不是为了实现价值。活着,就是因为活着,仅此而已。就如小说《活着》中的福贵,曾经富贵一时,又将家底败尽,经历过战争的慌乱,也眼睁睁地看着亲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如此跌宕与惨痛的人生,福贵既没有表现出过分夸张的悲痛,也没有过分的乐观。活着,就是为了活着的本身。

福贵叙述自己故事,如同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余华用平实的语言叙述着福贵的叙述。偶尔也来几分幽默,冷冷的,让人想笑却也只是嘴角微微扬起而已。小说的结尾,老人福贵牵着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走在乡村泥泞的小路上,生活依然继续。

不要再问活着是为什么,活着,就是因为活着。抛开曾经的烦恼,不再纠缠自己的心灵,好好地活着。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篇五)

第一次接触到余华的这本书是在我的高中时期。

那年,我在念高一,出于完成任务为目的的我,选择买了这本书。本想着买完之后就摆在书橱里,再也不动了的。可谁知,语文老师让全班买书的原因竟是为了上他那在语文课开设的一周一节的“阅读课”。

没辙,纵使再没有兴致,我也得铁着脸打开这本名为《活着》的书。或许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太过沉重,一时间,书中的主旨基本被我猜的差不多了,而当我发现这点时,我已经读完了。

“真没想到啊,我竟然花了两个周的时间断断续续地把它读完了”,我合上了书,内心这样想着。对于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余华的这部作品可谓是十分对我的胃口。利用细腻的文字将主角富贵的内心价值观的转变灵活的奉献给了读者,并凭借强劲的叙事手法将一个个连续的事件串联起来,一来能使读者感受到身临其境的体验;二来能更直观的从中看出富贵的成长。一个出身富裕家庭的少爷,从小就不知疾苦,因为衣食无忧而感到无聊的他,想到去去找找乐子,起初开销并不多,直到他接触了,没出几个月,他就把家产给全部败光了。他也因此失去了地主的身份,转而变成了一个贫苦的农民。

贫苦的农民生活使得他第一次领悟到了“活着”这个概念,可生活并没有就这么放过他。随着国民党军队的强制征兵,富贵被迫去往了战场,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些过命的兄弟,战场的恶劣环境,连食物都成问题的困境,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到家人,他想“活着”,他想活着见到他的家人,他想念在农村耕作的“苦日子”。就这样,不知怎得,应该说是上天爱愚弄人么。因为意外被拉去战场的他,竟然活着迎来了解放,在党领导军队的迎接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家乡。

望着妻子的笑容,聋哑的长女,陌生的次子和母亲的坟墓,富贵又一次悟出人生道理,他搂着全家老小,说着:“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然而他的不幸还没有结束,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致死,女婿的事故死亡,妻子的安然病逝,外甥的意外去世……身边的人就这么一个个从富贵的身边消失。

他的身边谁都不剩了,他没有亲人了。

他就这样一个人活到了耕不动地的年纪,买了一头跟他一样要寿终正寝的老牛,名字也叫“富贵”。就这样,一人一牛,两个富贵就这样走在夕阳下,走在乡间的小的路上,每当人们看到他们时,都会自嘲一句:“喝!这两个的。”

不过即使每天在富贵耳边嘟囔个上百次又有什么用呢,因为经历了这么多的富贵,心里比谁都清楚,他最擅长的事呀,就是“活着”。

热!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摘抄范文优选(5篇)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张乐平爷爷写得漫画书《三毛流浪记》。

主人公三毛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头顶有三根枯黄的头发,强柴瘦骨的身子。书中主要讲的是三毛在旧上海流浪的故事。三毛当过报童,捡过垃圾,当过黄包车夫,卖艺、卖花、擦皮鞋,各种各样的苦活,累活,他都做过。冬天,寒风呼呼的时候,他睡在街角处,冻得瑟瑟发抖。

虽然他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但他很乐观,乐于助人。他救起过一个落水的小男孩。有一次,他看见一位老爷爷摔得不轻,围观的人一边看热闹,一边嘲笑,也不去帮忙。三毛连忙跑过去把老爷爷扶起来,老爷爷给三毛买了饼吃。

三毛也向往美好的生活,但在旧时代,三毛不可能有幸福的生活。今天,我们一定要好好怜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放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

书中的主人公三毛生活在旧社会,他是一个头上只有三根毛,骨瘦如柴的小男孩。他没有父母、没有家人,吃不饱穿不暖,四处流浪。踏实他又是一个乐于助人、正直善良、聪明机智、见义勇为的孩子。

三毛为了生活去擦鞋、卖报纸、拉车、学艺,吃了好多苦。三毛看见穷人没法过日子只能卖孩子,他也想把自己卖出了,心想自己被卖出去也许还能吃上饭,于是在自己脖子上挂上牌子,上面写着“我卖一万元”,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买他,可是有人愿意买玩具店里十万元一个的洋娃娃。

看着这一幕幕,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三毛真是太可怜了。

三毛虽然很穷,却很乐意帮助别人。有一个老人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路人没有愿意帮他,三毛见了连忙上前搀起老人,掏出自己仅有的一个烧饼分给老人,见老人很快吃完了又把自己的另一半分给了老人,他自己却饿着肚子。

三毛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我们现在有父母的的关心、疼爱,三毛没有;我们可以上学,三毛不可以;我们有吃的,有喝的,有穿的,有玩的,三毛也没有。我们跟三毛比,我们真是太幸福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好好生活,努力学习,不辜负老师和父母对我们的期望。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今天,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三毛流浪记》,它讲的是三毛在旧社会的艰苦生活。

《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是个孤儿,头上只有三根“毛”,看上去像个光头,他穿着白色短袖和黑色短裤,有时甚至连冬天都光着脚,但他却心地善良。

我从这本书上了解到这个世界的残酷:为了生存的三毛在炎热的夏天帮别人扇扇子,自己却热得满头大汗,而三毛只是把自己的一滴汗不小心甩到了别人身上,别人就打他,三毛真是太可怜了。《三毛流浪记》还讲到了世界的不公平:屋里屋外就是两个世界,屋里,有钱人开着暖气,小孩子吃着冰激凌,头上还淌着汗,而屋外面,三毛和那些流浪的孩子们却是冻得瑟瑟发抖,无处避寒。这时的三毛肯定很羡慕屋子里的世界,同时,他也会认为这个世界不公平。

三毛和流浪的`孩子们真是太可怜了,我们每天过着悠闲,自在和快乐的日子,他为了生存,吃苦耐劳,好不容易的一个“家”最后却是因为一件小事而失去,每天向往的读书生活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后,便想对大家说:我们应该珍惜现在这美好的生活,好好读书。也希望这个世界不要再出现像三毛这样困难的人,我们不但不应该欺负他们,更要帮助他们,不要让流浪儿们感到世界很不公平,要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张乐平写的《三毛流浪记》,主人公三毛,头顶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家。街边、桥洞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他睡得是砖;枕的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还是吃不饱穿不暖。

看到这里,我鼻子一酸,两行珍珠像断了线似的往下掉。心想:三毛生活在万恶的旧社会,没有人疼爱他,长得面黄肌瘦,大冬天得不到一点温暖,甚至连自己的住处都没有。穷困的生活逼迫他小小年纪就到处流浪,担负着他不应该担负的工作,饱受着痛苦生活的折磨。他是多么可怜的孩子啊!可是,三毛虽然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却很善良、勇敢、乐于助人。他曾不顾个人安危,救出了落水男孩;他曾自己饿着肚子,把食物让给饥饿的兄妹俩;他曾帮拉货的老大爷推过车……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敬佩。

读完《三毛流浪记》以后,我想对小伙伴们说一句话:“大家千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要好好地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不辜负父母的一片苦心,不浪费老师的耐心教导。要像三毛那样,勇敢去克服一个个困难,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故事里讲的三毛是一个苦命的孩子,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爸爸妈妈,一个人在上海滩上流浪,他遇到了很大坏人,又遇到了很多好人。

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三毛是个勇敢的孩子,一个人在旧社会生活下来是多么的不容易,我们要向他学习快乐的生活,积极的面对困难,做一名阳光的小少年。

读《三毛流浪记》笔记 叶高桐

这星期,我问同学借了三毛流浪记看。我觉得三毛他吃不饱,穿不暖,也没有爸爸,妈妈是一个孤儿。

看到三毛就想到了我们有吃有穿,丰衣足食,可每一次吃饭的时候就总是挑东捡西的。而且,那些山里的孩子也一样有吃不饱,穿不暖的小朋友,给他们献一份爱心,帮助那些没衣服穿的小朋友。

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粮食。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好书。三毛他浪迹人间,感受人间冷暖与悲欢,战乱与苦难,嬉笑与怒骂,憎恶与怜爱。都在作品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三毛的人生态度是坚韧、乐观、豁达的,这使他走过了几代人的时间和空间仍不见长,还是那副老样子:光顶三缕毛,光着头,光着脚,流着鼻涕,到处受气挨打,可笑而又可爱,可怜的三毛形象。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人有各种各样的童年,更知道了要怎样珍惜童年。“树都扎上了稻草,狗也穿上了毛衣,可三毛却还是单薄一身,可怜三毛连树狗都不如。”书中是这样写的。这句话即显出三毛的可怜,又讽刺了原有的社会现状,三毛一生坎坷不平,有幸福,有痛苦。但他的幸福永远不会多于痛苦,那么多人的毒打,臭骂,那么多的生活打击、折磨,三毛却始终没有放弃对“光明世界”的追求,始终坚强地面对人生,追求幸福。

这本书通过描写三毛的种.种不幸遭遇,写出了社会的残酷与黑暗。在书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旧社会的冷酷及人吃人的现实,使我懂得了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也使我倍加珍惜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读了《三毛流浪记》后,我的改变很大,我能够主动帮妈妈洗衣服,洗碗,也不再乱花零钱了,并且养成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平时,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都攒了下来,捐给了四川灾区的同学,希望他们能够早点和我一样背起书包,走进学校,愉快的学习。

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一起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吧!想想可怜的三毛,我们是多么幸运,珍惜今天吧,今天是最美好的!

范文参考:家读书笔记范文优选4篇


家读书笔记(篇一)

家中精彩的情节很多,例如“克定受罚”精彩的展示了封建礼教的虚伪和必然消亡。 “捉鬼风波” 表现了青年人敢于斗争的无畏勇气,使人读来感到畅快淋漓。“血光之灾”中瑞钰在难产中死去,使觉新突然明白了,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夺去了他所希冀的一切。小说笔调沉重,感人肺腑,揭示了“不抵抗主义”的破产。我最喜欢的情节是“鸣凤投湖”。

当鸣凤知道逼她出嫁的消息后,在深夜来到了觉慧的窗下,她希望能看到觉慧,向他诉说自己的痛苦和爱情。鸣凤几次敲窗的细节逼真的写出了这位少女痛苦焦急的心情,以及他对觉慧的强烈的期待和希望。进了屋子,他看到觉慧只顾忙于写稿,鸣凤只想和他讲两句话,把此事告诉他。可觉慧却被蒙在鼓里告诉她两天以后才能陪她说话。鸣凤没有希望了,因为她过了这一夜就不在人世了。她不怨恨觉慧,他看到觉慧真的很忙所以怀着留恋绝望的心情离开了觉慧,走到了湖边。“她一路上摸索着,费了很大的力,才走到她的目的地——湖畔。…她茫然地立在那里,回想着许许多多的往事。他跟她的关系一幕一幕地在她的脑子里重现。…为什么人们单单要蹂躏她,伤害她,不给她一瞥温和的眼光,不给她一颗同情的心,甚至没有人来为她发出一声怜悯的叹息!她顺从地接受了一切灾祸,她毫无怨言。后来她终于得到了安慰,得到了纯洁的、男性的爱,找到了她崇拜的英雄。她满足了。但是他的爱也不能拯救她,反而给她添了一些痛苦的回忆。

他的爱曾经允许过她许多美妙的幻梦,然而它现在却把她丢进了黑暗的深渊。她爱生活,她爱一切,可是生活的门面面地关住了她,只给她留下那一条堕落的路。她想到这里,那条路便明显地在她的眼前伸展,她带着恐怖地看了看自己的身子。虽然在黑暗里她看不清楚,然而她知道她的身子是清白的。…她要把身子投在晶莹清澈的湖水里,那里倒是一个很好的寄身的地方,她死了也落得一个清白的身子。她要跳进湖水里去。…她太爱他了,她不能够失掉他。在生活中她所得到的就只有他的爱。难道这一点她也没有权利享受?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还活着,她在这样轻的年纪就应该离开这个世界?这些问题一个一个在她的脑子里盘旋。…她死了,对这个世界,对这个公馆并不是什么损失,人们很快地就忘记了她,好像她不曾存在过一般。“我的生存就是这样地孤寂吗?”她想着,她的心里充满着无处倾诉的哀怨。…她完全明白了。他是不能够到她这里来的。永远有一堵墙隔开他们两个人。他是属于另一个环境的。他有他的前途,他有他的事业。她不能够拉住他,她不能够妨碍他,她不能够把他永远拉在她的身边。她应该放弃他。他的存在比她的更重要。她不能让他牺牲他的一切来救她。她应该去了,在他的生活里她应该永久地去了。她这样想着,就定下了最后的决心。她又感到一阵心痛。她紧紧地按住了胸膛。

她依旧坐在那里,她用留恋的眼光看着黑暗中的一切。她还在想。她所想的只是他一个人。她想着,脸上时时浮出凄凉的微笑,但是眼睛里还有泪珠。最后她懒洋洋地站起来,用极其温柔而凄楚的声音叫了两声:“三少爷,觉慧。”便纵身往湖里一跳。”鸣凤投湖前的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语言清新自然,明快流畅,充满着烈火一般的激情 。这样的描写不仅使鸣凤在这特定的环境下的感情,情绪,心理状态,跃然纸上,而且像散文诗似的给人以意境美的艺术享受。

《家》是不朽的,但它也有不足之处。它的主要缺点在于通篇缺乏艺术锤炼。小说中叙述和描写参半,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以至于失去了口语的语气和韵味,读来好像听演讲。但这些缺点并不能遮盖它的不凡之处。其中小说的开头和结尾就颇有匠心。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地公馆:“有着黑漆大门的公馆静寂地并排立在寒风里。两个永远沉默的石狮子蹲在门口。门开着,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是一个黑洞,这里面有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每个公馆都经过了相当长的年代,或是更换了几个姓。每一个公馆都有它自己的秘密。大门上的黑漆脱落了,又涂上新的,虽然经过了这些改变,可是它们的秘密依旧不让外面的人知道。”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地离家,搭上往上海的船,望着一江东去的秋水,他写道“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面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里有一个新的运动,有广大的群众,还有他的几个通过信而未见面的热情的年轻朋友。这水,这可祝福的水啊,它会把他从住了十八年的家带到未知的城市和未知的'人群中间去。…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这一开头一结尾,颇有艺术匠心,在读完全书后,让人思绪随水而流,不能立即离开书中的世界。觉慧的离家出走标志着他与封建大家庭的彻底决裂,是激流中的激荡的浪花。

巴金在1980年4月4日> 中写道“ 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着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这唯一的海是什么,而且什么时候它才可以流到这海里,就没有人能够确定地知道了。”在今天,激流仍在奔腾,社会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希望这激流之水能够洗涤掉社会的糟粕,还我们一个理想的世界。

家读书笔记(篇二)

初读《家》时,我还是十来岁的毛头小子,是仰慕巴金老人之名而选择读这一本以为作者既是名家其著作自然深奥的书。然而,随着手指的翻动,我居然“一路顺畅”——原来,《家》竟然离我们这么近,巴金用的是平淡的语言将一个旧的家庭的崩溃,与青年一代追求革命事业的旅程娓娓道来,仿佛是用平凡的双手在一个废墟上一砖一瓦垒起一个美丽而雄伟的“家”,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虽年代已不属于我们这一代,但就因这神奇之笔,所有的人物便似仍在我们的眼前,每一件事,似乎才刚刚过去。

《家》让我看到了三十年代中国“家”的现状:流离失所、支离破碎!因此而为“家”的“主人”或哭泣,或佩服,或喝彩,或祝福……《家》其实不是简单的“高家”,而应是一个社会,巴金将社会浓缩于一个家中,通过“家”而将整个社会描绘得淋漓尽致。

高觉新,让我懂得了怎样区别“家”的“大”与“小”。高觉新自以为“井水不犯河水”,自己的事业必定风平浪静,大可子承父业,创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然而,我进入“家”中,才知道高觉新的愿望原来是这般的幼稚。在军阀混战、外敌入侵的乱世,他这种愿望只能是可望不可及。巴金成“家”,便是对这种社会及造成这样的社会的各种因素进行批判。同时促使读者提升认识:有国才有家,任何事情均离不开现实。当时,笔者对高觉新是感觉是:胸无大志——是的,好男儿应志在四方,胸怀大局!如此不思进取,不正是造成这样的家、这样的社会的人为因素吗?但之后细细想来,其有其的难处,毕竟,他是家中的长子长孙,高家需要他的“理智”——无疑,这是社会使然。因而恰恰缺少了对社会的责任感,颠倒了国与家的次序,未能做到先“大家”后“小家”。

高老太爷,让我理解了中国停步不前的原因和发展所必须的条件。高老太爷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他不想觉慧“出去”,目的是希望他平安,希望他“好好读书”,出人头地,为高家光宗耀祖,不但自己忍辱负重,且以自己意志强加于人。

高觉慧,是时代先进青年的缩影和代表,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的希望,认识到建设美好家园应具备的胸怀和态度。高觉慧,以其当时的家境,自然不愁食、住、穿,按现时标准,丰衣足食不在话下。其拼着性命所追求的,却是一种自由,比丰衣足食更加高尚的自由。是的,家是生活的港湾,但当时的社会背景,不会也不可能让你独善其身。觉慧的“我们四川社会里卫道的人太多了。他们的势力很大……”便是对整个社会背景的高度概括和无奈叹息,更是一个热血青年对不公平社会不满情绪的渲泄和鞭挞。同时表达了当时进步青年追求新社会、新生活的期盼和呐喊。或许,当时的觉慧开始只是想拥有一个简单的家。但这样的一个社会,拥有一个完整的家谈何容易?于是,同所有热血青年一样,为了国家而作出了最终实现自己理想的决定。“国破山河在”,只要一息尚存,便当奋斗终身——巴金不正是亲闻目睹时代的黑暗,而拿起自己的笔杆子作武器,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吗?同时,又颂扬了革命青年为革命毅然奋斗的一种高尚精神。不甘为人鱼肉,而选择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家》给每一位读者应当是一种启迪:家,需要大家共同建设!《家》中的年代造就了很多热血青年,共同为抵制外敌的入侵、开创中国新局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总而言之,巴金的《家》,让笔者阅读了一个时代,理解了“什么样的家”才能成为“美满的家”。但愿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爱“家”之心人人皆有,让家之魂永存,便是时代之福、社会之福!

家读书笔记【篇三】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读完的感受深切。《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非常必要的。

家中吸引我的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的变革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读书笔记(篇四)

长篇小说《家》以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作品在揭露这个封建家庭罪恶的同时,还侧重表现了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对青年一代的摧残和迫害。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家》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高老太爷是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代表。作为这个封建大家庭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作品突出表现了他专横、冷酷的性格特征。在高家,他的话就是法律,谁也不能反对。作品通过塑造高老太爷这样一位腐朽反动的人物,表现出了封建制度以及旧礼教、旧思想、旧道德必然灭亡的趋势。

觉新是作品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也是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他性格上充满了矛盾,是个“有两重人格的人”。觉新善良,待人诚恳,原是旧制度培养出来的、有较强传统观念、且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他性格中的这种矛盾性,真实地反映出了当时某些时代特征。作者通过塑造这一典型人物,批评了“不抵抗主义”,指明对于封建旧制度、旧观念,反抗才是避免悲剧的惟一出路。 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叛逆者的形象。他有正义感,同情下层人物,勇于反对封建束缚。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作者对觉慧的塑造完全是忠实于生活的。尽管觉慧身上有着明显的幼稚,但他却真实地反映出了“五四”时期我国觉醒了的一代青年人的某些精神面貌。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在艺术上有着突出的成就和特色。首先,在人物塑造上,作品非常善于通过细致入微地刻画人物心理,展示人物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从而突出人物性格。如作品写鸣凤投湖时的心理,就非常细腻,是全书极感人的篇章。它将一位年仅17岁的少女在即将走向生命尽头时的痛苦、惘然、哀怨、挣扎以及最终绝望,一层层真实细致地剖示出来,使读者从这位被凌辱的少女身上,看到旧制度摧残人性的罪恶,看到这位弱小者生命的宁折不弯。又如,作品写觉慧在鸣凤死后的内心也极细致,作者还利用梦幻来剖示人物内心的隐秘,笔墨中透露出人物内心极度的悲哀与懊悔。除此之外,作品在塑造梅、觉新等人物时,也非常注重采用细腻的心理描写方法来刻画人物。如,正是由于作品细致地写出了梅的内心,才使梅多愁善感的性格得以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觉新是一位有着“两重人格的人”,作品多处细致地剖析他的内心,表现了人物内心深处因受新思想的启发,对现实不满,又受旧思想的羁绊而最终不能或无力抗争的苦闷、矛盾,使人物复杂的性格得以凸现。

值得参考! 《穷人》读书笔记集合5篇


《穷人》读书笔记(篇一)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中外名著,它们犹如一颗颗散发着柔和光泽的珍珠,在我的心扉闪烁,但有一篇却格外令人心潮澎湃,那就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穷人》。

《穷人》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渔夫出海捕鱼,他的妻子桑娜收养了已故邻居西蒙的两个孤儿,内心忐忑不安。渔夫归来后,主动提出收养孩子,使桑娜内心如释重负,两颗善良的心印在了一起。桑娜与渔夫认为与其看着西蒙的两个孩子活活饿死,不如自己受苦受累,养活这两个孩子。他们那种宁可自己吃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淳朴的品质真令人感动。读完全文,敬佩之情犹如一股灵泉从心头涌上来。

多善良的夫妇,多淳朴的人儿呀!在沙俄专治制度的统治下,在重重的家庭负担下,他们选择了奉献自我,关爱他人。想想我们自己,不愁吃,不愁穿,个个都被宠得像个小皇帝、小公主一样,不懂得去关爱别人。父母受苦受累为了我们的前途,而我们却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知回报。想到这里,我感到万分惭愧。从今天起,我要努力给予他人关爱和温暖,让我们在享受爱的滋润的同时,也让他人得到我们的关爱。

这篇文章的写作手法也十分新颖,文中运用了大量的修辞手法,文章格外生动、形象。作者通过环境描写、对话和心理活动描写,将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列夫·托尔斯泰真不愧是语言大师呀!

朋友们,让我们学习桑娜与渔夫的善良,用爱点缀世界;让我们学习列夫·托尔斯泰的文笔,用优美的语言武装自己吧!

《穷人》读书笔记(篇二)

前不久,利用空闲时间,把《富人狼性穷人羊性》这本书看完了,或许有人会觉得很奇怪,一个刚出社会的大学生竟然会看这一类的书,想必此人定是心高气傲之人,又或是不安现状好高骛远之人。

我绝对是本着好奇的心想看下这本长期位居阅读排行榜前列、声称商人必看的书到底如何的神奇、如何令人向往。或许,我并不是书上所说的“富人”,财富二字离我太遥远了,特别是对于一个刚出社会工作的人。对于理解“富人狼性,穷人羊性”这句话,我个人感觉自己有那么点偏激:狼,凶狠无情;羊,善良单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在这优胜劣汰的社会法则下,缺了狼性,少了狼的贪婪狡猾,少了狼的狠劲,那么我们不要说成为富人,能否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上站稳脚跟也是个未知之数。

当然我并没有说羊的善良不对,善良是人之根本,缺少了善良,即便你何等富有,又怎能心安理得地生活呢,如今世界上的众多超级富豪,不停的推动着各种大型的慈善事业,甚至出现了“捐身家”的情况,于我看来,或许他们只是在做点补偿,补偿自己因为当初狼性心理驱使下行动所造成的伤害,从而减少内心折磨而已。书中提到——“穷人之所以贫穷,在于他安于现状甘于认命,没有努力的目标和方向,没有走出去的勇……

《穷人》读书笔记【篇三】

今天,我们怀着怜悯的心情学习了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穷人》一课,它是根据法国著名作家雨果的长诗《贫苦人》改写的。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渔夫和她的妻子桑娜有五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很贫困,他们夫妻二人辛辛苦苦一整天,也只能勉强填饱肚子,而且他的孩子们没有鞋穿,东西啊都是光着脚跑来跑去,他们的生活已经很贫困了,但是,他们却不怕麻烦、不怕苦、不怕累助死去的邻居西蒙照顾两个孩子的事,赞扬了他们乐于助人和辛勤劳动的高贵品质。

桑娜和她的丈夫的精神尤其让我感动,由此我想到了封建沙皇统治的黑暗和资本主义社会势力的`种种罪恶,百姓们流离失所,是谁造成的?本来没满的家庭,最后妻离子散、支离破碎,又是谁造成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资本主义势力造成的,我们应该推翻这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读完这篇文章,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涌上心头……

《穷人》读书笔记【篇四】

最近看完课本的《穷人》感受匪浅,不仅是里面的桑娜如此的善良,富有同情心,在生活中也有像桑娜一样品格的人。

令我最佩服的是我们补习班的两个女孩子,就在所有同学都走了的之后,她们两个对老师说:“老师,我们来打扫卫生吧!”我当时就感觉奇怪,明明不是她俩的值日,干嘛要费这个事,但这个责任吗?其实,我想错了,这其实是一次锻炼。

我家长在和老师谈话,我和我弟弟则在玩耍。过去不久,那两个女孩走之后说:“老师,教室打扫完了,我们走啦。对,教室门没关,老师,提醒一下你。”

“谢谢啦。”老师表扬道。

一向喜欢被老师表扬的我,瞬间脸红了起来,气愤不得已,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主动承担这个责任?后悔莫及呀!

《穷人》读书笔记(篇五)

穷人虽然穷,但他们的心是洁白的,纯洁的。

穷人们的悲惨生活,让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他们为了帮助别人,宁愿自己受累也要诚心的帮助别人。

桑娜在拜访西蒙时,发现西蒙病死了,把西蒙一旁的两个孩子抱回了家里,再抱孩子的同时根本没想到自己家里穷。

渔夫回来时,桑娜把西蒙的事,全告诉了渔夫,于是渔夫很急的叫桑娜抱孩子,但桑娜已经把孩子抱回家了。

读了《穷人》这个故事,我深切地体会到,爱不但可以给人以物质的需求,而且还能为人分忧解难。其实,爱一直蕴藏在每一个人的心里,只要你真心的愿意给予,你就会成为爱的富翁,这甚至会是一笔永不枯竭的财富。《穷人》里的渔夫和桑娜就是心中充满大爱的人,他们宁愿自己过得苦一点,也要把两个孩子抱回来,这就是大爱。、难道我们身边就不能有一个这样的爱的使者吗?

这个故事,让我陶醉,在感动的世界里翩翩起舞;让我温暖,在寒冷的冬天寻找独一无二的暖流。让我们像流星许下愿望,向土地种满希望,向天空洒满期望,盼望让爱永驻人间。

一对贫穷的夫妇,一样善良的心灵,在别人最需要的时候,他们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当桑娜拉开帐子的一瞬间,无言的感动像潮水一样包围了我: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他们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才是“〃真、善、美”让我们像渔夫和桑娜一样用爱心去温暖世界,因为是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我真是觉得“善良之心抵黄金,平凡之中有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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