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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方案【篇1】

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责成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由政策法规科、药品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稽查大队明确分工,认真对照文件中检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抓好普法宣传教育为工作重点,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做到了法制制度、普法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

一、《行政强制法》、《XX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一)部署动员,制定了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张述涛副局长任组长,由政策法规科科长、药品监管科科长、稽查大队中队长等为小组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二)依据确定的法定职责,召开工作会议,对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安排,并组织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无因未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的监管空白,未造成任何后果影响。

(三)组织开展一法一规定的学习、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行政强制法》和《XX省行政程序规定》,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进行执法经验交流,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水平及执法水平,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规范行政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深入开展《XX省行政程序规定》宣传活动。我局认真制定了普法宣传月活动计划,围绕食品药品监管热点难点问题及管理薄弱环节,充分利用五五普法、3.15、三下乡等集中宣传日宣传《XX省行政程序规定》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参与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

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我局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不断地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对重大活动安全我局采取重点环节、重点食品事前风险评估,执法人员驻点全程监管等措施,圆满完成了文登市两会、中高考、首届家纺博览会、温泉节等多次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没有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对群众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我局都会及时查处,积极处理,从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三、两项制度实施情况

(一)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两项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和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管,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责任,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明确了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二是注重案件质量。成立行政复核小组,严把审查和复查两大关,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三是着重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使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做到办事依据、申请范围、申请资格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办事时限、法规政策、投诉渠道公开,向社会公布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和上级转交举报62件,其中立案结案9件,并且都给予举报群众满意的答复。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确保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权限、程序、时限,自开展行政执法以来,未出现越权、不作为和滥用职权现象,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我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实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将现具有审批权限的许可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许可的依据、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法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准予许可的决定在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行政许可的各个行政许可环节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制度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行政检查行为档案真实完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制定了行政检查制度,对实施行政检查的内容、程序、处理结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检查人员能够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的过程和处理结果,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监督检查档案。

(三)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建立了案件举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档案管理等制度和程序,行政处罚行为能够做到符合法定权限和管辖,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一律缴纳到指定银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达到了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适当合理,案卷质量明显提高。

(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探索并创新监督方式,逐步建立起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权力部门监督为核心,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公示、案件审核、案件回访等10余项执法监督制度,并根据制度积极开展内部监督活动。认真执行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在局网站、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公开职能职责、许可事项有关内容及监督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食品药品监管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 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六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及机构建设。研究制定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机关各科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成效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监管相对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监管工作需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法规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质量负责人、制剂生产加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执业水平。

(三)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饮食健康安全和合理用药知识的普及,通过采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重点进行食品药品法律基本知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等法制教育,形成关注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监督检查方案【篇2】

x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6月上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所按照全县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别成立了夏季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把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注重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我所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图板展示,宣传栏等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在校学生注意夏季饮食卫生,特别是夏季易暴饮暴食生冷食品。增强人们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了食源性疾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措施我所针对夏季食品安全季节性特点,切实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餐馆、小饭桌、中小型餐馆、冷冻饮品、冷食、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从而有效的保障了全县*群众的夏季食品安全。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监督检查中,加强对流动摊贩、熟食加工点、小作坊、冷饮销售、批发部,无*生产经营食品的监督检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与农村食品综合代销点加大了检查力度,防止劣质食品在销售中直接流入农村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针对无*生产大桶水,管状饮料现象严重的情况,组织开展了饮料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无*生产大桶水产窝点2家,执法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将这2家的制水设备及成品水全部封存,同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处理完1家,1家正在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执法车辆42余次,检查餐饮业10家,食堂6家,冷饮销售27家,采集啤酒、冷饮、饮料3类57种,通过开展这次夏季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的净化了市场环境,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为全县*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监督检查方案【篇3】

青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总结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学习山东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关于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瘦肉精羊”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认真贯彻落实刘曙光市长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深刻吸取实践教训,举一反三,明确职责,迅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分管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的拉网式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逐项落实措施,彻底有效地实施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防止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动员部署

为使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真正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按片区成立四个专门工作小组,并细化落实责任,各餐饮监管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服从领导、认真开展检查,在局领导的部署下,先后进行了学校食堂专项检查、鲜奶吧专项监管、城乡结合部小餐饮普查、学校周边小饭桌专项检查、一次性消毒餐具专项普查,并通过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监管所的职能建设,确保了农村食品安全。

二、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排查隐患

一是为切实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我局全面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先后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共出动学校食堂专项检查255人次,检查了辖区内提供学生用餐的学校75家,责令整改71家,处罚32家。

二是进行了鲜奶吧专项检查,青州局对鲜奶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一)内外环境卫生,工艺流程及设施。

(二)符合卫生要求,功能间配臵合理,落实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

(三)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健康证明。

(四)设立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保证奶源及食品原料的质量。

(五)上下水设施完善,使用水源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

(六)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鲜奶吧,青州局定期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对无证经营者依法取缔。去年以来,先后对鲜奶吧集中监督检查4次,共立案6起,对违规经营的奶吧进行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有效地保证了市民饮食安全。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5处鲜奶吧,其中有13处

鲜奶吧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2处正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是对城乡结合部小餐饮进行全面普查。这次专项检查,主要对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及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索证索票及进货验收记录等18项指标进行了详实细致的记录,并对人民群众切实关心的食用油来源等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城乡结合部小餐馆持证率相对较低、饮用水来源问题、散装油使用、餐厨废弃物不按规定处理、下水道及旱厕问题以及设施差、工艺流程不合理等城乡结合部特有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分析并提出了整改建议,给上级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

四是加强对学校周边“小饭桌”和小餐馆的监督管理。我局通过小饭桌登记管理,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加工操作是否规范、是否有食品采购验收记录、餐饮具是否消毒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督促小饭桌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相关硬件设施,确保学生小饭桌卫生、安全、放心。经严格检查,有72家学生小饭桌符合餐饮服务开办条件,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合法经营。在新年开学前,青州局对这72家达到开办条件的托管站统一发放登记备案许可证,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了公布,在学校门口显要位臵张贴布告,接受家长和

社会的监督。

五是在全市范围内对一次性餐具进行专项普查。结合市卫生局《关于公布2012年第一季度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基本合格单位的通知》所公布的1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基本合格单位的名单,我局集中力量对全市1345家餐饮单位使用的消毒餐具进行检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在进购集中消毒餐具时,必须查验和索取企业相关资质和集中消毒餐具产品的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截至目前,共查出合格范围外餐具消毒单位2家,使用无标签或标示不全消毒餐具的餐饮单位14家,立案14起,依法扣押不合格消毒餐具200余套,彻底肃清了餐饮行业的餐具市场,排除了广大市民用餐的安全隐患。

三、实行销号制度、严格检查验收

我局按照治理期限和验收标准,对各项检查中存在的隐患限期整改,对存在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不建立进货台账记录、对散装食品不进行索证索票及内外环境不卫生等食品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经整改审核合格后消除记录。本次专项整治以来,现场书写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224份,限期责令整改156家。

青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监督检查方案【篇4】

粮食流通监督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报提纲

近年来,**县粮食局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的职责,积极转变职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上级下达的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行政执法,维护区域粮食流通秩序。

一、我局监督检查工作的现状

(一)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情况

在前期已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全社会统计等粮食行政管理有关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于2009年7月撤消了原以负责粮油购销、仓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股”、成立了专职负责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股”;并经县编办批准,成立了“粮食流通稽查大队”,正式逐步全面开展对各类性质粮食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管理工作。目前,我局实际在岗从事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同志共7人,全都经培训、考试取得了《粮食监督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为了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为监督检查股分配了专门的办公室,配置了电脑和电话、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以及数码相机、录音笔等执法取证工具。并在费用开支、车辆使用等方面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大便利。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除按规定参加各级组织的有关法律培训外,还建立了常态化的内部定期集中学习交流制度,个人素质和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关岗位工作制度不断建立和修订完善,监督检查各项工作逐步趋向规范。局主要领导能及时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定期进行工作安排,并明确一名副局长主抓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了领导重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起步较晚,作为执法依据的一些法规、规程、制度等也都刚刚建立和试行,尚不够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从业人员也需要逐步地学习和锻炼提高,所以这几年我们遵循了“先建队伍、做好政策宣传,再逐步开展监督检查,再逐步提高工作水平并引向深入”的工作“路线图”:在先期已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核查),继尔侧重于扩大政策宣传、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的基础上,从2010年下半年起才正式开始探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1、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管理情况

按照《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粮食收购具体条件》的规定,自2005年至今,我局共先后受理、审核、批准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42家;期间,因未通过审核或因违规被查处,先后对其中5家法人、5户个体户的粮食收购资格予以注销。目前我县经我局审核批准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户)共32家,其中法人组织21家、个体户11户。经核查,目前我县的粮食经营企业(组织)已全部纳入日常管理、持证经营;部分经营量较大的个体户也已纳入了管理。市场有关情况基本能得到掌控。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市粮食局的工作意见及要求,我们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了粮食库存检查

对于这一常规性工作,我们每年都认真对待,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库点做好清查(自查)工作;并组织监督检查及有关业务人员开展现场督查和问题跟踪整改。由于安排周密、工作扎实,确保了我县库存粮食“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每次都顺利通过了上级的复查验收。

(2)开展了夏(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每到夏粮(小麦)收购和秋粮(玉米、稻谷)收购期间,我们都不等不靠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为此,我们首先结合实际及时印发了《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或《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的部署,然后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对所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巡查或抽查。在检查中,一是当面宣传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并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二是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区分(政策性收储企业、民营加工用粮企业和个体户等)不同的对象,从实际收购数量、收购价格、收购粮食的质量、台账的登载及上报,到装粮器具及收购现场的环境卫生,到粮款的结付,以及加工用粮企业代农民储粮的数量及操作管理办法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全面了解市场动态和企业收购进展,掌握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检查中,认真规范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指出要求改正,对严重违规行为坚决严肃依法查处。通过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社会流通市场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维护了良好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3)对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察

按照《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我们采取措施积极工作,确保国家有关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建立了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及出库情况监管工作台账,由监督检查股负责,通过与**粮公司业务办理人员紧密结合,及时了解掌握竞价销售成交及出库进度等信息;二是主动加强同有关储粮库点、购粮企业及中储粮**直属库**监管办的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出库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性粮食出库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介入协调解决争议纠纷。在工作中我们明确坚持两点:一是要严格执行政策,坚决打击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及时介入,注重化解矛盾、消除争议纠纷。通过协调储、购以及监管各方共同努力,使有关问题消化处理在基层,确保了竞价销售的国家政策性粮食能顺利出库。几年来,在各地“出库难”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我县未发生一起关于政策性粮食出库方面的重大纠纷或上访举报事件。

(4)开展了全社会统计和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从2008年起,我们已按上级要求将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企业纳入了统计日常管理。通过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这些企业的统计工作逐步得到了规范。目前,所有这些企业都能按时交报统计月报表,并积极配合提供市场调查有关信息数据;大部分个体户也能按要求履行建台账、报收购进度等义务。为了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我们还多次组织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和督促整改,目前,所有企业的统计从业人员均持证上岗,统计基础工作逐步扎实,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高。

(5)积极完成了其他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三)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我局在坚持在坚持“注重宣传、教育、引导、规范”的工作总体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对个别情节严重或较典型性的经营违规行为“抓住不放”,认真查处。其中一是对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因长期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给予了注销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二是对某个体户因违规收购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严重霉变)的粮食进行了立案调查(后因情节轻微,当事人并能积极做好善后处理避免造成社会危害,经领导研究决定免予处罚)。在案件查处中,我们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认定事实,充分掌握确凿证据,完善相关的法律文书,履行好应尽的告知义务,保证处罚决定有效送达。案件办结后,及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并通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当事人采取相关行政措施,努力确保案件办理合法有效。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通过查办案件,既规范了市场,又锻炼了队伍。

二、工作总体评价

我们在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中,既积极做好关政策宣传、落实有关规定要求,教育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又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循序渐进,把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向前推进;工作中既注重结合实际讲求实效,又注重按照法定程序,努力做到依法行政。到目前,我局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和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区域内政府依法管粮、企业依法经营的“小气候”已初步形成。

但是,对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工作中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一是在政策宣传和监督管理上还有很大盲区和死角。由于市场面大、自由从业人员多,对其中的百余个体粮食从业者(或称作“经纪人”)中的大多数目前还无法实施监管。这样既造成我们统计数据的不全面、不准确,也在粮食收购行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更不利于我们建设一个统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区域粮食流通市场。二是限于人手、专业知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等,在检查内容上不够全面,在检查质量上还很肤浅,在监管手段上还很单一,在案件查办上尚处摸索和实习水平。有关工作制度和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还没真正建立和形成,整体工作水平不高。三是职能部门之间联系沟通得不够,社会影响不大、社会认知度低,没有形成应有的工作合力。四是政企尚未彻底分开,难免直接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深入和有效开展。

三、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要在现有条件基础上,灵活创新方式和渠道,努力加大国家有关粮食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社会对粮食行政工作的认知,提高粮食经营业户执行国家政策的自觉性。

二是继续加强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下步工作的重点要在发现和查办案件上下功夫。通过查办案件,提高我们对政策理论的学习和应用水平,锻炼和提高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通过对经营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还更可起到更好的政策宣传和警示效果。

三是加强机关内部以及与质监、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建立政府层面上的协调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争取工作上的配合支持,努力提高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四是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主要是扩大政策宣传,建立必要的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受理渠道,以及其他一些科学有效的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引导社会力量自觉关注粮食行政工作、主动监督粮食从业者的经营行为,形成社会氛围,合力推进工作进展。

五是积极总结工作实践,做好工作信息及建议的搜集整理上报。六是建议国家尽快修订出台《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严格准入条件;并就如何界定“经纪人”和如何加强对“经纪人”队伍的管理、引导其合理发挥作用作出明确规定和意见。

**县粮食局 2012年8月18日

监督检查方案【篇5】

哈尔滨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通知》(黑粮农字[2006]49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职责,建立和培育规范有序的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按照省局的各项要求,结合哈尔滨市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战略部署,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粮食经济为宗旨,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依法履行粮食和食盐流通管理的职责,1 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粮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监督检查对象

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各类粮食经营者、其他从事粮食购销经营的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粮食批发市场、超市等单位。已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三、监督检查内容(一)粮食收购情况

1、收购者的资质情况。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有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粮食收购许可证》的问题;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是否仍具备收购资格条件,2、收购活动的开展情况。收购者在收购粮食过程中,是否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有不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或者接受委托代扣、代缴款项等问题。

3、收购粮食的储存情况。粮食经营者使用的仓储设施是否符合粮食储存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有无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问题,储存粮食有无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的问题。

4、收购粮食的运输情况。运输粮食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 2 运输的技术规范,有无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的问题。

(二)粮食流通的统计情况

1、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是否按《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配有统计人员,并做到持证上岗;各单位统计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相关统计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业务知识。

2、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已建立的台账是否符合《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

3、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上报统计报表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报、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三)盐业市场管理情况

1、从事食盐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是否持有当地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由省盐业主管机构统一制作的食盐零售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明示。

2、对于非法销售食盐的,是否按《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这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是我市粮食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以来的第一次大检查,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这次检查当作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总结和对下一步工作的指导,要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充分准备,沟通协作,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 按照省局的要求,各级食粮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使执法人员不仅要做到知法、守法,更要学会使用法律、法规处理各种问题。

要在深入学习领会黑粮农字[2006]49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工作程序、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突出重点,转变观念,采取监督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4 粮食质量、盐业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粮食收购、粮食流通统计等两方面内容,并且要按时完成规定的比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粮食经营者和转化用粮企业的检查面不少于30%。市局对各县(区、市)抽查比例不低于40%。

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要做到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检查与指导相结合,以指导为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坚持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培养广大粮食经营者的法制观念,使他们能够自觉地依法经营,从而达到建立规范、有序的粮食流通市场和盐业市场的目的。

(四)严格执法,注重程序,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 监督检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国粮检[2005]31号)的规定,行政处罚要依据《行政处罚法》,按照《黑龙江省粮食购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黑粮办字[2003]129号)执行。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实施监督检查必须经过批准。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实行监督检查活动前,必须经所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按批准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活动。

2、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机关 5 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提出配合检查的具体要求。

3、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在实施监督检查时首先要向被检查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4、要规范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填写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调查笔录,进行现场检查的还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应当出具指导建议和处理意见书。对不存在问题的,应当做出监督检查结论和提出指导建议;对存在较轻问题的,在处理意见中,要明确限期整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和其它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做出后,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发生行政处罚案件的情况,书面报告市粮食局的法制机构。监督检查人员对每个被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都要填写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报告书,一并归入监督检查工作档案。

5、要建立档案制度,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监督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执法文书统一归档,形成行政执法案卷,以备接受监督和评查。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提 6 出的处理意见和指导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经营活动的常年指导、服务和监管,切实巩固监督检查工作成果。

6、廉洁自律,树立行政执法者的良好形象。在检查过程中,各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省局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轻车简从,不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吃请和馈赠物品,不参加与检查无关的活动,在粮食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中树立粮食行政管理者良好的形象。

五、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监督检查活动时间:6月10日开始到7月30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0日-25日,由各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6月26日-7月10日,市局对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7月中、下旬,迎接省局的检查。

六、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忠新 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书庆 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世方 市粮食局助理巡视员

成 员:李永臣 市粮食局行业指导处处长

马万柱 市粮食局仓储处处长 张颖伯 市粮食局计划处处长

韩基岩 市粮食局质价处处长

杨春雨 市粮食局行业指导处副处长 马正全 市盐务管理局局长 阚树理 市粮食稽查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局行业指导处,具体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监督检查方案【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营造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为学院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每年每个季度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一次。

二、督查对象

全院各党总支部、系、处、部门及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

三、督查内容

(一)严肃工作纪律

主要整顿下列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串岗聊天。

3.工作时间网聊、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网络购销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时间到茶社、歌舞厅、足疗馆、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5.工作日午间饮酒。

(二)整顿工作作风

主要整顿下列违反作风建设要求的行为:

1.违规用公款组织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使用公车。

2.违规发放各类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

3.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4.违规到私人会所、隐蔽餐饮服务场所消费。

5.履行职责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推诿扯皮。

6.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四、督查方式

由学院抽调党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

1.深入到各党总支部、系、处、部门进行明察暗访;

2.对部分工作人员上班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和核实;

3.采取“回头看”方式,查看各党总支部、系、处、部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部、系、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所属人员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的教育和管理,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切实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助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学院将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要求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监督检查方案【篇7】

2021年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平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21年1月21日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现制定园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一、专项监督期限

2021年1月21日—2021年3月20日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园区管委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管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结合园区实际,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风险。

1、重点区域:农村、学校及周边、药品食品经营区域。

2、重点品种:乳制品、饮料、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熟食卤味、茶叶、调味料酒及药品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等。

3、重点单位:企业食堂、副食经营店、小超市、食品摊贩、小饭馆、村卫生室。

四、工作任务

本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从以下几个环节或方面进行集中整治:

1、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重点部位的综合整治。一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部位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与整治。以农村、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送货商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薄弱环节,摸清监管底数,集中力量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等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户逐品牌进行排查,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乳制品、儿童(学生)食品以及其他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加大风险预警和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追溯力度,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

2、食品药品流通环节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对园区的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包括证照过期)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二是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销毁及召回、信息公示等制度。三是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小食杂店、小商贩的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大力推进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和逐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者自律、食品市场社会监督和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3、餐饮消费环节整治。一是对餐饮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原料进货索证监管,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开展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卫生集中检查。二是对监管重点的规范整治。以卤制熟食、快餐盒饭、冷(凉)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饮具和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等关键控制点为重点环节,加强检查抽检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小餐饮集中整治,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持证率,严防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通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园区党委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把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力量,保证经费投入。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密切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开展整治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引导社会监督,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学校、机关单位的作用,引导食品相关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四)规范信息报送。

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信息周报制度。

监督检查方案【篇8】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县财政局决定在20xx年5月-10月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县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我县20xx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xx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包括财政资金获得和使用情况),必要时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xx年。

三、检查工作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兰祖暖副主任科员为副组长,监督科成员及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具体名单如下:

四、检查重点和内容

监督检查方案【篇9】

一、总体要求

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纺一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紧抓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努力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品市场稳定。

二、工作重点

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假日期间的`食品消费特点,以粮食、糖果、食用油、鲜肉、蔬菜、水果、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卤制品、糕点、酒、饮料、儿童食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业服务单位、食品超市及批发企业和个体、集贸市场为重点监控对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不留死角、确保监管工作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

三、检查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7日到20xx年2月10日。

四、主要任务

(一)配合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控和治理,严密监控果蔬农药残留。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检查工作,提高抽检频率,扩大抽查范围,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配合县质监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内的日常监管。

1、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推行食品认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加工工艺流程、原材料把关、执行产品标准、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条件。

2、查处无证、无标准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市场周边为重点区域,取缔利用出租房屋无证照加工劣质食品的黑窝点。

(三)配合县工商局要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1、审查商尝超市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货备案、索证索票、台账使用情况和食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是否超过保持期。查处虚假食品广告、食品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加强对名优品牌的食品真实性、进货渠道的审查。

2、合理调配12315电话值班人员,及时处理群众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四)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加强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

1、加强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管理,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健全食品储存、加工设施、用具消毒等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承办年夜饭、婚宴、大型接待活动的宾馆和酒店;同时杜绝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不法行为。

2、及时排查食物中毒事故隐患,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展开调查,妥善安置中毒人员并及时上报。

(五)配合县经贸局要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酒类市场监管。

1、进一步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严肃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常

2、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加强酒类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和销售伪劣酒行为。

(六)配合县水产畜牧局要严密监控和打击畜产品瘦肉精、磺胺类违禁药物滥用和水产品中氯霉素药物残留超标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追查销售渠道,杜绝流入市常要加大禽类养殖、屠宰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禽流感疫情;同时要强化对奶牛养殖场的监督管理,严把生鲜乳质量关。

(七)配合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执法和案件查处行动,维护执法秩序,保障执法工作和专项检查的顺利进行。对在联合执法中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五、检查工作的组织形式

1、各村街、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配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开展集中联合检查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对象:主要检查县城区集贸市场(包括年华市场)、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超市、宾馆等单位。

(2)集中检查时间:20xx年1月20日一天。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领导,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2、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表要及时报食安办,值班人员保证全天24小时联络畅通;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检查结束后,各村街、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

监督检查方案【篇10】

一、检查组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其具体工作按工程报建权限,委托相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相关建设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临时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项目。

三、检查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月例行进行一次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例行检查不影响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对项目的日常监管,受检项目数量每月原则上不少于5个、不超过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0%(各县〈市〉、区检查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项目从在建工程项目中抽选产生,并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1、是否签订有效施工合同并按规定备案;

2、是否另行签订背离经备案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

3、是否履行合同约定,按时按期足额拨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4、项目资金到位证明或支付担保、履约担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是否存在任意压缩中标工期的行为;

6、是否存在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和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发生变动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8、是否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现象;

9、是否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

10、是否有效履行合同约定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事项。

五、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项目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时通知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时间、检查要求及需准备的资料。

2、检查小组根据受检项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提交的相关资料,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记录》(以下简称《检查记录》)中合同主要内容部分填写完整。

3、现场检查时,对照检查内容、检查表逐项对受检单位及其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进行检查,核对施工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表》和《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表》,并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中的合同执行情况部分。

4、检查结束时,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工程项目部印章。

5、检查小组汇总受检项目检查结果并签字,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检查对象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确认签收。

6、检查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发出《检查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的,应于项目检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反馈工作。

7、每月28日之前,检查小组编写检查报告,汇总并出具检查情况通报。

六、检查处理

1、对于认真履约的受检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按规定记入良好行为档案;

2、检查中发现存在本方案第四条检查内容中第1、3、4、5、7、8项问题的,应当发出《检查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按照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按程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3、检查中发现存在本方案第四条检查内容中第2、6、9项问题的,应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立案调查,或按程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4、对拒绝、阻挠、未能配合检查工作或者拒不改正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进行行业内通报并向社会曝光,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特别严重的,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5、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定期在建设网、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工程造价》期刊进行公布。

监督检查方案【篇11】

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出率,常态化推进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工作模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月至12月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分类设施:

分类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标识是否准确,是否定时开放,是否具有遮雨、密闭、洗手等功能;是否设置有误时投放点标识及设施。

(二)宣传指南:

分类投放点是否有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图,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是否标注清楚,垃圾分类负责人、督导员是否进行公示,是否设置垃圾分类红黑榜;

(三)督导员情况:

督导员是否着装规范,是否定时定点进行分类督导,是否有督导台账记录;

(四)分类投放检查:

重点检查定时投放点分类收集设施内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是否规范分类投放,厨余垃圾是否破袋投放,投放点是否存在混投、错投等现象;

(五)分类收运:

垃圾清运人员是否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清运,清运是否及时。

四、检查方式

采取每周不定日期、不打招呼、实地查看方式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要安排业务熟练的.人员担任督导员,社区要做好监督和指导,协助示范小区常态化开展好“三定一督”工作。

(二)区垃圾分类办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取消年度垃圾分类评优选先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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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我们工作没有计划,遇到紧急情况也没头绪,为了使我们的某项工程进行得更有条理,往往需要事先制定好活动方案。方案必须对现有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您也想学习如何编写一份方案吗?以下是我从网络上精选的一篇关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文章,我相信这篇文章会给您带来很多收获。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1)

哈尔滨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通知》(黑粮农字[2006]49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职责,建立和培育规范有序的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按照省局的各项要求,结合哈尔滨市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战略部署,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粮食经济为宗旨,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依法履行粮食和食盐流通管理的职责,1 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粮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监督检查对象

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各类粮食经营者、其他从事粮食购销经营的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粮食批发市场、超市等单位。已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三、监督检查内容(一)粮食收购情况

1、收购者的资质情况。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有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粮食收购许可证》的问题;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是否仍具备收购资格条件,2、收购活动的开展情况。收购者在收购粮食过程中,是否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有不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或者接受委托代扣、代缴款项等问题。

3、收购粮食的储存情况。粮食经营者使用的仓储设施是否符合粮食储存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有无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问题,储存粮食有无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的问题。

4、收购粮食的运输情况。运输粮食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 2 运输的技术规范,有无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的问题。

(二)粮食流通的统计情况

1、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是否按《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配有统计人员,并做到持证上岗;各单位统计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相关统计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业务知识。

2、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已建立的台账是否符合《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

3、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上报统计报表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报、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三)盐业市场管理情况

1、从事食盐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是否持有当地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由省盐业主管机构统一制作的食盐零售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明示。

2、对于非法销售食盐的,是否按《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这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是我市粮食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以来的第一次大检查,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这次检查当作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总结和对下一步工作的指导,要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充分准备,沟通协作,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 按照省局的要求,各级食粮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使执法人员不仅要做到知法、守法,更要学会使用法律、法规处理各种问题。

要在深入学习领会黑粮农字[2006]49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工作程序、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突出重点,转变观念,采取监督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4 粮食质量、盐业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粮食收购、粮食流通统计等两方面内容,并且要按时完成规定的比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粮食经营者和转化用粮企业的检查面不少于30%。市局对各县(区、市)抽查比例不低于40%。

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要做到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检查与指导相结合,以指导为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坚持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培养广大粮食经营者的法制观念,使他们能够自觉地依法经营,从而达到建立规范、有序的粮食流通市场和盐业市场的目的。

(四)严格执法,注重程序,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 监督检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国粮检[2005]31号)的规定,行政处罚要依据《行政处罚法》,按照《黑龙江省粮食购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黑粮办字[2003]129号)执行。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实施监督检查必须经过批准。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实行监督检查活动前,必须经所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按批准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活动。

2、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机关 5 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提出配合检查的具体要求。

3、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在实施监督检查时首先要向被检查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4、要规范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填写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调查笔录,进行现场检查的还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应当出具指导建议和处理意见书。对不存在问题的,应当做出监督检查结论和提出指导建议;对存在较轻问题的,在处理意见中,要明确限期整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和其它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做出后,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发生行政处罚案件的情况,书面报告市粮食局的法制机构。监督检查人员对每个被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都要填写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报告书,一并归入监督检查工作档案。

5、要建立档案制度,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监督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执法文书统一归档,形成行政执法案卷,以备接受监督和评查。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提 6 出的处理意见和指导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经营活动的常年指导、服务和监管,切实巩固监督检查工作成果。

6、廉洁自律,树立行政执法者的良好形象。在检查过程中,各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省局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轻车简从,不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吃请和馈赠物品,不参加与检查无关的活动,在粮食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中树立粮食行政管理者良好的形象。

五、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监督检查活动时间:6月10日开始到7月30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0日-25日,由各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6月26日-7月10日,市局对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7月中、下旬,迎接省局的检查。

六、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忠新 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书庆 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世方 市粮食局助理巡视员

成 员:李永臣 市粮食局行业指导处处长

马万柱 市粮食局仓储处处长 张颖伯 市粮食局计划处处长

韩基岩 市粮食局质价处处长

杨春雨 市粮食局行业指导处副处长 马正全 市盐务管理局局长 阚树理 市粮食稽查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局行业指导处,具体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2)

正蓝旗供电分局2018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盟局纪委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紧融入企业发展建设的全过程,聚焦中心任务,以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为重点,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保证,全面推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签定党风廉政责任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党支部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2.规范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检查和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 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环节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

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 劣影响的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追究责任。

4.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和上级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分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职责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着重构建不想腐的教育预防机制、不能腐的制度保障机制和不敢腐的惩处问责机制。

(二)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全局上下要继续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属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改进作风,带头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2 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抓好廉洁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继续认真抓好党纪政纪法规教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和廉洁风险教育,组织党政纪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参观警示教育活动室、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环节干部及以上党员党规党纪考试、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考试等,不断提高、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集团公司、上级纪委重大决策的自觉性,促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活动围绕活动月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廉洁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各种宣教载体,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认真学习。

(四)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1.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为企业的经营稳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 3 继续加强治理违规公务用车、“吃喝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节假日期间违规发放节礼等专项治理工作。

2.加强对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确保监督机制常态运行,确保2018年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及其程序合法性、合规性的当期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国有资产运营、产权交易对外投资、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等重要环节和敏感部位的监督;强化对下属部门执行的监督力度。

4.加强对企务公开、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按照上级企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建立健全公开机制,畅通信息渠道,落实保障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媒介,借助多种手段实施公开,增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保证党员和职工群众在企业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使企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基础性、常规性、长期性的工作制度和任务。

(五)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1.推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普及化和经常化。按照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紧紧融入到中心工 4 作。针对企业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年选立亟需去做、又能做得到的监察项目选题立项。组织实施效能监察项目前,要进行监察项目规程、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的培训。选立的监察项目于3月底前上报盟局纪委审核备案。

2.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招标问题,完善招标监督操作规程,防止“暗箱操作”。重大招投标合同必须报盟局审核备案,招投标活动必须向盟局报告,并由盟局纪检监察、综合物资、审计与法律等部门审核批准。定期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设备质量,提高企业效益。

3.进行效能监察的跟踪督导。2018年,选立房屋类中小修项目作为效能监察立项题目,着重对企业基础设施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效能监察,以促进企业对房屋类中小修项目各环节的监督管控,提高企业效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加强信访及案件查办工作

1.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实名举报和有具体举报线索的匿名举报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将违规违纪现象扼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存在与举报事实不符且具有恶意污蔑被举报人的举报件,核实了解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调查 5 结果。紧紧围绕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营业抄核收和用电检查领域、综合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部位重点关键环节来发现案件线索。

2.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商业贿赂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等案件坚持把查案、教育、建制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推行和完善案件通报和“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发挥案情通报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增强办案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以达到查处一起案,警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分析总结典型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查找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

3.凡是经过集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批转的涉嫌违纪违规案件,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了解,精细化查办案件,使违规违纪得到及时处理。各经营管理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行为,各子公司和基层党组织要敢抓敢管,各职能部室在赋予责任强化监督的同时向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报告,凡按程序移交到组织的涉嫌违规违纪案件,集团纪委将做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一查到底。

(七)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继续在下属企业中配备完善纪检监察员,并加强业务方面的培训学习,做到优化自身建设,严明五项纪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3)

粮食流通监督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报提纲

近年来,**县粮食局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的职责,积极转变职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上级下达的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行政执法,维护区域粮食流通秩序。

一、我局监督检查工作的现状

(一)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情况

在前期已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全社会统计等粮食行政管理有关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于2009年7月撤消了原以负责粮油购销、仓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股”、成立了专职负责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股”;并经县编办批准,成立了“粮食流通稽查大队”,正式逐步全面开展对各类性质粮食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管理工作。目前,我局实际在岗从事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同志共7人,全都经培训、考试取得了《粮食监督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为了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为监督检查股分配了专门的办公室,配置了电脑和电话、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以及数码相机、录音笔等执法取证工具。并在费用开支、车辆使用等方面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大便利。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除按规定参加各级组织的有关法律培训外,还建立了常态化的内部定期集中学习交流制度,个人素质和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关岗位工作制度不断建立和修订完善,监督检查各项工作逐步趋向规范。局主要领导能及时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定期进行工作安排,并明确一名副局长主抓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了领导重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起步较晚,作为执法依据的一些法规、规程、制度等也都刚刚建立和试行,尚不够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从业人员也需要逐步地学习和锻炼提高,所以这几年我们遵循了“先建队伍、做好政策宣传,再逐步开展监督检查,再逐步提高工作水平并引向深入”的工作“路线图”:在先期已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核查),继尔侧重于扩大政策宣传、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的基础上,从2010年下半年起才正式开始探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1、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管理情况

按照《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粮食收购具体条件》的规定,自2005年至今,我局共先后受理、审核、批准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42家;期间,因未通过审核或因违规被查处,先后对其中5家法人、5户个体户的粮食收购资格予以注销。目前我县经我局审核批准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户)共32家,其中法人组织21家、个体户11户。经核查,目前我县的粮食经营企业(组织)已全部纳入日常管理、持证经营;部分经营量较大的个体户也已纳入了管理。市场有关情况基本能得到掌控。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市粮食局的工作意见及要求,我们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了粮食库存检查

对于这一常规性工作,我们每年都认真对待,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库点做好清查(自查)工作;并组织监督检查及有关业务人员开展现场督查和问题跟踪整改。由于安排周密、工作扎实,确保了我县库存粮食“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每次都顺利通过了上级的复查验收。

(2)开展了夏(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每到夏粮(小麦)收购和秋粮(玉米、稻谷)收购期间,我们都不等不靠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为此,我们首先结合实际及时印发了《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或《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的部署,然后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对所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巡查或抽查。在检查中,一是当面宣传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并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二是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区分(政策性收储企业、民营加工用粮企业和个体户等)不同的对象,从实际收购数量、收购价格、收购粮食的质量、台账的登载及上报,到装粮器具及收购现场的环境卫生,到粮款的结付,以及加工用粮企业代农民储粮的数量及操作管理办法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全面了解市场动态和企业收购进展,掌握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检查中,认真规范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指出要求改正,对严重违规行为坚决严肃依法查处。通过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社会流通市场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维护了良好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3)对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察

按照《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我们采取措施积极工作,确保国家有关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建立了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及出库情况监管工作台账,由监督检查股负责,通过与**粮公司业务办理人员紧密结合,及时了解掌握竞价销售成交及出库进度等信息;二是主动加强同有关储粮库点、购粮企业及中储粮**直属库**监管办的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出库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性粮食出库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介入协调解决争议纠纷。在工作中我们明确坚持两点:一是要严格执行政策,坚决打击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及时介入,注重化解矛盾、消除争议纠纷。通过协调储、购以及监管各方共同努力,使有关问题消化处理在基层,确保了竞价销售的国家政策性粮食能顺利出库。几年来,在各地“出库难”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我县未发生一起关于政策性粮食出库方面的重大纠纷或上访举报事件。

(4)开展了全社会统计和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从2008年起,我们已按上级要求将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企业纳入了统计日常管理。通过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这些企业的统计工作逐步得到了规范。目前,所有这些企业都能按时交报统计月报表,并积极配合提供市场调查有关信息数据;大部分个体户也能按要求履行建台账、报收购进度等义务。为了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我们还多次组织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和督促整改,目前,所有企业的统计从业人员均持证上岗,统计基础工作逐步扎实,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高。

(5)积极完成了其他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三)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我局在坚持在坚持“注重宣传、教育、引导、规范”的工作总体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对个别情节严重或较典型性的经营违规行为“抓住不放”,认真查处。其中一是对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因长期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给予了注销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二是对某个体户因违规收购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严重霉变)的粮食进行了立案调查(后因情节轻微,当事人并能积极做好善后处理避免造成社会危害,经领导研究决定免予处罚)。在案件查处中,我们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认定事实,充分掌握确凿证据,完善相关的法律文书,履行好应尽的告知义务,保证处罚决定有效送达。案件办结后,及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并通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当事人采取相关行政措施,努力确保案件办理合法有效。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通过查办案件,既规范了市场,又锻炼了队伍。

二、工作总体评价

我们在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中,既积极做好关政策宣传、落实有关规定要求,教育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又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循序渐进,把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向前推进;工作中既注重结合实际讲求实效,又注重按照法定程序,努力做到依法行政。到目前,我局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和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区域内政府依法管粮、企业依法经营的“小气候”已初步形成。

但是,对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工作中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一是在政策宣传和监督管理上还有很大盲区和死角。由于市场面大、自由从业人员多,对其中的百余个体粮食从业者(或称作“经纪人”)中的大多数目前还无法实施监管。这样既造成我们统计数据的不全面、不准确,也在粮食收购行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更不利于我们建设一个统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区域粮食流通市场。二是限于人手、专业知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等,在检查内容上不够全面,在检查质量上还很肤浅,在监管手段上还很单一,在案件查办上尚处摸索和实习水平。有关工作制度和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还没真正建立和形成,整体工作水平不高。三是职能部门之间联系沟通得不够,社会影响不大、社会认知度低,没有形成应有的工作合力。四是政企尚未彻底分开,难免直接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深入和有效开展。

三、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要在现有条件基础上,灵活创新方式和渠道,努力加大国家有关粮食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社会对粮食行政工作的认知,提高粮食经营业户执行国家政策的自觉性。

二是继续加强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下步工作的重点要在发现和查办案件上下功夫。通过查办案件,提高我们对政策理论的学习和应用水平,锻炼和提高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通过对经营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还更可起到更好的政策宣传和警示效果。

三是加强机关内部以及与质监、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建立政府层面上的协调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争取工作上的配合支持,努力提高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四是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主要是扩大政策宣传,建立必要的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受理渠道,以及其他一些科学有效的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引导社会力量自觉关注粮食行政工作、主动监督粮食从业者的经营行为,形成社会氛围,合力推进工作进展。

五是积极总结工作实践,做好工作信息及建议的搜集整理上报。六是建议国家尽快修订出台《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严格准入条件;并就如何界定“经纪人”和如何加强对“经纪人”队伍的管理、引导其合理发挥作用作出明确规定和意见。

**县粮食局 2012年8月18日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4)

一、健全社区防控体系

完善“三级包保”制度,实行区干部包镇、镇干部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户。实行“五包一”制度,由乡镇干部、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村防控措施。落实村网格化管理机制,提前摸清村人员底数,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

二、严格管控外防输入

根据防控方案第八版进一步完善现有重点人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入(返)涵、身份核实、检验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隔离观察、人员交接、健康监测等重点环节措施。现阶段毫不放松抓紧抓实对“3+1”人群即聚焦境外回国入涵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涵人员、区内密接次密接解除隔离人员,以及境外偷渡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常态化情况下持续落细落实“2+1”人群即聚焦境外回国入涵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涵人员,以及境外偷渡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

1.入境人员一律执行“14+7+7”在入境口岸集中医学观察14天+入莆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入莆人员送至专用隔离点落实集中医学观察7天,核酸频次为第1天、第4天、第7天,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前执行核酸“双采双检双试剂”规定。进行居家医学观察7天,隔离期间第2、7天核酸检测,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前执行核酸“双采双检双试剂”。居家医学观察后7天健康随访管理,在健康随访第7天再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自由流动。满1个月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由卫生院和村医做好体温、症状监测。居家隔离点的显著位置张贴隔离警示标识,并安装监控。

2.对于密切者集中医学观察14天后,实行7天的居家健康检测(参照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在第2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按照规定进行“双采双检双试剂”。

3.对于次密切者集中医学观察7天后,实行7天的居家健康检测(参照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在第2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按照规定进行“双采双检双试剂”

4.对于高风险返乡人员集中医学观察14天后,实行实行7天的居家健康检测(参照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在第2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按照规定进行“双采双检双试剂”。

5.对于中风险返乡人员采取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在此期间开展核酸检测,在第1、7.14天进行核酸检测,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前进行1次“双采双检双试剂”。

三、建立动态监测机制

紧盯就业岗、学校门口和监测岗哨等关键部位,强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提升监测敏锐性和准确性。按照“四早”要求,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及早发现疫情苗头。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防控,酒店、商超、景区景点等场所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要求。

四、发挥监测哨点作用

发挥村家庭医生作用,加大对症状监测和健康管理,第一时间发现并规范转运处置发热患者。进一步健全药店触发机制,督促药店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购买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

五、提升消毒消杀能力

组建消毒队伍,配足消杀人员和物资,确保环境消杀有效。

六、开展健康涵江行动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卫生乡镇创建为载体,全面加强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力度,营造健康卫生环境。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将防控工作融入居民生活。

七、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常态化防控监督检查机制,统筹辖区内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5)

一、总体要求

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纺一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紧抓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努力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品市场稳定。

二、工作重点

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假日期间的`食品消费特点,以粮食、糖果、食用油、鲜肉、蔬菜、水果、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卤制品、糕点、酒、饮料、儿童食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业服务单位、食品超市及批发企业和个体、集贸市场为重点监控对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不留死角、确保监管工作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

三、检查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7日到20xx年2月10日。

四、主要任务

(一)配合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控和治理,严密监控果蔬农药残留。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检查工作,提高抽检频率,扩大抽查范围,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配合县质监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内的日常监管。

1、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推行食品认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加工工艺流程、原材料把关、执行产品标准、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条件。

2、查处无证、无标准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市场周边为重点区域,取缔利用出租房屋无证照加工劣质食品的黑窝点。

(三)配合县工商局要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1、审查商尝超市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货备案、索证索票、台账使用情况和食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是否超过保持期。查处虚假食品广告、食品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加强对名优品牌的食品真实性、进货渠道的审查。

2、合理调配12315电话值班人员,及时处理群众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四)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加强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

1、加强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管理,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健全食品储存、加工设施、用具消毒等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承办年夜饭、婚宴、大型接待活动的宾馆和酒店;同时杜绝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不法行为。

2、及时排查食物中毒事故隐患,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展开调查,妥善安置中毒人员并及时上报。

(五)配合县经贸局要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酒类市场监管。

1、进一步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严肃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常

2、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加强酒类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和销售伪劣酒行为。

(六)配合县水产畜牧局要严密监控和打击畜产品瘦肉精、磺胺类违禁药物滥用和水产品中氯霉素药物残留超标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追查销售渠道,杜绝流入市常要加大禽类养殖、屠宰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禽流感疫情;同时要强化对奶牛养殖场的监督管理,严把生鲜乳质量关。

(七)配合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执法和案件查处行动,维护执法秩序,保障执法工作和专项检查的顺利进行。对在联合执法中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五、检查工作的组织形式

1、各村街、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配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开展集中联合检查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对象:主要检查县城区集贸市场(包括年华市场)、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超市、宾馆等单位。

(2)集中检查时间:20xx年1月20日一天。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领导,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2、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表要及时报食安办,值班人员保证全天24小时联络畅通;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检查结束后,各村街、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6)

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制定方案: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方法等。

2. 安排人员:根据检查方案,安排足够的人员来完成检查任务。这些人员应该具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地判断疫情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3. 培训人员:对参与检查的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检查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执行检查任务。

4. 检查内容:根据疫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标准等。

5. 监督执行:对检查任务进行监督,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如果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该及时处理,以保证疫情防控的顺利进行。

6. 总结分析: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疫情防控的效率和水平。

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需要全面、细致、严谨,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风险,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7)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的工作要求,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明确工作内容措施,推动我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真正实现对市直各部门监督无死角、全覆盖,结合实际,特制定巡回驻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全面落实海林市纪委监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部分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部署,进一步扩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成果,在发挥派驻近身监督优势的基础上,解决综合派驻与非驻在单位日常联系不够紧密,对业务职能不够了解,监督不及时、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增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与巡察监督工作形成有效补充,完善全市网络化监督格局,为建设海林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方式

从2020年11月至年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巡回驻点”的方式,深入到每个被监督单位,利用2周的时间驻点进行全面监督,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列席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对干部群众走访评议;对群众反映苗头性违纪问题提醒谈话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了解,综合评价。

三、重点工作内容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被监督单位具体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巡回驻点”监督工作内容,重点包括:

(一)对单位干部群众工作状态开展专项检查。

(二)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

(三)对“民心网”反映问题解决回复进行督促。

(四)对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五)对职工请销假管理、值班值宿安排、车辆管理使用、差旅费报销、重大事项报告、执法工作程序、议事工作规程等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各单位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工作程序任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与被监督单位联系,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组“巡回驻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巡回驻点”具体时间、阶段内容、工作方式,拉出时间表,进度图,集中时间和力量推进此项工作。

二要坚持不干涉的原则。明确派驻监督不是业务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不能冲在一线代替职能部门工作,纪检监察人员不准参与由部门承担的监管主体责任的工作,不得干涉、插手部门日常业务工作。

三要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要与部门(党委)党组密切配合,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在“巡回驻点”工作结束后1周内向部门(党委)党组反馈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汇报。

四要对政治生态综合评价。要全面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有针对性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在年末政治生态考核中拿出意见,对纪律松散、违纪问题突出等严重情况要向市委反馈。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8)

5月14日,华阴市纪委监委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排会,会议下发了华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检查方案》,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及要求。

会议指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尽快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时间节点,按照自查、检查、整改三个阶段,紧盯学习贯彻、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宣传教育等五大项14小项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敢于直面存在问题,确保及时纠正整改。

会议强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在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干部管理、推动落实等方面查找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建立自查、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标对表销号管理,进一步畅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和宣传部主任(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篇9)

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出率,常态化推进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工作模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月至12月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分类设施:

分类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标识是否准确,是否定时开放,是否具有遮雨、密闭、洗手等功能;是否设置有误时投放点标识及设施。

(二)宣传指南:

分类投放点是否有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图,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是否标注清楚,垃圾分类负责人、督导员是否进行公示,是否设置垃圾分类红黑榜;

(三)督导员情况:

督导员是否着装规范,是否定时定点进行分类督导,是否有督导台账记录;

(四)分类投放检查:

重点检查定时投放点分类收集设施内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是否规范分类投放,厨余垃圾是否破袋投放,投放点是否存在混投、错投等现象;

(五)分类收运:

垃圾清运人员是否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清运,清运是否及时。

四、检查方式

采取每周不定日期、不打招呼、实地查看方式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要安排业务熟练的.人员担任督导员,社区要做好监督和指导,协助示范小区常态化开展好“三定一督”工作。

(二)区垃圾分类办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取消年度垃圾分类评优选先的资格。

监督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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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报告【篇1】

一、检查单位

此次检查由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共派出18人,分成三个组进行。共检查了全区各乡镇中小学校27所(含市第九中学、第十一中小学)、村级小学69所、学校食堂26个、幼儿园23所、乡镇政府机关食堂14个。

二、检查内容

针对在此次监督检查中各个单位存在的问题均逐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疾病预防控制指导意见书》,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学校和幼儿园食堂

1、有13个乡镇政府食堂、7个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部分食堂的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未穿戴工作衣帽进行食品生产加工操作;厨房内未按功能分区进行操作;食品未留样或留样不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资料不完整、记录不全等情况。

2、有1个幼儿园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大部分食堂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登记不全;食品留样不规范;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依法对2家幼儿园因食品卫生操作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现场处罚,罚款共计150元;对1家无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取缔,并罚款500元。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

1、除69所村小不提供饮用水,学生均为自带水外,总发中学、总发校区、大河中学、前进校区、第六中学、金江中小学、民族中学、太平中小学等8所学校和镇、6个乡镇均为自来水公司供水;中学、校区、中学、校区、校区、中学、校区、校区等8所学校和等9个乡镇为乡镇政府管网供水,但各乡镇政府供水站(点)均未办理卫生许可证;5所学校为自备水,且未办理卫生许可证。

2、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部分学校和乡镇政府供水站的饮用水采样监测,大部分学校的饮用水为不合格。

(三)学校传染病防治

现有兼职保健教师,部分业务工作技能较差,不能满足学校卫生工作的需要;各乡镇校区以上学校均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小组,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但方案不够完善;大部分校区以上学校和69所村小均未查见年度的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大部分校区以上学校及全部村小的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工作记录不全,补种措施是否落实无记录;部分学校未开展学生晨检工作、无记录或记录不全,学生宿舍、教室空气消毒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等情况;灾区乡镇有板房教室或宿舍的学校,受板房空间狭小、空气流通不畅、人员密度高、采光不良等因素的影响,教职工和学生患传染病、中暑的潜在风险高。

(四)学校健康教育

大多数学校健康教育形式仍较单一,未能充分结合本校师生疾病防治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如板房),因此效果较差。

(五)学生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

全区各类学校中除极个别学校有部分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外,其余所有学校均未查见年度的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四、工作建议

近年来,特别是“8.30”地震以来,根据省、市、区的安排部署,区卫生局多次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乡镇、学校公共卫生,重点是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下发监督意见和指导意见的同时,与乡镇、学校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要求其整改落实,但收效甚微。因此,建议区、乡政府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进一步协调,督促乡镇、学校及有关部门抓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各学校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由区教育局督促各学校按照《卫生监督意见书》立即落实整改,各乡镇政府食堂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由各乡镇政府督促落实整改,建立并完善食品卫生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同时充分发挥食品卫生管理员的作用。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件的发生。

(二)对预防接种查验存在问题的学校,建议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区教育局进行处理。

(三)落实学校卫生专(兼)职人员。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600:1的比例配备校医和设立医务室,各学校及区教育局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配置专(兼)职校医,同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更好地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四)对于各乡镇及学校饮用水监测不合格的问题,以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饮用水存在的问题提出的监督指导意见尽快整改落实。

(五)各乡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如板房),针对春季传染病特点和气温高的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

(六)认真开展好学生健康监测工作,完善学生健康档案。

(七)各学校应高度重视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各种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工作的落实,分管领导督导,进一步完善本校的学校突发卫生应急预案,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八)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中小学应认真开展好学生健康监测组织工作,完善学生健康档案。

监督检查报告【篇2】

按照XX市纪委、XX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XX市场监管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对辖区内共4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了市场价格监管和计量监管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XXX集团有限公司

该集团为XX区委、区政府于20XX年7月整合区属国有资源资产重新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XX区共21所粮库破产后的国有固定资产现由该集团统一经营管理,现均处于对外出租或闲置状态。该集团经营范围包含“粮食收储”,但该集团并未从事粮食收储业务,无粮食经营行为。

二、XXX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从事中央事权的粮食收储等业务,20XX年至今未启动最低收购价稻谷的收购工作,未开展临储玉米或政策性粮食的收购工作,中央储备粮玉米、稻谷的储存轮换期限一般为3年,轮出粮在中储粮网站竞拍成交后出库。该公司2台全电子汽车衡SCS-120T、4台电子天平均有检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台快速水分测定仪、2台谷物容重器,均有校准证书。

三、吉林省兴良储备粮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承担省级储备粮食的收购、储存、轮换等职能,现储存有玉米81964吨、稻谷63313吨、豆油0。8万吨,相关账目经省审计厅专项审计组调阅提取,现场未能查看。该公司有全电子汽车衡SCS-1001台、电子天平3台,均有检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谷物容重器1台、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均有校准证书。

四、XX市直属东湖粮食储备库

该单位隶属于XX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粮食购销等业务。在20XX年10月至20XX年7月期间,XX市粮食局与第三方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间,该单位为中储粮龙嘉直属库临时储备玉米共计16万吨左右,至20XX年7月末已全部出库。20XX年7月末至今,该单位与XX海通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对外的经营活动全部以东湖粮食储备库的名义开展。海通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该粮库原有的19名职工的五险一金,另支付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相关账目及其设备资料原件已被市纪委巡查组调阅提取,现场未能查看。

综上,经核查,未发现以上4家企业有粮食市场领域违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有计划化地开展非国有粮食购销单位,针对辖区粮食市场经营主体190余户,开展粮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上面这些就是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粮食购销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报告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督检查报告【篇3】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xx医院地处xx县xx镇红旗街,现占地xx亩,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xx平方米,是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国家一级甲等医院,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是xx县城镇居民医保和工伤保险等定点医院。本院地理位置特殊,与xx市xx县隔河相望,xx铁路、xx公路纵贯全镇,来自于后厢片区及周边地区的服务人口达xx余万人,为xx县后厢片区医疗服务及创伤急救中心。全院编制人数xx人,现有职工xx人,专业技术人员占xx%,其中高级卫技人员xx人,中级卫技人员xxx人,设xx个临床科室。其中医技科室有DR室、心电室、彩超室、检验室等。医疗设备齐全,拥有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心电图机、彩色多普勒成像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等。

近年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医疗服务工作正在不断的完善,医院的设施设备也在不断更新。计量器具的不断增加,使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我院坚持狠抓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建立了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计量器具不定期检测,器具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周期检定等系列工作,使我院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我院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作具体汇报。

一、高度重视,抓好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我院成立了计量器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明确了各项计量器具工作管理制;建立健全了计量器具管理台账,经过严格管理后,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合格率。使我院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完善配备

确保我院计量器具检测工作正常开展,为确保计量器具计量准确无误,我院首先从计量器具的配备着手,对各科室的计量器具严格按照配备规范配备,使计量器具更准确,更可靠;二是所有计量器具严格管理,各科室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维修管理都落实到责任人,从而保证了计量器具性能的准确性。

三、落实制度,加大监督检查

我院制定了计量器具不定期自查制度、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各科室使用的计量器具都依法申请了强制检定,由后勤科计量器具管理人员按国家规定,对所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送检,本次检测中,未发现有检定不合格或检定周期超期使用情况。

计量器具管理是我院重中之重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为医院服务能力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以适应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起到良好的保驾护航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及整体脱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为后厢片区健康扶贫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监督检查报告【篇4】

近期,根据北京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坚决整治和查处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待营商环境改善工作的行为,海淀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部门积极组织落实,对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等15家单位提出要求,通报各级检查的问题清单,确定专项工作目标,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为海淀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明确责任,在加强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结合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认真履职尽责,督促主责部门整改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克服今年以来专项行动累积叠加、纪检监察人力紧张的困难,积极调动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等相关科室以及志愿者、特邀监察员、内部廉政监督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的积极性,主要领导带队,全员发动,全程参与,采取督促整改、委派第三方暗访、评议、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工作方式,围绕整改涉及的硬件规范、信息公开、服务形象、工作效率、网上办事、“9+N”政策落实六个方面多达100余个问题点,梳理整合,各个击破,对所属行业关键领域、重点任务以及薄弱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部分涉及问题较多的部门还进行了再监督、再检查。针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向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批评建议,促其提高认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我们与国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等市属驻区单位联系沟通,核实相关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督促主责部门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共服务企业,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服务,海淀区在全市率先完成此次整改任务。

专项工作开展对于我区整体服务环境和优化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区纪委监委将以此次专项为契机,不断对标对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引领,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同近期开展的15个专项任务统筹谋划、整体考虑,持续监督,常抓不懈,继续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严肃查处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整治“推拖顶慢”、“吃拿卡要”、“庸懒散虚”等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工作效能低下、服务态度恶劣、以权谋私、碌碌无为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释放正风肃纪、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监督检查报告【篇5】

一、部门预算编报。一是按照部门预算要求,各项收入完整列入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均按文件规定执行;二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编制规范,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含子项目)或虚报项目内容;三是项目库信息填报规范,全面、准确反映项目的执行部门、预算安排、资金来源等;四是项目申报真实、按规定招投标、按照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建设、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按规定入账、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合理合规、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二、严格预算执行。一是我局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缴,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虚增或隐匿收入等情况,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情况;三是预算调整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四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支付资金;五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开展采购活动;六是严格公务卡强制结算,公务卡的使用严格按照嘉峪关市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七是加强部门决算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决算,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八是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预决算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形式规范。

三、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制度建设。一是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启用业务模块的通知》(嘉财库字﹝20xx﹞16号)文件要求,运用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启用业务模块记账;二是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三是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四是认真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严格实施会计对账,使用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开支;五是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办理票据的领购、核销手续,按规定保管、使用财政票据;六是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食宿、超标准接待、超标准开会培训;七是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有效落实各项内控制度、促进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八是严格落实财政、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四、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分别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在年度终了后对上年度的财政资金开展自评,将自查自评报告上交市财政局。同时,积极配合市财政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

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小金库问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小金库问题,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经自查,我局无私设小金库。

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决策情况。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决策,按照市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专项支出。严格从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审核上控制项目投资。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及时足额的完成了全年度任务。按月上报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盘活情况统计表,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监督检查报告【篇6】

按照《关于开展标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监管对策建议调研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9月中旬,县监察局(招监办)组织县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选择了20xx年以来国土、市政、水利、交通领域在建和已竣工的8个项目,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和各项目建设单位详细查看了项目相关资料。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招投标方面。

所检查的8个项目均按核准的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进行招标;备案资料较为齐全;未发现化整为零和规避招标情况。

(二)合同管理。

8个项目的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一致;合同均送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合同价与中标价均一致;除县交通局至旅游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延期外,其余7个项目合同工期与中标工期一致;均明确了违约清场条款;中标人均缴纳了履约保证金。

(三)压证管理。

8个项目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施工、质检负责人的资格证原件均在建设单位压证;项目管理人员按投标文件作出的承诺委派,2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变动后均履行了变更手续;均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业主管部门均开展了压证施工监督检查。

(四)转包分包。

8个项目检查中未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主要部分、关键部分均由中标单位完成。

(五)施工管理。

检查中发现,县交通局子石路项目除主要技术负责人在现场外,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均不在现场,调查时反映以上人员中秋节后未及时返回;县城防洪堤工程(一标段)由于在停工期间无法了解相关情况,其余6个项目施工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施工、监理单位均履行投标文件承诺;子石路施工日志填写不规范,资料管理混乱,县城防洪堤工程(一标段)由于在停工期间未查阅到项目相关资料,其余项目资料较为齐全。

(六)变更管理。

除县交通局县至旅游公路水毁恢复工程(竣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县教育局沙石多幼儿园项目增量未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外,其余有设计变更、增量增项的项目均按规定履行了变更审批手续。

(七)资金管理。

8个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资金均按合同约定直接支付到中标人约定账户;已竣工的项目中除县林业局综合林场危旧房改造已结算正在准备财务决算外,其余竣工项目正在编制结算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性认识有了新提高,多数单位能执行规定要求,各行政主管部门也开展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少数建设单位对标后管理暂行办法未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未严格执行标后管理有关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二是个别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够主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经理、总监、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在现场、安全措施不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情况未按规定严肃进行处罚。三是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监管不力。个别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由于人员少、责任心和专业知识的缺乏,难以做到对施工过程的有效监管。四是个别项目存在工程设计变更、增量增项报批不及时。五是工程结算(决算)送审不及时。一些项目未能在竣工初验后一月内收集完善工程资料送中介机构进行结算,个别项目拖延时间较长。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县监察局(招监办)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履行标后管理各项规定,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深入宣传标后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建设单位人人知晓。

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该处罚的要依法严处。

三是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尤其是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知识的学习,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工作质量、安全和进度。

四是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工程增量增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边建边报和先建后报。

五是收集完善工程资料,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在一月内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及时送审计、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决算)。

监督检查报告【篇7】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对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意识形态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放在心上

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从更深的战略意义、更高的目标追求,认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理论学习,把理论放在心上

1.狠抓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精心制定了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及时下发了《龙华镇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每周例会制度、中心组学习考勤签到制、中心发言制、学习通报制、一把手负责制、集中学习反馈制、考学、评学、督学、述学制度。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学习的考核评分。建立中心组学习经费保障制度,确保中心组学习调研、学习、购书有经费。坚持围绕意识形态、“两学一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组织中心组学习10余次,干部职工收获颇多。

2.坚持干部“讲党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分村(社区)、分支部举办各类座谈会、宣讲会共计12次,开展专题讨论和“学讲话用讲话”心得交流活动,党政领导积极开展“讲党课”,用科学理论武装人,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使广大群众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努力创业,勤劳致富。

(三)抓好舆论引导,把工作放在心上

在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中,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讲究舆论宣传艺术,提高舆论引导效果,为全镇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1.强化载体,占领舆论阵地。先后在各村建立固定的群众工作宣传栏,在镇政府院内设立了大型不锈钢宣传廊,宣传“两学一做”、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法治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内容,强化宣传载体建设。

2.主动出击,切实加强对外宣传。积极投稿,积极与新闻网、发布等媒体进行投稿,对我镇党委换届、“两学一做”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推介报导。

(四)弘扬社会文明,把实效放在心上

1.领导重视,软件硬件有保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市市级文明村六个(分别是小龙村、劳动村、打鱼村、碳石村、复兴村、铜厂村),成立了文明村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做到“资金有保障、机制更健全、活动有载体、建设有阵地”。建设了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建成了文化活动广场,在各村配置了农家书屋。完善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和投入机制。对今年申报市级文明村的三个村进行责任规定和标准要求,做到“活动前有动员、有布置,活动中有检查、有反馈,活动后有考核、有总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活动丰富,文明创建有成效。积极开展市级文明村的创建活动,我镇稻田村、银厂村、早稻村继续保持市文明村荣誉,村民文明素质和村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3.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和好人文化。开展“好婆媳”、“道德模范”、“美好家庭”评选活动各1次,效果明显,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开展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注重对龙华古镇地方特色传统文化的宣传,比如:女子踩桥、舞龙灯、薅草歌、八仙山朝山会。

4.开展美丽乡村、洁净乡村行动。坚持走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打鱼村、稻田村、早稻村、复兴村、小龙村5个村成功创建了美丽乡村,会河村、中心村、旭光村、碳石村4个村正在积极申报2017年美丽新村。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2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序化水平明显提高。

5.服务扶贫开发,扩大扶贫开发宣传覆盖。成立扶贫开发政策宣传领导小组,加强政策宣传。采取领导干部下村座谈、调研、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农村一线宣传党的各项扶贫开发政策,同时积极宣传贫困户主动脱贫典型案例,引导村民自立自强主动脱贫。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镇意识形态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

1.意识形态责任意识方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到实处,缺乏监督机制,致使部分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不重视,以至于意识形态工作大多停留在纸上,为真正落到实处。

2.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面:由于缺乏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宣传稿数量不多,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还不够,尤其是在土纸厂关闭工作期间对内外宣传稿件较少,影响力不大;宣传的途径和方式较为单一,仅限于党政网、门户网上面的简报和信息宣传,缺少在县、市权威报刊、网站上的文章。

3.网络舆情管理方面:缺乏对互联网、微信、qq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不够重视对网评员队伍的建设,人员少,网评质量不高、网评员缺乏对舆情发展的甄别能力、分析能力,缺乏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网评员队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委工作报告、干部考核当中去,真正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2.增强创新意识。拓宽宣传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力度,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龙华古镇地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以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网评员队伍的建设,充实网评员,加大对网评员的培训,提高网评员提升网评质量、甄别能力、分析能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网评员队伍。

督导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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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方案【篇1】

为有序、有效、有力推进九和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疫情监测研判,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严密监测排查。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镇卫生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落实发热病人登记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个人诊所、村卫生站等各类医疗机构接诊发热患者时,必须进行流行病史问诊,对发病前14天有高风险地区活动史或者接触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感染病例的,必须转定点收治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及治疗,不得截留病人。

(二)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镇卫生院要建立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做好相关医疗资源的应急准各,一旦出现病例和疫情,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集中在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尽最大努力降低病死率和减少重症发生率。

(三)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吸取“非典”初期大批医护人员被感染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严防医务人员感染。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区管理、环境通风、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门急诊接诊病人、病区收病人入院时,须对每名病人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认真询问病人及其他接触者起病前两周的旅游史、接触史等。要对每一例发热病人进行筛查登记,以便追溯。

(四)坚持预防为主,严格做好村(居)防控。各村(居)委会对辖区内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凡是1月7日后14天内从高风险地区旅游、探亲、商务、务工、读书返乡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将信息报卫生院,劝导他们14天内不要与家人和朋友亲密接触,一旦出现发热症状,立即到卫生院就诊。卫生院要做好这些重点人群防控知识宣教和随访工作,密切关注他们的身体状况,及时排查病例。

(五)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村卫生站)迅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工作要求》、《全国各省(区、县)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程序》和《院感防护和医务人员防护要求》等方面知识的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卫生院急诊、呼吸科等重点部门的医护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早期识别能力和疫情处置能力。

(六)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村(居)、各部门开展以“整治环境、清洁家园、干干净净迎新春”为主题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病媒孳生地,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及市场等重点场所清洁整治,切断疾病传播途径。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医院等人群聚集场所的环境整治,以及医院等重点场所公厕的卫生保洁和消毒。

(七)强化农贸市场管理。相关部门要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县”工作方案》规定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农贸市场管理,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措施(简称“1110”措施),取缔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降低人群感染风险。督促活禽市场开办者加强活禽经营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教育宣传、落实卫生健康防护措施。

(八)科学安排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尤其是春节假期24小时“双值班带班”制度。

三、工作分工

卫生院要加强与宣传办、派出所、农办、市场监管办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区域间的联防联控,充分形成防控合力,提高防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防控措施有效落地。各部门按照如下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向卫生院反馈,卫生院汇总后报镇政府。

(一)宣传办: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的宣传报道,参与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舆情的管控,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加强新闻网站的管理和引导,及时澄清事实;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和公益报道。

(二)中小学:组织学校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三)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打击造谣、网络发布不实传言行为,协助落实观察病例、确诊病例强制隔离措施,负责密切接触者查找,协助开展居家隔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劳动保障所:组织指导中小学校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处置工作。依法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临时性补助和工伤保险待遇保障。

(六)农办:加强家畜家禽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

(七)高速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相关的交通运输保障,指导、督促各类交通场站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落实各类交通场站旅客和工作人员检疫、查验,优先安排处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人员、防控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的道路运输。落实交通检疫法规,查处违规运输野生动物行为。

(八)爱卫办: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机制,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监测、评估、研判、预警;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消毒和隔离技术规范,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规范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切断院内传播感染途径;制定有关的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开展健康教育等。

(九)广播站:关注疫情动态,做好风险提示,提高旅行社从业人员及旅客的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御临门等旅游景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相关宣传工作。督促各旅行社保存每批次游客信息,一旦发生病例便于追踪密切接触者。

(十)市场监督管理所: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屠宰场、餐馆、酒店等涉及生鲜和活禽经营的市场主体秩序;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药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药品交易市场经营违法行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市场联合执法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防控期间价格稳定、市场平稳、人心安定。

(十一)林业站: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人工繁殖、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

(十二)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全力做好疫情应对准备。为有序、有效、有力推进九和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镇政府成立了疫情防控保障领导小组和疫情处置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二)强化物资保障。各村、各部门要尽快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物资,特别是卫生院至今还没有配置相关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个人防护用品的,必须尽快安排资金,简化采购程序,按要求配齐相关设施设备。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爱卫办要对各村(居)、各部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向政府报告情况,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问责追责。对因防护设施设备缺失造成医务人员和患者感染,并造成疾病传播的,按上级要求,将严格追责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要严格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发热患者信息;发现怀疑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要严格按国家的确认程序报送和诊断。要严明疫情信息发布纪律,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发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授权后,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公布。各村(居)、各部门要严守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随意发布疫情、救治等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传播有关防控、诊疗方案,确保疫情信息有序、透明、客观公开。各村(居)、各部门发现情况后要先向卫生院通报、沟通,不得擅自向外、向上报送情况。要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学防控。要加强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对不实传言及时澄清,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督导检查方案【篇2】

一、我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2、教学常规管理的环节有待进一步落实。

3、教学研究工作有待加强。

4、教师队伍管理应加大力度。

二、整改措施。

1、根据整改建议第一条“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校将制定与完善教师师德师风和政治学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学习治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有考评、有成效。拟将分别在4月25日和5月18日具体开展两次集中行动。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从抓教师工作思想引导、工作态度端正入手,重申并明确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工作任务。

我们将精准实施“老带青,青帮新的结对子”工程,组织安排骨干教师示范课,新教师汇报课,全员参与。加强横向联系和不同学科间交流。

我们将充分发挥学校骨干教师的明显优势,加大教师培养力度,实施名师战略,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师的质量立校意识和教育教学水平,认真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方法和措施,确保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目前拟通过多开展校级各类教学研讨活动,如:教学开放日,校际集体备课活动,随堂听课、评课,聘请专家讲课,出校培训等方式,促进教师队伍快速成长,着力教研意识的提升,端正教师教学研讨态度,以期达到习惯性的开展教学研讨活动,让教学研讨活动常态化。

2、继续完善管理制度,狠抓落实。针对我校现有制度的不足,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包括修改不适应实际的奖励制度,通过制度的修改达到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目的,调动教师工作热情。特别是生本课堂的评价,将从精细化可操作入手,注重短期、中期与长期评价的结合运用,真正达到评价的`意义。

关于市教育局常规教学督查专班提出的“教学常规管理的环节有待进一步落实”。我们当即形成文案,上墙、成册。重点抓好教师每月四“查”,即:

一查教师课堂组织能力(课堂管理);

二查教师课堂行为(师德);

三查教师备改状况(重点在反思和作业上);

四查月考教学效果。

按照一定权重分三个层次表扬与批评,坚持做到每月一小结,让教学常规管理一步一个脚印。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巡、查、问、听”的常规督查制度。

巡:值日领导每天坚持早、中、晚三次巡查各班,全面监控教学运转情况;

查:各年级组每月开展一次教学检查,根据老师的备、教、改、辅、考、评、析、研等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一月一考评;

问:向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听取他们对老师的评价与建议,并将问卷情况通过量化后纳入老师综合考评;

听:坚持领导随堂听课制,及时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的实施情况。

同时,抓好质量交接把关。以学期初各班成绩为依据,以全市排名提升高度为奋斗目标,通过每月月考质量分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力争早日让学校走向良性轨道。

对于作业方面,我们重心立锥,即用《批改作业要求》并周查兑现,具体要求是:

(1)、每周作业量必须达到周检查的标准。

(2)、按照教学常规中各学科设置的作业,要求做到全收全改,不允许作业让学生批改。

(3)、作业必须及时批改,一般应在作业交来后一天内或下次上课前批好发出。作文必须在下次作文前一天批好发给学生,最后必须在下次作文前批好。对学生作业批改后,要写出批阅日期,批改作业均用红笔。

(4)、作业本必须一致,要求同科同类作业用同一种作业本,不能大小不一,类型不一。

(5)、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对无故缺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和补做,抄袭作业的要求重做。

(6)、字迹规范工整,确保作业本的整洁,作业中不要出现涂改液的痕迹与墨迹,提倡尽量少用或不用橡皮擦,遇有差错,需要更改之处,先用橡皮小心轻擦,不见原貌后再修改。

(7)、教师对书写认真、卷面干净、质量高的作业,应及时地在学生中进行表扬、鼓励。

(8)、学生作业,教师要精批细改,打勾要规范,一题一勾,不能连勾带拖,一页一勾。

(9)、每周五下午教务处抽查老师的作业,周一公示。

3、抓住质量这个主题不放松,抓好常规管理。我们一如既往地抓好常规管理,落实过程考核,不放过一个细节。把一切工作的重心放到质量上来,进一步优化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避免机械重复,让质量强校,让质量强校。

针对市教育局常规教学督查专班提出的“教学研究工作有待加强”。我们将以“改薄”为契机,用“去薄”思维引领教学实操与管理,全方位推动学校教育提升。

我们的思路是:坚持“六项原则”、“两个优化”和“五性”。直面我校教学“痛点”,向课堂教学“精、活、实”使劲。

当前,我们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出了六条具体要求:

一是创和谐情境,鼓励学生合作学习;

二是鼓励学生积极学习,主动参与;

三是加强学科间的协作,严格教与学的要求;

四是注重个体差异,着重学生的个性与才能;

五是培养学生自我调控能力,鼓励学生大胆创新;

六是为学生创造自我表现的机会,使学生不断获得成功的体验。

我们的操作是:

(1)让一些年轻教师参加市级以上教学研讨活动,并在他们返校后,及时组织教师听取汇报、观摩,既可让最新的、最前沿的课改理念在校园传播,同时也可锻炼他们的能力。

(2)集中专题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利用学校规定的业务学习时间,针对教育教学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集中组织相关理论学习,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提高教学水平。

(3)积极探究“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课堂教学模式。不断进行研讨、实践,使教师们真正认识到一堂好课,不在于它有条不紊,不在于它流畅顺达,而在于是否真正地让学生练习和实践。

(4)引导教师从常规备课模式向教学合一的“讲学稿”模式转化,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5)、加强对学生学法指导的研究。确定不同年级的侧重点,如起始年级着重研究学生学习行为和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八年级重点研究自学能力的培养和创新思维的培养;九年级侧重点研究如何指导学生掌握复习方法、复习技巧等。

(6)、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让教师以在教学中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以达到科研兴校的目标。

同时,学校教务处即刻制定出了学科质量监测方案,即所有参考学科全市排名靠后及以下者予以惩罚,对于同科间也制定了相应奖罚措施。

4、根据“教师队伍管理应加大力度”这一建议。我们将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多为教师提供自我提高的学习机会,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理论学习。鼓励青年教师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开阔视野,更新观念。

我们将更加注重教师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为教师提供机会,搭设平台,展示教育教学才能,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使学校的办学质量更上新台阶。

我们将从4月下旬开始,每周加强教师对素质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努力将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起来。本学期我们将按照修订完善的教师考核相关制度,通过每周的校本教研等活动,努力为教师提供学习机会和提高业务水平的平台。让教师树立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的意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引导教师养成勤于学习、勇于探索、善于总结的习惯,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有新的发展。

与此同时,跟进考评策略。强力抓好教师个人工作评价,学校教师工作评价将分为六部分构成(基本素质即师德,教师考勤办公,教师工作量,教师工作过程即四“查”,学生评价教师,教师质量目标)。让教师的日常工作都能得到公正实在的评价,真正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不断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并且,评价过程中着重关注一日常规检查中的问题的整改效果。

我们将充分运用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的有序管理。在宏观上体现管理目标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从微观上确保授课计划、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考试成绩评定等环节工作有章可循。

三、今后的设想

我校的各项工作距离我们的办学目标,各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打算做好以下几点:

1、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精细管理。

2、加大投入,增添设施,确保硬件设施达标。

3、振奋精气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名师的培养,提高技能,提升质量。

4、加强宣传,利用应有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争取吸引更多的资源,承担好社会责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督导检查方案【篇3】

我们城关北街小学,针对上次县文教体局对学校近段工作检查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即着手进行了整改,已初见成效,现向上级领导汇报如下:

第一、学校档案,包括普九档案和学校平常教学常规档案,检查时普九档案尚未装入档案柜,学校常规教学档案没有得到及时归档整理。学校领导责成普九档案员在不耽误正常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又抽调部分教师,加班加点,按上级要求于规定时间,把我校所有档案整理清楚,并分别按年按类装入四组档案柜中待查。

第二、学校安全档案,安全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我校一贯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并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保证每学期举行一次有关安全普法的大型教育活动,每星期保证一节安全教育课,可是学校在安全制度、规划和记录等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方面做的还不够。经过检查,我们马上着手将学校XX年来的所有安全档案和制度重新进行了归类和编号整理,现已装订成盒,并入学校普九档案中。另外还在课程表上按上级规定设置了安全教育课,规定上课教师必须有安全教案,各年级的教研组长是教案检查负责人。

第三、师德师风集中教育活动,上级局领导检查了两次,我们做的都不符合要求,此次我们下大力气,认真组织教师开展以“新风育师德,正气出和谐”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求教师按照规定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在上次学习心得体会超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给每位教师发了学习笔记本,让他们把所有学习内容统一记录在笔记本上,以便于在实际教学中具体指导自己的工作。还紧跟局委学习进度,组织教师认真剖析了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经过以组为单位的集体宣读和讨论,认清了自己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并顺利转入整改阶段,全体教师现正针对自身缺点着手书写和制定深刻的整改措施,力求此次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关于“两免一补”工作情况,我校一开始就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先在全校进行了发动,让符合条件的学生写出书面申请,然后组织有村委会、社会、学校人员参加的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申请的学生进行了认定,然后依据上级下发的指标,确定等额享受对象,及时进行了公示,和资金按时发放,顺利完成了我校的“两免一补”工作。

第五、在上次局委对教学常规检查过程中,对我校教师在的作业和教案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批评意见。我们根据意见要求,马上组织全体教师,认真通报和反馈局委检查结果,并针对目前存在的作业量少和批改不到位,教案书写简单,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现象,我们重新制定了学校作业、教案检查内容和办法,以及同时又修改了学校的《教师百分量化考核制度》,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充分发挥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的模范带头与监督检查作用,使我校近段作业全批全改与教案规范书写有了较大改善。

今后我们一定要树立“学校无小事,处处皆教育”的育人思想,身体力行和认真实践上级指示精神,尽快走出一条适合我校的素质教育之路。

城关北街小学

XX年年10月27日

督导检查方案【篇4】

一、工作要求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成立7各巡回督导小组,对7个村进行网格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巡回督导制度,明确各督导组负责的范围,确保网格清晰、责任明确。督导小组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立即启动巡回指导工作,分片包干,分头督导检查本网格内村、组、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采取定期不定期巡回督导暗访调查等方式,督导检查村级组织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定期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工作,确保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二、督查内容及标准

(一)上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要严格检查省、丹东市、凤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通知要求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村管理

村入口要设置卡点,24小时值守,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即本村居民无故不出村,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村;外卖、快递等人员也不得进入村。

村民(居民)近期要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尽量减少出门频次,确需出门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消毒洗手液洗手。做好居家环境讲卫生,起居卧室勤通风,保持好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三)返白人员管理

1、本村返白人员应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观察,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不与他人接触,不准探视,不参加聚会活动,不出人公共场所。同时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独立使用生活用品。

2、返白人员每天早晚2次测体温,每日配合接受健康询问,并做好记录。对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应当立即联系负责实施隔离观察的管理人员,联系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调查处理工作。

(四)村密切接触者管理

1、属地管理化、台账式管理。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建立工作台账,负责居家医学观察工作,具体职责是: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病例发现与报告。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和上级政府报告,并按规定送发热门诊排查。

3、医学观察期限与解除。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没有上述症状,经市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解除医学观察。

三、督导责任落实

我镇将辖区内按七个村属地管理方式划分成网格,成立“三合一”督导组7个,每个村督导组由一名包村领导、一名村级防疫员、一名村支书组成。各村要严格按照省、丹东市、凤城市和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迅速启动巡回督导机制,抓好督导工作。督导组负责按照镇防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查指导村屯防疫管控工作,指导各组、户等区域消毒、环境整治、居家通风、居民个人防护等工作,督查各组、各户人员流动管控工作是否到位,对管控不到位、存在漏洞、执行不严格的,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跟踪是否及时整改到位。

各督导组要担负起网格内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不走样。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各村巡回督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四、相关要求

每天下午3:30分前,镇疫情防控指挥部7个巡回督导小组要将督查情况报送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汇总,并制定下发督查报告。各督查组要重点报送存在问题,同时,要上报前一天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导检查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加强统一领导,压实四方责任,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好疫情防控成果和底线,根据《省20xx年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市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德防指办〔20xx〕63号)、《市农村疫情防控“八条”》,《市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包片督导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体系

为切实做好局包片督导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水利局包片督导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三个包片督导小组(附件1、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吴俊为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防控领导小组职责。严格落实《市农村疫情防控“八条”》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农村地区防疫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区应对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有序、科学周密举措,配合开展好包片督导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办公室职责。承担局防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防控成员,贯彻落实防控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建立肺炎防控相关人员、物资、技术保障机制,收集、分析、汇总并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向成员通报有关情况,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按照(附件3)督导内容和标准,督导包片地区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一是督导是否设立外来(返乡)人员登记点;

二是督导是否厘清外来(返乡)人员登记范围;

三是督导外来(返乡)人员登记管理是否规范;

四是督导强化居家观察人员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五是督导宣传引导是否到位;

六是落实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抓实抓细工作。各包片督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对包片镇的网格化管理,入户,上门,假期返乡、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导到位。

(三)协助镇村维稳。要积极指导协助包片镇、村、组做好社会稳控,及时疏散聚集人群,全力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舆情正面引导。

(四)做好自身防护。各包片督导小组工作人员均要认真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做到出门戴口罩、归来勤洗手。

(五)强化督促指导。成立三个包片督导小组,按照《市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内容和标准》每周开展督导,并将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包片督导小组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小组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并将履行职责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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