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的句子 · 句子大全

励志的句子句子大全我们应该如何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当我们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要体会作者在写作时的思考过程,这样我们才能有更多的感悟。在我们刚刚读完作品的时候,正当兴致勃勃的时候,我们可以将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写下来。今天,励志的句子的编辑要向大家推荐一篇非常优秀的文章——“我的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篇1】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500字

在生死面前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与想法,有的人死去轻于鸿毛一般,有的人死去却重于泰山。邱少云就是后者,他不像贪馆污吏因为受到惩罚而死,他也不像那些做了坏事的人而受到法律制裁而死。他的死重于泰山,他为战场上的同志们,为朝鲜人民,为战斗的胜利而死,他饿人虽然已经离开我们,但是他那舍己为人的品质却留在了人们的心中。

记得我读过这么一首诗,是著名诗人臧克家写的《有的人》,“有的人活着去等于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我想,有的人的肉身已经远离我们,但是他高尚的品质永远留在人们心中,但有的人虽然还活着,但是他有恶劣的行为,没有尊严地留在人世,所以他被所以的人遗忘,被社会所抛弃。邱少云能够在烈火中纹丝不动,他在死的那一刻,他也同时在他短暂的生命中增加了一个亮点—尊严。对于邱少云的做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会说他很傻,但是我不认为邱少云的做法是傻的,就算时间倒流,邱少云也会同样选择选择死亡,因为那是光荣的,就算有人说他是傻瓜,他也会愿意当这种傻瓜……

现在社会不断有人出现自杀、畏罪自杀……一些不珍惜生命的行为,那邱少云算是一冲动或不珍惜生命吗?我说不是,他已经养成一种习惯性,,对人民,他早就抱有给予其幸福生活的意念!这种鼓舞力才使他选择了牺牲……

读了《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后,我改变了对生死的看法,生命固然可贵,但是怎样让生命的终点有价值就要靠在生命结束的时候结束得有尊严。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500字

邱少云叔叔,大家都非常熟悉。他在夺“391”高地时,烈火烧到他身上已严重威胁着他的生命,那时,他只要跳出来就地打几个滚,就可以把火灭掉。但是,这样整个潜伏部队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许多战士都有可能丧生在敌人炮火之下,为了胜利,邱少云烈士没有这样做。这个伟大的战士以惊人的毅力忍着,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挪动一寸地方,发出一声呻吟。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对邱少云烈士肃然起敬,想想自己连上课40分钟也熬不住,和同学讲话,做小动作,画画,深感惭愧,我的脸不觉红了。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讲话,不料被老师发现了,批评了一顿,还罚抄了一遍书。我心里一百二十个不服气,嘴里还嘀咕:“抄就抄,有什么希奇,有的同学不是也在讲话,为什么只罚我一个呢?”现在想想真惭愧啊!我是班干部,不以身作则,还只看到同学们的缺点。如果我遇到邱少云那种场面,燃烧弹还没烧到我身上,就得爬起来跑了。如果叫我上前线打仗,给我潜伏任务,恐怕不要10分钟就得暴露,部队就会受到巨大的损失。这样,能做好事吗?

我要向邱少云叔叔学习:他在烈火缠身的情况下,为了胜利,到生命最后一息也没有动;我也应该在上课40分钟专心听讲,自觉遵守纪律。今天好好学习,明天为建设四化做贡献。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500字

五星红旗迎着朝阳冉冉地升起,在晨风中飘扬。这一团红色越来越深,最后竟鲜红如血。它仿佛一团火,在这鲜血染红的大地上空炽烈地燃烧。它上面染满了多少革命先烈的热血,包含着多少革命先烈对祖国的一片深情……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只要一提到邱少云,我眼里的泪水就要流下来,是愤怒,是悲伤?是惋惜,还是崇敬?各种感情交织在一起,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二日———一个特别的日子。邱少云叔叔为了不暴露部队,在烈火中纹丝不动,像千斤巨石一般被火烧了半个多小时,他直到最后一息,也没发出一声呻吟。读到这里,我的心如刀绞,想想我们平时,在煎蛋时不小心被油溅到就喊疼。邱少云是多么的严守纪律,想想平时上课,我们没有一刻是安静的,没有一刻不动来动去,就那么40分钟,我们就熬不住了,而邱少云呢?他严守纪律,“在烈火中纹丝不动”邱少云为什么能忍着烈火烧身一动也不呢?是因为他不怕烫吗?不,是因为他有高度的共产主义的精神,能把革命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所以他为了革命的胜利,宁肯牺牲自己。我疑视着书上的插图,仿佛那幅画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扩大,扩大。烈火在我的眼前腾腾燃烧。邱少云严守纪律的精神展现在我眼前,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眼睛。

我含着热泪默默的说:“邱少云叔叔,您没有死,您光辉的名字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您的名字永远光辉闪耀!您那不畏牺牲,严守纪律的崇高精神和顽强的意志永远留在人们的心里。

编辑推荐:

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duhougan/

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dushubiji/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篇2】

陈仓区虢镇西堡中心小学四(3)班王豪杰

如果你被火稍微烫了一下自己的手,一定会疼得受不了,哪怕烫一两秒也是难以忍受的,更不要说几分钟了。但有这样一个人,他的尸体被烧了半个多小时,却一声不吭,一动不动。他就是邱少云!

读了《我的战友邱少云》,我深有感触。这篇课文记叙了邱少云从隐蔽潜伏到在烈火中壮烈牺牲的经过。当我读到第五自然段“哎呀,火烧到邱少云身上了!

”这一句时,我的心猛然一沉。因为前面描述过,战士们潜伏的地方离敌军非常近,一旦他们有了动静,潜伏部队就会暴露,后果会不堪设想。何况那是大火在烧身体呐!

不动的可能简直微乎其微。笔者在下面一段写到,邱少云能把火扑灭,但邱少云会这么做吗?

他没有那样做,他选择了忍耐,选择了奉献自己的一生,多么伟大的选择!读着读着,我的眼前呈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前面是敌人占领的高地,在一片坡地上,年仅22岁的邱少云身上燃烧着熊熊大火,看得出他很痛苦,可从始至终他都没有发出一声呻吟、没挪动一寸地方,而他身边的战友虽想救他却无能为力。

想到这里,我心中充满了对邱少云的钦佩。他在被烈火烧身的时候,想的不是自己的生命,而是战友的安全,战斗的胜利,为此,他忍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但他的死是光荣的,伟大的,有价值的。

我们也许没有意识到他被火烧的痛苦,但他那赤诚的革命之心将永远感动我们。

邱少云恪守纪律、勇于奉献的伟大精神,铁一般的坚强意志深深印在我的心里。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解放军战士,保卫祖国的边疆。如果我需要,我会献出我的生命!

教师点评:

火烧在谁的身上不会痛,答案是“没有人”。邱少云之所以不吭声,是害怕被敌军发现,殃及战友,钻心的疼痛咬牙忍着,因为有一种信念支撑——战友的安全,战斗的胜利!作者笔下的这位英雄可歌可泣,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不言而喻,用生动的语言为我们记叙了一个感人肺腑的革命故事。

作者深受感动,在阅读与想象的同时,感受与风景交融。英雄的行为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榜样。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阅读了《我的战友邱少云》着篇文章。它真实而又生动地描写了邱少云在夺取“391”高地的战斗中英勇献身的一幕。它赞扬了邱少云严守纪律,意志刚强的高尚品质。读过以后,使我感触很深。

当我读到邱少云在烈火烧身的情况下,纹丝不动,最后献身革命一段时,不仅被邱少云的坚强意志所打动;也不仅被邱少云严守纪律的精神所感动。当时在烈火烧身,痛苦难忍那种情况下,邱少云完全可以采取措施,扑灭火焰。然而他为了真个潜伏部队,为了整次战斗的胜利,依然放弃了生命,这是多么值得颂扬的行为啊。多么强烈的集体观念啊。多么刚强的意志啊。由此,我联想到邻居的那位清洁女工张阿姨。

有一次,她发了高烧,连行走都显得很没有精神。邻居们都劝她不要去上班了。可她硬是拖着沉重的身体,来到了工作岗位,和往常一样挥动长扫帚工作到底。她虽然从事着平凡的工作,但却凭着那坚强的意志和严守纪律的品质,赶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街道增添了几分光彩。

学习了《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后,我真切地感到了邱少云的伟大,更感到了生活中具有坚强意志和严守纪律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具备这两点,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才能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

昨天,我们学习了《我的战友邱少云》,它主要讲了邱少云同志潜伏时被敌人的燃烧弹活活烧死,也没挪动一步的事迹;赞颂了这位伟大的战士顽强的意志和自觉遵守革命纪律的高贵品质.每当我读到烈火在他身上烧了半个多钟头才渐渐熄灭.这位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就会想起我去年打扫卫生时所发生的事。

读了这篇课文,我掩倦沉思,心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像邱少云那样,为了整个班,为了战斗的胜利,不惜自己的生命危险.那祖国未来将会多么美好。

今天,我读完了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志愿军要夺取“391”高地,我们都全身伪装,隐蔽地很好。到了中午,敌人放起燃烧弹来,火烧到了邱少云身上,这时候,邱少云只要从火中跳出来,在地上打几个滚,就可以把身上的火扑灭,可是这样,整个作战计划就会全部落空。邱少云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被烈火活活烧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非常沉重。邱少云的这种精神是不是也可以被我们利用到学习、生活中去呢?在课堂上,总有一些同学喜欢交头接耳,做小动作,一节课只有40分钟,邱少云被火烧都能忍受,难道我们就忍受不了这40分钟,在课堂上好好听讲吗?平时,我们稍微用火烧一下手指都很疼,更何况邱少云是被烈火焚烧,他本可以把火扑灭,自己解救自己,可他并没有这么做,他为了潜伏部队和这次战斗的胜利,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现在,我们社会上有许许多多像邱少云这样的人,他们无私奉献,不求索取。而还有一些人,整天忙着票子、房子、车子、位子,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己为高尚。我们一定要学习邱少云,将来把祖国建设地更加美好。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篇4】

五星红旗迎着向阳冉冉地升起,在晨风中飘荡。这一团赤色越来越深,最终竟鲜红如血。它似乎一团火,在这鲜血染红的大地上空炽烈地焚烧。它上面染满了多少革新先烈的热血,包含着多少革新先烈对祖国的一片厚意……不管什么时分,什么当地,只需一说到邱少云,我眼里的泪水就要流下来,是愤恨,是哀痛?是怅惘,仍是敬重?各种爱情交错在一起,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二日———一个特别的日子。邱少云叔叔为了不露出部队,在烈火中文风不动,像千斤巨石一般被火烧了半个多小时,他直到最终一息,也没宣布一声嗟叹。读到这儿,我的心如刀绞,想想咱们平常,在煎蛋时不小心被油溅到就喊疼。邱少云是多么的严守纪律,想想平常上课,咱们没有一刻是安静的,没有一刻不动来动去,就那么40分钟,咱们就熬不住了,而邱少云呢?他严守纪律,“在烈火中文风不动”邱少云为什么能忍着烈火烧身一动也不呢?是由于他不怕烫吗?不,是由于他有高度的共产主义的精力,能把革新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所以他为了革新的成功,宁肯献身自己。我疑视着书上的插图,似乎那幅画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扩展,扩展。烈火在我的眼前腾腾焚烧。邱少云严守纪律的精力展现在我眼前,泪水现已含糊了我的眼睛。

我含着热泪静静的说:“邱少云叔叔,您没有死,您光芒的姓名永久活在咱们的心里,您的姓名永久光芒闪烁!您那不畏献身,严守纪律的崇高精力和坚强的毅力永久留在人们的心里。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篇5】

爱国主义读后感作文:《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

读了《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课文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邱少云为了战斗的胜利,居然能在火中一动不动的坚持半个多钟头,他这种严格遵守纪律的崇高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使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我的爸爸。

我父亲虽然没有崇高的精神,但他和邱少云一样严谨认真。

我的爸爸是炼钢厂电修车间的一名书记。他虽然每天都有干不完的事,但爸爸从来也不偷懒,绝对不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干。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迷迷糊糊的醒过来,正要去上厕所,下了床后,我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觉得有点奇怪,走过去一看,只见爸爸还在写东西,我一看表,已经快凌晨一点钟了,可爸爸还没有睡觉,原来爸爸在写领导让他写的材料,可已经很晚了,爸爸还是不肯睡,直到写完为止。

之后,父亲每天都给领导认真、仔细、及时地完成任务。一份耕耘,就有一分收获。结果,他们车间今年荣获了六个支部评比第一,而且爸爸还获得了“莱钢优秀党员工作者”的光荣文明称号。

djz525.com更多句子大全小编推荐

《昆虫记》读书笔记收藏


怎样能够让自己在写作品读后感时感到得心应手呢?作者所写的作品实属精品,值得读者细细品味。写读后感要基于客观事实,根据相应的依据对文章进行评价。希望这篇“《昆虫记》读书笔记”能够帮助您对相关问题有更加清晰的认识。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1

《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

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天清晨,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昆虫是我们的朋友,所以为了他们,请不要去伤害昆虫!《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

《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这本书向我们主要介绍了7种昆虫。

《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小时候,每到夏天,我都会在外婆家住上一阵子。跟着大我三岁的表哥,我们几乎翻遍了院内院外的每一个角落。大有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情趣。捉过萤火虫,掏过蚂蚁洞,撅过蝉的幼虫,甚至还养过数不清的蝈蝈。跟昆虫没少打过交道。殊不知,在阅读了《昆虫记》后,我竟被深深地震撼了。我从不知观察虫子,与虫子打交道还有如此高深的学问。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这许许多多关于昆虫的知识,竟使我有种第一次进入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的幻觉,我仿佛成了“虫盲”。

法布尔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

《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

昆虫记是一篇科普读物,作者法布尔。这篇文章是他通过观察和细心的构思写出的科普巨著。

我第一次读昆虫记,我就被那写些精美的语句给吸引。这篇文章主要写关于昆虫的习性和饮食等。其实他写的昆虫都是我们平时看到的,但是他能把这些写的很让人感兴趣。因为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很少那样细心的观察那些虫子,其实句子好也是在文章让人感兴趣的原因之一。他生动的写了形形色色的昆虫,他们的种族。大至像手掌大小的虎蜘蛛,小至像水滴大小的水蝽,无不一已详细地向写。

昆虫记不仅是写昆虫,其中还隐含了人生的哲理。我觉得人要和昆虫一样,坚强的生存,艰苦的劳动。我觉得任何昆虫有许多的相似点,他们有自己的目标,有感情,更能坚持不懈的奋斗。说到这,我觉得生活中有人的精神还不如那些渺小的昆虫,一些人不愿奋斗,只是等待着机会的到来,到最后什么都没得到。

在读昆虫记时,我觉得那是的生物知识丰富多彩,但是看看现在的生物真是太少了。其罪魁祸首是人类。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断做出破坏环境的事。我想如果人不断的这样,人们就会灭忙。其实到最后害得还是自己。我真诚的希望人们能和世界上的一切生物和谐共处。

《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不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一些虫子发声不是和人一样,而是用身体的部位来发声。这些一定让人想不到。读到关于这些,我觉得我懂得很少很少。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人想不到的,我们唯一能够做的是不断的探索和观察才能提高我们的知识。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2

“世界上很少有人会从事这个职业的,我们也不指望从这份工作中挣钱,但是我们不必介意,因为能获得很多有趣的知识,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比任何一个职业都有意思。"这是在《昆虫记》中摘出的法布尔对自我工作的看法,出于对昆虫的热爱,在他的野外实验室中,法布尔就把昆虫当做人类,甚至当作自己的朋友,非常的尊重和喜爱它们,以至于忘我的融入到昆虫的世界去体验昆虫的乐趣。由于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有时法布尔在研究与记载的过程中也不忘用生动的话语把它们形象的比喻一番,比如描写蟋蟀的一句话:“上面一对则是控制码擦得器具,蟋蟀只用了其中4个发音器就能将音乐传到百米之外,可以想象它的声音多么急促。”还有描写蜘蛛的一句话:“这些即将结束生命的‘苦行主义者’不愿死在蜂房里,于是他们自行解决了葬礼,让自己跌落在土穴下面的坑里……”可想而知,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是多么深。

在《昆虫记》中,我们不仅可以学到昆虫学,还可以学到昆虫学以外的东西,比如解刨学和化学,法布尔用生动脱俗的语言把几门枯燥乏味的科学描绘的有声有色,而且在他的语言中没有半点虚假,因为他坚持“科学可以被修饰,但不能被修改。”这使我们能在昆虫记中学到真实可靠的科学,而且能把他们好好吸收。

《昆虫记》它让我了解了为自己喜爱的东西而付出一切去追求的精神,了解了一种追随远离尘嚣世界的高雅情趣,更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尊重。

篇二:《昆虫记》读书笔记范文

《昆虫记》是一部昆虫学的传世佳作,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比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昆虫习性。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知道了关于昆虫的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比如说:在田野里经常闪烁着的亮光,大家都知道是萤火虫的杰作吧!以前,我以为萤火虫只吃树叶、草,读了《昆虫记》后,我大吃一惊——萤火虫竟然是肉食性动物,主要猎物是蜗牛。萤火虫先用嘴里的两颗獠牙向蜗牛注射毒素,再用一种特殊消化液把肉汤液化,蜗牛就这样成了萤火虫的'美食。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发光带上面有层白色涂层,是有一种非常细腻的颗粒构成的。然后由白色涂层供了可氧化物质,导管则输进了气流,当可氧化物质与气流相遇,变产生了光。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大自然的奇妙,昆虫界里还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作者以散文式的文笔,向大家讲述许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情况,有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细的描述。让我们真实的领略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法布尔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试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3

近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昆虫记》。

萤火虫,是一种孩子们很喜欢的昆虫,它在漆黑的夜晚就能发光,据我所知,雌性萤火虫的发光器官是它身体的最后三节,而雄性的萤火虫只有尾部最后一节处的两个小点。小朋友们都觉得萤火虫很可爱,其实它是一个可怕的食肉动物,它主要吃蜗牛,它一但发现蜗牛,就给猎物打一针麻醉,使猎物失去知觉,然后在慢慢享用这个战利品,萤火虫的兵器,是合拢身上的两片鄂,就构成了一把尖利的“宝刀”。

圆蜘蛛,圆蜘蛛编的网中心都会有一个白点,四周全是白的丝。过了一会儿,蜘蛛躺在离网不远树上的叶子里。一只小昆虫粘到了网上,蜘蛛立刻就去吃那只猎物,据我所知,蜘蛛之所以那么快发现猎物,是因为它脚上有一根丝,这跟丝能够通到网中心,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圆蜘蛛便会立刻明白。

《昆虫记》这本书就像一轮太阳,阳光照耀这我们的心灵,有更多的太阳照耀,我们的心灵才会充满阳光和知识。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4

摘抄:最后,这个庞大的大家庭消失了。这些小蛛纷纷被飘浮的丝带到各个地方。原来背着一群孩子的荣耀的母蛛变成了孤老。一下子失去那么多孩子,它看来似乎并不悲痛。它更加精神焕发地到处觅食,因为这时候它背上再也没有厚厚的负担了,轻松了不少,反而显得年轻了。不久以后它就要做祖母,以后还要做曾祖母,因为一只狼蛛可以活上好几年呢。——法布尔《昆虫记》

心得:这段话描写了狼蛛这种昆虫的生活状态,让我们看到了狼蛛的繁衍过程,十分有趣的是,狼蛛似乎和人类不太一样,它们对于分离问题并不像人类一样脱离带水,为了生存和发展,小狼蛛在可以自由生活的时候就独自觅食去了,各自生存。在昆虫的世界里,这些行为是我们难以理解的,但反过来想一想,又充满了自然法则,毕竟它们不像人类有很强大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也是为了生存和自我保护为需求。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5

《昆虫记》读书笔记300字

最近,我迷上了《昆虫记》这本书,书中写了许许多多的昆虫习性。

夏天到了,晚上,就会有一个个点着灯笼的小精灵,我经常捉它们,以为他们是可爱的小昆虫,可是看了这本书以后,却不这么认为了。萤火虫是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萤火虫吃的几乎都是没有樱桃大的蜗牛。它在吃猎物的时候,先给猎物注射一种麻醉药,让它失去知觉。萤火虫的工具是细得像一根头发的两片变成钩状的颚,从显微镜里,可以看见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萤火虫用自己的工具反复敲打着蜗牛的外膜,就像和蜗牛逗着玩一样。呢?可是,萤火虫是怎么消化蜗牛的哦,原来,萤火虫摄取食物并不是“吃”,它是喝。它采取蛆虫那样的办法,把猎物变成稀肉粥来充饥。每个萤火虫用它嘴里的那两个弯钩注射可以把蜗牛肉变成流体的液汁,同时用弯钩来吮吸和吃净捕获物。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生活中隐藏着这么多让人不知道的谜团。

《昆虫记》读书笔记300字

《昆虫记》是一部昆虫学的传世佳作,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比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昆虫习性。作者介绍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婚恋、繁衍、死亡。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关于昆虫的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比如在田野里经常闪烁着亮光,大家都知道是萤火虫的杰作吧!以前,我以为萤火虫只吃树叶、草,读了《昆虫记》后,我大吃一惊——萤火虫竟然是肉食性动物,主要猎物是蜗牛。萤火虫先用嘴里的两颗獠牙向蜗牛注射毒素,再用一种特殊消化液把肉汤液化,蜗牛就这样成了萤火虫的美食。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发光带上面有层白色涂层,是有一种非常细腻的颗粒构成的。然后由白色涂层供了可氧化物质,导管则输进了气流,当可氧化物质与气流相遇,变产生了光。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大自然的奇妙,昆虫界里还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后去探究昆虫界的事情吧!完成法布尔还没完成的事。

《昆虫记》读书笔记3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昆虫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法布尔自幼喜欢昆虫,长大后便开始研究昆虫,刻苦钻研后写下了这本《昆虫记》。这本书中讲了许多的昆虫故事:天牛、花金龟、白蝎自杀······。

法布尔对一切自己喜欢的事物总是持之以恒,绝不放弃,最令人感动的是他在临终前说了一句感人肺腑的话:“我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多么平凡而又伟大的品质啊,一个人能在临终前说出这样的话,代表这个人临终前想做到的事自己认为没有做完。

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样平凡的,我们要把平凡的一生用有趣的事情充实起来,不要让自己的一生平平凡凡无聊厌烦地度过。人的一生虽短暂,但我们要在短暂的一生中让自己快乐,把自己的一生用在自己喜欢的兴趣上,好好利用一生。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6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说这有什么好看的啊?可是看了几页之后,我爱不释手了,它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童话故事,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真是太有趣了。这本书里记载了很多昆虫的知识,那里面还有我没听过的昆虫名字。但最让我痴迷的只有蝴蝶了。

蝴蝶有很多的品种,但在生活中我只喜欢最平常的蝴蝶,它全身都是白的没有什么吸引力,但在生活中它是最多的,那些好看的蝴蝶却既将灭绝,不是被做成标本就是死光了,由此看来没有吸引力的才是最好的。这本《昆虫记》交给我了很多知识。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

读《昆虫记》后有感——今天,我读了《昆虫记》,它是由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著作而成。当读完后我从这巨作里我深刻的了解了:黄蜂、蟋蟀、蝉、毛毛虫、孔雀蛾、石蚕、萤火虫、红蚂蚁等等。其中,我对蝉了解至深。蝉,一般是夏天才出来“唱歌”的,它的“嗓音”清脆而又响亮,“唱”渴了它就会用它尖利的“嘴”插进树干吸收液体解渴。这时它还没有忘记唱歌,直至饮饱后继续认真的唱着歌 。不过有时喝到一半时也会被凶恶的蚂蚁、黄蜂等饥饿的小昆虫抢掉。我们也应该像法布尔那样认真的观察身边的事物,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积。

《昆虫记》读书笔记 篇7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著名作家巴金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昆虫,很小,小到我们常常忽视了它们的存在。但法布尔却因此获得了“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读了这本书,心中深受感动,原来它们的世界也很精彩。昆虫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觅食、说话、唱歌、跳舞。村庄、田野、河道都有它们的身影,在属于它们的乐园里快乐地生活着。

昆虫是弱小的,但它们的破坏力不可小视。在我们的养育下,举世无双柔顺的卷心菜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我们和家畜当作营养:它的叶、花、芽、茎、根都是有用的,可装饰,也可实用。我们喜欢卷心菜,毛虫也喜欢卷心菜。它们对卷心菜的叶子有很好的胃口,幼虫的身长迅速增加,在破除束缚的疲劳之后,饥饿开始发作,在几个星期之内,卷心菜将彻底毁于它们的食欲。它们觅食得到了满足,卷心菜就遭殃了。

而我们人类对它们的防控只能是很勤奋地观察和监视卷心菜的叶子,用拇指和食指捻碎卵床,用脚踩死毛虫。每种生物都有生存的欲望。卷心菜毛虫迫切地要求延长生命,对我们的农作物的危害是巨大的。那它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消灭它,可当它以我们的敌人为生时,又是我们的朋友。看来我们对毛虫的感情是很复杂的,既不能完全消灭,又不能放任自流。

昆虫除了觅食,它们的业余生活也是很讲究艺术的。你听蟋蟀在弹琴,它用四个发音器把歌曲传到几百公尺远的地方,这声音多么大啊!蟋蟀喜欢在暖洋洋的阳光下弹琴,圆浑、响亮、富有节奏感,而且无休止地延续下去。它的生活比阳光还阳光,整个春天它都这样自得其乐地歌唱着,它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它为幸福的生活歌唱。我们现在幸福吗?我们对现在的幸福感恩了吗?我们为幸福歌唱了吗?我们为幸福生活尽力工作、学习了吗?我们在抱怨的时候,我们颓废的时候,想到了光亮了吗?我们是不是应该像蟋蟀看齐,时常弹响自己的琴声,感受身边的快乐,阳光的明媚。我们都喜欢蟋蟀吧,它带给你的不仅是歌唱,更是精神的愉悦,向上的风帆。

作者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人文精神统领在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没有哪位昆虫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若不是有为如此顽强的法布尔,我们的世界也就永远读不到一部《昆虫记》了。

说我们幸运,还有更深的道理。法布尔之所以顽强,是因为他有着某种精神。如果他放弃了,丧失了自己那种精神,这世界同样不会出现一部《昆虫记》。《昆虫记》中对昆虫的细节描写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超人的观察力,如蝉和蚂蚁乞讨粮食时的狼狈形相:“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这段乞讨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

更令人赞叹的是,法布尔对昆虫倒挂姿势的描写: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开晒晒太阳。

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那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但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对上千种昆虫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这也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然而,法布尔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他的一生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偏见”,二是“贫穷”。法布尔勤奋刻苦,锐意进取,从农民后代变成一位中学教师:中学教书二十余年他兢兢业业,同时业余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发表过出色的论文。尽管如此,他想“登上大学讲堂”的梦想始终没有实现,开辟独立的昆虫实验室的愿望始终得不到支持。

教育,科学界权威们,骨子里看不起他的自学学历,看不贯他的研究方向。这种漠视与某些人的虚伪,庸俗,妒嫉心里合拍,长期构成对法布尔的偏见。法布尔生在穷苦人家,靠自己打工,读完了小学,中学;成年后只靠中学教师的工资,要后七口之家的生活,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然而,发布而没有向“偏见”和“贫困”屈服。他依然勤于自修,扩充知识储蓄,坚持不懈地观察试验,不断获得新成果,一次又一次回击“偏见”。他挤出一枚枚钱,购买坛,罐,箱,笼,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极了研究资料,化教书匠之“贫困”为昆虫学之富有。

他为了完成《昆虫记》几乎是牺牲了一切。他没有抓住一生中出现的许多机遇去巧取功利,过上幻想中的“好日子”却安于清苦,坐了一辈子冷板凳,甚至不惜把一家老小也捆在自己这张“板凳上”。

法布尔曾经提出一个问题:“只为活命,吃苦是否值得?”为何吃苦的问题,他已经用自己的九十二个春秋做出了回答:迎着“偏见”,伴着“贫穷”,不怕“牺牲”,“冒犯”和“忘却”,这一切,就是为了那个“真”字。追求真理,探索真相,可谓“求真”。求真,这就是“法布尔的精神”。

在这本《昆虫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昆虫的大千世界,更应该领略到的是法布尔“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精神。

当我面对池塘,凝视着它的时候,我可从来都不觉得厌倦。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忙碌的小生命生生息。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匿在一个枯枝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

在池塘的深处,水甲虫在活泼地跳跃着,它的前翅的尖端带着一个气泡,这个气泡是帮助它呼吸用的。它的胸下有一片胸翼,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佩带在一个威武的大将军胸前的一块闪着银光的胸甲。在水面上,我们可以看到一堆闪着亮光的“蚌蛛”在打着转,欢快地扭动着,不对,那不是“蚌蛛”,其实那是豉虫们在开舞会呢!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有一队池鳐正在向这边游来,它们那傍击式的泳姿,就像裁缝手中的缝针那样迅速而有力。

在这个地方你还会见到水蝎,只见它交叉着两肢,在水面上悠闲地做出一副仰泳的姿势,那神态,仿佛它是天底下最伟大的游泳好手。还有那蜻蜓的幼虫,穿着沾满泥巴的外套,身体的后部有一个漏斗,每当它以极高的速度把漏斗里的水挤压出来的时候,借着水的反作用力,它的身体就会以同样的高速冲向前方。

在池塘的底下,躺着许多沉静又稳重的贝壳动物。有时候,小小的田螺们会沿着池底轻轻地、缓缓地爬到岸边,小心翼翼地慢慢张开它们沉沉的盖子,眨巴着眼睛,好奇地展望这个美丽的水中乐园,同时又尽情地呼吸一些陆上空气;水蛭们伏在它们的征服物上,不停地扭动着它们的身躯,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成千上万的孑孓在水中有节奏地一扭一曲,不久的将来它们会变成蚊子,成为人人喊打的坏蛋。

乍一看,这是一个停滞不动的池塘,虽然它的直径不超过几尺,可是在阳光的孕育下,它却犹如一个辽阔神秘而又丰富多彩的世界。它多能打动和引发一个孩子的好奇心啊!让我来告诉你,在我的记忆中的第一个池塘怎样深深地吸引了我,激发起我的好奇心。

浮躁读书笔记收藏


在移动互联网发达的时代,我们会分享一些经典的句子,句子是由单词和短语组成的,有哪些短句子值得我们收藏?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浮躁读书笔记收藏,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浮躁读书笔记【篇1】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个人认为这段内容正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浮躁读书笔记【篇2】

不知道如何点评这本书,就说一下我对书中几个特别有感觉的人物吧。

金狗:他是很多从农村走向城市的年轻人的缩影,愿意拼愿意闯,面对灯红酒绿的新世界,有自己的一身傲骨和处事之道,他痛恨溜须拍马却不得不学着圆滑,能把事情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内,已经很好了。最让我自愧不如的是,他很好地平衡心态从未自卑,只是很努力地想要改变现状,并且不求自己过上好日子,而是想要让整个乡的人都过上好日子,他从穷苦生活中来,便能深深体会穷苦人民的痛楚,他唯一做得有失恰当的事,就是处理男女关系上没能抵挡住荷尔蒙的诱惑,先是和英英发生关系,后又和有夫之妇的石华,好在他迷途知返,没有在那样的关系里迷失自己,也因此才发现小水的纯真和美好。我们并不惧怕犯错,但不能忍受一错再错,希望每个人都能像金狗一样,即使踏错过路,也能回归正轨,不忘初心。

小水:她从小就乖巧懂事,由韩伯和麻子大爷抚养长大,自幼较好的同龄人就只有金狗了,一婚时丈夫突然身亡,她不得不回到娘家,也是这时,金狗和她感觉到了相互之间隐隐约约的爱情,但因为世俗看法和老套的观念,和小水的保守懦弱,阻断了他们的美好姻缘,小水将金狗推向了英英,最终失去了金狗,才为自己的陈旧思想懊悔不已,竟然去找福运释放了自己野性的一面,这段我是觉得小水自作自受了,也和很多女生一时冲动丧失理性一样,只是小水很幸运,此时遇见的人忠厚老实的福运,所以这样的冲动没给她带来多大的伤害。虽然金狗说小水像菩萨一样,但是我认为她只是因为长大的环境身边很少同龄女性,没有女生间的叽叽喳喳,所以她身上很多东西都是最本真的东西,而不像石华或英英,学会后天的妩媚。不过凡事有个度,有些事本就是水到渠成,过于顽固迂腐是很伤感情的,因为合适的另一半大都不像金狗一样错过了对方还会回头,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人,偶尔做一点越矩的事也算是生活的调味剂嘛,话虽如此,如果我是小水却可能和小水一样冥顽不灵呢。

英英:对英英的描述,让我记得最为深刻的就是金狗说的“土不过小水,洋不过石华”,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太恰当了!英英也出生农村,只不过因为家庭条件好些,所以出去接触了很多新潮的东西,然后就将自己装扮成城里人的模样。在两岔乡的人看来,英英真是个时兴的人,穿的用的都是高档的东西,就连小水也羡慕,但是金狗去了州城后,才发现城里人的时兴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再想起英英反而觉得是东施效颦,明明一身土气还把自己扮成洋人。我对英英这个人,一开始很反感,因为她诱惑了金狗拆散了有情人,后来却很同情她,哪个女孩不想变得更美更紧跟潮流找一个人陪伴身旁呢?英英追求美的东西,争取自己爱的人,也并没有错啊!正是因为有了英英这样的人存在,小水才会成长起来,才会反应过来自己还是一个多保守的人,而英英最后嫁了一个军人,结婚生子也算过得幸福,在金狗落难被关押时,是她和小水在大空坟前抱头痛哭,看见这个场景,我就知道她们心里对那段往事都真的释怀了。谁不想变得更好,谁不想过得幸福,谁年轻时不曾有意无意伤害过别人,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如何才能保持一方天地的洁净呢。

石华:石华一开始出现时,我以为她只是一个嫁了良人的家庭主妇,虽有一身美貌,但中规中矩对现有生活心满意足,看她对待金狗和对待自己丈夫一般无二,虽认为对这样一个仅仅是朋友的人如此细致不恰当,但从未想过她和金狗会发生些不三不四的事。直到她挑逗了金狗并且和金狗发生了关系,当金狗事后自责对朋友感到愧疚时

,反而是石华来安慰金狗,说这是没什么的,就算老袭知道了也不会怎样!我真是搞不懂石华了,她和老袭感情那么好,老袭对她百依百顺,而她也对众人说老袭虽然丑但是她偏爱他,为什么要自己破坏这段感情呢?为什么恃宠而骄行为越发过分呢?又在我以为石华只是沉迷这样的男女关系中时,她仿佛又换了一个角色出现,挤入了上流社会,和高干子弟们都是朋友,此时的她又仿佛一个社交名媛,或是一个能周旋其中的女强人,但神奇的是她和其他人从未有越轨的行为。直到她最后为了救金狗,不得不吃下安眠药和高干子弟睡觉,而梦中叫的是丈夫和金狗的名字,我才明白这才是她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出卖自己的身体,她对丈夫是真的爱,对金狗也是真的爱,一种是幸运有你的爱,一种是欲得不能得的爱。她最后没再见金狗一面,自此以后,也该回归家庭了吧,毕竟,家里还有爱她的老袭。

田中正:当初他被人捆了扔水里时,金狗和矮子画匠两父子心善救起了他,满以为自此以后他会改过自新,结果狗改不了吃屎!他仍然一副官僚主义作风,并且只是一个芝麻小官,就拿着鸡毛当令箭,以为有了田有善当后台可以为所欲为。他和自己的嫂子交好,让他行嫁娶之礼时又和小姑娘陆翠翠交好,想将嫂子一脚踢开娶了陆翠翠,只可惜陆翠翠死了,成为了他们玩心机的牺牲品,当然,我并不同情她,只是可怜她。田中正非但没有感谢过金狗他们的救命之恩,反而在金狗被远去州城做记者时,耍手段想要制止,欺骗金狗是他们为他争取来了机会,而后又给英英出了一堆烂主意,就没见过他做什么好事,是两岔乡村民的旧思维纵容了他,让他以为自己是乡里的王,直到金狗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到他,他才知道如今的世道已不是他的世道。他为老不尊对小水像行龌龊之事时,简直是想起他丑陋的嘴脸都想吐了,找那些心甘情愿依附他的女子就不说了,还想霸王硬上弓?真的有一万句骂人的话想说,人民惯出了这样一个禽兽!他因此被砍去的脚趾,将会像古时妓女身上的烙印一样,跟他一辈子,让他一辈子记得自己是个怎样的low货。

韩文举:我在他身上看见了很多中年男人的影子,爱聊天吹牛,爱和妇女打趣,爱对国家大事天下局势评头论足,爱以自己为中心,总以为自己是对的,时刻想表现出自己博学强识的一面,他是河上的浪子,即使天天把酒言欢,也是整本书最孤独的人。小水去了麻子大爷那里后,他抱怨小水不回来看她;金狗去了州城后,他抱怨金狗忘了乡亲;福运没能去成大空那里工作,他又抱怨金狗只顾自己断了福运他们的路……总之,他总有很多东西吐嘈和不满足,但是他又确确实实的心热,他怕孤独和寂寞。当考察人和金狗激烈地讨论当前局势和各自的见解时,韩文举才觉悟自己是多浅薄无知,也只有那一段,他是一个安静的旁观者,插不上话。经历了许多大起大落后,他最后似乎也安静下来了,完成了由反对和尚的观点到喜欢与和尚谈心聊天的转变,其实他才是改变最明显的人,是之前最浮躁的人,也是之后最平静的人。

还好想写写福运,大空,乌面兽和他的相好,田有善,矮子画匠,但是想说的太多了,想写的永远写不完。总之,我们也是小市民,与书中的某人有着相似之处,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一些自己的优劣,有所收获。

浮躁读书笔记【篇3】

阿坤跑了许久和许多书店,把《浮躁》买来送我。这是第一次读贾平凹的作品。在周日连夜读完,抚膺呆坐,只觉话无从说起。

故事叙事流畅,线路清析。叙事娓娓,如平滑而质感的绸缎。可见作者掌控的功力很强,值得学习借鉴。尤其在下篇开篇,介绍许老将军出场,写得很技巧。

它是以爱情为主线,描写出一个时代变迁。而《平凡的世界》是以一个时代的变迁为主线,描写出爱情人情,高下立判。

读者一直关注着小水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如人所愿。对金狗和小水的刻画十分成功。但金狗有些过于理想化、英雄化。好事不会那么多,许多事也不会那么顺。相反,小水更觉有血有肉。对了,里面一直没说金狗姓什么,看来文章的确是可以不拘一格的。以后我如果我去写,也要学着不必太呆板。对小水好象也没有描写过面部,只是说她眉间有痣,该是丰腴白皙的,眼睛应该很大,会说话那种,擀面的手也是细嫩。

对那个时代的特点写得也很贴切,与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的经验相符。没过来的人是不会有共鸣的,所以不适合90后看。

除了两个主人以外,要说的是英英。对英英这个人刻画很深。是从心里往外在写,十分有特点。但因为姓田而把她推到对立面,好象于英英是不公的。如是我写,大约会让英英遇些意外,然后金狗要做些补偿的。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给了对方。英英告诉我们:有心计的女人会爱得更深更苦。

里面有一个老和尚,比较不招人喜欢,穿插其中很是烦人,画蛇添足之感。大约老贾同志是看了些佛经佛理的,放进来卖弄一下的想法吧。还有一个云游的知识分子,说些没有道理的大道理,十分生硬,该是败笔。

结尾除了最后两段以外,似乎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也不知道好的结尾该是个什么样子。

陕西这个地方没有去过,不过觉得似乎比东北人能喝。通篇从开始喝到最后。喝喝喝!坐着喝,站着喝,入水喝,船上喝,炕上喝,山上喝,男的喝,女的喝。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多过。很多人是天天喝多。他们的生活果真如此吗?我真是有些不理解。

书名浮躁,我觉得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只是浮躁的开始,社会稍稍躁动而已。真浮躁的恐怕应该是现在的社会罢。老贾同志如果在今天写出这本书,一定会更名的,不会叫浮躁。那种浮躁和现在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浮躁的我看了并评了浮躁,让我稍许的去了些浮躁。能在浮沉的日子里难得深陷沙发,--并不是看电视。好事一桩。谢阿坤。

浮躁读书笔记【篇4】

贾平凹是**大家,他的作品总是令人抚卷赞叹,给人启迪。现在距贾平凹先生发表长篇**《浮躁》的时间过去了整整24个年头。《浮躁》是1986年发表的,那么,为什么我还要“旧话”重提呢?

因为,依我之见《浮躁》确是贾平凹在长篇**创作方面渐趋成熟的标志性作品。《浮躁》无论从思想性、人物塑造还是创作方法以至语言结构的风格等方面都比较完美,可以说,《浮躁》也是贾平凹在长篇**写作方法上发生根本变化的一个转折点。贾平凹曾在长篇散文的写作方法上透露出“先散后精,再螺旋向前”的思想,这也是他作品越来越成熟和丰富的原因之一。

当然,在创作的时期和水平上都有很大的差异。正因如此,我认为《浮躁》是贾平凹在长篇**方面的第一个高峰期,或者叫第一个高峰到来的标志。

《浮躁》既然是一种交替状态的作品,它就有着《浮躁》前后两种不同的创作思路所表现出的特征。亦即《浮躁》前的现实主义和《浮躁》后的表现主义。

1981年,贾平凹试图在创作中进行新的探索,偏离了所谓正统的现实主义轨道,引起了无数尖锐而无根据的批评。然而,由于连续几部描写农村题材的中篇**多次获奖,贾平凹的艺术才华和价值得到了广泛认可。按一般的逻辑,贾平凹应该乘着这股顺风,大张旗鼓地沿着这条坦途向前奔跑,然而,贾平凹却明确地宣告,他将打破这种对他来说有些束缚的写作手法,而以另一种更为自由、更为适意的方式行走于文坛。

这种勇气,这种魅力非同寻常,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因为,这等于自己给自己加码,自己给自己设置障碍,那些“聪明”的作家是绝对不会干这种“蠢事”的。可见贾平凹真真切切地开始实践了。

由此可见,他具有多么强的自信和勇气。事实证明,贾平凹不是夸海口、讲大话或哗众取宠,而是他胸有成竹地把早已构思好的计划适时地公开罢了。

那么,对贾平凹来说,更为自由和惬意的手法究竟是什么呢?这就是1986年以后《太白山记》等作品为代表的“以实写虚”的表现主义创作的原则。

《浮躁》的主题正是对这种表现主义创作原则的实践,所谓对社会心态或时代的关注与捕捉。“浮躁”二字不正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广大人民不满现状而又不知何为的社会心理的形象描写吗?尽管改革和开放是政策的变化,但政策的变化必然引起整个社会全方位的动荡,由此也必然会激起人们的各种心理和精神的波涛,亦即有困惑、有不满、有狂喜、有旁观、有期待、也有纠结着这一切情绪的浮躁。

具体说,就是想有所作为而不知何所为的矛盾,想致富又不知从何下手,只好胡乱折腾、盲目摸索。表现在**中就是或卖老鼠药、或放排、或打铁、或办皮包公司,但都由于不得法或不走正道以致于不但没有致富。甚至更加穷困潦倒。

即使一夜暴富,最终还是落个家破人亡,不得不改弦易辙,或一蹶不振,或重振雄风。

金狗、小水、雷大功和田中是中国共产党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金狗代表着正义,代表着农村下层人民的希望。他被信为是当地一种名叫“看山狗”的吉祥鸟的化身。他自尊、坚强,从不向恶势力屈服。

同时,他又学问,善于思考,不盲从,不冲动。这就使他虽夹在田巩两家明争暗斗的漩涡中仍能游刃有余。但金狗也有一个不可逾越的弱点。他太优柔寡断,在感情问题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他和小水结合起来有好几次曲折。

他原本不爱英英,但由于经不住英英**的**与她发生了关系,这就使他被迫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结果,拒绝小水而和英英定婚,他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轻浮男子。但在感情极度空虚的日子,他又可以与一位有夫之妇私通。他嫉恶如仇,刚直不阿,为了追求真理,不改邪归正与世俗和传统公开对抗。

他用内参的形式报道了某县**弄虚作假的行为遂得罪了某些权贵,加之常常据实说话,不阿谀奉承,这就成了他后来被停职检查并且被解雇以至误捕的把柄。但这些并没有使他屈服,反倒使他更加坚强,当他重操水上运输营生时,很多年轻人心甘情愿的投到他的麾下。由此可见,他在农民心目中是一位响当当的、敢作敢为的英雄人物。

小水在本质上是一位舒心传统的贤妻良母式女子。她聪明,能干,温柔,善良,体贴,但她的命运很糟糕。第一次结婚还没有圆房老公就因病而死,她空落了一个寡妇的名声而又回到了爷爷的身边。

第二次和福运结婚,虽然不太理想,但我的生活还是有些希望的,但好景不长,福运意外去世。面对村里人说她“命硬克夫”的指指点点,忍受着孤儿寡母的寂寞和无奈,还要对书记的百般调戏和侮辱给与抵抗,小水活的多么艰难!

浮躁读书笔记【篇5】

记得一个故事里讲到一位马拉松运动员在取得成功后谈自己取胜的秘笈,他是把自己的赛程分解为一个个小小的目标,每到一个小目标以后,他都会为靠近下一个目标而欢欣鼓舞,直到最后冲向终点。

其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呢?人生理想往往是由许多小目标组成的。也可以说,我们的生活往往是由许多小细节组成的。如果我们抓住这些小细节,我们就会抓住生活。

生活的美丽是可以从一个个小小的细节中发现的,它们汇聚在一起不就是一幅五彩斑斓的生活画卷吗?

夏天的早晨,匆匆忙忙的向单位奔去,心里惦念着不要迟到,这时候从西向东迎面而来一辆洒水车,生怕人们不知道它似的,响亮的“哼着”“铃儿响叮当”的乐曲缓缓驶来,还不赶快躲着它,难道要被它浇上一身水花吗,及时向墙角撤去,还没来得及走的更远,洒水车变推着水雾驶来,本以为会溅湿衣衫,没想到却看到了喷洒的水雾中竟然有一道绚丽的彩虹,虽然它不在天上,但它却在我眼前,着实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平凡中蕴藏的美丽。

生活中的小小美丽只要你留心就处处能发现。

冬日的清晨,赶去上班的路上依旧是黎明前的黑暗,偶尔走上过街天桥,不经意间向西南方天空望去,一轮斜月如钩浅浅的漾在深蓝的天幕,如此安详静谧,美丽轻盈。月满是一种丰盈的美,月残是一种清秀沉静的美,内心顿时被自然的美丽感动,即使是起早贪黑的赶路,内心里也多了一丝的温暖。

生活中有如此细节中展现的美,工作中又何尝不是呢?

有时批阅作文,可能会为学生文笔的稚拙而苦恼,但即使他一整篇作文中有一两句精彩的语句都不要放过,慷慨的把红色的波浪线画上去,也许这一两道红色的波浪线就像是一颗颗红色的小种子,成功的火苗儿,我的不吝惜期待的是学生对作文的喜爱和投入。

有时上课会忽然一下子忘记一两个关键词语,这时恰好有学生说了出来,自己不禁心生感激不露声色的望了望这位学生,口里随即应答到:就是这个意思。

有时黑板上写错了一个字,学生们立刻回答:“老师,你是认真的!多可爱的一群学生,知道给老师一个台阶。

这项工作有多少苦、辣、酸、甜?最好从这些温暖的小东西中找到工作的乐趣。

其实孝敬父母为人处世又何尝不是如此。

给父亲买一个半导体收音机,让他打发退休后的寂寥时光;给母亲买来她爱吃的喜之郎果冻,帮她撕开上面的塑料封纸,看她像小松鼠一样双手捧着吃,眼里有些许酸楚,此时才更能体会母亲的辛勤操劳。

仔细体会生活中这一件件的小事,它们组成了生活的美丽一面,是它们让疲惫的心灵得到滋养和澄澈,是它们让浮躁的心灵得到爽朗和沉静。拒绝浮躁,从小事做起。

浮躁读书笔记【篇6】

花两个半天时间读完了《浮躁》全书。作者贾平娃谈及自己“写《浮躁》,作者亦浮躁”,而我这个不值一提的读者,也确确实实是带着浮躁在《浮躁》中读到了浮躁。这本书从借来到开读放在案头足足一月有余,在这段无所事事凭白无故就会觉得索然无味了无生趣的时光里,我是极不愿意去翻开这类足以让我入到戏中的书籍的。我明知这是一把通往美妙世界的钥匙,可却习惯了无聊和慵懒,于是宁可在这虽不忍直视却习以为常的虚空海洋里飘荡沉浮,也不愿靠短暂却不能长久的快乐和充实来“欺骗”自己。好书就像毒药,是会让人上瘾的。我贪婪地妄图让那一刻千金的享受成为永恒,甚至希图在自己的身上开采出无穷无尽的美好矿藏,可这海市蜃楼般的东西总是那么的一望无际,让我只能望洋兴叹。

不得不说,这是一本让我牵肠挂肚的书。若是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我真是恨不得一口气将其读完的。现在的自己面对浩瀚的书海,或许依旧像是乡里棒子来到了五星级酒店一样吧!对于这些能感觉到好吃的美味佳肴,我只有一口气都舍不得松的狼吞虎咽,鲜有或是根本没有美食家的细细咀嚼。哪怕我有了那么一丝的惊喜和惬意,却无法用这蠢笨的口舌和拙劣的手笔描绘出来,这种尴尬的情境是极其让人不堪的,我也因此每读一本书便背上沉重的包袱。我多么渴望大大方方地将这些收获的果实呈现出来,晾晒在光鲜照人的阳光之下,又多么渴望自己开垦出一片荒地种上令人艳羡的参天大树!可这些幻梦每每破碎,无情地成为我阅读之路上的阻碍,让我心浮气躁、烦闷不已、止步不前。

从“鬼魅狰狞,上帝无言”,到《浮躁》的“活鬼闹世事”,“鬼才”贾平娃的作品让我领略到一股不同的风情。西京城里的情事世事依然占据着我脑海中的一片空间,商州的人事世事又在那里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这里的人和这里的事让我有一股说不出的亲切感,我为他们的命运牵肠挂肚,顺带联想着自己即将展开的漫漫人生。在我即将踏入社会的这一年,自己也像仙游川的老人一样充满了对于社会、世事、政策、改革的一系列疑问,我这个21世纪的新青年却免不了和上世纪改革开放初的老人一样的一团雾水。在这瞬息万变的年代,虽说有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爆炸一般的信息,可亦真亦假和错综复杂反而造就了另一种形式的一无所知和一片茫然,让人始终置身于一种不可名状的云里雾里。

《浮躁》是一本没有剧终没有悬念的作品,尽管在风起云涌险象环生之后落下了相对来说还算圆满美好的一幕,可这足以让人欣慰的幕帷之后,州河有史以来第二次更大的洪水正在酝酿,这里的人们又将何去何从?狰狞的活鬼闹腾于沧桑的世事之上,芝麻粒大的人儿是堕入万劫不复,还是迎来万紫千红?这个问题,得让我们这些喧嚣尘世上的浮躁之人来解答了!

浮躁读书笔记【篇7】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浮躁读书笔记【篇8】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嗤之以鼻,为了生存又不得不融入其中。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读者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收藏九篇)


出色的著作总是值得我们反复阅读,作者的才情令人赞叹。读完这本小说后,我内心感到愉悦。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总结我们读完书后的收获和感受。你是否正在寻找写读后感的优秀模板呢?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的精选好文章,感谢你的关注,希望这篇文章能够满足你精神上的需求!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1

一、“其实,人这一生能得到什么,只有过程,只有准备这个过程中的心情。所以,一定要注满好的心情,但如果你要逃避困境——困境可不逃避你” 也许史铁生先生的生活范围十分狭窄,但他的时间却被拉长了。他在残肢之后连续几年都在地坛中不分时间、地点,耐着性子专心致志地苦苦思索生与死这一严肃的人生主题。他不要逃避困境,他要在困境中撞开一条路。

在过去,我很害怕面对困境,尤其是死与生这一刹那的事。我不敢回答“要是你只有几天的时间,你会怎么办”之类的问题。读了《我与地坛》后,我感到我们活着,就得有勇气去面对生命给人生道路上设置的关卡。如何去拆掉关卡?拆开关卡后又怎样做?这些都是我们不可避免思考的问题。上帝创造人类,不是要人类帮他做事,而是要人类思考生命的真谛。上帝不会死,他不知道生离死别为何物,就不会去想这一类问题。而我们会死,我们要在有生之年思索未来发生的问题。

大概“人穷志不短”“身残志坚”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生与死的价值,他们会选择有意义得生,会选择克服困境,会选择挑战生命。

二、“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在史先生的生命里,母亲一直扮演着一个默默支持他的配角。史先生的母亲不曾支配他的人生,要他生或死。她总在某个角落凝视着史先生,深情的祈祷:希望儿子能克服生理和心理上的残疾,更希望他能在精神世界里找到寄托。她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此刻,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在我读初中时常对我唠叨。这样做不对,那样做不好,我听了不止几千遍。待我听厌了也就是我上了高中,她开始不对我唠叨了。每逢星期五回家,她都会问我学习怎样,交到朋友没有,零用钱用完了没有。除此之外,她甚至没多说什么,我反而不太习惯。我曾经想母亲会不会因为我的学历比她高而自卑,不好“教训”我。现在,我懂得了,我的母亲,她是我的守护天使。守护天使是不会带被守护者走她的人生,只会默默守在他身旁,看他喜而喜,听他哭而哭,藏住温柔的暖手,要他坚强走自己的路。

我怨过母亲,也恨过母亲,但更多的是对母亲的爱。小时侯,我听收音机里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是这样:如果某个母亲今世活得很苦,等下一世,她就可以当儿子(女儿)的女儿了。我不希望母亲活得很苦,但我希望母亲下一世能当我的女儿。我想让母亲明白,做他儿子的我,感到有多么幸福!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2

一个完美的人生,听上去很容易,只消天资极高,事业成功就行了。然而,那样会势必导致一个人心灵的阻塞,心灵的阻塞使人趋于平庸,平庸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于是需要有痛苦,苦尽才有甘来,那么甘来之后呢?一定会再陷入平庸。于是一个完美的人生需要无尽的痛苦、失败、挫折。于是史铁生自以为是好运的、不无讽刺,但又很矛盾。作者已认为这个矛盾是无支调和了,便转而思考人生的组成实质上是过程,不论痛苦还是幸福,残缺还是完满,生存还是死亡,过程,是人生中永远的美好与精彩,于是好运无须设计,人人都能让过程精彩。平时,人人都是设计的接受者,会有抱怨设计的不公,此刻,作为设计者,反而不知从何下手,看得出来,人本身就是矛盾的。

至于他的回忆,回忆童年与青年进的'自己,同伴,壮年或暮年的亲人、熟人,乃至仅有一面之交的人,在我读来,是充满了宿命感的。教堂的钟声竟让作者唤起一种故乡的心情,夜幕笼罩下的寺庙的景象给作者以深深的触动,甚至恐惧。“这个孩子生而怯懦,索性顽愚,想必正是他要来这人间的缘由”,这是作者在评价小时的自己,像是一个先知在看初生的婴儿时下的断语,又像是高僧在看一位老人入土时下的结语,仿佛这声音不应来自人间,而是充满了神灵的地方,总之,充满了宿命的意味。还是这句话,细细体会,竟感受不出丝毫的主观感情,说这句话的人,想必此时是面无表情的,因此很难想象这句话竟出自作者本人之口。

他的回忆,又是不可避免地伤感的,我相信人人在年老时的回忆都是伤感的。人生的舞台上演着一幕幕名为《我的一生》的剧,每个剧本,“我”都是无可争议的主角,当即将谢幕时,主角和观众们难免会想起那一个个配角,他们一面翻看配角的剧本,一面叹息。这大概就是回忆。

作者总结自己的一生,是扶轮问路。总结一生!太多的总结,太多的遗憾,太多的沉重的回忆,作者历数前生,却又告诉我:你与我一同笑看。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3

初次读了《我与地坛》这部书,我被史铁生那朴实无华的文笔和如此崎岖坎坷的'命运惊呆了,他年轻时的倔强,冲动完完全全与现在生活中的我十分地相似。我似乎也正活到了一个很狂妄的时期,时不时还会顶撞父母。仔细想起来,我是多么的无知与幸运。

他在二十岁时就失去双腿,面对迷茫的生活与自己现在如此的不幸,看着在地坛公园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看他们健全的双腿,再看看自己那将陪伴自己终身的轮椅,心中的愤怒与宣泄世界对自己的不公是可以理解。但是在回来看看我,我拥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家庭环境,负责的父母……我有什么理由宣泄自己的不满呢对于史铁生来讲,我连发脾气的资格都没有。史铁生的命运仔细想想也是一种幸运:他有着一个“活生生”的地坛朋友,时时都与他谈心,还像书中所说“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他还有一个辛勤的母亲,往往在他绝望之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回来。总是默默的承受着史铁生的暴怒无常与倔强,她强人自己的病痛,为了自己儿女的美好未来生活含辛茹苦。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起了她每天早上早早地起来为我准备好早餐,送我去学校,她是多么辛劳啊!难道母亲来到这世上就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4

《我与地坛》是当代文坛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地作品。史铁生是一位非常特殊的作家,他双腿瘫痪,又常年患病,且一直在和病魔作斗争。而《我与地坛》中记载了他的平常生活中最平凡的一部分,也是最有意义的的一部分。

那天,他进入了一座历尽四百年沧桑的古园,那就是地坛。只是一场没有预谋的`相遇,却给了史铁生一次生命的奠定和寄托。古园历经一切的沧桑与风雨之后,只为等到这个双腿瘫痪,不幸的青年。

在这个古园中,史铁生邂逅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纯真小孩,有追梦的青年,也有正享天伦之乐的老年人。也在这个古园中,感受到了上帝对他的弥补,让他在这个古园中,领略到了四季的风景,早晨与黄昏的轮回。

在这古园里的日子中,史铁生也经历和感受到了母亲的离世和失母之痛。在这个古园中,他走入了自己的宿命之路中,拿起了纸和笔,将自己的心灵感悟用笔写在了纸上。

通过他的文字,我们也感受到了他所感受,看到了他所看到的世间繁华或云淡风轻,明白到了他的心之所向。

史铁生的不幸,令人心痛;史铁生的自责,使人动容;史铁生的那份真实,让人感到了力量。

在快乐中融入些凄凉,在悲痛中点缀些阳光,在失望中加上些阳光,在释放中露出点躲藏,这是这篇文章是我感受到的美丽。这也是就是文学美,或者是作者的心灵美吧!但最终铸造出这一奇观的,我想应该是史铁生在少年之时的那份辛酸,为今天所带来的力量。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5

这本书是在史铁生——题记

暑假,又重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打开这本书,看到的是史铁生坐在轮椅上笑着的一张照片,照片下面是几行文字:

我一直要活到我能够,历数前生,你能够与我一同笑看,所以,死与你我从不相干——史铁生《永在》

史铁生是坚强、微笑着面对生活的。双腿残废后,他无数次地思考过生死。他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我在想,如果没有地坛,残废后的史铁生该去哪里?他又将会去哪里呢?如果没有地坛,他去哪里找一个云淡风轻、无人打扰、宁静广阔的天地里去思考生死、思考人生呢?可以说,是地坛造就了一个作家史铁生。不!是他对生命的坚强意志成就了一个作家史铁生!不过,也幸亏有地坛,能给他一个安静的去处,一个安静思考的空间。这是不是宿命?

“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年就坐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他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

《我与地坛》是忧伤的、安静的、孤独的,如果史铁生出了名之后,他的母亲还活着,该有多好!“她想,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呢也行,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能亲眼看到儿子撞开了一条幸福的路,对有一个残疾儿子的母亲来说,这该是一件多么放心的一件事!这该是多么幸福!多么欣慰呀!儿子有了一条幸福的路可走,他就不会思考死的事情了,它就能坚强地活下去了。这是史铁生的母亲对儿子的祝福和希冀。可是,生活往往不给我们想要的。“在我的头一篇小说发表的时候,在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的那些日子里,我真是多么希望我的母亲还活着。……走遍整个园子却怎么也想不通: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再多活两年?为什么在她儿子就快要碰撞开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莫非她来此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却不该分享我的一点儿快乐?……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她回去呢?很久很久,迷迷糊糊地,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似乎得到一点儿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里穿过。”

我想让那些叛逆期的孩子读读这句话:

“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

“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我想对每一个长大了的人说:“爱我们的母亲吧!”

我想对那个长跑家说:“别人不在意我们,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关键是你真真实实地跑了这一程,这就足够了。我们经历了,我们努力了,表面上的东西往往有时是虚无的,只有内心灵魂的洁净才能打动人心。”

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每一位母亲,在孩子生日那天,请你郑重地把这本书交给你身边的小少年(少女),告诉他(她):生活是美好的,但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不可知的困难,重要的是我们如何面对,如何思考人生。

早晨,醒来后,推开窗,让夜晚的清风穿过窗纱,飘进厅堂,请你打开这本书;午后,当阳光暖暖地照进门槛,请你搬一张小椅子,坐在那儿,翻开这本书,感受它的温暖和爱;夜晚,当万籁俱寂,请你倚在床头,轻轻翻过一页又一页,和她私语,让此刻你的灵魂和文字交融。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6

分类: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史铁生《我与地坛》读后感版权所有:碧意之时创作时间:

2016-06-03 14:23:19暑假里,读大学的表哥借给我一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让我度过了一个充满了感动的暑假。

史铁生是一位身强力壮的残疾作家,但很少有人知道他身后有一位更伟大的母亲。不经意间,眼前总会出现这样一幕场景:史铁生狠狠地捶着自己失去知觉的两条腿,冲着母亲大喊大叫:

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急忙抓住史某的手,忍住哭声说:简单的话,包括母亲对儿子的爱,对生命的无奈和母亲的力量!

但正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在一个秋天永远离开了史铁生。在她临终的时候,她仍然担心我生病的儿子。她心底涌出一种痛苦。我想,那凄凉的秋天,已经在史铁生的心中幸存下来,根植在成长的足迹里。我常常一遍遍想象史铁生母亲生前对儿子的不舍与眷念,一遍遍想起我那体弱多病的坚强的母亲,是她每日起床时的咳嗽叫醒了太阳,是她每天燃起的油灯送走了月亮母爱是那样饱满、丰润,而又是那样的琐碎,婆婆妈妈。

母爱的感觉就像喝茶,一口一口地品尝,回味无穷。

当秋天悄然来临,妈妈,请注意你的身体,女儿在你心里为你祈祷。如果你感觉到了,树上的红叶就是我对你的爱和关心。我读到地坛附加信息:史铁生,当代中国著名作家和思想家。

1958年,北京市东城区王**小学196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初中。而后,于1969年到陕北延安地区插队。三年后,他因双腿瘫痪回到北京,在北新桥街工厂工作。后来,由于病情加重,他回家休养。

1979年开始发表作品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7

早些时候读的书了。

昨晚在知乎上看到了一个话题,题为:“你最喜欢史铁生《我与地坛》里的哪篇文章?”

我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一句话,“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他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的确是这样的,自从在课堂上学习了《秋天的怀念》后,我始终对这句话记得深刻,尽管儿时并不懂得作者内心是何等的悲痛,也并不懂得作者母亲为照顾作者而放弃自身健康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可,单单出于这句话质朴中透露着悲凉,我记下来了,应该就是它自有的力量。

可当多年后读到《我与地坛》中《秋天的怀念》这一篇时,我才隐约明白何为隐忍,何为秋天的怀念。大抵是那个悲伤的秋天把母亲的爱硬生生的带到了冬天去,冰封,冻结,秋天的作者望不到冬的尽头,哪怕再用力。但她毕竟还在那里,他能感受的到,毕竟怀念是最有温度,能化解这冰冻了吧。是这冰冻消融了,我也慢慢的懂了许多,正应了那句话:“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我一直在想在读毕《我与地坛》后我是否真正领会了作者的心,是生命的珍贵,是健康的来之不易,是母亲守候时光的短暂,种种点点,感受到了作者最初内心深处的挣扎,然而最后,放下来才是最终的归宿。

我们看到了母爱的伟大,追寻的是绝境中的希望。我想这就是我今天再读它的感受,对待生活便是这样。似乎是偏离了,唯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8

“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把轮椅摇到花园里。”这是“我与地球祭坛”的开始。这本书的作者是石铁生。它讲述了那个花园(地坛)发生的事情,他的想法,以及他对生活的感悟……

“历史的每一刻,都有无数的历史发展,都无限延伸及时。我们生而孤独,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间王国被打碎。 “这是《我与地坛》中的另一句话,在温柔、淡淡的笔墨中,似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这些平凡而短暂的字眼,似乎不值一提。” ,但它们讲述的是一个人的故事,一个悲喜交加的故事。把它们串在一起,就成了一个人的生活。艰苦的生活。

“夜里,我的朋友们离开了,在安静而嘈杂的灯光下小台灯,我开始想写点什么了……”,寂寞,有寂寞和希望,史铁生也幻想着一个健壮的身体,像我们一样没有成就感,像一个瘫痪的人一样荒谬突然站起来,开始奔跑。但这个愿望从未破灭,石铁生用自己的作品“行走”,他的成就足以让他“飞”上天空,看世间万物。

“我希望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和一个明白生命意义的灵魂。前者可以盼望上天的恩赐,而后者则必须历经千辛万苦,自己才能得到……

,因为人必须有最美丽的梦想才能活下去。”你的梦想是什么?这是一个简单而简单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永远不会一样。我的梦想是成为像石铁生一样的作家,了解生活,为孩子们写出最美的故事,带领他们走在路上对有些人来说,梦想是一件小事,在他们眼里梦想只是一个梦想,一个不会实现的虚幻梦想。你有没有想过没有目标是多么可怕?努力工作,努力工作奋斗在背后,即使梦想最终没有实现,但你成功了。回首往事,你流过汗、流过血的地方有没有你的成就?

“我和《地坛》讲述了一个人的一生,不平凡的一生。字里行间有悲伤,悲伤之中有另一种感觉——快乐。在它的指引下,我们将朝着梦想前行,过着简单而复杂的生活。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9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因为还有读后感要写,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我与地坛》读后感2

为什么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懂得母亲的辛劳?为什么不抓住当时的美好?为什么在无法挽回后才会尝试思考?作者史铁生已经告诉我们,他的痛悔,他的自责,难道我们要重蹈覆辙?我的答案是“不”。

刚开始,作者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但事实相反,他很幸福,他有一个爱他、会照顾他、时时刻刻关心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是活得最苦的母亲,儿子双腿瘫痪,情绪低落,脾气暴躁,自己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儿子,她撑起了整个家。可是,当时的作者全然不知。这里让我看得有些心酸,觉得作者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一点也不理解母亲,还跟她唱反调。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与当时的作者不都一样吗,一点也不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伤害了母亲的心,但母亲还是与从前那样对待你、爱护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包容令人钦佩,那我们的自私、一意孤行呢?

母亲永远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才引发了作者的思考,渐渐懂得了母亲的辛劳。可现在,一切都已经追悔莫及,只是痛悔,只是自责,留下的只是空空的床,空空的房······

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现在的美好。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我与地坛》读后感3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我与地坛》读后感4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我与地坛》读后感5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

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我与地坛》读后感6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代表作品,这篇文章有着作者对死亡的剖析,最终得出“死亡只是一个必将到来的节日,那么就安心来迎接”的结论;有着对亲情的讴歌,为母爱的无私奉献而赞美,因为母爱唤醒了他沉睡的心;有着对生命的向往:那一个永远无法得到荣誉的长跑女孩,那一对从中年相伴直至步入老年的夫妻,那一个对妹妹无比爱护的哥哥……一个个在地坛的故事是如此的美好与纯真让人向往。

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开头史铁生在地坛孤寂的思考死的事情,和他的没落与悲愤。是啊,一个人在青春的大好年华中折断双腿,只可以在轮椅上生活,这对一个有理想有梦想的人是多大的打击呢!但是在细细的思考中,他明白了很多。在母亲的关注下,他在一次次用心灵与死神的搏斗中,他放弃了死亡与没落,向着文坛进发,成功的成为一名作者。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如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正是一次次的挫折,才让这个世界充满乐趣。没有故事的世界是呆板的,所以,我认为,挫折即成长,《我与地坛》一书,正是对挫折与成长的诠释。

《我与地坛》读后感7

《我与地坛》这本书非常好看,带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同时我也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了作者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

本文讲述的是在他21岁时双腿瘫痪。在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但在这种艰苦的情况下,他毅然选择拒绝死亡而选择了更加美好的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书中的那对每天散步去地坛的中年夫妇,非常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智障却又很乖巧的小姑娘,原来一直形影不离的L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那些突如其来不可预料的困难就选择逃避,甚至会选择死亡,而作者却不一样,他虽然腿脚不健全,却拥有一份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读到了史铁生的作品,让我想到了一些身体虽然残缺但又有大志的人。就像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一样,耳朵聋了,但在晚年也创作了许多作品。

作者其中的有句话让我倍受感动:“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在每个父母的眼中,孩子永远是他们的心头肉,当孩子伤心的时候,父母其实更加伤心。虽然我的爸爸妈妈没有舍身救女儿的经历,但我也看得出父母会为了我放弃一切。

史铁生的作品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感恩。

《我与地坛》读后感8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读了“我的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收藏”,有没有一两句让您喜欢的短句?希望您喜欢djz525.com小编为您推荐的句子大全,更多好内容请阅读战友邱少云读书笔记,祝您开心愉快!

  •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

    唯有阅读,才能在时光里装进更加丰盛的内容,我们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禁被作品中的深意所触动。 读后感中应该主要写下那些让你感触最深的内容,怎样有规划性地写一份作品读后感呢?想要更好地了解“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励志的句子为您推荐这篇详细的解读文章,请将此页收藏起来方便日后查看!...

  •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精华

    我阅读了这篇作品,发现它的构思非常新奇有趣,题材也别具匠心。我的阅读体验得到了加强,同时也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如果你想更深入地了解这个话题,不妨看看标题为“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的文章,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仅供参考!...

  •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合集8篇

    一个优秀的读后感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呢?当你合上手里的书时,你的脑海中可能会闪现出很多画面。写读后感时,一定要紧密贴合原文内容,阐明自己的感受来源。可以直接摘抄原文的重点句,然后陈述自己的感想。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小编推荐您读一篇优秀的文章,它的标题是“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

  •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范本15篇)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范文的用途越来越广,写好范文能够给大家提供好的参考,你可能正在找一些相关内容的范文,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今天,我读了《我的战友邱少云》心情非常激动,仿佛心中也憋着一团火。英雄高大的形象在脑海中顿时闪现。那是1952年...

  •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通用八篇

    今天我为大家准备了一篇题为“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的报道,也许你正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它的文笔朴实无华,却蕴含着引人深思的故事。读完后,我们应该通过写下自己的读后感来展现对这本书的新见解。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请保存下来以备将来需要。...

  •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通用6篇

    当我们因为受到作者写的作品的启发,产生了新的想法时。把本书的感受写下来,是最正确的处理方式,这篇文章将从多个方面来透彻理解"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敬请浏览本文内容!...

  •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热门十四篇

    星云密布的晚上,我独自预习课文,当读到《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时,我不禁热泪盈眶。我哽咽地读着“我忽然闻到一股浓重的棉布焦味,扭转头一看,哎呀!火烧到邱少云身上了!他的棉衣已经烧着,火苗趁着风势乱蹿,一团烈火把他整个身子包住了……”我揪心地想:他不会打个滚把火扑灭,或者把棉衣脱掉吗?后来我冷静地想...

  • 《昆虫记》读书笔记收藏

    怎样能够让自己在写作品读后感时感到得心应手呢?作者所写的作品实属精品,值得读者细细品味。写读后感要基于客观事实,根据相应的依据对文章进行评价。希望这篇“《昆虫记》读书笔记”能够帮助您对相关问题有更加清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