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的句子 · 合同

实施合同(合集九篇)

栏目: 实施合同

2024-07-29 07:05

随着科技文化的不断发展,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地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其地点,撰写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为您准备的“实施合同”能够给您带来收获,热烈欢迎您的到来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您带来莫大的收获!此外,关于合同,您还可以浏览个人劳务合同(热门六篇)

实施合同 篇1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地址,乙方,电话,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紧急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项形式,(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一)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三、工作时间(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四、劳动报酬(一)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1、乙方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为_________元件。2、乙方执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二)乙方在试用期月的工资为_________元月。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其他(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可复制,请直接

实施合同 篇2

各县(市)区人民**,市开发区管委会,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各部门:

《孝感市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已经市**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孝感市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孝感市“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区域(360平方公里)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四条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商业、金融、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工业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二)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四)土地出让后,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规划建设条件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由开发建设单位(受让人)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的除外;

(五)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转让,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协议出让中的相关!、司题,集体确定有关事项,实行集体决策。

第七条协议出让的土地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出让土地价款分期缴纳的,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1年;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当期应缴纳土地价款(租金)应当一次全部缴清,不得分期缴纳。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办理协议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70% 。

第八条经营性基础设施等土地的独立专用,应当建立协商转让纠纷裁决机制。此类用地协议出让过程中,意向用地者与出让方在出让**方面有争议难以达成一致,意向用地者认为出让方提出的出让**明显高于土地市场**的,可提请出让方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出让**争议裁决。

第二章供地环节的协议出让

第九条土地**环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公开出让信息,接受用地申请,确定供地方式;

(二)编制协议出让方案;

(三)地价评估,确定底价;

(四)协议出让方案、出让底价报批

(五)协商、签订意向书;

(六)公示;

(七)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

(八)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

(九)办理土地登记;

(十)资料归档。

第十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根据供地进度安排,分阶段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细化落实到地段、地块,明确用地者申请用地的途径和方式,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公开接受用地申请。

第十一条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应当根据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细化的地段、地块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第十二条在规定时间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属于商业、金融、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和工业等经营性用地除外。不能确定符合协议范围的具体地块,可以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

第十三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用地者申请的用地类型、规模等,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协议出让方案应当包括:拟出让地块的位置、四至、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供地时间、供地方式等。

第十四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拟出让地块的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组织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协议出让底价。转让底价确定后,应当在转让活动结束前予以保密

个人不得泄露。

第十六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约定的出让方案和底价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第十七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和底价,与意向土地使用者就土地出让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协商期间,市监察局、市国资委派人参加。双方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并且议定的出让**不低于底价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

第十八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中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等内容在孝感市土地交易中心公示牌上公示,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示,并注明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现确实有

违反法律法规的,终止协议转让手续。

第十九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的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协议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孝感

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告牌应当向社会公告协议转让结果公告时间不少于熟练日。公布出让结果应当包括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和成交时间等内容。

第二十条协议出让结果公布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第二十一条受让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缴纳相关税费后,依法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协议出让手续全部办结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宗地出让过程中的出让信息公布、用地申请、审批、谈判、公示、签订合同等各环节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整理,并按规定归档:应归档的宗地出让资料包括:

(一)用地申请材料;

(二)宗地条件、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三)宗地地价评估报告;

(四)宗地出让底价及集体决策记录;

(五)协议出让方案;

(六)出让方案批复文件;

(七)谈判记录;

(八)《协议出让意向书》;

(九)协议出让公示资料;

(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协议出让结果公告资料;

(十三)其他应归档的材料。

第三章原划拨、出租土地使用者申请协议转让

第二十三条原划拨、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协议转让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人民**批准后,可以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二)经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报经市人民**批准,可以办理协议出让手续,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拟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的,应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持下列有关材料,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

地租赁合同》;

(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四)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五)改变用途的应当提交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受理。

第二十五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

第二十六条经审查,土地利用申请符合规划,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评估基准日为计划出让时点。土地利用等土地利用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新的土地利用条件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

第二十七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协议出让金额,并拟定协议出让方案。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下列公式确定:

(一)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一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或承租土地使用权市场**。

实施合同 篇3

法国政府不顾CGT工会和演艺界职工反对,还是在26日批准了劳资双方失业保险新协议。新的规定将从7月1日起生效,其中新的失业保险“续用权”(DROITS RECHARGEABLES)要到10月1日才执行,这项措施对失业的职工更有利,220万失业者将可受益。

据报道,这套新的有关失业保险规定是根据雇主组织和三家工会(CFDT、FO和CFTC)之间达成的一套协议制定的。法国政府在《宪报》上公布一道命令批准了这些规定。但新的“续用权”规定要等到10月1日才实际执行,因为就业中心(POLE D’EMPLOI)需要时间培训其工作人员。

报道指出,“续用权”主要规定:“失业者找到新的工作时,其未用完的可领取失业赔偿金的权利可以保留和累积”。

报道称,根据法国全国失业保险金管理局(UNEDIC)估计,由于这项新的机制,法国“将近有100万失业赔偿金领取者”可领取失业赔偿金的权利将因此延长。

报道同时也指出,新的劳资协议收紧了演艺界职工的失业赔偿条件,这涉及9.3万名演艺界领取失业赔偿金的人。主要的改变是在工作时期结束后和发放失业赔偿金日期之间,(失业保险)投保人不领赔偿金的法定期限被延长了。

据报道,这项措施是演艺界职工抗议的焦点,他们自4月以来在法国文化艺术部门罢工示威,继续威胁一些夏季文化节,譬如阿维尼翁(AVIGNON)戏剧节。

报道称,法国政府目前对此进退两难,因为不能否定劳资双方的协议,但却遭到演艺界职工的`抗议,总理于是于6月初宣布由国家出资负担赔偿金延后支付规定。理论上这项措施全年花费为9000万欧元,但据法国政府的估计为4000万欧元。

报道称,失业保险金管理局强调这个新的延后计算规定对“一半以上”的演艺界职工不会造成任何改变。

报道指出,为了节约和减赤,除了演艺界职工以外,今后在合同结束后可领取非常多的离职补偿金的领薪职工,必须等待最多180天才可领取其失业赔偿金,目前最多为75天。

报道还称,65岁以上领薪职工今后也必须向法国全国失业金管理局缴纳失业保险征摊金,此前免缴。

据法国全国失业金管理局估计,这套新的协议实行之后,2016年底以前该局将可节省将近20亿欧元。由于失业人数激增(4月底失业人数创下336.4万人的纪录),法国全国失业金管理局今年年底的债务应增达213亿欧元,创历史纪录。

CGT工会因未在失业保险劳资新协议上签字,已上诉行政法院,要求判处这套协议“无效”,并指责在协议上签字的其他工会对劳工“不忠诚”。

实施合同 篇4

公选课《合同法》期末考查卷

浙江林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合同法》

公选课期末考查卷

学院:茶文化学院 专业班级:茶文化082 姓名:刘邦文

1.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卖给乙4头牛,款项为8000元。先支付3000元定金,其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在付清剩余款项之前,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乙将牛牵走。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讨论下列问题:

(1)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水淹死,损失由谁负责?为什么?

(2)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一人,该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4)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牛4卖给了丙,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牛款在未付清之前,牛的所有权并不转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6)假如丁并不知情,给付2000元后将牛4买走,问能否取得该牛的所有权?

(7)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4头牛出租给了戊,租金归谁?为什么?

(8)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有效否?为什么?

答:(1)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水淹死,损失由谁负责?为什么?

答:由乙负责。根据《合同法》第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下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答:小牛的所有权归乙。由《合同法》第163条:标的物在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孳息,由买受人承受。

(4)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牛4卖给了丙,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无效。根据未交付时,乙没有付清余款,为无处分权人。根据《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已经交付的,乙视为有处分权人,合同有效。

(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牛款在未付清之前,牛的所有权并不转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答: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当事人可以约定上述情形,该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更注重当事人约定。

(6)假如丁并不知情,给付2000元后将牛4买走,问能否取得该牛 所有权?答:丁能取得牛4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丁符合上述所有情形,所以可以说取得该牛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追回,除非丁同意。

(7)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4头牛出租给了戊,租金归谁?

答:租金由乙承受。根据《合同法》第163条:标的物在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孳息,由买受人承受,因为该牛已经交付给乙的。

(8)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有效否?为什么?

答:有效。根据《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据《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综上,所有权转移是看是否交付,重要的并不是款项是否付清;合同更注重当事人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公德与法律,都是有效的。

2.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

答:(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法院可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裁决赵某将CD机返还给商店,由柜台组长对由此造成赵某的损失承担责任。

3.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

(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为什么?

(2)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1)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5条。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

(2)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4.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试分析:

(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为什么?

(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1)如果其证明乙公司经营不善不能交付刚才的证据有效,则合法,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保护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

(3)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①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②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③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④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5.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

试分析:

(1)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为什么?

(3)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答:(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主张。这涉及到法定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

(3)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同后如果有其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6.王某承租赵某私房两间。租期届满前,王向赵提出愿以5万元购买该房,赵表示同意。王当即交给赵4万元,讲好另一万元于1个月内清偿,双方约定3天后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第二天王某雇请个体户李某将事先托其制作的家具搬到家中,并答应两天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一并给付加工定作费和搬运费用。不料,当天夜里,该房因受雷电击而起火,房屋和家具均由此毁损。事故发生后,王某向赵某索还自己已交付的4万元房款;但赵某不仅不返还已收的4万元,而且要求王某给付所欠的另1万元;李某闻讯也前来追索其加工费和搬运费用,遭到王某拒绝。三人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请讨论并分析下列问题:

(1)本案中房屋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王赵两人的房款纠纷应如何解决?为什么?

(3)本案中所述的家具灭失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1)本案中房屋毁损属于意外灭失,该风险损失由赵某承担。因为,该房屋买卖合同虽然已经签订,但过户登记前尚未生效,房屋所有权仍然归赵某,其风险也应由赵承担。

(2)本案房款纠纷中,赵某依法无权要求王某给付余下的1.5万元,并应将已收的4万元退还给王某。

(3)本案中家具的意外灭失应由王某承担。因为,王某与李某的关系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和提供劳务合同关系,在李某已交付定作物并已履行搬运劳务后,王某应按约支付酬金。至于家具的灭失风险,由于所有权已归王某,应由王某独立承担。

实施合同 篇5

第八十条 当事人可以就下列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技术咨询合同:

(一)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三)其他专业性技术项目。

但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不适用有关技术咨询合同的规定。

第八十一条 技术咨询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六)验收、评价方法;

(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八)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八十二条 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技术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主要义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顾问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由顾问方负担。

第八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应当对技术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发现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补充、修改,保证咨询报告和意见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委托方应当为顾问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提供、补充有关资料和数据。

第八十四条 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或者顾问方提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需要保密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范围和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有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的权利。

第八十五条 顾问方应当维护委托方的技术、经济权益。在合同有效期内,顾问方就同类技术项目与委托方的竞争单位订立技术咨询合同的,应当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第八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期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给顾问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顾问方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顾问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两个月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返还已付的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在技术咨询合同中约定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验收或者评价办法。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合乎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八十九条 咨询报告和意见经验收合格后,合同即告终止。顾问方对委托方按照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并付诸实施所发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是,合同约定由顾问方决策并指导实施的情况除外。

实施合同 篇6

为改善甲方生产管理手段,甲、乙双方合作实施_______>文秘站: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指定配合乙方工作的人员,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软件系统所需的生产工艺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参与_________系统的连接工作。

(2)甲方须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尽量详尽的_________格式文件,以便于进行_________系统_________的数据交换工作。

(3)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将该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甲方负责上述软件系统在本单位使用过程中的版权保密工作。

2.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监控系统_________”软件一套,其中包括服务器版调度排产子系统_________个;工艺准备子系统_________个;远程控制数据采集端_________个。远程数据采集器在本系统定为计算机,并负责在乙方指定工作现场的安装与实施。

(2)乙方按甲方提出的“_________”完成系统的安装与实施。

(3)以乙方为主,与甲方共同完成指定信息与_________之间的传输。

a.实现从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文件中提取材料清单,产品名称明细、零件明细表、定单号(合同号)等对_________系统的输入信息。

b.实现由_________系统输出给甲方成本核算系统的零件制造成本信息的表格文件或数据库(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

(4)乙方负责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名使用人员的培训。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生产工艺等信息从资料保密,不得转给任何第三方。

实施合同 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某公司)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经济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州)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备忘录、约定书、框架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四条 公司签订合同进行的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以及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争议处理、编号、归档、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 在对外经济交往活动中,除能及时清结,并实现交易目的外的所有交易活动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八条 若交易活动承办部门认为无需签订合同的,应当通过有关书面材料予以说明,并经有关程序予以审批。

第九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公司应当加强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防止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不当情形发生。

第十条 公司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优化签订、履行、评估闭环。

第十一条 公司积极开展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在保障合同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省公司合同归口管理机构是综合部。

第十四条 综合部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 宣传《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

(二)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三) 制定合同示范文本;

(四) 配合相关部门对合同系统进行完善;

(五) 参加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

(六) 合同法律审查;

(七) 管理合同的授权委托;

(八) 管理合同专用章;

(九) 管理合同法律文书档案,并及时移交档案室统保存。

(十) 组织与合同有关的法律培训;

(十一) 协助处理合同争议;代表公司参加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活动;

(十二) 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市(州)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合同主办部门应当设立合同管理员,指导本部门人员起草合同,收集合同起草和审批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向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反映。

第十六条 合同主办部门的职责:

(一) 合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报批;

(二) 调查了解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三) 合同商务谈判;

(四) 在合同系统上起草合同、提交审批,并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意见修改合同;

(五) 配合合同主管部门及时将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

(六) 跟踪合同履行,反映、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并配合解决。

第十七条 合同协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依据本部门职责和分工负责对合同进行协助审查、会签。

第十八条 市(州)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应当设置在综合部;

第十九条 市州分公司合同管理机构职责由各市(州)公司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合同签订权限

第二十条 省公司合同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订。

第二十一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按照省公司合同签署权限管理办法授权省公司相关人员代表省公司签订一定限额内的合同。

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合同原则上由分公司负责人签订。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授权有关人员签订一定限额内的合同。关于合同审查授权公司实行分类管理,详细标准请见(合同审签权限表)。

第二十三条 框架协议应当明确约定有效期限或最高限额。若无有效期或最高限额则需要在合同审签填列明确。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不得将超限额合同拆分签订、规避审查。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各中心不得以部门或中心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超越授权范围、超越授权期限或者未经授权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未经省公司批准,各市(州)州公司不得签订借款、贷款、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与归档

第二十八条 集中采购合同应按照集团公司、省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合同主办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或者调查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资质证书、履约能力、履约信用、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资格等资信情况,并保存相关材料。

第三十条 主办部门应与有关政府部门建立协查联系,对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等情况把握不准时,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查;对资质把握不准时,请求资质管理部门协查;对信用状况把握不准时,请求有关银行协查;对商品质量、标准把握不准时,请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查;对价格把握不准时,请求物价部门协查。

第三十一条 合同主办部门与对方当事人在初步意向接触的基础上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合同谈判,并就双方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草拟合同基本条款。

第三十二条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或者应合同主办部门的要求,综合部或者合同协助管理机构可派员参加合同谈判。

第三十三条 合同内容由主办部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 合同的名称;

(二)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三) 签约日期及签约地点;

(四) 鉴于条款;

(五) 标的;

(六) 数量;

(七) 质量;

(八) 价款或报酬;

(九)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十) 保密条款;

(十一) 环保条款;

(十二) 违约责任;

(十三) 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四) 合同的份数;

(十五) 合同的.附件及效力;

(十六) 各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

(十七) 其它条款。

第三十四条 合同文本应当做到内容合法,条款完备,表述准确。

第三十五条 主办部门起草合同时应优先使用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已在合同审查签流程中予以提供)。合同主办人员在草拟合同时,应当充分按照合同电子审签系统中提供的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第三十六条 公司鼓励合同主办人员及主办部门推广应用合同示范文本。对采用示范文本的合同,审查部门应当优先进行予以审查。对采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合同审查部门应当仔细审查相关内容,以确定是否予以通过。

第三十七条 合同主办部门、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合同审查流程和管理办法,包括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合同主管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一起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办法、流程及示范文本。

第三十八条 主办部门应通过合同系统起草合同,填写合同基本信息、审批表,并将合同正文、合同附件和公司呈批件(或决策会纪要、公司文件等类似文件)上传到系统。

第三十九条 主办部门负责技术、商务审查,由协助管理部门进行会签,由综合部进行法律审查。

第四十条 合同协助管理机构、会签管理部门、综合部等合同审批机构应在收到合同审批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意见于合同审签表。

第四十一条 市(州)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由市(州)公司进行技术、商务、计划及法律等审查,具体按照市(州)公司的审批程序办理。省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合同一般在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需经相关政府部门报批、登记、备案手续或者需要办理公证、鉴证手续的,应经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并出具授权委托手续后,由主办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三条 合同签订后,合同主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书、合同审批表等文件,以及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若有)等资料一并移交综合部存档。

第四十四条 合同主办部门应将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后续法律文件等及时交由综合部归档。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五条 主办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实际、及时履行合同,并负责妥善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文件资料。

第四十六条 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在合同正式签订前,与对方当事人提前履行合同。

第四十七条 主办部门负责跟踪生效合同的履行,及时了解对方履行情况,必要时实地调查标的物情况和对方的履约能力。若出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合同综合管理部进行报告,由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商议合同履行问题。

第四十八条 主办部门发现对方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或不及时履行合同,或履行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应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并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合同约定妥善解决问题。

第四十九条 主办部门发现符合法定或者约定变更、解除条件时,应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者解除该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章 争议处理与检查

第五十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主办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综合部。

第五十一条 合同争议一般由主办部门与对方友好协商解决。根据合同主办部门的要求,综合部可提供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支撑服务。

第五十二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主办部门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五十三条 双方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四条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合同争议时,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另外签订仲裁协议的,应及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否则,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

第五十六条 因合同纠纷而引起的仲裁或者诉讼案件由综合部归口管理。在有必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程序解决合同争议时,主办部门提出建议报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综合部牵头处理,合同主办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十七条 市(州)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程序解决合同争议时,应提前将有关处理方案报省公司综合部,在省公司同意后方可采取有关措施,必要时由省公司综合部协助处理。

市(州)公司因合同纠纷而被对方提起仲裁或者起诉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司综合部,必要时由省公司综合部协助处理。

第五十八条 综合部、合同主办部门在收集合同争议证据和资料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五十九条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跟踪解决合同争议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履行或者执行情况,并通知综合部。

第六十条 省公司综合部不定期对各市(州)公司的合同审签、示范文本使用、合同履行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不包括本数。

第六十二条 廉政合同、劳动合同及用户入网协议的管理,按照省公司其它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各市(州)公司可根据该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关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实施合同 篇8

第四条【分支机构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分支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用人单位的设置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大量的分支机构,如子公司、分公司、分行、分厂、分店、代表处、办事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是是否可以作为直接的用工主体,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子公司外,用人单位的其他各类分支机构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是否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都没有法律依据。

实施条例以分支机构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为标准,分别赋予不同类型的分支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同权利义务:(1)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赋予其用工主体资格,允许其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可以在用人单位的委托下,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参见]

实施合同 篇9

内容摘要:《劳动合同法》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劳动合同法》实施不久就面临很多挑战。需要加强这部法律的普法、执法、立法和司法解释等工作,以便更好地发挥这部法律在促进我国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关键词:金融危机 劳动合同法 挑战 对策

作为调整我国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的好评,但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劳动合同法》实施不久就面临很多挑战。当前需要加强这部法律的普法、执法、立法和司法解释等工作,以便更好地发挥这部法律在促进我国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劳动合同法》实施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在坚持《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框架基础上,不仅对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等内容作了补充和完善,而且对用人单位***治理、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竞业限制等内容做出了新的法律规定,是调整我国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颁布施行,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的需要

劳动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一个民族,假如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所以,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稳定,是保证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和基石。《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正当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气力与利益的平衡,减少了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稳定,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构建。

(二)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劳动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生命力和优越性的体现。《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公道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关心的题目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体现党和政府对劳动的尊重,实现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所要求的劳有所得。

(三)有利于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进步就业质量

“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目前在我国较普遍,一项调查表明,我国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1年之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影响了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和就业质量,劳动者缺乏对用人单位的回属感,从而影响了其为用人单位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规划。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增强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和进步就业质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成为引人注目的焦点,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有利于巩固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用工机制

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5年1月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法》实施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新型用人机制基本形成,劳动力这一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按市场规律得以公道配置,为经济社会的平稳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劳动合同法》既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又对《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作出了较大修改,使之进一步完善,从而有利于巩固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动用工机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活动和公道配置。

  • 施工劳务合同九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任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甲乙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工程名称:工程概况:一、安全文明施工:穿胶底鞋、不准打赤膊、穿拖鞋、皮鞋上班...

  • 2024实施合同七篇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我们有必要花一些时间来了解合同的内容。一旦签订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会明确,你是否有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呢?请注意,本网站上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请自行核实。...

    实施合同 01-29
  • 施工合同集合8篇

    正规又标准的合同到底如何写?合约是合作之中必须要用到的文书。合同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考虑到您的需求我们编辑了“施工合同”,欢迎阅读并参考!...

    施工合同 04-24
  • 施工合同合集5篇

    在日常生活和交易中,通常需要签订合同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但是,如何制定合同以产生法律效力呢?下面,根据您的需求,我们整合了一些优质信息《合同的要素和制定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加优秀!...

    施工合同 05-24
  • 施工合同合集七篇

    编辑给大家分享的是一篇关于“施工合同”的文章,我的心愿是能够给你一些帮助和支持让你找到你的力量和自信。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相信合同在社会当中发挥的重要性,很多人都见证了。合同内容及合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施工合同 08-25
  • 建筑安装施工合同(锦集九篇)

    随着人们的教育质量的提升,对于各类范文的需求不断增多,范文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范文的撰写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建筑安装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发包方:承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

  • 实施合同(范例10篇)

    写合同有哪些要求?一定要确保双方签署了正规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今天栏目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有关“实施合同”的内容,欢迎您来本页享受阅读的快乐!...

    实施合同 09-26
  • 实施许可合同

    如果我们进入职场,有机会晋升至管理层,合同的在如今大家的概念人中地位也越来越大。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的共识,如何起草一份完美的合同?如果您对本文有所收益我会感到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