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报》是一本很特殊的书,它是一本来自森林的新闻报,让我们了解到奇怪的飞虫和各种飞禽走兽是怎样生活的!
《森林报》每月一期,它是把12期编在一起的一本书。它让我们清楚的了解到:森林里的新鲜事一点都不比城市里少,森林里的各种小动物们也在工作和学习!也会过节日,也会不愉快,森林里也有属于他的林中强盗和林中英雄!
动物植物组成的森林世界里真是一个奇妙又有趣的世界呀!他们没有日历,却比日历还准确,在季节交替时,该怎样安排工作生活,是那样的科学,他们没有电子产品,却比人类还准确无误的掌握着天气变化,危险突袭!
能够读到这本有趣的书,还要感谢那些森林报的小记者和科学工作者,他们的敏锐,聪明,细心的观察,才有这么有趣和生动的书籍!
老师推荐给我们一套书,叫《森林报》。咦?“森林报”?好奇特的名字!里面讲的是什么?森林里的故事吗?带着这个问题,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去读套书。
翻开《森林报》,刚开始看了一段,它就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它把我带入了一个奇妙的森林世界。这片森林里,春天、夏天、秋天、冬天都有着不同的新闻发生。鸟兽鱼虫都在发生着不同的变化,让这片森林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和谐。
春天,花儿绽开了笑脸,小草探出了头,微风中小树轻轻舞动着刚刚发出嫩芽的枝条,开始解冻的小溪弹奏着叮叮咚咚的曲子,冬眠的动物伸了伸懒腰,陆陆续续地起来了,当人们感受到春天那温暖的气息时,森林里也是一派热闹的景象呢!
夏天,树绿了,花红了,蘑菇也撑开了小伞,正是昆虫活动的好季节!鸟儿也开始忙碌了,一个个鸟巢里都多了几个光滑的蛋,鸟儿待在鸟巣里,耐心地等待一个个小生命出世。
秋天,树叶黄了,花儿谢了,草儿枯了,即将到来的是寒冷的冬天,森林里的居民把未来的生命安全地藏起来了,对生命的关怀都中止了,一直到明年春天。
冬天,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一望无际的雪地就像一本翻开的书,上面画着许多特殊的符号,等待着聪明的猎人来研究它。如果你看得懂这些符号,你将会与居住在森林里的动物们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读了《森林报》,让我感觉到大自然是多么的奇妙,仿佛我正置身于这片美丽、和谐的大森林中。春天的气息、夏天的阳光、秋天的风儿、冬天的雪花,这片大森林里每天都发生着许许多多的事情。《森林报》带我走过一年中森林的每个季节,带我与森林中的动物们玩耍,带我走遍森林的每一个角落。它让我爱上这片美丽、安宁、和谐的大森林!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做《森林报》的书。这本书分为四种,分别是春、夏、秋和冬。书里描写了大自然里面的小动物是怎样生活的。
书里的春天是写小动物们有的从冬眠中苏醒,有的从南方飞回,开始建巢、夏天是写小动物们之间发生的事情、秋天是写小动物们飞向南方、冬天是写小动物们冬眠。
使我感悟最深的是夏天爱干净的獾与肮脏的狐狸之间的事。一次,狐狸的洞塌了,于是他就向獾央求着给他一间房子。却被獾拒绝了,因为獾很爱干净,他不想让肮脏的人住他家,所以才拒绝了。最后,狐狸趁獾出去不在洞里,到獾的.洞里捣乱,弄得又脏又臭。结果等獾回到洞里之后,獾一看,气走了,去挖别的洞去了。于是,狐狸就衔着小狐狸住在了獾的家……
这个故事描写到了普通报纸上没有的东西,所以说森林里面的故事并不比城市的少。
寒假里我读了《森林报》这本书,这本书共分四卷:春。夏。秋。冬。
读完这本书,使我认识了许多不知道的动物和植物,它们有着独特的生活方式与习惯,让我仿佛走进了大自然。一年四季春季的开始,夏季的到来,金黄的秋季,寒冷的冬季,带给我强有力的视觉冲击,让我心情舒畅。比如说:阴沉的獾趁这暖和的化雪天出来遛遛,在沼泽地上跑跑跳跳的兔子和开舞会的灰鹤,动物们在林中奏乐。很容易被人认为是去年秋天没来得及飞掉种子的是羊胡子草,能在黑暗中悄悄生长的云杉,植物的生长也要靠自身的努力,顽强的精神为我指明方向,众多的植物把大自然装点得丰富多彩,有这些可爱。有趣的动物们的参与,整个大自然变得精彩纷呈,异常生动。
这部名著是苏联著名科普作家维。比安基的代表作,他擅长描写动植物生活的艺术才能,按春。夏。秋。冬四季12个月,有层次。有类别的写出森林中的新闻。让我仿佛置身于大森林,使我学会了如何去观察大自然。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科普读物——《森林报》。它既能丰富我们的课外知识,又能提高读者的知识素养,能让我们亲近自然,了解自然,在书中与动物植物一起玩耍。
读了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了不少不知名的植物和动物,最多的就是鸟类,这些知识来源在哪呢?原来,一些大家不知道的动物植物,下面都有注释,这就更加能丰富知识啦!
先说植物吧。书中最有意思的植物故事,就是林中大战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植物就是云杉,为什么呢?先让我来给大家讲讲吧!有一片土地,本来生长着云杉,但是被砍掉了,当重新播种下云杉的种子时,却先来了一些蛮不讲理的野草。一场大战开始了,虽然双方伤亡惨重,但云杉还是获得了胜利。当大家都以为风平浪静的时候,又降临了两批小伞兵——白杨和白桦的种子。又一场风波掀起,可是云杉还没有白杨和白桦高,因此,许多云杉牺牲了,但剩余的云杉还在“战斗”。果然不出所料,最终的胜利者还是云杉。我被故事中的云杉震撼了,它们的生命力可真顽强啊。我以后也要学习它们顽强、坚持不懈的精神。
再来说动物吧。在动物世界里,有许多稀奇古怪的趣事,更有各种不同的动物。有可爱的、灵敏的、狡猾的、凶狠的 …… …… 说到冬天,大家一定会想到雪,雪把地盖上“被子”,这就是“冬书”,会有许多小动物在上面“写字”,还有没翅膀的小蚊虫光脚在“冬书”上跑呢!除了动物植物,还有经验丰富、聪明勇敢的猎人,为我们呈现了不少打猎的好戏。
《森林报》让我充分领略到了大自然的无穷奥妙,也增长了不少见识。没有读过的可以看看哦!
最近我读了四本书,这些书的名字分别是《森林报(春)》、《森林报(夏)》、《森林报(秋)》、《森林报(冬)》。这些都是【前苏联】维·比安基一个人写的。维·比安基是俄罗斯著名儿童科普作家和儿童文学家,被称作“发现森林的第一人”。 《森林报》是维·比安基的科普文学作品的结晶。维·比安基把自己一生观察大自然所积累的经验化成艺术的语言,用轻快的笔触报刊的形式,报道了自然界的喜怒哀乐,把自然界的悲欢离合表现得酬畅淋漓。
在《森林报(春)》、《森林报(夏)》、《森林报(秋)》、《森林报(冬)》我最喜欢《猎趣》和《农庄新闻》这两个篇章。《农庄新闻》讲的是发生在农庄里的新闻。比如:一只小猪身上起满了水泡。这是一条新闻。有一种水一喷到杂草身上,杂草就没命了,而喷到谷物身上没事。这是另外一条新闻。《猎趣》讲的就是打猎的事。比如:夏天打什么猎物。打猎时候的猎趣······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这本书告诉我们,大自然是美丽的所以我们不要破坏它。农庄也很好,不要嫌他没城市好。农庄里的空气非常清新,让我们远离被污染的空气多活几十年。
希望你们能好好读一读这本书。因为《森林报》是特殊的报纸。打开它会让你看到一个景象万千的自然界。会让你看了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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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城市人不愿承认(他们认为乡下人土气),可他们不知,城市人也是从土气的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城里人嘲笑乡里人愚笨,事实上,城里人分不清韭菜和麦子跟乡里人不知道给车子让路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缺少见识,并不是智力不及,因为在乡下不需要让车子这种智力。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而说到“私”这种性格特征,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特别是一遇到公家的财产和设备,就觉得是免费的,都可以凑上一脚。这也是外国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诟病。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乡土社会的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这些权力结构只能慢慢改变,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的。
在书中,也说到了中国式的婚姻,中国人的婚姻中不爱才是天经地义,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男主外女主内,各自管好自己的工作,一切相安无事。至于爱,同性之间才有,人们往往认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非要寻找两性间的爱,也往往不在妻子身上找,而是到酒肆、勾栏之中找,而且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这本书尽管写得浅显明白,但是思想深刻,一个观点就能引申出一篇论文来,阅历多一些的时候会有更深的感触。
作为既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化,又深受中国乡土文化影响的现代青年人来说,一边要应付现代文明,一边没法彻底清除深入骨血的乡土文化,内心难免会感到撕扯。我想,多一点自己的主张,少一点得失之心,总会在这撕扯中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就变得豁然开朗,越来越顺利了。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费孝通(1910—2005)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最近一个多月的休整,感觉思想上收获很大。重新用经济的眼光读完《红楼梦》和《战争与和平》,心中隐隐希望读到对中国整个社会环境的解读,这时遇到费老的《乡土中国》,真有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啊!
人们在谈论问题时,尤其是社会、文化、历史等宏大课题时,意见不容易统一,整天在那里脸红脖子粗地争来争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学养不同,思维和思想境界差异太大。你站在海拔600米的山峰与海拔6000米的人说话,基本上是说不上话的。
所以,如果以后有一个发明,就像红外测体温仪器一样,朝你脑门一照,立刻把你归到哪凉快哪去那类才有意思,免去了很多无谓的争执。当然,那样也会有人大骂精英歧视一类的话了。
总之,读罢《乡土中国》,对中国问题似乎有了些更加清醒的认识,原来混淆的一些问题也清晰一些了。
我就摘录一些划红线的部分吧!其实整部著作都值得一读再读。
1、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2、 和我们眼睛所接触的外界我们并不都看见,我们只看见我们注意的,我们的视线有焦点,焦点依着我们的注意而移动。注意的对象由我们选择,选择的根据是我们生活的需要。与我们生活无关的,我们不关心,熟视无睹。我们的记忆也是如此,我们并不记取一切的过去,而只记取一切过去中极小的一部分。
3、 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有个专门名称,叫氏族。
4、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
5、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6、 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7、 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
8、 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并不能靠经验作指导。能依赖的是超出于个别情境的原则,而能形成原则、应用原则的却不一定是长者。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
9、 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的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当场清算”的需要也增加了。
10、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一生都致力于实地调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写下了诸多在学界极具影响力的学术著作,除了《乡土中国》外,他还有《皇权与绅权》《江村经济》《中国士绅》等著作,曾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日本亚洲文化奖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旭东曾评价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吸引的不仅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家们对于中国乡村的理解,它的影响范围可以说包括了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界。
全书一共由十四篇论文组成,是费孝通先生经过长期在乡村地区的社会调研和考察整理出来的详实资料。从解释什么是真正的“乡土”开始,他将乡土社会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等,用浅显风趣的例子和语言生动得表达出来,并且纠正了我们对“乡下人”的一些偏见认识。
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让我们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从而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在农耕文明长期作为发展主流的中国,许多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都对今天的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这些沿袭下来的乡土特色是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自己在书中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
从字面意思看,乡土就是家乡、故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那怎么哺育呢?在以农耕作为传统文明的中国,农民辛勤劳作,就是我们吃饱穿暖的基础。因此,费孝通先生主要想研究的是农民和农村。他为什么想要研究农民和农村呢?因为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换句话说,中国许多的阶层都是从农村分离出去的。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农民逐步形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具有的一些特色,就构成了许多阶层,乃至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他出生在清朝末年,一个极其重视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曾经是中国本土最早拿到社会人类学硕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上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任职,教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但是他不愿意“照本宣科”地为学生授课,而是希望能够和学生一起探索,做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他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性研究和社会调查,甚至为了掌握更详实的第一手数据,多次不辞辛劳的奔赴乡间进行考察。最终这些内容经过整理,就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由十四篇论文集结而成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先生从看似人尽皆知的事情中深挖出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可谓是字字珠玑,真知灼见。直到今天,这本书依然是社会学家们研究社会结构时所必须参考的材料之一。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大乡村非常常见,但却极少被人认真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悉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互相熟悉的。在这种熟悉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通过婚姻,来建立并且扩大自己的关系网。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天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因为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天,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
朱自清是现代中国著名的诗人和散文大师,读朱自清《背影有感》。大多数人对朱自清的诗并不是很了解,但说起散文,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篇《背影》。
《背影》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这篇散文短小得只有千余字,为什么会给人留下这么难忘的印象,它的艺术魅力究竟何在?俄国作家高尔基回忆自己在少年时,读完福楼拜的小说《一颗单纯的心》后,曾被这个朴素的故事感动得如痴如醉,《背影》比起福楼拜那篇小说来,篇幅更短小得多,情节也更加简短,却同样也激起了读者的感情。
《背影》所以能感动读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这种回忆,最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我们不能忘记这两个动人的情景,我们不能忘记那父慈子爱的诚挚之情。
我不知道,也无法预测,将来还会有多少人会被《背影》所感动。
读了《背影》这篇课文之后,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父爱是多么的伟大。知道了父亲可以为孩子失去一切,可以为了孩子去做任何事。
背影中的爸爸为了给儿子买橘子的那一个段落让我极为感动。一个爸爸为了让儿子吃上橘子,尽管自己知道自己是一个胖子,而且翻越月台十分艰难,可他还是不需要儿子的帮助,而且坚持一个人翻过月台。最后他买到了橘子给儿子,心里才放松了下来。一个衣着虽然朴素,但是却充满爱的父亲。
天下的父亲都是这样,当然我的爸爸也不例外。有一次,我要去临海上学,由于路途遥远,所以必须要爸爸妈妈中的一个人负责送我去学校。尽管两个人都是忙中之忙,可是爸爸还是从百忙之中抽出空闲来送我。上课时要认真,不要走神啦。睡觉时不要乱踢被子了。......可见,父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父爱是伟大的,我永远也忘记不了父亲的形象,因为他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心里。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背影》,它的作者是朱自清
这一本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背影。第二部分是三家书店,第三部分是你我,第四部分是独白,收录了朱自清最具代表性的散文杰作和诗歌名篇。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背影》,那是在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父亲还不放心儿子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亲自去买橘子。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花中。
我读后被这情景深深感动,它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关心,表现了人间真挚的父子之情,朱自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在这极其平常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父母之爱是伟大无私的,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在日常生活当中的每一天都对我无微不致的照顾和关心。记得有一次冬天,外面下着大雪,我发高烧了,这可就急坏了爸爸和妈妈,他们急忙送我到医院,因下雪打不到车,没办法爸爸只好骑自行车,妈妈抱着我坐在自行车左边的后座上,由于雪大路面太滑,爸爸一不小心连人带车的倒向右侧,可是妈妈抱着我的手丝毫没有松开,直挺挺的后背着地摔倒在地上,把后脑勺都擦破了,妈妈摔倒前明明可以伸出手撑住,不至于摔成这样,但为了我没有伸手撑一下,而我却躺着妈妈怀中安然无恙。到了医院直奔急症室,而她却没有自己先看。我看病回到完家,妈妈不顾自己疼痛,日日夜夜都守候在我身旁拿药拿水的,还给我烧粥,喂给我吃。 这就是父母无私的爱,每个父母都是这样,朱自清的父母也不例外,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任何回报。
"在路上"是一个平和、多角度,且行进着的词语,身体和心灵被脚步引领,一切都是不确定的,所有的方向都是自己的方向,虚无且真实,真实经历着且又形似梦境,张鸿、正雨、周闻道的散文集评。劳伦斯在《在路上》一诗中说:"那些孤单的叶子是风景的一部分,也是内心的一部分,是心灵遭受抚摸,也是生命被风吹拂的过程。"读张鸿的《香巴拉的背影》一书,我的心情是安静的,也是激动的,随着她文字的指向,看到了一个在路上的人的真实内心生活和身体活动,心灵是被悬置起来的,在流线型的风中游弋。
这是一种最为真实的心灵状态。读这本书,我忽然很感动,热烈的泪水不期然落下。也忍不住对从无一面的张鸿的旅行充满了猜测。从文字当中,我似乎张鸿是个绝为可爱的人,以至于冲动着想把自己的读后感命名为《"亲爱"的张鸿》。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力量所在,它给我们的是一种莫名的感动,是一种精神的契合和心灵的体贴;是一个人在远处看着另一个人在风景环绕的路上穿行,是一种远距离的张望和想象。
所有这些,是《香巴拉的背影》带给我的。读她的这些文字,我总是会想起沈从文的《边城》、徐霞客的《徐霞客游记》和阿尔多.李奥帕德的《沙郡年纪》等著作。需要说起的是:我和张鸿最初是陌生的,一直自觉地以为她是一位男士,后来还知道她和我一样,曾寄身军旅,后来转业地方。直到后来,我才得知张鸿原来是一位(生性好侠,不拘小节)女士。读她的《香巴拉的背影》,我能够觉察出,这是一位贴着大地旅行,在山川风景中不倦的游走者、发现者和体悟者。我读到她在中甸因为胃疼四处买药的细节的时候,忽然觉得文字中的张鸿是犹豫的,意志被身体控制,情绪在慌乱中呈现出一种本真的生命状态。
或许,我阅读的感动大抵由此肇始。在很多时候,一个人在路上本质是孤单的,再多的繁华和应酬也只能是身外之物。尽管张鸿在云南一路上都有很多朋友,但个人身体的疼痛和发现却无人替代。从张鸿的《香巴拉的背影》一书当中,我更看重的是她一个人在路上的那种发现的心灵和行走的个体生命的状态。风景和地理是不可更改的,唯有浏览、发现和体悟它们的人,才能够从相同的物事之中看到大同中的不同之处。正如我在书中看到的,每到一处,张鸿的发现除了宏大的历史、人文和自然背景之外,更多的是一个人贴近自然和人文事物的思维颤动和内心情绪。
比如她的《松赞林寺的转经筒》、《碧色寨:时空遗忘的角落》、《众神汇聚卡瓦卡布》、《"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个土司"》、《静雨版纳》、《四月走云南》等文章,都是极具个性,在大同的风景中呈现个体的色彩的。记述旅行文字,不自觉被大风景笼罩和统辖,忘我趋同的多,局部和细节呈现往往是凸显作家个性的必由之路,张鸿是深谙其道的,她在个体的穿梭和瞻望中,以个人的独特性情和趣味关照大地风景与人文遗迹,以灵性和智慧的文字说出了自己(一个人)在恒久之物面前的生命和心灵痕迹。
这些痕迹是明亮的,光芒内敛而又令人温暖和感动的。可以看到一个人的生命温度和品行素质。在这本书中,张鸿的个人形象是朴素的,是不动声色的大气和极致的收敛。她的一些在旅途中写人记事的文字,如《夜有一张脸》、《文面的喃奶奶》、《洛克:卓越的行者》等文章,显然是对他人的一种精微发现和立体刻画,是陌生的混合,也是熟悉的参阅。读这些文字,我甚至想到了张鸿一个人在云南境内独自行走的步伐和表情,她的看到和想到,说出和未说出的那些,或许比现在的这些文字更为丰富和博大。
我不是说张鸿没有用文字很好地说出自己在云南的物事,而是一些事物本身是不可被说出的,文学写作应当有着对本真的隐藏和疏离的品质和要求。而隐约于文字之后的那些,是留给阅读者的。我在读她的《"自由岁月"》一文的时候,被张鸿引用的波德莱尔:"让我们好好爱自己"和她一个人在束河游走的心灵姿态所感动,柔软的河流,犹如柔软的情感和内心,一个人在自然之中,被更多的水和草木,蓝天和光线所包容,被自由的个体生命释放成为一种简朴的生活与生命愿望。正如张鸿所说:"耳在风中,目在景里,心能达到的地方也许就是自己的情感和生活所及,读后感《张鸿、正雨、周闻道的散文集评》。让我们好好爱自己。"
我相信,张鸿的《香巴拉的背影》一书中的文字,就是我所理解和向往的"在路上"的最好的文字表现。作为一种旅行记录,这些文字是沉潜的,准确有度,不事做作,表现的是一种从容的行走状态,是内心与万千风景和遗迹的灵魂混合和生命体验。而作为文学的散文写作,张鸿的这些作品是令人肃然动容的。它们完全区别于那些纯粹的旅行写作,她不但记录了大地风景的自然形态和瞬间流光,也记录了一个人置身其中的灵性痕迹。这是一种融合自然,出脱灵魂的散文写作,在这些文字当中,还有她个人的生命和灵魂的确切形体和美丽光亮。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徘徊在典雅、华丽的文辞中,或许能够让人暂时性的想起他与森鸥外或是谷崎的共通性。然而在《地狱变》这样的“艺术至上主义”中,我们无法感受到在传统无常观所塑造出的物哀意识,却不得不跟随良秀在如法悦般的神性体验中遭遇无比尖砺的异质物:地狱变屏风、画师良秀、最终是执笔的芥川自己,此三者,无不将美表现为阴森可怖之形象。相比之下,《舞会》中借军官之口教导少女明子“我在思考焰火的事,像我们的生命一般的焰火”,虽是在预告这一转瞬即逝的梦境(或一个国族年轻过的心),却在其间倾注了无限的温柔。我们可以将这两个故事视为他写作的隐喻:对艺术的灵感,即使如电线的火花般转瞬即逝,也值得用生命去换,而他所换得的焰火,却仍是深渊般令人眩晕的美。
芥川最后留下的《一个傻子的一生》,无论是评价其人还是其文,均可谓“恰如其分”。因为只有如此敏感、执着的灵魂,才能在罗生门、鼻子、山药粥这一篇“历史小说”中拷问自我,再次,他的拷问最终富有深意地瓦解了自我之同一性,也瓦解了生存的热情和意义。
芥川历史小说的写法是非常微妙的,他摆脱了佛学或是道德的教诲,将一个荒谬、反讽的世界作为根本性的境遇抛给拥有现代人心灵的主人公,无论是在极端处境、生死还是仅仅以日常状态出现的利己主义中,他们的选择和内心,都被无情地剖析、定格。
芥川作为一流的作者,可以以世界本身之视角“公正”地对待他们。但这一视角却把他宿命性地引向对自身之恶念、怯懦的怀疑与凝视。他对自我的告别尽管使其保有了真诚,但这决绝的真诚却如魔鬼般使他付出了疯癫的代价。更确切地说,极致的真诚就是疯癫本身。于是,处在心力耗尽的最后的芥川,只好借侏儒、河童和傻子之口向世人道出一二。——“若始终贯穿理性的话,我们当然不得不否定我们自身的存在。奉理性为神明的伏尔泰得以幸福地度过一生,即显示出人类不如河童进化。”
因为黑泽明拍的一部同名电影,《罗生门》可能要算芥川龙之介所有小说里最为人所知的一个。但看过小说后便知,电影其实并非改编自这一篇,而是取材于另一篇《竹林中》。真正的小说《罗生门》,故事十分简单,篇幅也很短小,讲的就是一个饥寒交迫的武士遇到一个同样食不果腹的老妇,在与之对话后突然大悟,放弃了思想挣扎,下手抢劫了老妇然后逃走的事。
动乱灾害不断的年代,给包括人心在内的一切都披上一层灰暗的色彩。落魄的武士在走投无路、无以为继的情景下,不得不放弃良知以求活命,但能够看出,即使在作出了决定之后,他仍然对杀人越货这种行径心存怀疑。可是,偶遇老妇的一番话,让他放弃了原本处于道德层面的挣扎,退回到活着还是等死的简单自问,从而做出了弃义偷生的选择。
老妇是为了生计去拔死尸的头发,武士是为了生存抢走老妇衣裳,这么做都非他们所愿,但除此之外,便没有更好的活下去的出路。在那里,生死变成了超越道德的首要矛盾,而一条生命本身并没有善或者恶的区分,于是正义与罪恶的界限模糊了。
武士最终心生歹念抢劫而逃,小说也在这荒诞的结局之中,引人走向对自身行为更深层的思考。善与恶的界限究竟在哪里?是否为了生存就能够无所不为?是否为活命而被迫做出的事就都能够得到谅解,都能够逃脱良知的审判?
芥川龙之介并没有给出他的答案,他只是借笔下的人物承认了人性的黯淡一面,却并没有说这即是必然。
黑泽明的《罗生门》,人性中赤裸裸的软弱和谎言。已经是第三次看。依然震撼,毫无厌倦。同时,看到更多的一些东西。
一间破殿,陈旧的牌匾,一场大雨,一个故事。人性就如此丑陋地被呈现出来。
黑泽明的手法独特有力。借着樵夫的口,这个发现命案现场的第一人,在破旧的.罗生门下躲避一场大雨的时间里,对一个路人叙述了整个事件。同时,殿里还有一个与案件当事人有过一面之缘的行僧。
是一起杀人案。武士牵着坐在白马上的妻子行走山间,与行僧擦肩而过。之后正躺在树下的强盗在微风吹起马上女人面纱的时候被她的美貌所吸引遂起歹念。他骗绑了武士,强暴了女子。而路过的樵夫发现武士的尸体后慌忙报官。
杀死武士的是强盗,这一点已经确认。而矛盾集中在杀人的动机和凶器——究竟是长剑还是短刀上。每个人的说词都完美无缺。甚至是已经死去的武士,借着托灵的巫婆之口叙说的口供都似无破绽。
强盗并未否认自己杀死了武士。然而他口中的武士与自己用长剑激战二十多回合不幸落败也算是好汉一个,而自己则是一个英勇善战,光明正大的男子汉。将一个手握短刀的烈性女子降服,让她顺从地满足了自己的欲念,是一件让自己无比得意和自豪的事情。
女人承认了自己被强暴的屈辱,并宣称在此之后自己的丈夫,也就是武士对其冷冷的漠视令自己痛苦万分。于是她拔出短刀让武士杀了自己。但自己因悲伤过度昏厥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短刀叉在武士的胸口。自己想要寻死却没有胆量。此时的强盗早已不知去向。
武士托巫女的口述说的又是另一番景象:强盗在自己面前强暴了自己的妻子。随即却见妻子转而随强盗左右,并要求强盗杀了自己。他遂感愤怒万分。此时强盗一把推倒女人并表示不齿,并问武士如何处置她。武士心下原谅了强盗,却无法容忍妻子的恶毒。带着对她的诅咒和怨恨,武士悲愤地拔出短刀自己剖腹而死。而女人和强盗,包括那柄短刀都已不见。
罗生门殿外的雨依然滂沱。樵夫、行僧和路人依然在檐下等待雨停。风雨交加如同樵夫内心思潮的激烈碰撞。他终于开口,诉说出他亲眼所见的事实的真相。
强盗在强暴了女人以后百般抚慰只要她愿意跟他走。她无法决定,想要自己的丈夫和强盗以武力决战,而自己会跟随胜出的一方走。然而武士是懦弱的,他表示不愿意为她冒生命的危险,并且责问自己的妻子:“在两个男人面前出丑,你为何不自杀?!”此刻强盗说了一句话:“不要这样对待她,她们不是男人,她们无法克制的哭,是因为她们是弱者。”而女人霎时明白过来,自己的丈夫是多么无耻而懦弱的男人。她质问他身为武士却为何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妻子,并且对强盗亦百般嘲讽。在她的挑唆下,两个男人终于彼此拔出了长剑开始决战。然而,两人的姿势和剑法是多么的杂乱而无章,毫无气概可言。武士的死也仅仅是无意间的事情。等强盗回过头来,女人已经不见。
事情就是如此。然而为何樵夫不愿意说出真相呢?他说自己不愿意卷入案件。而事实上,只是因为他一时的贪念,偷偷拿走了那柄价值不菲的短刀而已。他意图隐瞒的这这件事情被听他口述的那个路人所揭穿。
“人只是以为自己诚实。”“有软弱的地方就有谎言。”路人说的话句句在理,一边的行僧叹:“连人都不能相信,还能相信什么?”于是路人说其实本来就是如此。这罗生门附近的鬼魂都觉得人太可怕,所以都不来。
影片放到这里,差不多是结尾了。然而各执一词的真正原因,就是那句“有软弱的地方就有谎言。”强盗想要表现自己即使杀人也要有的磊落气概,女人企图掩饰自己并不贞烈的事实和挑唆两个男人决斗致使自己丈夫死于非命的真相,武士即使是借巫婆的口也意图掩盖自己的懦弱和无能,而樵夫迟迟不愿说出真相,只是想隐瞒自己偷偷拿走了短刀。人性就是这样阴暗而赤裸地呈现出来,各执一词不如说是各取所“需”——各自所需要掩饰的软弱。
芥川龙之介,对于不少的文学爱好者来说,这必定是一个略带遗憾的名字。就像美术爱好者对于那个用黑白两色既能构筑唯美意境的比亚兹莱的英年早逝而扼腕一样,芥川年仅35岁的生命太过于彰显命运对天赋的吝啬。好在,在他们早早的去世之后,我们发现他们留给了我们不少值得珍藏的精神宝藏,一如比亚兹莱的《沙乐美》,一如芥川的《罗生门》。
《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23岁的时候发表的一篇成功的短篇小说,可是“成功”一词只能说是在之后肯定了它的艺术价值,当时《罗生门》并没有激起强烈的反响。如今看来何妨呢,短暂的岑寂不能埋没才华的光辉吧。
芥川的短篇小说除却个别有着清晰杜撰的时间空间背景(如《南京的》《单相思》)之外,大部分取材于东亚的古代神怪传说或是历史故事,《罗生门》也是属于这个范畴(取材于《今昔物语》)这种背景框架的直接借鉴的优点就是使读者能够更快地产生对于作品本身的代入感。芥川的小说篇幅不长,主角也不多,这些硬件的简洁为作者软件的发挥供给了很大的创作自由度。如开头的背景交代十分的简洁:
“薄暮时分,罗生门下,一个家将正在等待雨的过去。”——短短的一句话,地点时间人物全部展示了。
针对芥川来说,这样的简洁更能够凸现他那凌驾于情节之上,读者情绪之上的冷静沉郁的叙述。《罗生门》作为他的代表作,十分突出的展示了他的这种特色。
《罗生门》中,具有芥川特色的那种浓重阴沉的气氛得到了的发挥。“于是,乐得狐狸来栖,盗贼入住,最终竟将无人认领的死尸也搬了进来,且日久成俗。”-这便是文章标题罗生门的景象,再加上落魄的家将,骨瘦如柴的老妪,搭配着乌鸦死尸,全都在昏暗的雨天下散发着消极腐烂的气息,呈现着行将就木的可憎状态。这种笔法就像艾伦.坡那种无故产生裂缝的墙壁一样,给情节的发展作了一个危险的预兆。但就象征意义而言,两者却又是截然不一样的。艾伦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在种植恐惧的种子,而芥川这样做,因为他就是以这样的姿态来写小说的。
《罗生门》从头至尾坚持了沉重而直接的风格,这也是背景部分简化的优点。家将思维的变化,从起初的“当强盗还是饿死”到见到老妪后“对一切罪恶引起的反感愈来愈强烈”和最终急转而下的“这也是为了生存,要不然也得饿死”的“恶”的觉悟,完全感觉不到这些句子有任何对于人类生存哲理说教般的突兀与做作,有的只是关于良知与人性的专注思考。对于一篇将人性自我困惑集中在如此密集的时间空间加以剧烈地激化呈现的作品,芥川用冷峻的语气磨平了世俗思考问题时略带惯性的棱角;用简洁的文字把“恶”那光怪陆离的丑态直接暴露于作者面前进行审视与拷问。这种处理,无疑是高超且成功的。
如果全文中家将思想由此及彼的变化令读者感到毛骨悚然的阴森。那么结局中家将消失在“黑漆漆的夜中”则将这种恐惧推向了顶点。我想起了《药》的结局,虽然乌鸦没有飞上夏瑜的坟头,至少那花环在茫然中点亮了微弱的期望光芒。而《罗生门》中,随着老太婆“嘟囔又像”的声音,全文便划上了死寂的句号。这种对于绝望与阴冷的贯彻性的表达,与芥川本人当时情感遭受打击不无关系,但摒弃“小我”的情绪,它浸透出的是对人类个体意识在利益关系下不断缺失的惶恐与不安。
以往冒出些声音,斥责他缺乏类似于他同年代中国大陆上那种阡陌中崛起的民族正气。我认为这些声音是过于苛刻且有失偏颇的。正如萨特存在主义的阐述说到:“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到这荒谬世界来,虽然痛苦万分,但并非仅有等死,而是经过自由选择寻找生存之路。”当芸芸众生奔波忙碌于生存之路时,芥川另辟蹊径,自我选择去直面这“荒谬世界”中的“痛苦万分”。虽然芥川龙之介并不能从中解脱,于1927年怀着对于时代与社会的困惑不安服毒自尽。但对于日后以安部公房,大江健三郎为代表的日本近代文学,是具有开拓意义的。
《罗生门》是一篇风格特异,技巧精湛的短篇小说,其文就如他的作者一样,清晰而沉重地看到了问题,展现了问题,却无计解决问题,看到那黑暗之中光明的门扉,却只能在门外的黑暗中无力的叹息。大概是这样的困惑并不只是局限在一个时代,而是人类自我的终身枷锁。于是芥川的瘦弱肩膀最终才被压倒。可在某一个国度,某一个时代里,又有几人能担负起这种思索的重任呢?
不得不为芥川先生献上一点我浅陋的敬意啊。
《罗生门》为我们展现了人类在求生时的利己主义之恶。无论是仆人还是老妇,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最初,仆人为了求生,心想与其饿死,不如为盗。但是,也许是本性尚善,也许是内心恐惧,仆人虽然这么打算,心里却在善与恶之间艰难地抉择着。这大概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吧。然而,在听了老妇的话以后,他狠下心来,将心里仅存的一点善心抛到了九霄云外。
如前所述,仆人也好,老妇也罢,都是不幸的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能不能保命都很难说。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作恶的理由。“迫于生计”,只不过是为自己的罪行开脱的借口罢了。人心本来就是很脆弱的,在那样的情况下,“善”往往不敌“恶”。如果站在仆人的立场上,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人怕是并不罕见。
我觉得,人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善”。即使身处衣食不足的困境,我们也应该遵守法律和基本的社会公德,不能置礼义廉耻于不顾。作为一个普通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有良知的人。只要我们肯努力,困难总是一时的,生活总会更好。
《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的代表作之一。
我看的是一本以《罗生门》为名的小说集,小说第一篇即名为《罗生门》。这不同于电影《罗生门》,电影《罗生门》实际上是根据芥川龙之介的另一篇小说《丛林中》拍摄。
据说《罗生门》本身是一个来自佛教禅经里面的故事。讲的是在战争年代,一个破产的农民因迫于生计,拿起屠刀,决心作强盗。但是或许是因为他人心本善,抑或是胆子太小,总之一直没狠下心来动手。一天,他来到一个刚刚经历了浩劫和瘟疫的城市。那里到处是残垣断壁,且尸横遍野,一片萧索绝望的情景,他希冀能在此寻到一些财物。结果在一处废弃的门楼里他发现有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妇人正从一具年轻女尸头上拔头发。他冲上去怒斥道:“你这个没人性的,竟然对死尸也不放过!”老太婆说她只是想用这些头发做个头套卖钱谋生罢了,“而且,你以为她生前是个善人吗?她可是把蛇晒干了当成鳝鱼来卖。”“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生存啊!”。这一番话让强盗完却放下了最后的一点善心了,既然是为了生存,还有什么是不可以的?丢弃了仅存的良知后,他就抢走老太婆的衣服,扬长而去。
初读《罗生门》时,不太能懂其中的深层含义。其实即使现在,我也不确定自己理解是否正确。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每一次读《罗生门》都会有种莫名的压抑和忧闷感。小说开场即描述了一个地狱一样的场景:日落黄昏,阴霾密布,淫雨绵绵,杳无人烟的街道,断壁残垣的废墟,头上盘旋着吞噬人肉的乌鸦,脚下重叠着无人认领的尸体……总之是满目疮痍。据说为了描写尸体,作者芥川龙之介曾专程到医科大学的'解剖室去取经。真是佩服他,为了完成这篇小说对着恐怖的尸体看上几个小时,还要忍受尸体浓烈的腐臭味。也许正是这些描写及小说人物的为了谋生的举动让人感受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人们的苦难。
其实无论是那个不积阴德的老妇,还是那个由朴实农民蜕变成的强盗其实都是可悲而可怜的。天灾人祸,为了生计,这是一切犯罪的借口,也是致使人性堕落的原因。这就是说吃不起饭的时候什么都干得出来,这样推理下去,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作出的任何事都是可以原谅的。然而纵观中国历史,违背这种生存至上理论的不在少数。古有“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不为五斗米折腰”“贫贱不能移”等等说法,就正好论证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事——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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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近日送给我了一本书,是屠格涅夫所著的《猎人笔记》,本书发表于1852年,描述19世纪中叶俄罗斯农民的悲惨的命运,批判了地主贪婪、虚伪、狠毒的行径,第一次真正提出农民也是人的主张,并展现了农奴制下俄罗斯人农民鲜明、独特的个性。
书中第10页有一段话很好:从我们的交谈中,我得到一种信念,这信念就是:俄罗斯人坚信自己的力量和刚强,不怕改变自己;很少留恋自己的过去,勇敢地面对未来。凡是好的,他都喜欢,凡是合理的,他都接受。
俄罗斯人之所以可以改变自己是因为他们有能力、有信念。我认为我们小学生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我们要努力学习知识,锻炼身体,使我们有强大的力量和头脑。第二,善于接受新鲜的事物,然后打造幸福的家园。
《猎人笔记》给我们所带来的感受真是非同凡响,它让我们这些现代人看清了世界,看清了人。我们定会将从中懂得获益终生且耐人寻味的人生道理,我们定会成为更优秀的人。
屠格列夫,十九世纪俄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1818年,他出生在奥缪尔省的一个贵族家庭。
《猎人笔记》,是他的成名作。出这本书之前,屠格列夫几乎对文学创作失去信心了。但当他发表,《猎人笔记》的第一篇故事——《霍尔和卡里内奇》,却意外的收获了不少称赞,这无疑给事业正处在低谷的屠格列夫巨大的信心和希望。
这本书,主要叙述的是,作者以旁观者的角度为读者介绍了他在乡间所看到的一幕幕朴实而又温馨,简单而又快乐的美好生活,和可爱的人们。
其中,精明能干的“霍尔”,多才多艺的“卡里内奇”,热爱自然的“卡西扬”,天才歌手“雅诗卡”,追求爱情的“阿库丽娜”和身世悲惨却为他人着想的“露凯丽娅”。他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猎人笔记》真切的表达出,作者自己是非常向往这样的生活的。
《猎人笔记》全书有12篇故事,代表作有《霍尔和卡里内奇》,《孤狼》,《活骷髅》等等。
这本书写出了作者对阶级农民的赞美,和对阶级地主的讽刺和咒骂,使文章更有了人情味。
《猎人笔记》这本书是今年刚读的,他是我印象深刻。同时,也让我懂得了有时人心很险恶,人生有时很残酷。
书中,作者以富有个性的话语,看透命运的手法,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感想。诉说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直抒胸臆。它既使我陶冶了情操,也增长了见识。
《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自然和人。
《猎人笔记》以耐人寻味的故事、怡人的风景吸引着读者。再在故事中又巧妙地加入反衬的手法,使读者在生动形象的故事中激起对旧社会的憎恶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屠格涅夫在反映当时社会时不是直言不讳,而是以含蓄,简约的描写,充满话外之音的语句,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俄国当时社会的黑暗。
在这部名著里,使我感触最深的是《活骷髅》中的女主人公——露凯丽娅。当我翻到这一页并看到题目时,我曾浑身打冷颤——骷髅?也太吓人吧!过一会儿,恐惧渐渐被好奇替代。于是,我鼓起勇气读下去。这是一位名叫露凯丽娅、活泼、可爱,能歌善舞的女仆役。可是,她因为一场怪病变成既不能站也不能做、不想吃也不能喝、想笑却笑不出来的“活骷髅”,可她却依然乐观地面对着严重的病情。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农奴们的租税能减少点……读完后,我舒一口气,原来“活骷髅”是这样的。可渐渐的,我开始敬佩这位命运坎坷的姑娘。她,被病魔剥夺活动、笑的权利,可她还是积极,乐观的看待生活。要是换成别人,早就含恨而终,哪能开心、快乐地过好每一天呢?而露凯丽娅却做到,病魔虽把她的活动与笑带走,却带不走她那开朗、善良的灵魂。
读完这部特写集,“不公平”三个字便在我脑海中浮现。地主们都是身披绫罗绸缎,腰缠万贯。而农奴却是早起贪黑,拼命干活,为的是挣回一点面家糊口。地主的餐桌上摆的都是美味佳肴,而农奴却是忍饥挨饿。相比之下,现在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没有饥饿、没有劳苦。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去过好每一天。
“朝霞泛着柔和的红晕,不是像火一样烈焰喷射。太阳既不像酷热干旱时那样红火,也不暗淡如暴风雨那样,而是清净明丽又宜人灿烂……”。在这么美丽的景色下,被“大自然的描绘师"屠格涅夫写出。
在《猎人笔记》中这位伟大的作者写出了令人心旷神怡的俄罗斯美景,但在这样一个美的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方,却有一种悲惨的职业——农奴。
本书作者与猎人的行猎为方式,写出了当时地主、有钱人、磨房妇女、小医生、贵族和学生、农奴以及农村孩子等很多特色的人物形象。以独特的方式写出了农奴单以上人物的背景,表现了各层人民的生活风貌。
说起农奴,是个陌生的词,似乎离我们非常遥远,但在19世纪的俄罗斯一直有地主和农奴之分。
如果你是农奴或是他的家人,那么很不幸,就意味着你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全部都交在地主的手上,你辛苦种的粮食八成都要交给地主,自己只能用一点点所剩无几的粮食和几文钱来养家糊口。
“不公平”这是我对当时俄罗斯的第一感觉。地主们成天躺在那儿就有人伺候,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地为地主们干活,这样才能让他们获得食物。地主们成天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有了上顿没下顿,穿着破旧的衣服忍受着风寒。地主们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大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唉声叹气、欲言又止,不敢说出半点怨言。
我们为悲惨的农奴祝福,这些农奴们难到他们想这样吗?不,他们只是想生存下去,但是总有个弱肉强食的道理。最后用别林斯基的一句话来总结这部巨著“从一个前人所不曾有过的角度接近了人民。”
《猎人笔记》是一部以猎人出猎的见闻为开端,揭露沙皇专制制度下广大农奴遭受农奴主残酷奴役,深陷于水深火热的生活中的纪实作品。
像《猎人笔记》这般具体地描绘地主对农奴的奴役,再现农奴欺凌的真相,以农奴主为例揭露人性的残暴、伪善、奢侈、冷酷的作品,在屠格涅夫之前的俄国文学中并不多见——可以说《猎人笔记》是俄国文学中此类作品的开端鼻祖。
《猎人笔记》的可贵,不仅在于揭发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还在于大力歌颂了劳动人民的美好品格。作者没有以地主般狂妄的态度居高临下地看待农民,而是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和农民一起打猎,亲切地谈论生活。在此期间,作者通过敏锐的洞察力发掘普通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更表现出他深厚的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
《猎人笔记》中,屠格涅夫背着,在猎户陪同下走遍临近的农村田野、荒山野岭、江河湖泊,接触无数劳动人民、感受他们生活的喜忧悲欢。他的笔下有各个职业的普通百姓——学生、农奴主,更有破落的贵族,家仆和使女。而农民的孩子在他的笔下则成了一群容貌俊美、聪明爽直、充满梦想、勇敢勤劳的小伙子。作者把他的感情倾注在普通的劳动人民身上,抛却贵族架子,与这些普通的农村劳动者打成一片,这对于贵族出身的作家来说,确实难能可贵。
这部短篇小说集中,最主要是从生命的角度来写人物的活动及大自然中优美的景物。每种自然景象都有—个明确的生命要素——植物的鲜活,动物的灵动,农民的悲欢,地主的衰败等等,这些要素在不同的空间中相互关联,为广大读者构成了一个展示生命美好的完整的艺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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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春秋战国时期之文人,其作《论语》流芳百世,流传至今,几乎无人不知,无鬼不晓。
《论语》,封面精致,外壳鹅黄,厚厚的,正上方用宋体写着“论语”二字,下面写着“孔子的智慧”几个字,并配有一幅山水画,让人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本书。翻开书页,一股油墨香味扑鼻而来,啊!这本书我已经心仪很久了,还就是妈妈特意从书店买来的呢!
这本书中字字珠玑,其中我认为最精辟的就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和“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两句话。
第一句话的意思就是:“孔子说:“时常温习学过的知识,这难道不快乐吗?有朋友从远方来做客,这难道不开心吗?别人不明白我有学问,而我不介意因为学习就是为了自我,这难道不就是一个君子吗?””告诉了我们:“常常持续愉快的情绪,做任何事就能够得心应手。如果别人对你有误会时,不要生气或难过,只要你做的就是对的,别人终究会明白的。”
第二句话的意思就是:“孔子说:“三个人一齐行走,除了我之外的两个人,必须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选取他们的优点来学习,如果就是缺点的话,就把它当成一面镜子,看看自我有没有一样的缺点,如果有就要立刻改过来。””告诉了我们:“朋友或同学当中,每个人都有优缺点,重要的就是,我们能不能学习别人的长处和改正自我的缺点。”这两句话写得真好,我们大家也要好好读读哦!
《论语》,孔子智慧之精华,他告诉了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处事。做人,就就应要不能只修饰外貌,更重要的就是内心的修养;做人,就就应要对所有的人都要以爱心对待,也要多亲近有仁德的人;做人,就就应要假若发现了自我的任何缺点和过失,务必得勇于改过,不能故意不改,并装作没发现;做人,就就应要本着正大光明的态度来做事,这就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论语》是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结集,儒家重要经典之一,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是孔子的学生及其再传学生所记录整理。《论语》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教育、文艺等诸多方面,内容非常丰富,现在通行的《论语》20篇,内容以伦理、教育为主。本次阅读的是杨伯峻《论语译注》。
纵观论语,其实孔子本人的言论不多,大多为门生的对话或对门生的评价,整个论语分为二十章,看似一个松散的论集,然而整个论语又通过对孔子思想的论述,紧密的形成了一个整体。
纵观孔子一生,他的政治是失败的,然而他的教育是成功的,他的门下既有“不迁怒,不贰过”的颜渊,又有急公好义的子路,既有可以“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的子贡,又有习于文学的子游。所谓“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四科十哲”,作为万世师表,通过他长期的教学实践,提出具有创造性的教学原则和方法,这也正是我们要学习的。
“仁德”——孔子教育学生首先强调做人的问题,在孔子看来,仁德是做人的根本,是处于第一位的。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又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这说明只有在仁德的基础上做学问、学礼乐才有意义。这也教育我们对孩子的教育要重视其内心的成长,正是外在能力的载体。
“有教无类”——在孔门三千弟子中,有贵族弟子(如南宫敬叔、司马牛、孟懿子),有商人弟子(如子贡),然而大多数出生贫贱,特别是在四科十哲中的,如箪食瓢饮的颜回,卞之野人以藜藿为食的子路等。可以说就是因为孔子有教无类这样一个教育思想,打破了教育的等级界限,使教育扩及于广大平民,扩大了学校教育的社会基础和人才来源。这也教育我们对孩子的教育要不能关注其出身背景,要一视同仁的对待每个孩子。
“因材施教”——孔子根据学生不同的性格、能力进行教学,如“柴也是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喻”。诸如“由也果”、“赐也达”、“求也艺”(《雍也》),“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先进》)。正是由于孔子实行因材施教,适应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教学,使其各尽其才,培养出一批有专长的社会实用人才。这也教育我们对孩子的教育要不能照本宣科,要注重每个孩子的不同性格与能力。
孔子的教育思想及培养目标与社会需要相统一,体现了教育的社会价值。孔子的学说并不是局限于他那个时代,我们在不同角度、不同领域都可以从中汲取到我们需要的知识,现今世上的各类译注,让我有机会读儒家的各类经典,我会努力寻找打开这个知识宝库的钥匙,努力汲取最多的知识。
为政篇虽“为政”,然其中之理非只涉为政也,凡管理、修身、识人、行孝、为学等亦可于其中见道,学者宜合自身以明窥圣人之理也。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于心而不失也。范氏曰:‘为政以德,则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所守者至简而能御烦,所出者至静而能制动,所务者至寡而能务众。”--《四书章句集注》
政者,正也,谓正人之不正。“正”字上面的“一”意为持中守一,下面是“足”的象形,意为行、做,所以正的意思就是在前行做事的过程中要保持平衡守一。“政”右边是反文,其象形是执条鞭。所以为政最重要的就是“拨乱反正”,即把不正的扭转到正道上去。怎么做到这点呢?用冷冰冰的刑法,还是以德服人?
“政”字小篆
答案显然是后者。那什么是德呢?德者,得也,谓心之所得。“德”字左边为双人,意为行走,右边是上“直”下“心”,正直之心,所以德就是保持正直之心行为,这样心也能有所得(德)。
“德”字小篆
把德比作北极星,有以下几点根据。一是在于北极星的指向作用,德也一样,对人民具有导向教化之用;二是北极星是众星的核心所在,是他们的中心,德亦是为政之核心;三是北极星终年泰然不动,而众星动之,德也要保持静安,治国具体的政策、方案等围绕着德可随机应变,但不能超乎德之边际。再把“为政以德”这件事或这个人比作北辰,那众星就是群众了,“为政以德”必然光辉照见群星,他们也因此拥戴你(共之)。所以有范氏曰:“‘为政以德’,则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所守者至简而能御烦,所出者至静而能制动,所务者至寡而能务众。”
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北极星和北斗七星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此所谓学,即大学之道也。有以自立,则守之固而无所事志矣。于事物之所当然,皆无所疑,则知之明而事无所守矣。天命,即天道之流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固也,知此则知极其精,而不惑又不足言矣。声入心通,无所违逆,知之之至,不思而得也。随其心之所欲,而自不过于法度,安而行之,不勉而中也。“--《四书章句集注》
此为先师孔子对自己一生境界提升的概括,且夫圣人之境界甚高,则当顺时而次进之,能至何即为何,盖其相上远,非我等凡俗易参悟体会也。
“志”金文上为“之”下为“心”,“之”是“足”的变形,所以“志”就是心之所往的意思。十五志于学,即心向于学(觉),学有见道,是为觉悟。
“志”字金文
见道后当立身于道,三十而立是为固守正道,非今之肤浅意也。不惑则心上无或,明万物当然之理,遂有道充于心而不必守。事物之理皆天赋之,天命,是天赋万物之使命所在,既知天道,则有天道固万物之理,又胜于不惑矣。“听”繁体如下,耳下面是“壬”,其象形是人立在土中,寓意德扎根之深(亦有善之意),耳右边是德的右边,是为正直之心。
“听”字繁体
耳顺即听之也顺,知天命后还要脚踏实地去践行地德,孔子就是五十才周游列国去实践,花了十年乃修成耳顺。欲而当于理,天理也;欲而不当理,人欲也。欲之上天理也,欲之下人欲也,孔子之欲为上,心已通天理,岂会逾矩乎?圣人的境界是愈来愈超凡开阔的,欲穷其道,则既不可骄恃自满,亦不能妄自菲薄,当潜心虔意体悟修炼之,至于何般地界,皆为己之福也,岂非圣人之恩德乎?
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以,为也。为善者为君子,为恶者为小人。由,从也。事虽为善,有意之所从来者有未善焉,则亦不得为君子。安,所乐也。所由虽善,而心之所乐者不在于此,则亦伪耳,岂能久不变哉?”——《四书章句集注》
此为圣人辨识人之三层根据,一层胜于一层也。“视”甲骨文写法上为“示”下为“目”,意为眼睛看见天地日月星,这是较为概括的象,故而视人之所为善恶较为容易。
“视”字甲骨文
“视”外之善恶还不足,还要“观”内心之所由。“观”的象形是猫头鹰,猫头鹰在晚上视力特别好,观比视而言需要聚焦,所以更为细致,或许是观人心太难,需要从更多更细致的地方去观。如表面虽行善事,然内心本源非善(如为私欲所累),此伪善也。
“观”字甲骨文和金文
心有善且行善事而心有不安,盖未能融会善于身心也,尚有不足。“察”是在屋子里祭祀的意思,面对列祖列宗之灵位,需要虔诚静安去与先祖感通,方能有所察觉,“察”就比“观”更深入,沉静地去“察”人是否安心于善,能安才是真善。心安泰则善不能移,身安乐则善充其体。由此可见,识人(是否善)也不易,真善亦有难,学者当见善思齐焉见不善而内自省,以求尽善。
这个问题现在突然问自己,还真不好回答。快四十的人了,现在想起来读这本书,是不是太晚了?这本书可是古时候小孩子就开始读的书,甚至是倒背如流啊。
没有办法,谁叫我们这一代人是在五四运动和文革打到孔老二之后才长大的,原来的教育制度里,缺少聆听孔老二教诲的机会。所幸的是,现在还没有到老糊涂的时候,还是来得及把这一课补上,甚至可以说是为我们的下一代去读。
社会上开始流行读国学,我也赶个时髦吧。
其实至少是在15年前,我就已经读过论语,可是当时读过就过了,没有想过什么。在后来的读书生涯里,也经常碰见过孔老夫子的身影,可从来就没有往心里去,直到最近两年,才开始逐渐对孔子有所兴趣。
10几年前最先开始是老子的《道德经》,然后是南怀瑾的《老子他说》,最后是《论语别裁》,突然对孔子产生了兴趣。再加上现在有些言论对孔子的思想提出了复兴的意思,我也不能落在后面,得加油啊。
很多人对现在社会的一些现象不满,提出了只有孔孟才可以挽救时代的危机,特别是金融风暴后,这种言论日益蔓延,我就想看看孔子是不是真的是时代的救星。
以前读历史的时候,对汉朝有些了解,这是个在中国很有特色的朝代。秦国以法治国,统一了中国,从现象上看,好像是法家战胜了儒家。可是秦朝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被刚下了台。
汉朝接替了秦朝的统治,可汉朝开始并没有采纳儒家的思想,相反,采取了另外的道家思想,这也是当年和儒家争鸣的又一大门派。只是到了汉武帝的时候,才采取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就有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盛世。
在以后的两千多年的历史里,儒家思想几经沉浮,最终取得了统治地位。要不是五四运动和文革的打到孔家店,也许,我们现在的教材里会有很多的孔子言论。
现在的中国,也是经历了100年的磨难后才新兴的国家,经过了70年的发展,国力渐渐强大,像极了汉朝。看上一个70年,我们也经历过汉初的艰苦朴素,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点积蓄,是不是就和汉朝一样,开始要搞搞孔孟思想了。
这个问题要等我看完书才说。也许看完书也不知道。先试试吧。
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看论语,是在看完《大学》和《中庸》之后,严格按照子程子说的,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指《大学》)存,而《论》、《孟》次之。
看完以后,有了个疑问,书里说的话我都懂,没什么难的,空洞的很,不就是一些大口号吗?什么要孝啊,忠啊,信啊,这谁都知道。这样去喊口号,我也能写《论语》,说不定我的口号比孔子的还要响,还要全面,毕竟我们还喝过洋墨水,见过美国,英国,德国啊的一些文化,地方没去过,可总见过猪跑吧,喊一句真善美,谁敢说我不对,就是和全地球的公民做对。
回头一想,如果真的这么简单,这本书就应该早就被中国文人烧掉了,怎么会成为官方的教材。中国古文人一点的不笨,比现在的人聪明,中国的古文化中的东西,现代人都不一定搞得懂。看来是我没有搞明白,再来。
又读了好多遍,看了看什么朱子的注啊,郑玄的注,程子的解啊,还有一些大师们的解啊,说实在的有些地方也没有完全明白,总觉得这本前言不搭后语的语录,太杂,太乱,不知道该怎么去把它联系起来。
看样子还是没有弄明白,再来。
又读了好多遍,这一次又翻看了很多人的论语的理解,渐渐的开始有些体会了。可是体会这个东西,有时候在,有时候不在,当时想得好好的,过了几天,就忘了。看来,功夫下得不够深。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把读书的体会都写下来,以后读着写着,说不定就有那么一天,来个豁然贯通呢。
自古书生指点江山,多半是胡扯,只有是学到位的人,才可以看清楚世间的恩恩怨怨,我就把这当作一个目标吧,希望自己能有那么一天。如果到不了,就当是多学点,自娱自乐做个秀才吧,在家里教教儿子,和老婆吹吹牛,以供笑谈。
相比第一篇《学而》而言,《为政》的主要谈为政之道,但从文本章节而看,多有为讲孝,讲君子,讲道义的内容。为政之道,孔夫子为什么需要谈论这些点呢?
先说孝,孔子思想以“仁”为本,而孝又是“仁”的根本表现。《为政》中,有四个人问孔子“孝”,问题大体相同,但孔子的回答却各不相同,从某些方面体现出孔夫子“因材施教”的思想。孟懿子和孟武子为鲁国大夫,孔子则基于当时的礼崩乐坏的情况回答他们。孔子以礼相答,说孝应是礼制相符。人为万物之灵,平民百姓会尽力侍奉自己的父母,他们朴素、孝顺,没有贵族的华贵,但用心敬父母。可见,人再无情,在父母面前,都需要有诚敬之心。
再说君子,君子是一种什么样的人,可以从多方面解答。首先,君子一言九鼎。言而无信,如大车无輗,而小车无軏是走不远的。再者,君子之为,以言地教民,唯有讲道义,才可得民心。
综上可见,孔子所述,在于为政,而言君子、孝心、道义,类比之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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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又打开;打开,又合上,天哪,这本书居然有这么大的魅力!这本书竟然写了这么多的内容:《黑狗来了》、《神秘的海上厨师》、《岛上的怪人》、《小舟的漂亮》、《假释》……
这本书的内容令我着迷!以机智、勇敢的少年吉姆和李医生为代表的正面人物前往金银岛夺取宝藏,好惊险!善良与邪恶在一片荒岛上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
吉姆是一个乖巧的小孩子,不过只有10岁,爸爸死了以后,他便跟着李医生、船长,一起去金银岛探险挖宝。在途中,几个恶人结成了帮,他们是海盜。吉姆和善良的人拧成了一股绳,他们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巧用智慧,一次次化险为夷,最后取得了胜利。
我们在学习上不也是一样的吗?遇到困难、遇到挫折时,我们不能灰心,只要用心去克服它,冷静下来仔细一想,困难不就化为乌有了。
李医生,他总是非常的冷静。有一次,被人用枪指着鼻子,他还是冷静地劝那人,说他是喝多了。天哪,多么勇敢!西尔弗非常坏,船上一些优秀的水手,都被他训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家伙。接下来,他们便想方设法地杀人,好让自己得到地图。没想到财宝已经被吉姆的好伙伴一一本挖走了!看到这儿,我笑了!真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呀!
合上这本动人心弦的《金银岛》,我陷入了沉思:西尔弗是多么可恶,吉姆他们是多么善良。如果问吉姆他们勇敢和生命哪个重要,他们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勇敢!
我将这本书珍藏在书架上,啊!忘不了你们,我会永远记住你们的!你们将是我今后人生的航标。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的探险故事书,它便是著名的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讲的是: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自己能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眼目睹了一件件令人惊心动魄的事情。
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很多。主人翁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探险。在探险之旅中,杰夫只是一个船舱里的服务生,但他却勇于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的手中夺回了大船,杰夫并把他自己称为新任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非常胆小,但他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和过人的胆量,足以令我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就凭借这勇气与胆量,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大英雄!而当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不努力思考,不努力得去讨论解决的办法。想想看,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于尝试的精神,有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轻而易举的解决了吗?
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他再也不去寻宝了。还常常受到噩梦的困扰,梦见闪闪发光金币和许多珍贵宝物。钱财令杰夫做起噩梦,而不是富贵梦。因为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便不会发生一些因钱财而谋杀害人的事情了。这样,我们既能好好的生活,也不会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杰夫的品质所深深影响了。我们每个人也必须向他学习,以他作为榜样!
金银岛这一本书,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它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万镑的藏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这本小说题材新颖、别致,情节曲折、离奇,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是写给我们的一本好书。
刚看这本书的时侯,我不由得满腹狐疑,为什么那个老水手那么怕其它水手?什么是碰运气绅士?什么是黑卷?等许多的问题。后来我看的越来越多,这些问题都一一明白了。并且我也对吉姆的勇敢行为和运气而感到高兴。吉姆在上金银岛之前是一个单纯、顽皮的孩子。经过了这一段的海上冒险后,成为了一个勇敢、机智的人。如果我是吉姆的话,我绝对没有吉姆那么的勇敢、机智。大人总说“我们现在是温室里的花朵,经不住一点的风吹雨打。”是呀!大人们干什么都不让我们干,使我们有了依赖性,以致于我们几乎是什么也不会做,什么也不会干。有一首歌曲这样唱的:阳光总在风雨后。我们一定要经过各种各样的困难,而且勇于面对才能变成强者。
《金银岛》这本书可真是好啊!
人性本善,人都是由满脸纯真的孩子,变成一个需要承受许多压力和伤害的人。其实每个人都愿意,愿意变得和以前一样快乐、纯真,不需要承受那么多。就算你变得再令人厌恶,可是你也曾经善良过。
——题记
世界是不公平的,《骆驼祥子》的主人公祥子本来是对世界对人是充满信任和希望的。可是却有许多人将他骗得一无所有,让他的希望,从此沉沦。导致他变成了一个贪图便宜将自己的朋友卖掉还钱,麻木不仁的社会垃圾。人人都在唾弃他。可是你们可曾想过,他曾经也是一个善良上进的青年啊。他也想靠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可是这世界,这人性,给他过机会吗。
《骆驼祥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祥子失去了家乡沦落到北平拉车从原本的善良、憨厚老实、有自尊的人变成了麻木、肮脏的人。祥子本来是满怀着希望,想着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获得属于自己的一辆车。功夫不负有心人,祥子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属于自己的车,却又应为冒险去清华拉车被官兵抓走,失去了自己起早贪黑拉车赚钱买的车。最后只趁乱牵走了三匹骆驼,只得到了一点钱。这时的祥子是心灰意冷的,他看到了这世道的残忍。
他因为勤劳努力深得刘四爷喜欢,便在刘四爷家住下,虎妞对祥子一见倾心,想和祥子在一起,就用了不正当手段骗祥子跟她成亲。又因为这件事虎妞和父亲闹翻了,拿着钱和祥子出去,虎妞给祥子再买了一辆车,祥子又去拉车。虎妞因难产而死,祥子只好卖车去埋葬虎妞,失去了一切,又被夏太太勾引染上了病。
这一系列的事情使祥子接近于崩溃的边缘。祥子想要和小福子成亲好好过日子,却得知小福子被她贪得无厌的父亲买给了军官。军官走后,又把小福子卖给了白房子里的老妈子。小福子是那么善良却又那么可怜,一次次为了养活家里人被父亲卖掉,这让小福子的内心接受不了,最终在白房子里自杀。祥子知道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自杀了,他受不了这个打击,这件事击破了他最后的一道防线,使祥子不再努力,沦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个堕落、不上进,最后卖了自己朋友阮明,变成了人道主义的末路鬼。当时这个不让好人有出路的社会,使许多人变得自私,批判了旧社会的虚伪与人道主义。
其实现在也是如此。人性的残忍和虚伪掩饰在一具具躯体下面。其实那些看似简单单纯的人。他的背后有多残忍是你不知道的。以前我有一个朋友。我很喜欢跟她玩。不过她总是喜欢把我完成好的任务和事情给搞砸。有一次我正在完成手工作业,本来完成的已经很完美了。可是她将我完成的作业给抢走了,她说反正我可以再做一个,这个送给她也没什么大不了。可是,那是我做了三天的作业。虽然我不怪她,但是在那一瞬间我觉得她的确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当然事后想想,我还是选择理解。
人性本善,为何为恶。
知道吗,其实每个令人讨厌的人,他们自身或许是不想做这些事的,总是有着这样那样并不虚假的苦衷与缘由。
我们应换位思考,应长远去评判。
“就算你再坏。可是你,你也曾善良过。你也是人性本善。”
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也就是他的理想,在无数坎坷中破灭了。的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
多少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域。梦想光靠幻想是不现实的的,但梦想不靠幻想却只会一事无成。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这是一个不折不扣悲剧。
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开的。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现实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不虚此生。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留有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宏图壮志,失去了一开始的那股劲道,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
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他所诞生的时代与环境,如果他生在任何一个时代的富人家庭,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但这都是不实际的。当出生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的`同学们,既然我们生在这样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还有什么理由让自己在将来回头的时候有所失望呢?
《骆驼祥子》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个叫祥子的小伙子,他怀着发家、奋斗的美好梦想,来到北京做了个洋车夫。他每天辛勤地劳作奔波,希望能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他咬牙苦干了三年,终于凑足了钱,买了一辆新车。但不到半年,他的车就被大兵抢了,自己也被抓走,夜里他逃出来时,偷了3匹骆驼,拿去卖了钱,从此,他就有了外号,叫“骆驼祥子”。
他没有忘记自己车被抢的事,拼命地工作,恨不得马上就能买上一辆新车。但是他再怎么努力,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希望一次次被粉碎:他妻子难产死去,钱也被人骗光,后妻上吊自杀。祥子心灰意冷,再也不去拉车了,他为了赚钱不顾一切手段,把自己的朋友也出卖了,混成的人不人,鬼不鬼。祥子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不断经历挫折,最终是没能扛的过社会的黑暗。
《骆驼祥子》讲述了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
祥子来自农村,他老实、健壮、坚忍,如同骆驼一般。来到北京后,他选则了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最普通的行业——拉洋车。他自尊好强,吃苦耐劳,凭自己的力气挣饭吃。可经过生活的三起三落,在黑暗的社会环境腐蚀下,他终于从一个善良、本分、富有正义感的人力车夫一步一步走向堕落,最终变成了一副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而他的堕落,多么令人深思。
祥子的命运,是旧中国广大城市贫民悲惨命运的缩影,其悲剧真实的揭示了旧社会对劳苦大众残酷剥削。祥子令人心痛的堕落是对腐朽的旧社会的有力控诉。
他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车厂主们的丑恶面具。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可悲。社会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无法调和,然而现在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完美无瑕的。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因为我当时天真的认为有一头骆驼叫做“祥子”,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之一。
整个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不过总的来说,这个故事是一个悲剧故事,它说的是一个叫做祥子的车夫拉上洋车后,励志有一辆自己的车,可是,三年的血汗换来的车却被抢走,紧接着车丁的丁主的女儿虎妞对祥子的情感又让他备受打击,但不久虎妞就因难产而死,经过多次挫折后,并随着自己心爱的小福子的自杀,使它破灭了所有对生活的期望,终于祥子从一个老实的农民沦为地道的地痞流氓。
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在想:为什么一个朴实有志向的劳动者最后会变为一个受人唾弃的流氓?考虑许久后,我有了我的想法:这样如此之大的转变,除了祥子的个人因素之外,还有大部分的是社会因素,整个故事的时代背景本身就是一个兵荒马乱,人民不得安居乐业的状态,即使是像祥子这样的壮志青年也经受不了打击,那也就更别说那些本就没有志向的平民了,纵横全篇可见,当时的社会已沦为至何等地步。
老舍先生的这部书写得妙趣横生,让我不禁对当时老北京有了一些新的了解,还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物:祥子,虎妞,曹先生,杨先生等等。他们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旧社会。
骆驼祥子》是老舍写的一本名著。“祥子”是名字,而“骆驼”只是外号。祥子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普通的车夫,勤劳、坚定。但祥子的命运,却是悲惨的。
小说通过一个人力车夫的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善良的车夫毁灭。祥子老实、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诈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变到自暴自弃。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人。
然而,让祥子从一个上进的人便到了一个麻木的人,是谁造成的呢?是谁这么心狠手辣呢?是社会!是旧社会!
对于祥子,我感到遗憾,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厌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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