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常常被书中的内涵折服。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情感和态度,本文的主题是探究与“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相关的话题,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欢迎访问!
政治学理论黄荣菊***
前一段时间读了法国的政治理论家,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写的《论美国的民主》不管怎么样还是有一点点的收获,开卷有益嘛,我们知道托克维尔生活的年代是资本主义不断崛起发展的年代,在他之前,英国已经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政体,在19世纪的前半期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资本主义经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同时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使得法国各派别的斗争十分的尖锐,面对法国国内的革命形势,以及法国的政治上该向什么方向发展,托克维尔考察了美国的一些民主原则如“自由平等”,“三权分立”,“尊重法制”对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民情的影响。今天读这本书,对于我们进一步了解美国民主的形成、发展及其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这本书分上下两卷,上卷分两部分,主要讲述了当时美国的民主对其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工作和国家事物所产生的影响,也论述到了美国的民主对美国的公民社会,人民的思维方式所产生的影响。下卷主要是对民主社会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问题的**。
这本书介绍了神圣的不可侵犯性,以及人民思想中的主权。这些移民来美洲大陆的人的思想中保留着资产阶级思想家所大力倡导的一些理论和原则,同时一些来到美洲大陆的人是美国是一个移**家,这个国家的历史并不是很长,原先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是印第安人,他们过着贫穷的生活,航海大发现以后,美洲大陆成为欧洲人淘金的天堂。文明人将在这块土地上建立一个新社会。
为什么这样说呢?在我们今天看来美国是一个没有经历过封建社会的国家,这与其移民的构成和思想有着重要的关系,美洲大陆的移民基本上都是英国人,还有一些法国人,这些人是经历国资本主义思想的渲染的,我们知道欧洲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之前,历史经历过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提倡自由,平等,私有财产由于其在国内的贫穷和灾难,当他们在国内生存不下去的时候,只有选择离开,由于那时候的交通条件还不是特别的发达,可以说他们来到美洲大陆是冒生命危险的,他们来到了美洲大陆,原先在国内的贫穷和灾难使得他们更加的尊重和渴望自由和平等。可以说,欧洲移民心目中的民主原则是美国民主的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在今天我们看来,我们可以这样说民主的制度是不可以移植的,它是建立在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历史的传统的基础上的,是在一个国家土生土长的,而且也是适应一个国家人民的思想性格特点的。托克维尔也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都不要放弃完善民情的努力,也不要放弃以民情来改变,完善,和促进民主制度的希望,我们不能照搬美国人独特的思想和方法,而应根据上帝和时代为我们规定的社会情况采取自己的方法,建立我们自己的民主制度。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些移民基本上没有什么思想上的障碍,他们要用他们开放的思维去建立实现一些崭新的想法,并用法律制度把它规范下来,比如说人民参与公共事物,以投票决定赋税,规定行政**履行的职责,在这片土地上制定的法律已经全部的吸纳,并在事实上承认和确认,对于这些基本原则在当时大部分的欧洲人是无法理解的,在英国也没有实行这些原则。
可以看出,欧洲移民更加开放和创新。
书中还提到了一些就是美国人民的政治生活问题,那就是在一些欧洲的国家政治生活一般是起源于社会的上层,然后再向基层发展,但是在美国这却是一种完全相反的情况,首先是乡镇和县的成立,再到州的成立,最后才是联邦的成立,政治生活是由下向上不断展开的,而且乡镇已经完全确立了共和政体,政治生活已经走上了民主共和的道路。此外,乡镇民主尤为重要。乡镇民主实践是追求自由的人民成长壮大、积累自身力量的必由之路。民主与自由的关系就像学生和学生在课堂上接受知识一样。乡镇的政权组织不仅向人民传授自由,而且让人民享受自由,并利用自由为其造福,即使一个国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但是如果没有乡镇政权组织拥有的自由,那它就不会具有真正自由的精神。
这我们可以了解到,美国的每个公民都和政治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可以方便的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完善其政治人格,得到更多的政治熏陶,在今天我们看到美国的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比较高,参与能力比较强,也许就从美国政治生活的历史中可以找出很好的原因。他们早期自下而上的政治发展方式,给了人民一个很好的政治锻炼的机会。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政治生活离不开我自己。
在回到托克维尔的书中提到的“人民主权原则”,也是在人民中广泛的传播,人民可以对它任意的评论,说出它的好处和弊端,这也与英国的殖民统治分不开,从英国在美洲建立殖民统治起,就把人民主权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同时,美国人民主权原则得进步也离不开美国人民的想象。它既可以已直接民主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以间接民主的形式出现。
也许美国和大多数国家的公共权力与社会的关系是不同的。其他国家基本上是从外部把权力强加给社会,社会应该接受对权力的控制。然而,美国高度统一了权力和社会。权力属于社会,社会拥有权力和自主权。权力的**是社会,人民在授予**一定权力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权威地位和监督责任一并告知,所有说我们看到,美国的公民去积极的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他们充分的认识到自己才是权力的真正的**,自己有能力去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同时监督也是自己的责任。
托克维尔尤其的赞赏美国的地方分权,认为美国的地方分权产生了一个非常好的政治效果,那就是爱国主义,美国人像关心自己的利益一样关心着国家的利益,关心着国家的发展与进步,他们愿意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认为自己会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他们会从国家的发展中分享成果,托克维尔认为地方分权制度有益于所有的国家,在民主的社会是最迫切需要的,他认为在一些基本的问题上都没有学会使用民主的公民是不可能在大的事情上运用民主的,软弱无权,不能因为共同利益联合起来的人民是不可能战胜**的。托克维尔的提法也许给我们很多的启发,其实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就是要培养人民的民主思想,尤其是在基层,在一些弱势群体中。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一个民主制度,只要社会上有一个民主制度存在和发展的良好文化和土壤,这个制度就能顺利发挥作用。
在书中,托克维尔还对美国多数人的**做了很好的阐述,他认为这是美国民主固有的缺点,托克维尔认为:人民中的多数虽然有权决定管理国家的一切事物,但这是违反神意的,他对此也是很反感。对美国民主的担忧不是欧洲人说它软弱,而是它的力量太强大。不是美国追求极端民主,而是对它的限制太少。
在托克维尔看来,人民之所以担心,是因为当一个或几个政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他们无处去申诉,因为它是由多数人制造并控制的,立法机关也不行,因为立法机关也代表着多数并服从多数,行政机关也不行,因为行政首长也是多数选出来的,他也必须对多数负责,公安机关也不行,因为警察也是多数人掌控下的。托克维尔认为,只有赋予行政机关自己做事的权力,使司法权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并通过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建立起没有多数的民主。
托克维尔还对民主国家中信仰的作用做了一些叙述,如果一个社会缺少一种共同的信仰,他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也不会走向繁荣,而且还有可能走向灭亡,如果没有共同的信仰,人们之间的联系也会是薄弱的,彼此是孤立的,所以说无论是个体的人还是整体的社会都需要信仰。托克维尔的叙述是很有道理的,像我们国家,在新中国建立以前,我们国家的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仰,那就是要建立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国家,并要迈向共产主义社会,所以说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人民还是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也看到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那种积极性,随着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原来人民对于社会主义的一些美好的想法也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思想上的混乱。也发出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不管怎么样我们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我们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在新的时期和新的阶段还是要使人民有着统一的信仰,并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增强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总之,看了这本书后还是有了一点收获,不过由于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同时由于自己知识和能力的限制,对书上的很多内容还不能理解和把握,但是通过读这本书,我想我们会对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会有更好的认识,也会引发我们很多的思考。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民主、平等、自由之间的复杂关系是无法回避的。关于这个话题的那些经典论述,其理论光芒已经把从前常常把它们混为一谈的我们引入了心灵无比的激动中。事实上,许多人忽视了它们的分歧和矛盾,因为它们有最大的共同点——这是中国目前所缺乏的。
在一个既不民主也不自由也不平等的国家,谈论谁比谁更重要似乎是不明智的。然而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理论兴趣增加了,发现西方的理论早已经关注三者之间或者任意二者之间的张力;另一方面,实践也反复证明三者不是自动线性相关的,因而一时间这类讨论甚嚣尘上,比如对防止“多数**”的必要性,谁都能说上几句,还能给出一大堆理论的证明过程。然而很少有避免它所带来的危害的真正实际经验,政治实践的结果是,现代中国的历史和当下中国的现实反复证明了并且还在不断证明着西方人“偏执于民主和平等往往使自由荡然无存”或“不恰当的自由必将使平等被破坏”的论断。
幸运的是,在关于自由民主平等的老生常谈在理论上贡献不大、对实际政治更加无力的审美疲劳中,我读到了孟德斯鸠和托克维尔。我读到他们首先对地理和气候的强调。在把这些论述与其它论民主、政权体制的理论家的比较中,我清晰地读到了社会学和人类学取向的理论家的精神气质。
不能说这种社会学视角是别人无法企及的,但至少它谈到了别人无法企及的。
初一翻看《论美国的民主》,从感性体验上并不觉得托克维尔是个务实的思想家。他开篇就说“……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身分平等。”然后就来一通“它赋予……,它……”的赞美之词,再后来又是“一场伟大的民主革命正在我们中间进行”这种让人想起了《共产党宣言》的句式。
初看时,这样的论述方式并不是我喜欢的。而且在后面的阅读中,托克维尔并没有正面论述过平等为什么是必然趋势(至少我没有看到)。在托克维尔的分析框架下,新时代的平等似乎是一个没有争议的问题。
他认为,平等带来的各种积极趋势不足以成为新时期实现平等的充分理由。平等,或者民主(在托克维尔,民主经常被等价交换),更像是一种预设。
宪政民主的经典理论以自然状态为推论起点,最后推到民主的结论。这样看来,托克维尔似乎是武断的。民主和平等似乎并非如此不言而喻。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自然状态不管用历史的还是逻辑的方式去证明,都始终是一种“应然”,而且目的是为了推出另一种“应然”,逻辑的起点和终点都是应然,是从一种应然推到另一种应然的演绎法。
而托克维尔,似乎是绕过了这样的演绎推理(可能的原因有两种:他能力不及;他能及但不屑),更多地使用归纳法,以观察社会现实的方法,来强调民主和平等的“实然”。
他在大洋彼岸,找到了一个当地民众能争取到实实在在的自由与平等的社会。他没有讨论应该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政治模式,只是分析了如何在美国特定社会实现民主和平等。之所以说“一个社会”而不是“一个国家”,因为陈述的是一种已经摆在那里的事实,就是后来涂尔干说的“社会事实”——至于这个社会有一个什么样的书面名字,是叫美利坚合众国还是叫新英格兰还是叫弗吉尼亚,倒显得无关宏旨。
这个社会有一个显明的特点:乡镇自由的传统。正是在这一点上,托克维尔发现,包括英国在内的美国与他的祖国完全不同。
托克维尔并没有把革命前的法国和美国的区别看作是国家制度中君主制和共和质的区别,也没有喋喋不休地谈论由不同性质的精英领导的法国大革命和美国大革命的区别。更重要的不是两国精英在革命前和革命时是怎么思考和行动的,而是两国民众一直以来是怎样活着的——人民已经这样生活了几百年了,他们已经熟习的传统并不因一次革命就翻个底朝天。美国之区别于革命前法国,不是因为君主与总统之别,“不管是法国国王,还是美国总统,都要受到作为一种指导力量的**的影响”。
英国和革命前的法国都是君主国,但革命过程和革命后的命运并不相像;美国和革命后的法国都是共和国,同样毫不相似;而国体对立、甚至还曾直接兵戎相见的英国和美国却很是相似。这便是颇有社会学气质的“社会本体论”——不以中央政权组织方式,而以地方自由程度判定一个社会民主与否。因此,法国既不和法国启蒙文人奉为“先驱”的英国一路,也不和曾经送去自由女神像表示支持的美国一路。
而这是件不幸的事,完全不同的社会类型——几个世纪的集权使地方和民众没有参与机会——决定了民主在美国的危害要远远小于同样追求民主和实践民主的法国,君主在英国的危害要远远小于同样拥有君主和实行宪政的法国。
各种理论家都喜欢谈论自由。自由的含义在不同的理论家中是不同的。托克维尔的讨论自由主要是地方自由。虽然托克维尔也做过一些基本概念上的厘清,比如“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的和唯一的裁判者。
除非社会感到自己被个人的行为侵害或必须要求个人的协助,社会无权干涉个人的行动”,这样的话非常类似与他同时代的自由主义理论家们,但是托克维尔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虽然必须说明这个抽象的概念,但从不在概念上过多纠缠。他很快开始研究更直接的自由形式:英国和美国城镇的自由。
自由不一定比民主和平等更重要,但它更为确定。与全社会的平等民主相比,地方自由也是一个更容易实现的目标。虽然按照托克维尔自己的看法,乡镇自由因为“最容易受到国家政权的侵犯”而相当难以实现,但是我们至少能够确知它的实现程度。
托克维尔之所以想关注美国城镇,是因为城镇是人类组织最自然的状态,只要有人,就有城镇。这样,从城镇的自由程度,我们大致可以看出一个国家人民的自由程度。在这里,不世正统社会学家的理论家托克维尔使用了后来正统社会学的主流方法
先把概念的含义厘清,再寻求一种可能的形式,既能承载该概念的相对多的含义,又能相对最便利地进行观察。托克维尔之所以被写入社会学思想史,是因为他对后世社会学的启示(虽然他没有意识到)可能比研究对象与后世社会学的结合更为重要。
托克维尔不在社会学家族的“正式族谱”之列,只能说是社会学遥尊的“远祖”之一。但他写出了我本人最喜欢的一种社会学:它有着社会学应该葆有的追求实然的品质,而它在精神气质上的内在一贯与在方法形式上的不拘一格,又避免了后世社会学高度计量化和学术规范化带来的弊端。
托克维尔要考察自由在美国的实现,他作了调查,但还没有后世社会学动辄大规模使用的问卷和“标准化”访谈。在这一点上,虽然这位大师是被“拉”入社会学阵营的,他身上与社会学亲和的气质一直只是内隐的,并未发展到形式化和方法化的阶段。而且,即便假设那个年代已有学科化的社会学,托克维尔怕也不会把自己圈在社会学的地界里——因为,他是托克维尔,他是在真正的贵族家庭中培养了自由的心性,又有着超然殊绝的智力和纵贯古今的知识积累的人类的骄子——不论在贵族时代还是民主时代都是如此。
“尽管他们在宗教教义和政治学说方面显然不同,但在他们每天目睹的、因而可以做出正确判断的唯一事实上却意见一致。”托克维尔求的是实然,他不是从宏大的理论体系中,而是从这样一种通行已久并且几乎无可指摘的制度中看到了民主时代的自由的希望,看到了在平等已经成为“宿命”的前提下如何减小民主的危害的办法。自由很可能遭到以平等为基础的多数的限制,于是乡镇、地方的自主治理,作为自由的最容易实现和把握的表现形式,是减小民主在美国的危害的已经被证实的良方。
地方自由的重要性经常被没能深入了解西方历史的我们所忽视。我们喜谈西方通过一系列“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民主、自由、平等的原则,喜谈西方近现代与中世纪的断裂,但是很少有人真正了解,一千年前威尼斯共和国成立,最高权力由市民选举产生的市议会掌握,这个划时代的事件正是产生于我们曾经认为不民主的“黑暗的中世纪”,而作为老百姓在小事上学习民主的学校的英美乡镇自由,也是产生于并不民主的时代。现代民主包括地方自治的内容,但仅仅从城镇自治的程度来看,许多民主国家在一千年后的今天仍然赶不上对方
乡镇自由的传统即是“民情”。托克维尔认为,减少美国民主的危害有三个因素:地理环境、法律制度和人民状况。
其中民情不仅能减小民主的危害,而且“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和最坏的法律的影响”。
例如,托克维尔认为,美国宪法允许总统连任是一种危险的制度安排。幸运的是,作为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拒绝连任一届以上的规则,已经成为子孙后代的不成文法律。事实上,华盛顿当时不仅可以选择继续连任,甚至在开国之时可以选择做国王,美国也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建立在地方自由基础上的君主国,在当时不会引起太大的反对的声音,君主也不会太**——但这样的话,美国只是第二个英国,而不会是美国——在民主上走得比母国更远的美国。美国之所以比英国更民主,是因为美国的起源和建国者的素质特别重要,这些因素在其他国家是不能复制的。
华盛顿的选择,或许只有一个才智非凡却认为田园生活远胜世俗功名的新教徒才能做得到。这是一个典范,似乎是上帝对美国的恩赐。“开国之主”的素质往往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政权,甚至于一个民族——可以统称为“一种社会类型”的命运具有非凡的影响。
邓小平主动退休对中国命运的影响可能不亚于改革开放的决策,因为领导人主动退下会成为中国今后的“民情” ,至于限制连选连任的法律,并不比百姓认为的不成文规定的约束力更强。法律是可以修改的——袁世凯就曾经操纵当时的国会修改法律,规定总统可以无限期连任,但民情会更稳定。若一国人民普遍看着同一个人居于总统之位太久就不爽,那么谁想把权力久久握在手中不放就是人民公敌加历史罪人,即使法律对连选连任未作出任何限制,君主式的人物也不可能出现——况且这样的民情之下,有政治报负的孩子们想的是当总统,同时也会想卸任后是退隐田园享受天伦之乐呢,是投身商界做出同样辉煌的成就呢,还是在书斋为人类积累智识呢?
在美国人看来,在毛泽东最后的时间里,中国的重大决策仍然交给这个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这实在是非常奇怪的一件事。而中国人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两千年来被各朝皇帝统治的历史使中国人早已经习惯了只有最高权力代表者肉体自然死亡才能进行权力更迭,否则一定是政变;而不知道除了遇刺的林肯、肯尼迪和二战特殊情况下病死于任上的罗斯福,美国的总统们都是在别人的总统任期内,在自己安静的家中,而不是在作为权力中心的白宫停止呼吸的。
领导者不可复制,人的条件不可复制,只有制度才可复制。许多国家复制美国的制度和法制,失败了,或者说扭曲得不成样子。托克维尔只不过随手列举了墨西哥作反例,而当今这个公认的民主时代,恶劣、动荡、不能保证自由的民主政权俯拾俱是,复制了美国的纸面规则作为自己的成文宪法和政权设置,却让它们都成为一纸空文的国家甚至更多。
既然可复制的东西达不到希望复制的效果,原因必是在不可复制的因素上。
听说过“幽暗意识”论的我们也许会认为西方政治的成功之处在于:靠制度而不是靠人心。不能寄希望于改造人性,只能用制度约束人的行为。
因而,好的制度不需要人民是天使,即使是一群魔鬼也可以,只要他们有足够的智慧进行成本利益的核算,好的制度就能恰到好处地使他们的自私融合成社会的大善。而中国的政治的失败之处在于始终重视人心高过制度,强调思想教育,强调人情,这是要不得的。这样的论述看似一针见血,细想却非常有问题。
托克维尔对中国的评价却是“有严格的制度而无公共的品德”,这与我们头脑中的惯性思维“西方政治重制度,中国政治重人心”正好相反。托克维尔是个西方的理论家,但他却认为对于现代民主平等基础上的社会的维系中,民情的作用要大于制度。
事实上,强调制度独立于人性之外,是对全面改造人性的乌托邦革命纲领,或是对“好人政治”、“魅力型政治”的回应。因为改造人性或相信人性带来的灾难已经足够,才应该强调制度必须不信任人,把人作为无差别的“标准人”或“平均人”,作为无差别的、自私的、一有机会就要为恶的魔鬼来看待。用统治一群无差别魔鬼的制度去统治复杂得多的实际的人,自然达不到最好——连赞扬民主的理论家们也承认“民主只是最不坏的制度”。
托克维尔也是承认这点的,而且他对民主本就没有天然的好感。但他更为仔细地观察到制度与人心民情的三个关联点。第一,美国缔造者们优秀的工作为美国提供了设计精巧的制度,制度是特定的人为特定的人而定的;第二,制度能怎样实施下去,达到怎样的效果,取决于民情在多大程度上允许。
比如前述美国宪法允许总统连选连任本来隐含了危险,但是在美国没有造成真正的危险,是由于民情不允许终身领导的存在。这个制度后来的发展,又凸现了人心与制度的第三个联结点:罗斯福在非常状态中三次连选连任总统,而后,宪法修正案立即从制度层面堵上了这个缺口,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美国传统,这一切或许只有美国人才能做得到吧。
制度本有缺陷,是民情防止了危险;民情也可以转为正式的制度,制度化后更加强化了民情。在这个过程中,鸡与蛋式的互塑关系昭示着一种“美国传统”,至于被问到是法律还是他们的心让他们这样做的,美国人或许会回答,法律就在他们的心中。
美国式民主不止是一套技术层面的制度体系,更是一组精神层面的价值糅合,它来自这片土地上几百年来发生过的一切:一切统治者和民众曾经有过的奋斗和挣扎,正确和错误,经验和教训。今天美国人的心灵,是数百年积累而成,就像托克维尔的贵族气质是数代积累而成一样。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
著名托氏研究学者罗伯特·甘尼特说过,托克维尔认识到的一个终身信奉的思想是:地方市镇的政治生活是产生和维系一个成功的民主社会的必不可少的催化剂。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用大量篇幅为我们真实而生动地介绍了美国地方市镇的的政治生活情况,再现了美国地方自治初期阶段的典型特征,值得我们去思考。
1、美国地方自治的理论基础
美国**体制是自下而上创立的,先有地方,后有州,再后来有联邦。用托克维尔的话说,在美国,城镇建立在县之前,县之前,州之前,州之前。也就是说,个人把权力移交给城镇,城镇把权力移交给州,州把权力移交给联邦**。
美国宪法规定的权力是列举的,也就是说除此之外的权力就是州**的。州**的权力又是市镇让渡的,除让渡之外的,就是市镇自己的。所以这是一个自上而下组织起来的社会。
美国的地方自治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即“行政至上”。行政分权问题在托克维尔的作品中占有重要地位。托克维尔曾在书中多次提到它。
托克维尔把它们区分为**集权和行政集权:有些事情,诸如全国性法律的制定和本国与外国的关系问题,是与全国各地都有利害关系的,这类事情领导权的集中称为**集权;另一些事情,比如地方的建设事业,则是国内的某一地区所特有的,集中这类事情的领导权的做法称行政集权。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的行政权力极度分散,但**的集权程度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当时,英国**的权力也很大。**集权到了最高点,但没有实行行政集权。
美国联邦制是托克维尔意义上的行政分权。也就是说,联邦政治和地方行政的至高无上构成了美国联邦制的合理分工。在这个问题上,有学者做了一个生动的比喻:
“你真正到美国了解之后,你才会知道,**和国会只不过是美国这个大舞台上表演的几个演员罢了,换句话说,**和国会表演的舞台是市镇大厅。可以说,美国**走了,美国国会也不在运作,但美国社会仍然照常运转。但如果美国城镇的自治权被取代,美国社会就会崩溃。
”至于州**,州只是统治,而不管行政,它与联邦**一道,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冲突,政治几乎是其主要工作内容。在地方**的层面,却可以保证行政至上,尽管不能完全避免政治冲突和矛盾,但毕竟比州和联邦**少得多,而且可采取适当方式加以回避。因此,选民受市政厅的直接影响要大于受白宫或州**的影响,因此选民与地方**关系密切。
正如托克维尔在书中所言:“联邦**主管的工作虽然非常广泛,但很少见到它去办理(意指行政)。尽管地方**的业务很小,但它从未停止过工作,让人们时时刻刻感受到它的存在。
联邦**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普遍利益,但是一个国家的普遍利益对个人幸福没有确定的影响。反之,地方**对本地居民的福利,会发生立竿见影的影响。联邦**远离人民,地方**与人民直接接触。
地方**只要一声令下,人民就可立即行动”。
2、自治源于人的本性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中有这样几段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访问了两个地方自由制度高度发达的国家,听取了争取两国统治的政党的意见。
在美国,我发现有些人暗中企图破坏他们的民主;在英国,我发现人们大声反对贵族制度。但在这两个国家,没有人不认为地方自由是一件大好事。
在这两个国家,我看到人们把国家的劣势归咎于许多原因,但只有地方自由不在其中。
我听到公民们说他们国家的强大和繁荣有一大堆原因,但他们在列举优点时都把地方自由放在首位。
我发现,尽管他们在宗教教义和政治学说方面显然不同,但在他们每天目睹的、因而可以做出正确判断的唯一事实上却意见一致。我的这个发现不会有错吧?只有地方自治制度不发达或不存在的国家才否认这种制度的好处。
换言之,只有那些不了解这一制度的人才能谴责它。
在这里,托克维尔用了接连几个“我发现”、“我看到”“、我听到”等词语,从其所具有的经验,而不是抽象思维的角度,对自治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或者可以说是绝大多数人都给予了自治以高度的评价,认为自治具有很大的优越性。政治活动要追求某些理想和目的,但这些理想和目的不是通过抽象思辨演绎出来的,而应该是在我们的经验中暗示了的。然后,我们将从经验理性的角度来看待自治的价值。
在一个奉行人民主权原则的国家,每个人都有平等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力。因此,每个人的教育水平、道德修养和能力也被认为是与任何其他同胞平等的。那他们为什么要服从社会呢?
这种服从的自然边界是什么?托克维尔给了我们这样的答案:“个人之服从社会,并不是因为他比管理社会的那些人低劣,也不是因为他管理自己的能力不如别人。
个人之服从社会,是因为他明白与同胞联合起来对自己有利,知道没有一种发生制约作用的权力,就不可能实现这种联合。”
也就是说,在涉及公民相互义务的事项上,每个公民都必须服从;在一切只与公民个人有关的事情上,每个公民都是独立的。人是自由的,他的行为只对上帝负责。因此产生了这句耐人寻味的名言:
为了自己的利益,个人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裁判。乍一看,这句话可能会让人疑惑,为什么他们认为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评判者?一个不成熟、不理智的人作出的判断是否符合他自己的最大利益?
当然,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即一个人对自己利益所作出的裁判,完全有可能不是最好的,但我们却不得不作出这样的假设,即个人的确是自己利益的最好的裁判者。因为如果不作出这样的假设,那么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统治者,亦或是一个强大的个体,很可能以“你个人不是自己利益最好的裁判者”为由,代替你作出选择、替你作出判断,而这将是非常可怕的。
基于此,我们必须承认托克维尔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而自治必须基于这一前提。
我们生活中的不如意、不顺心,往往并不是因为我们的选择错了,而是我们根本无权选择,只能无力、无奈地接受某种结果。自治意味着人们可以选择他们想要的,而不是被选择和代表。即使错了,也无话可说,因为这是您的选择。
而强加则相反,即使再好的事情,只要是强加也往往会变了味儿。这不是人们必须与谁共处,而是人性。人们不愿意让别人在本质上决定自己的事情。自治之所以能占上风,是人性使然。
3、自治契合人的故乡情结
我认为,自治的另一个普遍价值是,它符合人们的故乡情结。托克维尔在书中写到:“新英格兰的居民依恋他们的乡镇,因为乡镇是强大的和独立的;他们关心自己的城镇,因为他们参与了城镇的管理;他们热爱自己的城镇,因为他们情不自禁地珍惜自己的命运。
他们把自己的抱负和未来都投资在这个镇上,把镇上发生的一切都和自己联系起来。他们在力所能及的有限范围内,试着去管理社会,使自己习惯于自由赖以实现的组织形式,而没有这种组织形式,自由只有靠革命来实现。他们体会到这种组织形式的好处,产生了遵守秩序的志趣,理解了权力和谐的优点,并对他们的义务的性质和权利范围终于形成明确的和切合实际的概念。
”在托克维尔看来,新英格兰居民之所以爱慕乡镇,并不是仅仅因为他们生于那里,而是因为他们认为乡镇是一个自由而强大的集体。他们是乡镇党员,值得认真管理。有人或许会有这样的担忧,担忧乡镇强大和独立以后,会篡夺**的权力,使国家处于无**状态。
但是,你不会让城镇变得强大和独立。你只能从他们那里得到服从,而不是公民。因此,把握好这个程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在不刺激各类居民产生贪欲的前提下,吸引他们向往依恋。
在美国,县****不是选举产生的,但他们的权力有限。甚至国家也具有次要权力,国家的存在无关紧要。因此,很少有人离开自己的职业中心,扰乱自己的生活节奏,成为国家的**。
尽管联邦**授予管理人员权力和荣誉,但发财的人并不多。**只有到了一定年龄才能获得的最高职位。至于联邦**的其他高级**,可以说也都是暂时性的,而且在任职之前,他们通常已在其他活动方面做出了成绩。
事业上的雄心壮志,不会使他们把终生当官做为目的。乡镇,即日常生活关系的中心,才是人们的求名思想、获致实利的需要、掌权和求荣的爱好之所向。
以戴维斯大学的化学博士为例,他有四个孩子和两个孩子。但市长和议员基本上都是自愿的,没有工资,只有每月600元的津贴。
美国的最低生活标准时2000元左右。那她为什么要做这份工作?毕竟,市长的职位是选举产生的。如果你不想做,没人会问你的。市长说:
完全出于兴趣。如果没有兴趣,没有人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美国和中国在做官方面完全不同。没有人支持我们。只有责任和义务,还有对家乡的奉献精神。
这样,乡镇生活可以说每时每刻都在使人感到与自己休戚相关,每天每日都在通过履行一项义务或行使一次权利而实现。这样的乡镇生活,使社会产生了一种永往直前而又不致打乱社会秩序的稳步运动。
在今天的中国,地方情结似乎没有那么强烈。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个人迹渐少的乡村,是一个个人头攒动的都市。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家园到城市寻求发展。
那么,中国人的家乡情结真的淡漠了吗?如果你看到火车在春节期间满载,我相信你会给出否定的答案。并非中国人民不像美国人民依赖故乡,而是集权体制使得我们大多数的资源都集中在北京等少数大城市,人们为了更多更好的工作机会、教育资源、医疗条件而不得不离开故土,这何尝不是一种无奈。
四、余论
说到自治的价值观,美国的自治制度能否适应世界各地?我的回答是:虽然自治包含许多普适价值,但自治制度并不是合每个国家,更不可能完全照搬。
虽然美国的宪法很好,但它对民主的贡献不能夸大。正如托克维尔所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好象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
墨西哥没有通过复制美国宪法使墨西哥富强。正如托克维尔在书中反复提到的,维护民主有三个方面:自然环境、法律制度和人民状况。
“按贡献对它们分级……自然环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情”。这些都是民主制度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纵然自治具有普适性,但由于各个国家自然环境的不同,法制的优劣,民情的差别,自治制度未必适合每个国家。
因此,在借鉴他国民主制度的同时,因地制宜、因地制宜地发展适合自己的民主制度是必由之路。
从民主到民主的制度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学术研究上,”民主”是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词语,民主究竟是什么?什么样的社会才是真正的民主社会?而托克维尔,用他的《论美国民主》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民主的国度,他在大洋彼岸,找到了一个当地民众能争取到实实在在的自由与平等的社会,这个社会在之前是从未出现过的。
他没有讨论应该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政治模式,只是分析了如何在美国特定社会实现民主和平等。
民主是双重的。一方面,这是自然民主。另一方面,是人民或联邦条件下的民主,即道德规范下的自由
“美国是一个民主的民族,他的人民总是自主的引导社会事务”,托克维尔所说的民主的民族,是一个被殖民统治的民族.美国社会的民主,这是由其殖民地建立初始的性质决定的,他不像君主**的英国那么等级森严.土著的印第安人贫穷无知,彼此间却都是平等和自由的;而远从大洋彼岸来到新大陆上的新移民,大都是因为贫穷与流放而被迫漂洋过海,还有的就是具有新思想的投机者与冒险家, 等级观念并没有深刻的存在于他们的心中.
贫穷和苦难是平等地位的最好保证
乡镇自由的传统即是“民情”。乡镇是人类组织最自然的状态。只要有人,就有乡。乡镇是体现自由人民力量的地方。乡镇具有相对适中的面积与人口,乡镇的面积不会大得或小得使全体居民的利益发生冲突,而其人口也足以选出相对优秀的乡镇行政管理人员.
作为最小的管理范围圈,乡镇培育了人们自由民主的气质,更为重要的是,乡镇制度限制了大多数的**.民情也可以转为正式的乡镇管理制度,乡镇制度有乡镇精神的支持和鼓励,制度化后的乡镇管理更加强化了民情。
美国不仅是一个共和国,而且是一个联邦.最初,13个殖民地同时摆脱英国的束缚成为单独存在的个体,他们各自拥有其独立的**,更形成了各自特有的利益和生活习惯.后来,为了独立战争的胜利,为了共同的利益,13个殖民地形成了统一的松散的联邦.
而后,联邦**颁布了《联邦宪法》,联邦**与13个州在各自所掌控权利上做出了一定的让步,最终达成了平衡.联邦宪法并没有销毁各州的个性,更没有减少各州的民主,联邦分享的主权远比州分享的主权要少,而美国人对于州的期待与担心比对联邦的多得多.实际上,州**在本州内的权力比联邦大多了,举个典型例子,05年美国新奥尔良州遭受飓风”卡特里娜”重创,损伤惨重,联邦救援部队在新奥尔良州外等候多时不得入内,就是因为当时的新奥尔良州州长不允许联邦**介入救援工作.
联邦是根据各州自愿的原则组建起来的,联邦集权与**集权迥然不同,联邦下的各州的管理依然是民主管理.
随着社会的民主化,民主规则慢慢地、顺利地被引入制度和习惯中
在美国,各种制度无不体现着民主精神.最基本的便是美国的政治体制----民主共和制.美国是一个被殖民的国家,在欧洲人踏入这片新大陆之前,土著的印第安人并没有组建一个成型的国家,而毫无历史经验借鉴可言的美国,为何没有选择殖民者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而是另辟跷径实行民主共和制度?
这必然跟美国人独特的民主精神密不可分. 美国人所理解的共和就是社会对自身进行的缓慢而和平的运动,即多数人的和平统治.社会的民主和平等赋予了美国人最大的激情,他们心系国家发展,关心并且渴望参与国家的管理,他们认为国家与自己的利益休戚与共.
美国人心中坚信:”每个人都是其自己利益的最好的和唯一的裁判”.民主**的本质,在于多数对**的绝对统治.
西方盛行”精英统治”,而在美国,却只有极少数杰出的人成为了**的**,大部分的国家管理人员,都是一些智力能力平庸的普通人.然而,美国却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迅速崛起,成为世界头号强国.
提及美国政治,不可不提及三权分立.这个美国特色的政体自然也沾染了浓浓的美国气质---民主.三权分立中相互制衡的各个环节中,无不体现这民主精神.
美国**由民选产生,对全体公民负责并受其监督.在美国,全体公民都拥有选举权,权力的所有者,是人民而非**,**只是人民权力的代执行者,行政权必须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是国家元首,总揽军事大权,可他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人民的监督,他时时活在对民意的担心中.
而且,当他行使权力时,他不是独立的。他必须接受一种嫉妒的监督,这种监督是由参议院和联邦立法者执行的
联邦最高法院唯一的目标就是执行法律,而他的权力则来自公共**的权力.提到司法民主,自然也不能不提及陪审制度.陪审制度是人民主权说的直接结果,在表面上看来似乎限制了司法权而实际上却巩固了司法权的力量.
陪审制度为美国司法注入了更民主的风气,而它又被称为是使多数拥有至高无上权利的手段,陪审制度的滥用,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多数的**.在民主国家,每个个体的力量都很弱小,但个体集合的力量却是惊人的.在古希腊,伟大的亚里士多德正是死于”多数人的**”.
有时候,”多数人的**”比”**统治者的**”更为可怕.如何在保证司法民主的前提下防止”多数的**”,成为了美国司法制度运行的一大难题.美国实行双重的司法体系,坚持司法独立和遵守先例的原则,抑制和引导了大多数人的冲动.
“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在美国,绝不是人服从人,而是人服从正义或法律.美国极其尊重法律,美国号召全体人民去制定法律,当法律损害到人民的利益时,人民可以对法律进行修订.
托克维尔认为,”最受多数意志左右的是立法机构”.美国立法机构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两院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议员.参议院与众议院共同立法,两院秉承”和解的精神”,遇到有争议的立法提案,两院协商沟通,最后通过大多数人所认同的立法提案.
而在这个沟通协商的过程中,不乏意见少数派受意见多数派的游说影响,改变其意志.托克维尔提及,”法学界是能够协调美国民主的最强有力的力量,甚至可以说是能够协调美国民主的唯一力量”.美国人热爱自由,热爱秩序,重视信誉,而这一切,都需要法律来保障.
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美国式民主不止是一套技术层面的制度体系,更是一组精神层面的价值糅合,它来自这片土地上几百年来发生过的一切:一切统治者和民众曾经有过的奋斗和挣扎,正确和错误,经验和教训。今日为建设民主社会而奋斗者,当不可照搬美国模式,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历史与发展状态,应当遵循国家的发展规律,走出自己的特色之路.
2012060628左培,政治与行政
在1830年的七月革命后,因王朝变故出现家庭意见分歧,同时也为了避免革命余波的冲击,托克维尔借法国酝酿改革监狱制度之机前往美国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运用,并由此写下此书的上卷,而后五年在经历法国革命和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完成下卷。
正如托克维尔在书中写到:“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
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它实际上揭露了《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
书的上册通过对美国地理、种族、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与各州**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
**本文阐述了美国的民主、自由和平等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体现。第二卷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人民的实际情况为背景,对美国的哲学、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进行分析,并与以英、法等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的类似问题进行比较。
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美国民主这一块。美国的民主体现在许多方面,包括地位平等、公民的自由精神和唯一理念、公民的民主精神和民主理念。这种平等在其他国家很难看到。之所以会说这种平等是“普遍和持久的”,托克维尔在第二卷的第九章中进行了有助于美国维护其民主制度的原因总结:
“第一,上帝为美国人安排的独特的,幸运的地理环境;第二,法制;第三,生活***民情”[p320]
美国的自然环境直接反映了美国民主的实现。这块大陆处于两大洋的包夹带,与外界来往甚少,又是移民而成的大熔炉般的国家,地广人稀。他的社会从来没有形成等级制度,人们又强烈的平等意识。
并且“美国人没有强邻,所以不用担心大战、金融危机。入侵和被人征服,不必有巨额的税收、庞大的军队和伟大的将军,几乎不会为一种比这些灾难加在一起还要对共和制度有害而可怕的祸害即军事的荣誉而受累。”[p321]经过独立战争后新组成的群众团体有共同经历及共同的民主自由的呼吁和拥护的政治表现形式。
这样,美国民主的形成可以说是大势所趋。
美国人采用的联邦制使美国把大共和国的力量和小共和国的安全结合起来。而他的乡镇自治制度(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无疑促进了公平与自由理念在美国的萌芽和发展。当美国社会阶层开始混居时,人民之间的隔阂几乎被摧毁,财产逐渐分配给大多数人,权利逐渐被大多数人享有,教育越来越普及,智力越来越平等,社会条件越来越民主。
最后,民主和平地实现了对法制和人民状况的控制。法制在美国对民主的巩固有很大作用,司法权的结构,即“三权分立”的分权制度,使权利内部相互制衡。司法权具有独立性,但这个独立性是有限制的,法院只能在审判当中抵制违宪的法律,美国**虽拥有强大的行政实权,但在这种政治体制下也会受到各方的牵制。
“法制比自然环境更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而民情比法制的贡献更大”[p354]全联邦性的法律当然是美国立法的最重要的部分。墨西哥与美国有着相似的地理环境和法律,但墨西哥未能建立自己的民主。美国的东西部有很大的差异。这就是因为美国人特有的民情所决定的。
“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则,没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维护一个整体;但民情却能减缓补录的地理位置和最坏的法制的影响。”[p358]如此看来,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的建立,不光是要努力对自身的法制制度进行突破和改进,还要凸显民主集中,根据国情制定更加符合民意的政治制度。
***物理系赵星洁
《论美国的民主》是法国著名作家托克维尔根据对美国的社会制度进行全方位哲学思考的专著。托克维尔认为,“当代的民主原则主要应从当代的具体历史条件中去总结和解释,不能用某种一般规律去总结和解释”。于是,他借考察美国监狱制度之机,对美国社会进行了长时间的全面考察,并把自己的思考与体会同当时美国各界人士磋商交谈,加深理解,最后进行哲学的思考和总结,形成了这部两卷本的 《论美国的民主》。
本书上册包括美国的地理环境、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中心思想是阐明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第二卷从美国民主思想和美国人民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了美国的哲学、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也可以说,第一卷描写了美国的政治制度及其根源,分析了美国民主的生命力、缺陷和未来;第二卷以美国为背景,发挥托克维尔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
显然托克维尔心目中理想的民主国是美国。托克维尔通过比较和借鉴考察了美国。托克维尔虽然认为美国是最好的民主国家,但他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美国的民主发展法国的民主。
由此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对自己祖国强烈的爱国心。
“我毫不怀疑,我们迟早也会像美国人一样,达到身份的几乎完全平等。但我不能说总有一天我们会根据同样的社会条件不可避免地得到美国人的政治结果。我也不认为美国人发现的惟一的统治形式就是民主。
”从《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对待事物高度的辨证精神。托克维尔虽然高度赞扬了美国的民主制度,但他对美国的民主制度并没有绝对的信任,因为任何制度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陷,极端的民主很容易导致专制和暴政。然而,美国的民主能够体现人的地位平等,平等往往为人们带来新的利益。
我们不要让自己仍与祖辈相同,而应当努力达到自己固有的那种伟大和幸福。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始终离不开地理环境、人民状况和法制三大要素。这三个要素是如此特殊,我们不能完全照搬,但我们需要有选择地学习、选择和吸收它们。
例如,对于美国的法制,美国采用三权分立的原则,即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这意味着权力分享的原则与“控制与反控制”的制度。这些执行权利的当局虽不是完全独立于人民的,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因而既要被迫服从人民中的多数的一致决定,又可以抵制这个多数的无理取闹和拒绝其危险的要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指出,真正的民主就是基层的民主,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乡镇自由的传统。
这也是美国民主的根源所在。
通过阅读《论美国的民主》,我认为作为飞速发展中的我们中国,我们应该有选择的吸收和借鉴美国的民主和制度。同时,我们也要在全球经济的压力和挑战下,进行一些成功的变革,以确保中国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尽快实现美国这样的强国的目标!
民主无疑是人类社会的大势所趋。在当今世界,美国是发展民主的最佳国家。正因为如此,美国民主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典范。
《论美国的民主》则是一本全面深入分析研究美国民主的著作,它从美国民主制度的起源和建立入手,详尽地研究了美国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和人民主权原则,透彻地分析了在三权分立政治制度框架下美国的政党、出版自由、政治社团、民主**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其中,美国的政治制度尤其具有乡自治和联邦制的特点。
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作者托克维尔时时不忘将当时法国的贵族制度与美国的民主制度进行比较,以便他的祖国——法国,在建设政治制度时,更好地向美国学习。现在,中国正在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这方面,应该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
许多美国人的祖先是17世纪初移民到美国的英国清教徒。他们的文化程度很高,但差别却不大。这些清教徒带着一些理想来到美国,形成了一个社会,成为现代美国民主社会的起源。
可以说,美国是一个没有贵族时代的国家。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因此,在政治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考虑国家的历史传统,而不能像美国那样,在创建政治制度时,可以随意发挥。传统的力量是巨大的,需要历经好几代人才能有所改变;要想推倒重来,结果往往是举步维艰。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大多数公民的文明程度。美国高度发达的民主制度的建立得益于清教徒移民的高水平教育。因此,建设民主社会需要提高人民素质。
笔者认为,近年来高校扩招和实施大学生通识教育可能与此有关。
中美两国民主制度的一个很大区别是:美国先是产生乡镇自治,在很多小群体中分别实行民主,继而逐渐推行到全国;而我国的民主制度建设则是自上而下的,先设立民主制度,然后从城市到农村依次推广。可喜的是,我国已推行村民自治多年,村民自治正不断走向成熟。
总之,借鉴美国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发扬拿来主义是关键,正如托克维尔所说:“我们把视线转向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仿效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于我们的东西;更不是为了照搬它的教育之类的制度,我们所要引以为鉴的是其法制的原则,而非其法制的细节”。
在陈老师的推荐下,我抽空大致翻阅了一下法国作家托克维尔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一书,这本书分为了上下两册,起初拿到这套书,对于平时看书很慢的我来说第一感觉就是好多,我怎么看得完。但看完介绍后,我发现这本书还是很有意思的。接着就慢慢地开始抽空翻阅了起来。
首先介绍下作者托克维尔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家,《论美国的民主》分为上卷和下卷,不是写于同一时期,其间相隔5年。所以上下两卷可能在手法上有些区别。第一卷第一部分为美国政治制度,第二部分为美国民主的社会学分析。
包括美国的地理环境、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与各州**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的作用等方面;中心思想是阐明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一卷有四部分组成。从美国民主和美国人民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了美国的哲学、宗教、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
从导言中我了解到,本书的基本思想是承认贵族制度的必然衰落和平等民主的不可阻挡的发展。托克维尔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
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托克维尔在书中提到的中心是“两种制度,三个因素”。把英国的贵族制度和美国的民主制度相比较。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始终离不开三个要素,笔者反复提到这三个要素——一是独特的地理环境,二是法律和制度,三是生活习惯和风俗习惯。
这三个要素是如此特殊,我国不能完全照搬。相反,要有选择地学习吸收,逐步完成本土化进程,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制度。来详细说下这三个重要的因素
一。美国在地理环境上有其独特的优势。北美土地辽阔,资源丰富,有利于当地居民和移民依靠劳动力开发资源,逐步创造美好生活。在这个过程中,美国有了秩序和社会繁荣。
2。在法律和制度方面,美国主要以联邦制、新英格兰式的乡镇制和司法权的形式存在。美国联邦制认为,美国社会的政治原则已经在各各州产生和发展。托克维尔在考察政治制度时,为了解各州,从新英格兰的乡镇制度着手,认为乡镇制度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础,在这里,每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决定者,是人民主权原则实施的最重要的应用。
在美国,权力从个人开始,首先构成了村镇的生活,村镇自由是新英格兰的基本制度传统。认为“新英格兰居民之爱慕乡镇,并不是因为他们生于那里,而是因为他们认为乡镇是一个自由而强大的集体。他们是乡镇成员,乡镇值得他们认真管理。
”并进而分析了县、州**,重点分析了州**的立法、行政分权以及行政分权的产生的效果。而司法制度方面,美国的法官是有权宣布法律违宪,这样法院可以纠正民主产生的偏差,以及约束和引导多数的公众运动而又从来不禁止这种运动的。
三。本文从生活习惯和风俗习惯两个方面分析了宗教对美国民主共和国维护的影响。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的国民教育,特别是美国的经验学习对维护美国的民主制度是有大帮助的,美国人主要不是从书本去汲取实际知识和实证思想,书本知识只能培养他们接受实际知识和实证思想的能力,他们从实际的生活实践中学习。
我想结合中国的民主现状谈谈中国的民主现状。我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分析下。
一。从法律和制度上讲,中国人民与我国的法律距离是非常遥远的。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法、不懂法。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不是很快。所以人们很难在生活中形成一个有效的自我控制系统。
2。地方自治:在新英格兰的乡镇制度中,地方**享有充分的自治权。这不得不提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一个很好的实践蓝图,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但是,中国其他地区的自治和独立还不够。每一个地方**都是在党的政策的领导下实行制度管理,而地方**的自控力比较弱。虽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中国共产党定期召开,行使人民权力。表面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仔细分析后,就会发现,中国现行的民主制度,表面上是名不副实的。
三。人民自由观:美国人民的自由观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中国没有自由的土壤。中国诞生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严格的伦理等级制度长期压迫着中国人民,使他们丧失了对民主自由观念的敏感性。
总体来说,《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著作,在接下去的空余时间内,我要把剩下没看完的部分继续看完,相信那时候会有更多不一样的体会与感悟吧!
作者:孙金龙
**:《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16期
摘要:托克维尔的名作《论美国的民主》,全书是围绕美国的民主展开的,但其普遍性意义还是很显著的。托克维尔主张民主,但他在书中的观点是从一个严谨的学者的角度出发的,并没有一味的鼓吹民主的优越性,而是用一种客观的笔锋陈述的,字里行间流露着民主的勃勃生机。
托克维尔告诉我们,美国的民主是美国的民主,其他国家完全照搬美国的民主是不现实的,但美国的民主对其他国家仍然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在书中,他提到了一个重要的论点,即对人民情况的讨论。托克维尔也告诉我们,民主是世界的一大趋势。
关键词:美国;民主;读后感
作者简介:孙金龙,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07级研究生,研究方向:美国城市史。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6-192-02
一、写作背景
托克维尔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思想家。1835年,他发表了《论美国的民主》上卷,1840年该书下卷又相继问世。这本书出版后立即广受好评,托克维尔在海外也很有名。
托克维尔在法国大革命后处于动荡时期。革命风起云涌,政权更趋频繁。1815年拿破仑战败后,波旁王朝恢复,封建主义卷土重来。1830年,革命推翻了波旁王朝,大资产阶级建立了七月王朝。当时,法国实际上处于进步势力和保守势力的十字路口。
托克维尔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但他在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他对当时法国的现状深感忧虑。作为一个敏锐的思想家,他意识到贵族时代已经衰落,民主和平等是大势所趋。他借考察美国监狱制度之机,对美国社会进行了长达9个月的考察。终于写就了被世人赞誉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
二、内容简介
《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后,受到普遍好评,使托克维尔名扬海外。托克维尔在书中认为,要建立一个新世界,必须有一个新的政治理论,这是民主的基本原则。他没有通过对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体制的对比中去寻求这一政治理论,也没有通过引用古希腊和共和国时期的罗马的历史来说明这一问题,他认为,现在民主理论要从当时的具体实践中去追寻,反对用一般的规律去解释。
在托克维尔所处的年代,具备这种实践研究意义的国家只有美国。美国对托克维尔时代的许多法国人特别有吸引力。法国曾协助美国建立新共和国。1779年,美国概述了1789年法国的特点。
美国是一个新国家。托克维尔的亲戚查尔多·布里恩(chardo brion)写了一篇关于美国的著名文章,而博蒙的亲戚法雷特(farayite)最初在美国找到了成名之路。在美国内部了解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同在苏联内部观察1917年以后的苏俄一样,是一件既让人感到新奇又引人入胜的事情。托克维尔希望客观的描述美国的民主,将其所见所闻忠实地报道出来,“绝没有要求事实迁就观点,而是让观点以事实为依据”。
原著分上下两卷,上卷共有两部分,第一部分共八章,主要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前三章主要介绍美国的地理情况与特点,美国人权的**及其对后来美国社会和政治的影响:后五章具体介绍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乡镇,县和州的行政制度,联邦的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权分立的设置,联邦宪法等几个方面。第二部分共分十章,主要是对美国民主的社会学分析
前四章主要介绍美国的正当状况,出版自由和政治社团的特点;第五,六章主要说明美国的民主**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第七八章主要论述多数在美国享有的去向权威及其后果,多数的保证所具有的危险以及防止这种危险的措施和方法;第九章主要论述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的一些因素,如自然地理因素,法制,民情,教育和宗教等;第十章主要论述美国境内的黑人,印第安人和白人三个种族的现状和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最后简略地分析了一下美国商业保持兴盛的原因。
一作者生平及著作
法国政治思想家戴托克维尔(charles 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年7月29日出生于现伊夫林省塞纳河畔的维尔尼,1859年4月16日逝世。家庭是诺曼底贵族。1823年从默兹高中毕业后,他去巴黎学习法律。1827年,他成为凡尔赛一审法院的法官。
1830年,他和朋友古斯塔夫·德博蒙特(gustav de beaumont)同意以法国酝酿的监狱制度改革为契机,向司法部请假,并要求访问美国,研究欧洲国家重视的新监狱制度。经过一番周折和亲友的斡旋,请求获准。其实,这只是一个表面的目的。他们的真正目的是到这个国家去调察民主的是际应用。
1833年,他与博蒙写出《关于美国的监狱制度及其在法国的运用》的报告。这个报告后来被译成英、德、葡等几国文字。1835年,托克维尔成名之作《论美国的民主》上卷问世。
1840年,《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出版。1841年,他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1851年写成的《回忆录》,详述了二月革命的内幕。
1856出版的《旧制度与革命》,也是一部名著,有多种文字译本。
二写作背景和由来
托克维尔认为,要建设一个新世界,必须有一个新的政治理论,这是民主的基本原则。他没有根据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体制的历史对比分析去创制这个民主理论,也没有像当时的一些学者引用古希腊城邦和共和时期罗马的历史去说明当时资产阶级民主的过程,而认为当代的民主原则主要应当从当代的具体历史条件去总结和解释,不能用某种一般规律去总结和解释。
在托克维尔时代,只有美国能够展现最全面的发展规律。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使这场革命发展得最完美和最和平的国家,从而辨明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后果;如有可能,再**能使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见本书上卷第17页)。这才是托克维尔去美国考察的真正目的,也是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由来。
他想客观地描述美国的民主,如实地报道自己的所见所闻。他在美国搜集大量资料,向权威人士请教,访问过广大地区。结果,利用他在社会学中首创的“访问法”,依据其明察秋毫的观察力,只在美国逗留九个月,就写出至今仍被世人赞誉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
这本书是世界上第一部研究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社会学中人的处境的学术著作,也是第一部关于民主制度的专著。
托克维尔在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忘记他的祖国。“我深信,这样在默默之中经常与法国对比,也是本书成功的主要原因”。他对19世纪30年代法国的政治风气表示愤慨。
这个时期的法国社会,在他看来是最反常的:居于人民之上的贵族对待人民的命运就像对待牲口那样只是同情而关心不足;一些人集财产、权势和悠闲于一身,另一些人终身劳动、粗野无知;人民拥护自由是他们把自由视为一切最大福利的源泉等。面对虽被七月革命打伤但仍很强大的君主政体,他以“身份平等、民主”毫无畏惧地提醒公众注意他的著作,希望共和制度岌岌可危的法国把视线转向美国,从中吸取更大的经验和教训;学习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效仿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适用于我们的东西,比如借鉴其法制原则、遵守纪律原则、保持政权均势的原则、实行真正自由原则。
三著作内容简介
《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总共有八个章节;依次介绍北美的外貌,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美国的司法权及其对政治社会的影响,美国的政治审判,联邦宪法等
第二部分是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分析,这一部分有十个章节;作者分析了合众国的政党和政治社团,美国的出版自由,美国的民主**及社会从中获得的真正好处,多数对美国无限权威及其后果,法制、民情、宗教等原因对美国维护民主共和政治的影响,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等。
本书的基本思想是承认贵族的必然衰落和平等民主的不可阻挡的发展。托克维尔对这两种制度进行比较时说:“民主的法制一般趋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
尽管大多数公民可能会犯错误,但它们对自己没有任何利益。相反,贵族法制往往是由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 因此,人们普遍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
(见本书上卷290页)”但他又认为,贵族制在治国和立法上优于民主制度。“贵族制度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不会被一时的冲动所驱使。它有一个长期的计划,善于在有利的时机实现它。
”即使如此,他也承认美国的民主制度优于英国的贵族制度。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发展得益于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他说,麦迪逊、维尔逊、富兰克林、华盛顿、汉密尔顿等人具有高尚的品格和爱国主义精神,为联合会的成立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规定了权力分享的原则与“控制与反控制”的制度,司法权的独立但又有限制,法院只能在审判当中抵触违宪的法律。托克维尔说,虽然美国宪法是好的,但它对民主的贡献不能被夸大。墨西哥照搬美国宪法并没有让墨西哥变得富强。
他认为,帮助美国维持民主制度有三个原因:自然环境、法律制度和人民状况;根据它们的贡献,自然环境不如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不如人民状况。美国的民主的民情扎根于历史上形成的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这一制度经过发展壮大,促进了美国独立运动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觉悟,并为后来**与地方分权的制度奠定基础。
托克维尔认为,城镇自治传统是人民主权的根源,也是美国人在实践中确立的公民自由原则。
但是,无论是良好的法制,还是宗教信仰和乡镇自治的民主传统,都未能使美国从托克维尔继亚当斯、麦迪逊等人之后指出的“多数的**”状态中解放出来。托克维尔特别指出法学家在缓和“多数的**”的一些因素中作用。法学家是美国民主政治中的一个特殊阶层,他们的思维方式、风格和爱好都是贵族,但从他们的兴趣和出身来看,他们属于人民,所以他们受到人民的信任。
他还谈到了陪审团制度的政治作用,将有陪审员的法院视为一所免费学校,教授人民治国艺术,培养守法公民精神。其实,托克维尔并不想夸大陪审制度的影响和法学家的作用,因为这种影响和作用并没有遏制“多数的**”下的私刑。
资产阶级民主的最主要弊端是个人主义。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不同与利己主义。它是资产阶级民主的直接产物,是整个民主运动争取社会平等的内在意志。在民主制度下,平等的社会价值高于自由。
平等和个人主义可以单独在促进权力集中和权力再生方面发挥作用。随着平等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不断扩大,但还不够紧密。个人主义的负面影响使公民逐渐拒绝参与社会生活。人们总是很难放弃私事去做公职。因此,将公益事业推向国家,使国家走上了集中化的道路。
但是,美国人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学说来反对个人主义,而这种利益又使他们习惯于结社和合作。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是美国各种结社产生的基础,是美国人从结社中了解自己的使命。此外,言论和新闻自由也起到了抵制个人主义的作用。
美国人抵制由自由平等引起的个人主义,并战胜了它。
作者在本书绪论中想象出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人都把法律视为自己创造,他们爱**律,并且毫无怨言地服从法律;人们尊重**的权威是因为必要,而不是它神圣;人们对国家首长的爱戴虽然不够强烈,但出自有理有节的真实情感。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他们的权利得到保障,所以人们之间将建立一种牢固的信任和相互尊重的关系。
人们在了解自己的真实利益之后,自然明白,要享受社会的公益性,就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国家也会避免出现**和专横。
我认为作者所设想的社会是在今天的美国真正实现的,那就是美国的民主。
中美政治制度的四点比较与思考
托克维尔说他之所以考察美国并不单纯出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尽管好奇心有时也很重要,是希望从美国找到我们可资借鉴的教训。赞扬美国所有形式的统治并不是他的全部目的,因为他认为任何法律制都都很难体现绝对的善。笔者想从中找出民主的本质。笔者在阅读本书上卷之后,结合美国民主得以统治的原因以及中国现在的政治制度,运用自己所学专业知识,**两国政治制度的区别,希望从中找到我们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原则。
中美立法制度分析比较。美国联邦**的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和解精神使两院得以根据不同的原则组成。
州独立的原则在组建参议院方面取胜,而国家主权学说在组建众议院方面占上风。每个州都向国会选派两名参议员,而众议院的议员人数则按人口比例规定。美国立法机构只代表人民立法,而没有将人民组成单一制国家任务。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国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立法权属于国会,但制衡原则又导致了事实上**在立法方面拥有重要权力,以至于同国会分享联邦立法权。中国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在中国现行的立法制度中,司法机关不具有立法主体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只能对属于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只能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两国在立法方面的差异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从美国乃至西方国家立法制度中我们可以获得一定的经验和启示:立法主体和立法权限向多元化发展;鼓励社会公共组织和其他政党社团参与立法,发挥其特定作用;发展立法监督制度,合宪性审查机构专门化和程序司法化并不断加以完善;加快推进立法人员的职业化和立法技术的科学化。
中美司法制度分析比较。英裔美国人保留了各国在司法权上通有的特征,他们严格把司法权局限于有章可循的范围内。美国保存了司法权的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特征,表现在所有国家都是对案件进行裁判,只要没有依法提出诉讼的案件,司法权就没有用武之地;第二特征,是审理私人案件,而不能对全国的一般原则进行宣判;第三特征,是只有在请求它的时候,或用法律的术语来说,只有在它审理案件的时候,它才采取行动。司法权本身不是主动的,要想使它行动就得推动它。美国的法官跟其他国家的司法**完全一样,但他们被授予巨大的政治权力,美国的法官有权宣布法律违宪。
原因在于,美国人认为法官之有权对公民进行判决是根据宪法,而不是法律。换句话说,美国人允许法官可以不应用在他看来不违宪的法律(见本书上卷第123页)。我国的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监察权两部分,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
在司法体制上,根据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关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样我国就有了两大司法机关,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一个显著特色。我国司法制度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在总体上是各种司法制度中最为先进的历史类型,但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所以我们还需要借鉴西方的某些司法原则,比如司法公正、司法独立、审判公开、司法合法、无罪推定、罪刑相适应、以及独立适用于控方的起诉便宜主义、起诉状一本主义等。
中美行政制度分析比较。美国的立法者当时面临的一项难以完成的任务,就是创设一种既倚靠多数,又有足够力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自由行事的行政权(见本书上卷第148页)。为维护共和制度,要求行政权的代表服从全国人民的意志,**就是经过民意选举产生的最高行政官;宪法规定**是联邦行政权的唯一代表,并防止他的意志从属于一个委员会的意志,他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报答人民。
而且他在行使这项权力的时候,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监督和制约。参议院有权使**的某些法令无效,但不能强迫**采取行动与**分享行政权,立法机构对行政权采取的行动是最直接的,但美国人总是设法不这样做。中国的行政制度是依据“议行合一制”原则建立和运作的,它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所实行的“三权分立制”原则。
中国采取的议行合一制的基本特征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的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议行合一制实质上是“无分权,有分工”的制度。
它比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制更能体现人民意志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但是,二战以后美国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掀起的行政制度改革对我国行政制度改革有诸多启示:遵循市场法则,服务经济建设;明确改革目标,兼顾效率与公正;注重专家咨询意见,整合不同利益要求;把握分权规律,正确处理****与地方**的关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从《论美国的民主》看中美的民主
一、摘抄
1、摘:“当一个国家开始修改其选举资格的时候,那就意味着,这一资格限制迟早会被完全推翻。这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不变规律之一;随着选举权利的进一步扩大,人们对于其扩展的要求就更加强烈;因为在每一次让步以后,民主的权利都会增强,它的要求也会随着势力的增长而增多。
没有选举权的人的野心与有选举权的人数成正比。最后,例外逐渐成为规则,不断让步,直至普选结果实现。”
评:这有一种“得寸进尺”的意味在里面,随着选举权利的让步,公民获得了更多的选举权,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民主权利的增加,而增加的民主权利又成为了公民追求更多选举权利的**,这也就是托克维尔所说的支配社会发展的不变规律之一。这种现象在社会变迁时期更容易被看到,如法国大革命时期出现的一种现象,革命最初发生在是财富增长最为迅速的地区,就是这些地区的人民极力追求更加自由的生活,追求平等的地位。
但是繁荣富强的是产生于政治**的背景之下,伴随着这些地区人民的反抗,****的每一次让步都显示出的是自己的懦弱,而****的懦弱与经济的繁荣又给了这些地区的人们相信能够对抗**的精神**以及与**对抗的物质力量。但对于不同的群体,**的让步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论述过,为了政治秩序的稳定,**对农民和知识分子要采取不同的措施。
给农民真正的利益往往可以稳定政治秩序,因为农民对现状感到满意,这是政权给他们带来真正利益的稳定因素。而知识分子却不同,**的让步显示了自己的懦弱,给予知识分子实际利益就反而增强其反对**的力量,因此对于知识分子的反抗要坚决镇压。
2、摘:“我非常相信,美国法院的这种做法对自由和公共秩序都十分有利。如果法官只能以正面或公开的方式攻击立法者,他有时不敢这样做;而在其他时候,党性会给他这样做的勇气。
因此,当制定法律的权威薄弱时,法律就会受到攻击;当权威强大时,人们就会诚实守法。也就是说,当人们觉得尊重法律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时候,他们经常攻击法律;当法律很容易变成压迫的工具时,他们反而尊重法律。”
3、摘“一场长期的战争必然会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国家因失败而灭亡,另一种就是国家因胜利而导致**,二者必居其一。因此,战争使**的弱点暴露得更加明显和危险。”
点评:战争是对中国共产党能力的考验,长期战争是对中国共产党能力的考验。战争需要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可见**的动员能力。
如果**不能有效的集全国之力一致对外,**就可能垮台。而**如果能够集全国之力进行战争,那么**就可能胜利,但是胜利的结果是**能力的增加,在这种惯性的趋势下,战前与战后对比,国家的权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这就是所谓的**。
4、摘:“美国人相信这样一个政治学原理:降低报刊影响的唯一办法是增加报刊的种类。”
点评:事实上,削弱一个竞争集团的最好办法不是减少这类集团的数量。一方面,数量的减少可能导致垄断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抵制的概率和管理成本。最好的办法是增加人数,因为这些群体是有竞争力的,随着人数的增加,整体实力会被分化,结果是每个群体的影响力都会降低。
5、摘:“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是最难抗拒的**,它总是假借人民的意志所形成的道义力量去为实现**者的意志而服务。然而,当一个国家面临外部威胁时,这样的**能够更好地克服这种威胁。”
评论:这里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它之所以能够统治人民,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得到人民的承认,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的宗治是为了人民的公共利益。
因此,当**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时,作为一个公民,无论其实际目的如何,都不可能抗拒,因为对**的反抗是对人民集体的反抗。然而,当国家面临外部威胁时,国家需要的是人民的服从。这种以人民为名的统治,容易使人民服从,从而提高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协调能力。
6、摘:“在美国,连最富裕的人都能感受到他需要穷人的帮助,因此他们十分注意不脱离群众,想方设法与他们接近、倾听他们的意见、进行经常的交流。因为有钱人知道,赢得人心的最好办法不是施舍,而是友好待人。
施予的恩惠越大,越会凸显富人与穷人的贫富差距,越是容易激起穷人们的反感。”
二、中美民主与法治的比较
与美国相比,中国不是一个民主国家,治是一个**国家,但在西方民主国家看来,中国的政治是**。但是,民主和民主之间的分歧是所有政治分歧中最重要的吗?“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的形式,而在于它们**的有效程度。
一些国家政治和谐,具有合法性、组织性、有效性和稳定性,而另一些国家则缺乏这些政治品质;这两类国家之间的差异大于民主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差异。”如果按照亨廷顿这种标准来衡量中美的之间的政治分野的话,也许是中国**的有效程度是更高的。中国共产党不仅领导中国人民实现民族独立,而且领导中国在现代化建设中富强起来。2010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根据一个世界知名组织的调查,中国人民对**的信任度已经达到85%,远远高于西方民主国家。中国**的运行体制被学者命名为“压力型**体制”,从**下达一项指令与目标,由地方**去完成,并经过上级**的考核与评估,评估的结果与政绩挂钩,因此地方**在这种压力下努力完成各种指标,在这里咱们不谈这些指标是否合理或者代价有多大,在这种体制下,**的效率与组织性是很高的。中国是在**的领导之下,因此在主要领导人换届之后,使得**的政策得以连续性贯彻,**的政策具有稳定性。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有效程度很高。相反,美国的政治是一个两党制,政党的更替代表着**政策的变化,所以政策是不稳定的。在两党竞争的背景下,美国国会和**经常发生争执。如果**的政策没有得到国会的批准,结果将是**的效率低下。
福山评论道:“美国备受推崇的制约与平衡的制度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否决政体’——它使得代表少数人的立场的各种政治派别可以组织多数派的行动,并阻止**采取任何行动。”
从国家领导人的选举来看,中国的领导人是由“协商+某种形式的选举”结合而产生的,而国家领导人的候选机制是候选人必须有省级领导工作经历,由此可知中国的领导人的产生的标准是能力,即治理国家的能力。美国国民**的选举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选举的标准是候选人的投票,这是西方主张的选举民主。但是,选举是否意味着能够选举出一个称职的人?
为了当上**,**候选人在选举时会承若给予公民更多的利益,希腊如今的债务危机就是领导人选举时对选民给予更好的福利满足的承诺的后果。事实上,美国选举中存在着很多“政治献金”与“金钱游说”的现象,美国的民主制度实际上是被各种充分组织和动员起来的利益集体所绑架,**其实代表真一部分利益集团的利益,而非全体人民的利益。从地方自治来看,托克维尔在本书中着重考察了美国的各个方面,强调了美国民主的一个重要的渊源在于其民情,所以美国的地方自治做的很好。
与此相对应,中国的基层民主自治的程度确实低于美国,但是中国的基层民主自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进步很明显。如果从民情的考虑来说,中国自古是**集权的传统,地方最多只存在有宗族治理,没有美国所谓的民主自治。考察每个国家某一制度的合理性,要考虑到这种制度在各个国家的适应程度。
看中国的民主程度,不是以现在的民主程度为准,而是要看到以后的发展。
但我也并不是说中国的威权主义政体要好于美国的民主政体,应该说两者各有优势与不足。用一句话来说,中国的当今政治的稳定取决于统治精英内部的团结与稳定,但是要保持永久的团结与稳定是很难的,因为未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真的产生了不稳定的因素,那种影响将会是翻天覆地的。而美国的政治稳定依靠的是其制度的稳定性,与人相比,制度的稳定是很容易保持的。
即使选举出一个无能的**,美国政治中的制约的传统也不会使国家发生急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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