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玉兰香,缕缕暖我心的初中作文
白玉兰,初春的使者,没有绿叶的衬托,只有那羊脂般的白色,素朴、典雅,有一股淡淡的香味。白玉兰旁的小草,虽然不起眼,但它拥也有一个自己的伙伴,迎着风,快乐地成长着。在这样一个初春的日子里,我这棵“小草”喜欢上了一棵“白玉兰”。
那一次转学,我从一个熟悉的地方转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一切都是陌生的,迷茫的。第一节活动课,我很想与他们玩,但是,我看见他们全是三三两两的结伴玩耍,而只有我一个,只有我一个是独自一人,我像一棵孤独的小草,不能融入这多姿多彩的大千世界。于是,我避开了那些玩得正欢的同学,独自一人,站在阳台上,放眼眺望:对面小学的红色操场上,银杏的枝条已经暴青,一棵香樟靠着它很近,就像是好朋友似的;远处的大叶柏一棵一棵紧紧地挨在一起,谁也不分离;就连地上的小草,也是紧紧地贴在一起;最为显目的可能是那棵白玉兰了,就这么一棵,可是细看,旁边,也有一些小草在陪伴着它。
“呵呵!”我苦笑了,这,不都是在向我诉说着:“只有你是孤独的。”是啊!我在心里感叹,连植物都有朋友,为什么,我就没有呢?“唉。”我不由得叹了口气,“我好孤独哦!”
“如果孤独的话,不妨与我交个朋友吧!”一个成熟的、大气的声音响起,是一个大人。虽然如此,但是我还是很开心,因为,我总算有个朋友了!“好啊!”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一转身,我看见了我的新朋友:尖尖的脸蛋,大大的眼睛,长得很高,穿着洁白的毛衣,咖啡色的牛仔裤。一个活力四射的大姐姐。“我姓乾,你叫我乾老师好了!新同学,很高兴认识你!”唔,有一种暖暖的感觉,乾老师用她温暖的话语,烘暖了我孤独的心。“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我笑着说。接着,乾老师向我介绍了班上的同学,并与我一起玩游戏。我也玩得不亦乐乎,不经意间,我瞥见了那棵白玉兰,又看了看眼前的乾老师,突然觉得,乾老师好像那棵白玉兰,身上也好像有一股淡淡的'玉兰香,我这棵“小草”,终于在大千世界里,找到了自己的伙伴——那棵高大的“白玉兰”。
进入小学校园后,我时常会站立在校园的那棵白玉兰下,久久凝望。白玉兰,清清淡淡的香味,总会把我带入那天的情景,虽是小草,却有白玉兰的陪伴,在清清淡淡的香味中,丝丝缕缕的暖,洒在我的身上,留在我的心中。
亲爱的爸爸妈妈:
爱,一个神圣的字眼,也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我们家是一个有爱的家庭,你们的爱如缕缕春风,带给我无限温暖。
记得二年级的时候,我颈部的淋巴结肿大,要到武汉确诊,需要对淋巴组织穿刺。我忐忑不安地坐上了手术台,医生抽出了一根又粗又长又尖的针管,针管在明亮的灯光下闪闪发光,像一个尖锐的“利箭”,我连忙往后退,那把“利箭”也不停的向我逼近,终于无路可逃时。这时一双温暖的大手将我抱在怀里。哦!原来是您——妈妈。您告诉我:“当你不得不面对一件事的时候,你就应该坦然的迎上去,接受它,并告诉自己一定能行!你就一定能战胜它。”在您的鼓励下,我勇敢地坐上了手术台,并把脖子伸到了针管下面。随着一阵剧痛和一阵滋啦啦的脆响后,穿刺顺利结束。妈妈:是您给了我直面困难的勇气和战胜困难的信心。
爸爸,您虽然平时工作很忙,但是您总会利用休息时间陪伴我,教导我。记得不久前,我和你去星河天街钓鱼。一开始我心浮气躁,当我准备放弃时。您告诉我:“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诀窍,你要在观察时积累。”我发现:您钓鱼时总是将鱼钩放在水面上,钓嘴巴浮在水面上的小鱼,而且您每次看到鱼饵消失的时候,第一时间提起鱼钩。于是我也用同样的方法,收获了好几条漂亮的大金鱼。爸爸,您用您的行动让我明白了:当你碰到一件棘手的事情时,只要细心观察和思考,这件事情一定能迎刃而解。
爸爸妈妈,你们的爱犹如阳光一样温暖无比,犹如大地一样广大无私,犹如海水一样深情宽阔!我为拥有你们的爱而感到幸福和骄傲!
祝你们心想事成!
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您们的儿子:XX
孤独,迷茫,仿佛又一季的轮回,回到四季中死寂的寒冬,漫漫冷空气中唯有一缕淡淡腊梅香才使人感觉到生命的存在,生活的美好
题记
飞雪迎春到森森寒意
初春的时节,可不算是什么好的时节,没有北方那般的鹅毛大雪漫天飞舞,顶多就像抓起几把盐在空中挥洒了般,堆雪人,打雪仗,滑雪橇,这些,在南方的冬季活动中自然是没有的,干燥的冷空气,漫漫的长夜,这些倒是毫无所缺,自然也符合这个季节的特点,记忆中每年都是如此,当然,这四季的更替也是继而复始,循环不断,终究是自然规律,还有,又是哪个时候独自一人走在漫漫街头呢?是啊,曾几何时,因为赌气,因为委屈,就这样一个人在冬天的大街上闲逛,笨重的毛靴毫无节奏地踢动路边的石子,还没用手套武装的小手不停地在空气中挥舞,嘟着嘴的脸垮了台,眼睛无神的盯着前方离后方越来越远,越来越漫长的路,一肚子的委屈,满腹的怨念,又始终得不到解脱,任由步伐迈向毫无目的的目的地,当一个人神游般走在大街上,留给后面的人的始终就是个落寞的背影,当然,是因为曾经看到过别人的背影,却不曾想到,原来自己也会给别人留下这么个背影。
犹有花枝俏淡淡芬芳娓娓话语
当别人用看怪物般的眼神看着自己,那滋味儿当然也就怪怪的,也不可能一直保持这种小孩子般撒气的状态吧,干脆去爬山吧,把泪水变成汗水蒸发掉。其实,强身健体也挺好的。振奋精神了,却不曾想到因为突然从失落的情绪中解脱而太激动以至于一脚正好踩在了面前的一块绊脚石上,额自然是摔着了,还摔疼了,因为是冬季,穿衣穿得厚,所以估计也只是把膝盖和手腕处磨破一层皮而已,一瘸一拐地继续向前走,这会儿,也倒不在意路人是以怎样的眼光看自己了。怔住了,愣住了,一团团粉白色的小花儿簇拥在枝头,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粉白的花瓣儿中央的一抹灿黄,主干弯曲,树枝稍长,这花瓣儿的颜色跟夏日的荷花有九分相似,却比荷花多了一份娇艳,少了一份兰草的艳丽多了一份清秀,少了牡丹的一份娇贵多了一份傲骨,少了曼珠沙华的一份神秘多了一份淡雅,没错,是腊梅,应该说在城镇中的平常生活中是不怎么会看到腊梅的,但不用多想,一个寒冬,能依然挺立在风雪之中,能迎风展笑颜的,能开出如此高雅花朵的,除了腊梅,又有多少植物呢?就是这般清新雅致,赏心悦目,难怪从古至今都有不少人为腊梅写歌赋诗的,不过,倒也不是乱拍马屁。想想,如果不是在一片枯槁中见到一片生机,不是在燥冷的空气中闻到一缕淡淡芬芳,不是在心情烦躁眼前突现一副清新风景图,不会有这样的震撼,不会似这般的失魂,不会像这样依依不舍,真的不想再走了,渐渐蹲在一旁,呆呆的,傻傻的,看出神了,耳边似乎吹起了一阵轻风,再回过头,又是猛的一惊,原因倒不是因为见到了像刚才那样的美好事物,而是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个差不多年过五旬的老太太,额不记得她穿着打扮怎样,只是那额头上深深的三字皱纹令人倒是很难忘记的,还有,她的眼睛,那陷进眼窝的覆盖多多眼角纹的却依旧那么和蔼慈善的眼睛,她抿了抿嘴唇,老妇人特有的沙哑的微弱的声音响起了,小娃娃,你迷路了吗?我一怔,充满警惕性的瞪着她,人家都是匆匆过路人,都没来管别人的事儿,有那么好心来管我吗?还问我迷路了没,淡淡的回了一句:我家就在附近,怎么可能迷路。为了保障我的人身安全,善意的谎言也不为过吧。她保持着那慈祥的笑容还是用那声音回了一字儿:哦。再缓缓转身,步履蹒跚地移动那本就不怎么稳健的步伐,记得那是初春啊,还是有凛冽的寒风,刺骨的寒冷,不知不觉想起别人写像自己这样遇到一位老太太的这样的经历时一样的句子:每一步都那么艰难,每一步都好像快被风给吹到。好像自己的确有点不知好歹,看看那本就弱不禁风的身子骨,还有那张不会有任何谎言的慈眉善目的苍老的脸,还有她那已过五旬的年龄,也应该要相信她,她又何尝不是跟我一样的落寞,她老了,里里外外也都是一人出出进进,她的身旁没有她的子女陪伴着她,现在的我,也是因为赌气独自一人在这儿。那淡淡芬芳,娓娓话语
他们都在笑暖暖情意
累了,疲了,回家了,不会吧?吃吃喝喝,玩玩乐乐,还是一如既往的嘛,哪儿见最先的喧嚣,哪儿有飞扬的唾沫,额灰溜溜的进了屋,饭也不吃就跑出去玩了,不饿啊。
饿啊,当然饿咯。答完后再溜到座位上吃下他们备下的饭菜,哎哟,又碰到桌子边了,旧伤复发啊,疼?嗯卷起衣袖,是因为赌气把自己给伤着了吧。沉默,上药酒呗。
还以为你是这个冬天里的腊梅呢,风吹也吹不到,雨打也打不怕,原来饿了要回家,疼了要叫妈。
傻子哦,没事儿拿自己出气。
也没说什么了,乖乖地让她帮我擦上这梅花香味儿的药酒。
一月的腊梅,傲骨地绽放,淡淡的芬芳弥漫燥冷的空气,弥漫的芳香抚去心里的忧伤。尽管冬天不像温暖的春天,那傲梅挺立,芬芳依旧,那情意暖暖,四季常春。
后记
南充市蓬安县实验中学初三:龙弈渊(shan哎哎)
外婆南瓜粥的香味,在现实中早已消失,却永远存留在我的记忆里,和曾经温暖岁月息息相关。
外婆南瓜粥虽朴素,其中却包含了太多太多的温暖。小时候,生在农村,外婆一手把我养大,家乡的南瓜总是香甜可口,煮出的南瓜粥更是香甜诱人。外婆的南瓜粥中,有着自家园子里的南瓜的清甜,还混着家乡出产的小米的清香,里面还有只属于外婆的味道。
在春天,外婆常常领着幼小的我,一起到田里播种南瓜。田野上,一片绿色,放眼望去,望不到边,各种各样的野花争奇斗艳,小溪已经解冻,叮叮咚咚地穿梭在山谷中,头上是湛蓝的天空和明媚温暖的太阳,耳边是春风与鸟儿清脆悦耳的歌声。一切似乎都醒了,好不欢喜。坐在田野边上,看外婆瘦小的身影,拿着锄头在锄地,调皮的我也学着外婆拿起一个小锄头,有模有样地锄出一小片地。外婆从不约束我,任由我玩耍。春天的田野,是混着青草味的。
在夏天,外婆去田里拔草,我蹦蹦跳跳的也跟上。看着小小的南瓜苗已经长大,开出一朵朵鲜艳的南瓜花,鲜艳明丽的花朵在阳光的沐浴下,随着清风在田野上摇摆,小蜜蜂不亦乐乎地采着花蜜。外婆教我拔草,我们婆孙两个在田野里干一上午,回到家,外婆会用南瓜花给我做凉菜,炒鸡蛋吃。夏天的田野,是混着南瓜花的香气的。
在秋天,南瓜已经成熟,外婆便带着我去田里摘南瓜,幼小的我,还抱不动一个大南瓜,只能抱着一个小南瓜,晃晃悠悠的跟在背了一筐南瓜的外婆身后。那时候我不会摘南瓜,总是抱着一个南瓜,想把上面的南瓜秧扯掉,便绕着田野跑上好几圈,将南瓜秧甩掉。南瓜摘下来了,南瓜秧被我扯出好远。外婆这时总是轻轻地摸摸我头,说:“累不累呀?等回去啦,外婆再给你做南瓜粥和南瓜饼……”秋天的田野上,是混着南瓜的香味。
在冬天,外婆会煮出一锅热腾腾的南瓜粥,将灶上烧的热热的。整间屋子既温暖又充满香味,南瓜粥的香甜,顺着烟囱飘满整个田野。冬天的田野,是充满南瓜粥的香甜。
如今,外婆已离我而去,回到家乡,再闻不到那熟悉的南瓜香,却永远不会消失,一直存留在我的记忆里,和曾经与外婆在一起的温暖时光息息相关。
那味道,缕缕温情……
阳光如流水般泻在麦田里,风一吹,吹起了千百只的麻雀。田中的稻草人也微微颤动。不知何时,麦浪已经停止了汹涌。
寻着麦道走进麦田,扑面而来的是一阵阵麦香,沁人心脾。再进点一瞧,地麦上还摆着许多小小的捕鸟夹,大概是捕麻雀的吧!
阳光下的麦田闪着金色的光泽,风一吹,带着浪涌,又吹起了千百只的麻雀。
“小A,你这次的任务是赶走麻雀,用什么办法都可以!”“喔”我低回了一声。其实我知道的,麻雀是益鸟,但我为了完成任务,就必须赶走益鸟。
我又一次寻着麦道走入麦田,到了麦田的中央,喊上一声,麻雀闻声飞了起来。没过多久还是会来的。寻着麦道正想走回去,走着走着竟也迷路了。望望这比我高了好多的麦田,心灰了一下,顿了顿脚,寻个位置坐了下来。
这时,我看见了,一只幼小的小麻雀正夹在捕鸟夹上,我愣了愣,“这麻雀什么办?”心里咕噜着,放生,捉回去,唉,正咕噜着主意,竟忘了一只母麻雀已经飞过来了,停在了小麻雀身边,我一转身,转到了麦田后的一个小地方上,来开了捕鸟夹后的绳索,静止地看着,看着。
母麻雀不知何时飞走了,我想“麻雀好像不习惯那些被人动过的东西”不一会儿,麻雀又飞回来了,叼了一粒小小的玉米给小麻雀,小麻雀好像脚受了点伤,麻雀又飞走了,不一会儿又来了,嘴里还含着一小条蛆,不一会儿,麻雀飞走了,飞回来上的时候还带了些吃的就这样,一次一次的飞走,一次一次飞回来。不知道这只母麻雀与小麻雀的关系,是母女吧。是不认识吧,不清楚,但它们之间都有一种轻微的爱。
风一吹,又吹起了上千百只的麻雀,吹起了麦香,也吹起了母麻雀对小麻雀那些轻微的爱。
我家附近的长春公园的郁金香,是长春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美名远扬,是长春欣赏郁金香最有名的地方。每到数十万株郁金香竞相展放的时节,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游客前来观赏、拍照。当然,这成千上万的游客当中,也少不了我一个,因为我最喜爱郁金香。
郁金香是土耳其、荷兰、匈牙利等国的国花,被称为世界花后,成为代表时尚和国际化的一个符号。彭奶奶去荷兰进行国事活动时,荷兰首相将一瓶荷兰新研发的郁金香品种作为礼物赠予了彭奶奶,并命名为国泰,像征着国家和平、繁荣昌盛、幸福安康。现在郁金香国泰已成为国家外事活动、大型庆典、中外花展、高档殿堂妆点以及高规格礼仪馈赠用花的典型代表。
长春公园的郁金香,是长春郁金香栽培面积最大、品种最全、花期最长的地方。整个花园呈六边形分布于公园南门附近,远看近似于圆环形,占地6公倾,栽种58个品种,80多万株。
长春公园的郁金香高贵典雅、芬芳吐蕊、娇艳妩媚,美得令人陶醉,美得令人流连忘返。每当盛开的时候,长春公园的郁金香姹紫嫣红、五彩缤纷、美不胜收。有淡雅的白色、高贵的红色、鲜艳的黄色、羞涩的紫色、娇嫩的粉色、灿烂的橙色。每当盛开的时候,长春公园的郁金香神态各异、娇嫩迷人。有的伸展着嫩绿的腰肢,随风起舞,羞红着脸。有的含苞待放、笑眯眯的迎着阳光,吮吸着甘露,茁壮地成长。有的尽情绽放,抬起高贵的头颅,环顾四周,一副唯我独尊占尽风情向小园的样子。
大家都见过争奇斗艳、竞相绽放的郁金香,可有谁见过她的培植过程呢?
我有幸亲眼目睹叔叔阿姨们栽种郁金香的全过程。每年十月份冬季来临之前,叔叔阿姨们先将泥土用机器深耕疏松,然后将泥土刨成大约十五厘米深沟,将郁金香种球放入其中,深埋施肥。
郁金香为了短短两个月的完美绽放,在地下甘愿寂寞、吃苦耐劳、历经漫长严寒挑战。由此,我想到,我们要实现人生的完美绽放,就要像郁金香一样敢于吃苦、耐得住寂寞,勇于迎接各种艰难困苦的挑战,战胜自我,成就未来。
我爱郁金香,不光因为她光彩夺目、艳丽迷人的外表,更是因为她顽强拼搏、勇于进取的坚强意志,还有她的高贵品质和丰富精神的内涵。
我想对着世界呐喊:我爱郁金香!
1. 清晨,乳白色的浓雾笼罩着整个森林,一缕缕金色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照在草地上。
2. 乡下,秋姑娘下班了,冬爷爷穿着毛皮大衣匆匆地赶来了,每个烟囱上都冒出了一缕缕青烟,原来乡下人家正在做饭呢。
3. 家中事无巨细,看起来麻烦,但正是这些柴米油盐的生活,丝丝缕缕的感情,才将新婚的小两口紧紧的捆在一起。
4. 只见妈妈往锅里倒了少许油,等油冒出了一缕缕白烟,妈妈快速地将配好的佐料放进锅里,挥动铲子不停地翻炒,然后,又将豆腐倒进锅里搅拌,不一会儿,妈妈把这道菜做好了端上桌子。
5. 绿色的枝叶把四周遮的严严实实,一缕缕柔和的阳光只能透过缝隙射进来。
6. 百花争艳的春天很美,但春天的雾更美。早晨,窗外白茫茫的一片,我把窗户打开一条缝,欢迎雾到我家作客,雾便飘进来了,丝丝缕缕,慢慢的在房间里飘散,空气中弥漫着雾送来的草木香气。
7. 她像一位心灵手巧的化妆师,把行人额前的绺绺黑发染成了一缕缕银丝上下的睫毛都挂满了细小的水晶花。
8. 不一会儿,雨水变成了一条小溪急促地流去。渐渐地,雨开始停了。可是那像雾似的雨,像雨似的雾,还在丝丝缕缕缠绵不断的下着。
9. 过了一会,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出了一缕缕的炊烟,有时像小马,有时像狮子,有时像兔子……不用说,这一定是大家在做早饭了。
10. 每家每户上方的缕缕炊烟也安静地飘着;小溪旁边的柳树弯下了腰,把长长的头发垂入涓涓细流中,静静地梳理着;顽皮的小河也不跳跃了,安静我得流淌着;河里的小鱼不见了,可能是去找爸爸妈妈吃饭了。 (在线造句 )
11. 不一会儿,缕缕的炊烟变得更浓更多了;厨房里发出锅碗的交响曲,虽然很简单,但很优美、朴实。
12. 同学们,让我们热爱读书吧,让那浓郁的缕缕书香陪伴我们认真学习、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吧!成长,是一个美丽蜕变的过程,如果让思想插上翅膀,我们就会飞得更高、更远……
13. 啊!窗外多美啊,一缕缕阳光照在我家的阳台上,小草随风舞动,就连小花都害羞了。
14. 风儿拂过我的脸颊,空气中弥漫着一缕缕花香。
15. 天空中荡漾着白云,一丝丝,如美丽少女手指轻拈的手帕;一缕缕,如同连阴天气不停泻下的牛毛细雨;一点点,如同浩瀚大海中的点点自由;一朵朵,宛如万顷绿茵中小小的蒙古包。
16. 一缕缕阳光穿透枝桠,星星点点地洒在石象路上。
17. 在经过台风的洗礼后,雨过天晴,在湛蓝的天空下,一缕缕灿烂的阳光在云朵间射下来,就像一只宝剑直冲下来。
18. 一群小鸟叽叽喳喳地叫着,排着整齐的队伍从空中掠过,打破了画面的宁静。随着早起的鸟儿,缕缕炊烟也腾绕空中,家家户户的门窗也打开了,人们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19. 首先我给它画上了一双炯炯有神乌黑发亮的大眼睛,又给它画上了一个高高的鼻子,然后画上一缕缕金发,再画上一对红扑扑的脸颊和一个红红的小嘴,它就成了一个可爱的宝宝了。
20. 伴着缕缕春风,闻着淡淡春味,原来青春就如春天那么宝贵,想拥有却觉遥不可及,美得令人油生于渴望来形容它了。
春是万物初醒的莺飞草长,夏是生机勃勃的绿满乾坤,秋是硕果累累的灿灿金黄,冬是略显潚条的素裹银装……四季,这转眼间,我便经历了人生的十三度春秋,在这十三年中,书香伴我成长。
小时候,房间的一角便是一个红褐色的书架,里面放着五彩斑斓的童话故事书。放学后,那里便是我的天堂。渐渐长大了,书架上的书早已更新换代,越变越厚的系列书籍,记述时代经典的古典名著,偶尔闲暇时用来放松的小说……书架里的三层隔板,早已满满当当,而这小小的一角,依旧是我的向往。
清晨,当我在诵读唐诗时,喷薄欲出的太阳对我点头鼓励。傍晚,手捧一本《骆驼祥子》,看祥子悲惨的命运,落日余晖与我作伴;等下,当我在为夏言鸣不平时,天空的点点星辰向我微笑……这小小的一角,散发着无限魅力,缕缕书香,更成就了我的梦想。懵懂的我受着书香的熏陶,一次又一次坚定着我的梦想。
我的梦想平凡却又伟大,毫不起眼却又能成就辉煌。他是三尺讲台上来回踱步的身影,是夜半灯下仍认真钻研的辛勤园丁,是迎着星辰到达,披着月光回归的熟悉面庞。他没有掌声,没有鲜花,没有一切一切的光荣闪耀,却仍如同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他人,似的,我的梦想就是一名老师,一名之为大家,舍弃小家的老师,一名只记付出,不计回报的老师。我愿意像明灯一样照亮他人前进的道路,就像《爱莲说》中的莲花般洁净自好,不为名利折腰。就如同刘禹锡在陋室铭中写的那般豁达开朗。
我的梦想也许只是千千万万梦想中的一粒小小的尘埃,但我坚信,付出就有回报,努力就有收获,我相信,在缕缕的书香中,在以后的数十度春秋中,我定能实现我的梦想,成为那个最想成为的人。
今天,老师给了我们郁金香的种子,我们可开心了。它就像个大蒜头,我是第一次见到郁金香的种子,很是喜欢。我小心翼翼地为郁金香“婴幼儿”撕掉“身上”最外层的脏“外衣”,用面巾纸包住它洁白的“身体”把它放在我的怀中。
为了让它有个温暖的家,我特地到菜场买了一个精美的花盆。回到家我把郁金香“婴幼儿”种在花盆里,然后给它浇了点水,把它放在我的书桌上。我用手轻轻的的扶摸着它,心里真是无比喜爱。
为了让郁金香“婴幼儿”生活的更好,我还查了一些资料,了解到:郁金香的花朵似荷花,花色繁多,色彩丰润、艳丽,是世界上著名的球根花卉,它被视为胜利和美好的象征。适合点缀庭院、切花和盆栽。它原产伊朗和土耳其高山地带。由于地中海的气候,形成郁金香适应冬季湿冷和夏季干热的特点,具有夏季休眠、秋冬生根并萌发新芽,但不出土,需经冬季低温后第二年2月上旬左右开始伸展生长形成茎叶,3~4月开花的特性。生长开花适温为15~20℃。花芽分化是在茎叶变黄时将鳞茎从盆内掘起放阴冷的室外内度夏的贮藏期间进行的。分化适温为20~25℃,最高不得超越28℃。它属长日照花卉,喜阳光充分,冬季温暖湿润,夏季凉爽干燥的气候。
于是,我把它放到阳台上,每天让阳光照到它身上。大约过了一周,只见“婴幼儿”顶端张开了一个小口,仿佛婴儿的小嘴巴,在小嘴巴里有一个小芽,显出淡淡的绿色。我每天都把它端到阳光下让它晒太阳,晚上放在我的床头。在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小芽长的很茁壮,现在它都有八厘米高了。
我现在还是很细心地照顾它,随着温度慢慢的增高,我估计四月中旬它就可以开出美丽的花朵了。
爱茶香
迷茫中,忽闻一缕幽幽的茶香,不再迷茫,顿觉大脑清醒了。
爸爸妈妈挺爱喝茶的,家里茶具应有尽有,茶叶也有很多。每次爸爸妈妈喝茶时,我都不忘凑上去地品那么一两口。渐渐对茶也有了一点儿感觉。喝得最多的,要数“铁观音”吧。不知为什么,爸爸特别爱喝它,可能是“铁观音”的那一缕缕独特的清香吧。
一次,家里来客人了,闲谈之际,我们不忘把家里至贵的“密珠观音”拿出来。我们围成一个圆圈,像是在开“茶会”。热水倒下,带着一点儿焦绿的茶叶,一遇到滚烫的水,马上绽开了叶,翻动身儿,打两个滚儿。慢慢落入杯底。杯中的热水从白色渐变成了绿色,透明的绿变得越来越浓。哦,那缕清香中带着一点儿苦涩,却难以辨是苦是香,往你鼻子里蹿,比一瓶名贵的香水所发出来的味儿,更纯些,自然些。闻了,似乎像是被其陶醉了,嘴角的`话欲出又止,似乎难以形容这香。这香气,让人“未尝其味,先闻其香”。像是生活,还未让人走完,便已知它并不那么悲惨,只是略带着微苦涩,可以甜甜地走完……
学校里很是新奇,准备举行一个品茶会,让同学们把家里的好茶都带到学校里去,互相品味。这一天,好茶都带来了,加起来可以办一个茶店了。同学们把茶叶倒入杯中,滚烫的水倒入,香气直冲而上,教室的窗上都蒙上了一层雾。不久,整个教室被香气充满了,混杂着各种不同的味道,原本淡淡的茶香,顿时浓郁了。整个教室充满同学们的欢笑声,似乎与我一样,也被这茶香打动了吧?这种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的环境竟与老舍笔下的茶馆如此相像!
百般茶味正如人生的酸甜苦辣。只有多品,多经历,多感受,才可以对生活更加了解,对社会上的贱善有所分辨。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疑惑,所谓“苦茶久饮可以益思”,也渐渐懂得了一点儿……
爱茶香,爱它的袅袅清香;爱茶香,爱其无理。
宋真宗赵恒《励学篇》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像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在我的世界里,它犹如初春后的一场淅沥小雨,或是春日里温暖的丝丝阳光,都滋养着我的心田。
童稚时期,当别的小朋友到处活蹦乱跳玩耍时,我便爱上了《格林童话》。我沉浸其中,总觉得那美丽的世界就在身边。时而与公主同行,时而在芳草地上玩耍。我徜徉在虚幻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童年时光。她教给了我善良,教给了我勤劳,教给了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她是我童年记忆里的第一块宝石,也让那颗极易破碎的心灵拥有了十分强大的保护层。
后来,上了小学,我对书更加产生了兴趣。科普类的书增长了我的见识,文学类的书培养了我的气质,艺术类的书陶冶了我的情操。《作文大全》是我最喜欢的书,他教会我怎样叙事,怎样抒情,怎样描绘生活。它可谓是我学习路上的一块垫脚石。每当我孤寂愁苦时,我都会拿起一本《绿野仙踪》,和小主人公和他的四个伙伴结伴而行,同他们一起与女巫战斗,一起越过山涧去寻找回家的路。当小主人公经历千难万险回到家时,我也从书的世界回来,它是我感到快乐的神奇魔杖。又或者在我无助彷徨时,我会拿起《鲁滨孙漂流记》,同鲁滨孙在荒岛上感受命运的千回百转,明白人毕生的意义何在。
岁月如梭,韶光易逝。渐渐地,我长大了。我不再沉迷于王子与公主的故事,我常常为一词一句而触动,与那些满腹经纶,心载百川的文人共鸣我的喜怒哀乐。在诗词中,我与志摩先生泛游康桥,微摇橹桨,舟载星辉;我也曾笑看易安居士点绛朱唇,赤足秋千,拈花含笑;还曾与六一居士游玩滁州,酒酣宴畅,寄情山水;更难忘行走孤坟,看东坡先生白鬓尘颜,无话凄凉高呼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我与太白对酒当歌,静念愿得一人心,白头不相离,我赞叹卓文君的飒爽英气;轻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五柳先生的追寻。在每一个卧阑听雨的夜里,诗词如铁马冰河,无声如梦。我在书中我告别了童年,告别了少年。时间改变了很多,可唯一不会改变的是我会继续在书的海洋里畅游,我会继续让这缕缕书香滋养我的心田。
世人皆失我独得,春风浩浩诗书香。成长路上,有太多的东西拥有或者分离,可书却是你一辈子的朋友。在你孤寂时给你关怀,在你失望时给你鼓励,在你得意时给你提醒。曾几何时,自己可能不那么优秀,但我深深地知道,唯有这缕缕书香能伴我走向成功的彼岸,安静我的心田。
一盏茶,一缕香,一捧古卷细思量,如豆的灯光下,书香浸染,茶香缭绕,心香氤氲……
读书,是赏心悦目,陶冶情操;读书,是走进先哲,聆听教诲;读书,是体验鸟语,感受花香。
喜欢读书的人,会喜欢在春天踏青,感受风乎舞雩的惬意;会喜欢在夏夜谈心,感受蛙声一片的欣喜;会喜欢在秋天登高,感受落木萧萧的壮美;会喜欢在雪夜神游,感受万树梨花的凉意。深阅读,让我们在忙碌中拥有一份闲情,在快节奏中暂停脚步,让心灵拥有纯净如水般的温暖和感动,深阅读的幽远与闲适,似水般流淌着对生命的感悟,似云般拂掠着尘世的感动。
我喜欢读书。我享受着手里捧着书,在幽幽荷香中,温一壶月光下酒,在字里行间聆听,来自远古的清音。一直认为,读书是与作者内心的交流,不经意的行文间,可见作者的扬眉微笑;不经意的思考间,可见自己的寂寂心声,喜爱读书,喜欢在字里行间感受作者的心意,喜欢看作者笔下流淌的情思。在细细的品味中,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书,只剩下了自己和作者的喁喁私语,只剩下了自己的会心微笑,只剩下了自己情感的跌宕起伏。
捧读《红楼梦》,“新仇旧恨知多少”,想起大观园,就会想起她的泪!她自命清高,其实是因为孤苦无依,将自己紧紧地掩起。“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或许她悲,或许她倔,只肯环着一池灵动的池水,幽然飘落。她也爱,爱那粉饰的百花洲;她也伤,伤那香残的燕子楼;她也恨,恨那有时似傻如狂的贾宝玉。她没有“好风凭借力”的气魄,有的只是“质本洁来还洁去”的轻柔!她悲叹落莫,啼洒血痕,她只道她的命运也如落花,错过了花期。她会咏叹,如今已葬花,他人笑痴;待到他年,又会有谁将己轻葬?沁芳闸的水,总是在流,那样柔缓,那样清澈,正如她的生命。她的一生都在还泪,却经不住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她走了,留给大观园一个故事,留给宝玉一段伤悲,留给才子一声惊叹!
总能看到江畔那个人:头戴巍峨之冠,身着兰草香服,披发行吟,时而悲叹,时而沉吟。他亦如他的文,散发出点点馨香,遍染层林。他是感时伤怀,他亦忧国忧民,司马迁称赞他:“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浩,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他就这样徜徉于汨罗江,国家的灭亡,百姓的哭声,都化作他眼角的泪滴,流入江底。他是千古传唱的歌者,留给后世一片震惊。如果不是深入地了解,谁又能知道他的内心,谁又能知道他的凄苦,谁又能去学习他的节操?
犹记得晦涩难懂的《诗经》,在臂弯里浅唱低吟;犹记得翔实的《史记》,千百年独成一家之言;犹记得浪漫抒情的《离骚》,在氤氲书香中,传唱千年!读书似茗,细品,在风静人定的夏夜我想起了那“留得残荷听雨声”的闲情;在金风袅袅的黄昏我想起了那“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婉约;在浩浩江水边我想起了那“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豪放。
因为文化的深度,不会选择所谓的时髦;因为阵阵书香,才会选择细细品味!就像清茶,入口苦涩,回味却甘甜,因为那是跨越了时空留下的记忆。
捧着书香,看着窗外嫩绿的枝叶,在书海中,渐行渐远!
本文开头“一盏茶,一缕香,一捧古卷细思量,如豆的灯光下,书香浸染,茶香缭绕,心香氤氲”一句就将读者带入诗情画意的书香之中。全文旁征博引,表达了“因为文化的深度,不会选择所谓的时髦;因为阵阵书香,才会选择细细品味!就像清茶,入口苦涩,回味却甘甜,因为那是跨越了时空留下的记忆”的思想,值得分享!
放学了,我欢喜地跑回家,打开录音机,欣赏着周杰伦的《稻香》。优美的旋律让我沉浸在那歌曲的境界里,无法自拔。投入,使我忘记了即将到来的“风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声粗哑的咳嗽,说时迟那时快,一个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是一张坚毅而严肃的脸,浓眉下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高大魁梧的身材,有些让人生畏。这人就是我的爸爸!
小时候,我觉得他简直就是个门神。我清楚地记得6岁时第一次挨打的情景:因为喜欢吃甜食,我趁爸爸睡着的时候,偷偷拿走储蓄罐里的一角钱去买冰糖,我以为没人会知道,可爸爸买药时知道了,先是狠狠地批评了我,随后就不太狠地给了我屁股两巴掌。我哭了,尽管他以前是那样关心我,可我还是恨他:不就买块糖吗?从此,我们父子之间就有了一条无形的界限。时间过的好快。
我几乎淡忘了那次被打的伤疤,依然很快活地学习,生活。但一次意外,让我对爸爸的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次,美术课老师要求我们每个人准备大一点的新美术本。村里的商店里没有那样的美术本,去哪儿找呢?我只能把这事告诉了爸爸。爸爸二话没说,便骑上自行车走了。已经进入冬季了,望着窗外那在寒风中摇晃的身影,我茫然了。半个小时过去了。爸爸的身影又一次出现在门口,他满脸尘土,头发被风吹得十分凌乱,发丝间夹杂着细小的沙粒。
那发紫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他兴奋地说:“我在街上转了转,给你买了几本,你看行吗?”望着爸爸额头上的皱纹,我只觉得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用力点了点头,望着爸爸双鬓上过早出现的银丝,我想爸爸真的老了吗?不,在我心中,他永远精力旺盛,永远高大健壮。十一年来,他给了我多少关怀和爱护,每当我在学习上有了困难,爸爸就会不厌其烦地帮助我,直到我弄懂为止;每当我生病发烧时,他总是在病床前陪伴我,护理我......而现在,为了几个薄薄的本子,爸爸却在大风中奔波,又不顾寒冷替我做着本该我自己做的事。
看着,看着,我无声地哭了。我第一次被感动的哭了。我的心就像翻倒了五味瓶,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我也第一次真正感到了爸爸的伟大和爱的深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爸爸的每一句话,都体现着他对他儿子的爱和期望,最大的朋友,莫过于自己的父母,通过这件事,我更加敬佩爸爸那无私的精神。”
当我坐在这里,面对着考卷,阳光洒在我的脸上,洒在白纸上反射出的耀眼的白光使我感到了一瞬间的眩晕。
我忽然想到了我的姥爷。
姥爷在我的记忆中,所占的比例实在是太小了。不是因为我不爱他,而是在我无知时,在我还未想要了解他时,他却先行离开了我,一切都是那样的短暂,短暂到他只在我记忆中留下了两个模糊的片断。
只依稀记得,姥爷有一头精干的短发,年老却不衰老,依然是十分精神,十分严肃。于儿时的我来说,对他常常是怀着敬畏的心情的,因为他的神态确实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但有时,他也与我玩耍,“欺负我”。手拿一个糖果,或是用其他什么东西,先将我诱惑至近前,再一把抱起我,用他满是硬胡茬的下巴扎得我大叫一阵才心满意足地放开,便是一种乐趣了。
据母亲的回忆,姥爷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他写得一手好字,读过许多书籍。因而当母亲看着我不堪入目的字迹,或是其他的不好,便会常常说道:“要是你姥爷在,就可以给你……了。”
某日,当母亲在厨房劳作时,自言自语却又像是对我说:“要是你姥爷在,他就可以给你做一桌大餐了。”母亲回忆时,常赞叹姥爷的厨艺之精湛,即使大厨也要承让三分,不仅什么菜都一看便会,而且味道也十分可口所以母亲常常后悔没有从姥爷身上习得好厨艺。但是任母亲如何地说姥爷的厨艺,或是当我回忆儿时吃过的姥爷做的饭菜,都回忆不起来。唯一给我以记忆的,是姥爷的一碗面。
有时因为匆忙,没时间花大量精力去做一桌子菜,于是姥爷便给我们做面。那平凡的面却是给了我以深刻印象,直到我长这么大,走过了许多地方,却始终没能有幸再次尝到那味道。这碗面,是我对去世已久的姥爷的为数不多的记忆与怀念,是我永远忘不了却永远也难以记起的味道。
据母亲说,在我们姐弟三人中,姥爷最偏爱我。我很诧异,我既不像姐姐聪明伶俐,也不如弟弟天真可爱,着实让我疑惑。但当年的事,已经无从考证,即使有机会,我也对这样的问题羞于启齿。
迄今为止,唯一对姥爷感到愧疚的便是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也因为年幼无知,没能表达对他的沉痛悼念。而当我时隔两年,再次参加姥姥的葬礼时,才真切地感受到了撕心裂肺的痛。
到现在,我已不太愿意回忆,也不再想经历这些,只希望现在仍然存在的味道能一直保存下去,像现在照在我身上的阳光一样温暖着我。姥爷的味道已经离我远去,但更有母亲的味道,父亲的味道在我背后默默支持我。当时隔多年,我希望我的味道也可以像阳光一样温暖着爱我的跟我爱的人。
本人平生有两大爱好:一曰喝茶;二曰写作。哈哈,首先声明,本人正值中年,还谈不上一生;更没有上好作品问世,不敢问鼎“作家”之头衔。虽然,用“平生”、“写作”诸词有些“冒顶”,但是,这两个“怪癖”,恐一生难改之了,姑且就这么定论吧。
说起“喝茶”,可能是遗传。父母爱喝茶,尤其是母亲,极爱“这一口”。于是乎,在我年幼时,便以干茶作为点心。父母沏茶时,总要偷偷地捏一小撮放入嘴里咀嚼,很喜欢那种苦苦的味道。久而久之,便迷恋上了吃茶,父母很惊讶他们的茶会莫名其妙地少了许多。又不知什么时候,小小年纪的我,一边写作业,旁边还有一杯浓茶相伴。
人都知,年龄渐长,兴趣爱好也会不断更新和变换。而我,却独爱“喝茶”,钟情了她几十载。
外地求学时,尽管家庭条件异常得拮据,但是,书箱里总要带上一小包茶叶。舍不得喝,更舍不得吃。每当想家时,就会打开书箱,轻轻剥一开一层又一层的报纸——那是妈妈亲手包裹的,里面露出一个精致的小铁盒子——那是父亲从单位带回家一直用着的,再从里面小心地取出那用草纸包裹一着的茶叶,双手捧托着,就像捧着一个刚要出壳的.小鸡,把头伏下去,用力深深地吸一口,一股清香透过纸包穿过鼻翼,送入了心脾。啊,好醉人,好温暖,……
出嫁时,陪嫁的茶壶茶碗盛满了茶叶;爱人出门带回来的少不了茶叶;亲朋好友慷慨解囊相送的也是茶叶…… 饭前喝茶,饭后还喝茶;工作时喝茶,休息时还喝茶。不管是红茶、绿茶,还是其它什么茶,我是来者不拒,统统“拿下”。如果说这一天让我绝食,我会答应你三天都行;如果说让我一天没茶喝,我会说那是真正地要我的命。
尽管“嗜茶如命”,但是,我却不懂得品,只喜欢“喝”。也许,本人是一个极没有品位的人,亵渎了这“清高之物”啊!
“写作”这个词似乎太专业了,而我呢,断断不可用这个词了,只是爱写之人,信手“涂鸦”而已。
说起我的“写”来,也是“历史悠久”了。大概从我认字起,就开始胡诌乱拼起来。父母惊喜的目光是对我的鼓励;一张张参赛作文奖状是对我的褒奖。那个时候,大我几个年级的哥哥的书包便是我的主要淘宝对象,哥哥常常会因为上课时找不到书本而回来怒斥我。那个年代,家里藏有多本小人书便是向小伙伴们炫耀的资本。而我不知不觉中,便成了小伙伴们崇拜的对象,同时也是被攻击的对象。因为我爱书如命,谁也别想从我的手里借走一本书。只能在我的视力范围内和严密的监控下看书。
我真正的写作生涯是从五年级的下学期开始的,其方式便是写日记。从此,便一发而不可收拾,养成了一种癖好——每天如果不写,就像少了些什么,坐立不安的,觉是无论如何也睡不安稳了。
我写作毫无章法,看到哪,写到哪;想到哪,写到哪。诗词歌赋、散文小说、读书随笔,啥都涉猎,啥也不精。懒于投递稿件,报刊杂志所登寥寥无几,家私却富足得很。尽管如此,兴趣使然,悠哉游哉,乐此不疲啊!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我视写作为“玩”啊,我是很认真的哟!名家、好友,凡我一字之师者,我皆敬之,并认真学习,虚心请教的。我的底线是,每一篇作品都必须是在用心来写。不是有“十年磨一砺”之说吗?我天生愚钝,就用我的一生来磨这一砺吧!
我不知别人相信不相信灵感,我是极信的。灵感来的时候,那种势不可挡之势,不由你不去疾书。灵感和我相约越来越有规律,常常选择在深夜。晚上十点半后,我就会处于一种高度的兴奋状态,思维敏捷,思路清晰,那些文字就好像自己在行走。你的手只是在不停地写啊写啊,容不得你有片刻的怠慢和慵懒。直到手酸得实在是无法再敲击键盘了,而嗓子里像是堵了什么东西,想要呕吐。我知道,这个时候,再也不能坚持了,必须休息。此时,时钟已经指向了凌晨三点或四点了。有时候,我自己也很惊异。但是,我喜欢这种感觉。
只可惜,我不具备“夜战”的条件。白天,我要工作,不可能凌晨四、五点休息一直睡到自然醒。因此,我常常盼望节假日,又常常幻想突然国家改制,把退休时间提前了。能够用于我写作的时间真的太少了。除了工作之外,每个周末我都要去陪伴患脑血栓的母亲,这是我必须做的。作为一个女人,做家务,照顾丈夫和孩子,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尽管如此,写作,始终是一件令我乐此不疲的事情。
一杯浓茶,散发着缕缕清香。
一行行文字,注满了真情,游走着快乐。
天空,透明如纸。
空气中,能够嗅到的,除了忙碌,就是孤独。
坐下来,手捧一杯温热的咖啡,发着呆,杯中的咖啡隐隐衬出自己的脸庞,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自己,小时候的生活,以及小时候那个熟悉的味道。那是影响我整个童年的味道。
母亲很喜欢栀子花。夏天来临的时候,楼下就开满了一大丛栀子花,别谈从旁边经过了,甚至刚从单元楼大门里出来,就能感受到淡雅的花香。因此,她常常摘下几朵来,放到家里去驱臭。
有一年夏天,我生了病,病情一直不见得有什么大转变。在哪个宁静的夏夜,我走了出去,想散散心,也多锻炼锻炼。
出了楼,果然就有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朝哪个方向一瞧,已有几朵白色的栀子花开得正茂,占领了整棵栀子树。几片花瓣相互重叠,晶莹亮白得仿佛用怀疑玉雕成。翠叶遮住它部分的美貌,反而增添了些许神秘。它像一个手捻小扇的格格,藏在草丛中看我。
凑近了,香气郁浓。尽管有风吹来,但依旧吹不走那别具一格的香气,也吹不动它那娇小的身姿。我顿时感到心里清爽不少,之前的浮躁与郁闷似乎让花香带走了。我似乎还感受到那种宛如仙境一般的感受。
从那后,我的病情真的有些好转。尽管不是完全治愈,但至少舒服了些,我笑了笑,心头浮现出那栀子花及它迷人的香。
回忆的盒子被盖上,我如今已经搬离那里了。虽见不到那从栀子了,但有时候还是会怀念它。
那味道,缕缕温情。
在我家的小巷里,总会每天雷打不动地出现一辆三轮车,上面挂着面大大的横幅,写着柴片馄饨四个大字。那是个卖馄饨的摊子,没有多豪华,只是几个破旧的锅,下面一排大火炉,但,它足够让我留恋。
我只能看见一双老人的手以及面杖在上下飞舞,无法知晓老人的手法有多娴熟,不一会儿,一碗馄饨出锅。
那位老人可能50多岁了吧,但他看起来真的很老,已经白发苍苍,自然也是逃不过鱼尾纹、皱纹的,但他的笑,却极富感染力,他总是在我们大快朵颐的时候投以微笑,让人温暖。
放上三个硬币,就会得到一碗新鲜的馄饨,那是很普通的材料,葱、蒜、紫菜、蒜黄,却构成了一幅美丽的锦绣画。馄饨的肉,不肥,只是平淡的里脊肉,馄饨皮,不薄不厚,我却吃出了温情。
在寒冷的冬夜,学习累了,我在小板凳上坐下,看着老人熟悉而忙碌的身影,感到异常的轻松。热腾腾的馄饨端上,我弯腰,热气立马形成蒸气,我的眼镜上全是白气,望着久违的馄饨,我的睛眶有晶莹的液体。
心中缕缕感动,因为,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吃馄饨了,马上,我就要搬家了,升入初中,学习紧张,估计不会再来了。我一口一口地享受着,心中也越来越不舍,我知道,那是我童年美好的回忆。
随着碗的见底,我也该走了,再见了,柴片馄饨,再见了,亲爱的老人,再见了,一切我熟悉的地方。
不离家不知道家的好。住校的时候,我才深深体会到,家的味道裹挟着家人的关爱,滋润着我的身心。
三年级下学期,我到一所新学校。因为离家远,所以爸爸妈妈要让我住校。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住校,我很兴奋,觉得这是一种不一样的尝试。因为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认识了新的同学。可到了晚上,巨大的失落感包围着我,本应该在温暖家的我现在却在宿舍里,一切事情都由自己完成,我开始有点不习惯了。
终于手忙脚乱的把所有内务做好后,熄灯了。我躺在床上,与同学们偶尔讲一两句话。我默默地想着,还有五天要过这样的生活啊!爸妈不在身边,不能照顾我了。我想家了,想家里饭菜的味道,想家里吵吵闹闹的声音,我失眠了。可是还有同学们啊!有同学们陪着你啊。我只能安慰自己,想着想着,很久才睡着。
接连几天都是如此,而且我一天比一天想家。我想家里饭菜的味道,想爷爷奶奶做的香甜可口的甜点。在学校里吃的饭菜,跟家里的味道差太多了。在家里的时光是多么美好,是多么自由自在,多么无忧无虑。哪怕被父母训斥也是开心的。我忍不住了,眼泪一滴一滴地流下。我用被子盖过头,面朝里面,在被窝里独自痛哭
终于到了第五天,在校门口看到父母后。我立刻冲过去对他们说:赶紧回家,我要吃家里的饭菜,我要闻到家里的味道。
回到家,刚出电梯门,我就已闻到了浓浓的饭菜香,这味道让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我喜笑颜开地跑进家里,大叫着:爷爷奶奶,我回来了!赶紧洗干净双手,迫不及待的要大快朵颐。
爷爷笑嘻嘻地说:这做的都是你爱吃的菜。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
我已经好久没吃到家里的味道了。我边吃边含混不清地说着。
以前家里的饭菜,我几乎天天吃,并不觉得好吃。可这次的这种感觉,是第一次。其实这个味道,不仅是家里香甜可口的饭菜,更是家里浓浓的亲情与温暖。这个味道,伴随着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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