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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合同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常常接触到试题,它们是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某种资格能力的重要工具。一份优秀的试题应具备明确性、有效性及公平性等特点。以下是关于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的相关信息,供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劳动法上的工资是一个大概念,计算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当包括奖金和加班费。

劳动合同上没有注明是基本工资还是加上补贴,你可以向单位主张是基本工资,单位不理会你就带上合同跟工资条上劳动仲裁委员会。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6年8月7日,小张应聘到东万设备公司,并与后者签订了“试用员工工资、奖金制度”协议。协议约定:小张应聘任润滑油的销售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奖金在公司所派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每桶提取10元。如未完成销售任务每月结款10桶润滑油,公司有权给予处罚或者不发试用期基本工资。小张称,他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便开始上班,但是由于任职期间他未能推销出润滑油,公司拒绝向其支付工资。9月18日,小张申请辞职。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小张的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有关协议违反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规定。裁定该条款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应按协议约定1000元每月的标准向小张支付试用期工作期间的工资。小张拿到了全额工资。

最低工资制度也从客观上给企业和劳动者本人注入了竞争意识,促使企业进行公平竞争,而劳动者也必须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在最低工资的基础上获取更丰厚的利益。

最低工资一经确定,并非永不改变。最低工资率发布实施后,如果确定最低工资时所参考的诸因素发生变化,如当地就业者增多、职工平均工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等等,或者本地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变动较大时,应当适时调整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据报道,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9月1日起由每月690元提高到每月75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6元提高到6.5元。这是上海自199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4次提高标准。上海市政府最新出台的这一政策还明确规定,上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为实得收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另行支付。这意味着,上海职工每月最低能拿到剔除社保费等费用之后的750元净收入。作为就业人员与日俱增的特大型城市,1993年,上海市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试行文件,在国内各大城市中率先进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探索和实践。当年,上海首次规定,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10元,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所在企业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这个标准。1994年,上海在实施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年,依据当时的物价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标准从210元调整到了220元。上海13年来连续14次提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划出了一条醒目的上行线,使低收入劳动者获得了“涨”工资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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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放

刚毕业的大学生小王于2004年应聘去了一家软件公司做销售业务,由于公司不景气,公司就不断地以裁员的方式来减轻资金的压力。2005年9月上月公司领导终于向小王摊牌了,解聘了小王。看着公司不景气现状,留下来也没有多大意思,小王也没有为此争执。但公司最后给小王的经济补偿金是按月平均基本工资来算的。小王在公司的工资是25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600元。按公司的这种做法,小王只能得到600元的补偿,而按月全部工资来算,就可以得2500元。为此,双方产生争执,无奈之下,小王不得不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 仲裁要点

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公司应支付小王2500元的经济补偿金

★ 案例评析

由于我国目前存在着多种经济形式,许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仍延续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工资支付方式,一份工资单上除基本工资栏外还有工龄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保险等;一些股份制企业和很多三资企业则以岗位工资加奖金的形式来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还有一些民营、私营企业或其他性质的用人单位则不加区分,每月支付一笔固定的数额给员工。但无论采用为何种形式支付,员工的月工资收入都应为从单位所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 199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1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199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明确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 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各种奖项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应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内从单位所获得的全部收入计算得出的月平均工资收入,而不是月平均基本工资。 因此,公司应当支付小王2500元的经济补偿金。

 

★ 法条链接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1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 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 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 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 律师提示

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法定的,不能由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但当事人约定超过该标准的,从其约定。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一、选择题

1、新《安全生产法》自(B)起施行:

A.2021年6月10日B.2021年9月1日C.2021年9月25日D.2021年8月1日

2、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C)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A.生命B.财产C.生命和财产D.权利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C)的安全生产,适用《安全生产法》。

A.生产单位B.经营单位C.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D.运输单位

4、《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A)的领导。

A、中国共产党B、应急管理部C、属地政府D、企业主要负责人

5、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B)。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C、安全第一、防消结合D、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6、生产经营单位的(A)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B、安全总监

C、安全部长D、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D)。

A、知识、能力B、权利、能力

C、知识、义务D、权利、义务

8、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D)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法人B、主要负责人C、管理人员D、职工

9、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A)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A、人民政府B、应急管理部门C、规划部门D、生产经营单位

10、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A)预算。

A、本级B、上级C、应急管理部门D、生产经营单位

11、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C)。

A、人员B、制度C、职责D、功能

1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B)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B、应急管理部门

C、政府办公室D、相关部门

13、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D)的部门。

A、行业监管部门B、专业监管部门

C、安全生产相关部门D、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4、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A),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A、宣传B、学习

C、督导D、检查

15、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B)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法律责任B、责任追究

C、责任调查D、监管责任

16、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A)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A、权力和责任B、权力和义务

C、义务和责任D、权力和问题

17、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D)等内容。

A、培训教育B、工作时间

C、福利待遇D、考核标准

1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A)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A、落实B、制定C、宣传D、划分

1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D)条件。

A、生产设施B、工程技术C、环境保护D、安全生产

20、安全生产费用在(A)中据实列支。

A、成本B、人员工资C、效益D、保险

2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A)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专职B、兼职C、专职或兼职D、专职和兼职

22、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B)管理。

A、与本单位从业人员区别B、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C、无需D、由劳动派遣单位管理

23、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C)。

A、可以上岗作业B、可以边培训边工作C、不得上岗作业D、应当辞退

24、学校学生实习的(A)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学校B、班长C、应急管理部门D、老师

2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A)等情况。

A、考核结果B、名次C、听课情况D、出席情况

26、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D),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生产特点B、设备性能C、安全附件D、安全技术特性

27、生产经营单位的特(B)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A、普通操作人员B、特种作业人员C、班组长D、化验人员

28、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A、安全设施B、环保设施C、公共设施D、辅助设施

29、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D)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A、生产危险物品B、储存危险物品C、装卸危险物品D、以上都有

30、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C)的事项。

A、福利待遇B、失业保险C、工伤保险D、养老保险

3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A)。

A、提出建议B、举报C、处罚D、不予理睬

32、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B)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A、生产安全B、人身安全C、设备安全D、财产安全

33、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A)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A、工伤保险B、养老保险C、医疗保险D、失业保险

3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D)。

A、安全设施B、机械设备C、生产工具D、劳动防护用品

35、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A)。

A、应急处理能力B、扑救火灾能力C、安全设施维修能力D、逃生能力

3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B)。

A、逐级上报B、予以处理C、记录D、组织人员撤离

37、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D)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A、主要负责人B、外来人员C、特种作业人员D、从业人员

38、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C)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A、设计单位B、施工单位C、建设单位D、评价单位

3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C)。

A、操作平台B、护栏C、安全警示标志D、警戒线

40、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D)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A、移动气体检测B、声光报警C、超压报警D、可燃气体报警

41、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A)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A、淘汰B、限制C、论证D、审批

4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C)。

A、审批B、报告C、备案D、审核

4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D)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A、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B、安全分管负责人C、主要负责人D、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A)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A、不得B、宜C、应D、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

45、危险作业,应当安排(D)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A、车间人员B、作业人员C、指挥人员D、专门人员

4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C)、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设备价格B、技术指标C、危险因素D、薪酬待遇

47、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A)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A、经常性B、随机性C、偶然性D、不定期

48、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D)。

A、一方停止施工B、口头交接注意事项C、不予理睬D、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9、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A),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A、安全检查B、安全培训C、应急演练D、停工整顿

50、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D)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A、安全员B、安全部长C、安全分管经理D、主要负责人

二、判断题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V)

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V)

3、工会不得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X)

4、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V)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V)

6、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V)

7、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服务机构负责。(X)

8、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V)

9、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V)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V)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V)

12、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X)

13、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V)

1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V)

15、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X)

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V)

1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但不用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结果。(X)

18、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V)

19、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V)

2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不用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X)

2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V)

2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有关人员不用签字。(X)

2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V)

2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V)

25、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V)

2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V)

27、可以临时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X)

2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V)

2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V)

3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V)

3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不用为每个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O(X)

32、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V)

33、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X)

3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V)

3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V)

3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V)

3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V)

38、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X)

39、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V)

40、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V)

41、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V)

42、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稍后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X)

43、工会对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不得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X)

4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V)

4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V)

4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V)

47、任何单位和个人为确保自身利益可以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X)

4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V)

49、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V)

50、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V)

三、填空题

1、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4、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6、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0、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2、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1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16、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1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18、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1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0、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1、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2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四、多选题

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AB),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A、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B、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C、科学有效实施救援D、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工作实行(ACD),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A、管业务必须管安全B、管人员必须管安全C、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D、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构建(BC)双重预防机制。

A、应急救援体系B、隐患排查治理C、安全风险分级管控D、安全培训机制

4、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CD),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民主测评B、民主投票C、民主管理D、民主监督

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AB),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A、基础设施建设B、监管能力建设C、救援装备建设D、宣传培训建设

6、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ABCD),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A、信息共享B、资源共用C、相互配合D、齐抓共管

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BD)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A、安全信息B、法律、法规C、安全文化D、安全生产知识

8、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BC)的法律责任。

A、伤亡人员B、责任单位C、责任人员D、管理人员

9、国家对在改善(ABC)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A、安全生产条件B、防止生产安全事故C、参加抢险救护D、安全宣传

10、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ABD)等内容。

A、责任人员B、责任范围C、操作规程D、考核标准

1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AB)。

A、安全生产知识B、管理能力C、安全技术D、救援技能

12、(ACD)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A、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B、建筑施工单位C、金属冶炼单位D、矿山

13、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AB)的教育和培训。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B、安全操作技能C、应急预案D、安全风险辨识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ABCD)等情况。

A、时间B、内容C、参加人员D、考核结果

1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ABCD),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新工艺B、新技术C、新材料D、使用新设备

16、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BCD)。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A、同时审核B、同时设计C、同时施工D、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BD)。

A、安全培训B、强令冒险作业C、应急救援D、违章指挥

18、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ABCD)。

A、安全生产知识B、提高安全生产技能C、增强事故预防能力D、应急处理能力1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ABCD),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B、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C、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D、不服从管理

20、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ABC)的事项。

A、劳动安全B、防止职业危害C、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D、生产指标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

2.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 12月 1日起施行,共7章114条。

3.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5.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8.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9.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0.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C)

A.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B.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C.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职工安全生产培训。

D.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C)负责。

A.主要 B.全部 C.全面

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C)。

A.综合管理 B.综合监督管理 C.监督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C)。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传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5.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6.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C),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B)、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起诉 B.检举 C.仲裁

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B)进行审查。

A.安全生产条件和级别

B.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

C.安全生产形式和程序

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A)。

A.执法证件 B.监督执法证件 C.监督证件

1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A);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

A.联合检查 B.分级检查 C.委托检查

三、多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1.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ABCD)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A.经营单位负责 B.职工参与

C.政府监管 D.行业自律

2.(ABCD)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矿山 B.金属冶炼

C.建筑施工 D.道路运输单位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ABCD)。

A.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C.要求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D.要求承包单位、承租单位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ABCD)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A.停产停业 B.停止施工

C.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 D.停止建设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AB)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A.时间、地点、内容 B.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C.现场人数 D.周边环境

四、判断题(每题2分,共30分)

1.“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X)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X)

5.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对拒不执行停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措施,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

8.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吊销其相应资质。(√)

9.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0.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封存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职权。(√)

11.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2.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方针的规定,增加了综合治理的内容。(√)

1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内部发布。(√)

1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没有办公场所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1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什么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⑤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简述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是什么?

①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③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④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⑤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⑥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⑧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⑩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

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在各自履行完相应义务后,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

8、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甲方:____地址: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

联系方式:____地址:____

乙方系甲方正式员工,于20__年6月入职,工作岗位是采购部经理,月薪5000元,到20__年2月12日止,共在职7年零八个月。现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办理辞退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之规定依法给乙方补偿人民币肆万___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公司财产车一辆作价35000_元补偿,差价5000元以现金支付。个人所得税按法律规定为___元,由财务部代扣代缴。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要求。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人力部、甲方财务部、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法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一、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其中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为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等。

二、一年期合同试用期不能超60天。刚刚进入一个用人单位,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试用期。国家对试用期的长短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需注意的是,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细化。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对于试用期、培训、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四、掌握必要的相关知识。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法律责任等规定。这样,求职者才有可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掌握用人单位违反哪些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有利于求职者在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中争取主动权。

五、掌握相关细节。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会涉及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当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要求求职者签字时,求职者要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或概念模糊的,应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六、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特别要强调的是,劳动合同应在求职者上岗、试用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不是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_____个月。

(三)乙方应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一、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成为重要证据;

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时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

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休息、休假权利

3、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

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二、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三、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四、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就业之前有一个关键的环节不能疏忽,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

协议不能代替合同

高校就业时会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一定要求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话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

违约金要约定上限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于三方协议所约束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口头承诺应写进备注

很多毕业生会轻信用人单位的一些口头承诺,在到岗以后发现用人单位的待遇与当时的承诺货不对板,而与单位发生纠纷。因此,毕业生们务必充分利用好就业协议的备注栏,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还要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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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一、明确谁是签约主体

《劳动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的单位类型出现,对这类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规范缺乏法律规定,不利于维护这类单位的劳动者权益。

二是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并且没有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只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依照《劳动法》执行。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或者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不能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随着我国社会主____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此,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也需要依法规范,在打破能进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其劳动者的就业稳定。而且,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也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

鉴于以上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确定的适用范围,实际上就是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由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标志性地位,因此,在适用范围方面,《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按照《劳动法》规定,其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在用人单位的类型方面,《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所谓民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实质上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形式。

2、在上述规定中,之所以要强调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被列入《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是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由于国情原因,仍然有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我国当前的国情是相符合的。

此外,在《劳动合同法》中采用的事业单位概念,与《劳动法》所称的事业组织一词相比,也更为规范和准确。

二、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内容

首先,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则更加具体和明确:《劳动合同法》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方面,《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三项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特意强调了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强制性地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________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这是对对用人单位较之未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言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笔者个人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就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在大力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也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仅指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在用人单位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则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也许会出现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双方劳动关系的持续期不一致的情形。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了规范劳动合同条款,使一些重要内容能够被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至少应当具备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在构成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一样,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应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且二者均表示,在此列举的条款之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另行补充新的内容。只不过,在补充新内容方面,《劳动合同法》也通过列举的方式提示性表明了双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另行约定的事项,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而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既有大幅增加也有少量删减。

1、增加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原因是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原因是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

(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原因是为了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4)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约定、如何约定,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社会保险必备条款的原因,是为了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5)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以上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条款的落实,《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必备条款。

2、取消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原因是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已经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没有必要在劳动合同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别约定。

(2)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3)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依法约定的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特别规定,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的约定方面,如果因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了争议,《劳动合同法》还提出了指引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解决压力,无论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快速、便捷保障,还是缓解司法部门因讼累造成的工作压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标准

一、未签劳动合同先知法

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主要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二、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三、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四、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五、发生争议办法多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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